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转让合同范本(通用15篇)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享有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厂房、设备、材料等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业用地及厂房、设备、材料等基本情况
工业用地1、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途为工业,土地面积约为____平方米(约______亩,四至详见附件:土地及地上物租赁协议书,地上物移交清单,曾华方占地平面图),甲方因_____取得对该工业用地的使用权,使用期限自_______年 ___ 月___日至_______年 ___ 月___日。2、位于_______________,用途为工业,土地面积约为____平方米(约______亩,四至详见附件:土地租赁协议),甲方因_____取得对该工业用地的使用权,使用期限自_______年 ___ 月___日至_______年 ___ 月___日。
厂房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办公用房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甲方享有对该厂房的合法所有权。厂房内主要大型设备:航吊车___台。 (厂房及办公室内设备、材料等详见附件:厂房租赁协议)。
二、转让标的及价款
1、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本协议第一条列明的土地使用权、厂房、厂房及办公用房内所有的设备、材料等。
2、转让价款共计___________元整(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元)。
三、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乙方即向甲方付清所有款项。
四、承诺与保证
1、甲方承诺并保证其对本协议项下的工业用地享有合法的使用权及对厂房、厂房及办公用房内所有的设备、材料等享有合法的所有权。
2、甲方承诺并保证其未对本协议项下的工业用地、厂房、设备、材料等设定任何抵押或债务,且第三人不会对本次转让提出任何异议或主张。
3、本次转让前,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或其它纠纷,概由甲方自行负责承担与理清,与乙方及转让给乙方的厂房、办公用房及设备无关。
4、甲方在本转让协议签订前与左森林签订的“厂房租赁协议”继续有效并继续履行,“厂房租赁协议”下的甲方的权利义务由本协议的受让方及乙方享有。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3002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 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 ,租赁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厂房类型为
结构。
二、 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 个月,自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 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 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年租金为 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3%—5%。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 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 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 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 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 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 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 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 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 门电话。如需 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 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 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 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 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 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 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 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1、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 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 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 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 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 门电话。如需 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 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 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 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 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 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 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 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 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厂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基本情况:
1、 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瑞安市 的厂房,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2、 以上厂房系向瑞安市人民法院拍卖所得,至今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
二、房地产转让价格:
总价(含土地价格)人民币 _____元(大写)。
三、 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厂房总价分 次付清,201 年 月 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万元(大写)。
(1)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2)余款 万元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厂房腾空,供乙方支配和使用该厂房,甲方并无权干涉。
五、其他约定:乙方已悉知 以上厂房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甲方不负有协助乙方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义务。以后如确需甲方协助办理有关手续的,甲方应无条件予以协助。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以下简称为丙方)
兹为工厂及机器连同附属物件买卖经居间人、之介绍各方面同意议定买卖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甲方愿将其独资设置于xx市x区路x号xx工厂及厂内设备生产机器连同附属物件,(详细如后附加税买卖标示记载)全部出卖与乙方而乙方愿依约付价承买。
第二条本件买卖价金经双方协议分别订定如下:
(一)厂房连同附属建筑物全部议价为人民币x元整。
(二)厂房连同附属物件全部议价为人民币x元整。
(三)发电机议价为人民币xx元整。
(四)厂内水电设施工费补贴金议定为人民币xx元整。共计价金人民币x万x仟x佰x拾元整。前项价金于契约订立同日由乙方全部一次付清与甲方,经居间人等见证之下甲方亲自点收足讫并以价金项下盖章为据而不另立收据。
第三条甲方授受前条价金同日由甲方会同乙方及保证人、居间人至契约第一条所载工厂地址,将工厂建筑物(包括所著门窗户、扇厂、内隔屏、添造物、电气、自来水设施等在内)及生产机器连同附属物件全部逐件验对交乙方前去营业收益纳课清楚。
第四条甲方对于买卖标的物交付同时已告知乙方并经乙方验明所接交的标的物理学件以为完整确认,交无物上任何的瑕疵。
嗣后乙方不得主张标的物件的瑕疵为由,向甲方请求减少价金而退还部分价金等情况。
第五条甲方于契约成立同日将出卖工厂的工商登记证(字号)及政府的商业营业登记证(字号),并其他有关证件全部移交乙方以便名义变更或继受的手续。
第六条本件买卖成立后甲方对于买卖标的工厂建筑物应备齐有关产权登记文件于乙方,指定日时会同向管辖地产事务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或向税捐稽征机关申请房捐纳税义务人变更手续的义务。倘若手续上应另出立字据,或需要甲方的签盖等时;甲方应无条件应付,不得刁难推诿或借故向乙方要求补贴加价等情况。
第七条本件买卖标的物于甲方保证为自己所有,确与他人毫无交加不明事情。倘日后如有人第三人出为异议或发生故障时,甲方自应出来抵御并据理排除一切障碍,绝不得使乙方蒙受任何亏损。
第八条甲方保证本件买卖标的物全部所有权并无与他人经过订立买卖契约及抵押权典权、质权等他项权利的设定,抑或供为任何债权的担保等瑕疵在前无讹。
第九条如于甲方违反前二条契约条件之一时,乙方除依债务不履行的规定行使其权利外,并得依法追究甲方的刑事责任,丙方愿与乙方负连带履行债务的责任非至乙方的债务完全履行后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归消灭。
第十条本件买卖标的物及工厂有关营业水电以及人事费或应缴税捐工会费,自x年x月x日以后则归乙方负责缴纳。但以前的部分由甲方负责完纳,否则甲方应赔偿因此致乙方受损害的责任。
第十一条甲方自本买卖契约订立日起,不得借用xx厂号或以该厂关系任何名份对外交涉事宜。若甲方违背前项约定乙方受有损害时,乙方得请求损害赔偿甲方不得异议。
第十二条甲方出卖工厂以前厂方有对内外未清的债权债务,乙方不为承担或受让,该项债权债务仍由甲方取得或偿还。但乙方不得代甲方收取该项债权,否则甲方得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本件买卖费用议定负担如下:
(一)本买卖契约印花及公证费增值税均由甲方负担。
(二)本买卖工厂建筑物产权移转登记及工厂名义变更登记诸费用则归乙方负担。
第十四条本件买卖嗣后不论任何理由于一方不得解除契约或主张买回等情况。
第十五条本件买卖标的物如下:
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印
身份证统一号码:
地址:
买方(乙方):印
身份证统一号码:
地址:
保证人(丙方):印
身份证统一号码:
x年x月x日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住所:
目标公司:
鉴于:
1、东莞市新城沐足有限公司于20--年12月11日在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厚街分局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整),甲方三股东已共同足额出资并占有东莞市新城沐足有限公司100%股权,其中甲方1出资___万元,占%股权,甲方2出资___万元,占___%股权,甲方3出资___万元,占___%股权。
2、东莞市新城沐足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足浴、膝下足部按摩,东莞市新城沐足有限公司最后一次年检时间为20--年。
3、东莞市新城沐足有限公司最近一次审计报告于20___年___月___日由东莞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该报告显示东莞市新城沐足有限公司截止至20___年___月___日总资产为人民币___元,总负债为人民币___元。基于以上事实,甲方愿意以本协议所规定的条件将其持有的东莞市新城沐足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予乙方,乙方愿意在本协议条款所规定的条件下受让上述转让之股权。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公司的经营状况
1、东莞市新城沐足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包括现有资产、债权债务等与最近一次审计报告所审核的财务报告的记载相符,甲方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见甲方提供的《审计报告》)。
2、甲方保证东莞市新城沐足有限公司在本协议签署日前不存在拖欠工人工资、税款、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罚款和罚金等其他应付款的情况。
第二条转让标的
甲方所持有东莞市新城沐足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共人民币50(工商登记查询为50万,而非150万,确认修改后删除括号内容)万元出资额,及其相关权利(但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完成前,东莞市新城沐足有限公司的所有对外担保或负债仍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转让价款及给付方式
