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装潢设计合同(通用5篇)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有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设计,为保证设计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
“委托设计”:基于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合法使用房屋进行室内装修的前提条件,根据本合同的相关约定,乙方向甲方提供对其房屋收费设计的一项服务:“施工合同”:甲、乙双方共同签订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设计定金”:为保障“施工合同”的有效签署及本合同的正常覆行,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应支付的部分款项,该款项的具体使用办法详见合同约定。“丈量费”:乙方对房屋设计所需的必要参考数据进行实地测量并记录,甲方针对乙方此项工作而支付的相关费用。
第二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房型规格:□单层房屋 □复式房屋 □其它____室_____厅____厨____卫___。
建筑面积:关门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三、测量时间:____________
四、负责设计本案的设计师____________
第三条:收费标准:
1、 □单层房屋:收取设计定金900元、丈量费100元。
2、 □复式房屋:收取设计定金1300元、丈量费200元。
第四条:费用总价
费用总价:__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例字:壹 贰 叁 肆 伍 陆 柒 捌 玖 零 仟 微 亿)其中:丈量费:_______元整;设计定金:______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和说明
1、 本合同一但签订,甲方即付清上述费用总价,其中测量费不予退还;设计定金可在双方签订“施工合同”且甲方按“施工合同”约定付清第一笔预付款后退还。
2、 设计师上门测量房型面积后,因甲方原因,双方没能签订施工合同的,设计定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设计要求
1、 甲方应提供经物业部门认可的房屋建筑结构平面图,并向乙方提供实地丈量方面的方便和条件。
2、 甲方在乙方出具平面图基础上和乙方进行设计上的沟通,直至甲方签字确定方案,乙方进入下一步施工图设计阶段。
3、 设计结束时应出具所有施工图(包括:原始平面图,平面布置图,天花材质图,地面布置图及各主要施工立面图、开关、插座布置图)。
第七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因双方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也不可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自然灾害、意外事件等,导致本合同不能正常执行,受影响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及时取得当地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向对方出示。甲乙双方同意均不因此追究对方违约负责。
第八条:合同生效
一、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九条:合同生效
因本合同引起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代表:
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
甲 方: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手机号:
乙 方:
单位名称:
地 址:
服务电话:
设计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手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装饰行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家装设计任务: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设计收费及支付方法
(一) 本工程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
经甲乙双方商定设计收费为元/平方米(套内使用面积,不含电脑效果图),估算总收费元,金额大写 元。
(二)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采用以下付款方式
1、量房前付预付款1000元(其中200元上门测量费和800元方案费);
2、方案通过后,出全套施工图,客户付清余款并可带走全套图纸;
3、出电脑效果图,价格:800元/张 (A4);
第三条 设计内容及完成日期的约定
(一) 乙方提供的设计图中应有详细的设计说明。
(二) 平立面图
1、原房型图
2、墙体改造图
3、平面家具布置图
4、地面图
5、天花图
6、现场制作的家具立面图(根据实际情况出或者不出)
7、门立面图(根据实际情况出或者不出)
8、厨房、卫生间局部立面图(定做的厨房除外)
9、电视背景墙立面图
10、其它现场需施工墙面的立面图
(三) 剖面图
1、应标明材质、用料、颜色等
2、门窗套剖面图
3、玄关剖面图
4、天花剖面图
5、电视背景墙剖面图
6、其它需施工处剖面图
(四) 水电施工图
(五) 甲乙双方约定,从合同生效之日起,7天内完成平面方案图;
平面方案甲方通过后,乙方在7天内完成全套施工图。
第四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设计所需的资料(物业认可的房型图、结构平面图),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预付款和工程设计费;
3、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在甲乙双方确定方案后,进行施工图设计阶段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需要变更原设计方案的(如整体风格的变动、整体方案的推翻等,不包括个别房间布置和摆设的局部修改),甲方须一次性付给乙方30%设计返工费,再进行第二次方案设计;
(二)乙方责任
1、如期向甲方将付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设使用要求;
2、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限一次);
3、乙方按甲方认可的平面设计方案制作施工图。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由于乙方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时,乙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向甲方赔偿延误设计损失100元违约金/天;
