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模板(精选15篇)
托运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运输事项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并遵照执行。
一、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06月01日起至工程结束为止(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
二、运输货物的名称、性质。
本合同承运货物为0#柴油,属危险品运输,要求承运车辆必须具备《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驾押人员必须具备《危险品从业资格证》、《危险品押运证》等国家规定的资质证书。乙方承诺执行本合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三、 货物的起运和到达地、运距
货物的起运地点、到达地点详见合同附件1.
运距以双方共同测定的为准。
四、运输单价、运费结算、付款方式
1、运费单价:0.80元/吨/公里,此单价包括装卸费、运输费、各类风险、利润、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2、双方约定:运距80公里内(包含80公里)的运费由四川中石化成都分公司支付,托运人(甲方)只支付运距超出80公里以外部份的运输费用。
3、付款方式:月结,双方每月20日对帐完毕后,乙方开具合法税务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运费。
五、相关票证传递及验收流程
甲方对中石化柴油出库单数量进行复磅后填写柴油过磅单并签名确认,甲方派人打铅封和全程押车,到达卸货点后甲方收油人员按油库实际出库数量开具《进场材料验收单》,乙方司机在《进场材料验收单》上签名确认,并取一联带走,做为结算运费的依据。
六、运输责任
1、除不可抗力的原因以外,乙方在运输过程中至甲方指定到达地点前因发生交通事故或货物泄漏等造成的相关事故责任及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若产生油品数量差异由甲方押车人员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责任。
2、在运输过程中,因车辆交通事故、相关证照不齐全、被交警查扣等影响供应情况的,乙方必须及时处理,不得影响供应,因此影响甲方生产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另选运输队伍。
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运输时限、到达地点等运输柴油,否则甲方有权拒收,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为保证柴油质量,甲方安排人员在装油前对车辆罐体内部进行检视,确保专罐专用,并随车押运。如甲方对所装油品的质量有异议或有争议时,甲方可要求油库提供当批次的油品质量化验单,如甲方仍不放心所装油品质量,由甲、乙及油库三方共同在车辆出库前在车罐内取样,然后到三方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化验,所产生费用及车辆耽误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5、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到卸油罐位置的道路如出现油罐车通行困难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甲方必须消除安全隐患,保证乙方车辆安全通行。
6、甲方卸油地的通行道路应符合油罐车安全通行要求;卸油地的.设备设施应符合油罐车卸油安全操作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运和卸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7、甲方一个卸油地有多个卸油点的,若距首个卸油点超过1公里之上的(以油罐车上的里程表计数为准),则按本合同第四条结算。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意条款,对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违约方需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2、乙方司机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工作人员进行过磅及检查工作,对不积极配合计量、调度卸货、辱骂、殴打甲方工作人员的事件,以1000元/次处罚。
3、甲方提前一天申报柴油运输需求计划给乙方,乙方接到甲方运输需求计划后,应积极协调安排车辆进行运输,在收到运输需求计划第二天必须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如有特殊情况,应与甲方人员积极沟通,无故逾期的以20xx元/车/天处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
4、车辆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如未正常卸货或收货方故意延误造成卸货时间过长(正常卸货时间为2小时),甲方应按照100元/小时的标准给予乙方补偿,以此类推。
5、在符合法律和协议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0#柴油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0#柴油的合理损耗;
④甲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规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乙方在运输、装卸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环境和安全的规定,避免因人为因素对自然环境以及对人身安全造成损害。
3、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四川省重庆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成安渝 乙方(盖章):四川省玖昌物流有限公司
高速公路四川段路面工程LM2标段项目经理部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甲方(承运方):签订地点:
乙方(托运方):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就运输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承运货物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1.货物名称:。
2.货物数量:。
3.最大重量:。
4.最大外形尺寸:。
5.配备车型:。
6.运输线路:。
7.装车时间:。
8.总运费:人民币:元,大写。
9.运费结算方式:。
10.收货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
第二条甲方职责
1.负责设备货物的运输、绑扎、加固和运输过程中的清障、挑线、办理交通管理部门的通行证等工作。
2.负责和承担运输途中的一切事物和费用,并按照约定的时间、指定地点,将货物按期、完整、无缺、及时运到并办理交接工作。
3.负责货物的安全运输,保证所运货物、设备无丢失和损坏,运输车辆必须满足运输条件,绑扎必须使用麻绳、钢丝绳、拉链等捆扎牢固,不刹车、道路颠簸等原因而松动。
4.装卸车的同时,甲方司机(代表甲方)与乙方共同检查货物,并对乙方填写的“设备、货物运输调拨单”(数量准确性、表面有无磕碰、变形等)进行核查交接。
5.负责及时向乙方通报运输过程中发生有可能影响乙方设备、货物安全的突发问题。
6.其他:。
第三条乙方职责
1.必须如实提供设备、货物的真实名称、性质、数量、最大重量、最大外形尺寸和装、卸车的具体位置,收货人的真实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如有隐瞒谎报的,货物超重、超体积者、装卸车具体位置超公里以上的,甲方有权拒载或留置货物。
2.必须实现查明沿途路段的畅通情况(道路、桥梁、隧道、限高、塌方、山体滑坡)等,如遇特殊情况需择路绕行公里以上的,双方应订立临时协议,乙方需承担其绕行费用。
3.必须协调收货人及时收货,并在甲方完成运输任务后,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及时向甲方支付全额或者余额运费。
4.负责甲方车辆、人员出入现场,组织现场装车和卸车,货物的清点和检验。
5.负责提供设备、货物明细及各部件的最大外形尺寸、重量、性质等,填写“设备、货物运输调拨单”。
6.其他:。
第四条通知
甲方联系人:地址:电话:传真:
乙方联系人:地址:电话:传真:
第五条特别说明
1.双方一致达成运输协议的同时,乙方需向甲方交付%的运输预定金。在预定时间内装货落空、卸货延时超小时的,乙方需承担其车辆空放费和延期的台班费。
2.运输途中遇特殊情况,双方理应友好协商解决,达成一致协议,并积极配合装、卸车,各支付全额运费等各项事宜。
3.有关限时和定时运达货物业务的.约定:。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甲方应偿付乙方违约金____元。
(2)甲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再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到达,甲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元/天.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甲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乙方。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货物的合理损耗、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5)其他:。