1、甲方按照前款约定向乙方转让东莞市新城沐足有限公司100%股权,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对价人民币70万元(大写柒拾万元整)。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当日,现金支付人民币40万元(大写肆拾万元整)作为转让股权的定金,剩余款项(即人民币30万元,大写叁拾万元整)在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后一个月内付清。
第四条权利和义务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其出资证明、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东莞市新城沐足有限公司股东情况表、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移交一年内职工工资表。
2、甲方在本协议签订的当日,将东莞市新城沐足有限公司的公章、财务专用章、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纳税档案、租赁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厂房租赁合同、宿舍租赁合同、写字楼租赁合同及其押金原始票据等)、卫生许可证、消防合格证、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等所有文件资料原件移交给乙方。
3、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应当就本次股权转让的有关事宜告知东莞市新城沐足有限公司,由东莞市新城沐足有限公司盖章确认,并由东莞市新城沐足有限公司将乙方登记入股东名册。甲方应将股东会表决通过乙方成为股东的股东会决议交给乙方。
4、甲方负责在本协议签订后的一个月内(红色标注数字为不确定数字,可由双方约定,看完删除括号内内容),到工商部门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
5、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第五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东莞市新城沐足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完成后,其在东莞市新城沐足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东莞市新城沐足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权利和义务。
4、甲方承诺妥善处理东莞市新城沐足有限公司与现有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若因此导致东莞市新城沐足有限公司参与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程序,保证东莞市新城沐足有限公司因参与该法律程序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由甲方承担,相关裁决或判决、决定中确定由东莞市新城沐足有限公司承担的责任也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办妥股权变更手续的,若乙方不同意在延迟的时间内办妥相关手续的,甲方须将乙方已支付的款项全部退还,并须向乙方返还双倍定金;若乙方同意在延迟的时间内办妥相关手续的,迟延期间按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的万分之三/日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股权转让期间或转让后,乙方发现甲方所保证的内容与事实不符的,甲方须承担其应负责任外,还须向乙方支付按照总转让款5%的违约金。
3、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的,每延迟一天,按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的万分之三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七条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股权变更手续,或者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2、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的。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基于本合同所产生之争议双方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东莞市新城沐足有限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1、本公司规定的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50%。
2、本合同经东莞市新城沐足有限公司股东会同意并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未约定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东莞市新城沐足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签订地点:
转让方(简称甲方):
受让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同意达成以下转让协议(下称“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厂房位置设施与面积范围
1、甲方现有位于,厂房栋层楼,占地面积万㎡左右;已经竣工验收建筑总面积万㎡左右;
2、厂区前后已经浇注好的水泥路,具体范围:;
3、修建好的四周围墙;(范围包括东;南;北侧以围墙界限内;西面
以2号与1号厂房水泥路中心铁栏杆为界限和附:开发区管委会以土地红线图为准,详见本协议“附件一”)厂房可以以乙方名义开立红本《房产证》。土地直接以乙方名义正式挂牌手续办理《土地证》。
二、转让费用与其他税费约定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确定,甲方将上述房地产以总价人民币万元(¥万元)转让给乙方。此转让价为甲方实收价格,乙方注册公司和因为本转让行为办理所有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用、土地出让金、契税、印花税、登记费等)的手续费(税)用均有乙方承担。
三、债权债务承担
请在史律师指导下签署本协议,否则概不承担私自签署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厂房土地转让协议中银史润师
1、甲方应及时报告开发区管委会要求指定专人帮助乙方办理政府部门需要的立项、红线图、规划、环评、工商、税务、机构代码等等有关证照审批手续,税(费)用由乙方支付。
2、甲方对该厂房转让协议生效之前基于该厂房的一切债权、债务承担责任。
四、付款方式:
1、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向甲方交付定金¥万元(大写:)。
2、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协助乙方办理有关转让厂房的规划立项、环评、工商、税务、机构代码手续事宜,并在办妥上述事宜之后的30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有关手续移交乙方,乙方需同时向甲方支付本协议预付款人民币万元(大写:);甲方收到预付款后将该《房产证》原件交付给乙方。
