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书(精选35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赠与标的为促进传统文化发展,甲方自愿将其承包的__________________以下两块土地的使用权无偿赠与乙方;涉及使用权赠与的土地四至分别为:
地块1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块2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赠与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甲方对该土地的承包权到期为止;
三、权利义务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甲方应将上述土地的使用权赠与并交付乙方;
2.在赠与期内,甲方不得干扰乙方对上述土地的合法使用;
3.在赠与期内,如遇乙方之外的原因,上述土地产生处分收益或孳息,该收益或孳息应归甲方享有。
四、土地附着物
1.上述土地内的林木也赠与乙方使用;
2.乙方应维护上述土地及其附着物的合理生态状态;
五、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如给另外一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本协议有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决定,或依法处理。
六、不可抗力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则依法处置。
甲方: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甲方 (出租人):
乙方 (承租人):
为适应创新创业的需要,吸纳优秀的科创人才来众创庄园创业,在土地使用上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一下土地租赁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同意向乙方出租金山卫镇村农用土地 亩(平方),给乙方创业所用。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2. 付款方式: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年租金 亩(平方)为现租赁土地 亩(平方),计每年租金为 万元。租金按先付后用,从每年的 月 开始一次付清一年的租金给甲方。
3. 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将该土地再次出租给第三方使用。
4.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对农用土地使用的有关政策,不得在农用土地上建造固定房屋、办公楼、铺设道路、停车场等。
5. 土地使用只限于农业种植和农业相关的产业建设。
6. 乙方在土地使用中,不能转租或移作他用,如发现有违法国家有关政策的,与环保相悖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土地。
7. 对农业的管理使用所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另签合同备案)。
8.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无故延迟交付租金,逾期2个月的视作违约,合同自动结束,并赔偿甲方违约金(一个月的租金)。
9.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无故提前收回土地的,视作甲方违约,甲方需赔偿乙方违约金(一个 月的租金)。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影响合同继续履行的不作违约论处,但双方可协商解决。
10. 合同到期后,乙方需继续租赁的,须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看优先考虑并重新签订续租合同。
11. 上述条款双方都需要自觉遵守,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遇到新的问题,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2.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上海强丰实业有限公司备案一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1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小学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商议协定,乙方同意将自己承包的水田承包使用转让给甲方,并达成协议:
一、乙方土地四边界限及面积
乙方承包水田地理位置位于_ 中心小学教师住房背后,东至:封波富英交界田埂为界限;南至:雷光荣旁边为界;西至:中心小学教师住房旁为界;北至:水沟旁交界为界限。其面积为:1.5亩。
二、转让期限:永久性
三、转让费:1.5亩土地转让补偿费标准为:元整(.00)。转让费因学校资金紧缺,将分批付清(以领款收据为准),一年内付清。
四、互转方式
经甲乙双方商议并达成协议:乙方自愿将自己所承包水田1.5亩的承包权转给甲方。
五、甲乙双方责任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转让土地使用权归甲方,乙方无权干涉其互转让后甲方对土地的使用权。
2、转让土地如有土地纠纷,由乙方全权负责解决,与甲方无关,若使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以转让费的50倍赔偿给甲方。
3、若乙方非法干预甲方使用权,分期付款期限内不得提高转让
价格,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按民法典给甲方赔偿转让费和建设所投入资金的50倍。
4、本村组所征收土地转让费由甲方承担。
5、土地转让后。办理该宗土地使用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六、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芒章村村民小组一份,芒章乡村委会见证存档一份。
七、此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年月日
甲方:________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鉴于:
1.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已经作出决议,同意将甲方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与乙方所拥有________有限公司(下简称“m公司')的____%股权及________有限公司(下简称“n公司')的____%股权进行置换。
2.乙方董事会、股东会已经作出决议,同意以乙方持有的m公司37%的股权与n公司61%的股权与甲方的土地使用权进行置换。
3.m公司与n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会已经分别作出决议,同意乙方将其持有的各自公司的股权与甲方的土地使用权进行置换。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资产置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次资产置换的内容
甲方将其拥有的位于________的面积总计为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国用(____)字第____号)与乙方拥有的m公司37%的股权和n公司61%的股权进行置换。
二、本次资产置换的标的
1.置出资产:
甲方拥有的位于________的面积总计为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国用(____)字第____号),地号为________,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置入资产:
(1)乙方所拥有的m公司37%的股权。
(2)乙方所拥有的n公司61%的股权。
3.本次资产置换的价格与作价依据
(1)置出资产的价格
本次资产置换置出资产甲方拥有的______平方米土地,双方约定以______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为参考作价依据。根据______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____国地估字[____]____号土地资产价格评估报告书,评估总地价为______万元(上述评估结果已依法报经国土管理部门确认)。甲、乙双方以此评估值为基础将本次资产置换中甲方拟置换出的资产作价确定为______万元。
(2)置入资产的价格
a.根据______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______评报字(____)第____号《m公司股权处置资产评估报告书》,m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值为______万元人民币,因此乙方本次拟置入的m公司37%的股权评估值为______万元人民币。
甲、乙双方经协商,将本次资产置换中m公司37%的股权作价确定为______万元。
b.根据______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____评报字(____)第____号《n公司股权处置资产评估报告书》,n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值为______万元人民币,因此乙方本次拟置入的n公司61%的股权评估值为______万元人民币。
甲、乙双方经协商,将本次资产置换中n公司61%的股权作价确定为______万元。
综上,本次资产置换中甲方拟置换入的m公司37%的股权和n公司61%的股权总计作价为______万元。
(3)置换差价
甲、乙双方同意,对于本次资产置换中的差价______万元由甲方计入对乙方的应付款。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本次置换出的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为其所有,不存在设定抵押等影响本次置换的情形;
2.本次资产置换完成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对于需要甲方提供的材料甲方应及时提供。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保证本次置换入的m公司、n公司的股权为其所有,不存在设定质押等影响本次置换的情形;
2.本次资产置换完成后,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上述股权的变更手续,对于需要乙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应及时提供。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按本协议的规定执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另一方承担本次置换资产价格____%的违约金;若双方违约,则应按双方的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保密
甲、乙双方应当保守本协议涉及的各方商业秘密,但法律或行政法规要求或有关监管机构要求其承担披露义务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如因本协议产生的各种争议,甲、乙双方均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_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或者“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________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书
甲方: 村民委员会
乙方: 有限公司
为加快 镇新农村建设步伐,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共赢、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流转土地招引乙方在 镇投资建设生态葡萄园观光休闲项目一事进行了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协议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一、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地址:四川省 镇村 组(小地名)。(具体所涉村民小组及农户同意流转的相关文件详见附件)
二、土地使用权流转的面积:甲、乙双方确认的一期项目用地约亩;其中田: 亩,地: 亩,共计: 亩。(具体土地面积、四至等明细见附件及图纸,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协助乙方在土地周围埋设界桩)。根据项目建设和发展的情况,如乙方需要增加土地流转面积,可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承诺比照本协议的约定予以优先满足。
三、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期限:土地使用权流转期限为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期满后如国家土地政策无重大变化乙方承包期按本合同条款可顺延至年月号。
四、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用途:一期项目用地用于生态葡萄休闲观光园区建设。
五、土地使用权流转的费用及计算办法:田按市斤黄谷/亩/年,地按市斤黄谷/亩/年,实物计价,黄谷均以本地每年市价的中等普通黄谷价折合现金(以每年10月25日至31日本地市场平均价格作为参考)。
六、其它约定:1、基地内,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因建设生态葡萄园观光休闲项目国家扶持的各类优惠政策归乙方所有。2、合同执行过程中,涉及国家对土地的各类优惠政策归甲方所有;如国家需要征用土地,乙方须积极配合,土地补偿费、社保指标等归甲方,乙方因建设生态葡萄园观光休闲项目的所建物业及附属物、附着物等所有赔偿、补偿归乙方。3、合同执行结束后,乙方须将土地恢复原状后交付于甲方。4、为保证还耕,乙方需在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时向甲方交付壹拾万整元的还耕保证金,还耕保证金由镇政府代管。
七、土地使用权流转费用支付方式:先付费后使用。从协议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乙方向甲方付清一年流转费用,下年起的流转费以签订日期提前一个月付给甲方。乙方只需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权流转费用,甲方内部村民小组及所涉农户的土地使用权流转费用的分配及领取等事宜由甲方自行处理,与乙方无关。除本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权流转费用外,甲方及 镇政府不再收取乙方的任何费用。
八、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协助乙方按相关规定办妥乙方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手续及到 人民政府备案登记。乙方使用土地只对甲方负责,土地流转所涉及的农民缴纳权益由甲方全面负责处置。甲方保证所涉及的农民不得影响乙方经营,如影响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所有损失。
2、甲方承诺乙方在 镇投资享受市及镇招商引资相关的优惠政策。甲方负责提供当地的基本情况、投资环境、优惠政策等相关资料给乙方,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
3、为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甲方指派专人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前期立项、申报、选址、土地使用许可的手续,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公司注册登记等手续,协助办理消防、环保等基建前期手续,协调与相关单位对接工作。
4、甲方协助乙方将水、电(动力电)、路端口接抵乙方项目现场建设场地红线,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保证项目建设施工和完工后的正常用水、用电。
5、乙方在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期间,甲方对乙方实施重点招商引资保护计划,政府下属各有关职能部门进入检查工作时,须经甲方同意,方可前往,否则可以不予支持。
6、在整个流转期限内,如因政府开发建设的需要,对项目实施搬迁,甲方承诺:搬迁补偿标准按政府文件执行,涉及房屋和地面附属物、附着物搬迁、补偿费用全部归乙方所有。
九、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须按本协议约定使用流转土地的用途,项目建设规划设计需服从 镇建设规划,建设方案须报 发改局备案。
2、乙方须按本协议的约定支付流转费用,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设施“三同时”原则建设,确保企业“三废”达标排放,做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3、乙方保证资金按时到位,在备案成功后三十日内开工建设,并在约定时间内一年内完成打围、种植;第二年完成观光休闲、展示区全部功能设施建设,具备投产开业的全部条件。
4、乙方承诺在生产经营期间,守法经营,安全生产,照章纳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
5、服从甲方管理,并按甲方要求按时报送各类报表,支持甲方统计工作。
6、合同期满,如乙方需继续流转本合同项下的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并于合同期满前两个月与甲方平等协商,重新订立合同。
十、违约责任:
1、因甲方未能按相关规定办妥乙方土地使用权流转和使用的合法、合规手续,甲方对乙方的投资和损失(包括逾期利润)负全部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甲方有权予以纠正,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3、乙方应按约定的期限付清土地流转费用,迟延时间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并加收每月2%滞纳金。
十一、其他
1、签订合同时,对甲方留在流转土地上的树木、竹林、地上附着物等的处理约定: ;合同到期后,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的约定: 。
