资产转让简单的合同范本汇编15篇

资产转让简单的合同范本(精选15篇)

资产转让简单的合同范本 篇1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公司 日

买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分

公司)

住所:

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卖方(单位): 或 卖方(自然人):

住所: 住所:

工商注册号: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 加油站(或油库)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1 收购标的物(下称“协议资产”)

本合同标的物为位于 省 市 县( 镇) 加油站(或油库),包括以下资产的全部产权:

1.1 加油站(或油库) 座;

1.1.1 加油站(或油库)所占用的土地面积 平方米,使用权 年,用途 ,性质为国有出让(详见附件一《土地使用权证》);

1.1.2 加油站(或油库)营业房及辅助房 平方米;雨棚 座(详见附件

二《房屋产权证》);

1.1.3 加油机 台;油罐 个,各为 、 、 立方米;

1.1.4 其他辅助设施、构筑物。

1.2协议资产的具体清单以本合同第2条约定聘请的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下称“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附件三)记载为准。

2 价款计算及付款价款计算及支付

2.1 双方同意由买方委托的评估机构对协议资产依法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2.2 参照《资产评估报告》,双方协商一致,协议资产转让总价款为____ 万元(人民币,下同)(大写:________ ),具体包括:土地使用权作价____万元(大写: )、房屋等不动产作价____ 万元(大写: )、其他协议资产作价 万元(大写: )及按照本合同第6.1条所发生的各项税、费。

2.3 支付

2.3.1 卖方满足2.3.2规定的全部条件后____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总价款的80%,即____万元(大写: );

2.3.2 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日,卖方必须全部满足下述条件:

1)卖方向买方提供了加油站(或油库)的立项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造加油站(或油库)的竣工图纸(隐蔽工程纪录)、防雷防静电检测合格证书、经检定的油罐容积表和____等资料;

2)卖方已将下列证书变更或重新办理到买方名下(变更或重新办理的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有关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书、加油站(或油库)工商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许可证、环境保护许可证、加油机和油罐检定证书、计量合格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____证等;

3)卖方已按买方要求办理完毕加油站(或油库)用水、用电手续和买方要求

的道路开口手续(办理手续的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如涉及公路代征地使用,则卖方应同时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4)如加油站(或油库)设施、设备需改造,则卖买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书面改造方案也将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根据上述改造方案,卖方已办理完毕改造施工手续,相关改造费用由____承担;

5)根据本合同第3、4条规定,卖方已向买方交付了全部协议资产及证照,且买方已在资产及证照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

2.3.3 在买方按照2.3.1条支付第一期价款之日起一年期满时,符合下述条件,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全部剩余价款(简称“尾款”),即____万元(大写: ):

1)第三人未对协议资产提出任何权利主张,也无第三人基于对卖方或加油站(或油库)的债权或债务请求影响加油站的正常经营;

2)协议资产及所有设备、设施(及)或隐蔽工程无质量问题,或卖方已按买方要求对协议资产相关质量问题整改完毕;

3)加油站(或油库)经营手续合法有效,未受到任何政府部门质疑或处罚,加油站(或油库)正常生产经营未因此受到干扰;

4)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各种税费按本合同规定已由乙方卖方缴纳完毕。

2.4 付款方式

2.4.1 买方以____ 方式向卖方支付协议资产转让款以及其他应当由买方支付的款项;

2.4.2 卖方收到买方给付的协议资产转让款后____ 日内向买方开具____ 发票,应买方要求,卖方应对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等不动产的转让价款单独开具发票。

2.4.3 卖方指定的收款人、开户银行和帐户是:

收款人:

开户行:

账号:

卖方应对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安全性负责。

3.资产交付

完成下述全部事项方构成完整的资产交付

3.1 动产的交付

3.1.1双方约定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 日内,双方各委派若干代表进行动产移交;

3.1.2 动产移交以双方授权代表在移交清单或《资产评估报告(明细)》上签字为准;

3.1.3 动产移交地点在____ 加油站(或油库);

3.2 不动产的交付

3.2.1 不动产包括房屋、土地使用权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资产(双方共同拟定清单并由授权代表签字为准);

3.2.2 卖方应当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 日内将不动产的权利凭证原件(包括但不限于加油站(或油库)立项批复、房屋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如有在建工程则须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图纸(包括隐蔽工程记录)、资产产权证明以及____ 证等)交付给买方;

3.2.3 卖方确保该等权利证书是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

3.2.4 卖方应当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 日内负责将该等不动产过户给买方或买方指定的权利人,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应当以包括积极向主管部门提供权利凭证等方式尽力协助卖方完成该事项。

3.3 财务资料以及其他文件资料的交付

3.3.1 其他文件资料的清单由双方共同签字认可;并且卖方尽可能向买方交付资料原件;

3.3.2 卖方应当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 日内将财务资料及其他文件资料移交给买方授权代表;

3.3.3 卖方确保该等资料的完整、真实、无遗漏,并保证资料中的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

4.证照办理及移交

4.1 卖方应当在签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 日内将加油站(或油库)所有证照原件(包括但不限于:加油站(或油库)工商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许可证、环境保护许可证、加油机和油罐的检定证书、计量合格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____ 证(照))交付给买方持有;

4.2 卖方应当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 日内将上述证照办理到买方或买方指定的权利人,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将以持有的证照原件积极协助卖方办理该事项;

4.3 卖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办理原加油站(或油库)营业执照注销手续,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将以持有的证照原件积极协助卖方办理该事项;该营业执照注销前,与原加油站(或油库)有关的所有债权债务由卖方承担,并免除买方的一切责任。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协议资产转让后,卖方协助买方完成加油站(或油库)的重新开业登记手续。

4.4 卖方保证向买方交付的证照是真实、完整、合法、有效、没有遗漏的。

5.保证期

5.1 自本合同第3条和第4条规定的事项全部完成之日起一年时间为保证期;

5.2 卖方保证协议资产的完整和质量符合要求。如果在保证期内出现或买方发现任何协议资产不完整或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卖方应当负责补足或维修协议资产;如果协议资产不能修复,卖方应当负责更换。补足、维修或更换协议资产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如果卖方未能给付该等费用,买方可在给付卖方的尾款中直接扣除;

5.3 协议资产、证照交付及变更前,卖方确保协议资产不会受到任何第三方主张权利或其他任何足以损害买方得以依据本合同获得权利的情形,如果出现该等情形,卖方将向买方或直接向第三方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如果买方预先因此支付了费用,可在给付卖方的尾款中直接扣除;

5.4如出现应当由卖方承担责任的情形,致使买方先行支付的费用高于尾款,则买方扣除全部尾款不予支付给卖方外,还可以继续向卖方追偿。

6.税收及费用

6.1 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卖方承担,其中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及向买方办理土地过户手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其中,按法律、法规规定应由买方缴纳的税款和费用(已包含于本合同2.2条规定的协议资产转让总价款中),由卖方以买方的名义代缴。如卖方未按法律法规缴纳有关税款和费用,影响或可能影响加油站(或油库)的正常持续经营,买方可先行代缴,并从向卖方支付的尾款中予以扣除,对于不足扣缴部分可以继续向卖方追偿。

7.管理交接及员工安臵

7.1 自动产交接当日,加油站(或油库)的管理权力交由买方指派人员全部接管;

7.2 卖方应对加油站(或油库)原雇用人员另行安排或者与其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相关费用由卖方自行承担。买方接管加油站(或油库)后,自主安排用工;卖方、原加油站(或油库)雇用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不得干涉,否则,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赔偿。

8.卖方义务

8.1 卖方依据本合同第3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买方交付约定的全部资产;

8.2卖方按照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买方交付证照并办理证照变更等手续;

8.3 卖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买方提供由县级以上房屋管理机关、土地管理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加油站(或油库)资产无抵押等证明文件。

8.4卖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税款,并承担本合同规定的费用。

8.5 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9买方义务

9.1 买方应在卖方办理第3、4、5条约定事项时,提供所需的材料及文件。

9.2 买方应按照本合同第2条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卖方支付价款。

9.3 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10 交付及验收

10.1 卖方在交付加油站(或油库)资产时,买方按照3.1的约定进行验收,并派员接管加油站(或油库),由双方共同签署《加油站(或油库)资产交接清单》

(附件二)。

10.2 卖方向买方交付(或变更)第3 、4条约定的文件、证照,并提供办理上述证照已交纳的所有税款、费用的单据,经买方验证或接受后,由双方共同签署《加油站(或油库)法律文件、证照交接清单》(附件三)。

11 卖方承诺

11.1 卖方有合法的权力和权利并已得到必要的授权、批准及许可与买方订立并履行本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卖方履行本协议项下加油站(或油库)资产转让义务所需的内部批准、同意(如须);公司内部所须的批准、同意及政府部门的批准、同意、许可等(如须);

11.2 卖方对加油站(或油库)资产享有充分的所有权及/或完全的处分权。在本协议签订日及资产交接日不存在任何规定须向第三方出售或转让加油站(或油库)资产或其任何部分;亦无关于或影响加油站(或油库)资产、权益、或引起或可能引起第三方债务的任何诉讼、索偿、争议或法律程序。

11.3 卖方保证加油站(或油库)资产不带有任何抵押权、质押权、留臵权或其他形式的担保,亦不会被任何第三方主张权利。

11.4 卖方保证附件中所列加油站(或油库)资产的详情在各方面均真实、完整、准确;所交付给买方的所有文件及证照均真实、合法、有效。

11.5 卖方保证交付给买方的加油站(或油库)罩棚、房屋、加油机、储油罐及其它设施符合国家现行加油站(或油库)设计规范和消防安全法规的要求,并保证前述设施自买方接管之日起 内(即保证期)不出现质量问题。

11.6 卖方保证买方接管加油站(或油库)后,加油站(或油库)的用水、用电保持正常供应,供应量不低于原使用量,价格不高于原价格,但政府正常调价除外;且以往和目前均不存在可能在加油站(或油库)资产交付后严重影响其正常持续运行的任何情况。

