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赔偿协议书范本(精选31篇)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有货物委托乙方承运:
货物名称货物数量(吨)运价包括甲方单子费( 元/吨、 件):
起运港口到达港口起航资费: 元
二、交接方式:采用第种方式:
(1)□货物上船后,甲方封舱盖印,并派人跟船看管货物,货到卸货港由甲方验收,如印记短少,每少一印罚乙方五佰圆,如印记不短少,货物质量、数量均与乙方无关。
(2)□乙方负责磅(件)交,货物损耗为%,如超损部分,乙方按货物的成本价格每吨元赔偿给甲方。
三、装卸时间:船(货)到达甲方指定码头报港之日起,甲方在天装齐,天卸完(下雨时间、节假、双休日、机械故障除外),如超期,甲方按每天每吨元付给乙方延期费。
四、装卸转港:双方协商解决(10公里内乙方不计转港费)。
五、结算运费方式:采用第种方式:
(1)□货物上船后,乙方确保货物的安全无损,卸至一半时,凭全额水运发票,甲方一次性付清运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卸货,造成损失甲方承担。
(2)□货物上船后,乙方确保货物的安全无损,卸货返航时,甲方付返航费元,船回来或人回来后,在 天内凭全额水运发票一次付清运费,否则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六、船在抵达卸货码头途中,如:航道水浅、桥矮,致使船舶无法航行等不可抗力因素时,由此造成的起驳费用及损失由方承担。
七、合同签字后,如:甲方无货物装船,或乙方无船装货的情况下违约,均由违约方承担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特约事项:
九、违反合同的责任,按《合同法》执行。
十、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原告方法院管辖。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或见证机关)执一份。
十二、本合同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签字之日起至货款付清止自行解除。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见证单位:
甲方经办人签字: 乙方经办人签字: 见证人签字: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见证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中间人:
甲方雇用乙方 的汽车运送 ,从 运至 ,车辆行驶至 ,因车没拉腰绳造成车辆一面高栏车厢全部涨开,货物全部散落外泄,给甲方造成约经济损失。经双方协商,现就损失赔偿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同意赔偿甲方货物损失费人民币:元整。
2、以上赔偿费由甲方和乙方在协议签字时,一次性付清。
3、甲方原和乙方协商此次运费为壹万贰仟肆佰元整,因此事故发生,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此次货物运费。
4、自双方签字之日起,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赔因此事件车辆所停运的损失费用。
5、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甲方不得再向乙方追究货物损失的责任。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中间人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中间人: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承运乙方货物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运输货物品名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运费费用及支付方式、时间
运输价格:_________________
服务方式:_________________
运费支付方式及时间:银行支付方式,先支付事先签订的合同的货物总价钱的一半,货物到达目的地时再把余下的一半支付给甲方。当天结算日为准,过后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乙方交运货物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没有统一标准的,乙方应在保证运输、搬运装卸作业安全和货物完好的原则下进行包装。乙方可委托甲方包装,包装费用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条 装卸责任
发货提货由货物装卸由乙方负责,收货方卸货由乙方负责。
因搬运装卸人员过错造成货物毁损或灭失由装卸方负责。
甲乙双方必须在提货车尾清点货物并签发出货单据,确保单据完整、有效。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按合同约定收取运杂费。
有权拒绝承运乙方交运或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禁运品。
确保将货物安全、及时运抵指定地点。
属收货人自提的货物,在货物到达后及时电话通知收货人提货。
甲方有为乙方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乙方逾期付款超过合同约定期限30日以上或欠款超过10000元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乙方负责提供空间位置给甲方停靠,且由乙方负责装卸。
若是在乙方指定日期送货时,遇上了外界因素(台风,暴雨)延迟了交货时间甲方不负任何责任。若是乙方指定日期送货时,中途送货时遇上了交通事故,应该经双方负责人出面协商解决事情,协定赔偿金额。
发货提货由货物装卸由乙方负责,收货方卸货由乙方负责。
若是在卸货货物时>2小时,每小时按运费的5%赔偿,或者装货时>2小时也按运费的5%赔偿。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在发货时需提前一天向甲方申报运输计划,甲方电话为:___________,便于甲方及时安排装车运输计划。
二、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将货物运地目的。
三、乙方自愿将货物保险运输的,应按投保价值金额的%。向甲方交纳保险费。乙方应在货物运单上注明保险运输和保险金额,如同批货物品名、价值不相同的应分别申明价值,否则高价货物按平均价计算保险金额。乙方选择货物保价运输时,申报的货物价值不得超过货物本身的实际价值,超过部分无效。但未向甲方交纳保险费的,视为乙方未保险运输。
四、按本合同的约定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支付运费和其他费用;
五、办理与货物有关的准运手续。
六、准时装卸货让运输方发货。
七、承运方要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在当天次日的凌晨2点之前准时到,若是延迟了一小时内,按运费的10%赔偿,若是在3点半以后未到拒绝收且按运费的10赔偿。
八、承运发应在乙方的指定的日期内,货物在在24小时-36内到达,若超过48小时拒收且赔偿货物的当时市场价值。
九、承运发运输损害在允许差值的5吨以内,若超过允许差值的,每超一顿按市场价值赔偿。
第七条 货物的验收及单证的流转:
货物的验收期限:乙方或收货人应在接收甲方交付货物的同时,对货物进行检验
如发现有货损、货差等,应当即提出,并由甲方和乙方或收货人当场做好相关记录,共同签字确认;否则视为甲方已完成约定交货义务。
第八条 甲方的责任
因甲方责任造成货运事故,甲方按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投保的赔偿:发生货损货差的,甲方的赔偿金额以投保金额为限。只损失一部分时按乙方货损货差金额与全批货物金额的比例乘以投保金额对乙方进行赔偿。发生保险事故甲方在向保险公司素赔时,乙方有义务提供相关有效索赔资料,包括货物价值证明等。
未投保的赔偿:出现货损、货差时,属甲方责任的,由甲方按以下方式赔偿:货物
破损、浸湿、污染等根据其损坏程度最高按照损坏部分运费的倍予以赔偿,丢失货物
最高赔偿不超过丢失货物部分运费的.3倍,鲜货、易碎品按相关免赔规定办理。
乙方自己保险运输的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的,甲方不负赔偿责任及不承担第三方赔偿责任,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九条 乙方的责任
因乙方所报货物品名与实际品名不符或错报笨重物品重量造成货物损失或夹带、匿报危险品及禁运品或因乙方所托运的商品涉及伪劣、假冒等侵权造成的各种损失和其他后果(包括给甲方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由于货物的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被污染腐蚀、破坏,造成人身伤害,运输设备损坏的,乙方应予赔偿。
属自提的货物,乙方及收货人接到甲方的通知24小时不提货的或乙方及收货人拒收的,甲方开始按每日10元/方或5元/方收取仓储费;自此时起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及收货人承担。乙方应通知、督促收货人尽快提货,超过一个月仍未提货的,甲方有权对货物进行变价等处理。
第十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减少、变质、污染、损坏的,甲方不承担责。
不可抗力;
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货物的合理损耗;
货物包装不善或易碎品的外包装完好但内部物品损坏的;
乙方或收货人的过错;
乙方或收货人已按本合同第九条第一款约定验收并在收货凭证上签字,未提出货损、货差等异议的。
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法令,致使货物被有关部门查扣、弃置或作其他处理。
第十一条 由于国家政策及有关运输规定的变化,甲方可以更改或终止合同。
本协议在试运作期间到双方无书面补充自动生效后,任何一方涉及经营范围发生变动,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但需在解除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本合同有效期内,因国家宏观调控,及油价调整高于10%以上,双方重新协商调整运输价格。
合同终止解除或提前终止,双方应结清债权债务和其它手续等。第十二条本合同的附件《货物公路运输价格表》、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
“货物运单”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服务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满一个月内,若双方认为需要继续合作,另行协商续签事宜。
第十三条 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按相关运输法律法规规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之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运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条件本协议签订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交纳元合作保证金。
二、运输方式
汽车陆路运输
三、运输费用及运输期限
1、运输价格及运输期限详见附件:承运人《运费价格表》。
2、乙方如有调整价格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四、接货与送货
1、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接货数量、装货时间、到达地点,由乙方到甲方工厂或甲方指定地点接货。
2、甲方每次托运的货物到达10立方以上(含10立方),乙方需免费送货上门至人具体地址,10立方以下由人到承运人仓库自提,如需送货上门费用由承运人直接向人收取,标准详见附件《运费价格表》。
五、结算与付款
1、按月结算
结算周期为30天,当月发生的运费于次月10号凭上月的货运单据(甲方指定的人签收确认单据)以及运输明细表到甲方物流部对账,对账完于当月15号到甲方财务部门办理运费结算手续。
2、当次支付
由人直接支付还乙方运输费用。
六、权利义务
甲方责任
1、保证所托运货物中不夹带禁止或限制运输的货物。
2、甲方所托运货物必须用专用封箱带封好,并保证外包装的完好无损。
3、甲方须提前向乙方下达运输通知,并向乙方提供准确的提货、送货及人联系方式等必要的相关资料。
4、在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运输任务的情况下,甲方有义务按合同规定按时、全额向乙方支付运费和合同规定的相关费用,费用标准详见附件《运费价格表》。
乙方责任
1、乙方及其承运工具必须具备合法营运资格。
2、乙方应按合同要求为甲方提供安全准时的货物运输服务。所有由乙方原因造成无法在合同规定有效期内送达的订单,乙方有义务再次配送并且由此产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对甲方有告知义务,乙方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破损或拒收等异常情况需及时告知甲方。
4、自货物装运时起至货物运抵到达地交付完毕止,乙方应对货物的缺、损负责(不可抗力除外),并按损失货物的含税价赔偿,应赔金额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再结算当月运费时抵扣。如运送到目的地的货物外包装完好无变形且封条未损,并提供有效证明,乙方不承担包装内的数量和质量责任。
5、如查不到人或者人拒物,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并保管好货物。
6、如因乙方责任(如:失货、缺货,未按时交货等原因)造成客户对甲方进行罚款或其他相关损失,乙方应在甲方提供有效凭据的情况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乙方需按照附件中约定到货时间准时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如超过约定时间3天未到达,则会扣除保证金,扣除标准按照该批货物总值2%一天计算直至该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
七、事项变更
在货物送达人之前,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中止运输、改变货物到达地点和人、返还货物等,但应支付因此所增加的运费及其它费用。
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2、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都必须以书面形式于十五日前通知对方。