2、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可以对土地进行再流转,但再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流转期限。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
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协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请求 镇人民政府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以及达成调解协议后又反悔的,可以向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协议一式六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送 市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 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农发局备案各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农户土地使用权流转委托书
本户自愿将位于四川省市镇 村组的 亩承包地(详见流转土地明细表)的承包经营权委托镇 村村民委员会全权进行流转,本户接受镇村村民委员会与流转受让方议定的流转费用标准及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流转土地明细表
市 镇 村村民委员会
序号委托方(承包农户)签名家庭人口数地块
名称四 至 界 限面积
(亩)是否基本农田委托方(承包农户)持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编号
东南西北
附件二、
流转土地基本情况表
市镇 村村民委员会
序号地块名称四 至 界 限面积
(亩)是否
基本
农田土地承包
经营权证编号
东南西北
合计(小写) 亩 (大写) 亩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村民小组法定代表人签字(公章)
附件三、
流转土地基本情况附图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村民小组法定代表人签字(公章)
附件四、
镇 村村民委员会会议记录
市 镇村第 村民小组会议记录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为履行甲方与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的《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 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以《借款借据》为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土地抵债协议书,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与乙方共同确认,截止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乙方欠甲方的借款本息合计为:____________________ 元整(小写:¥ 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
第二条、乙方将同意将目前厂区占地__________亩,位置 的土地作价__________元使用权转让给甲方。但目前由于厂址搬迁尚未取得土地权属证书,但乙方承诺待取得土地权属证书后十日内将该土地过户给甲方。
第三条、如果乙方违约故意不转让以上土地使用权,逾期一日按欠款总金额千分之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如果甲方违约不接受以上土地按欠款总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双方约定土地转让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均有乙方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应向守约方支付欠款总额__________%的违约金。
(2)、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做的陈述或其他义务,而使守约方遭到损失,则守约方有权利要求违约方予以赔偿。
第六条、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乙方因建房需要,甲方二人自愿将位于小石桥小学门前约120㎡承包田的使用权赠与给乙方作为宅基地使用,现经杨贵华、令狐鹏在场特立以下协议:
一、男方自愿将位于小石桥门前约120㎡承包田的土地使用权赠与给乙方作宅基地使用。
二、四至界线为:以小石桥小学正对门为前方,前抵兴仁至潘家庄公路,后抵方厚才家承包地,左抵甲方家界线,右抵团堡公路通道。
三、本赠与在该土地承包期内永久性赠与,甲方不得反悔,且经甲方之子王玉成、王玉林、王玉华签字同意。
四、赠与后,该土地使用权归乙方管理,甲方不得干涉。
五、赠与范围的四至界抵使用权属争议,由甲方负责解释证明。
六、本赠与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此后互不干涉纠缠。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卖人: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为偿还到期贷款原因自愿将其于___________的房产及其土地使用权以人民币_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壹万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须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由乙方负担。甲方承担本合同转让的房屋及土地税费。乙方在甲方交付房屋后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以本房屋为关联与他人订立任何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年月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30天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30天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定金不退。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下述两种算法取高值返还乙方:本房屋合同转让金额本金及利息,利息按年息__年月日年月日
出卖人:
买受人:
见证人:
年月日
甲方(转让人):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人):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拥有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占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甲方拟将该土地使用权及与之相关的项目开发权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根据我国现行土地转让及开发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协议所指土地及其开发的实际情况,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转让土地基本情况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已批准的容积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已批准的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其中: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5.土地规划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土地现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国有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土地项目开发权状况
1.甲方已领取了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甲方已经_________市政府批准在拟转让的地块上取得单项开发权,并领取了单项开发资质证;
3.甲方已按土地规划用途委托了设计并办理了报建手续,缴纳了报建所需费用。
第三条其他权利状况
1.甲方确认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是其合法拥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张权利等产权瑕疵;
2.承担形成转让款的现状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甲方确认为取得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已支付了一切应付款项、费用,不存在债权、债务争议(包括绿化费、拆迁安置补偿等)。
第四条文件的提供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甲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资审批部门签发的项目批准证书(复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乙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第五条转让期限
1.本协议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为自乙方申领的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自乙方领取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日起,前款所述场地的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3.在转让期限内,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六条转让价格
1.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的转让价格以甲方已获得批准的可建筑面积为计价面积,转让价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3.乙方在受让后获准增加或减少建筑面积,与甲方无关,不作为增加或减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的依据。
第七条支付方式
1.支付
(1)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_________%给甲方。
(2)在甲方将涉及转让地块的使用权和项目开发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协议书、红线图、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设计要点、设计图纸、单项开发权批文及资质证等原件资料交付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_________%给甲方;
(3)在规划国土部门根据甲乙双方共同申请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和项目开发权办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后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_________%给甲方。
(4)在乙方根据项目开发需要,将原规划的办公、商场功能报批为商住功能后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___%给甲方。
(5)在乙方获准开工后_________天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余下转让价款给甲方。
2.甲方收取本协议转让价款的开户银行为:_________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有关甲方收款或委托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收取乙方款项,应按规定开具发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
第八条资料的交付及手续的办理
1.在本协议生效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协议书、红线图、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设计要点、设计图纸、单项开发权批文及资质证等原件资料给乙方。
2.在本协议生效后_________天内,甲乙双方备齐有关资料共同向市规划国土部门申请办理本协议所指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及项目开发权的更名过户手续。
第九条税费的负担 在本协议土地使用权转让和项目开发权更名过户过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税费,均由甲方承担,如按规定应由甲乙双方分担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义支付,乙方应承担的部分,已由其以转让价款方式体现在支付给甲方的价款中
第十条转让的法律状况
1.甲方转让本协议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权后,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及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乙方;
2.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登记以前,有关该地块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自房地产登记机关核准转让登记之日起,有关该地块的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为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绿化费)、债务、责任,由其自行承担,不因本协议的生效及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而转移。
第十一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拖延履行本协议应尽义务超过三十个工作日,视甲方构成根本性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定金,退还已收乙方的转让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给乙方。
2.因甲方隐瞒事实真相,出现第三人对本协议所指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出现权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视甲方单方违约,甲方按本条第1款规定向乙方承担责任。
3.甲方迟延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义务未达到根本性违约,应按乙方已付转让款每日万分之二点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设定或债务,影响乙方项目的开展,乙方有权将应付甲方的转让价款直接支付给主张权利的债权人,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应按本协议总价款的_________%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迟延支付转让价款给甲方,应按迟延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逾期三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按本协议总价款的_________%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有权转让本协议所定地块,并具有与乙方签署本协议的完全能力。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确认并保证,在乙方实际获得本协议所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之前未设置任何抵押、债权或债务,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权益。
5.甲方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协议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协议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四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七条协议的转让 除协议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协议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八条争议的处理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协议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条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协议的原则、协议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协议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协议相抵触。
