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运输安全合同(精选33篇)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方因延茅公路丹徒段B标二灰碎石基层施工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决定将二灰碎石运输任务交由乙方供应,为明确双方职责,特立协议于下,以利双方共同执行。
一、二灰碎石运输总量约10000T,运输路线东至前障村K11+800,西至前隍砖瓦厂K14+000,二灰碎石运输综合价20元/车。
二、乙方在二灰碎石施工期间,必须切实抓好交通安全,做到万无一失,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涉。
三、工期从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前结束。
四、付款方式:凭二灰碎石运输凭证结帐,工程结束后帐款结清。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结束,结清帐务后,自行作废。
甲方(代表):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代表):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运甲方煤炭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货物名称: 沫煤
运输数量:每月每车二十趟 每车不少于一百吨(共5台车)
一、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甲方位于喀什地区莎车县长胜煤矿至喀什电厂的煤炭运输任务。
二、 煤炭运输价格在合同期内为:每车每月( )元,上述运费价格均为含税价。
三、 甲方凭乙方的派车单或乙方认可的车辆方可发煤,否则,乙方不承担后果。运输量以电厂过磅单为准并与出矿量方数进行核对。如发现乙方擅自拉运到甲方合同用户以外处私自卸煤,则对乙方处以500.00元/吨的罚款。
四、 乙方保证按计划完成甲方供给客户单位的煤炭运输任务,每月每车不少于20趟(每少一车扣运费3000元,每多拉一车奖励3000元)。在运输过程中,如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地震、八级以上的大风、大雪、大雾、大雨或洪水等)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经双方协商后,可终止、变更或解除合同。
五、 运输量由甲方按月进行考核,甲方每月25日前提供下月运输量的计划,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未按计划完成运输量的,按未完成量每吨处以15元的罚款,次月乙方若超额完成计划运输量,超过部分等同上月未完成量的,则甲方返还上月所扣的罚款。
六、 为保证甲方稳定均衡生产,乙方每月必须完成计划运输量的90%,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乙方无法完成任务的,甲方不予追究。
七、每车正常损耗300公斤以下,超过300公斤由乙方负责承担。
八、 结算方式:每月分三次付款15日前每车每次付款( ),25日前每车付款( ),余款30日前付清共计( )。5辆车总运费每延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1000元滞纳金(付款日期如遇周末或者法定节假日可向后顺延)
九、1. 为确保货物安全顺利运达目的地,在承运过程中承运单位或个人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统一行动,严格执行纪律,责任明确到人,确保运输安全。单车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
2. 运输过程中,车辆必须统一按规定要求行驶。(路途中如遇交警路政抓超载所产生的罚款由甲方负责,甲方负责提供燃料每车每趟(2500元燃油费)和过路费、第一个月轮胎由车主负责,以后轮胎损耗由甲方承担)
十、 在合同期内,由乙方自主调配运输车辆,甲方不得擅自调用。乙方车辆到达煤矿后,甲方必须保证及时装车,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一、甲方协助乙方在货物起运前的装车,到达目的地的卸车由甲方负责,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乙方负责通知甲方清点卸货。矿上装车时间在正常情况下不超过3小时,到电厂卸货时间不超过3小时。装车或卸车过程中压车每天超过3小时累计20小时按照一趟计算 。装卸车由甲方负责。
十二、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 .
十三、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如需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同意方可变更。
十四、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 本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
乙方:
二、具体条款
1、乙方自愿承揽甲方的沙子、石子的采购、运输任务,保证做到保质、保量、价格公道,在执行中如因价格或运费等问题协商不成,甲方可单方随时中止合同,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2、乙方承揽甲方桥栏板等产品的运输任务,并保证安全、及时运送,运费定价要合理,在执行中乙方不得随意提高运费标准,甲方如有异议,可以随时中止合同。
3、乙方在运送路途中出现的刑事、民事等一切问题均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承担责任,如有较大货损,乙方应按市值赔偿。
4、如运送任务繁重,乙方应设法增加运力,但乙方如安排他人代为运送,均为乙方的单方行为,一切问题均与甲方无关。甲方如对乙方的安排有异议,亦可随时叫停,乃至中止合同。
5、费用结算
(1)沙子、石子等原材料的费用(含运费)按市场行情进行结算。石子:元/车,沙子:/车,价格如有波动,应提前通知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沙子、石子必须凭由甲方出具的有效票据,每 结算一次。
(2)甲方桥栏杆等产品的运费结算,每 结算一次。运费执行细则如下:
另:每车的回执收条,乙方应负责妥善保存,如有丢失,应及时找回;如因收条丢失而带来的损失,乙方应酌情赔偿。
6、另行约定内容
以上内容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
托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现甲方将生产的产品的公路运输方面工作交由乙方完成,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基于平等互惠互利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过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运输的种类和特征:
1、货物名称:等产品
2、运输种类:产品在公路汽车运输以及吊卸
3、合作项目:1)甲方按销售任务制定运输计划后通知乙方,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运输。乙方用运输车将产品按时送到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并安排吊车安全的卸到甲方客户工地人员指定位置堆放。
2)甲方厂内驳 或装船,以及运程在1公里范围内的运输装卸,统称为驳桩。
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特别安排车辆或吊机进行退桩或驳桩。
4、风险承担:1)乙方车辆必须处在有效的保险期内,由于车辆行驶过程中(包括甲方厂内和甲方客户工地内)发生的交通意外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厂内货物装车完毕,物损风险即转移到乙方,直至乙方将货物按要求卸到指定地点,并取得甲方指定人员签收的回单起,物损风险即转移至甲方客户。甲方未取得签收的回单期间,可视为物损风险依旧由乙方承担。乙方物损风险承担期间发生的物损,由乙方全额承担。
二:装载标准和货物运输验收方式:
1、方桩运输需按照甲方公司技术部门的方桩装载要求进行装载支点加工及搁置,装载支点加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2、货到指定卸货地点后,由甲方按照发运单进行数量验收,并由甲方指定签收人签收,如未按指定签收人签收所造成的货款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运输方桩到达工地卸桩时,所卸方桩堆放不允许超过二层。(如遇特殊情况工地无法堆放时要经工地签收人同意后方可堆放超过二层)
4、每车甲方指定人员签收的回单,作为该车运输验收的依据。
三:发运量及到达地点期限:
1、甲方当日提供次日的大概的发运量数据。乙方须按照甲方的发货量要求,事先按照要求安排好发货车辆,并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调整运输车辆。每车的装载量按照甲方开具的运输清单数量结合乙方意愿。2、甲方当日
乙方必须次日九点前送往工地(如有特殊时间要求时,按双方确定时间要求内送至工地)。逾期的发运单必须退回甲方。如因乙方的逾期原因造成甲方或甲方客户有所损失,则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甲方本生产基地的设计生产能力 万米/年,按照 平均比重约计 吨。其中需要汽车运输的比例约占70%,即大概的运输量在 吨左右。该数量同时受市场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一般情况,甲方本生产基地生产需要汽车运输的货物,均由乙方承运;但如乙方服务无法满足本合同要求,或者乙方承运能力不足,甲方有权选择新的承运商和乙方一起承运甚至终止本合同。
4、当日发运单回执(指定人签收的发运联),在签收后,必须于次日17:00之前送至甲方指定人员,并做好签收工作。
四:运输单价以及零星附加作业结算单价
1、输运区域名称及单价结算(下表)
注:1)上表单价包含吊机费用3元/吨,如甲方客户工地自备吊机,则针对该工地上表单价下浮3元/吨。
2)上表所列单价中已包括:过路、过桥、油费、卸桩、税金、过(省)境、保险及运输过程中必然或偶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在运输途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货运损失或延误发货,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额外支付费用。
3)新增区域运价依据表一相关公里数双方协商具体确定,并以书面形式作为上表的增加。
2、运输重量的结算按(《20xx沪G/T 502》 或者《苏G/T-20xx》二者选一)图集(公开发行)内各规格型号方桩的理论重量计算,随车附属品如桩尖,接桩材料及工具等不计重量。甲方保证乙方每车运输量不低于50吨,低于50吨按50吨结算,乙方对50吨以上货物不得推托不装。有货情况下,乙方装货数量在50吨以下的,甲方不予上述补助(白天发车、出境除外)。
3、工地有退桩要求时,按15吨(含)为基准,不足则不予任何补贴, 超出予以半价补贴;如属必须派空车至工地运回退桩的,甲方按正常运输予以结算。如本可避免但由于乙方未配合造成的必须出空车运退桩,则甲方不予该类补贴,相应退桩数量记入该项目退桩总数量。退桩须办理《工地转运(退回)确认单》手续,并以该单据为依据。
4、非乙方原因,工地有驳桩要求时,乙方接到甲方调度驳桩指令后进行驳桩,同时涉及到吊车和车辆的使用,甲方支付乙方300元/车补贴(包括装卸和运输),光涉及到车辆的甲方给与乙方200元/车补贴。光用吊车的甲方不做补贴;但如所驳桩非乙方承运的,且光用吊车驳桩的,甲方给与乙方3元/吨的补贴,但单次驳桩数量在5节之内的甲方不予补贴。每次驳桩工作完毕后需补办《工地转运(退回)确认单》手续,并以该单据为依据。
5、甲方厂内短驳、装船以及运距在1公里范围内的非运至施工工地的运输费用不包卸按3元/吨结算;包卸按5元/吨结算。运距超过1公里非运至施工工地的运输费用,双方协商运价并书面确定。
6、若一天内单个工地发货数量为一车的,又需吊卸的,并且吊机由乙方负责的,甲方额外给予乙方200元/车补贴(发试桩和最后一次货除外)。二车以上含二车不做补贴。
五、甲方义务
1、每个项目运桩前,甲方必须将该施工工地的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签收人及联系方式,告知乙方。乙方如有要求,甲方必须派员随同乙方至工地了解实际情况,并介绍乙方和施工工地相关人员如负责人,签收人等认识,以方便后续乙方的业务操作。每次运桩前告知乙方运输产品的规格,长度,数量以及装货地点。通知方式以短信或传真为准。
2、甲方每天点之前出具发货计划给乙方,以方便乙方安排当日的运输车辆。发货量在甲方必须提前一天通知;没有通知,乙方可免予承担运力不足的责任。
3、当乙方在具体业务操作中需要和施工工地现场人员沟通时,甲方应当积极和工地现场人员取得联系,并协助乙方人员进行沟通。
4、甲方尽量提供场地供乙方停车、提供办公室、提供乙方驾驶员以及乙方其他人员休息以及工作,并提供该办公室的使用规则,供乙方遵循。如乙方未遵循,甲方可随时收回。
5、甲方针对乙方的运输方式,运输路线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甲方提供施工工地以及其他单位针对车队的反馈意见,供乙方改善,并作书面记录,供乙方查询。
6、每次运输款结算,甲方只针对乙方指定人员结算;相关货款只支付到乙方帐户。
7、乙方在合同期内工作出色,甲方将在年终给予乙方适当奖励,并优先考虑续签合同。
8、在运输过程中由于第三方造成的原因导致甲方损失的,甲方配合乙方共同与第三方协商解决。
六、乙方服务承诺:
乙方本着“安全第一、服务到位”的理念,为甲方做好产品托运服务工作:
1、 乙方运输前针对每个项目都去工地熟悉路线和地形,便于运输。同时应与甲方、现场调度人员及现场甲方指定签收回单人员相互熟悉。由于工地内道路问题造成驳运桩所产生的费用,不要求甲方补贴。特殊情况,可向甲方协商。
2、乙方每天的承运能力在车以上,乙方运输车辆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必须按时到达指定装货地点,按甲方现场要求进行装货,并对货物进行必要的安全处理。乙方必须达到甲方每天出车计划数量的90%以上,低于90%,乙方自愿承担200元/车的罚金给甲方。
3、乙方用运输车辆将货物运送到卸货地点后,吊机必须及时到位,并按现场施工人员指定位置堆放,操作时一定要服从现场施工人员或甲方现场管理员的指挥。货到装卸地点后,乙方吊机需在2小时内抵达,如超过两小时并引起甲方客户投诉,乙方自愿承担500元/次的罚金给甲方。
4、乙方进入甲方客户施工现场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听从工地工作人员指挥,不听从指挥、野蛮作业的,乙方自愿承担200元/次罚款给甲方,如对甲方货物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不穿拖鞋。被甲方人员发现或被甲方客户投诉,在施工现场没有戴安全帽或者穿拖鞋作业,乙方自愿承担50元/次罚款给甲方。不按甲方要求作业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所有人员无条件服从总调度的运输计划安排,在任何情况下不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且不与施工现场人员进行沟通、协商发货数量及时间的安排,不与工地的工作人员争吵、漫骂、打架等有损于甲方企业形象的行为,发现问题及时与甲方沟通。违反本条,乙方自愿承担罚款20xx元/次给甲方,并赔偿相关损失,涉及法律法规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6、如遇退桩情况的,由甲方调度提出要求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当天无条件退回,把退货回单带回公司同时办理好退桩手续,若未及时带回。乙方自愿承担1000元/次罚金给甲方(如有特殊情况未能及时退回的经甲方调度同意后另安排时间退回)。