3、合同任何一方违背本合同之条款,另一方有权立即通知解除本合同。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之争议,双方当事人可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总部所在地X起诉。
十、其他约定
以下约定其它未涉内容或需要补充的内容: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托运人(甲方):
承运人(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有关甲方化学危险品运输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货物信息及承运时间
车牌号:
司机电话:
司机姓名;
身份证号: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所运化学危险品的准确名称,运输的产品特征的`准确信息,并向乙方说明采取的必要的安全保管措施和急救措施。
2、甲方要求乙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将货物安全送达交付地点,如变更交货地点,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并承担因此变更而发生的合理费用。
3、在运输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如乙方泄漏甲方商业信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三、双方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卸货而对乙方造成压车经济损失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在货物运输途中应确保货物安全,精心保管,保证货物无泄漏,无污染。货物数量以磅单为准,(装货、卸货均需过磅)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标准千分之三,超出部分甲方按装货当天货物价格在运费中扣除。
3、如乙方不能按规定时间运送货物到达客户,逾期造成甲方产生经济的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乙方在装卸货物过程中造成事故,在运输途中出现交通事故,以及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货物损失而给甲方收货客户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运费结算
货物运输完毕,甲方按实际到货数量为乙方结算运费,乙方应及时给甲方提供账户信息,缷货打款。
五、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约定。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理委托人: 代理委托人:
电话: 电话 :
传真: 传真: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托运方:
承运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便双方遵守。
第一条包装和防护:托运方将为货物提供必要的装物包,以避免货物在装卸和运输。
过程中受到损伤,承运方应为货物提供必要的防雨等防火措施,以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条货物质量及安全要求:安全、及时将指定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
第三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承运方上门到托运方提货,托运方负责装卸。
第四条承运内容和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托运方委托承运方将成套设备由__________运输至__________,托运方工厂指定车间货物运输合同内。总计费用含保险(人民币)为__________万元,货物安全卸后,托运方在一周内将以上费用支付给承运方,如有拖欠,承运方要收取滞纳金__________(总费用10%)计算。
1、承运方发出的运输车辆必须达到国家的规定标准:
(1)通过当年的年审的车辆。
(2)排气量经过检测并达到国家标准。
(3)车辆上必须携带消防灭火的设施。(如灭火器)
(4)禁止司机违章驾驶。
2、承运方车辆到达厂区必须遵守我公司的厂规:
(1)厂区内限速缓行。
(2)禁止鸣笛。
(3)装车限高。(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4)厂区内禁止吸烟。
(5)装车完毕后必须有防倾倒的防护措施。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具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员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有牢固外包装,且外包装无异状,其内货物的损坏、缺少,由承运方负责。
(二)承运方责任
1、货物未按时抵达目的地,且给收货方造成不良后果的,承运方应支付托运方合理的违约金,但不超过本次运费的百分之五。
2、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3、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份。
托运方(盖章):
承运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甲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 电话:
20xx年07月07日中午10时,乙方为甲方运货,在重庆到成都高速路途中不慎翻车,将甲方货物损坏,给甲方造成 人民币的损失,现甲乙双方根据各自的过失程度经双方充分协商后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赔偿甲方货物损失费 人民币。
二、乙方以给甲方运货的方式抵扣甲方货物损失费,甲方将扣除每次运输费用的40%,直至扣完为止;若到五月底还未扣完,乙方将以现金的方式支付剩余的费用给甲方。
三、乙方履行赔偿义务后,甲方保证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向乙方提 出任何赔偿费用要求。
四、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五、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且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 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表示完全满意。
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按手印后生效,双方代表 人应以此为据,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包机人:
承运人:
包机人(姓名) (以下简称包机人)为包用飞机与中国民用航空的售票服务处(以下简称承运人)签订协议书,双方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1.包机人于 ________月________ 日起包用 型飞机 架次担任(旅客,货物,客货)包机运输,其航程如下:
________月________日自 _______至 _______,停留_______ 日;
________月________日自_______至_______,停留_______日;
________月________日自_______至_______,停留_______日;
包机费总共____元.
2.根据包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包机人使用的最大载量为____公斤(内含客座)。如因天气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时,载量照减。
3.包机吨位如包机人未充分利用时,空余吨位得由民航利用;包机人不能利用空余吨位载运非本单位的客货。
4.承运人除因气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5.包机人签订本协议书后要求取消包机,应交付退包费50元。如在包机人退包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协议书已发生调机等费用时,应由包机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6.在执行协议书的'飞行途中,包机人要求停留按规定收取留机费。
7.其他未尽事项按承运人客货运输规则办理。
包机人: 承运人: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开户行: 开户行:
签订日期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
货单号:_________________品名: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___;
注:运输车辆为乙方自己的运输车辆;
车型号:车身长:米,车牌号:发电机号:。其中运输路途中产生的过桥、过路费、油费等全部费用有乙方支付,途中车辆发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乙方(货运司机)负责把货运到到达点货物起运地点温江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___收货人联系人电话:
三、货物承运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2:.00时货物运到期限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甲方向乙方支付运输费用共计;付款方式余额;货到达地点托运方支付给乙方。
五、本协议生效后,已装车的货物全部由乙方负责,如发生意外损失,(如火灾、丢失、油污、脏烂、磨损、漏雨等人为灾害)均有乙方运输单位及个人按市场价格负责全部赔偿给甲方。
六、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七、双方义务
收货人(甲方)的`义务及责任: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
承运方(乙方)的义务及责任:如果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偿付甲方违约金。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
八、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使生效。货、款两清时,终止本协议。注:中途不准配货,如发现配货罚款50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甲方单位盖章
_____年___月___日
摘 要:国际货物运输合同作为一种合同,既有符合普通合同的一般法律特征,如是双务、有偿合同,运输标的为运输行为,以货物的交付意味着合同履行完毕等等,然而国际货物运输合同不同于其他普通的合同自身独特的特征,具有承运人资格许可化,全面的限制合同承运人,法律强制化缔约等特征。从一般与独有两个方面的特征对国际货物运输合同法律特征加以探讨。
关键词:国际货运;合同;法律特征
一、国际货物运输合同概述
所谓国际货物运输,指在国家与国家、国家与地区之间的运输。因为国际货物运输中的非贸易物资的运输通常仅是贸易物资运输部门的附带业务,所以国际货物运输通常被称为国际贸易运输。具体而言,通常为:双方约定通过某一种或几种运输方式配合,将货物从一国运输到另一国,即目的地,并且将货物交付给合同约定的收货人。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因其国际性,除具备一般合同的特征,还具备有一些其独有的特征。
二、国际货物运输合同的一般法律特征
1.国际货物运输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
国际货物运输合同的双方主体互负对待给付义务,是典型的双务合同。国际货物运输合同签订后,承运人负有按照约定保证安全、完整、及时地将货物运达到目的地,交给托运人或者指定的收货人的义务,同时享有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运费的权利;托运人对应的负有及时给付运输相关费用的义务,享有请求承运人履行运输货物义务的权利。
有偿合同,又称“有偿契约”,指当事人双方任何一方在享受权利的同时负有以一定对等价值的给付义务的`合同。显然,国际货物运输合同是有偿性的合同。国际货物运输相比普通货物运输,通常运输距离远,运输费用也高,不存在无偿运输的情形,托运人必须按照约定向承运人支付运费。至于运费的多少,视运输方式、货物重量、货物种类、运输距离不同而不同。
2.国际货物运输合同标的为运输行为
国际货物运输合同是一种承运人为托运人提供运输劳务的合同。该种运输劳务是依照合同中托运人的要求进行劳动,托运人在劳务过程中获得利益。许多人误将运输的货物当作国际货物运输合同的标的,实则不然,该类合同的标的是运输行为本身,而不是被运输的物品。
甲方(托运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1、货物运输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止。
2、货物运输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______运输,具体货物收货人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甲方须按照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
4、乙方须按照运单的要求,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5、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运输费用为:______元,乙方将货物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及开具全额运输费用之日起______日内甲方支付全部运输费用。
6、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同时应协助收货人亲笔签收货物以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如乙方联系不上收货人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
7、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避免暴晒、雨淋,确保包装及内容物均完好按期运达指定地。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确认数量并按照甲方购进或卖出时价格全额赔偿。