2.乙方责任:
(1)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在乙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乙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4)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乙方应偿付甲方卸车等费用及违约金。
(5)其他:。
第七条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法定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在小时内向对方通知,并应在天内提供权威机关的书面证明。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但应采用书面形式。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3)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以实际行动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4)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3.其他:。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按以下第项处理:
1.由仲裁机构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3.提交中国石化内部纠纷调解处理委员会调解。
第十条廉政条款
双方应签订廉洁从业责任书,并履行廉洁从业义务。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保密: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属于双方经营活动内容,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允许不得对外泄露。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乙方执份,甲方执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法规,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有偿原则,在良好的信誉、互利互且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以下条款:
一、乙方承运甲方托运的货物(见“出货单”或“托运单”),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及指定的收货仓库。
二、乙方须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准确、完整无损、安全地将货物运达指定地点交给收货人,并办理好货物的交接手续。
三、一般情况下甲方需在托运前一天通知乙方,若遇甲方紧急出货或需加急到达,乙方仍应保证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指定收货人。
四、货物的交接
1、在起运地办理货物交接时,甲,乙双方应指定专人负责货物的交接工作。
2、甲方使用的出货单是货物管理责任交接的必要依据文件。
3、在起运地装货时,双方应共同清点货物件数,在确认出货单所记载的物件准确无误后,乙方应在甲方的出货单的承运栏上签名,承运司机之签名视为乙方之签章,由此产生之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甲方的出货单上签字后,货物管理责任即由甲方转给乙方,从即时起至货物到达目的地并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与装卸到指定的收货仓库止,乙方对此期间所造成任何货物损失都负有完全的赔偿责任。
5、如果甲方提供托运货物的包装不完好或不符合运输要求的,乙方应不予装载与出货,否则应视为乙方认可甲方所托运货物的包装状况完好无损。
6、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乙方应与收货人共同在场办理点件交接手续,收货人确定无误后,应在乙方所持的运费结算凭证上(出货单或托运单)签字,如发现有货损,双方当事人应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由收货人在甲方的“到货异常报告书”上批注说明货物损失情况,并由承运司机签字确认。如乙方不能提供有收货人签字的运费结算凭证,则视为货物丢失,乙方应当向甲方赔偿货物的全部货款、该批货物的运费以及甲方需要向收货人承担的违约金。
7、甲方在客户处每月会有客诉机器或不良品,需要从客户处带回甲方厂内及修整,乙方应积极配合带回,费用按零担方式计算,在甲方通知乙方时间最晚3天内要派车去客户处装退货,如有延迟按照每天2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运输损失
运输损失认定:根据收货人及乙方承运司机共同签字确认的书面损失记录;双方无法认定或意见不一致的,共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定损,费用由乙方承担。货物在运输途中,如因自然灾害线路断阻或其它客观原因而不能按时到达,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六、运输车辆及运输时间
1、为防止货物损坏,乙方所用车辆必须是安全防水等合格货车,车箱长度需符合双方协定要求,若乙方提供车辆不能符合双方协定的要求使实际装载货物未能达到应有的装载量,则少装部分应扣除相应运费。
2、从起始地到目的地,乙方应在双方协定的承运时间内到达目的地,超出时间为违约。
七、运输费用
1、运输费由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起运地至目的地运价,并签定“运输协商议价目表”为合同附件,乙方不得任意调高运价,若遇特殊情况,乙方需调整运价,须提前30天通知甲方,并说明调整运价原因,经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共识后,始可调高运价,市场运输价格降低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相应调低运价,若乙方故意隐瞒且被甲方核实时,甲方有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以合同期内最低运价结算运费。
2、货物到达由收货人点收完毕后,若货物无损失,收货人应在司机随车携带的产品送货单上签收,若货物到货有损失,收货人应填定“到货品质异常报告书”说明物品损失情况,并由承运司机签字确认,由甲方向乙方收取赔偿金额,如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赔偿,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运费。
3、乙方在装货后在次月10日前提供可抵扣之运费发票,同时甲方财务在15日前收到发票及请款单的,以月结三个月付款,乙方若因发票等资料不全延误,则甲方可延后一个月付款。
4、乙方根据合同应付的违约金,必须在甲方向乙方支付运费之前付清,否则甲方有权延迟或拒绝支付运费。
5、在每次承运前,甲方提前一天通知乙方,有关装货数量信息,乙方收到装货信息后合理安排车辆至甲方装货,最晚2天内需要安排车辆来甲方装货,如有延迟按照每天2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在当月运费中扣除。
八、违约与赔偿
1、乙方逾期将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收货人,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该次运费的20%违约金。
2、货物错运到达地或收货人/收货仓,由乙方无偿运到规定地点,交给指定的收货人/收货仓,由此造成货物逾期到达的,按本条第1项处理。
3、从货物装运时起至货物运抵目的地交付给甲方指定收货人时止,乙方应对货物的破损、雨淋、污染、缺少、灭失等各种损失情况负完全的赔偿责任。
4、如因逾期、错运、毁损等情况,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价款、运费损失、向第三方承担的逾期或不能交货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5、若是甲方同意乙方拼车时,乙方应保证甲方托运货物的安全,若造成甲方货物受损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是缺少、灭失等损失情况之赔偿按照樱花卫厨广州分公司市场正常销售单价进行全额赔偿,若是因破损、雨淋、污染等损坏导致收货人不收货的按照广州分公司市场销售单价的5折进行赔偿。
6、甲方将每月对乙方进行综合评价,连续两月评分在80分以下,甲方将有权解除合同。
7、乙方应依诚实信用与甲方从事商务往来,不得有与甲方相关人员私下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经查实如有发生,乙方以全部余款作为违约金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不得有私下宴请甲方相关人员之情事,经查实如有发生,乙方以当月运款的5%作为违约金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9、甲方相关人员如有谋私利向乙方提出不合理要求的,乙方应据实向甲方有关『主管』反映。
1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所承揽事项交第三方处理。