7、如果甲方调度室下达驳桩指令后,未完成驳桩任务的,乙方自愿承担1000元/次罚金给甲方。
8、乙方交回甲方的送货回单(发货单回执联)上应有指定收货人与送货司机两个人的共同签名,如因乙方原因未将货物交到指定收货人手中或者相关收货回执中的签名不是指定收货人本人的签名的或未签名的,乙方同意甲方根据未有效签收对应的货值从乙方的运输费用中进行扣减;如乙方的运输费用不足以扣减的,乙方承诺赔偿剩余部分。
9、发货签收凭证(发货单回执、运输联、总数量确认单回执等)由乙方负责返回甲方发货员,乙方在卸货完成后根据工地的实际收货数量和收货单位指定签收人签认后必须在24小时内交回发货单位发货人核销。运输联由乙方保存作为结算依据。如延期交回的,乙方自愿承担100元/次罚金给甲方。
10、如因乙方没有按甲方现场代表或甲方客户现场代表指定地点吊卸堆放而产生的驳运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11、乙方任何工作人员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客户收取任何费用,碰到确非乙方合同约定范围作业的,积极同甲方协商解决。若发生乙方人员未通过甲方而向甲方客户收取费用等有损害甲方商誉的事件,乙方自愿承担20xx元/次罚金给甲方。
12、乙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的供货进度延误而造成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处理该事项的费用,甲方支付第三方的违约金及其各项损失
13、乙方人员不在施工现有设施上以及甲方场内现有设施上乱涂乱写,如发生类似现象,乙方自愿承担500元/次的罚金给甲方。乙方人员不随处大小便,如有类似现象,乙方自愿承担50元/次的罚金给甲方。
14、乙方保障甲方要求随车带给甲方客户工地的接桩材料、桩尖等安全如数的交给指定人员,中途如被乙方人员遗失变卖的,乙方负责按照货值赔偿,并自愿承担500元/次的罚金给甲方。
15、乙方车辆在现场(厂区)装货时听从甲方调度(发货员)的统一安排。司机无权要求自己想要装载桩的型号规格以及运输地点,如因此造成发桩延时的乙方自愿承担300元/次的罚金给甲方。装车完毕后,在接到调度(发货员)的发货指令后,乙方承诺及时出车,不借故延误发车时间。如延误发车超过2小时,则乙方承担300元/次的罚金给甲方。
16、乙方从甲方场内出车以及从甲方客户施工工地回程,不私自携带甲方以及甲方客户任何物件,并自愿接受甲方以及甲方客户门卫的检查。如有私自携带物件,同意甲方视作偷盗行为,并接受甲方扣除运费甚至移交司法机关。
17、乙方车辆在运输途中如出现抛锚及其他原因导致无法运往工地的桩,乙方驾驶员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甲方,在甲方与客户协商允许推迟到货时间的可以不用驳运;但甲方与客户协商不通的,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车进行驳运,不得拖延时间,以免影响供桩造成不良反映;并由乙方承担相关驳运费用。如乙方在接到电话通知后一小时内没有出车的,将自愿承担500元/次的罚金给甲方。
18、乙方承诺其驾驶员严格遵守厂里以及施工工地的规章制度,文明停车,文明装车,文明出车,不损坏厂里以及施工工地的任何东西,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乙方人员不谩骂他人,不打架斗殴,否则一切后果乙方自愿承担,且视情节的轻重乙方自愿承担1000元~5000元/次的罚金给甲方,并同意甲方移交当地司法机关处理。
七:运输费用的结算以及支付: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正式接受甲方交办的运输任务。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指定的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双方在不存在任何遗留问题的情况下,此履约保证金的合同终止后的两个月内甲方退还给乙方,如甲方逾期不退还,则每日按履约保证金总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在运输过程中,价格按表一约定的价格执行,如因油价调整则按照新的双方确认的单价执行。
3、每月运输量月底结算,次月第2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将上月结算报表及原始运输凭证(即指定人签收的运输联)送于甲方签收,甲方签收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否则视为默认。甲方针对疑问处可要求乙方提供证明,审核时限顺延,乙方未能提供佐证的甲方可作相应扣减。运输结算以甲方指定的甲方客户人员签收的运输联为依据,附加作业结算依据双方确定的《工地转运(退回)确认单》双方确定结算金额。
4、甲、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所记的罚金、赔偿金额等,双方应在当月结算中予以扣除。由于赔偿金额未确定等特殊原因,未能在当月中扣除的,可在后续月份结算中扣除。该结算由甲方出具清单供乙方签收,乙方应在签收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否则视为默认。
5、乙方必须开票自身抬头的正式的有效的运输专用发票,甲方可指定运输发票的收货单位并提供开票资料;甲方未指定收货单位的,乙方将发票开具给甲方。开具发票时间,由甲方指定,乙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开具。如运输合同终止后2个月内,余留的应开未开票发票可全额开具给甲方。
6、付款以按月滚动方式支付:选择1)截止到上个月运费的结算总欠款的30%,在当月付清,并以此类推。
2)垫资三个月,即第四个月内支付清第一个月的运输结算款,并以此类推。以上两项二选一,涂改无效,未作选择的默认为2)。 3)自定的付款条件情况-----------------,其运价调整比例为---------。
7、若甲方未能按付款方式条款支付的,每迟延一天,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到期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三。
八、解决纠纷方式和违约责任以及变更解除本合同:
1、对于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些争议,双方同意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法院调解裁决。
2、双方合同签订后即生效不得反悔,违约方承担违约金总运输额的5%(合同明确规定的状况下除外)。
3、如有三次及以上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情况发生,或者甲方接到甲方客户投诉超过5次以上,甲方有权立即提前解除本合同。
4、乙方如由于自身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保证一个月内的运力和服务满足甲方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按本合同扣除乙方的运输款项。 5、由于乙方未能提供良好的服务或违反第八款第3条的约定,甲方有权寻找第三方提供给甲方更好的服务,或与乙方再次协商本合同条款加以变更。双方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本合同自动解除。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个月内按照本合同要求继续承运,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6、双方合同终止后并不在续签,双方可协商尾款的支付方式。建议在三个月内按计划分月支付清。
九、其他
1、乙方用于运输车辆证件、驾驶员身份证,全部复印件交由甲方存档备案。当车辆或人员有变更时,乙方应主动提供车辆证件以及驾驶员身份证复印件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该情况运输批次的结算款。
2、由驾驶员签字认可的行为属于乙方公司行为,甲方不存在于驾驶员之间的任何交易及债权债务,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驾驶员不得以个人身份干涉或参与。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自____年__月__日开始执行本合同条款,有效期至___年__月__日。
5、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托运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承运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款(详见附件—货物清单)。
第二条、收货人及联系电话: 。
第三条、货物的起运地点: ,承运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条、货物的到达地点: ,运到期限: 年 月 日。
第五条、运输费用: ,结算方式: 。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托运方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但必须在货物末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的费用。
2、托运方义务:按规定向承运方支付运输费用。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取违约金。
二、承运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承运方权利:向托运方或收货方收取运输费用。否则,承运方对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收货物,承运方应当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规定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的.到达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违章、安全等事故与托运方无关,承运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承运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与要求配车或末在规定的期限内送到货,应付违约金元。
2、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损坏、短少等,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托运方。
3、在符合法律与合同规定条件下,下列原因造成货物丢失、短少、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负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与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货物运到目的地收货人签收后自行终止。
托运方代表:
承运方代表:
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其它相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范围
1.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由甲方指定的起运点至目的地的货物运输。
2. 具体货物的托运内容,以出货时甲方发出的《派车单》为准。
3. 甲方将合同区域的货物全部委托给乙方运输,不论货物多少统一以合同价为准。
第二条 服务要求
1. 乙方负责提供充足的车辆资源用于甲方货物的运输,运输车辆的车况和车型应符合甲方货物的安全要求。
2.1承运司机与车辆:
(1)乙方需确保承运车辆、司机的身份证、驾驶证、司机上岗证、行驶证、营运证、车辆购置附加费、养路费、 保险卡真实有效;
(2)如因上述证件不齐全或伪造,由此带来的相关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2业务操作指令的安排:
(1)甲方提前用传真方式向乙方发出《派车单》,乙方应在收到《派车单》后一小时内盖章确认,并确定司机姓名、手机号码、车牌号码一并回传给甲方。
(2)乙方接到甲方托运通知及《派车单》一小时后,如不能派车装货,甲方有权自行调派车辆,如甲方自行调派车辆的成本高于与乙方的合同价格,此高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3装货的要求:
(1) 乙方必须保证在于确认《派车单》当日履行运输责任,并在合同约定的运输时效内将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
(2) 乙方司机在装车时应负责对所装货物的品种、数量、包装,认真清点、把关。对于残缺或包装损坏的货物必须在装车时向仓库提出更换。对于司机未履行以上约定致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 装车完毕,乙方人员必须当场与甲方工作人员或仓库办理货物移交手续,并承担货物的安全保管及承运责任、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失的完全赔偿责任。
2.4运输:
(1)乙方在运输途中,不许中途换车,确因特殊原因(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需换车,必须经甲方书面(或传真)同意。否则由此造成甲方货物损失或延误送达时间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确保做好防火、防盗、防雨、防潮等工作,货物从装车后直到货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之前发生的损毁、被盗、丢失、淋湿、残损、交货不清、短缺等以及由此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按货物价格1.3倍予以赔偿(赔款在运费中扣除)。
(3)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时,必须及时电话通知甲方,如出现货物损坏时,必须及时按甲方的相关指令要求报当地公安交通部门及保险公司,并保护好现场及货物,及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有关理赔手续,并承担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剩余损失部分,如因乙方不及时报案、报保险公司和通知甲方,致甲方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负全部责任。
(4)如乙方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需甲方人员出面协调处理事故时,其差旅费用(包括甲方委派人员食宿费、通讯费、交通费、处理事故应交费用和应酬费等),凭发票或收据由乙方负责承担.