第二十一条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协议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自愿公平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房产抵押事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为了确保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已达成的《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并拥有使用权的位于____市______镇,面积为______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全部权利抵押给乙方,作为履行该主合同的担保。该抵押物名称、数量和价值等情况详见本合同的件一。
第二条本抵押合同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中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工程款,违约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三条甲、乙双方特别声明,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无效,不影响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有关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全套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物的登记手续。甲方还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在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前,土地使用权等证明文件可以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条抵押期间,未经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处置或转移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由此引起乙方的.任何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甲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甲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发生以下情况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办理: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第六条;
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
第九条甲方保证乙方对主合同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工程款,违约金的利益有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
第十条处分抵押物的价款不足清偿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
第十一条处分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十二条甲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甲方在占有抵押物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管理费用,并保证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
如不履行上述责任,须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甲方保证在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三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在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债务人已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清偿了债务或已提前清偿了债务,或甲、乙双方签定房地产转让合同并完成登记后,抵押权自动撤销。
第十五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物:
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产生后,甲方未依约清偿债务或所延期限已到甲方仍未清偿债务。
甲方被宣告解散或破产。
第十六条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构成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一切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既得利益、预期利益和为处理此违约行为而支付的一切费用。
第十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的协议。在未达成书面的协议之前,本合同的各条款依然有效。
第十八条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在双方协商后仍未达成协议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补充协议必须是书面的。
第二十条本合同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在有关房产管理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件:
1.抵押物清单。
2.甲、乙双方的有效证明。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日期:
甲方: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为了切实解决三农问题,迅速调优调高农业产业结构,发展高效农业项目,种植大棚草莓,逐步引导广大农户走上致富道路。为使土地有序流转,进一步完善土地经营流转机制,提高土地利用价值,在承包组、农户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此土地流转使用权承包合同。
一、落实地点:
二、承包期限:
三、土地租金:每年每亩租金按每亩 斤稻谷标准计算,折算价格县贸粮局前一年 月 日左右公布的粮食价格计算。 年 月 日长兴县贸粮局每百斤稻谷 元,即年每亩租金 元。其余年份的土地租金依次类推。
四、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后租金每年在 月 日前支付给甲方(先付后用)。
五、如遇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及相关项目征用土地,权益损害(设施等)赔偿归乙方所有,但乙方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应该给农户的常规地面作物青苗等补助费归农户所有。
六、其他事项:
1、土地复耕费:
2、承包期内允许种植 蔬菜,水电费由乙方承担、收费标准与当地农户一视同仁。
3、乙方在承包期间,必须按照甲方的统一规划、统一种植、管理、包装等要求的前提下,享受规定应享受的各项政府政策,乙方的钢管大棚由甲方统一提供。
4、本合同未尽事宜,再行共同协商。
七、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办法: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如单方违约不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责任,按经济损失程度负责赔偿,经调处不成的,可向县农业合同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 赠与标的
为促进传统文化发展,甲方自愿将其承包的长安区引镇新贯寺村西翠花以下两块土地的使用权无偿赠与乙方;
涉及使用权赠与的土地四至分别为:
地块1——
东至: _ 毛农立地坢
西至: _ 河边
南至: 大石头
北至: 坡下
地块2——
东至: 羽园沟_____
西至: 阳坡坡跟
南至: 河堤 ___
北至: 坡沟
二、 赠与期限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甲方对该土地的承包权到期为止;
三、 权利义务
1.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甲方应将上述土地的使用权赠与并交付乙方;
2. 在赠与期内,甲方不得干扰乙方对上述土地的合法使用;
3. 在赠与期内,如遇乙方之外的原因,上述土地产生处分收益或孳息,该收益或孳息应归甲方享有。
四、 土地附着物
1. 上述土地内的林木也赠与乙方使用;
2. 乙方应维护上述土地及其附着物的合理生态状态;
五、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如给另外一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本协议有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决定,或依法处理。
六、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则依法处置。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书
赠与人(甲方):
住所:
联系方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负责人:
受赠人(乙方):
住所:
联系方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负责人: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赠与标的
为促进传统文化发展,甲方自愿将其承包的 区 镇 村贰块土地的使用权无偿赠与乙方;涉及使用权赠与的土地四至分别为:
二、赠与期限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甲方对该土地的承包权到期为止。
三、权利义务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方应将上述土地的使用权赠与并交付乙方,甲方应保证该土地使用权无任何瑕疵;
2.在赠与期内,甲方不得干扰乙方对上述土地的合法使用;
3.在赠与期内,如遇乙方之外的原因,上述土地产生处分收益或孳息,该收益或孳息应归甲方享有。
四、土地附着物
1.上述土地内的林木也赠与乙方使用;
2.乙方应维护上述土地及其附着物的合理生态状态;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如给另外一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本协议有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决定,或依法处理。
六、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政策变动等。
七、赠与的撤销
1.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撤销赠与:
(1)乙方严重侵害甲方或甲方的近亲属;
(2)乙方对甲方施予重大的羞辱、或有其他不良行为依刑法有处罚的明文规定;
(3)其他: 。
2.赠与撤销后,本协议终止履行。
八、违约责任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守约一方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害,应由违约一方赔偿。
九、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和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者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3.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若上述争议解决方法均无法达成共识,则合同当事人约定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只能选择一种)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4.争议解决条款效力
合同有关争议解决的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者被撤销均不影响其效力。
5.法律适用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十、通知
1.每一本协议项下所发出或作出的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均应以中文书面形式进行,并送达或发送至另一方的下述地址或传真号码(或收件人提前五日以书面通知另一方的其他地址或传真号码)。
2.任何向另一方作出的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应于下列情况下视为已经送达:(a)直接送达或由信差送达,且送达一方已获得送达证明;(b)如果在一国范围内进行邮寄,为邮寄之后的第三日,以及如果邮寄至另一国家,则为邮寄之后的第七日;以及(c)如果通过传真发出或作出,则为传真发出后且收到确认发出的发送报告之时。
3.地址和传真号码
(1)甲方:
地址:
收件人:
联系电话:
传真:
(2)乙方:
地址:
收件人:
联系电话:
传真:
4.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一、附则
1.本协议分别自各方签章之日起对其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壹式 份,签字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1.房屋出卖方:_________
2.房屋买入方:_________
3.房屋买卖标的:_________甲方同意将____大厦内第__________楼__________室公寓房屋__________套卖给乙方。本买卖契约所规定的房屋面积共计__________平方米。本买卖契约所涉之_____大厦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号,该地块是经________市土地局批准,甲方以__________万美元中标,获得五十年有偿使用权,因此乙方购入的公寓房屋连同相应的_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购入。乙方拥有对本契约所规定的买卖范围的房产权和_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截止期限为公元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如甲方的土地有偿使用权结束时,本合同即行终止。
4.房屋买卖价格:本契约所规定的公寓房买卖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已收妥由乙方支付的全部房屋买卖款项。
5.房屋的移交:
本房屋买卖契约签订后,乙方必须在一个月内按照甲方销售说明书规定的有关建筑和设备标准及室内家具用品的清单,对甲方交付的房屋与设备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双方交接房屋钥匙,房屋钥匙交接完毕,即作为甲乙双方房屋移交手续办妥。
自房屋移交之日起,房屋在土地有偿使用期限内的所有权即归乙方。
不论乙方住进使用与否,均应从移交之日起由乙方承担该房屋的使用、管理和维修责任。.管理、维修和其他费用:___v大厦管理维修等项工作,均由甲方负责管辖,并向各用户进行分摊及收取相应费用。甲方暂定每月向乙方收取壹佰美元的大楼管理费。
大楼管理费包括公用水费、公用部位环境卫生费、公用部位绿化保养费、安全保卫费、机械保养人员及大楼房管人员费用等。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大楼公共设施、设备大修、小修储存费,收费标准另议。
大楼大修小修储存费的用途范围如下:
属甲方管辖内的公用的室内外绿化园地、道路、给排水系统、供电供气系统、弱电系统、空调系统、照明系列和消防设备、给排水设备、供电供水设备、空调设备的公用场所的所有的非人为损坏的建筑和装饰的修复。
乙方所应负担的电费、冷暖气空调费由甲方负责计算、分摊,甲方将总费按住户、用户面积平均分摊,另加__________%代办手续费。
本买卖契约价格中不含停汽车的位置,乙方若需租用地下停车场车位,请与甲方商议,另签订停车场地租用合同。本买卖契约价格中不含室内清洁费,若需清扫室内卫生,乙方请与甲方联系,由甲方统一安排人员清扫,费用另议。
上述各类费用由甲方按月开出收款单,乙方在接到付款通知单后天内一次付清,逾期按日计收应缴款额的千分之滞纳金。
6.房屋维修:本契约签订经验收后,房屋的维修即由乙方负担。但验收后一年内,因施工质量造成的房屋维修,由甲方责成施工单位负责解决因设备质量造成的维修由甲方责成设备供货单位解决。但如属人为损坏的房屋、设备,损坏人应承担其修理费用及赔偿损失。
7.房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再转让:
乙方在购入本契约所规定范围的房产权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是整个大厦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按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布的《上海市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办法》规定:"同一建筑物所占的土地使用权整体不可分割"。
乙方购入的房产权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若需要再转让,须按《上海市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办法》和政府有关房产买卖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其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乙方再转让的合同签约,必须将本契约中乙方应承担的职责无条件地转移到其买入者,并必须将本契约作为再转让合同的附件之一。若在再转让中发生经济等纠纷,一切责任由乙方负担。
8.《________市用户手册》是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乙方对其中有关房屋购置户部分的职责条件理解并同意遵守。
1.过户手续办理:甲、乙方在签订本房屋买卖契约后,须经有关部门公证。乙方凭契约、公证书等有效的合法文件向上海市土地局、市房产管理局分别办理过户手续,缴纳过户费和领取房产权证书。
未经过户的房产买卖无效。
9.争议解决条款凡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中国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10.本契约所涉各项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颁布的有关法规约束,若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新规定,则按新法规执行。