11、无论乙方为何种形式的经营方式或组织形式,均需按法律法规规定招用员工,因乙方违法招用员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因乙方所雇司机(含装卸人员)原因造成甲方、第三人或其自身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2、附件中报价单,价格为包含保险的价格,出现任何货物损坏由乙方承担,合同生效后需购买全年保险。
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书面协议。
十、本合同若有争议,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据实诉讼解决。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托运人):
丙方(指定收货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话:
地址:
乙方(承运人):
身份证号:
车牌号: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货物运输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
二、货物运输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 运输,
三、货物按 元/吨;货物合计 吨;运输费计 元
四、乙方须按照运单的要求,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由收货人支付运输费用给乙方。
五、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避免暴晒、雨淋,确保包装及内容物均完好按期运达指定地。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确认数量并按照甲方购进或卖出时价格全额赔偿。
八、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时到达,乙方须在最短时间内运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交给收货人,且赔偿逾期承运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托运人:
承运人: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及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求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第二条 包装要求:托运人必须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
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人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起运地点: 。
货物到达地点: 。
第四条 货物承运日期: 。
货物运到日期: 。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
第六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
第七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
第八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法: 。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托运人的权利:有权要求承运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人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人,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人所需费用。
2、托运人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人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人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人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承运人的权利:向托运人、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押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人应及时与托运人联系,在规定期限内免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人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人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责任。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交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人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调具断裂、货物摔损、调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人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运载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人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汽车运输不适用此条)。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人无法卸货时,托运人应偿付承运人卸车费,保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人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 元。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到达,承运人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人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人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⑴ 不可抗力;
⑵ 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⑶ 货物的合理损耗;
⑷ 托运人或收货人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㈠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㈡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 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人(盖章): 承运人(盖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协议号: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代理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委托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为促进海运出口业务的发展,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经双方平等协商, 现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海运出口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适用范围
一、 乙方作为委托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二、 乙方如不遵守本协议中乙方应有的承诺、义务和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第二章 双方责任及义务
一、 乙方负责提供货源。原则上甲方不接受危险品、半危品、贵重物品、尸体、骨灰及国家规定禁止出运物品的运输。(特殊情况下经双方商议有书面确认的除外)。
二、 乙方如与船公司签有协议运价,应于订舱时,在委托书上明确注明协议合同编号及运价,否则甲方将不承担运费误差责任。
三、 乙方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国际海洋货物出口运输委托书》(简称“委托书”),委托书上必须包含托运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价及其它特别要求,同时需在委托书上注明本协议编号,以便双方核对协议内容。
四、 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必须在船开前2天以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航线操作人员书面确认,包括重新商定有关运价,船期及费用。
五、 乙方有参展或其他货物要求紧急出运时,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经双方书面确认船期后再行安排订舱装运。
六、 甲方负责承办乙方所委托之货物运输,包括:出口订舱、报关、报验、装箱、短途运输、签发提单、文件交接及其它进出口相关业务,并按乙方要求安排装期出运。
七、 甲方目的港代理应保证合理收费,除正常目的港费用外不得超收,如有任何超收情形甲方将协助乙方索回超收差额。
八、 乙方提供报关资料请注意以下要求:
A. 提供报关资料前先审单(十位数单位及八位商品编号请填妥。商品的品名必须有中、英文,如有手册请核对手册内容)。
B. 出货单位在上海海关必须事先注册,否则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C. 特别注明:甲方不能接受空白资料。
D. 拼箱货、费用月结或类似月结情况,本公司不接受自报关。
九、 送货通知
A. 货物须在截关日前72小时送仓,若有特殊要求请事先联系我司,否则由此造成的任何延误应由乙方负责.
B. 货物入库时必须持有甲方提供的进仓编号,甲方仓库在收货时将仔细丈量货物尺码,请送货人在现场监督丈量,同时签收仓库的'收货记录单,甲方以收货记录单上的尺码作为衡量货物实际出运的尺码的标准.
十、 甲方在船开前一天传真提单样本及费用清单给乙方确认,无误后待船开后一天内提供正本提单,如乙方须将提单以电放形式放货给收货人则必须出具相关的电放保函,并根据海关操作在船开后30天内将退单退回乙方,甲方有义务为乙方随时追查退单的流转情况并及时向乙方报告,但由于海关延期退单,甲方单据退回也相应推迟。
十一、 如发生船期变动或体积、重量、件数不符等情况,乙方有责任在货物进港前主动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确认。
十二、 在订舱报关、运输过程中,由于甲方的责任造成货物错运、破损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来处理并由甲方承担责任。由于乙方造成损失则乙方承担后果。由于第三方责任,则由甲方协助乙方向第三方追究。
第三章 收费标准
一、 乙方依据与甲方所商定之运价(乙方须在托单上注明)按协议规定及时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扣留乙方所托运之其它货物提单。
二、 如遇货物体积、重量等双方有争议之情形,甲方按收货记录单的尺码收费。
三、 乙方目的港收货人经甲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后,逾期未提货者,所产生之额外费用应由乙方目的港收货人全部承担。若乙方目的港收货人放弃货物,则由乙方承担目的港额外费用及退运费用。
四、所有特殊之运价均需乙方作确认后方可生效,生效日期均以开航日期为准。
五、订舱定额费或内装箱包干费,门—门包干费或仓储费用均按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为准。
第四章 付款方式
A. 乙方付清运费,甲方签放提单。
B. 乙方押一张等值支票,甲方签放提单。
C. 乙方收到甲方账单,经审核(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逾期视为自动确认)无误后应在每月 25 日前将上月所有运费、欠款汇入甲方帐号,乙方有义务提供付款明细或其它有关单据,以利甲方向银行查询及时销帐。乙方付清费用,甲方退回核销退税单,乙方逾期不能付清欠费,甲方有权暂时扣货或扣单(提单、报关单或其它单证),直至乙方付清所有费用为止,扣货、扣单证期间所造成的所有费用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以方式付款。如果美元运费累计至,乙方应立即支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暂时扣货或扣单(提单,报关单或其它单证),直至乙方付清所有费用为止。扣货、扣单证期间所造成的所有费用及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公路货物的运输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维护双方的利益,经协商签订合同。签订时间:
一、托运方(货物)
货物名称包装件数总重量
起动地点 运达地点
收货单位 电 话
发 货 方 电 话
起运时间 到货时间
二、承运方(汽车)
承运人 承运车辆车牌号 联系电话
承运人驾驶证号
发动机号 车辆车架号 承运车辆车型
承运人住址 档案号
承运车辆登记地址 承运货物运价
总运价 已付运费 余款
三、权力、义务、责任
1、托运方在货物运达后及时验收卸货,(接货人凭身份证或有效证件接货,付清剩余运费),否则应付承运方压车费。
2、托运方错报货物名称、重量或因手续不全及包装缺陷,致使货物在运输中罚款,被扣或运达后无人收货或拒收,承运方应通知托运方处理,托运方应赔偿承运方经济损失。
3、承运方按时或提前到达目的地,货物的自然损坏与承运方无关。托运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承运方的费用,否则移交有关部门处理解决。
4、承运方在运输过程中对货物造成责任性污染、雨淋、损坏、车祸、火灾等,应付全部责任,并按货物当地收购价格赔偿,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地震、水灾等造成的损失,须有灾害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出据证明,方可免除承运方的'责任。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以车辆抵押作陪。
5、承运方在运输过程中无论发生任何人为或自然事故,使货物无法到达目的地,应及时和托运方取得联系协商解决,承运方无权私自处理货物,否则追究当事人的一切经济责任。
6、本合同经承、托双方代表同意具有合同效力,合同未谈及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如造成违约纠纷,可在有关部门和法院裁决,所有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其余责任界限于《汽车货物运输规则》规定。中介单位应及时向法院提供有效的法律证明材料。
7、承、托双方履行合同条款,本部提供信息供你参阅,协议不详不尽之处,甲乙双方协议补充。中介单位只起法律证明作用,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本合同一式三份,托运方、承运方、中介各执一份。
托运方(代表): 承运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托运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某某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某某标段土方运输作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运输任务