2.5卸货:
(1) 将货物准时送达甲方指定之收货人,否则每延误24小时按人民币500 元罚款。该罚款在乙方运费中扣除。
(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送货单》地址送货,乙方未取得甲方书面许可擅自改换送货地点的,罚款人民币20 万 元。
(3) 乙方需确保收货单位和经手收货人的身份真实无误;核实收货人后,协助卸货,并在场监督,由于运输途中出现的货损、货差等情况当场确认清楚,并予当场赔付。
(3) 卸货完毕,必须由收货人在收货单上加盖公章及收货人签名,如因特珠情况无法盖到公章,则需收货人签字的同时并签上身份证号码。
2.6签收单的返还:
(1)每月1-1____日的签收单必须在当月____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每月15-____日的`回单在次月的____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由甲方登记签收。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完整提报相关文件的,当月不予结算,延迟至下一个帐期进行结算。
(2)若乙方无法如期将运输签收单交付甲方,并按每批次100 元天罚款。
(3)凡出现签收单单据丢失或涂改或损毁,乙方负责复印件的补签,并确保能正常与客户办理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当次运费,并罚款500 元单。
2.7信息反馈:
(1)任何异常情况出现时,乙方必须于1小时之内,以各种有效途径反馈到甲方;
(2)乙方需确保司机的通讯畅通,如甲方客服人员在跟单查询时每出现一次手机关机或无法联系到司机,则罚款100 元次(特殊情况需书面解释)。
(3)次日早上8:00前,乙方必须将运输情况真实地反馈给甲方。
第三条 运输价格
1.运输价格:按双方确定的附件《价格表》执行,附件中未列明地区的运价,以双方操作前书面确认的价格执行。
2. 价格时效:价目表所述价格的时效与本合同一致,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运输。(如遇市场行情大的变化,应不少于7天提前和甲方协商解决,协商期间内按合同约定价格执行)
第四条 费用结算
1. 乙方需于每月的____日前,将上月相关单据(签收单,回执、各项票据、结算书),交予甲方,甲方于____日内核对无误后予以确认,乙方按照确认无误的运输费开具统一的《内陆河运输统一发票》。
2.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运输发票并审核无误后安排请款,每月25-____日为付款日(逢节假日顺延)。
3. 付款方式:支票、银行电汇。
第五条 履约风险保证金
1.为确保本合同的严格履行,在本合同签定之时,乙方同意向甲方缴纳履约风险保证金人民 币 壹拾 万 元整 。
2.该风险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双方结帐时予以统一清算,并于15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结清;
3.履约风险押金不计利息。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本合同服务标准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对乙方采取减少运 输数量、暂停乙方运输资格、立即终止合同等处罚。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对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对于造成对 方经济损失的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3.因乙方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货物逾期到达,产生收货单位拒收货物或退货,所 有产生的费用及其它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3. 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未经甲方同意对承运之货物行使留置权,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及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货物,如出现此种情况乙方将承担该货物价值2倍的责任赔偿。
第八条 合同的时效及争议解决
1.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补充协议书,确认之后作为本合同的必要补充,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均应先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如协商不成, 可提请____市人民法院予以裁决。
甲方:____市 万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____日期:____日期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它相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范围
1、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由甲方指定的起运点至目的地的货物运输。
2、 具体货物的托运内容,以出货时甲方发出的《派车单》为准。
3、 甲方将合同区域的货物全部委托给乙方运输,不论货物多少统一以合同价为准。
第二条 服务要求
1、 乙方负责提供充足的车辆资源用于甲方货物的运输,运输车辆的车况和车型应符合甲方货物的安全要求。
2.1承运司机与车辆:
(1)乙方需确保承运车辆、司机的身份证、驾驶证、司机上岗证、行驶证、营运证、车辆购置附加费、养路费、 保险卡真实有效;
(2)如因上述证件不齐全或伪造,由此带来的相关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2业务操作指令的安排:
(1)甲方提前用传真方式向乙方发出《派车单》,乙方应在收到《派车单》后一小时内盖章确认,并确定司机姓名、手机号码、车牌号码一并回传给甲方。
(2)乙方接到甲方托运通知及《派车单》一小时后,如不能派车装货,甲方有权自行调派车辆,如甲方自行调派车辆的成本高于与乙方的合同价格,此高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3装货的要求:
(1) 乙方必须保证在于确认《派车单》当日履行运输责任,并在合同约定的运输时效内将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
(2) 乙方司机在装车时应负责对所装货物的品种、数量、包装,认真清点、把关。对于残缺或包装损坏的货物必须在装车时向仓库提出更换。对于司机未履行以上约定致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 装车完毕,乙方人员必须当场与甲方工作人员或仓库办理货物移交手续,并承担货物的.安全保管及承运责任、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失的完全赔偿责任。
2.4运输:
(1)乙方在运输途中,不许中途换车,确因特殊原因(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需换车,必须经甲方书面(或传真)同意。否则由此造成甲方货物损失或延误送达时间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确保做好防火、防盗、防雨、防潮等工作,货物从装车后直到货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之前发生的损毁、被盗、丢失、淋湿、残损、交货不清、短缺等以及由此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按货物价格1.3倍予以赔偿(赔款在运费中扣除)。
(3)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时,必须及时电话通知甲方,如出现货物损坏时,必须及时按甲方的相关指令要求报当地公安交通部门及保险公司,并保护好现场及货物,及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有关理赔手续,并承担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剩余损失部分,如因乙方不及时报案、报保险公司和通知甲方,致甲方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负全部责任。
(4)如乙方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需甲方人员出面协调处理事故时,其差旅费用(包括甲方委派人员食宿费、通讯费、交通费、处理事故应交费用和应酬费等),凭发票或收据由乙方负责承担.
