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运输合同【七篇】

物资运输合同(通用7篇)

物资运输合同 篇1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电话: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电话:

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在提供公路运输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货物

名称:

第二条运输

1、运输车辆

1.1乙方应证件齐全、有效、性能良好的且适于运输本合同规定货物的交通工具为甲方运输本合同规定的货物。

1.2乙方车辆必须保证证件齐全、符合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所有规定。驾驶员必须有国家核准的有效上岗证件。

1.3乙方对货物的运输应建立严格执行安全、防护、检查、交按制度。

第三条安全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运输货物变质、污染而被收货人拒收时,乙方应无偿将拒收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不得要求甲方就该笔货物支付任何运费,且要承担甲方的实际损失。

2、运输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因交通事故、车辆自身安全事故原因造成甲方货物有减损、变质、污染、灭失等损失的,乙方应负责损失。

第四条运费及其结算方式

1、运费元/吨(含税),额外发生的所有费用甲方均不认可。

2、结算方式:

甲方支付乙方的运费按批次结算,每批次运输完成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可抵扣的运输发票,甲方应在收到发票后天内转账支付。

第五条其他

1、本公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件与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3、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物资运输合同 篇2

托运方:_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货物编号_____________

品名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

金额(元)_____________

二、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三、运输办法及运杂费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托运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到货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货物价值的_____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_________等单位各留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物资运输合同 篇3

甲方(即托运方):

乙方(即承运方):

根据甲方与乙方的共同协商,在遵循《合同法》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水泥货物交给乙方承运事项制定如下条款:

一、标的物名称、数量、运价:

二、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提供货物运输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续,以及规范、安全的货物包装,并不得将国家违禁物品(含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夹带货品中,否则由此造成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按货物实际价值白行购买保险,或由乙方代为办理购买保险,否则由此产生货损、货丢,乙方不承担全部责任;

四、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包装损坏、货品损失等情况必须经收货人、送货司机(或者到达货站经手人)共同签字出具书面证明,必要时由收货人扣押送货车辆或扣除到货应收运费等;如未有签字证明,则乙方可拒绝赔偿;

五、如果出现货物安全及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而未能收取运费等应收费用,乙方可视情形扣押货物并达到一个月期限后自行处理;

六、货物从承运之日起有效查询日期和索赔期在四十五日内,过期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货物承运价格以及到货时间可由甲方与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协商确定,具体教量、金额、送货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货后所签的由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为准,并以此作为查询、索赔、结算等实际操作的依据;

八、补充条款:

九、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十、如有出现合同纠纷,在协商解决的基础上按《合同法》处理;十一、本合同白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物资运输合同 篇4

电杆等物资运输合同

甲方 (托运方):

乙方 (承运方):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运输车辆号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

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就水泥电杆(含拉盘、底盘、盖板等水泥制件)运输事宜,经协商

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运输标的物、运费计价、运费结算

1、运输标的物:水泥电杆、拉盘、底盘、盖板等水泥制件;

二、运费计价:

2.1、运费总价=运输单价*运输吨位*运输里程*90%;

2.2、运输单价:以市场柴油价8元/升以下,0.58元/吨*公里计算为基准;

2.3、运输单价调准,以市场油价升降波动等于或大于0.6元/升时,运输单价相应调准

0.03元/吨/公里,即:油价在7.4元/升—8.6元/升时运输单价为0.58元;油价低于7.39元至

6.79元时运输单价为0.55元;油价高于8.61元/升时运输单价为0.61元/吨/公里,(为方便结

算,每月运输单价按当月1号油价价格计算)。

2.4、运输吨位各车型不足吨位时按以下保底计算,超过保底时按各实际吨位乘公里计算

1、二轴车车厢短于9米以下按定点单价计算,必要时按11吨保底计算(实载重量

能达16吨每车时,按此计算)

2、二轴中型车9米以上按15吨保底吨位计算(实载重量能达21吨每车时,按此计

算)

3、三轴中型车按20吨保底吨位计算(实载重量能达27吨每车时,按此计算)

4、四轴中型车按25吨保底吨位计算(实载重量能达33吨每车时,按此计算)

5、平板车四轴按30吨保底吨位计算(实载重量能达39吨每车时,按此计算)

2.6、双方计价结算货币为人民币。

2.7、其他:因甲方原因需特殊情况的配载及价格由合同双方另行商议。

三、运费结算:

3.1、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运费,甲方于次月结算支付上一个月运费予乙方。

3.2、乙方于每月3号前将上月运输收据、凭证、开票资料一齐提交甲方,审核确认,按

审核确认后的运输金额由承运单位开出发票结算。

四、合同有效期效: 20xx年4月1日至 20xx年4月3 1 日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1.1、甲方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及各承运方实际情况制定货物运输调度安排计划。