3、乙方在收到房产证之日起60天之内将余款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全部付清。如果逾期,90天内按照转让款总额月息1、5%计算支付给甲方,超过期限90天后按照同期商业银行利息的3倍计算支付给甲方。(乙方预期支付各期款项不适用本协议有关“定金罚则”的约定,使用本款规定)
五、双方责任
1、甲方中途悔约,按照乙方所付定金数额双倍返还乙方。
请在史律师指导下签署本协议,否则概不承担私自签署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2、乙方如逾期支付以上各期款项,除应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第三款承担责任外,乙方需提交乙方关联企业基于以上款项的担保声明,或提供其他财产担保证明。
3、甲方应于收到上述房地产预付款30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手续,但甲方在规定期间已经把所需文件递交给相关政府部门或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甲方不能按时办理有关手续额,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生效日起60天内,甲方应保证厂房(包含土地部分)场地清理以确保乙方按时进驻,顺利接管。
5、上述房地产正式转让到乙方之日起,乙方正式接管甲方该物业并行使一切权利。
六、其他事项
1、本协议签署时,双方应就房产及其附属设施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进行清点确认移交,同时列明清单(详见附件二),确保上述房地产在产权变更清场后,一并交付给乙方。
2、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所在地政府管委会留存备案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议部分以及本协议附件部分为本协议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发生不可协商的争议由本协议厂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且由败诉方承担对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因诉讼产生的费用。
转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甲方代理人:乙方代理人:
签订地点:
出卖人:
注册地址: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土地及工业厂房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转让标的
1.1 卖方拥有位于的一幅工业用地,土地信息如下:《土地使用证》号: ;地号: ;土地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 (其他信息详见《土地使用证》)
卖方在其上建有工业厂房,并办有《房地产权证》,其中:; (其他信息详见房地产权证)
(本合同交易土地及厂房以下简称为转让标的)
1.2 买方购买转让标的用于生产经营(包括关联公司的生产经营)。
第2条 转让标的概况
2.1 卖方保证,上述土地及厂房的产权清晰,卖方对其享有完全的物权,有权出售,转让标的不存在任何债务纠纷,未使用转让标的进行任何抵押,不存在查封,不存在任何欠缴地价款、房价款或税款的情形。
2.2 转让标的现已空置,原则上按照现状转让。具体的现状及交付标准详见第九条。
第3条 转让价款
转让标的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元)。
成交价不含本合同第八条所列之各项税费,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根据本合同第八条之约定承担。
第4条 交易定金
买方应在本合同签署生效当日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元) 。卖方应向买方出具定金收据。
第5条 【付款方式】
5.1 双方应于定金支付完成后日内共同至 开立资金监管账户 。账户开立完成后 日内,买方应当将 支付至上述资金监管账户。
5.2 转让标的全部过户至买方或买方指定第三方名下后5日内,双方应共同至银行、持新的登记证书原件(包括《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办理监管资金解付手续,即由银行将监管资金支付至卖方指定账户。
5.3 剩余作为交房保证金(其中 为房产税 贯清缴保证金),在下述文件齐备的前提下,卖方应当在10日内将交房保证金支付给卖方:
(1) 本合同第九条所述之交接确认文件;
(2) 本合同第8.1.2条所提及的房产税的清缴凭证。(根据 市现行规定,该房产税由财产所有权人按年度申报清缴,且该税费并非交易税种,为此,卖方应当向买方出具房屋过户登记完成之日前房产税已经足额缴纳的文件/证明。)
5.4 若卖方未能按第九条要求完成全部交接义务,或者存在房产税欠缴情形,则自交房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剩余部分由买方支付给卖方。
第6条 卖方指定代理人
6.1 卖方指定作为本次交易卖方的全权委托代理人,代理权限为享受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甲方权利、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甲方义务,即包括而不限于办理资金监管手续、代为收取转让价款、办理交接手续,等等。
6.2 代理人身份信息如下:,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6.3 本合同第3、4、5条的全部转让价款应当支付(或由银行解付)至以下账户之一,即买方支付至任何一个账户即视为已完成了付款义务。具体按照银行及土地、税务等部门的要求办理。
账户一: 开户银行:账号:
账户二: 开户银行:账号:
6.4 若支付至代理人 之收款账户,则其与卖方之间的账务结算支付与买方无关。
第7条 过户
7.1 买方向卖方支付定金之当日,卖方应当将本合同第一条所述之《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原件提供给买方。
7.2 卖方收到定金后,双方即开始办理转让标的的过户登记手续,包括签署用于过户登记的买卖合同(以市政府规定的名称为准),至国土、房产部门签署相关文件,等等。
7.3 买方应于本条7.2款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的十日内,依据第五条之付款方式向指定银行资金监管账户付清全部合同价款。
7.4 过户登记手续原则上由买方主导办理,卖方应当提供协助义务。即卖方应当在根据买方的要求积极配合。若卖方怠于履行义务而致使过户手续期限延误或者导致过户登记手续无法完成,则应当按照本合同第11条约定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7.5 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由买方负责新的《不动产权证书》的领取。
第8条 税费承担
8.1 转让交易所产生的各项税费除(公司)所得税外,由买方承担,即:
(1) 契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交易服务费、评估费(若有)、公证费等等,均由买方全部承担。具体税种、税率依照国家规定。
(公司)所得税由卖方自行承担。
(2) 此外,转让标的过户登记至买方名下前的房产税由卖方承担。
8.2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所新增的税费,由买卖双方届时协商解决。
第9条 交接