2.5卸货:
(1) 将货物准时送达甲方指定之收货人,否则每延误24小时按人民币500元罚款。该罚款在乙方运费中扣除。
(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送货单》地址送货,乙方未取得甲方书面许可擅自改换送货地点的,罚款人民币20万元。
(3) 乙方需确保收货单位和经手收货人的身份真实无误;核实收货人后,协助卸货,并在场监督,由于运输途中出现的货损、货差等情况当场确认清楚,并予当场赔付。
(3) 卸货完毕,必须由收货人在收货单上加盖公章及收货人签名,如因特珠情况无法盖到公章,则需收货人签字的同时并签上身份证号码。
2.6签收单的返还:
(1)每月1-15日的签收单必须在当月20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每月15-30日的回单在次月的5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由甲方登记签收。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完整提报相关文件的,当月不予结算,延迟至下一个帐期进行结算。
(2)若乙方无法如期将运输签收单交付甲方,并按每批次100元/天罚款。
(3)凡出现签收单单据丢失或涂改或损毁,乙方负责复印件的补签,并确保能正常与客户办理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当次运费,并罚款500元/单。
2.7信息反馈:
(1)任何异常情况出现时,乙方必须于1小时之内,以各种有效途径反馈到甲方;
(2)乙方需确保司机的通讯畅通,如甲方客服人员在跟单查询时每出现一次手机关机或无法联系到司机,则罚款100元/次(特殊情况需书面解释)。
(3)次日早上8:00前,乙方必须将运输情况真实地反馈给甲方。
第三条 运输价格
1、运输价格:按双方确定的附件《价格表》执行,附件中未列明地区的运价,以双方操作前书面确认的价格执行。
2、 价格时效:价目表所述价格的时效与本合同一致,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运输。(如遇市场行情大的变化,应不少于7天提前和甲方协商解决,协商期间内按合同约定价格执行)
第四条 费用结算
1、 乙方需于每月的5日前,将上月相关单据(签收单,回执、各项票据、结算书),交予甲方,甲方于10日内核对无误后予以确认,乙方按照确认无误的运输费开具统一的《内陆河运输统一发票》。
2、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运输发票并审核无误后安排请款,每月25-30日为付款日(逢节假日顺延)。
3、 付款方式:支票、银行电汇。
第五条 履约风险保证金
1、为确保本合同的严格履行,在本合同签定之时,乙方同意向甲方缴纳履约风险保证金人民 币 壹拾万元整 。
2、该风险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双方结帐时予以统一清算,并于15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结清;
3、履约风险押金不计利息。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本合同服务标准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对乙方采取减少运 输数量、暂停乙方运输资格、立即终止合同等处罚。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对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对于造成对 方经济损失的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3、因乙方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货物逾期到达,产生收货单位拒收货物或退货,所 有产生的费用及其它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3、 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未经甲方同意对承运之货物行使留置权,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及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货物,如出现此种情况乙方将承担该货物价值2倍的责任赔偿。
第八条 合同的时效及争议解决
1、 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日至月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补充协议书,确认之后作为本合同的必要补充,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均应先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如协商不成, 可提请深圳市人民法院予以裁决。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运甲方煤炭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货物名称:沫煤
运输数量:每月每车二十趟每车不少于一百吨(共5台车)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甲方位于喀什地区莎车县长胜煤矿至喀什电厂的煤炭运输任务。
二、煤炭运输价格在合同期内为:每车每月( )元,上述运费价格均为含税价。
三、甲方凭乙方的派车单或乙方认可的车辆方可发煤,否则,乙方不承担后果。运输量以电厂过磅单为准并与出矿量方数进行核对。如发现乙方擅自拉运到甲方合同用户以外处私自卸煤,则对乙方处以500.00元/吨的.罚款。
四、乙方保证按计划完成甲方供给客户单位的煤炭运输任务,每月每车不少于20趟
(每少一车扣运费3000元,每多拉一车奖励3000元)。在运输过程中,如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地震、八级以上的大风、大雪、大雾、大雨或洪水等)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经双方协商后,可终止、变更或解除合同。
五、运输量由甲方按月进行考核,甲方每月25日前提供下月运输量的计划,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未按计划完成运输量的,按未完成量每吨处以15元的罚款,次月乙方若超额完成计划运输量,超过部分等同上月未完成量的,则甲方返还上月所扣的罚款。
六、为保证甲方稳定均衡生产,乙方每月必须完成计划运输量的90%,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乙方无法完成任务的,甲方不予追究。
七、每车正常损耗300公斤以下,超过300公斤由乙方负责承担。
八、结算方式:每月分三次付款15日前每车每次付款( ),25日前每车付款( ),余款30日前付清共计( )。5辆车总运费每延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1000元滞纳金(付款日期如遇周末或者法定节假日可向后顺延)
九、1。为确保货物安全顺利运达目的地,在承运过程中承运单位或个人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统一行动,严格执行纪律,责任明确到人,确保运输安全。单车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
2。运输过程中,车辆必须统一按规定要求行驶。(路途中如遇交警路政抓超载所产生的罚款由甲方负责,甲方负责提供燃料每车每趟(2500元燃油费)和过路费、第一个月轮胎由车主负责,以后轮胎损耗由甲方承担)
十、在合同期内,由乙方自主调配运输车辆,甲方不得擅自调用。乙方车辆到达煤矿后,甲方必须保证及时装车,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一、甲方协助乙方在货物起运前的装车,到达目的地的卸车由甲方负责,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乙方负责通知甲方清点卸货。矿上装车时间在正常情况下不超过3小时,到电厂卸货时间不超过3小时。装车或卸车过程中压车每天超过3小时累计20小时按照一趟计算。装卸车由甲方负责。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如需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同意方可变更。
十四、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做好甲方的燃煤汽车运输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方将燃煤汽车运输任务的部分运量委托乙方负责完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内容
甲方将部分燃煤汽车运输业务委托给乙方。具体数量以甲方计划量为准。燃煤运至甲方指定的煤场或卸煤沟。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20xx年1月23日起至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第三条 计量
1、 燃煤运量以到厂方计量为准。、
2、 运输距离以甲方测定为准。
第四条 费用与支付
1、 根据双方计算,确定运输单价为14元/吨(含1元/吨的管理费,不含其他费用)。
2、 价格调整原则:根据市场油价变化,双方另行协商运输单价。
3、 结算量=过磅净重量+扣矸量+扣水量,次月20日前甲方向乙方结算运输费用。
4、 乙方根据审核合格后的运输费用结算表提供运输专用发票,甲方在接到上述结算依据后10日内支付运费。如遇甲方资金困难,双方协商解决。
5、 在国家对运输行业治理超载期间,甲方对电煤运输费用进行调整,如有变化。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
1.1按时下达运输计划给乙方。
1.2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运输费用。
1.3有权对运输车辆进行巡视、监控。
2、乙方:
2.1乙方服从甲方管理。
2.2乙方指定至少一名负责人配合完成燃煤运输调度工作。
2.3负责自矿点装车后至甲方指定卸车点期间的一切事项(如环保、交通、沿途地方关系协调、安全管理等),甲方不因此而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2.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结算运费、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结算运费,乙方有权要求由燃煤采购方扣除甲方燃煤款直接结算给乙方运费。
2.5乙方应加强运输管理,杜绝中途倒煤、换煤现象。
2.6因特殊情况改变运距,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认可,并于次日向甲方提供运距改变申请,经甲方签字后生效,否则费用由乙方负责。
2.7乙方不得私自改变运输路线。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运输途中出现任何有损于甲方利益行为而乙方未及时上报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2、如发现一次倒煤、换煤现象,甲方不予结算违规车辆的运输费用 ,按照当年车次的采购煤价*吨数采购单价*2进行考核,该车辆予以除名并报司法机关处理。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运输任务(不可抗力除外),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委托其他有能力的公司承担其运输任务,不可抗力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准。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出现争议后,双方协商解决,在未解决之前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的标准服务。协商不成时,提请许昌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补充。
2、本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合同期满,结清费用后失效。
3、本合同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合同签署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
乙方:____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双方的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双方特签定如下安全合同:____
1、乙方必须安全地将职工及行李从徐州运输到禁止带客上车。
2、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加强运输过程的管理,有秩序的安排职工上车,并安排就坐。
3、乙方必须配合甲方,查验职工行李中的`公物和危险品。
4、职工从上车到终点下车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5、运费每位价格肆拾元(其他所有费用:____路桥费、油费等由乙方负责)。
6、____年___日点到名。
7、付款方式:____工人送到后,再到徐州时现金结清,如因甲方没有安排工人坐满车,按满员结算。
8、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____
经办人:____
电话:____
乙方:____
电话:____
日期:____
甲方:
乙方:
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以下称为甲方)
以下称为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双方的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双方特签定如下安全合同:
1、 乙方必须安全地将职工及行李从徐州运输到禁止带客上车。
2、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加强运输过程的管理,有秩序的安排职工上车,并安排就坐。
3、乙方必须配合甲方,查验职工行李中的公物和危险品。
4、职工从上车到终点下车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5、运费每位价格肆拾元(其他所有费用:路桥费、油费等由乙方负责)。
6、年日点到名。
7、付款方式:工人送到后,再到徐州时现金结清,如因
甲方没有安排工人坐满车,按满员结算。
8、 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
经办人:
电话:
乙方:
电话: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共同协商就设备运输达成如下协议:
一、 所需运输的设备为:水库闸门、拦污栅及埋件运输。
二、 甲方负责装车及到工地的存放保管。
三、 乙方自负车辆、人员、起吊设备及所运设备的安全责任。
四、 在可能的情况下,甲方提供介绍信,乙方承担费用,介绍信只能用于金属结构及设备的运输,乙方不得从事其它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五、 运输总价为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此价格为最终价格,不因任何原因再做调整。
六、 运输前一次设备甲方预付贰千元,其余运费待运输全部完成后,30日内结清。
七、 在规定的结算日未能结算时,甲方向乙方按当时银行的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八、 乙方不能完成运输任务,需一次性赔偿甲方损失贰千元。
九、 未明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 此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结算后失效。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甲方就煤炭运输事宜与乙方通过充分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和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运输协议条款:
一、运输项目:煤炭运输。
二、运输货物名称:电煤。
1、运输路线:
2、运输时间:年月_____年。
3、运输价格:每吨毛运费_______(包含煤票等各项全部费用)。
三、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提供足够的煤炭货源,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如:煤矿各种大型检查、当地政府各项通知、连续雨天导致煤矿停止生产)视为正常,如甲方没有货源造成乙方车辆停工,每日每台车辆补偿500.00元。大写:伍佰元元整。
2、甲方应提供足够条件协助乙方正常工作。
3、甲方不承担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任何经济和刑事责任。
4、甲方卸车地卸车时间为7:00——17:00,乙方车辆在卸车时间内到达后24小时外如不能正常卸车,每日每台车辆补偿500.00元。大写:伍佰元元整。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的煤炭运输指令,按照甲方的要求运煤的指定地点。
2、乙方应确定专职人员管理协调车辆运输业务,装车时服从甲方及煤矿现场调度的指挥人员,遵守装车现场的各项管理规定,按甲方的要求组织煤炭运输。
3、乙方负责每吨货物的全程运输,按照甲方要求精心保管货物,确保及时安全无损到达指定地点过磅,卸货。
4、运输过程中货物丢失,短少,掺假由乙方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甲方,在正常气候时,乙方运输货物不得超出在煤矿所过磅吨位,如有扣除每台车辆500元。(除雪雨天气外)
5、如发现乙方运输车辆在运输期间换煤,煤里加水,直接影响煤炭质量,甲方有权停止该车辆运输权利,乙方车辆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6、乙方车队如有不能正常运输车辆及时向甲方申请,乙方必须安排正常运输,如乙方不能及时安排车辆应向甲方说明原因,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如乙方车辆正常维修维护及交通事故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车辆必须正常运输货物,如影响甲方运输数量,乙方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7、车辆运输的行程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正常规定的交货时间。
8、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每辆车的四正一险,甲方做为备案(车主身份证及车辆所属单位证明及挂靠公司证明,驾驶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资格证,保险单复印件)。
9、乙方保证每日内到达车辆如乙方车辆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到达甲方运输地点正常运输,乙方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50000.00元。
五、结算方式
1、乙方每日到达甲方指定地安全无误的卸车后,甲方按照卸车地出示的实际数量顿位,所卸车辆运输款全部付于甲方,货物亏损限额在单车200公斤以内,超出部分按所货物价值折款扣除每吨500元。
2、甲方不得有任何理由不予结算。
六、违约责任
1、不可无故中途终止合作关系,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应得运费作为违约金。
2、如因工作人员,车辆原因给甲方目的地人员,设施造成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如甲方无故中途终止合作关系,甲方赔偿乙方全部车辆运费的10%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凡因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由依法解决。