8、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时到达,乙方须在最短时间内运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交给收货人,且赔偿逾期承运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9、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10、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托运人: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
收货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___________规格:______数量:______重______公斤,价值:______元。
第二条货物起运地点: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号
货物到达地点: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号
第三条货物承运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货物运到期限: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第四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承运人必须保证货物无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
第五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货物起运及到达后的装卸均由承运人负责,承运人应在托运人指定的'地点完成货物装卸。
第六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货物运达后承运人应立即通知收货人,由收货人指定卸货地点,在卸货地当场进行验收,并对货物是否完好等情况开具验收单(一式两份,一份交承运人,一份交托运人存底)
第七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本次运输运费元,本合同签订后托运人预付定金元,货物到达卸货并由收货人确认货物完好无损后7日内支付剩余的费用。
第八条货物托运后,托运人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人,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人所需费用。
承运人应在货物到达以后,收货人未验收前妥善保管货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托运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5%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并且不能超过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货物运到期限。如造成货物逾期到达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元。
3、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任何情况,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并向托运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第十条本合同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交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托运人:(盖章)承运人:(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______区______路(街)______号。
甲方(委托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乙方(受托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第一条(合同的目的)
乙方将甲方指定的国际进出口货物,按照甲方指示进行相关货运代理业务,包括
⑴空运业务的订舱、仓储;
⑵货物的监装、监卸、集装箱的拆箱;
⑶报关、报检、报验;
⑷缮制有关单证;
⑸陆运。
第二条(运输货物)
2.1 本合同的运输货物是指“附件一.运输货物”所规定的内容。
2.2 根据本合同乙方或乙方选任的实际承运人将散货进行运输时,甲方不论乙方 发行的B/L中是否记载舱面运输条款,均视为同意上述散货的舱面运输。
2.3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国际进出口货物在附件一中未列明或实际委托货物与附件一所列货物有出入的,其委托货物的具体品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细节,详见本合同期间每笔具体业务开展前,甲方下达给乙方的货物清单,甲方下达的货物清单将构成本合同附件。
第三条(运费等的结算)
3.1 乙方完成定量的运输业务后,并于次月5日向甲方发出对账单并开具上月的发票。
3.2 乙方就本合同约定的运输业务的履行,为甲方代垫的费用按前款程序,同运费一并向甲方请求。
3.3 甲方收到乙方本条第1款及第2款约定的运费及代垫费用请款书之日起60日内须以人民币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4.1 甲方的权利、义务
⑴甲方同意于起运日5天前向乙方提供合法及必要之运输、进出口报关资料。
⑵甲方按双方约定日期、地点及方式将甲方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货物交给乙方。
⑶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委托有害物品、危险物品以及属于国家禁运或限运的.物品。
⑷乙方将本合同规定的货物,运抵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后,甲方应及时接收或指示其指定的收货人收货。
4.2 乙方的权利、义务
⑴乙方按照甲方需求将B/L或AWB等出运单证提供给甲方。
⑵乙方在运输中发生特殊情况时,及时通知甲方并受甲方指示。
⑶甲方要求乙方办理目的地通关,乙方可以执行,但通关责任、危险及费用由甲方承担,费用由乙方代垫后根据第三条请求运费时一并请求。
⑷乙方在货物出运后,通知甲方货物的到达及保管等其它出运货物的明细。
⑸乙方将甲方委托运输的货物迅速、正确、安全地运输,尽力在甲方指定的期间内运至目的地。
第五条(合同解除与终止)
5.1 甲、乙双方在任何一方符合以下各项中任何一种情况时,经书面通知后立即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⑴对方发行的汇票、支票等被拒付或交易被中止时。
⑵对方主要财产被查封、扣押等保全处分或强制执行或被申请重整、和解、破产或自行申请时。
⑶收到监督机构的撤销、停止营业等处分。
⑷其他因违反本合同而从对方处收到改正催告之日起30日内仍不予改正时。
5.2 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对损害赔偿的请求不产生任何影响。
第六条(权利义务的禁制转让)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及义务,不经对方事前同意不得向他方转让、提供担保或处分。
第七条(保守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取得的有关对方的经营信息、交易内容以及业务、营业、技术秘密等诸事项须保守秘密。若因故意或过失地泄露秘密,无论本合同是否终止均需赔偿对方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合同内容的变更)
本合同包含或替代就本合同相关运输业务甲方及乙方当事人先前签订的所有的书面合同或口头协议,本合同内容未经甲、乙双方书面合意,不得更改。
第九条(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但合同期届满之前1个月,任何乙方没有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本合同则自动延长一年。
第十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运输相关法规经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纠纷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条款中若有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上海市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甲、乙双方为证明本合同的签订事实及其内容,制定两份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托运人 (甲方) :
承运人(乙方):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兹遵守。
第一条 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为货运代理人,进行货物运输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为甲方代理人,办理有关代理事项。
2.甲方应根据本协议内容,向乙方签发委托书,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事项详见《货物运输代理授权委托书》。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应于提出的发运日期(或运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关运输的资料与要求(包括发运地点、到货地点、货物品名、数量、性质、是否办理保价(险)、收货人全称、联系电话、传真等真实资料),并盖章确认。
2.于每批货物发运前_________日,将需要运输的货物完整地交付给乙方,并与乙方共同办理交接验收。
3.已包装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点的货物内容和数量,由甲方自行负责。
4.已交付给乙方的资料或货物确需变更时应提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5.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将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乙方义务
1.根据甲方的要求与提供的资料,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完成代理事项。
2.及时向甲方报告运输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代理行为完成后,应将有关单据证明交付甲方。
3.对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文件应予以保密。
第四条 代理费用及结算方法
1.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同意以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的形式给付乙方。每运输代理_________吨货物,甲方给付乙方_________元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的计算按车辆(船)标重为结算依据;
2.为便于清算,双方同意_________日清算一次,结算方式为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结算各种运杂费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预付乙方所需费用,并于运输前_________日汇入乙方银行帐户(需由乙方代垫各种费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书面要求,并经乙方同意,双方签订垫付运杂费协议书后,方可垫付)。
4.费用结算后,乙方将有关票据、单证完整、及时交付甲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期内甲方给乙方的文件资料、货物有误或需要包装的货物因包装缺陷产生破损,或未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为中产生的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
2.乙方未按协议要求运输也承担责任。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扩大、变更代理权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属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时,双方协商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协议发生争议并协商不成时,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选择):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诉讼。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备忘录。经双力签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3.本协议有效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贵州燃二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输要求,现甲乙双方由个体经营进行联营,已与公司签订了物流运输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该合同的的前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
经双方协商,特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甲方负责对联运进行管理,负责与公司接洽协调,乙方每月每个车交纳管理费200元整(拉不拉都要交,不交的从押金扣)。
二、乙方承担运输税费。
三、乙方每运输一车货物返回后次日必须持回单交甲方,统一与公司核对。
四、运费采取月结,由公司统一支付给甲方后,一周内转给乙方。
五、与公司合同规定的运距运价,云南方向运费由甲方结算。
六、特殊地方特殊处理。
七、承运方对运输过程中的货物毁损及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遵守与公司物流全员规定,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
2、服从甲方运输派遣。