由乙方负责某某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某某标段土方运输作业任务,乙方承担的运输量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运输数量计算。
甲方将根据工程项目所确定的作业时间、作业地点、工作面、工程进度和运输数量的要求,对乙方运输任务进行统一分配、管理、调度和指挥,乙方必须服从。
第二条 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运输起止地
起始地: 。到达地: 。
第四条 运输车辆
乙方提供自卸式工程运输车辆: 辆,车辆牌号: ,行驶证号: ,载重量: 吨。车辆需配备防尘、防抛洒装置。
第五条 运费结算
运费按 元/吨*公里计算。
因本合同土方运输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支付的运费,乙方应出具运输费发票。
按月结算。于每月五日前对上一月运费进行结算支付。
第六条 运输质量和安全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进度、作业时间、工作面、运输起止地和运输数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如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燃油供应
乙方运输车辆所需燃油按照国家定价由甲方提供,燃油费由乙方承担,由甲方从乙方运费中扣留支付。
第八条 合同保证金
为保证本合同的顺利履行,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 元)。上述保证金收取后由甲方出具保证金收据。
合同期限届满后,上述保证金由甲方予以返还(从中应予扣留支付的违约金和其他费用除外)。
第九条 运输管理
1、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交通规则,积极维护施工现场交通秩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的畅通和运输安全,不得乱停、乱靠、乱装、乱卸,不得争道抢行,不得超速超载。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不得对周边造成扬尘污染、路面污染和噪声污染。
2、乙方应当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3、乙方的食宿和车辆停放场地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
4、乙方运输的土方在经过甲方指定地磅的计量后,计入乙方日常运输台账。日常运输台账由甲、乙双方指定经办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上述台账的运输数量和运输里程记录为甲、乙双方日后运费结算的基准和依据。
5、乙方运输车辆的运输作业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建立按时作业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因车辆检修或其他特殊原因确需暂停运输作业的,应提前一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暂停运输作业。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规定解除事由或本合同约定解除事项以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本合同义务的履行。否则,守约方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并且,甲方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合同义务的履行的,须返还乙方合同保证金;乙方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合同义务的履行的,已交合同保证金将不予返回。
2、合同双方均不得采用虚假记录、虚假计量或其他方法在运输数量上弄虚作假。否则,除虚假部分的运输数量不得作为运费计算依据外,还须按虚假部分运输数量的运费的拾倍计算违约方应予承担的违约金。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运费。否则,除及时支付乙方运费外,还须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未结算部分运费的利息。利息计算时间自甲方违约付款之日起至欠款实际支付清结之日止。
甲 方:
联系电话:
营业地址:
乙 方:XX市捷美达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传真:
营业地址:
甲乙双方为了加强双方的合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代理货物运输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指定乙方代理其航空,海运,陆运,快递等运输服务和运费到付服务。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
甲方需要国际运输的货物,享用乙方的优质运输服务。
甲方享有获取货物的免费跟踪,查询,索取签收记录(指快递)的权利。
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甲方货物丢失,损毁等情况下,甲方在收货时即时提出异议,有提出索赔的权利。
乙方的权利:
乙方享有依照协议收取运费的权利。
乙方有检查货物的合法性及包装的权利。
若甲方称量填写重量有误,乙方有权更正。
甲方的义务:
在发货前以电话或传真 (货物托运书) 通知乙方到指定地点提取货物,或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
在约定的时间内备好货物及资料。包括:妥善做好货物的内外包装;详细的货物托运书并声明货物价值;以英文正确完整地填妥运单(快递货物);所有非文件类物品,必须以英文填写好商业发票,装箱单;某些特殊物品,须按中国海关和目的地国海关的'要求,备妥必要的清关文件。
按协议及时支付乙方运费。如甲方无能力或拒绝支付运费,由本协议的甲方的负责人承担所有运费及诉讼费和律师费。本协议甲方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 .