八、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具协商续签事宜。
九、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始至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承运乙方货物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业务模式
甲方根据业务当天______采购实际情况以《物流发货单》的方式通知乙方去甲方指点供货单位提货,乙方根据甲方《物流发货单》,《货物提单》上的货物名称、规格、产地、数量跟实物确认无误后进行装运货物,并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二条货物运输定价
自合同签订生效当年为人民币______元/吨,以后年份运费随行就市。甲方除支付上价格外,不再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装车、转运、卸货等产生的费用),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货物验收要求
乙方或收货人应在接收甲方交付货物的同时,对货物进行检验。如发现有货损、货差等,应当即提出,并由甲方和乙方或收货人当场做好相关记录,共同签字确认;否则视为甲方已完成约定交货义务。
第四条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起运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到达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货物承运日期及到达时间
承运日期:乙方根据当天《物流发货单》上面的日期,将货物安全及时的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如逾期未将货物及时送达目的地,视为乙方违约,因此给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组织运输工具所支付的运费的差额、甲方因违约给第三方的赔偿,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派出的运输工具和人员的行为视为乙方的行为,因此给甲方或者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货物运到期限:货物必须在拿取货物提单的第二天上午______之前送到货物指定地点。
第六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出现货物毁损、丢失,调换等。甲方有权根据该批货物的当时购买的市场价值提出全额赔偿,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第八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相应支付给乙方所需费用。
2、因甲方原因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的,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好货物,并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在结算日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运费或者甲方许可的费用为由对运输货物进行留置,必须将所运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人和指定的地方。
4、货物到达甲方运输目的地,在乙方运输司机的配合下,甲方应积极组织人员进行货物卸载,其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收到甲方的《物流发货单》后,应根据《物流发货单》上的联系方式去甲方供货单位提货,提货时结合《物流发货单》上的名称,数量,规格清点货物,如发现数量,名称,规格,材质与实际不符,应及时通知甲方。
2、乙方作为甲方运输合作单位,对甲方的货物有优先承运权;不得推脱运输。
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赔偿责任。
4、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并说明原因,若甲方调查发现有不属实的,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6、乙方货物装运过程中应将该批货物的《材质证明书》,铭牌等随机文件交给甲方收货人员。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每次发货前,甲方提供准确《物流发货单》,作为乙方去甲方供货单位作为提货依据,由于乙方未按提单要求清点货物的数量,规格型号、材质及产地提货导致运输出现错误,其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2、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上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___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但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5、乙方如在一个月内有三次推托运输业务,甲方视为乙方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十条合同变更与终止
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十一条纠纷处理
若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甲方的职工的权限只是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无权对合同的作出任何修改,更无权收取合同项下任何金额。如果确有必要对本合同作出修改或者签订补充协议,必须由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所有现金必须进入甲方的银行帐户,所有票据必须有甲方行使票据权利方为有效,否则均不视为甲方收到此款项,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免除乙方付款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与原件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与本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物流发货单》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货物运输合同注意事项
一、审查承运人主体的运输资格和合同履行能力
包括运输资质、运输工具的安全、紧急突发处理方案、信誉等,了解这些有利于实现货运合同的目的,同时保障托运人的货物财产安全。
二、合同订立的形式和内容规范
1、货物运输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国家有统一的货物运输合同文本的,应使用统一的合同文本签订,避免出现被欺诈。
2、双方当事人商定合同的条款内容须具体、全面。才能避免因约定不明或无约定而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三、货物包装要求
托运人对托运的货物,应当按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当根据保证运输安全的原则,按货物的性质和承载交通工具等条件包装。凡不符合上述包装要求的,承运人有权拒绝承运。
四、托运人注意事项
1、托运人关于承运人的主体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进行必要的审查和了解,才能确定对方是否具备承运资质和保障货物安全到达目的地的能力。
2、托运人应对托运单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因为托运人填交的货物托运单经承运人接受,并由承运人填发货运单后,货物运输合同即告成立。
3、托运人必须在托运的货件上标明发站、到站和托运人、收货人的单位、姓名和地址,按照国家规定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
4、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照料、监护的货物,应由托运人指派押运员押运。押运员对货物的安全负责,并遵守运输有关规定,承运人应协助押运员完成押运任务。
5、托运货物内不得夹带国家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
6、如实申报货物的真实和运输条件,要求包装符合运输安全的要求等。
五、承运人注意的事项
1、承运人承运货物时,应对托运人填交的托运单进行查核,并有权在必要时会同托运人开箱进行安全检查。
2、承运人应按照货运单上填明的地点,按约定的期限将货物运达到货地点。货物错运到货地点,应无偿运至货运单上规定的到货地点,如逾期运到,应承担逾期运到的责任。
3、承运人应按照通常的或者约定的路线将货物运送至约定的地点。通常的运输路线一般是指班列或者班轮运输,有固定的航次、班次、时间,固定的到达地,托运人随时可以办理运输手续。
4、承运人应于货物运达到货地点后二十四小时内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
5、承运人应按照货运单交付货物。交付时,发现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时,应会同收货人查明情况,并填写货运事故记录。
6、货物从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经过三十日无人提取时,承运人应及时与托运人联系征求处理意见;再经过三十日,仍无人提取或托运人未提出处理意见,承运人有权将该货物作为无法交付货物,按运输规则处理。对易腐或不易保管的货物,承运人可视情况及时处理。
7、承运人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货物在运输中的安全,完整、完好的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保证货物运输的安全,防止事故和损失的发生。
8、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六、收货人的义务
收货人应及时凭提货证明到指定地点提取货物。货物从发出到货通知的次日起,免费保管三日。收货人逾期提取,应按运输规则缴付保管费。
七、货损赔偿方面
1、赔偿额的计算
对于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限额赔偿
注意在民航、铁路、汽车、海上和水路五种运输方式中,公路和水路货物运输没有明确的限额赔偿规定,其他三种都是限额赔偿。因此,水运货物运输合同当事人亦可以就货物的损失赔偿事先进行约定,以便于及时处理损害赔偿。
3、保价运输
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保价运输,承运人按价值承运,就应当按价值赔偿按重量承运,就应按重量赔偿。重量赔偿的原则是按重量乘以每单位重量赔偿额计算出赔偿总额;价值赔偿是以托运人声明价值为赔偿基础。
八、承运人的免责条件
承运人能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为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九、其他注意事项
订立运输合同应注意一些特殊的规定,比如:
1、双方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应贯彻优先运输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兼顾指导性计划产品和其他物资的原则。
2、大宗货物的铁路运输,有条件的可按年度、半年或季度签订货物运输合同;也可以签订更长期限的运输合同。
3、其它整车货物运输,应按月签订运输合同,零星货物运输,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交付地点、煤种、单价、总金额、交(提)货时间、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标准
全水份≤16%,灰份≤10%,硫≤0.6%,挥发份28-35%,低热>5000大卡/公斤。
三、交(提)货方式
发站车板交货。
四、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
1、质量:装车前买方和卖方、调用单位仓内三方共同取样化验(以包头市质量监督局为准);
2、数量:以起票吨数作为结算数量。
五、货款、运费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
1、买方预付1000万元货款。
2、金额增值税一票结算(含发站铁路运杂费),价格根据呼铁局煤炭购销领导小组所定煤炭经营指导净差价及执行时间确定,并签订价格确认书。
3、卖方每发运2列,买方及时将2列货款打入卖方账户,即每2列结算一次。
六、违约责任
1、买方中途不完全履行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的,视为买方单方违约。
2、买方未按卖方付款期限、付款数额和付款方式付款,视为受买人单方违约。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
2、不可抗力。
八、解除合同争议的方式
双方协商不成,争议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由包头铁路运输法院审理裁决;标的额超出100万以上,由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裁决。
九、其他约定事项
1、卖方按买方在1号仓内所占发运量比例组织煤源并安排运输计划,煤炭入仓后即视为按所占发运量比例销售给买方,价格按入仓前约定的价格执行。
2、买方每月必保购买卖方所确定列数及以上煤炭,卖方每三个月作为一个考核周期对买方进行考核,每少发一列,卖方从买方预付货款中扣除10万元违约金。
3、如发生国家政策性停矿检查、停港、线路施工、货场设备检修等不可抗力因素,不在考核范围内。
4、本合同期限为一年。
十、合同有效期限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卖方:
买方:
签订日期:
托运方:_________
托运方详细地址: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
收货方详细地址: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_________;规格:_________;数量:_________;单价:_________总额(元):_________。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_;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
第四条 货物承运日期_________;货物运到期限_________。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_________。
第七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
第八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_________。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_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盖章):_________ 承运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
1、煤炭。要求入厂煤炭燃烧大卡保证在4000大卡以上。煤炭价格与运输费用,随市场行情变动及时调整。
2、铁精粉。由选矿厂运送到指定地点,短途运输费用,以市场价进行结算。
3、石灰石。由采石场运送到指定地点,短途运输费用,以市场价进行结算。
4、厂内需要使用车辆运输时,由运输队派遣车辆,并依据使用时间或车次进行结算。如需要长途运输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运输费用。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将公司内部各种货物运输委托乙方全权负责。甲方承担乙方运输货物的运输费用。
2、甲方负责协调汪清县境内交通和运管部门,保证车辆畅通运输。
3、甲方有权利调动乙方车辆。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负责运输车辆的购买、办理相关车辆手续。
2、乙方在甲方领导下开展运输保障工作,有权利参加甲方相关会议,并行使建议权。
3、乙方负责车辆维修、保养和各种车辆税费的缴纳。
四、运输费用结算:
五、违约责任:
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货物价值的%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x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运甲方煤炭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货物名称: 沫煤
运输数量:每月每车二十趟 每车不少于一百吨(共5台车)
一、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甲方位于喀什地区莎车县长胜煤矿至喀什电厂的煤炭运输任务。
二、 煤炭运输价格在合同期内为:每车每月( )元,上述运费价格均为含税价。
三、甲方凭乙方的派车单或乙方认可的车辆方可发煤,否则,乙方不承担后果。运输量以电厂过磅单为准并与出矿量方数进行核对。如发现乙方擅自拉运到甲方合同用户以外处私自卸煤,则对乙方处以500.00元/吨的'罚款。
四、乙方保证按计划完成甲方供给客户单位的煤炭运输任务,每月每车不少于20趟(每少一车扣运费3000元,每多拉一车奖励3000元)。在运输过程中,如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地震、八级以上的大风、大雪、大雾、大雨或洪水等)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经双方协商后,可终止、变更或解除合同。
五、运输量由甲方按月进行考核,甲方每月25日前提供下月运输量的计划,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未按计划完成运输量的,按未完成量每吨处以15元的罚款,次月乙方若超额完成计划运输量,超过部分等同上月未完成量的,则甲方返还上月所扣的罚款。
六、 为保证甲方稳定均衡生产,乙方每月必须完成计划运输量的90%,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乙方无法完成任务的,甲方不予追究。
七、每车正常损耗300公斤以下,超过300公斤由乙方负责承担。
八、 结算方式:每月分三次付款15日前每车每次付款( ),25日前每车付款( ),余款30日前付清共计。5辆车总运费每延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1000元滞纳金(付款日期如遇周末或者法定节假日可向后顺延)
九、1.为确保货物安全顺利运达目的地,在承运过程中承运单位或个人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统一行动,严格执行纪律,责任明确到人,确保运输安全。单车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
2.运输过程中,车辆必须统一按规定要求行驶。(路途中如遇交警路政抓超载所产生的罚款由甲方负责,甲方负责提供燃料每车每趟(2500元燃油费)和过路费、第一个月轮胎由车主负责,以后轮胎损耗由甲方承担)
十、 在合同期内,由乙方自主调配运输车辆,甲方不得擅自调用。乙方车辆到达煤矿后,甲方必须保证及时装车,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一、甲方协助乙方在货物起运前的装车,到达目的地的卸车由甲方负责,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乙方负责通知甲方清点卸货。矿上装车时间在正常情况下不超过3小时,到电厂卸货时间不超过3小时。装车或卸车过程中压车每天超过3小时累计20小时按照一趟计算。装卸车由甲方负责。
十二、 本合同有效期 .
