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企业简单版用工合同范本(精选3篇)
甲方:
乙方:
雇主(以下简称甲方)x与受雇职工(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雇工劳动管理暂行办法》,甲乙双方以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x年x月x日开始,至x年x月x日终止,其中试用期x天。
第二条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x工作。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
第四条甲方每月x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不x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x元。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经乙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应依法支付加玫加点工资,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乙方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第七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八条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第九条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由甲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确定,保险金额为元。
第十条甲方应给予乙方x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乙方在医疗期内患病的医疗费用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乙方应遵守的劳动纪律是。
第十二条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
3、甲乙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二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五条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条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终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方破产倒闭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十五条解除乙方劳动合同以及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报酬的,甲方应依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一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
第二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笔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四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定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x年x月x日
为设立 公司,明确发起人权利义务, 名发起人,本着相互信任,平等互利,风险共担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 人为“ ”的发起人。
二、一致推举 为发起人代表。
三、发起人一致同意“ 公司” 公司章程(草案)并联合设立发起人事务所, 为未来公司总经理兼法人代表。
四、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五、公司初期资本总额为 万元,股份总数为 股,每股 万。
六、公司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的100%。如有其他出资人认购股份,需经全部发起人协商同意,再进行对公司整体股份的认购。
七、 公司的暂定前期费用为 万元,设立费用由全体发起人按比例垫付。公司成立后,计入公司开办费。
八、不同意发起人非专利技术认购方式,实物认股可根据市场价和各发起人共同商议再定。
九、全体发起人一致确认下列责任条款:
1、届期对认购之股份负连带责任;
2、对届期未缴纳之股金负连带缴纳责任;
3、对现物出资评估高于最后审定价额之差价,负连带补缴责任;
民法典
4、公司不成立时,设立费用由发起人按比例负担;
5、公司不成立时,对认股人负连带退还股款责任;
6、公司不成立时,对设立债务负连带偿还责任;
7、因发起人过失致公司财产受损害时,负连带损害赔偿责任。
十、发起人 负责全部设立事务,其他发起人予以配合。
公司章程(草案)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真正把公司发展壮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结合现阶段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公司的名称为: 公司
本公司的住所: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第三条 本公司由 ,共同组建,公司依法成立,为独立的企业法人。
第四条 本公司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条 本公司的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诚信经营,注重经济效益;提高职工收入,选用有能力人才,保障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本公司的计划: 年上半年前定好公司办公铺面,装修好办公好场所; 时间内在 致少开设三间分公司。五年之后争取做到国内有知名企业。
第二章 股东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第六条 本公司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首期以(现金)投资 元,占公司股本的 %。
首期以(现金)投资 元,占公司股本的 %。
首期按(现金)投资 元,占公司股本的 %。
首期按(现金)投资 元,占公司股本的 %。
第三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通过出资持有本公司股权者为本公司股东。股东按章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八条 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根据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享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的权力;
2、按出资比例享有收益权;
3、了解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对违法乱纪、玩忽职守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人进行检举、控告;
4、按公司规则、章程转让出资;
5、公司终止清算时。有权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第九条 公司股东应履行以下义务:
1、对公司出资并承担公司的亏损及债务责任;
2、遵守公司章程;
3、服从和执行股东会决议;
4、支持公司改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发展;
5、维护公司利益,反对和抵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四章 股权管理
第十条 公司对各种股权实行规范化管理。
1、公司设立股权管理办公室,在董事长领导下,负责股权管理工作。(公司有一定规模后正式组建董事会,具体内容由补充协议进行规定)
2、公司制定股权管理规则(或实施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3、公司因发展需要扩股、缩股时,需由董事会制定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4、公司因发展需要,吸收新股东、调整股权结构,需由董事会制定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5、股东的股份不得抽回,可按公司股权管理规则转让股权。
6、股东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的条件如下:(1)股东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须三年之后,三年之内发起人的股份不能撤资。(3)双方自愿,不得以任何方式胁迫股东转让股权;(4)股东向公司内股东转让股权,须经股权管理机构确认后办理过户手续;(5)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受让人的名称、住所及受让人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7、公司建立股权流转机制,使扩股、缩股、吸纳、退出按市场经济需要顺畅运行。
8、公司向股东颁发股权证作为股东出资凭证和分红依据。
第五章 股东会
第十一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第十二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2、审议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5、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6、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实行扩股和缩股作出决议;
7、对公司发行债券或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作出决议;
8、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财产组织形式、终止解散和清算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
9、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并作出决议;
11、审议决定公司股权管理规则或其他重要事项。
12、现阶段公司的人事任免,包括工程部人员,新来员工等由部门负责人提出再由股东会定夺。
第十三条 股东会议事规则如下:
1、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行使表决权。
2、股东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月一次。 临时会议的股东会议由一半的股东发起。在召开会议的15天前应将会议的日期、地点和内容通知全体股东。
3、凡股东会作出决议的事项,同意的票数应占出席股东的2/3以上;凡股东会选举或审议决定的事项,同意的票数应占出席股东持有或代表的半数以上。
4、 股东可委托代理人行使表决权,但须出具书面授权。
第九章 劳动保障与分配
第二十三条 公司尊重职工的劳动权力,按国家法律政策解决劳动合同、劳动纪律、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社会保障、职业培训、福利待遇等事宜。公司职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必须在辞职前1个月提出申请,经公司经理批准后履行手续,否则,须赔偿因辞职造成的经济损失。公司不得违法辞退职工。公司应按规定提取职工社会保障基金并上交有关机构。
第十章 补亏与清算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发生亏损,先用税后利润弥补,须用自有资金弥补亏损时,首先用公积金弥补,不足部分由各种股份按比例弥补。
第二十六条 公司解散进行终止清算时,清算组应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发布公告,债权人自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造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3、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4、清缴所欠税款,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在发现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时,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7、代表公司进行民事诉讼活动。