乙方的义务:
接到通知后,及时上门提取甲方发运的货物,或在甲方送货上门时,作好接货工作。
及时操作货物,安全,及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快递须派送到门,取得签收记录。
接受甲方的电话查询,及时查看电脑系统,并给出货物跟踪信息。
对有问题的快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跟踪处理直至问题解决。
每15天告知甲方运费金额。
禁运物品:
乙方有权拒绝承运禁止运输的物品。
乙方有权拒绝承运液体,有毒,易燃,易爆,腐蚀性或其它任何危险品。
乙方有权拒绝承运货物途经国或目的地国家禁止运输或进口的物品。
乙方有权拒绝承运如盗版,侵权等任何不合法的物品及中国海关禁止出口的物品。
若甲方托运任何禁运品,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包括运费,退运费用,诉讼费,律师费,没收货物,罚款等以及任何法律制裁。
四,甲乙双方承认并遵守以下条款:
重点声明:
对于甲方提出的索赔,乙方有义务代理受理;按照华沙公约,每票货物赔偿最高限额为100.00美元。但在甲方运费给付前,乙方对于任何索赔申请可不受理。声称索赔之金额不得与运费抵销。
2,甲方因发现托运的货物有损毁或遗失的情况需要索赔时,必须向乙方提供相关的证据,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受理。
3,乙方可以接受按照甲方要求和指示代做货物装箱单,商业发票,但如果因此造成报关,清关上的问题慨由甲方负责。
4,乙方接受甲方每票货物的托运时,如没有委托乙方代理目的地清关时,乙方对货物在目的地清关不负任何责任。
5,若甲方托运货物需要保险,需要特别声明,并另付费用(货值的千分之二),如货值较大我司建议乙方购买保险。
6,甲方须缴付因清关所造成的仓储费,商检费等海关所收费用。
7,对于确因不可抗力因素和非乙方原因而延误货物运输,乙方不承担责任。乙方有义务及时通知甲方货物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海啸,罢工等)造成延误的事实,并争取有效措施努力补救。
五,付款条件:
双方同意本协议签署后,运费的结算采取月结方式。乙方每月5号前提供上月对账单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帐单后一周内对帐且盖章确认回传,并在当月10号前将所有费用支付给乙方。逾期每日收违约金1%(百分之一)。
如未到结算期但甲方应付乙方运费金额超过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_________(该限额同样适用于外币折算人民币)则必须马上结清, 甲方在收到帐单后2天内对帐并付款。逾期每日收取违约金1%(百分之一)。
付款必须汇入我司指定的帐号或由我司财务部门出具法人证明的指定人员。
如甲方需乙方提供垫付款服务,甲方应在乙方垫款日七日内将垫付款付到乙方的帐上。
六,价格变动: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行情,按国家法规对运价进行调整,但应在发货前通知甲方。
七,协议履行: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另一方有权终止代理关系。但对于甲方,不影响运费的正常支付;对于乙方,有义务受理货物查询跟踪或索赔,直至货物签收或索赔结案。
八,有效期: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签字日起一年有效。协议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可以继续生效。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负
责人: 负责人:
日期: 日期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
一、车货物配送结算使用。
二、《货物运输补充协议》中确定的货物配送年结算总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实际配送额与当年年末实际结算额一致,与相关货物配送发票额一致。
三、《货物运输补充协议》中确定的'配送货物及配送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损失和社会、法律责任均由乙方完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甲方与乙方所签署《货物运输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货物运输协议》中条款与本协议抵触时,以本协议为准。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协议有效期自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1月30日。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订立合同双方: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委托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计划外托运 (货物),乙方同意承运。根据《民法典》和__________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 吨位船舶一艘(船舶 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___港运至___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二条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 货物于_____天内集中于_____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第三条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 小时内装完货物。
第四条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 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第五条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 方负担。
第六条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 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 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第七条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 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运输费用
按 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 ____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_____%计( __________),全船运费为 ______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 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第九条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 __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_____份,交_____等部门各存一份备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 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充分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 公证处公证(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
甲方:__________ (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 (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 (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订立
托运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在工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总量:
(四)合同期限:年月 日起至年月 日。
第二条 工程施工内容
(二)工程运距:
(三)装卸地点: 上料点,卸料点 。
(四)运输方式:装料,运料(不含炸药爆破)。
(五)机械车辆:车辆数: 。
(六)计算方式:按车计算。
(七)甲方指派统计结算员: 。
(八)统计结算以双方现场人员签字的票据为结算依据。
第三条:工程价款结算与拨付办法
(一)合同单价:
清运价按每车 元人民币计。
以上价格均为税后净价,乙方不负责税费和开具发票。
(二)运费结算办法及支付方式:
1、运费结算办法:以现场甲、乙双方统计结算员签字的单据为准。每二十四小时结账一次,结账日下午三点前结算支付前两日的所有完成工作量的.工程款,结款率为100%。
2