立房屋买卖契约人: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甲方:________(赠予人)
乙方:________(受赠人)
丙方:________(见证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无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无偿赠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地块概况
甲方赠予给乙方的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总面积大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亩(小写______亩),其中赠予土地面积为大写_______________亩(小写______亩)。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种植用地以及池塘。
3、该土地由乙方独立运作,盈亏自负。
4、赠予该土地后,所有事项有乙方全权处理,甲方无权干涉。
5、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6、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7、本协议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执壹份,
8、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市江北区南桥寺百年佳园签订。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
代表:________
代表:________
代表: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电话: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甲方同意按规划用途租赁土地使用权给乙方使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出租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_________,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租范围。
第三条乙方在承租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利用土地的各项行为,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地块位于_________,出租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地块位置及四至范围详见附图,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租赁期限内,若政府为了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经依法批准征收该土地或土地所有者为乡(镇)村公益事业建设需要经依法批准收回该土地,本合同即行终止,但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收取的多余租金应予以退回。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的租赁地块,按照规划批准的用途为_________用地。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本合同项下的土地提供给乙方。
第七条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租金以土地面积计算,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每年_________元人民币,该地块的年租金总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第八条双方同意采用以_________年为周期一次性支付租金的形式,每期一次性支付租金的总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从第二期起,每期租金的增幅为上期租金总额的_________%(大写:百分之_________)。
第九条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以现金或现金支票方式交付完首期土地租金。以后每期租金支付的时间为履行周期租赁时间的第一个月内。
第十条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应付款项,逾期两个月内(含两个月),应按每期缴纳租金的_________%(大写:百分之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两个月仍未按合同规定缴齐应付的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索赔因此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乙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所收取的租金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如甲方不能按时将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交给乙方使用,应按收缴租金的_________%(大写:百分之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两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向甲方索赔因此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双方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土地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转租时,须征得甲方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五条乙方如需改变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土地用途,须取得甲方和土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并经原批准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并依照有关规定补签或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并办理租赁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本合同规定的租赁年限届满,乙方应在期满后三十天内,交回土地他项权证,并办理租赁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乙方如需继续承租该土地使用权,须最迟在期满之日前三个月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除该土地使用权被依法征收或收回外,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期权,并在确定新的土地使用权出租年限、租金标准及其他条件后,双方补签或重新签订出租合同,并按规定重新办理有关土地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不承担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并及时书面告知对方。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及盖章(画押)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本合同和附件共_________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二十条本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_________市(县、区)签订。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调整。
第二十二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①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送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留存。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甲乙双方各贰份;贰份由_________市(县、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留存。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手机):_________ 电话(手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一、本合同适用于集体土地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的行为;由集体土地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与承租人签订。
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包括合同正文和附图。
三、本合同为示范文本,可作为签约文本,但监制、印制单位不承担法律责任。
四、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先到当地土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查询该土地使用权是否符合租赁的条件。
出让方(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受让方(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 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依有关规定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
乙方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的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 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 ,面积为 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 年,自颁发该地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设 项目。
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应当取得甲方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七条 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八条 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以及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费税。
第九条 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 元(大写)(小写 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总额为 元(大写)(小写 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 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 %共计 元(大写)(小写 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 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 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 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 日内,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二条 乙方用意从 年开始,按政府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时间为当年 月 日。土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 元(大写)(小写 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三条 乙方同意以美元(港元等)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其他费用。(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美元(港元等)与人民币的比价,以合同签订当天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买入价和卖出价的中间值计算。
第十四条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账号内。银行名称: ,银行 分行,账户号 。
甲方银行账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本合同规定的出让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该地块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也由甲方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须在期满前 天内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在确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出让金及其他条件后,与甲方签订续期合同,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 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 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七条 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 %缴纳滞纳金。
第十八条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或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九条 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致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权,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应相应推延。同时甲方应承担乙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二十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二十一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 项办法解决:
(1)提请 仲裁机构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起生效。
任何一方可变更法定名称、法定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电传、传真、电报挂号等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 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采用中 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种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中国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签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附件:《土地使用条件》
赠与人(甲方):
住所:
联系方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负责人:
受赠人(乙方):
住所:
联系方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负责人: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赠与标的
为促进传统文化发展,甲方自愿将其承包的 区 镇 村贰块土地的使用权无偿赠与乙方;
涉及使用权赠与的土地四至分别为:
地块1
东至: ;
西至: ;
南至: ;
北至: ;
地块2
东至: ;
西至: ;
南至: ;
北至: 。
二、赠与期限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甲方对该土地的承包权到期为止。
三、权利义务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方应将上述土地的使用权赠与并交付乙方,甲方应保证该土地使用权无任何瑕疵;
2.在赠与期内,甲方不得干扰乙方对上述土地的合法使用;
3.在赠与期内,如遇乙方之外的原因,上述土地产生处分收益或孳息,该收益或孳息应归甲方享有。
四、土地附着物
1.上述土地内的林木也赠与乙方使用;
2.乙方应维护上述土地及其附着物的合理生态状态;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如给另外一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本协议有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决定,或依法处理。
六、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政策变动等。
七、赠与的撤销
1.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撤销赠与:
(1)乙方严重侵害甲方或甲方的近亲属;
(2)乙方对甲方施予重大的羞辱、或有其他不良行为依刑法有处罚的明文规定;