①见车排队,在公司门卫处登记有效,驾驶员协同门卫管理(中途离场视为未排队,必须重新登记排队)。
②凭甲方派车单进场装车,遵守公司管理规定。
③乙方如有事,必须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如果已排队并开出派车单,乙方称有事或选择运输线路的行为,每次给予600元罚款(当场罚款归公),并落空到无车辆的上一轮的最后一位。
④车辆已经排队,司机应提前到厂等候,不到或离开现场不能按时进厂装车造成秩序混乱和延误装卸工人装车的,作落空处理,并给予500元罚款(当场罚款归公)。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履行下列条款:
甲方将从港交给乙方承运到码头,运价 元/吨,共计: 元。
一、运费结算方式:启航时,甲方预付乙方运费 元,剩余运费待承运煤炭卸剩,甲方应全部结清乙方水运费。
二、装船方式:
甲方装船后。乙方运到码头卸货时,甲方进行验收,验收无误后,质量和数量与乙方无关。
三、船到卸货码头途中,如因底浅桥矮、桥窄不能通行,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卸货期限:船到码头报港后,装天,卸天,雨天、节假日、停电和机械故障造成的意外原因除外。如超过卸货期限,按省有关航运规定处理,甲方付乙方延期费 元。
五、中途如需转港,双方另行协商,甲方付乙方转港费。
六、其它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七、本合同在执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解决不了由诉方法院受理。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电话:电话:
手机:手机: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此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按双方约定的运输价格向乙方支付运输费用。
2. 甲方按照规定的标准对货物包装。
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详细的收货人、收货地点、电话、收货单位名称。
4. 甲方委托运输油漆属危险品,乙方应采用国家规定的运输车辆进行运输。
5.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地点、收货人、收货单位及约定的时间将货物运到目的地。
6. 甲方因情况变化,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和收货单位或取消托运时,乙方应给予配合,避免货物损失。
7. 甲方对在乙方运输途中发生的各种货物数量缺少,货物质量人为变质、变形,有权向乙 方提出索赔。
8. 乙方应积极参加各种保险,如果运输途中发生事故导致的货物短少灭失,无论乙方是否 全责或主要责任,乙方均应向甲方承担足额赔偿责任,并在30天内进行赔偿,若乙方向他人追偿损失需由甲方进行协助时,甲方有义务提供书面证据进行协助。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运输价格向甲方收取运输费用。
2.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地点、收货人按时将货物运输到目的地。
3. 如甲方提供的地点和收货人查不到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保管所运货物。对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乙方有权按照国家规定收取保管费。
4. 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时,应及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通知。
5. 乙方负责运输的货物,保证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变形。
6. 乙方在运输甲方货物之前,如发现货物包装不符合要求,有权拒绝运输或向甲方提出进行重新更换包装或加固。
7. 乙方在甲方交货时,应清点运输货物数量、包装情况,避免出现问题造成纠纷。
三、 双方约定,甲方在收到货物并复核后,按实收重量付款。
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原告住所地法院协调解决。
五、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托运方):
代表人: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乙 方(承运方):
代表人: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日期:
订立合同双方:
托运方: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
托运方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 收货方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货物编号 品名 规格 单位 单价 数量 金额(元)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货物承运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运到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 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货物运输代理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代理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货运代理,进行货物运输。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为甲方代理,办理有关代理事项。
二、甲方义务
1、甲方应于提出的发运日期前5日向乙方提供有关详细资料,包括:收货人(或发货人)名称、联系方式、详细地址,货物名称、海关编码、数量、重量、发运日期、运输期限等。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货物,甲方应将有关部门审批、检验的文件一并提供乙方。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货物资料真实、完整准确,与实际货物相符,若包装没有破损,发货人对货物的真实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货物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导致的一切责任及经济后果由甲方承担。单证及随车文件,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货物内容和数量,由甲方自行负责;
3、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或货物需要变更时,应在装车3日前通知乙方。
4、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用及相关费用。
三、乙方义务
1、在甲方授权范围内,根据甲方委托的代理事项和提供的资料,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完成代理事项。乙方只有在完成转关手续,将有关单据和货物转交到收货人手中才算完成乙方的义务。
2、及时向甲方报告货运代理业务的进展情况,并交付有关单据。
3、对甲方提供的各种文件、资料及有关的商业信息予以保密,对乙方需要的文件和资料要及时和准确的告之甲方。在甲方发货前提供的所有单据,乙方应仔细核查是否正确和有遗漏情况。
4、因自然灾害、铁路停限装等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使代理事项不能顺利完成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5、甲方负责将货物运到指定站,乙方保证把货物交运到甲方的收货人指定站点。甲方货物如属于易碎易潮物品,如因乙方代理过程中过失原因造成货物的损坏,甲方有权进行索赔。
四、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费用。双方同意根据委托的代理事项,按人民币结算运杂费等费用。
2、结算日期和方式。甲方于发货前5日将上述费用交付乙方。
3、费用结算后,乙方将有关票据、单证完整、及时交付甲方。
4、货物保险运输或保价运输费用,由甲方自行交纳或由甲方联同运杂费一并交乙方结算。
五、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不实或遗漏重要情况,或者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有关资料和货物,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含因甲方责任造成口岸转关时的滞留费)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及时、全面完成甲方委托的代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货物发生毁损、灭失,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下列原因乙方不承担责任:
(1)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铁路停限装国家政策调整等);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甲方的过失;
六、合同生效时间和代理期限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代理期限为20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继续执行时,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甲乙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
2、若双方同意合同解除,甲乙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合同解除后的有关结算和清理等事宜。
八、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北京仲裁委员会或所属法院诉讼。(仲裁、诉讼只能选择一项,否则无效)。
九、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将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解决。
委托方受托方:代表人:代表人:
签署时间:签署时间: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此运输协议,现就如下事项进行约定,由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接公路货物运输,乙方须安全、准时、完整地将承运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交给定收件人。
二、甲方应提前六个小时向乙方提出用车计划,乙方应在指定的时间将适合吨位或方位的车辆派发指定地点装货,乙方安排装货的车辆应符合装载要求,货箱应保持清洁,装载后要求装载牢固,遮盖严密。
三、委托运输货物的品种、数量、价值、目的地、收货单位(或个人),以甲方开出的产品出库单及运输协议为依据,装货时双方当事人应在场点件交接,乙方在确认货物包装完好无损,件数准确无误的前提下签字。
四、运费支付方式:现付( )、货到付款( )、月结、( )
五、违约责任:
a)甲方委托乙方购买货物保险,保险率为3‰、在运输途中如发生意外(交通事故、火灾等),乙方应根据甲方实际的投保金额做出赔偿,甲方仅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b)货物到达目的地如出现丢失、淋湿、及其损坏等情况应在确认后由送货驾驶员签字认可,甲方将此确认货运问题单传真给乙方,乙方应赔偿。
c)乙方承运货物必须准时到达目的地,并送货上门,如果货运期延误3天以上(从乙方收装货物时间算起),而导致甲方收货方退货及索赔,其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d)货物到达目的地,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将甲方货物送到收货方,不得以其它原因暂扣所承运的货物。若暂扣所承运的货物,导致甲方收货方延误收货而索赔,则乙方须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六、经双方友好协议特定运费如下:
深圳至上海按元/件、深圳至苏州按元/件。
七、乙方(深圳)至:上海、苏州到达时间为天、特殊情况除外(按出库单日期为准)。
八、甲方必须出具有效的出货证明、送货单等。给乙方(法律规范内)
九、甲、乙双方在履行公路货物运输中产生的纠纷,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后可直接向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商):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配送商品一事,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第一条、定义
1、配送:指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将商品送达接收人验收签字并通过甲方电子信息系统或其他方式告知甲方完成送货的物流活动,该物流活动包括对商品进行(门到门)装运、搬卸(不含上下楼)、送货上门、上门取货、交货完成通知等。
2、送货上门:指乙方将商品送至甲方客户指定地点的配送服务,包括依甲方客户的指货物运输合同定将商品放置在居所或场所内的特定位置或其他位置。
3、配送时限:是指自需配送货物完成交接时起,到乙方完成配送任务,并向甲方反馈已配送成功(订单完成)信息时止的期间,为调拨时限与特定区域配送时限之和。
第二条、配送服务费
又称"配送费用":是指乙方为甲方提供并成功完成本合同约定项下配送服务,而向甲方收取的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人力成本、车辆成本、税费、保险费、利润、管理费用、代收货款服务费、路桥费、高速费、小区停车费等与配送有关的全部支出和费用。乙方承担的配送服务类型、商品性质、区域范围、配送服务费标准详见各附件约定。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将待配送的商品妥善包装。
2、甲方可依据业务需要,不定时的以电子邮件形式向乙方发送配送指令,指令包括甲方客户姓名、配送地址、联系方式、配送类别以及其它备注信息等。如有变更,甲方应及时另行通知。
3、甲方有权对乙方涉及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及考核;有权依据乙方配送服务考核情况。
4、甲方有权实时查询商品的配送状态,乙方应该给予积极配合。
5、甲方依据本合同及附件约定向乙方支付配送服务费。