9.1 双方应于:买方付清部分合同价款/或买方付清第期合同价款/或转让标的全部过户至买方或买方指定第三方名下后3日内,共同至现场开始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手续原则上应当在20日内完成。
9.2 转让标的全部过户登记完成之前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等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
9.3 在根据9.2条约定结算各项费用的同时,双方应当办理水、电等过户手续。
9.4 卖方应当按照附件一清单将相关附属设施设备交付给买方。
9.5 转让标的如果存在需要和其他相关部门结算的款项,应当一并在9.1条约定的期限内由卖方结算并支付完成。
9.6 上述过户、清点交付(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全部结算事项)手续全部办理完成之日,即视为交接完成,买卖双方应当签署交接完成确认文件。
第10条 合同解除及变更
10.1 双方确认,根据现行政策及客观情况,转让标的过户登记所需的时间预估为最长不超过5个月。因此,本合同第5.2条之监管资金的监管期限亦为银行收到全部监管资金后5个月。若非因买卖双方任何一方的原因,转让标的无法在上述期限内完成过户,则在上述期限届满之次日银行自动将监管资金及所产生的利息转回买方账户。此时,本合同自动解除,买方已经支付的定金卖方应在三日内退还。
10.2 当然,双方可经协商一致对上述期限予以延长,并在期限届满前通知银行。延长的期限届满后仍未能办理完成的,依照10.1条办理。
第11条 违约责任
11.1 若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价款,卖方有权要求买方以逾期应付款项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11.2 若卖方怠于履行过户登记之配合义务,则自收到买方协助配合通知之日应以转让总价款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直至卖方履行协助配合义务之日。
11.3 若转让标的无法过户是由于卖方的原因,则买方除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卖方立即退还全部款项(包括银行监管资金)外,还有权要求卖方支付转让总价款30%作为违约金。
11.4 若转让标的存在任何卖方未披露之争议、债务、纠纷,致使买方的购买目的无法实现,则买方有权在任何时候解除合同,此时卖方应退还收取的全部款项并向买方承担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赔偿买方的实际损失。
第12条 法律适用与管辖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向(厂房)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3条 合同数量及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买卖双方各执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买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
甲方(供应商):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签订地址: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销商): 签订日期: 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就厂房转让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供双方共同执行。
第一条 工业用地及厂房产权基本情况
本合同转让的工业用地原属于_____,位于_____, 土地权属性质为集体,用途为工业,土地面积约为_____平方米,目前土地及地上房产产权为属甲方所有,房地产证权证号_____。
第二条 转让范围,价款及标的物的交付
1、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上述土地(第一条中列明)和地上所有建筑及设备。
2、土地使用权和厂房建筑物及设备转让共计_____元整(金额大写_____元)。
3、由甲方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及厂房建筑物转让登记到乙方名下,有关契税及相关费用由____负担。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_____月内由甲方负责办理好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权证的变更手续。
5、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甲方将该标的交付给乙方使用(在不损坏原有物品的基础上)。
第三条 转让款的支付方式
1、本转让合同书经甲乙双方签定后,乙方应首付甲方人民币_____元整(金额大写_____元),余款待乙方收到土地使用证及房产权证之日一次性向甲方结清。
2、转让款由甲方开具收据。
第四条 甲方违约责任
1、如甲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未能办妥房产证及土地证过户手续,则乙方有权选择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归还乙方已付款项。
2、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_____天内将首付款返还与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首付款数额的违约金。
3、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产,每逾期一日,由甲方向乙方给付相当于上述房地产价款千分之_____的违约金。
第五条 乙方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转让款,则按逾期一日应赔偿甲方未收款项的百分之_____赔偿金。
2、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 每逾期一日,由乙方向甲方给付相当于上述房地产价款千分之_____的违约金。
第六条 陈述和保证
1、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 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 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七条 保密
一方对因厂房转让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合同编号: 字第 号
甲方(卖方): 注册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证书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厂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厂房的项目名称及土地状况
本厂房项目暂定名: ,土地使用权为出让方式取得,并依法进行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 ,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用途为 工业用地、 ,使用年限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乙方所购厂房的基本情况