(3)其他: 。
2.赠与撤销后,本协议终止履行。
八、违约责任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守约一方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害,应由违约一方赔偿。
九、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和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者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3.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若上述争议解决方法均无法达成共识,则合同当事人约定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只能选择一种)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4.争议解决条款效力
合同有关争议解决的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者被撤销均不影响其效力。
5.法律适用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十、通知
1.每一本协议项下所发出或作出的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均应以中文书面形式进行,并送达或发送至另一方的下述地址或传真号码(或收件人提前五日以书面通知另一方的其他地址或传真号码)。
2.任何向另一方作出的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应于下列情况下视为已经送达:(a)直接送达或由信差送达,且送达一方已获得送达证明;(b)如果在一国范围内进行邮寄,为邮寄之后的第三日,以及如果邮寄至另一国家,则为邮寄之后的第七日;以及(c)如果通过传真发出或作出,则为传真发出后且收到确认发出的发送报告之时。
3.地址和传真号码
(1)甲方:
地址:
收件人:
联系电话:
传真:
(2)乙方:
地址:
收件人:
联系电话:
传真:
4.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一、附则
1.本协议分别自各方签章之日起对其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壹式 份,签字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甲方(抵押人):
乙方(抵押权人):
为确保 年 月 日 与乙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处分权的土地使用权作抵押,甲、乙双方就土地使用权抵押有关事宜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现签订合同如下:
一、抵押物基本情况
抵押土地使用证号为: 。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用途为 ,使用年限为 年,使用终止日期为 年 月 日。
二、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人民币 元(大写: ),实际抵押额为 元(大写: )。
三、甲、乙方权利和义务:
1、抵押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须配合乙方办理土地
使用权抵押设定登记。
2、甲方在抵押期间有权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
3、甲方在抵押期间应保护好抵押物,保证抵押物不受
毁损。
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处分抵押财产所得,乙方有优先受偿权: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偿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的。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5、由甲方占管的抵押物发生毁损,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甚至破坏,乙方可要求甲主恢复土地的原价值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
四、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擅自将抵押物转让、出租或以其它方式处分,甲方将抵押物转让、出租或以其它方式处分的,应经过乙方书面同意。否则其行为无效,且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抵押金额 %的违约金。
2、甲方因隐瞒抵押物的共有、争议、查封、扣留或已经设定过抵押等情况,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
五、其它
1、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随之抵押。
2、抵押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 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用于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登记。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坐落于____________村南坊村民小组的土地,用地面积17000平方米(具体见签章认可的红线图),原用途为耕地、渔塘等,现申请用途为工业用地。该土地权属属于____________村南坊村民小组,现____________村南坊村民小组经集体讨论,同意将该地调拨给____________村村民委员会作工业用地,以后该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____________村村民委员会,特此证明。
村民小组(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组长签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村民委员会(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主任签名:________________
甲方(赠与人) :
有效证件号码:
乙方(受赠人) :
有效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自--年6月份同居,并且乙方一直照料甲方的日常生活起居,为甲方料理家务,乙方为此无法正常工作,作为报酬和补偿,甲方愿将甲方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该房屋产权为:因乙方具备经济适用房购买的主体资格,因此该房用乙方的名义购买)赠与乙方。
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该房产坐落于平方米;
(二)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三)房屋平面图至范围见附件一;
(四)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若该房屋有土地使用权则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url#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第二条:甲方购买此房产所有费用由甲方单独承担,现经协商一1市,建筑面积;致甲方愿将其拥有的该房屋所有产权赠与乙方。
第三条:甲方赠与乙方房屋产权,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该赠与行为不可撤销,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甲方(赠与人) :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乙方(受赠人) :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签订地点:
________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现全体董事就公司就土地转让一事,经讨论一致形成决议如下:
1、同意土地转让
2,授权________代表公司就上述变更事宜签署相关变更手续。以上决议。
董事会成员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传真: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传真:
第二条乙方于年月日,在交易中心(下称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拍卖方式,以人民币元(小写:¥万元)整的价格,竞得甲方委托交易中心拍卖转让的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以下简称交易标的物),现甲、乙双方就交易标的物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三条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将交易标的物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受让交易标的物。
第四条委托交易标的物内容: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地合字()号(含补充合同书);
(二)土地用途:商住用地;
(三)土地性质:;
(四)土地位置:岗区中心城;
(五)土地使用年期年,即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六)土地面积:(㎡);
(七)可建设总建筑面积为(㎡);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平方米;居住平方米;小学所,用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幼儿园所,用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
(八)建筑容积率:≤;
(九)建筑覆盖率:≤%;
(十)房地产证号:
(十一)产权状态:已抵押;
(十二)租赁状况:有租赁合约;
(十三)债务情况:已抵押给;
(十四)瑕疵披露:
1、抵押权人同意公开拍卖转让,但必须还清万贷款后方可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2、甲方与园艺绿化有限公司就宗地平方米土地签署了年期《租赁合同》;
3、甲方与实业有限公司就宗地平方米土地签署了年期《号地块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4、甲方与就宗地平方米土地签署了年期《租赁协议》。
(十五)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状况及处理办法:地上有部分临时建筑物,园林和花卉,地块按现状转让;
(十六)其他情况见“地合字()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其他有关资料;
前款内容为签订本合同前交易标的物有关内容的现状描述,甲方对前款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全面性负责。
第五条本合同签订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规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与交易中心无关。
第六条乙方同意受让本合同交易标的物的成交价款为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万元)整;甲方对该成交价款无异议。
乙方同意已交付的履约保证金万元自动成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余款(指成交价款减去履约保证金部分)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乙方另行选择下列第种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直接向甲方支付。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汇入交易中心指定的账号,由交易中心托管,该托管款项在办妥交易标的物的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后,付给甲方。
第七条涉及缴纳标的物转让应缴的税费中,依法属转让方应缴纳的均由甲方承担;属于受让方应缴纳的由乙方承担。
如本合同按规定需要公证的,公证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
第八条交易标的物转移登记申请核准之日前,甲方应将应缴的地价款、土地使用费结清。
自转移登记申请核准之日起,土地使用费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乙方同意接受交易标的物拍卖文件规定的一切条件,拍卖文件包括:《土地使用权委托拍卖合同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委托拍卖公告》、《土地使用权转让拍卖公告》、《土地使用权转让拍卖竞买须知》、《竞买申请书》(样本)、《成交确认书》(样本)、《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样本)。
乙方对交易标的物已勘察并审查核实,对其现状(含瑕疵)无异议。
第十条乙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成交价款余款后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备齐有关资料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房地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缴清转让方应缴的转移登记税费。
第十一条在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以前,有关交易标的物的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但拍卖文件中已经披露的除外)仍由甲方承担;自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后,有关交易标的物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自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交易标的物按现状移交给乙方,相关文件资料同时移交。
自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之日起,乙方承接“地合字()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含补充合同书)的一切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交易标的物,乙方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不予退还;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一)开出的银行支票或汇票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要求,支付成交价款余款的。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因甲方下列行为之一,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所付成交价款(不含履约保证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成交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一)不能按本合同第八条要求将应缴的地价款、土地使用费结清并在第十条规定的时间内备齐资料与乙方共同到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转移登记手续的;
(二)隐瞒事实真相,出现其他第三人对交易标的物主张权利,对抗乙方权利的情形的;
(三)隐瞒事实真相、提供虚假资料,经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审核,不符合产权登记条件而导致不能登记的。
第十五条甲方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甲方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成交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一)申请转移登记时,不能在本合同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时间内交清转让方应交的转移登记税费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的要求移交交易标的物和所列的相关文件资料原件的。
(三)甲方其他行为,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
第十六条本合同签订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规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与交易中心无关。
第十七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一)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交易中心签证盖章后生效。
第十九条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其余由交易中心持有及分送有关部门,各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
鉴证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
赠与人: 身份证号:
受赠人: 身份证号:
赠与人将其土地使用权赠与受赠人,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义务。
第一条:赠与土地位于秦皇岛市抚宁县抚宁镇西桃园村椒园寺,面积以椒园寺为中心约300亩地,土地四至及界址点,坐标详见附件(原土地承包合同)。
第二条:赠与人将该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与受赠人个人,归受赠人个人所有。
第三条:赠与人与受赠人于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共同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并赠与土地上的建筑物,附属物所有权随之一并转移。