第四条、配送服务要求
1、乙方所有人员在配送中心期间,不得扎堆聊天,严禁出现喝酒、赌博、打架斗殴等现象,不得违反甲方其他相关规定。
2、乙方配送人员上岗作业时,穿着统一工装,注意自身仪表,及时修面,不留长发,不许与顾客发生任何争吵、打骂行为等。
3、乙方与收货人交接商品过程中,应始终保持礼貌,使用礼貌用语,认真回答收货人问题,不回避、回绝收货人问题。工作期间,乙方必须保证送货人员电话的畅通,并确保与甲方及客户之间的信息沟通顺畅。
4、乙方在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第三方交接商品时,应当场对商品的情况予以确认,含查验商品外包装是否完好,订单号与数量等是否与交接单相符等情况,如发现包装不当、捆不牢固以致不便于配送,以及包装损坏、玷污的,有权利要求甲方或甲方客户重新包装以保证商品的安全。
5、乙方接收的商品,除非已取得了甲方或甲方客户给予的书面证明,否则视为甲方(含甲方委托第三方)或甲方客户交付的商品完好、无污损,符合乙方安全配送的要求。
6、乙方配送网络不能送达的商品,应在接受商品前立即告知甲方,转发或补发由甲方决定。如乙方接受商品时未通知,则视为乙方能够正常配送,逾期到达或造成甲方被投诉的,乙方应承担迟延送达的违约及赔偿责任。无论何种原因(不可抗力除外)乙方的送货时间累计不能超过甲乙双方约定的配送时限。
7、甲方委托乙方配送的货物中禁止出现违禁产品,由于违禁品导致运输中出现的一切后果由甲方付全部责任。
8、乙方应于配送后15天内将客户回执联原件交付给甲方。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在约定时间之内交回顾客回执联的,必须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可适当延长交回时间。
第五条、结算
1、对帐、结算:乙方每月10日前与甲方完成上月运费的对帐工作,月末前结算上月运费。
2、结算方式:甲方以支票或转帐的形式向乙方支付配送服务费,双方同意选择第__________种形式。
1、结算周期为每批货物安全送达后,乙方向甲方申请结算。
2、乙方在结算前须向甲方提供与实际付款额一致的增值税发票。
3、乙方在结算前须向甲方提交当期待结款项所涉及的提货、配送原始签字单据等资料。
4、乙方应确保其指定银行账户的真实、有效性,并保证甲方的转款行为。
5、配送服务费对账结算时,应由甲方对结算内容进行书面盖章(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乙方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号:
第六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对合同内容、附件及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的所有信息,包括复印件、分析数据、报告以及与所提供信息有关的文件、报表有保密义务;泄露,公开或不正当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须承担赔偿责任。且本合同期满、解除、终止后3年内本条款对双方仍然有效。如双方另行签署保密协议的,保密义务以另行签署的保密协议为准。
第七条、赔款事项
1、乙方给予甲方的货品丢失、污损的赔款事宜:按照甲方的产品在所配送网站实际售卖价格,60%的价格赔付。款号及数量以甲方出库单据所载明的为准。如双方因损失的货物超过以上赔付的价格而有异议。经双方协商后赔付。
2、发生货损理赔事件时,甲方出具相应的证明资料,如出库单、运单(交接双方对货损的确认)和证明价值的资料、单据等;
3、具体丢货与赔付事项的确认约定:乙方应在接到理赔资料后10天内给予确认,并在甲方交齐各种所需材料后30天内予以赔付。超过30天仍不付的甲方可以在运费中暂扣。
4、货物交接以整箱交接为原则,但对于"外包装破损"、"有二次封箱迹象"、"外包装有雨淋、污损"等情况,收货人收货时有权要求拆包装清点检验货品以确认受损情况。与装箱单核对,发现短少、污损时,双方需在运单上签字注明。
第八条其他约定
双方确认的《货运委托书》等运输单证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一经双方签署,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于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有效期壹年,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无法协商一致的,任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本合同及附件中标题仅为表述方便而设,不能作为对条款的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加以约定。
甲方: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制订如下货运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名称:数量(吨位或体积)件数:货物总价值(元)
二、甲方必须出示货物正式发票等沿途过关准行相关手续。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收货人姓名:
联系电话:
收货人地址:
四、运输时间:货物运输合同书
五、正常情况下,乙方必须按时将货物安全地送到指定地点收货人签收。
六、甲方贵重货物务必购买保险、乙方代为办理,投保险率按保险公司标准计算。
七、乙方运输作业中,确保货物安全,如出现货差货损,由乙方和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八、合程运费总价:保险费:合计总价:保险及运费具体支付方式:
九、在符合法律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下列原因造成的货损货差,乙方不必承担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合理损耗。
4、物品本身质量问题导致。
5、委托方或收货人本身的过错。
6、私运不合法物品。
7、货物未经保险,一切意外事故乙方概不负责赔偿。
十、甲方隐瞒装载货物的实际重量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自己负责赔偿。
十一、承运方不开拆检验,如运到时包装完好承运方不负责任何责任。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名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电话:
地址: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电话:
地址:
承运人:签订时间:托运人: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托运货物的名称、性质、数量、地点、人、到达时间、行驶路线。
二、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托运人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
三、包装要求: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没有约定包装方式的应当按照通常的方式包装,没有通常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包装费用由负担。
四、运输费用XX元;由托运人/人支付。
五、支付期限、方式、地点;货物到达并数量无误、无毁损XX日内支付。
六、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点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七、人收到货物或者提取货物时,在约定的工作日内/当即对货物的数量、毁损情况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当即通知托运人。
八、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九、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十、赔偿额: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由承运人向托运人/人赔偿XX元。
十一、托运人/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它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
十二、违约责任:1、未按约定的时间将货物送达
2、未按约定路线运输
十三、其他约定:传真件具有与合同原件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五、解决争议的方式:1协商解决。2、向X提起诉讼。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承运人名称:托运人名称:
电话:传真:电话:传真: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代理人:代理人: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一、甲方将 委托乙方从 承运至
二、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货物运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三、货物运费: 收货地址:
收货人: 联系电话:
四、付款方式 货到付款,收到运输专用发票,甲方汇款至乙方账户,装卸货由甲方指定
的收货人负责。乙方提货前请提供提货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和车牌号至甲方处。
五、甲方的责任:
甲方应确保乙方所承运的货物为正当合格的商品,不属三无伪劣产品,在装车前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产品装箱清单。
六、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对甲方托运的货物及时、安全、准确地送达目的地,于甲方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遵循双方所商定的条件。
2.对于货物从装运完成时起,至到达地交付完止,对处于乙方监控范围内造成的货物损失负责赔偿。
3.乙方必须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甲方的客户资料。
七、运输途中如有货损,乙方向甲方赔偿实际损失,但甲方和收货人有义务向乙方提供
保险索赔所需的有关证明文件(见附件),赔偿期限和赔偿金额以保险公司为准。
八、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也可向双方本地仲裁机构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同样有效。
十、本合同由双方业务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货物卸完并付清运费后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 期: 日 期:
甲方(委托方):深圳市万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承运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它相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范围
1、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由甲方指定的起运点至目的地的货物运输。
2、 具体货物的托运内容,以出货时甲方发出的《派车单》为准。
3、 甲方将合同区域的货物全部委托给乙方运输,不论货物多少统一以合同价为准。
第二条 服务要求
1、 乙方负责提供充足的车辆资源用于甲方货物的运输,运输车辆的车况和车型应符合甲方货物的安全要求。
2.1承运司机与车辆:
(1)乙方需确保承运车辆、司机的身份证、驾驶证、司机上岗证、行驶证、营运证、车辆购置附加费、养路费、 保险卡真实有效;
(2)如因上述证件不齐全或伪造,由此带来的相关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2业务操作指令的安排:
(1)甲方提前用传真方式向乙方发出《派车单》,乙方应在收到《派车单》后一小时内盖章确认,并确定司机姓名、手机号码、车牌号码一并回传给甲方。
(2)乙方接到甲方托运通知及《派车单》一小时后,如不能派车装货,甲方有权自行调派车辆,如甲方自行调派车辆的成本高于与乙方的合同价格,此高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3装货的要求:
(1) 乙方必须保证在于确认《派车单》当日履行运输责任,并在合同约定的运输时效内将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
(2) 乙方司机在装车时应负责对所装货物的品种、数量、包装,认真清点、把关。对于残缺或包装损坏的货物必须在装车时向仓库提出更换。对于司机未履行以上约定致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 装车完毕,乙方人员必须当场与甲方工作人员或仓库办理货物移交手续,并承担货物的安全保管及承运责任、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失的完全赔偿责任。
2.4运输:
(1)乙方在运输途中,不许中途换车,确因特殊原因(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需换车,必须经甲方书面(或传真)同意。否则由此造成甲方货物损失或延误送达时间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确保做好防火、防盗、防雨、防潮等工作,货物从装车后直到货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之前发生的损毁、被盗、丢失、淋湿、残损、交货不清、短缺等以及由此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按货物价格1.3倍予以赔偿(赔款在运费中扣除)。
(3)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时,必须及时电话通知甲方,如出现货物损坏时,必须及时按甲方的相关指令要求报当地公安交通部门及保险公司,并保护好现场及货物,及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有关理赔手续,并承担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剩余损失部分,如因乙方不及时报案、报保险公司和通知甲方,致甲方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负全部责任。
(4)如乙方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需甲方人员出面协调处理事故时,其差旅费用(包括甲方委派人员食宿费、通讯费、交通费、处理事故应交费用和应酬费等),凭发票或收据由乙方负责承担.