11.7 卖方承诺,如有资产交付日以前未以书面形式向买方披露的、买方可能遭致的与加油站(或油库)资产或其经营有关的任何索赔、费用、支出、债务及其它权利要求(以下合称“索赔”),卖方将就该等索赔对买方作出充分的补偿或赔偿。

12 债务承担

在买方接管加油站(或油库)前,卖方及加油站(或油库)一切债务及欠缴税金等国家行政、司法性费用由卖方承担。对一切在本合同签署日期前未被发现但起因于本合同签署日期前的、应由卖方承担的索赔、负债和责任,由卖方承担,并免除买方的一切赔偿责任。卖方清理原债务不能影响买方的正常经营,否则,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赔偿。

13 合同变更和解除

13.1 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3.2 卖方未按照第3.2.4条约定将加油站(或油库)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过户到买方或买方指定的权利人,超过____日,买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3.3 卖方未按照第3、4条其中之一约定的期限履行义务,超过 日,买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3.4 卖方违反其承诺及保证条款,使买方无法接管加油站(或油库)或接管后无法正常经营,买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3.5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价款超过 日,卖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3.6 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另一方。

14 违约责任

14.1 卖方违约责任

14.1.1 卖方未按照本合同第3、4条其中之一约定的期限履行义务,则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价款金额的每日万分之 ,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14.1.2 卖方违反本合同第11条规定的承诺义务时,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如给买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4.1.3 发生13.2或13.3或13.4款约定的情况时,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如给买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4.2 买方违约责任

14.2.1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延迟支付价款金额的日万分之 ,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14.2.2发生13.5款约定的情况时,买方返还已取得的资产及证照,并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

15 免责条件

15.1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当地政府政策发生重大调整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履行或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7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理由之有效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需经不可抗力发生地公证机关公证,由双方根据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15.2 买卖双方在此确认:政府部门作出的有关加油站(或油库)资产交付和证照办理及移交所涉及的任何具体行政行为,不属于本协议约定之不可抗力事件。如因该等具体行政行为导致卖方无法按时或继续履行本协议第8条规定的义务,导致买方基于本协议所期待取得或应当取得之利益或权益无法实现,应由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16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取________方式解决: 16.1 提交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根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6.2 向中国石油 分公司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中不动产引起的争议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7 通知

买卖双方就本合同有关事宜应以书面或传真形式通知对方。

买方地址: ;邮编: ;传真: 。

卖方地址: ;邮编: ;传真: 。

18 合同效力及附件

1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8.2 本合同共有附件____ 份。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

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4 本合同一式____ 份,双方各执____ 份。

买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卖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签订日期:

资产转让简单的合同范本 篇2

出让方: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

受让方: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为盘活资产、调整产业结构,决定对公司的部分资产进行转让。

2、乙方同意依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受让甲方上述资产。

为进一步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充分协商,就资产转让的具体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转让资产的范围

甲方本次向乙方转让的资产为甲方下属公司围的全部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设备等,具体范围以资产明细清单为准。

第二条转让对价

双方同意,本次甲方向乙方转让资产的总价款以双方协商价为准确定,即人民币_____万元(不含税价)。

第三条转让交易日

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的全部资产,其交易日确定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四条付款方式和期限

1、双方同意,乙方以承接甲方与转让资产等额的债务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转让对价。

2、双方共同负责与甲方债权人协调,在本合同生效后并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甲方所欠与转让资产的等额债务转移至乙方名下。

3、乙方承诺如在本条第2款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就债务转移事宜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则乙方应当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以货币方式向甲方支付全部转让对价。

第五条转让资产的交付

甲方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将转让本合同项下的资产交付乙方,双方应当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第六条承诺与保证

1、协议内双方的声明以及叙文的内容均是真实、准确、完整且无误导性的;

2、甲方在本协议签署日之前没有在本协议项下转让的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保证或任何第三方权益;

3、本协议项下的资产转让事宜将根据甲方《公司章程》规定,报甲方懂事会审议批准;乙方受让也须相关人授权同意。

4、自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资产交付之日起,本协议项下转让的资产的所有权即属于乙方,转让资产的风险亦同时转由乙方承担。

5、在需要时,双方将签署并作出一切文件及行为,以使本协议规定的资产转让行为在法律上生效。

6、在本协议签定后,甲方承诺负责为乙方办理新成立公司相关的工商登记注册、税务登记、用电、用水过户,及环保等新公司权属无争议及生产经营所需相关证照。

第七条产权过户登记

转让资产的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给予必要的协助并出具相关手续。

第八条税费

因本次资产转让而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资产,每逾期一日按未交付资产价值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返还乙方已支付的转让价款;

2、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日期给付价款时,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由违约方负责对另一方进行赔偿。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董事会批准后,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

如对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变更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双方均应依照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资产转让后,原公司的职工由甲方予以安置或解聘。

2、资产转让后,甲方应当将租赁的土地征得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给乙方使用,租赁办法商出租方另定。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6、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

授权代表:_____

乙方:_____

授权代表: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资产转让简单的合同范本 篇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全体股东自愿,将甲方全部资产转让给乙方,有关转让事项双方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一、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

二、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乙方支付给甲方转让费 元,余款 元,待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日内一次性付清。

三、乙方在支付第一批转让款的同时,甲方应将审计报告书中所列全部有形资产及无形资产移交给乙方。双方代表在资产移交清单上签字后,乙方取得全部甲方移交财产的所有权。

四、甲方应协同乙方将甲方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乙方指定自然人,同时应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依法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及原股东对公司转让给乙方之前的全部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方应保证除审计报告列明公司所欠债权债务外没有其它债权债务,若有由甲方及其原股东全部承担。

六、甲方及其原股东对依照本合同转让给乙方的所有财产权属保证真实合法,没有任何权利、权属争议纠纷,若因此原因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使乙方无法正常经营和本转让合同由此失效,甲方及其原股东将赔偿乙方因履行该合同而直接投入款项总额的2倍予以补偿。

七、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同第三人签订的有关协议、合同等文件随本转让合同生效之日全部终止,确实需要延续的,由乙方对原协议、合同进行书面确认或重新与第三方签订。

八、本合同生效后,甲方的无形资产所有权及使用权均归乙方所属,甲方应无条件向乙方移交房屋、土地权属证、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商标使用证、企业档案资料等所有相关文件。

九、因本转让合同所产生的税费等支出,按法律规定由各方自行承担,法律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各承担一半。

十、合同生效后,甲方应积极协调企业厂区内外围环境,确保乙方水、电路畅通,与周边单位、人员和谐,若因甲方与周边环境纠纷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乙方经济损失,甲方及其原股东应予全额赔偿。

十一、本协议签订生效后,若甲方违反协议,应支付乙方转让款10%的违约金给乙方;若乙方违反协议,亦应支付给甲方转让款的10%违约金。

十二、甲方出具委托书,指定 为全权代理经办人,具体与乙方接洽,负责经办履行合同相关事宜。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或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附:1、财产移交清单

2、证件等文件移交清单

3、企业资产审计报告

20xx年1月9日

资产转让简单的合同范本 篇4

甲方:----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为壮大林业经济,搞好林业综合开发,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新洲洲滩地土地转承包经营及林木资产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面积、座落地点及面积

1、甲方将新洲洲滩地土地面积 亩(甲方《林权证》面积,含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土地 亩,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超出 亩的,以亩计算,不足的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全部转承包给乙方。转承包地块的四至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具体座落地点和四至详见鄂城林证字(--)第000671号《林权证》中新洲综合林场平面图。

2、新洲洲滩地属长江流动沙洲滩地。承包期间,新洲洲滩地土地面积减少达总面积的%以上时,承包金应按土地减少比例作相应下调;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开发引起的土地面积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亩土地承包期限为--年元月一日起至20__年 月 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与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确认

双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 元/亩计算,土地总承包金为 元,其中;

(1) 年至 年,四年的承包金额为 万元( 元/亩 亩- 年)

(2) 年至 年,每年的承包金额为 元( 元/亩- 亩)

2、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

(1)甲方同意将新洲洲滩地上属甲方所有的林木资产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总转让费为 万元,其中,中熟林暂按 m3计算,作价 万元( 元/m3),中幼林按株计算,作价 万元( 元/株)。中熟林实际蓄积量由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确认。评估工作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评估蓄积量与暂定的m3有差异,则差额部分蓄积的价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条中支付余款时作相应增减。

(2)甲方同意将属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如房屋、机械设备(详见财产清单)一次性折价转让给乙方,转让价 万元(按原值50%折旧计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应付的 年至 年四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共计 万元,该款乙方于甲方负责将新洲洲滩地的《林权证》变更并交给乙方的同时付款万元,余款542.1万元乙方自收到变更《林权证》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自 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 元,乙方应于当年的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时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资产转让费;

2、承包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

3、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新洲洲滩地土地使用权、林木资产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将新洲洲滩地土地使用权向第三方作任何处置,如转包、转租、抵押、作价入股等;

5、甲方与土地所有者(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由甲方自行承担;

资产转让简单的合同范本 篇5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平等互利的原则,基于乙方接受相关投资收购公司的委托,

对甲方的相关资产及相关手续进行审核,并确定公司资产转让意向,双方各自遵守相关约定。

一、甲方公司资产的详细陈述:

1、 资产范围(附清单)

2、资产评估总价值约为(附相关证明文件及相关评估人的签字)

3、 资产有无设定抵押、担保情形:

4、 如系国有资产,有无有关部门批准文件(交验有关文件备份)

二、甲方公司

有关公司文件、财务报表、营业与资产状况的报表(尤其是公司负债情况,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开列详细清单):

三、保证条款:

保证上述条款及文件的'真实性,如有错误和不实之处,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此期间,在没得到乙方的任何解约通知情况下,甲方不得再与

其他第三方签订转让协议

四、过渡期条款:

1、 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准备齐所有应该提交的相关资料后,本项交易开始进入过渡期。

2、 进入过渡期后,双方应尽快取得涉及本项交易或与本项交易的实施有关联的第三方同意、授权及核准;

