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修包工合同(热门三篇)

精装修包工合同(精选3篇)

精装修包工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予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租赁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厂房类型为______________结构。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租赁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赁期___年。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或合同租赁满一年后提前终止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定租赁合同终止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___元。

2、采用先付后租形式,甲、乙双方一旦签定合同,合同既生效。承租方应支付日首期第一季度租赁房款。后按顺序每季度期满前15日内支付。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受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电价由于损耗,所以甲方在向乙方收取电费时,每度电按国家标准加价人民币0.98元/度。水费是3元/立方米。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激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________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6、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在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租赁满一年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并在一个月内腾出房屋。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租赁合同签定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精装修包工合同 篇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发包方:

承包方:

身份证:联络方式:

家庭住址:

第一条工程概况

1.装潢施工地点:

2.住房结构:砖混结构房型 房 厅 套,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3.承包方式:

4.装饰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墙体拆除,墙面及地面拆除,地砖、瓷砖铺贴,吊顶安装,门窗拆除,包水管,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安装,隔断制作,搬运工程等其他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

5.总价款: 元,乙方已拿走甲方的冰箱及暖气片价值 元,抵工程款 元整,剩余工程款 元。大写在装修期间承担施工工程队负责人的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负责。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提供材料需求,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和各类应由施工工程队承担的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只针对乙方提出赔偿。

2.乙方在装修过程中,需保证全程在现场进行施工和管理。

3.乙方负责人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可以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

第三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全部工程用装修材料均由甲方提供,装修施工设备、工具由乙方提供。

2.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必须负责进行材料的搬运上楼工作。

4.为了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周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及协助甲方进行材料采购,以便甲方于周末采购材料。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由于甲方提供材料延误,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大致精确的所需材料的数量。由于乙方材料估算错误过大而导致的材料重新购买或材料退回的交通费用将由乙方承担,或者由乙方负责运输退回供应商。

5.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协议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第四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31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5.若部分工序由甲方材料供应厂家安装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单位安装,甲方应事先安排时间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并避免造成整体工期的延误。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 日内组织验收,并书面办理验收确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8.工程保修期 年,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算。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

第五条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要求及与乙方协商,且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装修指南,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协商,经确认后施工。

3.乙方应注意煤气使用安全,确保登高施工的安全保障等各类安全保证,并提醒施工工程人员注意安全,产生任何事故的责任完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经双方认可,工程款付款时间表如下:

协议签订完毕,水电改造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 元整

所有瓷砖铺贴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 元整

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甲方支付乙方 元整

剩余 元作为质量保证款,甲方入住三个月内支付。

合计 元整。

第七条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甲方应在开工当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工作:

参加甲方召集的现场交底。

全权负责协议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情况下更换人员,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时间付款的,逾期部分在逾期期间按同期活期银行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 天后,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

3.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5.工程关键节点未办理验收,乙方提前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协商。或若协商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协议约定向:

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条款。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协议协议,解除本协议。

3.如由于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无条件提出中止协议,而无需获得乙方的认可。

第十一条附则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 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 套,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本协议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住址:住址:

电话:电话: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发包方:

承包方:

身份证:联络方式:

家庭住址:

第一条工程概况

1.装潢施工地点:

2.住房结构:砖混结构房型 房 厅 套,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3.承包方式:

4.装饰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墙体拆除,墙面及地面拆除,地砖、瓷砖铺贴,吊顶安装,门窗拆除,包水管,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安装,隔断制作,搬运工程等其他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

5.总价款: 元,乙方已拿走甲方的冰箱及暖气片价值 元,抵工程款 元整,剩余工程款 元。大写在装修期间承担施工工程队负责人的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负责。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提供材料需求,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和各类应由施工工程队承担的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只针对乙方提出赔偿。

2.乙方在装修过程中,需保证全程在现场进行施工和管理。

3.乙方负责人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可以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

第三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全部工程用装修材料均由甲方提供,装修施工设备、工具由乙方提供。

2.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必须负责进行材料的搬运上楼工作。

4.为了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周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及协助甲方进行材料采购,以便甲方于周末采购材料。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由于甲方提供材料延误,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大致精确的所需材料的数量。由于乙方材料估算错误过大而导致的材料重新购买或材料退回的交通费用将由乙方承担,或者由乙方负责运输退回供应商。

5.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协议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第四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31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5.若部分工序由甲方材料供应厂家安装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单位安装,甲方应事先安排时间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并避免造成整体工期的延误。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 日内组织验收,并书面办理验收确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8.工程保修期 年,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算。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

第五条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要求及与乙方协商,且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装修指南,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协商,经确认后施工。

3.乙方应注意煤气使用安全,确保登高施工的安全保障等各类安全保证,并提醒施工工程人员注意安全,产生任何事故的责任完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经双方认可,工程款付款时间表如下:

协议签订完毕,水电改造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 元整

所有瓷砖铺贴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 元整

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甲方支付乙方 元整

剩余 元作为质量保证款,甲方入住三个月内支付。

合计 元整。

第七条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甲方应在开工当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工作:

参加甲方召集的现场交底。

全权负责协议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情况下更换人员,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时间付款的,逾期部分在逾期期间按同期活期银行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 天后,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

3.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5.工程关键节点未办理验收,乙方提前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协商。或若协商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协议约定向:

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条款。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协议协议,解除本协议。

3.如由于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无条件提出中止协议,而无需获得乙方的认可。

第十一条附则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 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 套,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本协议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住址:住址:

电话:电话: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精装修包工合同 篇3

甲方:(工程方)

乙方:(承包施工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劳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按《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建设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市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将装饰工地部分安装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在施工中的则、权、利,经双方协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结构形式:

4、施工工期:

总工期为项目公司施工进度计划要求调配足够的技术工人,以工程进度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释,后果自负。

二、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包工不包料,乙方自带所有电工用的,所有用具及安装工具等。由乙方承包者自行调整,甲方不负责费用补偿。

三、承包范围:

的'建筑装饰工程方(包括: )

四、工程结算

1、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2、结算单价:本工程按甲方双方达成的总价计算:总价为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进度、质量、安全及现场文明方面工程项目部要求及省级安全、不得违章作业。

4、设计变更,施工前下述的设计变更,则不另增加费用。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完成部分甲方要求变更的事项,甲方应无条件签证补工。

5、承包范围工作未完成就要求退场或被勒令退场的,预留50%工资不予支付及由于乙方施工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的费用自负,工期不变。

五、工程付款方式:

按每月完成工程总量支付完成工程量的70%,竣工验收后付至工程总量的90%,剩余工程量总价的10%,在验收之后 内付清。

六、质量标准:

各分项工程必须达到优良标准,严格按施工图纸、项目规定标准进行施工,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与公司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必须接受甲方的技术交底,操作交底,并施工规范进行操作,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发生其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按合同价赔偿甲方造成的损失。

文明施工,不得盗窃材料,乱扔乱丢材料,如有按项目规定,处予重罚(1000-5000元),以上条规段双方必须遵守。

七、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付完100%劳务工资终止。

以上合同条款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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