2.5卸货:
(1) 将货物准时送达甲方指定之收货人,否则每延误24小时按人民币500元罚款。该罚款在乙方运费中扣除。
(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送货单》地址送货,乙方未取得甲方书面许可擅自改换送货地点的,罚款人民币20万元。
(3) 乙方需确保收货单位和经手收货人的身份真实无误;核实收货人后,协助卸货,并在场监督,由于运输途中出现的货损、货差等情况当场确认清楚,并予当场赔付。
(3) 卸货完毕,必须由收货人在收货单上加盖公章及收货人签名,如因特珠情况无法盖到公章,则需收货人签字的同时并签上身份证号码。
2.6签收单的返还:
(1)每月1-15日的签收单必须在当月20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每月15-30日的回单在次月的5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由甲方登记签收。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完整提报相关文件的,当月不予结算,延迟至下一个帐期进行结算。
(2)若乙方无法如期将运输签收单交付甲方,并按每批次100元/天罚款。
(3)凡出现签收单单据丢失或涂改或损毁,乙方负责复印件的补签,并确保能正常与客户办理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当次运费,并罚款500元/单。
2.7信息反馈:
(1)任何异常情况出现时,乙方必须于1小时之内,以各种有效途径反馈到甲方;
(2)乙方需确保司机的通讯畅通,如甲方客服人员在跟单查询时每出现一次手机关机或无法联系到司机,则罚款100元/次(特殊情况需书面解释)。
(3)次日早上8:00前,乙方必须将运输情况真实地反馈给甲方。
第三条 运输价格
1、运输价格:按双方确定的附件《价格表》执行,附件中未列明地区的运价,以双方操作前书面确认的价格执行。
2、 价格时效:价目表所述价格的时效与本合同一致,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运输。(如遇市场行情大的变化,应不少于7天提前和甲方协商解决,协商期间内按合同约定价格执行)
第四条 费用结算
1、 乙方需于每月的5日前,将上月相关单据(签收单,回执、各项票据、结算书),交予甲方,甲方于10日内核对无误后予以确认,乙方按照确认无误的运输费开具统一的《内陆河运输统一发票》。
2、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运输发票并审核无误后安排请款,每月25-30日为付款日(逢节假日顺延)。
3、 付款方式:支票、银行电汇。
第五条 履约风险保证金
1、为确保本合同的严格履行,在本合同签定之时,乙方同意向甲方缴纳履约风险保证金人民 币 壹拾万元整 。
2、该风险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双方结帐时予以统一清算,并于15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结清;
3、履约风险押金不计利息。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本合同服务标准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对乙方采取减少运 输数量、暂停乙方运输资格、立即终止合同等处罚。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对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对于造成对 方经济损失的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3、因乙方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货物逾期到达,产生收货单位拒收货物或退货,所 有产生的费用及其它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3、 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未经甲方同意对承运之货物行使留置权,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及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货物,如出现此种情况乙方将承担该货物价值2倍的责任赔偿。
第八条 合同的时效及争议解决
1、 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日至月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补充协议书,确认之后作为本合同的必要补充,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均应先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如协商不成, 可提请深圳市人民法院予以裁决。
甲方:深圳市万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货物委托乙方承运有关事宜。经过友好、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为货运代理人,进行单次货物运输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为甲方代理人,办理有关代理事项。
2、甲方应根据本协议内容,向乙方签发委托书,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事项详见《货物运输代理授权委托书》。
第二条甲方义务
1、应于提出的发运日期(或运到日期)前xx日向乙方提供有关运输的资料与要求(包括发运地点、到货地点、货物品名、数量、性质、是否办理保价(险)收货人全称、联系电话、传真等真实资料),并盖章确认。
2、于每批货物发运前xx日,将需要运输的货物完整地交付给乙方,并与乙方共同办理交接验收。
3、已包装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点的货物内容和数量,由甲方自行负责。
4、已交付给乙方的资料或货物确需变更时应提前xx日书面通知乙方。
5、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将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乙方义务
1、根据甲方的要求与提供的资料,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完成代理事项。
2、及时向甲方报告运输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代理行为完成后,应将有关单据证明交付甲方。
3、对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文件应予以保密。
第四条代理费用及结算方法
1、发货后付款(现付)货到后付款(提付)
2、凭签收回单付款(凭签收回单付款每天结算一次)
3、费用结算后,乙方将有关票据、单证完整、及时交付甲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期内甲方给乙方的文件资料、货物有误或需要包装的货物因包装缺陷产生破损,或未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为中产生的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
2、乙方未按协议要求运输也承担责任。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扩大、变更代理权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属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时,双方协商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5、甲方委托乙方代收的货款,乙方保证在收到货款后,一星期内交付给甲方发生的银行汇款手续费,由甲方承单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甲方委托乙方代收的货款,乙方保证在收到货款后,一星期内交付给甲方发生的银行汇款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不得夹带、匿藏危险物品和禁运物品。因夹带、匿藏危险和禁运物品被查处,由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运输要求,对包装不符合安全运输要求的货物,乙方有权拒绝承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包装要求的货物重新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自接收甲方货物后,应在约定的时限内,将货物送达到甲方指定的送达地。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因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和特殊情况(交通事故、道路封锁)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处理。
5、双方因协议发生争议并协商不成时,可用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选择)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法院诉讼。
第七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备忘录。经双力签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3、本协议有效时间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箱式变电站购货合同》,约定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包含型号为_________变压器在内的箱式变电站,由于乙方现提供的型号与原合同约定不符,且未按规定在高压开关安装联动隔离板,导致该变电站经供电局两次验收均不合格。为了妥善解决相关事宜,减少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关于变压器型号的问题:
甲方接受乙方已安装的型号为_________的变压器,但附有如下条件:
1.乙方必须保证该箱式变电站的质量优良,能够正常使用,保证该产品在本协议签订后能够一次通过供电局的验收并合格,否则,甲方有权拆除已安装的箱式变电站,另行购买其他产品安装使用,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还需赔偿甲方双倍于合同金额的赔偿金。
2.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如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赔偿甲方双倍于合同金额的赔偿金。
3.本产品的保修执行原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在保修期内收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必须派员维修,如经通知未派员或未及时派员维修达十次以上,甲方仍有权退货,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二条 关于赔偿问题:
由于该变压器二次验收未能通过,乙方同意赔偿甲方:
1.临时增加的电线等费用:_________元。
2.使用临时变压器造成的电费价差:_________元(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计至_________月_____日,_____月____日至验收通过并通电所发生的差价另计)。
3.因验收不合格所产生的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原因是乙方过错造成的),凭供电局验收费单据支付。但最后一次验收合格所需费用不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条 其他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承运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它相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范围
1、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由甲方指定的起运点至目的地的货物运输。
2、具体货物的托运内容,以出货时甲方发出的《派车单》为准。
3、甲方将合同区域的货物全部委托给乙方运输,不论货物多少统一以合同价为准。
第二条服务要求
1、乙方负责提供充足的车辆资源用于甲方货物的运输,运输车辆的车况和车型应符合甲方货物的安全要求。
2.1承运司机与车辆:
(1)乙方需确保承运车辆、司机的身份证、驾驶证、司机上岗证、行驶证、营运证、车辆购置附加费、养路费、保险卡真实有效;
(2)如因上述证件不齐全或伪造,由此带来的相关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2业务操作指令的安排:
(1)甲方提前用传真方式向乙方发出《派车单》,乙方应在收到《派车单》后一小时内盖章确认,并确定司机姓名、手机号码、车牌号码一并回传给甲方。
(2)乙方接到甲方托运通知及《派车单》一小时后,如不能派车装货,甲方有权自行调派车辆,如甲方自行调派车辆的成本高于与乙方的合同价格,此高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3装货的要求:
(1)乙方必须保证在于确认《派车单》当日履行运输责任,并在合同约定的运输时效内将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
(2)乙方司机在装车时应负责对所装货物的品种、数量、包装,认真清点、把关。对于残缺或包装损坏的货物必须在装车时向仓库提出更换。对于司机未履行以上约定致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装车完毕,乙方人员必须当场与甲方工作人员或仓库办理货物移交手续,并承担货物的安全保管及承运责任、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失的完全赔偿责任。
2.4运输:
(1)乙方在运输途中,不许中途换车,确因特殊原因(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需换车,必须经甲方书面(或传真)同意。否则由此造成甲方货物损失或延误送达时间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确保做好防火、防盗、防雨、防潮等工作,货物从装车后直到货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之前发生的损毁、被盗、丢失、淋湿、残损、交货不清、短缺等以及由此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按货物价格1.3倍予以赔偿(赔款在运费中扣除)。
(3)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时,必须及时电话通知甲方,如出现货物损坏时,必须及时按甲方的相关指令要求报当地公安交通部门及保险公司,并保护好现场及货物,及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有关理赔手续,并承担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剩余损失部分,如因乙方不及时报案、报保险公司和通知甲方,致甲方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负全部责任。
(4)如乙方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需甲方人员出面协调处理事故时,其差旅费用(包括甲方委派人员食宿费、通讯费、交通费、处理事故应交费用和应酬费等),凭发票或收据由乙方负责承担.