(二)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预付款,同时返还已收取预付款外的全部设计费;
(三)甲方未通过乙方所做的方案,乙方退还甲方预付款中的方案费,但测量费不退,同时方案图纸归乙方所有;
(四)甲方通过方案,但不认可施工图,则乙方不退还所有预付款,同时不得带走施工图纸。
第六条 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一) 本合同需经甲方签字、乙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非法人公司需负责人章)后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二) 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设计工作的,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三、四款执行,并结束本合同关系;
(三) 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家装设计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 向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 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四、 其它解决方式:
第八条 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二)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
1、 设计师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限一次);
2、 设计师免费提供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上门服务二次);
3、 设计师免费参加工程竣工的验收(工地现场图纸验收)(一次);
4、 设计完成后由工程助理提供详细的工程量清单;
5、 设计师提供陪同挑选家具和软装饰的服务(一次);
第九条 合同文本
一、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转包设计工程。
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五、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鉴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甲 方: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签 章:__________ 签 章:__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__
签约日期: 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
委托人: (以下简称“业方”)
受托人: (以下简称“设计方”)
鉴于业方请设计方就“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提供室内装潢设计服务, 而设计方亦同意就以下所述条款与条件,担任本项目所委托之设计方。 业方及设计方兹就本项目之室内装潢设计服务,同意订定下列条款以资遵循:
1. 委托及工作内容
1.1 业方委任设计方担任本项目之专任室内装潢设计方,并指定本项目主设计师由设计方的__ ___先生担任,设计方同意接受此项委任。
1.2 合同工作内容将限定以下范围内之室内装潢设计:
1.2.1 行政楼1F、2F、3F、4F、5F及顶层。
首层
门庭、过道、消防门及通道
-接待前台
-会议室、洽谈室、音控室、茶水间、产品展示区
- 宾客电梯厅、玻璃旋转楼梯
-男女卫生间
第2层
-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 洽谈室、办公室、茶水区
-男女卫生间
- 客用楼梯、玻璃旋转楼梯及公共区域
第3层
-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 会议室、办公室、茶水区及公共区域
- 男女卫生间
第4层
-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办公室、茶水区、弱电间及公共区域
-男女卫生间
第5层及顶层
- 宾客电梯及通道及公共区域
- 会议室、董事办公室、董事长办公室、茶水区
- 男女卫生间
1.3 设计方就前述工作位置进行之工作应尽量与业方之项目协调员完全配合,一切工作计划亦需要完全配合业方之规划时程、设计整合及施工顺序。
2. 服务范围
2.1 设计方之服务范围需要包括电气设计、平面配置及空间分隔规划、色系及配色计划、材料及内装之规格与范围、家具及陈设之遴选,以及与业方委任之项目协调员及其它顾问之间的协调与咨询。
2.2 设计方之服务范围需包括参加由业方或其委托之项目协调员及其它顾问在任何工地所召集之一般会议。
3. 内装设计
业方本着对设计方的完全信任,同时在对设计方的设计成果给予高度期望的前提下委托设计方担当 的室内装修整体设计。设计方承诺明了业方的标准,富有特色,环境高雅的的整体意图及要求,对业方所有的 项目进行内部装修整体设计。在具体的设计过程之中,设计方应本着节省项目业方用于装修成本投入的原则,在不影响设计效果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投入的装修成本。同时在物料的选择,施工工艺的运用上都应尽量考虑其经济效益并保持设计的独特性、可操作性和经济性,以减少本项目本身投入使用后的经营成本压力。
A.家俱配置图。
陈述所有固定装置、家俱图样上配合每件家俱和装饰拟定规格表标明编号,以便查阅材料规范说明。
B.建筑资料图
陈述关键性地点构形,如间隔墙位置,标明尺寸等资料以供建筑师使用。
C.天花图
陈述所有有关天花资料如物料、造型、饰面、颜色、灯具铺设、灯具之选择、机械资料,以供特聘之专业顾问,如灯光设计人员,综合于其设计内。
D.配电图
陈述有关电器/设备所需之机电插座位置、机械设备构形及位置等。
E.地坪饰面图
陈述所需地坪饰面、颜色、材料规格、地台高差、新地坪标高。所有项目将配合材料规格编号。
3.3 施工图说与施工规范
3.3.1 设计方对设计进度的确认后开始。业方或其委任的其他顾问应已提供所有设计方认为必需的数据、图说等,使设计方能够着手进行最后细部设计、绘制图说和施工规范的准备工作。
3.3.2 设计方需将用于施工中所需之所有材料和家饰,制作成图表及详细清单。
(a) 图说清册及详细目录。
(b) 图表详列家饰、家具、地毯、装饰灯具、墙纸、艺术品等。
(c) 在需要时,为不同装修材料和装修方式提供颜色样式和材质样品。施工图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 室内立面图
陈述墙身高度、饰面、保安系统位置、机电资料及固定装置项目、艺术摆设位置资料、配合材料规格及施工规范、标明编号。
(b) 施工大样图
陈述所有固定位置详细资料及配置。
(c) 客房样品规格
包括有关饰面、规格说明、图样、家具详图、数量、相片、物料样板资料。
(d) 公共区域样品规格
包括有关饰面、窗帘、地毯、艺术品摆设之规格说明。
3.3.3 设计方应在业方进行邀请承包商投标或对内装设计工作报价的过程上,协助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惟所有承包商之选定均属业方的权责,设计方对承包商之任何举措、疏忽或不履约的行为不负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3.4 协调与检验