第二十七条 公司决定清算后,未经清算组批准,任何人不得处理公司财产。
清算组按下列顺序清偿:
1、所欠公司职工工资、集资款和劳动保险费用;
2、所欠税款;
3、银行贷款及其他债务。
第二十八条 公司清偿后,剩余财产按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第二十九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提交清算报告,编制清算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账册、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证,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三十条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1)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2)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3)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4)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发起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公司前期现阶段有关事项:
一、财物管理
(1)发起人共同设立一个共管账户作为大笔资金存入,另设一个私人账户作为流动资金账户(此账户现阶段资金存入不超过 万元人民币,公司发展后可适当调高资金存入量)现阶段作为集体的起步资金 万元:共管账户存 万,私人账户存 万。由 保管存折, 负责现阶段财物立帐出纳, 保管存折密码对每一项资金出入立帐监督。
(2)每收入大数工程款入帐须 人签字,各股东有权要求不定时对帐。
(3)现阶段各股东工资暂定为: 月/元, 月/元, 月/元, 月/元。每月定于8号发工资(工资和提成由 做工资表帐目由发起人共同签字再发放)
(4)公司前期合作期间的资金属发起人共同所有,任何个人不得借用或挪用。
(5)如有发生关于个人和客户之间的回扣的款项,都属于发起人共同所有,但可以给予个人20%奖励同工资一起发放。
(6)凡属公用支出报销一律有凭证及当事人签名和 签名。
二 、现阶段工作个人工作划分;
(1) 负责公司各项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及策划,规划公司全面发展的管理及方针。
(2) 负责工程部人员调配及公司日常经营和内部事务的管理工作,质量监督暂由 , 负责。工地超过五个工地可以由 管理一半。
(3) 主要负责设计部工作;作为设计师提成为2%, 主要负责市场部工作,作为业务员提成为2%。其余工作 可共同完成。
(4)合作期间所有个人客户来源由发起人共同所有,由发起人共同分工协作完成,一律属集体所有。(个别之前做了大部份工作的签的单,奖提成市场部和设计师总提成再加2%。)
(5)争取在 年 份之前把公司办公室定下来装修好。
(6)合作其间大家要共同努力奋斗,努力提高自身知识,不允许用大家的时间去办理个人私事。
(7)鼓励个人能力签单,提成为市场部人员和设计师总和4%(有须共同配合的时候大家一定全力配合)
三、工地管理:
(1)工地管理是现阶段管理之首重。
(2)注重工地形象;所有工地开工之前须做好1,做好大门保护措施同时做好公司宣传。2,做好成品的保护,六大工种的施工工艺一律按照现有工程管理制度执行。3,工地上要有工程日记(现场负责人每天做好记录工地的情况),工地上挂有每道工艺的施工标准(施工工人一定要按公司标准做好每一细节)等具体详见公司内务工程部规章制度。
(3)工地现场发生工人伤故赔偿问题根据双方责任确定。
四、其它事项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经股东签字后生效,报(上级单位或部门)备案,向工商局登记注册后实施。(现阶段由各股东商议等公司设立公司办公场所再实施备案)本章程对企业股东及非股东在职职工具有约束力。本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发起人协商解决。
第三十三条、本协议一式4份,发起人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起人签名盖章:
发起人1 发起人2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发起人3 发起人4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 业 类 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省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街_______乡(镇)________村
户口种类:非农业户口( );农业户口( )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及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执行下列________款。
一、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月(日)。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始,其中试用期为____月(日)。
终止劳动合同条件约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岗位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完成本岗位所要求的工作。
第三条 劳动报酬
一、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工资报酬不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无故拖欠或不支付工资的,除全额支付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
三、工资具体支付办法、标准及有关内容约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一、甲方在乙方岗位实行_________________工时制度。
二、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按照《劳动法》和本市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三、甲方保证乙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各种休息休假。
第五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确保乙方享有各种社会保险的权利;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实行医疗期制度。医疗期期限及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保险和福利待遇事项约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和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努力改善劳动条件,保证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二、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及时向乙方发放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和操作规程。
四、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死亡,甲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各项待遇。
第七条 劳动纪律
一、甲方有权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按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和奖惩。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管理,按本合同的约定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守商业秘密具体事项在本合同第十四条中约定)。
第八条 本合同的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一)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的;
(二)由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有关规定已修改或废止的。
第九条 本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满,不再续订的;
(二)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解散、撤销的;
(三)乙方死亡的;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合同条件出现的;
(五)有不可抗力出现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第十条 本合同的续订
本合同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本合同,续订合同手续应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六)乙方不能按要求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七)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八)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有关部门确认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甲方依据(五)至(八)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三、甲方解除本合同,符合本条一款、二款(五)至(八)项规定的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符合本条第二款(五)项还应按规定支付医疗补助费。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一)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一、二款规定的;
(二)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行政部门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五)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五、乙方解除合同:
(一)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要依法承担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4、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十二条 终止、解除本合同证明
终止、解除本劳动合同后,甲方应按规定开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第十三条 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一、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行为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各自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三、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任何一方受到损害,对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应在一个月内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鉴证,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