第四条:土地赠与受赠人的目的和用途是用于复建寺庙所用,如违背建庙意愿,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如没有违背建寺意愿,赠与人及其家属无权行使撤销赠与。
第五条: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作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国有土地位于 ,面积为 _____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年限为 ________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算。
第四条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
〔或:第四条依据合资或合作企业合同,由乙方中的 (注: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
第五条土地开发费为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总额为 元人民币。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须于本合同签字之日起 ________日内全部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开发费后 ________日内,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土地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颁发(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六条土地使用费为每年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币等),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应于每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前向甲方缴纳当年的土地使用费。
土地使用费收取标准五年后根据国家〔或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有关规定由甲方作相应调整,调整后乙方应自调整年度起按新标准缴纳土地使用费。
〔或:土地使用费在合资(或合作)企业经营期限内不作调整。〕
(注:乙方依照有关规定可以享受减免优惠政策的,可依照减免规定拟定此条。)
第七条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银行帐号内。银行名称:______ 银行 分行,账户号 。
甲方银行账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项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概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该土地用于建设 项目,乙方必须按规划要求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确需改变土地用途的,经甲方同意后办理变更土地用途的手续。
第九条甲方同意承担该土地的征地、拆迁、界址定点具体事务,并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前交付土地。
乙方应妥善保护界桩,不得私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请求重新埋设,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或:第九条乙方利用合资(或合作)企业中方原有场地,原有场地的界桩应由甲方重新核实。〕
第十条土地使用年限期满或乙方提前终止经营时,本合同同时终止履行。乙方应向甲方交还土地使用证,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乙方对该土地内投资建设的建筑物、附着物有权处置,但时间不得超过 ,逾期由甲方无偿取得。
如乙方需继续使用该土地,须在距期满六个月之前向甲方提交续期用地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须重新签订土地使用合同,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乙方依据本合同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如需转让、出租、抵押,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办理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
第十二条如果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费,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费额 %的滞纳金。滞纳期超过六个月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三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致使乙方延期占有土地使用权,则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期限应相应推延,乙方有权请求赔偿。
第十四条如果乙方在该土地上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乙方已付土地费用不予返还。
第十五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六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所有日期均为公历。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 份签署,甲乙双方各执 份。
第二十条本合同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签订。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土地管理局(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乙方:______ (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 (签字)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鉴于本合同甲方为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之合法拥有者,并同意转让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本合同乙方同意受让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现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事宜,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1.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_________》及其它有关规定,参照国内和_________市各开发区的通行惯例,由甲方向乙方转让_________号地块内的部分土地使用权,用于乙方兴办_________。
1.2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土地使用权转让及与土地使用权转让相关的所有法律、法规、规章及_________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
2.双方法律地位及有关文件
2.1甲方系经国家批准成立,负责_________土地开发和经营管理的经济实体,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2.2乙方系经_________国政府批准成立,从事生产经营_________的经济实体,具有_________国法人资格。
2.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甲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资审批部门签发的项目批准证书(复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乙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3.甲方的确认与保证
3.1甲方确认并保证,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所定地块,并具有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3.2甲方确认并保证,在乙方实际获得本合同所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之前未设置任何抵押、债权或债务,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权益。
4.场地位置和面积甲方向乙方转让_________号地块内的部分土地使用权,作为乙方的工业建设用地。该场地面积共计约_________平方米(以土地管理部门勘测定界的面积为准),其地理位置详见《场地位置示意图》。
5.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
5.1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为自乙方申领的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自乙方领取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日起,前款所述场地的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5.2在转让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权。
6.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和付款方式
6.1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__美元,_________平方米合计为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前款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总额最终以土地管理部门勘测定界的面积和前款所述的土地单价的乘积为准,并实行多退少补。
6.2本合同双方签字后,乙方须按下述时间要求付清前条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
本合同双方签字日后_________天内,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计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本合同签字日后_________日内,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余额_________%,计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乙方应将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_________
7.场地交接
7.1甲方应于乙方按本合同第6.2条规定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后_________日内,将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交付乙方使用。场地交接时,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场地交接单上签字,以示场地交接完毕。
7.2甲方应于场地交付日期前__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行场地交接。若乙方不按甲方书面通知所载日期进行场地交接,逾期超过_________天的,视作乙方认可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已交接。
7.3在乙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甲方交付用地,乙方具备申办土地使用权证的全部条件后,由乙方向有关土地主管部门申办土地使用权证,甲方将积极协助乙方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并向_________市房地产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
8.场地基础设施、条件
8.1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所称基础设施包括以下部分:
(1)供电、供水、电讯、煤气设施管道;
(2)雨水、污水管道及接口;
(3)道路。
本合同所称基础设施管线的接口的含义如下:
(1)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入点;
(2)经专业管线单位确认的本合同第4.1条所定埸地周边的其他基础设施管线的接入点。
8.2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为将按该地块的平均自然标高经过平整、拆除地面建筑物和/或构筑物、无地下公用设施的_________用地。
8.3乙方项目建成投产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口、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管线和道路。
乙方在受让地块内建设施工时,场地应具备供水、供电、进出道路及场地平整之条件,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好有关临时用电、用水、电话接入使用的申请和批准手续,从接口引进红线内的工程费用和容量费用由乙方承担。
基础设施管线接口以上(包括接口)的公用设施部分由甲方建造,并承担全部费用;需要向有关部门办理各类手续的,由甲方负责。
8.4基础设施管线接口以下(包括与接口的衔接部分)的乙方自用设施部分由乙方建造,并承担全部费用。
乙方使用供电、供水、电讯、煤气、雨污水排放等配套设施,应向有关公用事业单位申请办理,甲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贴费(增容费、初装费)、接装费及所需器材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8.5乙方在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内进行建设时,不得损坏该场地周边道路及其地上、地下各类公用基础设施。乙方建设造成该类设施损坏的,应负责恢复原样,并承担全部费用及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8.6未经权利人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开挖、占用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以外的任何土地,如需临时占用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以外的土地和道路,须得到政府主管部门或有关土地使用者的同意。
8.7在转让期限内,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第4.1条所定埸地内的边缘地带敷设热网管线,并向甲方提供施工方便,但具体实施方案甲方应与乙方协商。
9.其它权利和义务
9.1乙方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不少于总建安工程量的_________%,并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竣工。
9.2在转让期限内,乙方对依据本合同所取得使用权的土地,有权连同建筑物依法自行处置,包括转让、出租和抵押。上述事实的发生,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并不得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相抵触。上述事实发生时,乙方须将有关法律文件送交甲方备案。因上述事实的发生而产生的土地使用权后继者、受让者,都是本合同所规定的乙方权利和义务的承受人。
9.3乙方在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内兴建的一切建筑和设施,包括改建、扩建等涉及交通、通讯、消防、环保、环卫、绿化等方面的,由乙方报请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乙方的上述活动应符合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_________区的有关规划、_________建设单位规划、建筑管理公约及各类管理要求。
9.4乙方依据本合同9.1条所定内容转让、出租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时,再受让人投资兴办的项目须符合_________区产业导向和整体规划等要求。
9.5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边界以外的公共卫生、绿化养护、市政养护等事项由园区管理机构承担,乙方应按_________区市政市容管理机构公布的有关规定向甲方交纳管理费。该管理费应为合理之费用。
9.6凡涉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再转让、继承、出租和抵押及有关建筑物、附着物的产权变更等的所有经济合同、契约、凭证等必须进行登记的文件,均应按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登记。
9.7转让期限内,乙方应按规定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使用金。
10.续期与合同终止
10.1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乙方欲继续使用合同所定场地而甲方仍拥有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乙方可以申请续期。
乙方申请续期的,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续期的书面申请至迟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前_________年送达甲方;
(2)投资审批部门同意乙方延长经营期限的批准文件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前_________个月送达甲方。