1.2、有权按相关的工作标准(包括运输量、时间限制、单证、票据传递、信息交换、运

输质量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实际情况对乙方提出新的运输要求。

1.3、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运输对象、运输量、运输时间及交货地点进行修改。

1.4、有权对乙方参与运输车辆和人员的相关手续、证件、保险等完备情况进行检查。未经甲方审核确认的车辆,甲方可拒绝其运输业务,如发生相关运输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1.5、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2.1、2.2或第2.4、2.13款的规定,且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1.6、若乙方车辆安全运输装备或装卸工具不齐全,甲方装卸人员可拒绝装车并报己方管理部门停止派单,直至乙方把相关装备和工具完善方可进行装车。

1.7、对乙方人员不配合甲方工作的,有权向乙方反映。对造成损失的,有权向乙方索赔。

2、甲方义务

2.1、甲方在公平、公正前提下合理调度安排各承运方的运输任务。

2.2、甲方派员负责协调运输相关事宜,如将联系人、联系电话、到货时间等及时告知乙方相关人员。

2.3、保证乙方装卸时,货物无短缺,损坏,如遇上述情况,乙方有权拒绝装货。

2.4、甲方派遣随车卸货人员负责货物的`装卸,积极配合乙方实施安全运输、货物交接工作。

2.5、按合同办理付款手续及支付运输款。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

1.1、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运输费。

1.2、领受甲方所需配运货物时,乙方有权审核所配运货物是否在安全承运范围之内,同时应检查货物的装载情况,如有影响运输安全的不利因素可报甲方进行纠正,直至甲方消除该些不利因素达到安全运输要求。在货物发运前,乙方对有关安全运输未提出任何异议的,视同乙方认可车辆配载并承运安全运输责任。

1.3、货物装车、运输、卸货时,甲方人员不配合工作的,乙方有权向甲方管理部门反映情况。

2、乙方义务

2.1、服从甲方的货物运输调度安排,准确、安全、保质、保量地将货物运送到指定的客户收货地点,并配合客户验收后按时将客户授权代表签字认可的运输单据交到甲方相关管理部门。

2.2、乙方保证提供运输之车辆为合法有效车辆,有相关完备手续资料、证件及保险,如:合格营运证、年审合格车辆行驶证、司机驾驶证、上岗证、交强险保险单以及第三者商业保险单等。乙方按甲方要求将有关证件、资料复印件交由甲方备案。

2.3、乙方对其运输车辆交通和安全承担全部责任。如运输车辆发生交通及安全事故,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所造成的应该由乙方承担的所有损失。因事故而产生的货物转运费由乙方负责。

2.4、乙方严禁将运输车辆交由甲方派遣的随车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卸货人员)或其他无证人员驾驶,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承运资格,乙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2.5、乙方在装车时应认真清点货物数量,检查货物质量,承担货物运输中发生的如丢失、破损、断裂及由此引起的其他等一切损失。

2.6、乙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应无偿运至甲方指定的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并承担由此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所造成的损失。

2.7、非甲方或收货方原因而导致货物逾期送达,乙方承担逾期交货的一切损失。

2.8、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损坏、逾期交货情况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甲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2.9、乙方参与运输的车辆必须配备安全适用的随车绑扎工具(如手拉葫芦、绑扎用钢丝绳、车厢垫杆木方、插销板等)和卸车工具(如滑卸槽钢、滑轮、卸车用钢丝绳等)。其中,甲方负责提供卸车工具,每车配备一套。为防丢失或挪作他用,乙方领用时需交付每套卸车工具押金800元(滑轮180元/个,钢丝绳240元/条,槽钢桥380元/对)予甲方。合同失效时,双方不再续签新合同,则乙方交还卸车工具后,甲方退回押金予乙方。

2.10、乙方不得将卸车工具用于非甲方所指定的业务,如违反该项约定,甲方每次直接从押金中扣除乙方违约金200元且乙方需补足押金。

2.11、因卸车工具无法安全使用或遗失,乙方可向甲方重新申领,但属于乙方人员故意损坏或遗失而产生的重购费用由乙方负责。

2.12、乙方应该严格遵守甲方的运输要求并保证24小时为甲方提供运输服务。

2.13、非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承运业务再对外转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 院 提起诉讼或仲载。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1、甲方营业执照、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2、乙方运输车辆相关证件复印件。如:合格营运证、年审合格车辆行驶证、司机驾驶证、上岗证、交强险保险单以及第三者商业保险单等。

