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精选3篇)
供方: 厂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方式:
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购销协议:
一、产品内容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吨)单价金额备 注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质量保证
供方保证质量,按 标准提供货物。需方收货后可抽样检测,如有质量问题,需方须在 日内出示权威部门的检验报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逾期即视为合格。
三、 运输方式:
至需方所在地。
四、付款方式及开票:
结算方式 ,供方提供 增值税发票。
五、违约责任:
1、 需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按照 偿付供方违约金。
2、 供方延期交付货物,每延期一天,按照 偿付需方违约金。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若出现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提交 当地人民法院审理。
七、本合同经双方代理人签字、盖章生效,传真及复印件有效。
以下由双方签署
供方: 需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代理人: 代理人:
开户行: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甲方(买方):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及费用清单。
第二条甲方支付剩余款项。
第三条交货期:自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日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第四条交货地点、费用承担及所有权转移:乙方通过物流发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货物所有权自甲方签收之日起转移,运输途中产品的损毁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乙方应做好适合物流运输的产品包装,并随货附《货物清单》(加盖合同章),详细注明产品规格及数量,甲方根据货物清单内容验收货物。
第六条甲方自收到货物起7日内可对产品的规格、数量等产品信息提出异议,乙方必须在3日内答复并提出解决方案,否则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承担所有的费用。
第七条质量保证:
1、乙方甲方所购买的产品质量和乙方提供的样品一致,口感有微小差异属于正常。
2、乙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假一赔十,给甲方造成危害和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期交货(除双方协商同意免除外),每延期1日按合同总金额的2%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端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端,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作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预付款到达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按照《民法典》及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约定购销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医药产品。
二、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医药产品购销合同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医药产品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
三、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迫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四、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医药产品用量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
五、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医药产品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
六、乙方指定 作为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等推销医药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
七、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__〕50号)相关规定处理。
八、本合同作为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报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执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经办人签名: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