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咨询合同(通用3篇)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本着发展高新技术,造福社会的宗旨,促进医疗专科建设,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甲方院内开展合作以下项目: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诊室_______间(室内设备由乙方自行购买,水电独立装电表,费用乙方承担)。其他辅助诊室由甲方提供。
二、合作期限暂定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期满若需续签合作协议,应在本协议期满提前_______月向甲方申请,甲方应与第三方同等条件的情况下优先考虑给予乙方续签。
三、乙方负责专科的所有投资费用,并负责专科的经营管理活动,专科由乙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必须保证合法正规,并保证医疗质量)。
四、合作期间乙方每日营业额,甲方按_______%提成。每月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房租、管理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元整),每年分_______次交清。协议签字生效即交前_______月的_______元,第_______月交第_______季度_______月的,乙方每年需向甲方提交_______元整(_______元整)外交费用。
五、乙方如果因管理经营不善,无法维持,必须提前_______月通知甲方,但协议终止后乙方须向甲方缴纳风险押金_______元整,_______月后无医疗纠纷全额退还乙方(前遗留的医疗事故、纠纷,一切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包括_______注册手续)。
2、负责提供水电并安装水电表(费用由乙方承担)。
3、负责协调院内外有关部门的关系。如乙方发生医疗事故纠纷等问题,甲方应及时派员协助解决,但由此所产生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负责为乙方统一挂号、收费,挂号费归甲方所有,其余专科业务收入归乙方所有,甲方每个月_____日结账(但在不透支的情况下,月中允许乙方预支部分周转资金)。
5、在合作期间,甲方应承诺不得开展与乙方相同科目,自然病人属乙方业务范围之内。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专科所用的器械、药品必须符合国家医药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要求(正规厂家,证件发票齐全)。
2、乙方自行聘用专科医护人员,必须持有《_______证书》、《_______证书》、《_______证书》,并在当地卫生主管部门申报注册后方能上岗,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发现没有注册人员上岗,由此产生后果由乙方负责,并罚款伍仟元/人。
3、专科配备医技人员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医院的统一管理,不得损害医院形象。
4、乙方对专科必须严格规范管理,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行医经营。若因违规医疗广告或发生医疗纠纷、事故,乙方应及时处理,以免扩大影响,由此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合作期间,乙方必须配合做好医德、医风,维护整个医院的良好形象,不得包医包治的承诺,不得收受红包,不得在科室发药、收费,如果发现一次,当月罚人民币_______元/次(_______元整)。发现超范围看其他科室患者每次罚人民币_______元整(_______元整)。
八、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进行规定,任何一方不能单方面终止协议,如因一方面终止协议,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赔偿对方,除不可抗拒因素外。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障 所有五保老人均能就近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本着公平合理、友好合作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具体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其相关规定。
第二条乙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有关规定为甲方老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制定执行基本医疗服务的相应内容及措施,为甲方老人就医提供便利;
乙方必须有一名院级领导负责甲方基本医疗服务工作,并成立协调小组,配备2名以上有临床经验的专职管理人员协助甲方做好老年人的基本医疗服务、健康档案及健康追踪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提供与基本医疗服务相关的资料和数据;甲方如需查看相关人员病历及有关资料,乙方应予以合作。
第四条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有义务向甲方负责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主要政策规定、门诊和住院流程、主要服务收费项目、药品价格等相关信息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老人个人信息等相关工作。
第二章就诊
第五条老人须持甲方开具的有效证明在乙方就诊,乙方收治甲方患者住院必须严格入院准入标准,认真核对身份,甲方经核实乙方有收治冒名顶替行为者,将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第六条甲方老人在就诊、就医期间在住院及治疗方面应给予适当优惠、优待。
第七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或者推诿甲方老人前来就诊,由此造成病人病情加重、致残、致死等后果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乙方应依病开药,不得开具与患者病情无关的药品,开具药品必须符合规定。