十三、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如需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同意方可变更。
十四、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 本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员工上下班及厂内通勤需车辆接送,乙方拥有证照齐全的客运车辆,现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接送工人上下班和厂区通勤的服务事宜,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机动车辆的型号、吨位及机械状况_________。
第二条 给付服务费的金额、时间及办法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详见合同附件(行车路线表附后),该服务费为包干价,除此 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2.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出勤量为乙方办理结算,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价款的油票。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按时给付乙方服务费。
2.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保证车辆设备和车容完好,能够正常运转。
2.乙方根据甲方的具体安排,按时按量完成接送甲方工人上下班和白天厂区通勤的任 务(接送、通勤路线及站点详见合同附件,如有变动双方另行确认)。
3. 乙方车辆在为甲方服务期间不得拉运与甲方无关员工及人员,否则经甲方核实后, 甲方有权处以每次200元的罚款。
4. 除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外,乙方在向甲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不 得向甲方员工及厂区内任何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否则经甲方核实后,甲方有权处以每次 1000元的罚款。
5.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以保证行车安全,乙方应负担一切因车辆行驶过程中造成的他人生命和财产损失。发生安全事故或者乙方雇佣人员向甲方索要工资报酬的,乙方应承担甲方支付、垫付款项双倍数额的违约金。
6.乙方仔细阅读了解甲方《通勤车管理制度》,并保证严格遵守该制度关于乙方的各项要求,如有违反,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相关处罚。
第五条 争议解决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六条 其它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通勤车管理制度》和行车路线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作,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就货物运输等问题 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履行期限从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本次运输货物卸车完成为止。
二、在上述合同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
货物运输名称: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
价值:_________
运费:_________
到货地点:_________
收货人:_________
运输期限:_________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 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3、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或收取货款,在返回后,应将其收取的货款或收 获凭证及时交付给甲方。
4、乙方对甲方交付承运的货物负有安全保护义务,若运输途中发生货物被盗、毁损、雨淋等,乙方应 承担赔偿责任。
5、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
五、运输费用运输完毕一次性结清。
六、由于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双方都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未经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抵触之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盖章后生效,每份协议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收货联系电话: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甲方:x县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 车(机)型: 、车号: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施工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员和财产 的安全,保证公司与乙方之间的合法权利。x县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在x县铁矿露天采矿工程中的矿渣运输及挖运工作,现由该车辆或挖掘机、铲车施工,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运输、装载、安全、付款与结算、责任与义务,确保各项施工顺利进行,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安全及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甲方租用乙方车辆,为公司施工队服务,在车辆租用服务期间,应严格遵守本安全管理协议,为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特签订此协议,望共同遵守:
一、施工内容:露天爆破后的废石、围岩、矿石挖运、平整,运输。
二、运输单价:
1、运距小于1.5公里,含税
2、废石、围岩、矿石挖运: 元/(m3)吨
3、工程机械租赁: 元/天(月)
三、乙方生活方面:
甲方提供住房、床,生活费、食宿、用具自理。
四、付款与结算
1、甲方监督、检查乙方挖运、运输工作质量与进度。
2、拉运数量按每车运票统计计算。
3、结算:按x县爆破公司付款进度支付乙方,原则上每月结算一次,每次按80%结算,其余20%在年终工程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五、安全生产管理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租用的车辆应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各种手续齐全(注:***书、号牌、行驶证、车辆检验合格证、保验证、证照)严禁租用车辆技术状况不符合行车要求的车辆。
2、甲方租用的车辆,在租用合同期间内,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有权要求单方 解除或终止机械、运输施工管理合同,清理车辆和驾驶人员。
(1)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下降,不适宜从事施工道路运输要求;
(2)酒后驾驶车辆或将车辆交予无驾驶证照的人员驾驶的;
(3)工作中无组织、无纪律影响正常生产工作进行的其它状况;
(4)在行驶中,经常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事故险肇丛生,不听劝阻的。
(5)不服从项目部或甲方安全管理的。
(6)出现有碍安全行驶的疾病,身体状况下降不适应继续驾驶车辆的。
(7)职业道德水准下降,屡教不改的。
(8)甲方不得强迫驾驶员疲劳驾驶,超速行驶及驾驶机件不全,有碍安全行驶的车辆。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保证车辆各项手续,证照齐全有效。
(2)乙方应做好出车前和收车后的车辆安全检查。
(3)乙方应自觉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司有关的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4)严禁酒后驾驶车辆,和私自将车辆交予无证人驾驶。
(5)加强对车辆的检修,维护,使车辆始终处于完好的安全技术状态。
(6)乙方应服从项目部及公司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
(7)乙方应服从公司的安全管理和生产调度,随时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不得以任何个人主观原因和借口拒绝出车而影响工作。
(8)车主应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学习,努力提高驾驶技术和职业道德观念。
(9)车主应保证安全行车,不发生任何交通事故,模范遵守各项道路交通法规、法则。
(10)车辆发生机械事故导致车辆损坏,由乙方个人承担车辆的材料和修理等费用。
六、事故管理与经济赔偿
1、乙方作为独立车辆运输个体,具有独立承担和赔偿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的责任与义务。
2、乙方在车辆运行期间发生任何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车主本人独自承担事故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要承担和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3、乙方发生事故所造成的相关方(安监局、公安局、主管部门)的罚款,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除承担民事责任(经济赔偿)外,如果触犯了国家法律,必须独自承担刑事责任。
5、乙方在施工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无力赔偿的,应借款、贷款或变卖车辆、房地产进行赔偿经济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赔偿责任。
6、乙方由于违章违纪所造成的相关方的罚款,由乙方承担罚款。
7、乙方发生事故,甲方可协助相关方处理事故,但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七、违约责任追究
1、除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任何一方随意违反合同规定,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除赔偿对方相应损失外,还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的违约金。
2、未经甲方数量认可,不计入运量、挖运量。
八、发生争议及解决途径
1、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协商一致的原则,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有管辖权限的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任何一方不得在诉讼期间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重大变化,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进行合同修改和补充。
3、因国家政策调整和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因素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九、附则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满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项目部一份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县运输 乙方:车主
有限责任公司
(章)
负责人签字: 驾驶员签字:
签订日期: 20xx年 x 月 日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石灰石汽车运输车辆车主
1、 经甲、乙双方协商,将石灰石运输业务承包给乙方,具体为:将一、
二、三采区开采石灰石运输至甲方供料车间或矿山车间破碎机口。
2、 价格:(1)、由一、三采区下部开采面运至供料车间破碎机口,价格为0.80元/吨(含税价);(2)、由二采区下部、石灰厂开采面运至矿山车间破碎机口,价格为0.80元/吨(含税价);(3)、除上述二条规定以外的石灰石运至供料车间或矿山车间破碎机口,价格为0.95元/吨(含税价)。每月二十六日由甲方生产质量科核实后,供料车间或矿山车间牵头统一结帐、下发。
3、 乙方在石灰石装车过程中,必须按甲方要求加强粒度和质量管理,杜绝粒度>400mm,夹土量>1%,水份>1%及五花石上车。否则,每车罚款20元。
4、 乙方任何一台车不按甲方安排出车运输;视情节罚款20—200元;连续五个工作日不参加运输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并扣除风险抵押金及当月运输费用。
5、 因乙方任何一位车主不按甲方要求按时出车或不出车而影响甲方生产或空库,视情节罚款50—500元。乙方车辆班次安排由甲方予以调配,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否则,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并扣除当月运输费用。
6、 每位司机缴纳1000元风险抵押金,正常中止合同时退还。每位司机每年缴纳1500元有关管理费用,在甲方厂区范围内乙方进行属甲方的运输业务时的管理协调工作由甲方保卫科负责协调。
7、 每位司机必须持驾驶证及相关证件上岗,并将驾驶证及相关证件复印件报甲方生产质量科备案。否则,不得上岗。凡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建、构筑物或设备损坏的,照价赔偿,并处罚款100--500元。
8、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迟到15分钟以内(含),每次罚款20元;15分钟以上,半小时以内(含),每次罚款50元;超过半小时的按旷工处理,每次罚款100元。
9、 乙方因机械故障或其它特殊情况不能出车的均必须向甲方有关单位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有效,并自行请车顶班。否则,罚款100元/班〃台车。
10、 当班期间,任何司机或车辆不得离岗或去干其它业务。否则,每次罚款50元;造成空机的每次罚款100元,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生产或设备损失。车辆出现故障的自行请车顶班。否则,罚款100元/台车。
11、 乙方必须保证通讯设施二十四小时畅通。否则,每次罚款50元。
12、 乙方必须认真学习并执行甲方的《企业管理条例》及相关的规定,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13、 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供料车间、生产质量科、保卫科等相关部门的管理,否则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14、 乙方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5、 乙方必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安排的除石灰石运输以外的其它运输任务,否则一次不完成任务罚款30元,一次不参加罚款50元,二次不参加罚款100元,三次不参加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终止参与甲方其它的一切运输业务。
16、 乙方无任何权力转让运输车辆或更换驾驶员,凡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驾驶员或转让车辆的,必须报请甲方主管领导批准,并在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缴纳风险抵押金后方为有效。否则,视为无效,甲方清除转让车辆另行寻找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与责任由转让人自负。同时扣除转让人的风险抵押金并处甲方供料车间负责人罚款500元。
17、 本合同规定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甲方供料车间具体负责。
18、 此合同有效期从20xx年四月二日起至20xx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止。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签该合同的权力。
