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货物公路运输协议(通用3篇)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条例,甲乙双方为了顺利完成本项目土方运输工程的建设,本着互利、诚实诚信的原则,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土石方运输工程合同,规定以下条款: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
土石方运输。
三、工程数量:
土石总量为立方米以上,(分期、分阶段的安排施工)。乙方的车辆必须有壹年的运输方量。
四、运输工期:
一年,以双方签字确认的开工日为起始日期。
五、工程造价:
甲方落实弃渣场,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税后包干单价:
(1)暂定为保福山倒土场、 公里。单价: 元每立方米。
(2)其他倒土场单价由双方协商决定。
六、结算方式:
开工后1天一结(遇节假日顺延,甲方支付乙方加油费用)于第二天20:00点以前,按100%结算,甲方可自愿现场加油,车辆所加油款从运输费中扣除,甲方不能以任何借口对乙方推迟结账。油价以签订合同为基准价格,当市场油价格升、降幅度超0.5元时,超出部分甲方负责补偿(当时现在油价元)。
七、甲方责任:
1、甲方工地必须保证有足够的土石方方量供乙方运输,无论是甲方分阶段性施工还是其他原因必须保证乙方工作的连续性,一直到整个工程结束,保证每月作业率达80%以上(除自然灾害和人为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甲方负责修复土石方运输道路,保证运输道路畅通,乙方所反映的路况甲方有责任及时与承建方沟通解决及时修复。甲方应按乙方车辆,安排足够挖机,不能有多台车辆排队的现象发生(最多不能超过三台车)。
2、甲方负责土地资源、环保、村委、国土林业、交警有关部门的一切相关手续和费用,理顺与周边有关的社会保障问题,由甲方出面处理,费用由甲方解决,保证乙方不受耽误。
3、为了使车队正常运行,甲方与地方交警和运管部门达成有关协议,如在运输中有超载或撒漏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如乙方在正常施工运输过程因甲方原因遇到交警、运管部门执法查扣车辆的,甲方应及时处理。车辆被扣超过24小时,需补偿乙方车辆每台每天500元。
4、甲方有责任和义务保证乙方车辆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如发生塌方或挖车操作等事故,责任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5、甲方负责工地的'柴油供给,无论乙方车辆是否在甲方指定地加油,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中断乙方车辆工地柴油供给。
6、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停车住宿场地,所有费用乙方自理。
八、乙方责任:
1、乙方提供24-25m3以上双桥自卸车,乙方车辆跟甲方签订合同后擅自离场或无故停工的,乙方必须赔偿甲方损失,赔偿每台车10000元给甲方,若有特殊原因应提前五个工作日报甲方。
2、乙方保证进场到甲方工地的车辆车况良好,每天最少工作20个小时以上,每月出勤率达80%以上(除自然灾害和人为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
3、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能在施工现场惹是生非及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有关当事人负责。
4、乙方在甲方保证道路畅通的情况下,乙方应有足够车辆进场,若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另行安排车队进场。
5、乙方车辆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发生任何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6、乙方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合理安排和调动。
九、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收集乙方车辆运输凭证,不能单方面付款给司机或其他人,必须乙方或者乙方指定委派专人结算工程款,否则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由甲方负责人负责。
2、签订合同后,车辆进场,若甲方原因导致乙方连续三天不能作业或停工的(自然灾害和人为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第四天起甲方补偿乙方每天每台车500元,乙方保留退场和中此合同的权力。
3、如果甲方不能及时结算运费或拖延不结,超过[ 24小时未能结清,乙方有权停工,与三天还没结清,乙方有权退场(节假日顺延),甲方补偿乙方每天每台500元。除应支付工程款本金之外,每天加收违约金按本金总额3%计算。
4、若因甲方原因(资金不足和其它任何原因)导致项目中途终止,乙方有权退场,甲方应支付乙方车辆返程费每台车10000元整。
十、其它事项:
1、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无果时则由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十一、本协议合同一式两份,合同有效期壹年,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率,本协议合同书自双方签订日生效,账清后自动终止。双方需严格遵守执行。
(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
委托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根据法律,经过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数量等
托运货物的品名、数量、规格等内容将由甲方在每批货物发运前以货物运单或外运清单等书面形式予以详细规定。
货物运单或外运清单等经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条货物起运地点到达地点
1乙方根据甲方承运货物的要求为甲方承担全国各地的整车、零担以及回程货物的公路运输。
2货物起运点:
3货物到达点:
第三条、运输价格及结算
1运输价格上海到常州120元/方(此单价已含托运货物的保险费),不足1个方按1个方计算,另收取提货费300元(单次提货大于5个方,免提货费),装卸费是5元/方。
2随着运输市场的变化,甲乙双方可以对价格协商,经确认后,按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
3乙方应于当月五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业务结算清单,甲方应当于当月十日前完成核对工作。
4若结算清单核实无误,甲方应通知乙方开具运输行业统一发票;若有疑问,应由甲乙双方核实后再由乙方开具发票。
5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发票后的30天内,按结算金额以转帐方式支付乙方运费。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安全、准时、优质的运输服务。
2乙方保证其主体和运输工具具备合法的营运资格。