3、 乙方承诺在此过渡期内妥善保存管理目标公司的一切资产;直至双方确认移交完毕。

4、 为维护甲方公司的现状,防止甲方利用其尚为目标公司之机,变相从公司获得其他利益,使公司资产价值减少;否则甲方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 双方对于收购合同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负有保密义务,以免节外生枝。

五、双方权利义务:

1、 甲方:

A,甲方在收到第一批资金款后开始办理有关产权证照转户手续;并按照乙方的要求做变更手续。

B,资产移交期限;甲方在收到转让资金款达到30%以上时,开始办理资产与人事移交。

C,分批移交,移交时间表。(甲方另附时间表乙方确认生效)

D,甲方在收到转让资金款达到70%以上时,甲方将办完所有移交手续,并保证乙方与关联交易第三方日后的正常管理,企业运营,否则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

A,甲方的所有相关资料齐全后,开始进入过渡期,实施第三方关联交易。

B,以分批付款方式进行交割,但不排除第三方关联交易的一次性付款方式;

C,如果发现甲方使用欺骗、虚假以及其他损害乙方的行为,乙方有权追讨回全部资金款并有权追偿甲方的相关责任。

六、现有职工安置问题:

企业转让移交之后,由新的管理机构进行人事安排与调整。

赔偿责任。

七、本意向书生效条件

1、 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齐全,真实、合法。

2、 乙方进行评估与适时监督管理并确认本项交易可以继续执行。

3、 因各种原因影响乙方与关联交易第三方对本项交易的进行。

甲方: 乙方:法人: 代表: 银行账户:

20__年 月日

资产转让简单的合同范本 篇6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称“中国”)_________市订立: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鉴于:甲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乙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外商独资企业;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促使甲乙双方之间资产转让的顺利完成。就甲方资产转让事宜,甲方和乙方在此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

1.交割评估基准日:指为确定转让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对转让资产进行最终评估、审计的日期。即满足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规定的所有条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交割日:指本协议所述的转让资产由甲方转移至乙方所有的日期,即满足本协议第八条第4款规定的所有条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3.评估基准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资产评估报告: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转让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副本见附件一),由_________资产评估公司编写。

5.转让资产:依据本协议第三条,甲方应转让给乙方的所有资产,包括于资产评估报告列明的有关企业的(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以及未列入资产评估报告,而乙方拟向甲方收购的流动资产)和与资产相关的经营业务。

6.相关期间:自评估基准日(含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不包括交割日)之间的期间。

7.工作日:即星期一至星期五(公众假期除外)。

8.附属企业:就本协议各方而言,由该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任何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控制是指任何人士籍着持有股权、出资额,行使投票权、董事任命权或依据合同或其他方式所拥有的决定另一方决策及事务的权力。

9.有关物业:资产评估报告内列明的有关企业拟转让予乙方的,有关企业已或将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或房屋所有权的土地和/或房屋,其详情见附件二。

第二条 资产转让

1.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同意在本协议所规定的交割日将有关企业的转让资产转让予乙方。

2.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自甲方受让有关企业的转让资产。

3.自本协议第八条第4款所规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为该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甲方则不再享有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权利,也不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但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甲方有义务尽量协助乙方完成有关的必要的法律手续。

4.自交割日起,乙方及其授权人士将完全接管转让资产,并使用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 转让资产

1.固定资产:甲乙双方同意,有关企业所拥有的拟向乙方转让的全部固定资产包括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资产评估报告内,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固定资产。甲乙双方确认,在交割日,甲方将上述全部固定资产作为转让资产向乙方转让,包括:

(1)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所有机器设备、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2)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土地使用权。

2.流动资产:为了生产持续性发展的需要,本协议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而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拥有的有关的库存材料、产成品、在制品及配件仓库存零配件。

第四条 产品售后安装及其它售后服务的安排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所述的交割日前,对甲方签署的并已履行交货义务,但依据合同、协议的规定或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合同、协议并未有规定),甲方仍处于承诺履行产品的售后安装或其它售后服务义务期间的销售合同、协议,自交割日后,应由乙方代替甲方持续履行上述产品的售后安装及销售合同、协议所约定的其它售后服务。

2.为确保乙方持续履行前款所述的产品的售后安装及其它售后服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由_________公司对交割日的预提安装费、售后服务费进行审计确认。乙方在依据本协议第七条第3款所述方式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格时,应自转让价格中扣除上述经确认的预提安装费、售后服务费。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交割日为起算日,在自交割日起的第_________个公历年度届满之日,由_________公司对实际发生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用进行审计,该审计数据为终局数据。如经审计,依据本条上款由乙方预提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的总额超出实际发生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用的总额,则乙方应在_________公司出具审计数据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超出部分的价款返还甲方;如经审计,乙方预提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的总额不足支付实际发生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用的总额,则甲方应在公司出具审计数据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将不足部分的价款支付予乙方。

第五条 商标的使用许可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保证给予乙方有偿使用有关商标的使用许可,具体安排以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内容为准。

第六条 劳务安排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交割日后,对于有意成为乙方职员的有关企业的员工,有关企业将解除与其签署的劳动合同,而由乙方予以全部留用并与其签署劳动合同,与乙方员工享受同等待遇。具体安排以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的《劳务安排协议》的内容为准。

第七条 转让价格、支付的时间及方式

1.根据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确认的资产评估结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固定资产转让价格的基础。在交割评估基准日,甲、乙双方将根据本条下款所述原则对交割评估基准日的转让资产进行调整。经过上述调整后的固定资产的转让价格与流动资产的转让价格总额将作为乙方收购转让资产的转让价格。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依据下述原则确定转让资产的转让价格:

(1)固定资产:对列入资产评估报告内的固定资产,以_________元人民币为转让价格的基础,根据甲方_________年执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率,扣除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交割评估基准日的折旧额作为固定资产的转让价格。

(2)流动资产:流动资产转让价格的确定,应参考_________公司于交割评估基准日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及依据国际会计准则分别进行审计、确认的数据,由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一公平、合理的市价。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以代替甲方偿还截止交割日,以甲方为债务人的有关债务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格,惟上述有关债务截至交割日的本金及利息(如适用)的总额累计应相等于转让价格总额扣除依据本协议第四条第2款经_________公司审计确认的预提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有关债务的债权人名单及相关资料由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

第八条 交割评估基准日与交割日

1.在交割评估基准日,下述条件必须全部获得满足:

(1)甲方就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行为获得有关贷款银行的书面同意;

(2)甲方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保证取得有关物业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所建房屋、建筑物的权属证明文件;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特许经营权转让合同 ·商标转让合同 ·房屋转让合同

(3)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行为及_________资产评估公司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评估基准日,就转让的固定资产部分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获得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正式批准;

(4)根据中国法律及法规,所有按本协议就有关资产转让及本协议提及的其他交易及安排而应取得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的原审批机关的批准及其他一切审批、同意、豁免和授权均已取得及一切有关文件均获签署。

2.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当天,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一份令乙方满意的独立中国律师出具的中国法律意见书证明及确认,本条上款所列条件已全部获得满足。

3.如自甲、乙双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本条第1款所述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应获得满足的条件仍未能获得完全满足,则在甲、乙双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之日的下一年度的同一日期(不包括该日)后,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提出解除本协议。

4.满足下列条件时,转让资产即可在交割日合法交割:

(1)本条第1款所述的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应满足的所有条件完全得到满足;及

(2)根据本协议第三条、第七条的规定,本协议双方经过评估师、会计师所进行的评估、审计,已就转让资产的价格及与转让资产相关的一切交易、安排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意见。

5.甲、乙双方确认,本条上款所述所有条件,均应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包括该日)后的30个工作日内满足。

6.如本条第4款所述的所有条件在本条上款所述的期间内仍未能得到全部满足时,则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提出不收购流动资产。

7.在交割日当天,乙方应向乙方同意替代甲方偿还的有关债务的债权人发出乙方代替甲方承担有关债务的通知书,甲方应确保上述债务的债权人自收到上述通知书后(包括该日)的十四个工作日内,对通知书加以书面确认。如在上述期间内,债权人仍未能对通知书加以书面确认,对未能获得确认的债务部分,乙方不承担偿还义务,直至甲方促使该部分债务的债权人对通知书加以确认,而甲方应自行承担自债权人收到通知书后的第十五个工作日(包括该日)至债权人对通知书加以确认之日(包括该日)的,该部分债务所产生的利息及一切费用。

8.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相关期间甲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由_________负担。

第九条 甲方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1.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和合法存续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2.甲方对有关资产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及控制权,有权签署本协议并转让有关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而该等资产或与该等资产相关的任何权益,不受任何优先权或其他类似权利的限制。乙方于本协议所达成的资产转让完成后将享有作为转让资产的所有者应依法享有的一切权利并可依法转让、处分该等资产,并不会因其成立文件或中国法律的规定而受到任何扣压、抵押和负担或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就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及其它交易、安排而言,仅需获得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批准,以及有关贷款银行及有关担保人的同意。

3.甲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中国外商独资企业,其根据中国法律有权拥有并经营其目前正在拥有并经营的一切资产和业务。甲方已经分别取得其设立及经营业务所需的一切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所有这些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均为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就甲方所知,在经营范围内,概无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事件发生。

4.甲方保证合法拥有其目前正在拥有并在本协议所述交割日之前继续拥有的全部转让资产。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并不存在任何对上述资产及权益的价值及运用、转让、处分这些资产及权益的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的抵押、担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利或其他限制。

5.甲方保证,截止本协议签署日,以及直至本协议所规定的交割日,制造、销售或以其他方式经营的产品,没有并将不会侵犯任何专利、设计、版权、商标或类似的知识产权,并无任何人士提出与上述产品有重大关系的权利要求。

6.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甲方没有正在进行的、以甲方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转让资产的任何部分为标的的,如作出对甲方不利的判决或裁定即可能单独或综合一起对转让资产状况或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理程序。