物资运输合同 篇5

技术规范书

(钢筋混凝土电杆)

20xx年8月

钢筋混凝土电杆 (技术规范书)

一、钢筋混凝土电杆制造技术条件

1.使用环境条件:用于10kV孟油线架空配电线路工程的钢筋混凝土电杆制造、试验、检验、包装及供货要求。

2. 标准

除技术规范书和图样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必须执行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如果各标准要求有差异时,应执行要求最新的标准),采用标准与下列标准不同时,应将所采用的标准报TRGDJ批准方可执行。

(1)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2)钢板和钢带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3)钢材力学及工艺性能试验取样规定; (4)焊接接头机械性能试验取样方法;

(5)除上述要求外,用于制造钢筋混凝土电杆的角钢、钢板、焊条、螺栓及钢筋混凝土电杆制作尚应符合GB/T4623-20xx《环形钢筋混

凝土电杆》标准。 二、技术要求 1.基本要求

1.1 电杆规格、型号、制造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形混凝土电杆GB/T4623-20xx》的规定。

1.2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表面光洁平整,壁厚均匀,无露筋、漏浆等现象。 (2)应无纵向、环向裂纹。 (3)杆身弯曲不应超过标准要求。

1.3 离心混凝土的设计强度不得低于C50,脱模时混凝土抗压强度不宜

低于30Mpa。

备注:φ190杆型钢筋混凝土锥形杆配筋说明如下:

φ190×10(S190-10-1416);φ190×12(S190-12-1416);

φ190×15(S190-9-1616、X310-6-1816);φ190×18(S190-9-1616、X310-9-1816)。 φ230杆型钢筋混凝土锥形杆配筋说明如下:

φ230×12(S230-12-1816);φ230×15(S230-9-1816、X350-6-1816); φ230×18(S230-9-1816、X350-9-1816)

2.试拼与试装检查技术要求

2.1 钢筋混凝土电杆的试装,应保证每一种塔型都应经过试组装,经检

验合格后方可投入批量生产。钢筋混凝土电杆试组装时应有买方的代表及有关单位人员参加。组装时各零件均应按施工图要求进行就位。安装不适应查

明原因,不得强行组装。试装时,所使用的螺栓数目应不少于连接杆件端螺栓总数的60%,并应进行紧固。

2.2钢筋混凝土电杆试组装检验应包括以下项目

(1) 塔型控制尺寸检查;

(2) 钢筋混凝土电杆根开、基础根开检查; (3) 挂线点尺寸及位置检查;

(4)构件规格与设计图或经批准的设计转换图的校对; (5)构件偏差的抽查;

(6)构件几何断面尺寸偏差的抽查; (7)挂线点构件几何断面尺寸的检查。

对每一种塔型在试组装后需修改原设计的部位,应由承包人提出清单报买方,经设计单位修改、买方批准后,承包人再按批准的图纸、文件进行加工。如承包人未按上述程序加工,其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2.3试装中发现的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应及时处理,对修改的部位在加工后,仍需进行试组装。 3.构造要求:

3.1保护层厚度:纵向受力钢筋的净保护层厚度不得小于15mm。 3.2 钢筋加工:

钢筋调直前应清楚油污,调直下料后,不应有局部弯曲,端面应平整.其下料长度相对误差不大于钢筋长度的1.5/10000;连接时应用对焊连接,其接头技术要求应符合GB50204-20xx的规定。

3.3纵向受力钢筋净距不宜小于30mm,锥型杆小头也不应小于25mm.当小头配筋太密时,可采取双根并列布置.

另预应力钢筋镦头强度不得低于该材料的.标准强度的95% 3.4 纵向受力钢筋直径不得大于壁厚的2/5. 3.5 主筋内侧应设架力圈,其间距应按设计图纸配置.3.6螺旋筋直径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螺旋钢筋直径宜采用2.5~6mm,其间距不宜大于120mm,距两端各1.5m之内的间距不宜大于70mm。(或按设计图纸设置)。 3.7螺旋筋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所有杆段的两端,螺刻筋应密缠3-5圈. 3.8 骨架成型后,各部尺寸应符合如下要求:a.主筋间距误差不得超过±5mm.

b.螺旋筋应紧缠于主筋外,其间距偏差不得超过±10mm

C.架力圈间距偏差不得超过±20mm,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架力圈直径的1/40。

4. 施加预应力的技术要求: 4.1 施加预应力的技术要求:

4.1 为了减少预应力钢筋松弛的影响,可采用超拉张。张拉强度及应力控制方法应符合GBJ10-65《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修订本)的规定。