3.4.1 设计方需定期视察施工场所,并需与业方、其建筑师或项目管理单位要求时到场,惟本项要求需于合理的时间内提前通知设计方。业方于提出要求后,设计方应在合理时间和间隔下依工作的进展。关切业方的承包商或次承包商之合同执行,以确保所有室内装修工作均已照施工图说、规范与设计之理念进行。为避免双方于设计工作之进行过程中对本案的服务范围有任何疑义,以下条款规范双方之功能及其责任与义务。
5.1 设计方需提供所规定之设计图说与进度表和服务。
5.2 所有计划方案、草图、报告与规范应以中文制作,以方便业方人员理解设计方的全部设计意图,且可在任何工作地点为之,设计方必须时时配合与业方或其项目管理单位之核定时程与进度表提送。
5.3 所有内装设计图说、家具和照明设施之设计与图说,均属设计方的著作,在合同双方履行本合同后,业方享有设计方提供给业方的所有文件、文本、图册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5.4 设计方除了提供材料的样品外,不得对任何人、团体和公司发布任何命令以承接任何工程、提供货物、代表业方接受任何的投标,或提供其它服务。
5.5 所有施工场所及其它所有的会议记录均由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或建筑师制作。所有会议记录均需发送给设计方。除非因为修改而变更,否则此记录均视为在会议中正式确认的决定。
5.6 于业方自付的成本和费用下,业方需指示其建筑师派用所有必要的绘图员和绘图办公室之设备以能将设计方的图说汇入业方的建筑图上,设计方亦需自行提供为达成服务范围所需之绘图设备和所有耗材及纸张之一切费用。
5.7 业方需应设计方的请求,供给设计方所有关于设计需求上所必需的书面数据,让设计方创造一个整合的内装设计。
5.8 设计方可应业方的请求,提出艺术师/技工或专家,以执行特殊内装或工程,例如马赛克、雕塑、壁画、雕刻的玻璃和绘画等。本项艺术师/技工或专家等的聘用需为业方认可,且其一切费用或津贴需由业方另行商议后由业方支付。
5.9 设计方需在下列项目中作出建议并协助业方选择:
(a) 灯具开关、插座和电话接点。
(b) 装饰的门把和五金配件。
(c) 卫浴器具和五金配件。
用于前述第1.2条中规定的区域。
6. 费用
6.1 本合同之设计服务费为_ __人民币( __人民币)其中包括设计方在工作期间为本项目的原因所花费的具设计资质图纸及审图配合、旅差、通讯费、邮递费、光盘制作、出图费用、印刷费用、文具用品等相关的所有杂费。
6.2付款进度为:自合同签订七天内应付款 元人民币
第一、二阶段完成应付款(施工图出图完毕) 元人民币
第三、四阶段完成应付款(竣工图出图完毕) 元人民币
7. 终止合同及部分服务
7.1 业方可予设计方__10_天的书面通知以终止本合同。__10_天书面通知期满后,本合同将被终止而不影响业方继续支付以下费用的义务:
(a) 所有应付而尚未支付于设计方之款项。
(b) 所有已完成且应付之各阶段的设计服务费用。
(c) 所有对正在进行中的各阶段或多个阶段应付的费用。为免产生争议,进行中的各阶段或多个阶段应付的费用将如同已完成该阶段或该等阶段而应付的费用。
(d) 本合同规定应付的协议费用余额的百分之_叁拾____的损害赔偿金。由于设计方的原因引起的业方终止本合同,本条不适用。
(e) 所有应偿还及实付费用和支出。
7.2 如因业方的下述各项情况,设计方可在予以业方____10____天的书面通知后终止本案: (a) 业方表现出有意放弃此项目。
(b) 业方无法或拒绝或疏于支付到期之费用给设计方。
(c) 业方在司法审判的管理,或遭清算管理,或遭破产管理的状况下。
(d) 业方不履行本案服务范围需配合设计方的义务或干扰设计方的工作。
8. 转让条款
8.1 业方及设计方之任一方如未经其另一方书面之方式同意,不得转让本案予第三方。
9. 合同之变更或修正
9.1 本案内之所有规定对双方均具约束力。除非以书面之方式并经双方签认,否则,任何对本案之条款及条件的变更或修正均属无效。
10. 合同解释与仲裁
10.1 于合同执行间,所有发生于业方和设计方间对合同内任何事务之争议或差异,则应提交上海仲裁部门处理,若双方无法就单一仲裁人之选定取得共识,则应提交三名仲裁人决定,其中双方可各选定一名仲裁人并由此二名仲裁人共同推举第三名独立之仲裁人。
10.2 本合同之解释及裁定均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或事项拥有审判权。
11. 本合同一式四份,设计方、业方各持两份。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即时生效。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有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设计,为保证设计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
“委托设计”:基于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合法使用房屋进行室内装修的前提条件,根据本合同的相关约定,乙方向甲方提供对其房屋收费设计的一项服务:“施工合同”:甲、乙双方共同签订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设计定金”:为保障“施工合同”的有效签署及本合同的正常覆行,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应支付的部分款项,该款项的具体使用办法详见合同约定。“丈量费”:乙方对房屋设计所需的必要参考数据进行实地测量并记录,甲方针对乙方此项工作而支付的相关费用。
第二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房型规格:□单层房屋 □复式房屋 □其它____室_____厅____厨____卫___。
建筑面积:关门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三、测量时间:____________
四、负责设计本案的设计师____________
第三条:收费标准:
1、 □单层房屋:收取设计定金900元、丈量费100元。
2、 □复式房屋:收取设计定金1300元、丈量费200元。
第四条:费用总价
费用总价:__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例字:壹 贰 叁 肆 伍 陆 柒 捌 玖 零 仟 微亿)其中:丈量费:_______元整;设计定金:______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和说明
1、本合同一但签订,甲方即付清上述费用总价,其中测量费不予退还;设计定金可在双方签订“施工合同”且甲方按“施工合同”约定付清第一笔预付款后退还。
2、 设计师上门测量房型面积后,因甲方原因,双方没能签订施工合同的,设计定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设计要求
1、 甲方应提供经物业部门认可的房屋建筑结构平面图,并向乙方提供实地丈量方面的方便和条件。
2、 甲方在乙方出具平面图基础上和乙方进行设计上的沟通,直至甲方签字确定方案,乙方进入下一步施工图设计阶段。
3、 设计结束时应出具所有施工图(包括:原始平面图,平面布置图,天花材质图,地面布置图及各主要施工立面图、开关、插座布置图)。