7.与甲方在交割日以前正在经营的业务有重大关系的一切商标、专利、设计、版权或其他类似的工业产权均系合法取得,收益权由甲方合法享有而无需缴纳任何费用(但为维持该等权利所需依法缴纳的费用除外)。截止本协议签署日,该等权利并未受到侵犯,也未以任何形式许可或授予第三人。

8.甲方一切按照中国法律和行业惯例应该保险的财产,在本协议签署日均已投保,且该等保单在本协议签署日仍然有效。甲方保证在交割日前不采取任何行为,亦不忽略任何行为,使上述保单成为无效或可能成为无效并保证在交割日后,促使有关保单的保险人同意将保单之投保人、受益人变更为乙方。

9.截至交割日,甲方并无任何正在生效的非正常商业条件的生产、经营合同或安排并因此对转让资产的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0.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对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补交任何税费,且并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对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担或履行的义务或责任。

11.银行及其他贷款或负债

(1)除已在经_________公司审计的有关企业_________年度的资产负债表中明确披露者外,甲方并无其他涉及转让资产的未偿还贷款、或有负债及其他形式的负债;

(2)甲方并无在本协议签署日前收到任何债权人书面通知,将强制性地处置任何部分的转让资产;

(3)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甲方并无设置任何影响其全部或部分业务或转让资产的抵押、保证、质押或其他方式的第三者权益,或其他可能导致前述事件发生的任何协议、安排或承诺;

(4)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并无任何人士就转让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行使或声称将行使任何对转让资产的状况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权利;亦无任何直接或间接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争议。

12.甲方没有一旦披露便会影响到签订本协议或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原意被改变的事实未向乙方披露。

13.于交割日,甲方的厂房、机器、工具及其他设备均处于良好的运作及操作状态,并经定期及适当保养及维修。

14.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的知情人士对有关交割日前的有关企业或其附属企业之商业或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对外透露或基于商业的目的使用上述秘密。

15.在交割日后,甲方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本身经营、或透过合营或持有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份或其他权益)参与任何对乙方的业务实际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16.甲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乙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资产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17.甲方为有关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所有权的实益拥有人及拥有有关物业妥善的及可在市场上出售的业权。有关物业并不受任何按揭、抵押、租赁、许可权或其他负担或任何第三方权利、条件、指令规则或其他限制所影响或需要得到任何第三方同意或向第三方支付金钱补偿,而将会或可能会对上述物业的价值或对有关企业使用、转让或出售上述资产的能力造成重大不良后果。

18.即使在交割日后,上述声明、保证及承诺将继续有效。

第十条 乙方承诺、声明及保证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承诺及保证如下:

1.乙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外商独资企业。

2.乙方有充分的权利进行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除需获得其董事会对该资产转让的正式批准外,乙方已经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其他一切合法授权。

3.乙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甲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产权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4.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第十一条 保密

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有关公司章程的明文规定或要求外,未经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后,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本次交易参与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企业的商标使用、劳务合作事宜,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并在交割日前达成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

2.在交割日后,当发生针对甲方或乙方,但起因于交割日前有关企业或其附属企业的经营活动,而在交割日前未曾预料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债务纠纷或权利争议时,甲方同意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使转让资产或乙方免受损失。若该等纠纷或争议对转让资产或乙方造成任何损失,则甲方同意作出赔偿。

第十四条 生效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1.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由法庭裁决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管辖。

第十七条 协议权利

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依本协议所享有的权利及应承担的义务。各方的继承者、经批准的受让人均受本协议的约束。

第十八条 税项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应缴纳的任何税款或费用,均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证明文件说明有关事件的细节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迟履行本协议的原因,然后由各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第二十条 附件

本协议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文本

本协议以中文书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其他

1.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专人送递、传真、电传或邮寄方式发出;通知如以专人送递,以送抵另一方法定地址时为送达;如以传真或电传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回答代码后视为送达;如以邮寄方式送达,以寄出日后两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需经双方同意,并须签署书面文件。本协议的修改应在双方签字之后报送相关审批机关批准或备案(如需要者)。

3.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其根据本合同享有的权利、权力或特权不应视为对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且对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的部分行使不应妨碍未来对此等权利、权力或特权的行使。

4.本协议赋予甲方及乙方的约定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并不拟排除任何其他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而应是累加性的,并应补充现时或日后法律、法规、合同规定或其他规定赋予的其他各项权利、权力及补救措施。

5.甲、乙双方彼此承诺,如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在本协议下的责任,但其享有在任何时候于任何法律管辖区的任何诉讼、或任何法律管辖区对其进行查封或执行关于其在本协议规定下的责任之判决的豁免权;甲、乙双方彼此并在不可撤销地放弃这种豁免权(如有者)。

6.甲、乙双方同意,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7.如甲方在第九条所作出的声明和保证与事实不符或其保证未能得到履行,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8.甲、乙双方将支付彼此就有关本协议的各自的费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附件

一、资产评估报告(略)

二、有关物业资料(略)

三、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对_________资产评估公司就转让固定资产部分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确认批文及对资产转让行为出具的批文(略)

四、《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略)

资产转让简单的合同范本 篇7

合同编号:

甲方(出让人):青岛邦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辽源路257号9号楼 电话:0532-55567295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孙伟东 职务:总经理

乙方(受让人):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信贷资产转让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1条 定义

1.1信贷资产:指甲方依据借款合同发放贷款后所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收取本金及相应应收未收利息、罚息的所有权利),以及附属于主债权的担保合同权益等从权利。在本合同中,除非特别说明,标的资产、转让标的与信贷资产具有相同的含义。

1.2借款合同:是指附件《信贷资产转让清单》中所列的甲方与债务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及其所有的附属文件以及对该等合同及附属文件的任何有效变更。

1.3 转让日:指乙方将转让价款全部汇入甲方账户之日。

1.4债权文件:指与确认、行使债权相关的全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放款凭证、他项权证(如有)等。

1.5债务人:指贷款合同项下的(各个)债务人。

1.6担保人:指为贷款合同提供保证的(各个)担保人(如有)。 1.7年:以365天计算。 第2条 转让标的甲方同意转让、乙方同意受让《信贷资产转让清单》(附件1)中所列的信贷资产的本金及应收未收利息、罚息,共 笔,截至 年 月 日,信贷资产本金余额为 元。

甲方保证信贷资产符合以下条件:

(1)甲方未隐瞒与订立本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未提供任何虚假情况,并且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债权文件在截至本合同签署之日均为合法有效并可执行的。

(2)信贷资产依据合同性质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可以转让的,并且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没有禁止信贷资产转让的约定。

(3)甲方此前对债务人未行使解除权、抵销权、变更权、中止权及终止权,即便行使了某一项或多项权利,也不构成对信贷资产的损害,并已如实告知乙方。甲方此前未在信贷资产上设臵债务负担,也未曾部分或全部免除借款合同中债务人的债务。

第3条 转让价款及支付

3.1本合同项下的转让价款币种为人民币,作为乙方受让甲方持有的信贷资产的对价,金额为: 元(小写), (大写)。

3.2,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3.1条约定的转让价款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户名:青岛邦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账号:236415771297;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麦岛路支行

3.4自转让日起,信贷资产收益权及信贷资产涉及的风险全部转移至乙方名下,信贷资产未来发生的损失及收益均与甲方无关,乙方享有信贷资产项下的全部权益。

第4条 标的资产的交割

4.1自乙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一份《债权文件清单》(格式见附件2),双方按照《债权文件清单》进行逐一核对。所有的债权文件均应为原件,甲方保证债权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4.2核对完毕后,甲方应将一套与原件相符的债权文件复印件(由甲方盖章确认)交付给乙方。交付完毕后,双方签署《债权文件交割确认函》。

第5条 债权转让通知及担保权利变更

5.1 甲方应依法将债权转让事项通知债务人、保证人等义务人,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2 甲方转让的信贷资产有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的,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与担保权利变更相关的手续。

第6条 甲方声明与保证

6.1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获得当地行政审批部门的开业许可。

6.2甲方已获得签署本合同所必须的内部授权,不违反适用于甲方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6.3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收取信贷资产转让价款。

6.4 甲方未就转让标的的性质、条件或可回收性做出任何种类或性质的明示或暗示的声明和保证,亦未对乙方的预期收益做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声明和保证。

第7条 乙方声明与保证

7.1乙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独立法人单位。

7.2乙方已获得签署本合同所必须的内部授权,不违反适用于甲方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3乙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甲方购买信贷资产,且乙方用于购买信贷资产的财产来源合法有效。

7.4乙方保证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按时足额支付转让价款。 7.5乙方不得将信贷资产进行再转让。

7.6乙方充分了解甲方已经披露和未披露的关于转让标的存在或潜在存在的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自愿承担因转让标的现状和本次交易的风险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7.7乙方已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并有机会对相关条款提出意见。乙方承诺本合同一经签署,乙方即放弃基于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的任何瑕疵,以误解、显示公平、欺诈、重大误解或其他任何理由主张变更、撤销合同或申请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权利。

第8条 保密

本合同甲乙双方当事人对于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事项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事项向除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披露,但是因以下情况所进行的披露除外:

(1)基于本合同的约定,履行转让通知义务,向相关债务人披露; (2)向正常业务中所雇用的审计、律师等工作人员进行的披露;

(3)该等资料和文件可由公开途径获得或者该资料的披露是法律法规要求; (4)向法院或者根据任何诉前披露程序或类似程序的要求,或根据所采取的法律程序所进行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披露;

(5)受让人再转让信贷资产时向新受让人所进行的披露。 第9条 违约责任

9.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当事人应如约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的,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10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0.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0.2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对本协议的条款作出补充或变更;一方以出具承诺函或保证函的形式对本合同的部分条款作出修正,另一方接受的,视为双方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0.3本合同生效后,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 第11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1.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任何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关于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约定将按照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1)向 甲方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12条 通知和送达