1.乙方所购厂房座落。
⑴.本厂房座落为: 区(市)
⑵. 本厂房座落为: 区(市)
⑶. 本厂房座落为: 区(市)
2. 本厂房户型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条 购房价款
1.总成交金额为 元整(大
写: 元整)。
2.单价⑴.
⑵.
⑶.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⑴. 乙方在签定本合同 日内支付总成交金额的 %即 元;
⑵. 余款在甲方领取乙方产权证后5日内结算并给付。 2.分期付款
⑴.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 大写 元; ⑵. ,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即 元;
⑶.符合甲乙双方约定的交付条件时,乙方支付总价款的 %即 元; ⑷.甲方向产权登记中心提交办理乙方所购房屋权属证书 日前,乙方付款致总价款的 %;
⑸.余款在甲方领取乙方产权证后5日内结算并给付。 3.贷款付款:
⑴.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 大写 元; ⑵. 前,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
即 元;
⑶.余款乙方向银行贷款支付。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在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以有资质的房屋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有差异的,按建筑面积结算差价。
第六条 交房期限及交付条件
1.属现售厂房的,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厂房交付乙方使用。
2.非现房销售的,甲方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将取得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的厂房交付乙方使用。
3.甲方承诺与该厂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⑴.于 年 月 日前通水;
⑵.于 年 月 日前通电。
4.建筑材料、设备安装标准说明
⑴.外墙: ;⑵.内墙: ;⑶.顶棚: ;⑷.地面: ;⑸. 门窗: ;⑹.卫生间: ;⑺.电梯: ;⑻. 水: ;⑼.电: 。
第七条 甲方关于房屋产权状况及公司状况的承诺。
甲方保证销售的厂房及土地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保证本物业没有销售给除乙方以外的其他人,保证本物业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受到限制交易的情况。 因甲方隐瞄引起纠纷与损失,一律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关于办理产权登记的约定
1.甲方在工业厂房交付后 日内,将为乙方办理产权证的所有资料递交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
2.甲方为乙方办理产权证,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包括:①向甲方工作人员出具委托办证的授权委托书,②将乙方应承担的税费等提前10日交付给甲方,③签署产权登记机构规定格式的买卖合同,④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等资料,⑤其他协助。
第九条 本厂房买卖所产生的规费和税费应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第十条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本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分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甲方不得擅自改变本项目按照规划批准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有设施的用途。
第十一条 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向乙方出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乙方应详细阅读有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全部内容。乙方同意,因该物业管理区域尚未成立业主大会,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即应接受甲方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服务和管理,并遵守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物业服务费为 元/平方米月。
第十二条 电费(含分摊的电费),按 元/度计收,遇电价上调除外。
第十三条 合同担保
1.甲乙双方同意,乙乙方支付甲方 作为定金,作为甲乙方双方签订产权登记中心规定格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担保。
2.乙方无故拖延时间不与甲方签订产权登记中心规定格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有权通过中介解除本协议。甲方解除本协议的,定金不予返还。
3. 有下列情况之一,致使乙方不能取得房屋产权,乙方拒绝签订产权登记中心规定格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⑴.在签订本协议前、后,甲方将该房屋抵押、租赁的;
⑵.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知晓该房屋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等限制权利,未告知乙方的;
⑶.签订本合同前后,甲方另行签订厂房买卖合同。
4. 在签订本协议后,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等限制该房屋权利的,致使乙方不能取得该房屋产权,甲乙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解除本协议的,甲方退还乙方支付的款项,并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乙方利息。
5.甲乙方双方签订产权登记中心规定格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其内容以本合同约定为准,本合同未约定的,以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 其他
1.本合同不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合同登记备案及预告登记。
2. 乙方保证使用该厂房符合环保要求。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互利互惠、友好、谦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厂房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乙方各执 份。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甲方: 男,汉族, 年 月 日,系 村