甲方代表签字: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货物运输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运形式
1、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发往全国各地汽运零担、整车运输。
2、约定价格因市场变化需要变动,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并得到乙方书面认可后执行,如果乙方不认可而导致合同中止则双方均不属违约。
3、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货物运输的运输方式、到达城市、运价见附表(《珠海市安而稳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承运到达城市运价表》)。
4、甲方指定为该公司代表,乙方指定 为该公司代表,处理甲乙双方之间一切相关货运事宜,包括有效单证签收、货物保管、运输过程监控、费用结算、赔付的处理等。该代表变更时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得到乙方书面回复认可,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代表变更方全部承担。
二、甲方权力及义务
5、乙方货物必须包装完好,甲方对乙方的货物负责件收件交,不负包装内容之责任。
6、乙方必须按规定包装,甲方不得擅自改动乙方包装标准。
7、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指定的运输方式托运,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改变。
8、甲方负责对乙方出发货物的运行状况进行跟踪,应乙方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货物到达情况。
9、因地震、战争、天气、交通事故、政府部门戒严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造成货物延迟到达,甲方不承担责任。
10、货物到达指定目的地后,甲方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
三、乙方权利及义务
11、及时通知甲方装货,告知甲方货物名称、数量、装货时间、地点,大票货物要提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提前预定车位或计划货位。
12、准确填写《货运单》,《货运单》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如本合同与《货运单》内容有抵触以《货运单》为准。
13、提供托运货物所必须的相关文件单证。
14、按照货物价值进行保险。
15、在货物送达收货人之前,有权随时改变到货地点及收货人,但应支付因此所增加的运输费用及相关费用。
16、乙方货物在投保后出险,乙方必须提供相关证据:货运单、装箱单等,主动配合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17、乙方有权对甲方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意见,要求改进。
四、保密条款
18、为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乙方提供给甲方或甲方从乙方获到的资料和相关的商业秘密,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的义务,双方须采取一切措施使上述资料免于被无关人员接触,要求参与本合同工作的雇员遵守本合同规定。
五、承运费用及结算方式
20、运输费用计算方式:以甲方报给乙方运输优惠价为准。
21、承运费用结算方式,乙方应付甲方的运输费采用到甲方开具的发票后,应在5天内付清所有运输费。
六、违约责任和赔偿:
22、按照《保险法》规定,乙方应按货物实际价值进行投保,汽运为0.3%,特殊货物(如鲜活货物、文件、工艺品等)按甲方规定投保。货物在投保后出险,均以货运单上运输保险价值为准,按出险货物占总货物的比例进行计算赔偿,如有争议按照《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不投保的,按此票货物运输费的3倍赔偿。
23、乙方无不当理由不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运输费用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款额0.2%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滞纳金。
24、因下例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A、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战争等);
B、货物本身的性质所引起的变质、减量、破坏或毁灭;货物的合理损耗。
C、包装方式或封口不良,但从外部无法发现。包装完整,标志无异状,但内件短少;
D、乙方包装不良或未按规定制作标志;
E、乙方在托运货物中夹带国家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的物品和危险品造成的损失。
F、乙方托运承办人或提货人的其它过错。
七、其它事项
本合同有效期自200 年 月 日起至200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解除时,乙方三日内结清所欠甲方的各项费用。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定进行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二、具体条款
1、乙方自愿承揽甲方的沙子、石子的采购、运输任务,保证做到保质、保量、价格公道,在执行中如因价格或运费等问题协商不成,甲方可单方随时中止合同,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2、乙方承揽甲方桥栏板等产品的运输任务,并保证安全、及时运送,运费定价要合理,在执行中乙方不得随意提高运费标准,甲方如有异议,可以随时中止合同。
3、乙方在运送路途中出现的刑事、民事等一切问题均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承担责任,如有较大货损,乙方应按市值赔偿。
4、如运送任务繁重,乙方应设法增加运力,但乙方如安排他人代为运送,均为乙方的单方行为,一切问题均与甲方无关。甲方如对乙方的安排有异议,亦可随时叫停,乃至中止合同。
5、费用结算
(1)沙子、石子等原材料的费用(含运费)按市场行情进行结算。石子:元/车,沙子:/车,价格如有波动,应提前通知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沙子、石子必须凭由甲方出具的有效票据,每结算一次。
(2)甲方桥栏杆等产品的运费结算,每结算一次。运费执行细则如下:
另:每车的回执收条,乙方应负责妥善保存,如有丢失,应及时找回;如因收条丢失而带来的损失,乙方应酌情赔偿。
6、另行约定内容
以上内容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交付地点、煤种、单价、总金额、交(提)货时间、数量
二、质量标准
全水份≤16%,灰份≤10%,硫≤0.6%,挥发份28-35%,低热>5000大卡/公斤。
三、交(提)货方式
发站车板交货。
四、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
1、质量:装车前买方和卖方、调用单位仓内三方共同取样化验(以包头市质量监督局为准);
2、数量:以起票吨数作为结算数量。
五、货款、运费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
1、买方预付1000万元货款。
2、金额增值税一票结算(含发站铁路运杂费),价格根据呼铁局煤炭购销领导小组所定煤炭经营指导净差价及执行时间确定,并签订价格确认书。
3、卖方每发运2列,买方及时将2列货款打入卖方账户,即每2列结算一次。
六、违约责任
1、买方中途不完全履行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的,视为买方单方违约。
2、买方未按卖方付款期限、付款数额和付款方式付款,视为受买人单方违约。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
2、不可抗力。
八、解除合同争议的方式
双方协商不成,争议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由包头铁路运输法院审理裁决;标的额超出100万以上,由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裁决。
九、其他约定事项
1、卖方按买方在1号仓内所占发运量比例组织煤源并安排运输计划,煤炭入仓后即视为按所占发运量比例销售给买方,价格按入仓前约定的价格执行。
2、买方每月必保购买卖方所确定列数及以上煤炭,卖方每三个月作为一个考核周期对买方进行考核,每少发一列,卖方从买方预付货款中扣除10万元违约金。
3、如发生国家政策性停矿检查、停港、线路施工、货场设备检修等不可抗力因素,不在考核范围内。
4、本合同期限为一年。
十、合同有效期限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托运方: 承运方:
地 址: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款(详见附件-货物清单)。
第二条、收货人及联系电话: 。
第三条、货物的起运地点: ,承运日期: 。
第四条、货物的到达地点: ,运到期限: 。
第五条、运输费用: , 结算方式: 。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托运方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但必须在货物末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的费用。
2、托运方义务:按规定向承运方支付运输费用。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取违约金。
二、承运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承运方权利:向托运方或收货方收取运输费用。否则,承运方对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收货物,承运方应当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规定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的到达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违章、安全等事故与托运方无关,承运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承运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与要求配车或末在规定的期限内送到货,应付违约金 元。
2、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损坏、短少等,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托运方。
3、在符合法律与合同规定条件下,下列原因造成货物丢失、短少、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负违约责任:
① 不可抗力;
② 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 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 托运方与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货物运到目的地收货人签收后自行终止。
托运方代表: 承运方代表:
甲方(托运方): 电话:
乙方(承运方): 电话: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下列商品车:
经甲、乙友协商,就有关商品车承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应“安全、准时、快捷”的将商品车交付于甲方指定的接车人,并将随车物品及有关的资料一并交付。
二、交接车:甲方向乙方交车时(甲方待运的商品车)双方经办人员须仔细查验该车原有的损伤及随车物品。交接验收后,乙方承运责任随之解除,承运车辆再出现的任何问题均无乙方责任。
三、 单证交接:甲方必须将符合国家规定并与该商品车运输有关的单证、资料交于乙方,供乙方在运送过程中备查,如因甲方单证、资料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均无乙方责任。
四、赔偿: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以及由此对商品车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五、运费付费方式: 到付人民币(大写):
六、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履行结束后终止。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因素导致未能履行合同的责任方可以免除责任,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签定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正本同样有效。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通过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托方):________
乙方(承运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它相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范围
1、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由甲方指定的起运点至目的地的货物运输。
2、具体货物的托运内容,以出货时甲方发出的《派车单》为准。
3、甲方将合同区域的货物全部委托给乙方运输,不论货物多少统一以合同价为准。
第二条服务要求
1、乙方负责提供充足的车辆资源用于甲方货物的运输,运输车辆的车况和车型应符合甲方货物的安全要求。
2、承运司机与车辆:____
(1)乙方需确保承运车辆、司机的身份证、驾驶证、司机上岗证、行驶证、营运证、车辆购置附加费、养路费、保险卡真实有效。
(2)如因上述证件不齐全或伪造,由此带来的相关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业务操作指令的安排:____
(1)甲方提前用传真方式向乙方发出《派车单》,乙方应在收到《派车单》后一小时内盖章确认,并确定司机姓名、手机号码、车牌号码一并回传给甲方。
(2)乙方接到甲方托运通知及《派车单》一小时后,如不能派车装货,甲方有权自行调派车辆,如甲方自行调派车辆的成本高于与乙方的合同价格,此高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装货的要求:____
(1)乙方必须保证在于确认《派车单》当日履行运输责任,并在合同约定的运输时效内将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
(2)乙方司机在装车时应负责对所装货物的品种、数量、包装,认真清点、把关。对于残缺或包装损坏的货物必须在装车时向仓库提出更换。对于司机未履行以上约定致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装车完毕,乙方人员必须当场与甲方工作人员或仓库办理货物移交手续,并承担货物的安全保管及承运责任、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失的完全赔偿责任。
5、运输:____
(1)乙方在运输途中,不许中途换车,确因特殊原因(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需换车,必须经甲方书面(或传真)同意。否则由此造成甲方货物损失或延误送达时间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确保做好防火、防盗、防雨、防潮等工作,货物从装车后直到货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之前发生的损毁、被盗、丢失、淋湿、残损、交货不清、短缺等以及由此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按货物价格1、3倍予以赔偿(赔款在运费中扣除)。
(3)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时,必须及时电话通知甲方,如出现货物损坏时,必须及时按甲方的相关指令要求报当地公安交通部门及保险公司,并保护好现场及货物,及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有关理赔手续,并承担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剩余损失部分,如因乙方不及时报案、报保险公司和通知甲方,致甲方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负全部责任。
(4)如乙方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需甲方人员出面协调处理事故时,其差旅费用(包括甲方委派人员食宿费、通讯费、交通费、处理事故应交费用和应酬费等),凭发票或收据由乙方负责承担。
6、卸货:____
(1)将货物准时送达甲方指定之收货人,否则每延误24小时按人民币500元罚款。该罚款在乙方运费中扣除。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送货单》地址送货,乙方未取得甲方书面许可擅自改换送货地点的,罚款人民币20万元。