10.2乙方提出续期申请后,甲方在转让期限届满前不得就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的租用或使用权转让事宜对任何第三方作出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
10.3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不续期的,乙方应将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完整地交还给甲方。因乙方原因使得甲方不能支配该场地的,乙方应按当时的价格继续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用。
10.4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乙方欲继续使用合同所定场地而甲方届时不拥有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乙方可以直接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续期。转让期满后,乙方不续期的,地面建筑物及附着物的处置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11.违约责任
11.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构成违约:
(1)在乙方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后,甲方未按本合同第7.1条规定的时间提供场地的;
(2)乙方对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的使用和处置与“出让合同”、_________区建设单位规划、建筑管理公约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
(3)乙方未按本合同第10.3条规定将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交还甲方的;
(4)双方违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逾期付款不适用本条款,按照11.4、11.5条处理)。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上述违约事项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日计算,方法如下:
(1)日违约金为_________美元;
(2)违约天数=自违约事实发生之日起至纠正之日止日历天数;
(3)违约金金额=日违约金违约天数。
11.2违约造成的另一方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支付超过违约金部分的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根据经济损失的程度据实计算,共同核定,也可以由双方共同委托具有专业权威的第三方核定。
11.3违约金、赔偿金至迟应于明确违约责任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偿付;违约事实于偿付当日及其之后仍在延续的,违约方应继续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直至违约行为终止。
11.4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1)乙方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的;
(2)任何一方逾期支付违约金、赔偿金。
11.5乙方逾期付款,除依本合同第11.4条规定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外,若出现下述情况,同时应以下列方式承担责任:
(1)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超过_________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将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详见本条第(3)款);但本款前述情况发生时,经乙方书面要求,甲方书面同意可给予乙方宽限期,宽限期自乙方付款逾期第一日起计_________个月,宽限期内,乙方仍应根据本合同第11.4条之规定向甲方支付前述逾期付款而产生的滞纳金。
(2)宽限期内,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的,自逾期之日起,甲方就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将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详见本条第(3)款)。
(3)本条第(1)、(2)款所述甲方扣除乙方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具体办法为:甲方将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扣除合同总额的30%及本合同规定的滞纳金、违约金后余额退还;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违约赔偿。
11.6如果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9.1条之规定的期限完成建设工程量的,乙方可至迟在建设期限届满之日前_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延建书面申请,且延期不得超过_________年。
除经甲方书面同意或不可抗力事由引起的迟建外(不可抗力的解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法律为准),自9.1条规定的建设期限届满之日起,超出_________个月以内的,罚以本合同转让金总额的_________%,超出_________个月不到_________年的,罚以本合同转让金总额的_________%,超出一年不到二年的,罚以本合同转让金总额的_________%,超出_________年未完成的,由甲方无偿收回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地块上全部建筑物或其它附着物。
11.7违约事实发生后,守约方有权选择终止或继续履行本合同。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无论违约方是否已实际支付了违约金或/和赔偿金,违约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12.不可抗力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出具。双方可按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前款所称自然灾害仅指严重水灾、火灾、台风以及地震等自然现象引起的灾害。
13.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3.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3.2凡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本合同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其仲裁规则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保密事先未经本合同对方的书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条款,一经查实,披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5.以往协议本合同的效力超过甲乙双方以往就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或与其相关的事宜所达成的协议,上述协议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失效。
16.其它
16.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在修改文件生效前,双方仍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履行。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办理公证手续后生效。
16.2本合同(包括合同正本、附件及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办理公证手续后生效,公证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16.3本合同生效后,国家或_________市修改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颁布新的法律法规对本合同有追溯力的,双方应及时修订本合同,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16.4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区建设单位规划、建筑管理公约;
(2)场地位置示意图;
(3)雨水、污水管道接口图;
(4)_________区市政基础设施使用和保护管理办法。
(5)“出让合同”(复印件)。
16.5乙方可以自由决定以美元或人民币支付本合同6.1条所定土地使用权转让金,该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由乙方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按付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的卖出与买入价的中间价计算。若付款当日无交易,则以付款前上一个交易日的中间价计算。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其它费用的,与前款同。
16.6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书写,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同的解释、理解或不符时,以中文本为准。
16.7本合同双方用电报、电传和传真发送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自用上述方式发送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内,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本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本合同一方或双方改变其通讯地址的,应于改变之日起_________天内通知合同的另一方)。
16.7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_________市公证处及_________市房地产登记处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与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转让一事,特委托福建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其代理人,处理该土地转让非诉事宜。
一、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为本非诉案件代理人。
二、 甲方应向乙方如实提供本案有关的文件、材料、及相关事项,不得提供虚假的信息及内容,否则乙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三、 如甲方提出终止委托关系,非因乙方过错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费用不予退回。如乙方终止委托关系,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
四、 委托权限如下:
1、向有关部门调取与本案有关材料;
2、为委托方提供法律支持、帮助;
3、代理委托方了解案件相关的事实;
4、代为书写与本案有关的合同文书;
5、代为甲方处理订立转让合同的有关事务。
五、双方同意本次代理协议的签订确定为意向书,待正式签订协议之日,确定代理费用,并予以缴纳。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合同有效期至协助委托人办理完毕非诉事务为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合理、高效开发使用山地造林,提高农林业综合开发效益,甲乙双方根据《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民法典》《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互为互利的原则,并经甲方群众代表大会通过,甲方同意将原所承包大宗村委会虎山组所属的林地的经营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如下转让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面积与四至:甲方林地(宗地名下字岭)面积 80亩,(宗地名敢叉凹)面积3 .9亩,(宗地名祖坟山)面积2亩,合计2 3.9亩。该四至界限为:东至小路,南至小路,西至虎山村,北至何家山。
第二条:转让期限:转让经营使用期限为伍拾年(自xx年3月 日至xx年2月28日止)。转让期内山林地的经营使用权归乙方。
第三条:转让金:转让金价格为每年每亩人民币贰拾伍元整,计人民币26.7万元整。
第四条:转让金支付方式:该款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由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第五条:乙方在承包期满后,地面作物由乙方自行处理后归还甲方,甲方若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给乙方。
以上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经见证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共同遵守。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见证单位(签字章):
合同签署日期:
土地使用权人(被继承人):_________________(下面简称甲方)
土地使用权继承人:_________________(下面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土地使用权的继承达成协议,并签订本协议书,现将有关事宜分列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将名下的土地所有权转由乙方继承。继承土地的具体情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号: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者: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用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壹佰叁拾肆点;其中:_________________建筑占地:_________________壹佰叁拾肆点用途:_________________住宅。四至界线:_________________东至:_________________本户门前阳台,灶房山峰外脚抵本户空场;南至:_________________本户正房,灶房峰外脚抵与奚国的界石内皮为界;西至:_________________本户正房峰后脚外皮抵本户园地;北至:_________________本户正房,山峰后脚外皮抵陈祖琼承包地。此协议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协议自签字当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
公证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转入方: (以下简称甲方)
转出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和高效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性质和不改变乙方在二轮承包续包期内的承包权以及不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的前提下,在征得土地承包合同的原发包同意的情况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如下:
一、 流转形式:出租;
二、土地流转面积: 亩(大写)。田块数 块。土地类别:水稻田 亩。旱田 亩,山坡天 亩,其他 亩。
三、土地使用权流转期限为 年,即公历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
四、流转土地用途:甲方征得土地用于企业用地。
五、土地流转价格及支付方式:(一)货币形式计价。甲方付给乙方流转费每年每亩 元,在每年的 月份结算付清。(二)每5年按其稻谷(400斤)的国家保护价提增一次。
六、国家政策性补贴享受约定
国家政策补贴经甲乙双方约定由 方享受。
七、合同效力
合同生效后,在土地使用权流转期限内,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但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变化时,以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作相应的变更。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有关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九、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赠与人:
受赠人:
赠与人将其土地使用权赠与受赠人,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赠与土地位于永城市欧亚路西路南侧,面积为730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国有土地使用证(永国用(土籍)第0700-2号)。
第二条、赠与人将该宗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与受赠人个人,归受赠人个人所有。
第三条、赠与人与受赠人于 年 月 日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赠与土地上的建筑物、附属物所有权随之一并转移。
第四条、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赠与人可以撤消赠与.