(三)本合同双方约定付款方式不受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等因素限制。
第四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乙方车辆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后,甲方负责在贰小时内安排乙方车辆投入正常运行。甲方给乙方实际到场的每辆工程车 元人民币调车费,在工程结束后甲方在工程款内扣回。工程车需加油时,乙方通知甲方安排加油车现场加油,每次结算时甲方扣除乙方之前所欠油款。
2、甲方负责办理乙方人员、车辆进场必备的手续及乙方施工的一切证件,确保乙方设备进场后能够正常运输及运转。
3、甲方保证乙方在运输过程中不受干扰。凡由甲方安排装运的所有物品,如因超载原因,导致环保、交警、交通、城管、卫生等政府部门查扣,造成扣车停运,产生的罚款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4、在运输过程中,运输设备及人员遭到社会闲杂人员的骚扰而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运输车辆和机械设备的损坏,甲方应按照实际治疗费及维修费用给予实价赔偿,同时,由此造成的人员误工损失予以赔偿。
5、甲方因拖欠乙方工程款,乙方有权暂时停工,因此造成乙方的所有经济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6、甲方负责料场至公路间硬土路面的日常维修和维护。
7、工程如遇变更,甲方应与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行办理施工签证。
8、甲方在乙方车辆入场前一日必须把施工现场整理完毕,包括运输道路,装车现场,保证道路行驶畅通,如运输工作不能畅通,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9元人民币赔偿乙方;如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导致合同终止时,甲方按每天每车叁仟元赔偿乙方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0、甲方负责安排乙方驾驶员的住宿。
(二) 乙方责任
1. 本合同签定后,乙方确保在 日内将该工程所需车辆驶入甲方指定位置(上料点: )
2. 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甲方在该合同有效期内合理的管理、调度和指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交通规则。
3. 乙方驾驶员和工作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或责任人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 乙方在合同期内,在甲方无过错情况下,不停工、不旷工、不无故刁难,确保运行正常,确保工期顺利进行,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将给予乙方每天(24小时)每辆运输车 元/辆罚款。因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5. 乙方不得私自转卖所运输的物品如发现乙方私自转卖,则给予乙方每车贰仟元罚款,并追加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6. 乙方在合同期确保一切安全,加强驾驶人员及工作人员的管理,杜绝打架、斗殴、酗酒滋事,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现象的发生,如发现一次将给予 元罚款。所造成的后果及损失和责任,必须由乙方及当事人承担。
8.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与总承包方或同一工地其他施工单位私自联系,如有事须与甲方现场工作人员联系,由甲方现场工作人员与总承包方协商,如乙方违约,甲方将对乙方 元罚款,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赔偿。
9.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工程进度、作业时间、作业面、运输装卸地点、路线等完成各项装运任务。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如果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10.乙方所有人员在当地要遵纪守法,如有违法,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合同纠纷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依法向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七条 附则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议定附加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三)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八条 附加条款
(一)乙方根据工程量和工程运距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调配运输车。
(二)工程总车量:以实际情况每天运输推算,须满负荷运输。以实际运输量为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托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 乙方(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 签 约 地: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
装货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卸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启运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时
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包 装:_______件数:_____ 运 费:_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_十_______元 运费结算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托运人 ):(章) 乙方(承运人): (章)
本合同经托运方、承运方和收货方三方签章后具有合同效力,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界限适用于《合同法》及以下有关规定。
事 项 :
一、 乙方必须备好篷布、大绳等将货物安全运送到目的地,在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等造成的附加费用及货物丢失、损坏等,乙方必须赔偿货物的经济损失。
二、车辆的违章及车辆机械事故由乙方负责。
三、车到装货地点甲方没能按时装货,甲方相应赔偿车辆的返空费。
四、双方应积极配合,运输中过桥、过路费由乙方负担,若车超高、超宽、超载造成罚款的.由乙方负担。
五、 付款方式:货物装好后付运费____元整,乙方将货物安全无误运到目的地,甲方应及时付清运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甲方不得无故拖欠承运人运费和扣除运费。
六、 乙方要保证在运输过程中所承运货物无遗漏、丢失、损坏;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负全责。
七、货物运至目的地后,甲方应在15小时内卸货,如未及时卸货对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相应赔偿乙方车辆的误工费用。
八、说明:本合同中货物为人工影响天气增雨雪、防雹火箭。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乙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纠纷处理办法:
双方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请依据此合同向当地法院起诉。
产品委托生产运输合同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决定将昭通白龙潭山泉水厂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运输,具体委托事项约定如下:
一、甲方所拥有的昭通白龙潭山泉水厂座落在昭阳区洒渔镇大桥村后坝,占地面积580平方米,有厂房一间,内有纯净化机一台,小瓶生产机一台,桶装水生产设备一台,原料库一间,化验室一间。生活房间三间,包装车间一间,拉水车一辆(新购王牌4102柴油车)水源地水池房间及750米的管网,以上机械设备设施及运输车辆,委托给乙方生产、运输、维护、保养。
二、委托生产运输的方式及事项
现在甲方委托乙方生产桶装水,包括生产出来的桶装水运到甲方在昭阳区范围内的各水站。每桶水甲方支付给乙方人民币1.5元。乙方帮甲方生产出来的桶装水,乙方拉到甲方各水站,必须做好交收手续,确保数量准确,小瓶水的生产看今后的市场,甲方再与乙方商谈。
三、委托生产运输期限及生效日期