12.1任何一方向其他方发出的通知或其他往来文件(以下统称为“往来文件”),应按照本合同记载的其他方的联系方式,以专人递送、特快专递、挂号信或传真方式发出,并在下述条件下送达生效:以专人递送的,在专人递送之交付日视为送达;特快专递或挂号信方式发出的,以收件人签收日为送达日;收件人未签收的,以寄出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发出的,以发出方收到传真发出确认回执时视为送达;同时采用上述几种方式的,以其中最快达到对方者为准。

12.2本合同项下的经办人或经办人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其他方在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根据变更前的联系方式所发出的往来文件视为有效

第13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青岛邦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资产转让简单的合同范本 篇8

固定资产转让合同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就甲方资产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同意将位于甲方所有的资产转让予乙方。

2、有关甲方所拥有的拟向乙方转让的全部固定资产包括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资产评估报告内,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固定资产。甲乙双方确认,在交割日,甲方将上述全部固定资产作为转让资产向乙方转让,包括:

(1)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所有机器设备、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2)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土地使用权。

3、双方协商一致的转让交割日为:20xx年12月 日

4、自本协议规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为该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5、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资产评估结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固定资产转让价格;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全额支付。(以甲方银行到账为准)

6、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6.1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和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6.2甲方保证合法拥有其目前正在拥有并在本协议所述交割日之前继续拥有的全部转让资产。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并不存在任何对上述资产及权益的价值及运用、转让、处分这些资产及权益的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的抵押、担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利或其他限制。

6.3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甲方没有正在进行的、以甲方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转让资产的任何部分为标的的,如作出对甲方不利的判决或裁

定即可能单独或综合一起对转让资产状况或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理程序。

6.4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对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补交任何税费,且并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对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担或履行的义务或责任。

6.5甲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乙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资产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7、乙方承诺、声明及保证:

7.1 乙方妥善维护使用受让的资产,从事合法的经营活动。

7.2乙方承诺若再次转让所获得的资产时,甲方或甲方指派的代表人有绝对优先回购的权利。

7.3乙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甲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产权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7.4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8、保密条款: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有关公司章程的明文规定或要求外,未经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后,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本次交易参与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9、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

10、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

11、争议的解决

11.1.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1.2.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由法庭裁决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

1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应缴纳的任何税款或费用,均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

13、本协议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协议以中文书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附件

一、资产评估报告(略)

资产转让简单的合同范本 篇9

出让人:(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受让人: (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签订地点:中国

鉴于:

一、甲方按《信托贷款合同》(编号:)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 亿元信托贷款,并同意向乙方部分转让甲方在该《信托贷款合同》项下

本金为 亿元(放款日期为 年 月 日)的贷款债权(下称“信贷资产”,具体情况见本合同第二条《信贷资产转让标的清单》);

2.乙方同意用自有资金受让甲方合法持有的信贷资产。

甲乙双方就信贷资产转让事宜,根据我国《信托法》、《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充分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一)本合同所称信贷资产转让,系指出让人将其持有的金融信贷资产按约定的价格、方式出让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约定价格支付受让价款,取得金融信贷资产。

(二)本合同所称信贷资产为普通企业贷款。

(三)本合同所称债务人商业信用风险,系指信贷资产合同主、从债务人因无力偿付、拒付、延期支付信贷资产合同项下债务而出现的商业信用危机。债务人无力偿付,指法院已宣告债务人破产,或债务人已接到法院关于破产清算的判决或裁定,或已由法院委任的清算人或破产接管人接管,或债务人已作出将其全部资产用于清理债务的安排,或债务人的债权人已接收债务人的全部或大部分资产,或债务人出现关、停、并、转而无力偿付债务;拒付,指经债权人提示付款(如催收),债务人未按时支付信贷资产合同项下款项;延期付款,指债务人未按信贷资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应付款项,但经债权人同意的除外。

(四) “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拍卖、变卖费等。

(五)银行营业日,系指银行通常开门营业之日,不包括星期六或星期日或其它法定节假日。

六、本合同所称《信托贷款合同》系指甲方与 于 年 月1 日签署的《信托贷款合同》(编号: )。

第二条 转让标的

信贷资产转让标的清单

主债务人名称 转让贷款本金数额(人民币) 贷款年利率 期限 主要债权凭证

合同凭证 其它凭证 主合同编号及名称 从合同编号及名称无

第三条 转让价款

甲方同意将上述信贷资产按以下《信贷资产转让价格清单》所列价格转让给乙方:

信贷资产转让价格清单

转让标的 转让价款 贷款利率

债务人名称 合同编号及名称 转让信贷资产本金金额

编号: 人民币 亿元 人民币 亿元

第四条 转让价款和相关费用的支付

乙方将转让债权本金金额叁亿元划入甲方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

账 号:

开户行:

自乙方将相应的转让债权本金转让价款划入甲方指定账户之日起,该部份贷款债权及与之相关的一切从权利和义务无条件转归乙方享有。 甲方有权收取转让费,转让费为转让债权本金金额的 %/年,计算公式:转让债权本金金额 %实际存续天数/360。

第五条 受让人收取债务人利息、罚息的方式

自债权实际交割之日起,乙方授权甲方按原《信托贷款合同》约定向债务人收取本金、利息和罚息,并在收到上述本金、利息、罚息后的1个工作日内将扣除转让费后的本金、利息、罚息划入乙方指定的以下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甲方有权直接扣收实际交割日之前甲方有权收取的相应利息。

第六条 债权凭证移交

甲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转让债权交割日,将下列《信贷资产债权凭证清单》所列权利凭证移交,移交方式选择以下方式:

将加盖甲方公章的信贷资产债权凭证复印件移交乙方占有。 信贷资产债权凭证清单

序号 合同凭证 借据凭证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

1 编号: 信托贷款合同 借款借据

第七条 转让债权的交割日期

本合同项下转让债权交割日为 年 月 日。在上述交割日当日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将转让价款划至甲方指定账户内,甲方应将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债权凭证移交乙方占有。

自上述转让价款划付至甲方指定帐户之日起,甲方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项下的贷款债权转让与乙方持有。乙方没有在交割日当日支付债权本金转让价款的,从应付未付之日起,按未付价款0.5‰/天计违约金。

第八条 转让通知

乙方同意甲方无须向《信托贷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及担保人通知本协议项下贷款债权转让事宜。

第九条 债务人商业风险的承担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对债务人的商业信用风险按以下方式承担责任。

甲方对债务人的商业信用风险不承担担保责任,即债务人在信贷资产转让后出现商业信用风险,致使乙方得不到足额或部分清偿,乙方也无权对甲方追索,不能另行要求甲方承担偿还债务的风险。该商业信用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 瑕疵担保义务

甲方在此保证其转让给乙方的信贷资产符合以下条件:

(一)信贷资产合法、真实、有效;

(二)依《信托贷款合同》性质和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是可以转让的;

(三)《信托贷款合同》当事人并未在合同中约定“不得转让”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等限制性条款;

(四)合同权利不存在权利限制。

第十一条 信贷资产的再转让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本合同项下转让的信贷资产受让人有权将本合同项下信贷资产再次转让给其他具备资格的第三方。

第十二条 声明与保证

一、甲方声明与保证

(一)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金融机构,持有有效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者《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可以依法从事信贷资产业务,具备转让信贷资产的合法主体资格。

(二)甲方已获得签署本合同所必须的内部授权,不违反适用于甲方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甲方已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债务的真实情况,未隐瞒与订立本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未提供任何虚假情况。

(四)甲方保证此前对债务人未行使解除权、抵销权、变更权、中止权及终止权,即便行使了某一项或多项权利,也不构成对转让债权的损害,并已如实告知乙方。

(五)甲方此前未在转让债权上设置债务负担,也未曾免除债务人上述转让债权。

(六)甲方保证本合同第六条项下债权凭证真实、合法、有效、完整。

(七)甲方保证此交易价款为公平的市场价格。

二、乙方声明与保证

(一)乙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金融机构,持有有效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者《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可以依法从事信贷资产业务,具备受让信贷资产的合法主体资格;

(二)乙方已获得签署本合同所必须的内部授权,不违反适用于甲方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乙方已经全面、审慎审查受让信贷资产状况。

第十三条 保密

本合同甲乙双方当事人对于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事项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有关事项向除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披露,但是因以下情况所进行的披露除外;

(一)基于本合同第八条约定,履行转让通知义务,向相关债务人披露;

(二)给在正常业务中所雇用的审计、律师等工作人员;

(三)该等资料和文件可由公开途径获得或者该资料的披露是法律法规要求;

(四)向法院或者根据任何诉前披露程序或类似程序的要求,或根据所采取的法律程序所进行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披露。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应负责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并支付另一方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另一方可按转让债权金额的 0.05 %收取违约金。

第十五条 通知

本合同项下甲、乙双方的各项通知、要求或其它通信应采取书面方式,并应送达或发至下列有关方的地址或电话号码或传真号码,任何一方的通讯地址电话号码或传真号码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 甲方:

收件人: 通讯方式:

乙方:

收件人: 通讯方式:

第十六条 法律适用

有关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任何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其司法解释。

第十七条 管辖

本合同项下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有关级别管辖规定的前提下,双方约定将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分别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第十九条 文本

本合同正本壹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副本若干份,分送有关各方。

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年 月日 (签字):

资产转让简单的合同范本 篇10

甲方(转让方):浙商银行

法定地址: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邮编:310005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蔡惠明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受让方):

法定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鉴于:

甲方、乙方均为依法成立、合法存续并具有金融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拟开展同业间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为明确双方在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中的权利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于二○○六年 月 日在 (地点)签署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除非在本合同其他条款中另有约定,否则下列词语的含义应解释为:

(一)信贷资产转让日:是指乙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4款约定将信贷资产转让价款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之日,即20xx 年7月 日;

(二)借款合同:是指本合同附件2-1所列借款合同和对借款合同及其条款的修订、补充或其他更改;

(三)担保合同:是指本合同附件2-1所列担保合同和对担保合同及其条款的修订、补充或其他更改;

(四)借款人:是指本合同附件2-1所列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五)担保人:是指本合同附件2-1所列担保合同项下的担保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六)工作日:是指银行对外受理一般对公业务的银行工作日,不包括中国法定节假日和星期六、星期日。