第五条、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赠与人:
受赠人:年 月 日
出让方:鄂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鄂州市鹏缘气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妥善安置原鄂州市鄂城区建材综合厂职工,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合同法》、《土地法》及《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位置、性质、面积及现状
该宗土地位于新庙镇将军村,系国有划拨土地,土地使用面积6622㎡(以实际测量为准)。
该宗土地于1994年10月征用,1996年3月抵押给鄂城区农行,后此债权转移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鄂州市人民政府鄂州政函[20xx]25号批复市国土资源局鄂州土资文
[20xx]85号文收回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20xx年5月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鄂州法民初字第27号裁定,鄂州市鄂城建材综合厂支付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欠款本息547892元,诉讼费21456元,鄂城区建设局(现住建局)负连带责任。后
经区政府协调,并向市政府报告,此宗地由鄂城区住建局处理,解决职工安置和相关债务问题。
二、土地转让方式、金额及付款方式
转让方式:该宗土地由甲方委托市国土资源部门采取招、拍、挂处置给乙方。
转让金额:人民币80万元(含地面附属物)。其中1、乙方支付甲方30万元用于职工安置,若职工安置资金存在缺口,乙方必须弥补不足部分;2、乙方支付甲方该宗土地抵押债务50万元,乙方若解除了该宗土地抵押,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乙方一次性以现金支付转让费给甲方。
三、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协调国土资源部门和有关债权人解决原土地的历史遗留问题;
2配合乙方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3依照鄂州发[20xx]3号文件精神,协助做好土地出让金返还事宜;
4协调周边及职工关系。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协助甲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2承担土地使用变更过程中的相关税费;
3承担土地使用权历史问题解决过程中土地闲置费用及土地抵押解除过程中所有费用。
四、其他事项
1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未尽事宜,再签补充协议。
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二〇一二年 月 日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第二条 甲方确保:其已合法拥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并同意将本合同约定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确认:自愿以有偿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 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土地位置为东至__________,南至_______,西至_______,北至_________。
第四条 土地转让费总额为,大写 ,甲方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出让土地交付给乙方。土地费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为永久转让,无年期限制。
第六条 双方均应按照诚信原则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除应按照本合同和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对方实际发生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七条 如若该合同涉及土地发生归属性纠纷,一切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其他未尽事宜及国家政策变化需做调整的由双方协商共同做出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规定,经双方自愿、友好充分协商,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 字第 号,转让给甲方。
二、乙方对上述土地使用性质为商住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经行确认,对土地证载明的内容无任何异议。
三、土地转让使用期限为上述土地使用权证所载明的剩余期限。
四、上述土地亩数为 亩,土地转让价款每亩人民币 万元,转让总价为 万元。
五、付款方式: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四方共管 万元。待土地证办到乙方名下解付给甲方充当土地款。
六、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商住用地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办至乙方名下之日起三天内,甲方将国有土地使用证(容积率2.65,以土地证为准)交付乙方,双方签署交付手续。
甲方接到土地管理部门新土地证并交到乙方的当天,乙方向甲方付清上述土地的一切受让金。
七、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承诺对本协议约定项下标的物拥有合法权益,没有任何显性或潜在的权益争议;
2、负责办理以上标的物的过户手续;
3、支付该八宗地转让(除乙方支付契税以外)的所有税费。
4、乙方付清受让金之日起5天内,甲方清理该土地上的所有随着物。
(二)乙方责任
1、配合甲方办理土地过户手续;
2、依约按时支付受让土地定金及土地转让款;
3、支付受让该八宗土地的契税。
八、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自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甲方没有将上述商住地土地使用权过户到乙方指定名下,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解除共管账户。并赔偿乙方 万元人民币违约金。乙方在接到转让的商住土地证后三个工作日未付清一切受让金视为乙方违约,则甲方不退还乙方 万元。并立即收回国有土地证使用权。
九、其他:
2、本协议自甲、乙方签字盖章,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法定代表人:
丁X: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出让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根据____市(县)国让(合)字(200)第____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第四十五条的约定,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市(县)局,与受让人____,双方就合同中有关土地开发利用等未尽事宜,约定如下:
第一条受让人除按照《出让合同》第十三条第一款约定日期动工建设外,同意在年月日前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
受让人按照《出让合同》第十三条第二款约定提出延建申请,并经出让人同意延建的,其项目竣工和申请竣工验收日期可按同意延建的时间相应顺延。
第二条受让人同意《出让合同》项下受让宗地的投资总额不低于____万元人民币。属于工业建设项目的,受让人同意《出让合同》项下受让宗地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经批准或登记备案的万元人民币,单位用地面积投资强度不低于每公顷____万元人民币,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建筑物、构筑物、设备投资和地价款等。
第三条受让人除按照《出让合同》第十一条各项约定履行外,同意该受让宗地容积率不低于____%,建筑系数不低于____%。
第四条属于工业建设项目的,受让人同意该受让宗地中用于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不超过受让宗地面积的____%,即不超过公顷。受让人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
第五条受让人按照《出让合同》第十三条约定日期动工建设,但已开发建设面积占建设总面积比例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一年的,也视为土地闲置,出让人有权向受让人征收土地闲置费。
第六条出让人、受让人双方同意将《出让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土地闲置费标准定为相当于出让宗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即人民币元。
第七条受让人因自身原因终止该项目投资建设,向出让人提出终止履行《出让合同》并申请退还土地的,出让人报经原批准土地出让方案的人民政府或机关批准后,区分情况分别按以下约定退还除《出让合同》第八条约定的定金以外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计利息),收回土地使用权,但该宗地范围内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不予补偿,出让人还可要求受让人清除已建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场地平整。
(一)受让人在《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建设日期届满一年前不少于60日向出让人提出申请的,出让人在扣除定金后退还受让人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受让人在合同约定的动工建设日期超过一年但未满二年,并在届满二年前不少于60日向出让人提出申请的,出让人应在扣除《出让合同》第八条约定的定金,并按照本补充协议第六条约定征收土地闲置费后,将剩余的已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退还受让人。
第八条因自身原因减少项目投资规模,而导致部分建设用地空闲,且具备分割条件,并能重新用于开发建设的,受让人须在项目完成建设前90日向出让人提出退还相应面积建设用地申请。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出让人与受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由出让方收回相应部分的土地使用权,将所收回土地对应的土地出让金在扣除相应比例的定金后,退还给受让人。
第九条受让人未能按照《出让合同》第十三条第一款约定日期或第二款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动工建设的,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__‰的违约金;造成土地闲置的,还应当按照本补充协议第六条的约定支付土地闲置费。
第十条受让人未能按照本补充协议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日期或第二款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完成项目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的,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在项目竣工验收后60日内,受让人应向出让人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及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等有关资料,由出让人按照《出让合同》第十一条及本补充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投资额、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等指标,对该宗地的实际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等进行复核。
受让人实际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不能满足双方约定的指标的,属于违约,出让人有权收取违约金,并可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第十二条项目投资总额、固定资产投资额和单位用地面积投资强度未达到本补充协议第二条约定标准的,出让人可以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投资总额和投资强度指标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项目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等任何一项指标低于《出让合同》第十一条和本补充协议第三条约定标准的,出让人可以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标准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工业建设项目的绿化比例以及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等任何一项指标超过《出让合同》第十一条和本补充协议第四条约定标准的,受让人应当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__%的违约金,并自行拆除相应的绿化和建筑设施。
第十五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要求改变《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双方同意按照本条第__款规定办理:
(一)由出让人收回土地使用权后,依法重新出让。
(二)按照《出让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办理改变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批准手续后,由受让人按照批准变更时新旧土地使用条件下该宗地的土地市场价格差额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十六条[其他事项]
出让人(盖章):_________受让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