甲方委托乙方生产运输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生效日期从双方签订本合同书日起。
四、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在委托给乙方生产运输桶装水期间,必须确保生产经营相关手续的完整性和合法性,运输车辆手续的合法性并购买第三者保险。
2、甲方委托给乙方生产的昭通白龙潭山泉水,乙方在生产运输过程中,必须保证桶装水的质量,要对水源水池及生产水池、定期不定期的清洗,对净化水机械的清理处置,水桶清洗要认真,生产出来的桶装水,要经得起相关部门的检测,确保成品水无杂质无异物。
3、甲方委托给乙方管理使用的拉水车,乙方必须要爱护,合理的使用保养,若出现驾驶不当,造成的车辆损失,由乙方承担修车损失。正常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假如发生大的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所购买的`保险解决不了的部分经济,由甲方承担60%,乙方承担40%,车辆只限送水使用。
4、甲方所有在昭阳区洒渔镇大桥村后坝的昭通白龙潭山泉水厂,整个厂区及水源地的设备、设施、用电及输水管网都交给乙方生产使用,乙方必须合理生产,定期维护,确保水厂的正常运行,生产中出现的正常机械损坏,由甲方负责修理,如果是人为造成的机械损坏,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生产昭通白龙潭山泉水,用工及事故都由乙方负责。
五、以上条款,经甲乙双方协商认可签订生效,如果谁方违反本协议或中途终止本合同书,一切损失由责任方承担。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在今后的合作中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圴为原件。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手印):
签约地点时间: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集装箱整箱货物运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在货物出运三天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报货物托运计划。即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填妥内容,签名盖章后传真给乙方,并做好货物出运准备工作。
2. 甲方负责货物装箱、计数及施封,并如实填写《集装箱货物装箱单》,甲乙双方以铅封完好作为货方和承运方交接的唯一凭证。如铅封完好,箱内的货差和货种不符与乙方无关。
3. 甲方进行集装箱装货时,不得夹运未经乙方确认许可的货物和危险品以及未经海关、铁路、交通部门许可的货物,否则一切由此而引发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 甲方有责任控制装箱货物的重量不超过如下限重:(21.5吨/20‘,26吨/40’),否则, 因超重或隐瞒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5. 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如因甲方或收货人原因造成收货或提货不及时而产生堆存费、滞箱费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有关处理意见,并书面确认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目的港免费堆存期为 天,超期收取超期费每天rmb /20‘,rmb /40’。
6. 在约定的装货期限内,甲方货物落空或筹备不足,造成装货拖车的空跑,甲方应支付回空运费和码头吊装卸箱费等。乙方给予甲方各 小时免费装卸箱时间。超期酌情支付车队费用。发生时甲方应书面确认给乙方,然后与其他费用一起支付。
7. 货物托运后,甲方需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等事项的,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须是在货物运至目的地前2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同时,须向乙方确认、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改变收货人的改单费为rmb100/票,改变送货地点视远近增减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接受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后,应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订舱等,并通知甲方已安排的派车计划,以便甲方准备货物装箱等事宜。
2. 在起运港cfs(码头场内装箱)条款下,由甲方按约定的时间把货物送达乙方指定的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如甲方自行监装,因装箱不当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 乙方根据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及《集装箱货物装箱单》交承运人制作有关运输单证;货物装船后,乙方可为甲方代办运单及相关单证并把运单及有关单证邮寄或传真给甲方。
4. 船舶开航后,乙方及时通知甲方预计货物可以到达的日期,也可以按照甲方要求,出具《货物跟踪表》。
5. 货物到达目的港前24小时,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应向甲方收货人发出电话通知或传真《到货通知书》,并在货物抵港后根据《货物托运单》明示地址及时送抵收货人仓库。
6.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报船舶班期,并征询运作过程中的意见,以不断改进服务,促进双方合作愉快。
三、费用结算:
1. 费用结算方式:
(1)半月结:每月5号前付清上月16号—上月最后一天的所有费用,每月20日前付清当月1号—15号的所有费用。
(2)月结:每月五号前付清上月产生的所有费用。
2. 费用总额以双方约定为准,相关费用如有变动(提价或降价)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按事先约定价格结算。
3. 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费用的,应按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对于半月结或月结的客户,如该客户违反约定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其半月结或月结的费用结算方式,并对其采取预付方式结算费用。
4. 上述费用的支付时间,以到我司银行账号为准。
5. 结算采取先收款后开发票的原则。
四、保险条款
(一)货物的运输保险由甲方自行办理,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只负责协助甲方提供有关资料但不负赔偿责任。
(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乙方代甲方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费由甲方承担(保险费为货物申报价值的 )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乙方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乙方不负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限额不超过货物申报价值,同时需扣除绝对免赔额,绝对免赔额为1000元或定损金额的 5%,两者以高者为准。发生货损时,甲方(或甲方的收货人)必须立即要求停止装卸),并通知乙方及保险公司到现场查证并开始取证以便理赔。如货物装卸完毕,运输工具撤离后,再向乙方索赔,则所有责任由甲方自理。但下列原因引起的除外:(1)甲方的故意行为或过失;(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3)起运前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4)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引起的损失;(5)因参与罢工、停工、工潮或民众骚动人员直接引起的损失;(6)因罢工、停工、工潮或民众骚动所间接引起的损失;(7)因任何分子或任何人的政治动机直接引起的损失。(8)其他不可抗力等。
(三)甲方不购买货物运输保险,则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货损货差由甲方自负。
五、其它事宜:
1. 本合同所提及的《货物托运单》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2. 如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执行。
3.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将依照《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友好协商解决。
4.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