4. 2 预应力钢筋不得断筋。

4. 3 同一根杆中用镦头后定长的预应力钢筋,其有效长度相对偏差不得超过2/10000。

5. 电杆接头、预埋件及预留孔应符合下列要求:

5.1 当电杆分段制造时,接头采用钢板圈、法兰盘或其他接头形式。 5.2 主筋与连接件宜采用先穿筋后镦头的方法。镦头的承力面应尽量在同一平面内。非预应力筋应与钢板圈、法兰盘焊接。 5.3 接头强度不得低于本杆段破坏弯距的95%。

5.4 预埋件、预留孔及泄水孔按设计图纸设置,并清理干净。 5.5 接地螺母、脚钉母、接线盒等的外露金属部分应有明显标记,并清理干净。

5.6 产品出厂前,顶端应用混凝土封实,如有特殊要求,另行处理。 5.7 脱模后或出厂前,电杆两端钢丝应切除,并采用防腐措施。

物资运输合同 篇6

混凝土电杆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内容: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用于等视频监控用混凝土电杆达成如下协议,为明确甲方与乙方责任,分工协作,相互促进,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签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国家及地方建设法规、规范、标准。

二、混凝土电杆技术指标、数量及价格

1、乙方所使用的水泥、集料(碎石、砂子)、配筋、养护及电杆成品要严格执行《环形混凝土电杆》(GB4623-94)的相关要求。

2、电杆暂定数量及稍径要求如下表,甲方保留最终修改所需数量的权利,但必须提前2天向乙方说明。

共计:壹万肆仟捌佰捌拾圆整(¥14880.00)

三、乙方提交的资料要求: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具有相应检测资质单位出具的红色公章《抗压强度检验报告》和出厂合格证等相关资料证明材料。

四、材料运输方式及最终数量的确认

乙方负责将电杆运至施工地点,对因东环铁路路基及桥梁段个别地段不通,造成的运输车辆绕行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派人负责引路及二次倒运。最终数量以乙方送到指定地点时甲方现场人员经检查合格后签发的.签认单为准。

五、付款方式

1、付款时间:乙方将甲方所用的电杆全部运到指定地点后,在7天内一次性付清。

2、付款方式:乙方提供发票,甲方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

六、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试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盖章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 方 (公章) 乙 方 (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物资运输合同 篇7

委托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做好甲方的燃煤汽车运输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方将燃煤汽车运输任务的部分运量委托乙方负责完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内容

甲方将部分燃煤汽车运输业务委托给乙方。具体数量以甲方计划量为准。燃煤运至甲方指定的煤场或卸煤沟。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_________年1月23日起至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第三条计量

1、燃煤运量以到厂方计量为准。

2、运输距离以甲方测定为准。

第四条费用与支付

1、根据双方计算,确定运输单价为14元/吨(含1元/吨的管理费,不含其他费用)。

2、价格调整原则:根据市场油价变化,双方另行协商运输单价。

3、结算量=过磅净重量+扣矸量+扣水量,次月20日前甲方向乙方结算运输费用。

4、乙方根据审核合格后的运输费用结算表提供运输专用发票,甲方在接到上述结算依据后10日内支付运费。如遇甲方资金困难,双方协商解决。

5、在国家对运输行业治理超载期间,甲方对电煤运输费用进行调整,如有变化。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

(1)按时下达运输计划给乙方。

(2)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运输费用。

(3)有权对运输车辆进行巡视、监控。

2、乙方:

(1)乙方服从甲方管理。

(2)乙方指定至少一名负责人配合完成燃煤运输调度工作。

(3)负责自矿点装车后至甲方指定卸车点期间的一切事项(如环保、交通、沿途地方关系协调、安全管理等),甲方不因此而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结算运费、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结算运费,乙方有权要求由燃煤采购方扣除甲方燃煤款直接结算给乙方运费。

(5)乙方应加强运输管理,杜绝中途倒煤、换煤现象。

(6)因特殊情况改变运距,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认可,并于次日向甲方提供运距改变申请,经甲方签字后生效,否则费用由乙方负责。

(7)乙方不得私自改变运输路线。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运输途中出现任何有损于甲方利益行为而乙方未及时上报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2、如发现一次倒煤、换煤现象,甲方不予结算违规车辆的运输费用,按照当年车次的采购煤价_数采购单价_进行考核,该车辆予以除名并报司法机关处理。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运输任务(不可抗力除外),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委托其他有能力的公司承担其运输任务,不可抗力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准。

第七条争议解决

出现争议后,双方协商解决,在未解决之前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的标准服务。协商不成时,提请许昌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八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补充。

2、本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合同期满,结清费用后失效。

3、本合同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合同签署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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