第七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因双方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也不可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自然灾害、意外事件等,导致本合同不能正常执行,受影响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及时取得当地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向对方出示。甲乙双方同意均不因此追究对方违约负责。
第八条:合同生效
一、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九条:合同生效
因本合同引起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代表:
签约地址:
项目名称:_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印制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装饰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筑装饰工程、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规章、条例。
3 .建设过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名称,设计要求,设计内容:
1.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过程内容:
造价或面积:
2 .设计内容:
3 .设计要求:
第三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详见附件)
第四条 设计收费
1 .本次合同的设计费为( 币) 元。
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2 .设计收费服务内容:(a:量房 b:平面布置方案及报价 c:设计施工图全套 d:陪同甲方全程采购 e:配合现场施工五次以上)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生效后 天内,甲方付给乙方总设计费的30%,即 元。
2 .交施工设计图 天内,付总设计费的70%,即 元。
第六条 甲方责任
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的,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2 .甲方变更设计委托事项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所提资料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返工,除双方需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合同必须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通知后,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根据乙方已完成的设计量向乙方支付费用。(按深圳市装饰设计收费标准规定)
4.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付金额千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逾期 天以上来时,乙方有权终止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发生项目停、缓建,甲方仍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5.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设计文件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6.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的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者转让、转卖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则乙方有权索赔。
第七条 乙方责任
1. 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三。
2.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负责向施工方做设计交底,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出具意见。
3.合同生效后, 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时, 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4.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第八条 各设计阶段文件的确认
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甲方应尽快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超过下列期限后不给予回复,视为确认。乙方交付方案设计后 天,扩大初步设计 天,施工图设计 天,甲方审查设计文件的时间及乙 方根据甲方要求修改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设计工期内。一般方案修改不再绘制效果图。方案阶段发生整体修改或者重新设计,按以下办法处理:(a)乙方无偿负责整体修改二次方案,二次以上的整体修改,乙方另收取工本费。(b)在上条(a)的基础上,方案仍不满足甲方要求,双方可以在甲方支付设计方案及修改工本费的基础上协商解除设计合同,设计成果归甲方所有。
第九条 施工技术配合
1.甲方如需乙方提供施工技术配合,甲方应支付乙方施工技术配合费。施工技术配合费 元。
2.施工技术配合费支付方式:
3.乙方提供施工技术配合应负责下列事宜:
(a)协助甲方招标及签订施工合同;
(b)供给工程需要的详图;
(c)指导施工,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第十条 其他
1.如甲方中途变更设计或要求增加设计内容,应以书面通知乙方并签订合约(为合同附件)。
2.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3.本设计合同在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承接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 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6.甲、乙 方双方任何通知文件应按通讯地址为准。
甲方:
乙方:
若通讯地址有变,应以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双方签之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委托方:承接方: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