2.5卸货:
(1)将货物准时送达甲方指定之收货人,否则每延误24小时按人民币500元罚款。该罚款在乙方运费中扣除。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送货单》地址送货,乙方未取得甲方书面许可擅自改换送货地点的,罚款人民币20万元。
(3)乙方需确保收货单位和经手收货人的身份真实无误;核实收货人后,协助卸货,并在场监督,由于运输途中出现的货损、货差等情况当场确认清楚,并予当场赔付。
(3)卸货完毕,必须由收货人在收货单上加盖公章及收货人签名,如因特珠情况无法盖到公章,则需收货人签字的同时并签上身份证号码。
2.6签收单的返还:
(1)每月1-15日的签收单必须在当月20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每月15-30日的回单在次月的5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由甲方登记签收。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完整提报相关文件的,当月不予结算,延迟至下一个帐期进行结算。
(2)若乙方无法如期将运输签收单交付甲方,并按每批次100元/天罚款。
(3)凡出现签收单单据丢失或涂改或损毁,乙方负责复印件的补签,并确保能正常与客户办理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当次运费,并罚款500元/单。2.7信息反馈:
(1)任何异常情况出现时,乙方必须于1小时之内,以各种有效途径反馈到甲方;(2)乙方需确保司机的通讯畅通,如甲方客服人员在跟单查询时每出现一次手机关机或无法联系到司机,则罚款100元/次(特殊情况需书面解释)。
(3)次日早上8:00前,乙方必须将运输情况真实地反馈给甲方。
第三条运输价格
1、运输价格:按双方确定的附件《价格表》执行,附件中未列明地区的运价,以双方操作前书面确认的价格执行。
2、价格时效:价目表所述价格的时效与本合同一致,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运输。(如遇市场行情大的变化,应不少于7天提前和甲方协商解决,协商期间内按合同约定价格执行)
第四条费用结算
1、乙方需于每月的5日前,将上月相关单据(签收单,回执、各项票据、结算书),交予甲方,甲方于10日内核对无误后予以确认,乙方按照确认无误的运输费开具统一的《内陆河运输统一发票》。
2、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运输发票并审核无误后安排请款,每月25-30日为付款日(逢节假日顺延)。
3、付款方式:支票、银行电汇。
第五条履约风险保证金
1、为确保本合同的严格履行,在本合同签定之时,乙方同意向甲方缴纳履约风险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2、该风险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双方结帐时予以统一清算,并于15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结清;
3、履约风险押金不计利息。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本合同服务标准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对乙方采取减少运输数量、暂停乙方运输资格、立即终止合同等处罚。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对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对于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3、因乙方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货物逾期到达,产生收货单位拒收货物或退货,所有产生的费用及其它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3、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未经甲方同意对承运之货物行使留置权,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货物,如出现此种情况乙方将承担该货物价值2倍的责任赔偿。
第八条合同的时效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有效期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
2、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补充协议书,确认之后作为本合同的必要补充,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均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请深圳市人民法院予以裁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甲方委托乙方运输回天系列货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价值及包装标准:以甲方发货单为据。
二、货物的起运和到达地:以甲方发货单为据。
三、收货人名称和详细地址:以甲方发货单为据。
四、运输质量和安全要求:乙方根据甲方托运的货物,提供合适的运输车辆,以公路运输方式将甲方货物按时完整的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交接货物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货物交接手续:乙方在甲方指定地点接收货物,甲乙双方在货物发货单上签字后,货物即交付给乙方,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将“发货单”交给甲方指定货物接收人签字或盖章后,交接货物。将其中回执联或货物收条带回交给甲方,至此本次货物运输任务完成。
六、运输期限:2-5天。
七、运费范围和结算标准:见附件
八、运费结算方式:见回单结算。
九、双方责任:
1、货物在承运责任期间,发生丢失、短少、污染、损坏,乙方按照甲方出厂价格进行金额赔偿。
2、乙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或将货物错运,错交收货人,致使货物未能如期到达时,乙方应将货物无偿的运到甲方的指定地点交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错运造成货物丢失,按九条1款进行赔偿。
3、在下述情况下,乙方不负责赔偿责任:A错报、匿报货物重量、规格、性质、数量;B货物包装质量不符合标准,包装容器不良;C货物的自然损耗和性质的变化。如果因上述情况给乙方带来损失,则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但乙方在接收货物之前需对A、B两条中的状况提出质疑,否则视同乙方认可。
4、货物在承运期间如遇到不可抗力(如堵车、大雾天气等自然灾害)造成乙方不能按期交货时,乙方应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可将交货时间最多顺延两天,如乙方出现上述情况未通知甲方,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协议交货承诺期延期的,三天以内按100元/天赔偿甲方违约金,三天以上的超过三天按300元/天赔偿甲方违约金。
5、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在货到目的地后及时送达甲方指定地点不能滞留。
6、乙方应在货送达后一个月内将客户签字的发货单返回交甲方商务部,凭回执单即可按清单中送货数量及协议价格标准开具增值税发票随时结算运费。
7、乙方必须确保甲方产品在运输、搬运过程中不损坏,不弄脏,注意保护产品的标识,并注意通风防尘,防湿、防变形。以免损坏甲方产品的形象。对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应按甲方要求制订和实施相应防护措施,满足产品特性要求。
8、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事故,责任由乙方自己负责。对甲方货物造成损失亦由乙方按九条1款承担责任。
十、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的发货单,作为本合同的不可缺少的附件与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出现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的',双方均有权于甲方所在地诉诸法律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十三、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执行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日期:
甲方:__厂(委托方)
乙方:__物流有限公司(承运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双方充分、平等的协商,特制订本运输合同。
一、服务方式
1、乙方根据甲方的送货要求和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提供门到门的运输服务;
2、乙方为甲方提供送货过程的货物相信服务;
3、乙方为甲方提供在途车辆位置情况信息服务。
二、运输方式及运输计划货物运输合同
1、乙方根据甲方的运输要求,负责上门提货并按甲方要求准确无误无损的把货物送达甲方所指定的目的地;
2、运输方式:
3、运输货物的工程名称:
4、运量:约吨(最终重量按双方核定的重量为准);
5、规格:每车货物的重量和平面及立面尺寸原则上均在营运车辆规定的范围以内。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按照预定的发货计划通知乙方发运货物,承运方必须保证委托方的运输时间;
2)甲方委托乙方承运时,保证货物的合法性,并向乙方提供与所送货物相符的相应出货单据。明确表达乙方托运货物的价值、件数、重量、体积、目的地,以便于乙方安排车辆正常送达;
3)甲方负责安排托运货物的装卸,并衔接好客户的收货事宜,负责协助乙方处理好收货中发生的突发事件;
4)甲方有权对不符合运输要求的车辆拒绝装车而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5)甲方装卸工不能将破损,有污染等不良品混装进车内;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接到甲方委托承运通知后,按时将合格车辆派到甲方。逾期未到,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运输计划;
2)乙方应按规定时间将甲方货物送达目的地,但如遇天灾、山洪、塌方、地震、战争或交通管制等不可抗力情况,乙方须即时通知甲方并将预急处理措施告诉甲方:
3)货物在承运期内,丢失、短少、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按成本价格赔偿)(不可抗力因素及经查证非承运人责任所造成的除外),乙方按甲方指定的地址将货物直接交给客户,办理交接手续好,必须将有效签收回单(含有收货人、收货数量、收货日期时间、图章等信息)反馈给甲方;
4)乙方在接受甲方要求运输的货物时,应对货物的数量及包装(以外包装为准)进行清点核对。对装车过程进行监装。对装车过程的不当操作及外观或包装有疑问的货物应指出,纠正或拒装,装货后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对所承运的货物负安全责任,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货损、货差以及货物卸错地点需要转送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货损、货差按成本价格赔偿);
6)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发货计划运输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如乙方擅自终止运输合同或不能满足甲方要求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对乙方扣除10%的合同总价作为赔偿;
7)运输质量:乙方保证运输车辆清洁、干燥。因乙方驾驶员违反文明作业规定,与甲方客户发生争
议,造成恶劣影响,致使甲方客户投诉,乙方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运费及结算方式
1、运费:/吨;
2、结算方式为单项工程结算,按甲乙双方核定的重量开票结算;
3、付款:工程铁塔承运完后,甲方收到乙方的运输(可抵扣)发票,在三个月内以汇票的形式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合同的有效期及其它
1、本合同仅限——→承运期间国家新颁布相关禁运条例或有特殊安排等,双方另行协商;
2、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需补充或修改,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铁塔厂乙方:__物流有限公司
盖章(签字)盖章(签字)
日期:日期:
四 川 省 简 阳 市 人 民 法 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xx)简阳民初字第2303号
原告:成都杨发货运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花照壁上横街175号1幢1楼21号。
法定代表人:周焕云,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谷栋,四川高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沈君,四川高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陈开祥,男,汉族,1975年11月07日出生,简阳市人,住四川省简阳市三合镇马骡村6组3号。身份证号码:5110278。
委托代理人:陈恒伦,四川得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重庆市飞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渝中区上清寺互助里65号。
法定代表人:张志杰,经理。
委托代理人:罗林,男,汉族,1969年11月11日出生,住重庆市沙坪坝区柑子村13号4-1,身份证号码:5102126。
被告:重庆市飞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长寿分公司,住所地:重庆市长寿区长寿路134号。
负责人:王国忠,经理。
委托代理人:罗林,男,汉族,1969年11月11日出生,住重庆市沙坪坝区柑子村13号4-1,身份证号码:5102126。
原告成都杨发货运有限公司诉被告陈开祥、被告重庆市飞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被告重庆市飞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长寿分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xx年11月26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xx年1月2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成都杨发货运有限公司总经理周焕云及其委托代理人谷栋、被告陈开祥及其委托代理人陈恒伦、被告重庆市飞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和被告重庆市飞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长寿分公司共同委托代理人罗林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成都杨发货运有限公司诉称:20xx年3月12日,原被告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由被告为原告将一批货物运到柳州市。20xx年3月14日,被告陈开祥驾驶渝B87910大货车(该车登记为重庆市飞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长寿分公司所有)运输该批货物,在运输途中因货车侧翻,导致货物严重受损,因三被告未依法赔偿,故诉讼来院,请求三被告赔偿损失67528.78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被告陈开祥辩称:货车侧翻,导致货物受损是事实,但侧翻的原因是原告托运的货物过多和超高超宽;原告的损失也没有诉请中的那么多,有待证据证明,原告还有部分运费没有支付。该合同的主体是重庆飞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被告陈开祥只是经办人。损失应该由重庆飞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赔偿。