第二条 转让标的

转让标的是指甲方在借款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未到期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尚未到期的借款本金人民币 元、相应利息及其他与债权相关的权利)及甲方在担保合同项下对担保人享有的全部权利和利益(以下简称“信贷资产”)。

第三条 信贷资产的转让价格

本合同项下信贷资产的转让价格为3个月银行承兑汇票利率上浮5%。

第四条 信贷资产转让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关于信贷资产的全部文件(下称“信贷资产转让文件”)复印件送达乙方,包括但不限于:

1.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2.借款借据;

3.乙方认为甲方应当提交的其他有关信贷资产的文件。

(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送达的前款所列全部信贷资产转让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上述文件进行审核,决定是否接受该笔信贷资产的转让。

(三)乙方经审核,如同意接受该笔信贷资产转让的,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经审核,如不同意接受该笔信贷资产转让的,应及时通知甲方,本合同自动终止,乙方无须就此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户 名:浙商银行

开户行:

账 号:

自信贷资产转让价款全额付至上述账户时起,本合同项下的信贷资产即转由乙方享有。

第五条 相关费用及其支付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安排费、代理费等相关费用(共计)的计算公式为:

(借款合同利率-转让利率)转让金额实际天数/360天 上述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为: 在每季度付息日或还本付息日,由甲方在向借款人收取的利息以及本息中扣除

第六条 信贷资产转让后采取以下第(二)种方式管理。

(一)乙方自理

本合同项下的信贷资产转让给乙方后,由乙方行使甲方在原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自行向借款人收取本息,但乙方在行使相关权利时如需甲方提供必要协助的,甲方应无条件配合。

(二)甲方代理

1.乙方委托甲方代为管理信贷资产项下的权益,授权甲方代理收取借款人应付的本息。

2.甲方在代理管理信贷资产项下权益期间,应当:

(1)忠实履行各项代理职责,及时、合理的行使乙方在信贷资产项下的各项权利,保障乙方权益不受损害;

(2)将自借款人和/或担保人处收到的任何文件和资料及时送达乙方;

(3)将借款人和/或担保人的经营及财务等状况及时通报乙方;

(4)严格按本合同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约定,对借款人和/或担保人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在收到或获悉借款人和/或担保人违反借款、担保合同的事件或情况后3个工作日内通报乙方。

3.在甲方代理管理信贷资产项下权益期间,当信贷资产将受或已受损失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信贷资产损失的发生或扩大。

4.甲方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计息、付息方式及时向借款人收取利息,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及时扣除相关费用并在收取利息后2个工作日内将按转让利率计算所得的利息支付至乙方指定的以下账户: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5.在甲方代理管理信贷资产项下权益期间,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应付利息逾期支付,乙方有权按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向甲方计收逾期期间的复利;对乙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有权在甲方代理管理信贷资产项下的权益时,对甲方管理信贷资产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有权终止对甲方的委托自行管理信贷资产。

第七条 追索权

(一)甲方转让给乙方的信贷资产到期时,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和/或担保人未按担保合同约定主动承担担保责任的,乙方有权就未偿还贷款本息向甲方追索。

(二)乙方根据前款规定行使追索权,适用以下第2种方式:

1.限额追索

甲乙双方确认,甲方仅在 (注:具体额度由业务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决定)的限额内对乙方未得到偿还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承担偿还责任。

2.全额追索

甲乙双方确认,甲方应对乙方未得到偿还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承担偿还责任。

(三)自信贷资产转让日起至信贷资产到期日止的期间内,如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执行本协议,并就全部未偿还的贷款本息向甲方进行追索:

1.借款人或担保人以其对甲方的其他权利对信贷资产提出抵销、索赔、留臵、其他扣减、仲裁或诉讼等;

2.借款人或担保人存在通过改制、合并、分立、破产、转移财产和抽逃资金等形式恶意逃废债务的情形;

3.甲方故意隐瞒或未如实向乙方通报借款人和/或担保人的经营及财务等状况;

4.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信贷资产转让文件等;

5.存在对甲方商誉、业务活动、财务状况和本合同项下的履行能力可能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诉讼、仲裁或任何政府部门的强制性执行措施;

(四)乙方按本条约定向甲方追索时,可以向甲方送达信贷资产追索通知书(格式见本合同附件2-2),要求甲方根据追索通知书的要求偿还乙方尚未得到偿还的信贷资产本息。甲方应无条件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将相应款项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五)甲方按乙方要求承担偿还责任后,乙方应当将甲方所承担偿还责任对应部分的信贷资产债权转回给甲方。对于其他未转回给甲方的信贷资产债权,乙方有权继续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清偿责任。

第八条 声明和保证

(一)甲方的声明和保证:

1.就开展本合同项下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甲方已取得有关政府部门及监管机构的批准;

2.就开展本合同项下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甲方已获得批准或授权;代表甲方签署本协议的签署人已得到甲方有权机关的正式授权,有权代表甲方签署本协议;

3.截止至转让日,信贷资产不存在任何未向乙方披露的瑕疵、争议或纠纷;

4.信贷资产转让文件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遗漏、隐瞒任何可能导致乙方误解或给乙方权利和(或)利益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或不利影响的事实或情况;

5.借款、担保合同项下没有禁止信贷资产转让的约定;

6.信贷资产不受借款人或担保人以其对甲方的其他权利所主张的抵销、索赔、留臵或其他扣减等;

7.甲方已全面、充分、适当地履行了其在借款、担保合同项下全部责任和义务;

8.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借款人的债务责任和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均不发生任何变化;

9.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与借款人、担保人对借款或担保合同做出任何形式的变更或修改;

10.截止至信贷资产转让日,借款人、担保人没有拖欠借款合同项下已到期的任何款项,也不存在其他违反借款、担保合同的行为;

11.甲方未将该信贷资产转让给其他第三方或在该信贷资产上设定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权益或第三方权益;

12.截止至信贷资产转让日,不存在任何对甲方商誉、业务活动、财务状况和本合同项下的履行能力可能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诉讼、仲裁或任何政府部门的强制性执行措施;

13.在本合同项下的信贷资产转让完成后,如发生或可能发生任何对甲方财务状况或本合同项下的履行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等时,甲方应于发生之日起(含该日)3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14.甲方负责办理信贷资产转让文件在有关部门的变更手续和借款合同项下担保物权的变更登记手续,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项费用;

15.甲方将尽力督促借款人、担保人全面、及时履行其在借款合同和/或担保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二)乙方的声明和保证:

1.就开展本合同项下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乙方已取得有关政府部门及监管机构的批准;

2.就开展本合同项下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乙方已获得批准或授权;代表乙方签署本协议的签署人已得到乙方有权机关的正式授权,有权代表乙方签署本协议;

3.没有承诺接受或代为履行甲方在借款、担保合同项下的任何和一切义务;

4.乙方承担与信贷资产转让相关的安排费、代理费等费用。

(三)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的上述声明与保证将持续有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双方均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责任、义务或承诺、保证的,均属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二)任何一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应当支付的价款、利息、违约金的,除应支付相应款项外,对于逾期支付的金额还应根据实际逾期天数按每日0.01‰的比例支付违约金。守约方有权从违约方在守约方开立的任何账户内直接扣收相应金额的款项。

(三)一方违约致使守约方采取仲裁或诉讼的方式实现债权时,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此支付的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甲方违约致使信贷资产转让不能进行或无效时,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已支付的信贷资产转让安排费、代理费等费用;乙方违约致使信贷资产转让不能进行或无效时,乙方已支付的上述费用不予退还。

(五)如因一方泄露有关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十条 保密条款

(一)双方保证保守因信贷资产转让而知悉的有关双方或借款人/担保人的商业秘密并防止任何形式的泄露,但因以下原因除外:

1.因非本方原因使保密信息已经进入公知渠道; 2.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应予以披露; 3.根据司法机关或其他有权行政机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应予以披露。

(二)除本合同双方(包括与本合同有关的关联单位)及其委托的负有保密义务的咨询顾问单位外,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其他单位和人士透露本合同的任何内容。

(三)任何一方对外泄露有关商业秘密的行为均视为重大违约行为。

(四)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本条款继续保持其原有效力。

第十一条 权利义务的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或义务。

第十二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并按中国法律解释。

(二)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应通过下列第 2种方式解决纠纷:

1.向 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所涉及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修改

(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条款。如需对本合同条款做必要修订、补充或其他更改的,应经双方一致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

(三)本合同中任何条款和内容被确定为无效或不能执行,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和执行。

(四)本合同对签约双方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通知和送达

(一)除非双方另行约定,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应采取中文书面形式。

(二)双方按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以派专人递送、邮政特快专递、挂号信等方式送达,送达文书应当列明收件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联系人。

(三)任何一方发出的文书在到达收件方时即为送达。对是否送达有争议时,以收件方签章的回执、邮政部门的查询回单为准。

(四)任何一方如果注册地址或者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当在变更前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原地址或联系方式发出的文书,即使变更方没有收到,仍视为送达。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 合同效力

(一)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和补充合同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生效后,此前双方就该信贷资产转让所达成的合同、协议约定的有关内容与本合同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资产转让简单的合同范本 篇11

固定资产转让协议书

出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为更新设备,决定对公司的部分固定资产进行转让。

2、乙方同意依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受让甲方上述资产。

为进一步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充分协商,就转让的具体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转让资产的范围

1、甲方本次向乙方转让的资产为甲方拥有的部分固定资产(详见附件清单)

第二条 转让对价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无偿将该批固定资产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 转让交易日

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固定资产,其交易日确定为20xx年3月26日。

第三条 转让资产的交付

甲方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15日内,将本合同项下转让的资产交付乙方,双方应当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第四条 承诺与保证

1、 协议内双方的声明以及叙文的内容均是真实、准确、完整且无误导性的;

2、 甲方在本协议签署日之前没有在本协议项下转让的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

置、保证或任何第三方权益;