3乙方负责到甲方指定地点安排装车、卸车、并按照清单清点货物。
乙方承诺安全及时地把甲方委托货物交付到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和收货地点,无货损和货缺。
4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不可抗拒所造成延误交货,乙方有义务及时通知甲方。
5乙方完成交货,需由甲方指定的收货人进行签收或者加盖公章。
签收回单需在客户签收后3个工作日内传真给甲方。
正式签收回单可在月底结账时提供给甲方并作为甲方和乙方结算运输费用的凭证之一。
6运输价格作为合同附件与本货物运输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乙方因市场价格需要调整运输费用,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到甲方,并得到甲方确认后生效。
7乙方承诺在其运输过程中选用的车辆都是全封闭的箱式货车,乙方承诺在运输过程中出现货物短缺、被盗抢、雨淋、破损、灭失、污染以及交通事故等问题出现的损失均由乙方按照甲方零售商业发票金额折算一定比例后赔偿给甲方。
具体赔偿比例如下:
按照零售额的80%赔偿。
8若乙方延误了送货,乙方每延误一天,按延误运输货物的运输费(运输费的计算按本合同第三条)的1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不满一天视为一天,违约金的赔偿额不超过该车次的运输总额(发生不可抗拒因素或者因非乙方导致的交通事故、交通严重堵塞等原因除外)。
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堵塞或者其他不可抗因素,乙方必须在出现上述问题后12小时内通知到甲方。
若乙方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及时通知到甲方,则乙方仍需承担相应的延迟交货违约责任。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须提供符合运输要求的货物包装,货物包装必须坚固能适应长途运输过程中的颠簸、震动。
甲方任何货物包装的改变,都必须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运甲方委托货物。
2.甲方委托货物不属于易燃、易爆或者其它国家规定的违禁物品。
3.甲方需提前一天时间以传真、电话或者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乙方承运任务,以便乙方安排车辆。
4.甲方负责提供准确的提货资料和清单给乙方。
5.甲方负责提供完整、准确的收货人信息给乙方。
这包括收货人的详细地址、姓名、联系电话等。
6.货物发运中途甲方若提出变更到货地点或者取消承运任务,将由甲方负责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7.在出现运输货损时,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关商业发票协助乙方向其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8.货物的重量和体积按照甲方“用友通”系统数据的重量和体积数为依据。
为方便计算沙发产品的体积/重量,沙发3人座位的按照单个1立方米;2.5人座位按照单个0.8立方米;2人座位按照单个0.7立方米;单人座位按照单个0.5立方米计算。
第六条运输费用的结算方式
乙方每月的5日提供给甲方经过汇总的从上月1日起至30日的运输费用清单,甲方对此清单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确认,乙方在甲方确认清单后出具公路运输发票。
乙方出具的运输发票应带抵扣联,甲方在收到发票后30天内完成付款。
第七条货物验收标准
1.乙方提货时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货物运输清单核对品名、数量以及包装数等。
乙方同时应严格检查甲方提供的产品包装是否完好无损。
若甲方提供的产品包装有破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更换新的包装产品,同时乙方有权拒收甲方所提供的不适应长途运输的包装产品。
若甲方所提供产品无完整的外包装,或者发现甲方产品包装已经破损且无法替换时,乙方须在托运单上明确注明,并经过甲方签字确认,由此造成该件货物的损坏,责任不在乙方。
2.乙方将货物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收货人进行验收时将以外包装是否有破损作为检验标准。
若外包装有损坏(包括包装表面有明显压痕),甲方收货人须打开包装验收货物是否有损坏,此情况下检验发现的货物损坏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若货物外包装完好无损,内部产品发现的损坏,乙方不承担货损责任。
甲方收货验收后将在乙方的承运单上明确注明损坏情况,签收单作为定损的确认文件。
第八条合同期限以及争议解决
1.合同期限:__年月日至__年月日止,如合同期满双方无异议,经双方书面通知,合同自动延期一年。
2.合同期内,甲乙双方根据双方的权利义务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但任何一方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任何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乙方不得以扣留甲方委托货物,甲方不得以推迟已经确认的付款时间来处理双方的意见分歧。
若双方协商无效,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4.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保守合作双方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5.运输报价单等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公路货物运输条例》有关法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运输起、止地点:由 至 。
二,货物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
三,货物运输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四,费用标准及运输结算方式
1、本次运输费元,大写:
2、结算时间,货物运达目的地凭交货通知单,用户签字盖章后30天内返回甲方,甲方见单一次性结算运费。
五,双方责任
1、甲方所托运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运输规定。
2、甲方向乙方提供明确的货物名称、货物类型等货物信息。
3、按甲方要求承运货物时,乙方应准确及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不得拖延。
4、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运输到达用户地点,拖延未到由乙方负责。
六,合同有争议无法协商时合同在实施过程中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协商解决的办法,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在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