乙方: 男,汉族, 年 月 日,系 村
现甲方有板厂一处,由于种种原因,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愿将该厂转让给乙方使用,为避免事后发生争议,就有关事宜,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自愿达成合同如下:
一、厂地坐落:
该厂位于 ,东邻 ,西邻 ,南邻 北靠 ,计 亩。
二、转让费及付款方法:
双方商定转让价 万元(大写: ),协议生效后, 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转让费 元。
三、厂内附属物:
大棚 间,办公室 间,宿舍 间,车间设备
四、合同生效起,该厂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及任何人不得干涉。乙方必须按时交纳土地承包费及应交的各项税金。
五、合同签订日期以前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不能因以上的债务涉及到乙方的正常运转,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六、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反悔,双方签字按手印,同时产生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当地司法机关解决,或到兰山法院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一份,认真遵照执行。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供应商):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签订地址: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销商): 签订日期: 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就厂房转让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供双方共同执行。
第一条 工业用地及厂房产权基本情况
本合同转让的工业用地原属于_____,位于_____, 土地权属性质为集体,用途为工业,土地面积约为_____平方米,目前土地及地上房产产权为属甲方所有,房地产证权证号_____。
第二条 转让范围,价款及标的物的交付
1、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上述土地(第一条中列明)和地上所有建筑及设备。
2、土地使用权和厂房建筑物及设备转让共计_____元整(金额大写_____元)。
3、由甲方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及厂房建筑物转让登记到乙方名下,有关契税及相关费用由____负担。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_____月内由甲方负责办理好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权证的变更手续。
5、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甲方将该标的交付给乙方使用(在不损坏原有物品的基础上)。
第三条 转让款的支付方式
1、本转让合同书经甲乙双方签定后,乙方应首付甲方人民币_____元整(金额大写_____元),余款待乙方收到土地使用证及房产权证之日一次性向甲方结清。
2、转让款由甲方开具收据。
第四条 甲方违约责任
1、如甲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未能办妥房产证及土地证过户手续,则乙方有权选择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归还乙方已付款项。
2、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_____天内将首付款返还与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首付款数额的违约金。
3、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产,每逾期一日,由甲方向乙方给付相当于上述房地产价款千分之_____的违约金。
第五条 乙方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转让款,则按逾期一日应赔偿甲方未收款项的百分之_____赔偿金。
2、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 每逾期一日,由乙方向甲方给付相当于上述房地产价款千分之_____的违约金。
第六条 陈述和保证
1、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 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 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七条 保密
一方对因厂房转让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1、 当合同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15日内给与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
2、任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另一方守约方所造成的损失由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负责。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三条 通知
1、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授权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转让方(简称甲方):
受让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多次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厂房位置与面积
甲方现有位于,厂房栋层,占地面积M2,建筑总面积M2,厂房具备有红本《房地产证》,房产证号:号,宗地号。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上述房地产以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元(¥)转让给乙方。此售价为甲方实收价格,不包含过户的手续税(费)用,(除土地使用费转让前由甲方交付外)。甲方应帮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税(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保证该房产的真实性、转让给乙方之前的一切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
三、付款方式:
1、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向甲方交付定金人民币),并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次性付给甲方。上述定金同时转为预付购房款,共计人民币_____元(¥),甲方收到预付购房款后将该房产证原件交付给乙方。余款人民币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由甲、乙双方指定银行进行资金监管,并在厂房宿舍清场完毕当日一次性付清。
2、如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时间清场完毕,余款将作为赔偿乙方损失。
四、双方责任
1、甲方应于收到上述房地产价款日内,与乙方签订正式《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及《深圳市房地产转让登记申请书》各一份,在个工作日内(不含合同签订当日),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一同前往国土局办理有关产权转让手续,任何一方不得推辞或有意拖延,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因政府、节假日、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甲、乙双方不能按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甲、乙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收到上述房地产价款后,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则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退还乙方所付房款,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3、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当日起两个月内,甲方应保证厂房宿舍(包含自用部分)租户进行清场完毕,以确保乙方按时进驻,顺利接管。
4、上述房地产正式转让到乙方之日起,乙方正式接管甲方物业并行使一切权利。
5、水费、电费以现租赁厂家离厂当日,甲、乙双方实抄水电表底为准,甲方负责过户给乙方。
五、其他事项
1、本《协议》签署时,双方应就房产及其附属设施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进行清点确认,同时列明清单,确保上述房地产在产权变更清场后,一并交付给乙方,如有损坏或遗失,甲方则要作价赔偿。如租户在机器搬运时,需对主体墙面改动,甲方应该恢复原状,以照片为准。
2、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认真履行。甲、乙双方签订《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的条款与本协议冲突,以本协议为准,否则甲、乙双方签订的《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
转让方(甲方):
法人代表:
甲方代理人:
受让方(乙方):
法人代表:
乙方代理人:
本《协议》签订日期:
本《协议》签订地址:
出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甲方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但经平度市香店街道办事处同意受让青岛双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土地及厂房、车间(以图为准),坐落在平度市香店街道办事处香店工业园内,刘林杰以北,漳州路以西,面积5.85亩,转让给乙方。
二、本宗地上的附着物,包括车间、办公楼、警卫室等,以附图为准。
三、厂房及土地的转让价格为80万元,乙方签订合于20xx年1月22日之前付60万元,余款于20xx年4月22日前付清。
四、乙方办理厂房及土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将政府已缴纳的土地款152500元同时转让给乙方),但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提供便利条件。
五、本合同生效后,以前所有债务与纠纷与乙方无关。
六、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提请青岛仲裁委员会按照其规则进行仲裁。
七、本合同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甲方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但经平度市香店街道办事处同意受让青岛双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土地及厂房、车间(以图为准),坐落在平度市香店街道办事处香店工业园内,刘林杰以北,漳州路以西,面积5.85亩,转让给乙方。
二、本宗地上的附着物,包括车间、办公楼、警卫室等,以附图为准。
三、厂房及土地的转让价格为80万元,乙方签订合于20xx年1月22日之前付60万元,余款于20xx年4月22日前付清。
四、乙方办理厂房及土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将政府已缴纳的土地款152500元同时转让给乙方),但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提供便利条件。
五、本合同生效后,以前所有债务与纠纷与乙方无关。
六、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提请青岛仲裁委员会按照其规则进行仲裁。
七、本合同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转让方与受让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座落在伊川县白沙乡孟村的洛阳市中凯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全部厂房、辅属设施及机器设备转让给乙方。四至为:东邻道路,西邻孟村,南邻洛阳市科恒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北邻曹文治厂。
二、转让费及付款方式:转让费为肆佰万元整(¥:4000000元),乙方先付给甲方肆拾万元为定金,剩余款于20xx年8月30日前待甲方与本土地所有人将以前土地使用税及其他费用结清后,一次性付给甲方。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保证对所转让的厂房、辅属设施及机器设备有处分权,否则甲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2)甲方必须保证所转让的厂房、附属设施及机器设备无办理任何抵押和经济纠纷等事项。
(3)甲方必须办理好与本厂土地所有人(孟村村委)将本厂土地使用合同变更为乙方。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签订协议之日起,厂内所有房屋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以后改建或转让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需要任何理由进行干涉。
(2)自20xx年8月30日本厂土地使用税及水电费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四、违约责任在合同签字生效后,双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违约则赔偿未违约方违约金为转让费的一半。
五、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