3、 本协议项下的资产转让事宜将根据甲方《公司章程》规定,报甲方管理层审议批准;

乙方受让也须相关人授权同意。

4、 自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资产交付之日起,本协议项下转让的资产的所有权即属于乙

方,转让资产的风险亦同时转由乙方承担。

5、 在需要时,双方将签署并作出一切文件及行为,以使本协议规定的资产转让行为在

法律上生效。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资产,逾期超过三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由违约方负责对另一方进行赔偿。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

如对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变更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双方均应依照规定办理。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资产转让简单的合同范本 篇12

企业(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资产受让方: 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鉴于

第一条 甲方企业性质: ,注册资本 元,主营 业务 ,甲方愿意按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将其企业资产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 乙方企业性质: ,注册资本 元,主营 业务 ,乙方愿意按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受让甲方企业的资产。

第三条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企业全部资产(以下简称目标企业资产)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合同如下。

合同正文

第一条 目标企业资产条款

目标企业资产包括如下:

1、土地使用权

位于 市 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 年,土地使用权证号: 。

2、房屋所有权

位于 市 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房产证号: 。

3、固定资产所有权

目标企业厂房内所有的机器、设备、设施(包括设备资料及所有目标企业档案资料、备品备件及办公用品)。

4、无形资产所有权

目标企业“ 牌”注册商标,商标注册证号: 。

(详见企业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和目标资产明细单。)

第二条 债权债务处理条款

目标企业在本合同签订前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其中包括欠职工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及税费)不在本次合同签订的转让资产以内,由甲方自行处理。如发生由此所引起的诉讼和纠纷,由甲方予以处理。

第三条 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条款

现双方议定资产整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该价格包括甲方转让的全部资产价款,但不包括乙方应向土地管理部门缴付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及在转让过程中应由乙方承担的一切税费。

乙方分两期支付转让价款。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乙方支付给甲方转让价款的50%,即人民币 万元;甲方完成资产权属在土地管理等部门变更登记之日起5日内,乙方支付给甲方剩余转让价款,即转让价款的50%,即人民币 万元。

第四条 履行条款(资产交付条款):

1、在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根据作为合同附件的目标资产明细单进行资产清点工作,资产清点工作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完成。

2、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的第一期款项到位后,甲方承诺在30日内负责为乙方办理目标资产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包括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固定资产变更登记和无形资产变更登记手续。

3、有关权证转让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配合,办理权属转让手续所需的工本费、手续费由乙方负担。

4、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目标资产权属变更登记完毕之日的过渡期内,甲方应妥善善意管理目标资产,不得有任何有害于目标资产的行为。

第五条 陈述与保证条款

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保证目标资产明细单上所列关于目标资产的质量状况、使用年限、性能状况等情况真实;

(2)甲方保证以上转让的资产权属无争议、无抵押并无查封,并且甲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所有产权,如发生由此引起的有关所购资产产权的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负担由此所造成的乙方损失;

(3)关于目标资产转让事宜,甲方已获得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复,甲方企业股东会、董事会已做出同意转让目标资产的决议;

(4)甲方上述陈述和保证在目标资产交付之日起2年内有效。

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保证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诚信履行义务;

(2)乙方保证受让目标资产的资金来源合法。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对于在本次目标资产转让中甲乙双方获取的关于对方一切商业文件、数据和资料等信息,双方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强制性规定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诚信履约,如有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能依法转让资产,或在约定期限内因甲方原因不能办理完相关合法资产凭证,则甲方应按资产转让价款总额10%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应保证在约定期内按时支付合同所约定的款项,如不能按时支付,则乙方按同期应付额10%计赔甲方损失。

第八条 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设附件五份,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也是本合同生效的必备条件,附件包括:

1、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同意甲方转让资产的批复;

2、目标资产明细清单;

3、土地使用权属证明(使用权证和土管局证明);

4、房屋产权证明(所有权证和房管局证明);

5、甲方股东会、董事会等有权决定转让者同意目标资产转让的决议。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若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需变更事项,经协商后以补充合同形式确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副本十份,相关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资产转让简单的合同范本 篇13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东莞市。。。。。。。。。的整体资产转让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东莞市。。。。。。。。。的所有资产以贰拾陆万元(¥260,000.00)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购买。

2、在本合同订立三日内以现金或转账的形式向甲方支付第一期转让贰拾万元(¥150,000.00)。支付第一期款后,甲方将所有资产交由乙方控制,甲方退出。

3、待甲方将所有资产交由乙方后,乙方支付剩余款项陆万元(¥60,000.00)。

第二条 保证

甲方向乙方声明和保证:

1、甲方为合同标的的合法拥有者,其有资格行使对合同标的的完全处分权。

2、本合同签署日前之任何时候,甲方未与任何第三方签定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未采取任何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对合同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抵押、担保、让渡附属于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3、本合同签署日后之任何时候,甲方保证不会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不会采取任何法律允许的方式对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进行任何方式的处置,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抵押、担保、让渡附属于合同标的的部分权利。

4、在本合同签署日前及签署日后之任何时候,甲方保证本合同的标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可转让条件,不会因甲方原因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原因而依法受到限制,以致影响资产转让法律程序的正常进行,该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法院依法对本合同标的采取冻结措施等。

5、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合同标的转让的一切手续。

6、甲方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的全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情况、生产经营情况、模具厂工商登记情况、资产情况,项目开发情况等均为真实、合法的。1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在收到第一期款后两周日内办理完毕所有转让事宜,必要时乙方协助。

2、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及时付款。 第四条 债权、债务的处理

甲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及转让变更登记之日前,模具厂对外无任何债务、担保。如有,则由甲方自行承担偿还责任,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亦不得以模具厂资产承担偿还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因违反于本合同项下作出的声明、保证及其他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此赔偿责任应包括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律师费、财产保全费等)。

2、如乙方逾期付款的,甲方可按剩余款项的日万分之四收取违约金。 3、甲方收款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转让手续的,则按每日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4、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前,东莞市。。。。。。。。。资产对外无任何债务。若债权人要求模具厂依法承担偿还责任且模具厂也已实际履行给付义务的,则甲方应在模具厂履行给付义务之日起三日内,将全部款项支付给模具厂,乙方也有权直接要求甲方履行付款义务。若甲方在本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将全部款项支付给模具厂,则双方同意由甲方按银行同期银行利率的三倍向乙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本协议签定地为东莞市东城区。

第七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保证人对以上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资产转让简单的合同范本 篇14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公司 日

买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分

公司)

住所:

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卖方(单位): 或 卖方(自然人):

住所: 住所:

工商注册号: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加油站(或油库)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1 收购标的物(下称“协议资产”)

本合同标的物为位于 省 市 县( 镇) 加油站(或油库),包括以下资产的全部产权:

1.1 加油站(或油库) 座;

1.1.1 加油站(或油库)所占用的土地面积 平方米,使用权 年,用途 ,性质为国有出让(详见附件一《土地使用权证》);

1.1.2 加油站(或油库)营业房及辅助房 平方米;雨棚 座(详见附件

二《房屋产权证》);

1.1.3 加油机 台;油罐 个,各为 、 、 立方米;

1.1.4 其他辅助设施、构筑物。

1.2协议资产的具体清单以本合同第2条约定聘请的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下称“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附件三)记载为准。

2 价款计算及付款价款计算及支付

2.1 双方同意由买方委托的评估机构对协议资产依法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2.2 参照《资产评估报告》,双方协商一致,协议资产转让总价款为____ 万元(人民币,下同)(大写:________),具体包括:土地使用权作价____万元(大写: )、房屋等不动产作价____ 万元(大写: )、其他协议资产作价 万元(大写:)及按照本合同第6.1条所发生的各项税、费。

2.3 支付

2.3.1 卖方满足2.3.2规定的全部条件后____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总价款的80%,即____万元(大写: );

2.3.2 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日,卖方必须全部满足下述条件:

1)卖方向买方提供了加油站(或油库)的立项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造加油站(或油库)的竣工图纸(隐蔽工程纪录)、防雷防静电检测合格证书、经检定的油罐容积表和____等资料;

2)卖方已将下列证书变更或重新办理到买方名下(变更或重新办理的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有关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书、加油站(或油库)工商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许可证、环境保护许可证、加油机和油罐检定证书、计量合格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____证等;

3)卖方已按买方要求办理完毕加油站(或油库)用水、用电手续和买方要求

的道路开口手续(办理手续的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如涉及公路代征地使用,则卖方应同时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4)如加油站(或油库)设施、设备需改造,则卖买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书面改造方案也将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根据上述改造方案,卖方已办理完毕改造施工手续,相关改造费用由____承担;

5)根据本合同第3、4条规定,卖方已向买方交付了全部协议资产及证照,且买方已在资产及证照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

2.3.3 在买方按照2.3.1条支付第一期价款之日起一年期满时,符合下述条件,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全部剩余价款(简称“尾款”),即____万元(大写:):

1)第三人未对协议资产提出任何权利主张,也无第三人基于对卖方或加油站(或油库)的债权或债务请求影响加油站的正常经营;

2)协议资产及所有设备、设施(及)或隐蔽工程无质量问题,或卖方已按买方要求对协议资产相关质量问题整改完毕;

3)加油站(或油库)经营手续合法有效,未受到任何政府部门质疑或处罚,加油站(或油库)正常生产经营未因此受到干扰;

4)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各种税费按本合同规定已由乙方卖方缴纳完毕。

2.4 付款方式

2.4.1 买方以____ 方式向卖方支付协议资产转让款以及其他应当由买方支付的款项;

2.4.2 卖方收到买方给付的协议资产转让款后____ 日内向买方开具____发票,应买方要求,卖方应对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等不动产的转让价款单独开具发票。

2.4.3 卖方指定的收款人、开户银行和帐户是:

收款人:

开户行:

账号:

卖方应对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安全性负责。

3.资产交付

完成下述全部事项方构成完整的资产交付

3.1 动产的交付

3.1.1双方约定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 日内,双方各委派若干代表进行动产移交;

3.1.2 动产移交以双方授权代表在移交清单或《资产评估报告(明细)》上签字为准;