被告重庆飞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和被告重庆市飞云汽车运
输有限公司长寿分公司共同答辩称:本案的实际承运人是陈开祥,渝B87910货车虽然登记在公司名下,但系被告陈开祥挂靠公司,该车实际车主为李仕蓉,李仕蓉私下把车转让给了陈开祥。公司非实际车辆所有权人,也未取得运营利益,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未签订运输合同,也未实际履行合同,不是适格被告,公司不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同时,该运输合同上无公司的盖章,只有被告陈开祥的签名,因此,运输合同对公司无任何约束力。从合同的签订,到合同的履行,完全是实际控制车辆人员的个人行为,如果要赔偿,也应由被告陈开祥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经审理查明,20xx年3月12日,被告陈开祥作为乙方(承运方)以重庆市飞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名义与甲方即本案原告成都杨发货运有限公司(托运方)签定一份货物运输合同。该合同约定,货物从成都运到柳州市交付甲方指定单位查收,乙方负责把货物安全运到目的地,如发生行车事故,丢失、货损、货差等情况,乙方必须按保值价的100%价赔付甲方。20xx年3月14日,被告陈开祥驾驶着承运原告成都杨发货运有限公司托运货物的渝B87910货车(该车印有飞云公司相关标志),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宜柳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经清点,被告陈开祥签字确认货物损失有离合器壳体(赔偿单价175元/件)损坏178件、丢失2件,轴承箱(赔偿单价147元/件)损坏35件,后壳体(赔偿单价198元/件)损坏2件,变速箱体(赔偿单价169元/件)损坏137件,包装纸箱(赔偿单价4.5元/个)损坏600个,共计人民币62894元,另有西门子124箱(12件/箱)发回厂家检测后定损。原告成都杨发货运公司、被告陈开祥、被告重庆飞云汽
车运输公司、被告重庆市飞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长寿分公司对货物损害赔偿问题协商不成,原告成都杨发货运有限公司于20xx年11月26日诉至法院,请求判决三被告赔偿损失67528.78元。
另查明,渝B87910汽车行驶证登记的所有人系重庆市飞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长寿分公司,道路运输证上业户主名称是重庆市飞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长寿分公司。该车原系李仕蓉挂靠该公司,20xx年12月14日李仕蓉转让给陈开祥,后陈开祥向公司交纳了相关费用,20xx年5月18日,陈开祥将车转让给陈天明(系陈开祥父亲),陈天明与重庆飞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签订了挂靠合同。(上述转让均在飞云公司内部进行,不变更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上的名称)
上述事实有原、被告当庭陈述、货物运输合同、渝B87910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机动车查询记录、重庆飞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及分公司工商注册信息、货损统计单、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公路管理局桂河路简罚(20xx)A2578号交通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编号45020xx055935596号处罚决定书、高速公路管理局责令车辆停驶通知书、事故现场车辆照片、重庆飞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提交的李仕蓉身份证复印件及复印件上书写的的证明等经庭审质证、认证,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陈开祥持所有人是重庆飞云汽车运输公司长寿分公司的渝B87910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与原告成都杨发货运有限公司签订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原告有理由相信渝B87910车辆的所有人是重庆飞云汽车运输公司长寿分公司,该运输合同的承运方为重庆飞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且重庆飞云
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将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等交给陈开祥及准许渝B87910车辆登记在其分公司名下的行为,是重庆飞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对实际车主陈开祥以其公司名义进行运输经营行为的授权。在运营过程中,实际车主陈开祥驾驶印有飞云公司标志的车辆,持有重庆飞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相关证件以重庆飞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名义和托运方原告成都杨发货运有限公司签订运输合同的行为,应视为重庆飞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行为。重庆飞云汽车运输公司长寿分公司未按合同的约定将原告成都杨发货运有限公司托运的货物安全送往目的地,已构成违约,因重庆飞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长寿分公司的法律责任由重庆飞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承担,故重庆飞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故对重庆飞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以承运人为陈开祥,公司不是承运人,公司不承担法律责任的辩称,法院不予采信。
被告陈开祥作为实际承运人对涉案运输合同享有重要的运营利益,也应对涉案货物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被告陈开祥辩称原告成都杨发货运公司办理货物运输时明知车辆超载,原告对损失的发生负有责任,但被告陈开祥作为车辆驾驶专业人员和实际承运人,明知车辆超载却违章装载导致事故发生,对货物损失负有重要责任,故其辩解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原告诉请被告陈开祥、被告重庆飞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被告重庆飞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长寿分公司赔偿损失,理由正当,法院予以支持。对原告提交证据中损失为离合器壳体、轴承箱、后壳体、变速箱体、包装纸箱共计为62894元部分,虽然被告陈开祥只认可数量,不认可赔偿单价,但在该货损统计单上有被告陈开祥的签名,且
被告陈开祥没有证据证明签名是受胁迫或者不是自愿的,故本院对上述共计62894元的损失予以确认;因原告没有提供证明西门子124箱(12件/箱)的损失情况,对该部分本院不予支持。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二百九十条、第三百一十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重庆飞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赔付原告成都杨发货运有限公司人民币62894元;被告陈开祥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驳回原告成都杨发货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488元,由被告重庆飞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曾 建 才
审 判 员 杨 宣 照
人民陪审员 李 成 军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书 记 员 陶 军
托运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承运双方的安全责任,保障设备运输的安全和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签订运输合同的同时,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运输项目
1.设备名称:粗过滤器3台。
2.运输起止地点:
3.运输设备尺寸:长17米,直径4米加法兰盘90公分,合计宽为4.8米,高4.5米,重40吨。
4.运输方式:分两次拉运,第一次运输两台,第二次运输一台。
5.运输期限:自 20________年____月 14____日到 20g___年 08____月____日。
二、运输费用及付款方式
1.运输总费用为(含税)大写: )
2.付款方式:分两次付。两台罐到达并通过验收后,付清承运方 元;第3台到达并通过验收后付清剩余所有费用。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运输期间,甲方指派运输项目的安全的具体联系沟通。
2)按约定落实施工现场起重机等装卸机械和人员,以及相关起重方案和安全措施,相应特种设备的捆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确保安全可靠。
3)双方应相互协作,并按照各自的责任处理运输过程中有关安全工作,对产生的安全问题、事件应认真组织原因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约定,为各自的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5)运输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火灾、机械设备、环境污染、交通等事故、双方应尽力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采取应急措施:按照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及时向各自的上级单位、地方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协助事故调查,吸取事故教训,做到“四不放过”
6)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和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拉运的车辆进行检查
2)提供大件设备的起止地点、物理参数(重量、长、宽、高)以及防水、防震、防倾斜、防雨、防冻等具体要求。
3)负责落实厂区内的现场道路通行条件和接卸条件(夜间卸货需要充分的照明条件),对可能影响他方通行或现场设施的部位,设置安全警告标志、标识并采取措施。
4)必要时指派专人随车,负责沿途督促乙方落实运输方案的安全措施。
3.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现场施工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对现场施工的管理。
2)负责运输路线的勘察,确定沿途有关弯道、桥梁、架空线路、隧道等可能影响运输的相关措施,选择安全运输路线。
3)负责双方随车人员及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交底;落实各项针对性的运输安全、环境工作的具体措施。
4)随车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现场规章制度,配备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在甲方规定的区域工作,服从甲方管理。
5)运输车辆具有相关证照,性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适合本大件运输条件。驾驶人员应持有与驾驶车辆相对应的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等有效证件。
6)按照甲方提供大件设备的起止地点、物理参数(重量、长、宽、高)以及防水、防震、防倾斜、防雨、防冻等具体要求,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
7)负责超重、超长、超宽、超高物件运输相关公路通行许可的申请;运输途中因货物超长、超宽、超高、超重等造成的罚款所造成的损失由承运方承担;落实引路车辆和相关安全警示标志。
8)负责运输货物的绑扎,确保绑扎牢固和货物安全,悬挂安全标志、并确保特殊设备在运输过程中相关测量仪器的完好和正常运转;运输途中因车辆原因及驾驶员自身原因造成的罚款、停车费、过渡费、过桥费均由承运方承担。
9)指派专人随车,负责沿途落实运输方案安全措施以及对运输货物、道路情况的检查,确保运输安全。
10)途中引路车辆应指定专人负责对道路情况的观察,确保车辆的安全通行。
11)对途中跨越道路的架空电力线路等管线构架,应保持安全距离。
12)对沿途可能影响车辆通行的道路设施、树木绿化和其他设施,负责与相关部门联系处理,确保车辆能够安全通过。
13)负责设置夜间运输的发光安全标志等。
14)运输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交通事故、货物损坏等事故,必须立即救援,按要求及时报告有关方面,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按照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四、附则
1、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独立于主合同存在,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承担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双方设备损坏,人员上亡,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3、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约定。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3份,乙双执1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帐号: 开户行:中国___县支行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