(3)乙方需确保收货单位和经手收货人的身份真实无误。核实收货人后,协助卸货,并在场监督,由于运输途中出现的货损、货差等情况当场确认清楚,并予当场赔付。
(3)卸货完毕,必须由收货人在收货单上加盖公章及收货人签名,如因特珠情况无法盖到公章,则需收货人签字的同时并签上身份证号码。
7、签收单的返还:____
(1)每月1—15日的签收单必须在当月20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每月15—30日的回单在次月的5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由甲方登记签收。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完整提报相关文件的,当月不予结算,延迟至下一个帐期进行结算。
(2)若乙方无法如期将运输签收单交付甲方,并按每批次100元/天罚款。
(3)凡出现签收单单据丢失或涂改或损毁,乙方负责复印件的补签,并确保能正常与客户办理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当次运费,并罚款500元/单。
8、信息反馈:____
(1)任何异常情况出现时,乙方必须于1小时之内,以各种有效途径反馈到甲方。
(2)乙方需确保司机的通讯畅通,如甲方客服人员在跟单查询时每出现一次手机关机或无法联系到司机,则罚款100元/次(特殊情况需书面解释)。
(3)次日早上8:____00前,乙方必须将运输情况真实地反馈给甲方。
第三条运输价格
1、运输价格:____按双方确定的附件《价格表》执行,附件中未列明地区的运价,以双方操作前书面确认的价格执行。
2、价格时效:____价目表所述价格的时效与本合同一致,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运输。(如遇市场行情大的变化,应不少于7天提前和甲方协商解决,协商期间内按合同约定价格执行)
第四条费用结算
1、乙方需于每月的5日前,将上月相关单据(签收单,回执、各项票据、结算书),交予甲方,甲方于10日内核对无误后予以确认,乙方按照确认无误的运输费开具统一的《内陆河运输统一发票》。
2、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运输发票并审核无误后安排请款,每月25—30日为付款日(逢节假日顺延)。
3、付款方式:____支票、银行电汇。
第五条履约风险保证金
1、为确保本合同的严格履行,在本合同签定之时,乙方同意向甲方缴纳履约风险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2、该风险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双方结帐时予以统一清算,并于15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结清。
3、履约风险押金不计利息。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本合同服务标准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对乙方采取减少运输数量、暂停乙方运输资格、立即终止合同等处罚。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对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对于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3、因乙方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货物逾期到达,产生收货单位拒收货物或退货,所有产生的费用及其它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3、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未经甲方同意对承运之货物行使留置权,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货物,如出现此种情况乙方将承担该货物价值2倍的责任赔偿。
第八条合同的时效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补充协议书,确认之后作为本合同的必要补充,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均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请深圳市人民法院予以裁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传真:
乙方(承运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1.1、托运的主要货物为:
包装:甲方确保产品符合有关国家规定的标准包装。
属性:化工产品
1.2、货物的起运地点:
1.3、到达地点:永红化工指定的送货地点。
1.4、甲方托运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
第二条:操作流程
(1)甲方发出运输指令(2)乙方回复认可书(3)甲方装货(4)双方验货签收(5)发往目的地交货(6)收货单位验签(7)验收后取回单(8)将回单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运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如发生特殊情况,甲方在乙方派出车辆前3小时有权对合理的内容进行变更。
3.2、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3、甲方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要求培训。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5、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责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门。
4.2、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4.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
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4.4、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
4.5、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4.6、甲方若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运输保险,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保险,并对投保的货物承担全部的责任。
4.7、乙方不得向甲方员工赠送财务,若经发现,甲方有权处理乙方未结运费。
第五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5.1、费用的结算标准为:详见附件《志成物流货物运输报价表》
5.2、结算方法为:每月5日前结算上月发生的运输费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业凭证及结算汇总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如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如有扣除的款项,应在运费中扣除。货到提付运费的甲乙双方都备有底根,以便于查账。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6.2、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过期送达的,按甲方规定条列处理。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6.3、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公路运输价格表》上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100元的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影响执行合同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6.4、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在合作,双方在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运费。
第七条:文本及时效
7.1、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法人资格文件合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人签署的,应有法人委托书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为20__年月日至20__年月日
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5、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为试用期,试用期内,如乙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未结运费。
7.6、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8.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8.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纠纷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决定开展甲方委托乙方汽车运输业务,丙方为乙方作担保,三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依照甲方规定向甲方交纳保证金,甲方委托乙方承运卷板或其它货物。
如乙方承运过程中造成承运货物损失或造成其它损失,而乙方的赔偿不能及时到位时,甲方有权自收取的乙方的保证金中扣除赔偿金额,双方终止代办委托运输合作时,甲方将乙方保证金的余额无息退还给乙方。
二.委托运输要求
1.乙方及其所安排的承运人须具备相应的运输资质,许可证书,设备及管理条件。
2.乙方接到甲方的提货单据后要及时安排车辆,保证承运车辆及时到达提货地点,服从发货人员的指挥。遇到需甲方协调的事宜时,及时与甲方有关人员联系。
3.乙方承运车辆装车完毕后,要认真查检装车货物,认真核对装车货物的件数,吨位,尺寸和牌号,及时将货物运至甲方要求的收货地点和收货人。
4.乙方在运输过程中要做好对货物的保管,防护工作,防止损毁和丢失。如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所承运货物的损毁,丢失等情况,由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承运甲方货物的运输时间,一般为自收到甲方提货单据具备提货条件之日起2天,对于超出2天仍未运出的,要向甲方反馈未发运的明细及相关原因。因乙方怠于提货和运输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6.乙方要经常向甲方查询落实货源情况,甲方有关人员要经常向乙方通报需要办理委托运输的情况和货源情况。
7.乙方必须遵守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在运输过程中。粉尘,噪音及废气的排放必须满足国家级地方的相关规定,如有违规情况发生,由乙方承担责任。
8.乙方接到甲方对运输服务的投诉时,要给予及时答复和处理。
9.乙方对所掌握的甲方用户资源和甲方市场区域,货物,价格等商业秘密要对外保密。
三.委托运输的费用标准及时支付结算办法
1.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费用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运费由甲方负责承担,一般甲方以现款或银行承兑汇票向乙方支付运费,乙方及时开具发票。双方每月结算一次。
四.丙方同意作为乙方的担保人,当乙方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或不能赔偿甲方损失时,由丙方代为履行或赔偿。
五.本协议书以签订地为诉讼管辖地。
六.本协议书一式5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2份。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自生效之日起执行一年。一年后如继续合作由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丙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 年 月 日鉴定与
(以下称为甲方)
以下称为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双方的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双方特签定如下安全合同:
1、 乙方必须安全地将职工及行李从徐州运输到禁止带客上车。
2、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加强运输过程的管理,有秩序的安排职工上车,并安排就坐。
3、乙方必须配合甲方,查验职工行李中的公物和危险品。
4、职工从上车到终点下车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5、运费每位价格肆拾元(其他所有费用:路桥费、油费等由乙方负责)。
6、年日点到名。
7、付款方式:工人送到后,再到徐州时现金结清,如因甲方没有安排工人坐满车,按满员结算。
8、 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
经办人:
电话:
乙 方:
电话:
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以下称为甲方)
以下称为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双方的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双方特签定如下安全合同:
1、 乙方必须安全地将职工及行李从徐州运输到禁止带客上车。
2、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加强运输过程的管理,有秩序的安排职工上车,并安排就坐。
3、乙方必须配合甲方,查验职工行李中的公物和危险品。
4、职工从上车到终点下车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5、运费每位价格肆拾元(其他所有费用:路桥费、油费等由乙方负责)。
6、年日点到名。
7、付款方式:工人送到后,再到徐州时现金结清,如因
甲方没有安排工人坐满车,按满员结算。
8、 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
经办人: 电话:
乙 方: 电话:
20xx
年 1 月 日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 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的原则,对承运甲方木材一事,经过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木材起运地点: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装车地点、行驶线路和卸车地点进行原木或枝桠材运输任务。
第二条:甲方负责木材或枝桠材的装车和卸车,乙方只承揽装车后的运输。
第三条:木材运输期限:自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到次年的四月份木材生产结束止。对不服从调度安排,无故停运的,甲方将不支付乙方已承运的运费。
第四条:在运输木材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配车命令及安排,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在木材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乙方按照甲方的指示将木材运到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派出的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第六条:乙方的运费:原木运输按 元m3公里,枝桠材 元/吨公里,其中个体民营车辆运输单价中含管理费(养路费、运输管理费) 元/ m3,枝桠材 元/吨。待到合同终止时,一次性全部结算。
第七条:甲方如果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以乙方运费,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第八条:乙方在运输的过程中,必须将所装载的木材或枝桠材全部安全送到目的地,由于乙方的原因使甲方的木材减少或枝桠材减少或毁损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赔偿一切损失。
第九条: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承运范围及要求执行,对超出规定范围的,甲方有权进行处罚。对超出行驶线路,受到处罚的,其责任由乙方自负。
第十条:此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保存两份,乙方保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