3.1.3 动产移交地点在____ 加油站(或油库);

3.2 不动产的交付

3.2.1 不动产包括房屋、土地使用权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资产(双方共同拟定清单并由授权代表签字为准);

3.2.2 卖方应当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日内将不动产的权利凭证原件(包括但不限于加油站(或油库)立项批复、房屋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如有在建工程则须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图纸(包括隐蔽工程记录)、资产产权证明以及____证等)交付给买方;

3.2.3 卖方确保该等权利证书是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

3.2.4 卖方应当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日内负责将该等不动产过户给买方或买方指定的权利人,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应当以包括积极向主管部门提供权利凭证等方式尽力协助卖方完成该事项。

3.3 财务资料以及其他文件资料的交付

3.3.1 其他文件资料的清单由双方共同签字认可;并且卖方尽可能向买方交付资料原件;

3.3.2 卖方应当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 日内将财务资料及其他文件资料移交给买方授权代表;

3.3.3 卖方确保该等资料的完整、真实、无遗漏,并保证资料中的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

4.证照办理及移交

4.1 卖方应当在签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日内将加油站(或油库)所有证照原件(包括但不限于:加油站(或油库)工商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许可证、环境保护许可证、加油机和油罐的检定证书、计量合格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____证(照))交付给买方持有;

4.2 卖方应当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日内将上述证照办理到买方或买方指定的权利人,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将以持有的证照原件积极协助卖方办理该事项;

4.3卖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办理原加油站(或油库)营业执照注销手续,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将以持有的证照原件积极协助卖方办理该事项;该营业执照注销前,与原加油站(或油库)有关的所有债权债务由卖方承担,并免除买方的一切责任。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协议资产转让后,卖方协助买方完成加油站(或油库)的重新开业登记手续。

4.4 卖方保证向买方交付的证照是真实、完整、合法、有效、没有遗漏的。

5.保证期

5.1 自本合同第3条和第4条规定的事项全部完成之日起一年时间为保证期;

5.2卖方保证协议资产的完整和质量符合要求。如果在保证期内出现或买方发现任何协议资产不完整或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卖方应当负责补足或维修协议资产;如果协议资产不能修复,卖方应当负责更换。补足、维修或更换协议资产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如果卖方未能给付该等费用,买方可在给付卖方的尾款中直接扣除;

5.3协议资产、证照交付及变更前,卖方确保协议资产不会受到任何第三方主张权利或其他任何足以损害买方得以依据本合同获得权利的情形,如果出现该等情形,卖方将向买方或直接向第三方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如果买方预先因此支付了费用,可在给付卖方的尾款中直接扣除;

5.4如出现应当由卖方承担责任的情形,致使买方先行支付的费用高于尾款,则买方扣除全部尾款不予支付给卖方外,还可以继续向卖方追偿。

6.税收及费用

6.1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卖方承担,其中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及向买方办理土地过户手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其中,按法律、法规规定应由买方缴纳的税款和费用(已包含于本合同2.2条规定的协议资产转让总价款中),由卖方以买方的名义代缴。如卖方未按法律法规缴纳有关税款和费用,影响或可能影响加油站(或油库)的正常持续经营,买方可先行代缴,并从向卖方支付的尾款中予以扣除,对于不足扣缴部分可以继续向卖方追偿。

7.管理交接及员工安臵

7.1 自动产交接当日,加油站(或油库)的管理权力交由买方指派人员全部接管;

7.2卖方应对加油站(或油库)原雇用人员另行安排或者与其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相关费用由卖方自行承担。买方接管加油站(或油库)后,自主安排用工;卖方、原加油站(或油库)雇用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不得干涉,否则,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赔偿。

8.卖方义务

8.1 卖方依据本合同第3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买方交付约定的全部资产;

8.2卖方按照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买方交付证照并办理证照变更等手续;

8.3卖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买方提供由县级以上房屋管理机关、土地管理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加油站(或油库)资产无抵押等证明文件。

8.4卖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税款,并承担本合同规定的费用。

8.5 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9买方义务

9.1 买方应在卖方办理第3、4、5条约定事项时,提供所需的材料及文件。

9.2 买方应按照本合同第2条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卖方支付价款。

9.3 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10 交付及验收

10.1卖方在交付加油站(或油库)资产时,买方按照3.1的约定进行验收,并派员接管加油站(或油库),由双方共同签署《加油站(或油库)资产交接清单》

(附件二)。

10.2 卖方向买方交付(或变更)第3、4条约定的文件、证照,并提供办理上述证照已交纳的所有税款、费用的单据,经买方验证或接受后,由双方共同签署《加油站(或油库)法律文件、证照交接清单》(附件三)。

11 卖方承诺

11.1卖方有合法的权力和权利并已得到必要的授权、批准及许可与买方订立并履行本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卖方履行本协议项下加油站(或油库)资产转让义务所需的内部批准、同意(如须);公司内部所须的批准、同意及政府部门的批准、同意、许可等(如须);

11.2卖方对加油站(或油库)资产享有充分的所有权及/或完全的处分权。在本协议签订日及资产交接日不存在任何规定须向第三方出售或转让加油站(或油库)资产或其任何部分;亦无关于或影响加油站(或油库)资产、权益、或引起或可能引起第三方债务的任何诉讼、索偿、争议或法律程序。

11.3 卖方保证加油站(或油库)资产不带有任何抵押权、质押权、留臵权或其他形式的担保,亦不会被任何第三方主张权利。

11.4 卖方保证附件中所列加油站(或油库)资产的详情在各方面均真实、完整、准确;所交付给买方的所有文件及证照均真实、合法、有效。

11.5卖方保证交付给买方的加油站(或油库)罩棚、房屋、加油机、储油罐及其它设施符合国家现行加油站(或油库)设计规范和消防安全法规的要求,并保证前述设施自买方接管之日起内(即保证期)不出现质量问题。

11.6卖方保证买方接管加油站(或油库)后,加油站(或油库)的用水、用电保持正常供应,供应量不低于原使用量,价格不高于原价格,但政府正常调价除外;且以往和目前均不存在可能在加油站(或油库)资产交付后严重影响其正常持续运行的任何情况。

11.7卖方承诺,如有资产交付日以前未以书面形式向买方披露的、买方可能遭致的与加油站(或油库)资产或其经营有关的任何索赔、费用、支出、债务及其它权利要求(以下合称“索赔”),卖方将就该等索赔对买方作出充分的补偿或赔偿。

12 债务承担

在买方接管加油站(或油库)前,卖方及加油站(或油库)一切债务及欠缴税金等国家行政、司法性费用由卖方承担。对一切在本合同签署日期前未被发现但起因于本合同签署日期前的、应由卖方承担的索赔、负债和责任,由卖方承担,并免除买方的一切赔偿责任。卖方清理原债务不能影响买方的正常经营,否则,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赔偿。

13 合同变更和解除

13.1 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3.2卖方未按照第3.2.4条约定将加油站(或油库)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过户到买方或买方指定的权利人,超过____日,买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3.3 卖方未按照第3、4条其中之一约定的期限履行义务,超过 日,买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3.4 卖方违反其承诺及保证条款,使买方无法接管加油站(或油库)或接管后无法正常经营,买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3.5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价款超过 日,卖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3.6 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另一方。

14 违约责任

14.1 卖方违约责任

14.1.1 卖方未按照本合同第3、4条其中之一约定的期限履行义务,则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价款金额的每日万分之 ,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14.1.2 卖方违反本合同第11条规定的承诺义务时,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如给买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4.1.3 发生13.2或13.3或13.4款约定的情况时,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如给买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4.2 买方违约责任

14.2.1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延迟支付价款金额的日万分之 ,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14.2.2发生13.5款约定的情况时,买方返还已取得的资产及证照,并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

15 免责条件

15.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当地政府政策发生重大调整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履行或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7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理由之有效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需经不可抗力发生地公证机关公证,由双方根据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15.2买卖双方在此确认:政府部门作出的有关加油站(或油库)资产交付和证照办理及移交所涉及的任何具体行政行为,不属于本协议约定之不可抗力事件。如因该等具体行政行为导致卖方无法按时或继续履行本协议第8条规定的义务,导致买方基于本协议所期待取得或应当取得之利益或权益无法实现,应由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16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取________方式解决: 16.1 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根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6.2 向中国石油 分公司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中不动产引起的争议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7 通知

买卖双方就本合同有关事宜应以书面或传真形式通知对方。

买方地址: ;邮编: ;传真: 。

卖方地址: ;邮编: ;传真: 。

18 合同效力及附件

1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8.2 本合同共有附件____ 份。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

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4 本合同一式____ 份,双方各执____ 份。

买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卖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资产转让简单的合同范本 篇15

出让方: 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站住房资产转让给乙方之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使双方遵照执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向乙方转让标的为:甲方持有的南阳河电站、九冲河电站及仓坪河电站的住房资产,其中:南阳河电站住房账面原值100.xx万元、九冲河电站住房账面原值189.xx万元、苍坪河电站住房账面原值92.32万元,共计381.62万元;没有计提折旧。

二、双方的陈述与保证

(一)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甲方合法持有南阳河电站、九冲河电站及仓坪河电站的住房资产;

3、甲方承诺本次向乙方转让的电站住房未向任何第三人设置担保、质押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益,亦未受到来自司法部门的任何限制;

4、甲方承诺其本次向乙方转让电站住房事宜已得到其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

5、甲方承诺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的电站住房转让手续;在有关手续办理完毕之前,甲方不得处置电站住房,并不得以电站住房所有权为他人提供担保、抵押。

6、甲方知道上述电站住房由兴发股份的电站职工工作食宿占用。因急需维修改造,及维护兴发股份电站资产的完整性和统一管理,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二)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乙方承诺其本次受让电站住房事宜已得到其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

3、乙方知道上述电站住房由兴发股份的电站职工工作食宿占用。因急需维修改造,及维护兴发股份电站资产的完整性和统一管理,乙方与甲方签订本合同。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

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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