第九条甲方老人因病住院治疗时,乙方应及时登记,从登记之日起承担相关的医疗费用,登记之前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条乙方对住院甲方老人的医疗费用,必须实行一日清单制,并由患者、家属或护理员每天签字认可。一日清单作为乙方结算的必备依据,甲方应按规定存档,无一日清单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一条乙方不得诱导甲方老人接受基本医疗服务范围外的服务。如病情确实需要,须征得甲方相关负责人同意并签字认可。
第十二条乙方要按甲方规定按时、准确交接有关业务数据,保证信息的准确与完整。因乙方未按规定及时有效交接数据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甲方老人有急性病或其他病症引起行动不便情况下,乙方有义务派专人出诊,对老人的情况进行紧急处理。
第三章诊疗项目管理
第十四条乙方应严格执行《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单病种限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超范围及费用标准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
第十五条乙方业务范围内的诊疗项目,必须向甲方提供其项目清单和物价部门批复的收费标准。遇有新增价格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时乙方要依据物价部门的批复文件向甲方提供资料。
第四章药品管理
第十六条乙方应严格执行《宁夏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目录》,并向甲方提供药品备药清单,包括药品的商品名、通用名和剂型等详细资料。
第十七条乙方违反物价政策,所售药品价格高于国家或省级物价部门定价的,差额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八条乙方要主动控制甲方老人用药量。
第十九条乙方新生产的医院制剂如申请进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可参照本协议第十五条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乙方为甲方老人提供的药品中出现假药、劣药时,药品费及因此而发生的相关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五章费用给付
第二十一条甲方老人在乙方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甲方据实给予结算。
第二十二条乙方每月向甲方申请结算。乙方应提前15日前将上一次老人就医统计表及医疗费用凭据(包括必须经患者签名的费用一日清单)报送甲方审核后,与甲方办理结算手续,节假日顺延。
第二十三条乙方工作人员不得歧视甲方老人,凡乙方向社会承诺的服务和收费标准,甲方老人均应享受。如有违反,甲方可视为不合理费用扣减。
第二十四条甲方老人在乙方发生的各种费用,乙方必须在医疗收费收据及电脑数据上如实记载,如乙方不据实记载,导致甲乙双方数据不一致的其差额部分全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五条甲方老人在乙方就诊发生医疗事故的,按照医疗事故管理办法处理,发生的医疗费用及后续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六章争议处理
第二十六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章健康档案
第二十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各楼园老人名单,乙方根据各项体检指标项目,认真为每位老人进行检查,并将各项检查结果汇总成老人健康档案。
第二十八条乙方需及时按照甲方提供的人员名单将老人健康档案反馈给甲方,甲方进行存档。
第二十九条如遇到甲方老人请假、就医等特殊情况未及时进行体检的,乙方应对漏检人员进行体检。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十一条协议执行期间,国家法律、法规或省市区有关政策调整的,甲乙双方应从其规定。
第三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日期:
工程
(设计咨询)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
项目管理单位:
服务单位:
合同条件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与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广州市关于本项目的有关文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设计咨询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总 则
(一)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和本项目管理实际,本项目将实行社会化、专业化的管理模式。甲方将依据有关规定和规范,充分行使其严格控制工程设计进度、质量和投资的权力。
(二)甲方下达指令,监督乙方履约行为。
(三)乙方承诺遵守甲方所制订的针对本工程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这些管理制度、规定必须符合下列原则:
1、符合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法规、规范和标准;
2、符合招标文件和本合同对项目管理的基本精神和要求;
3、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所必须;
4、不是针对某一特定的勘察设计咨询人、设计人或承包人。
第一条 设计咨询项目概况:
1.1设计咨询项目名称:
1.2设计咨询项目地点:
1.3设计咨询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万元
1.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1.5资金来源:
第二条 设计咨询范围、内容
2.1设计咨询的范围:横沥镇工业园外江水闸泵站工程的设计咨询工作
2.2乙方必须按相关的设计咨询法规和甲方赋予的权利进行设计咨询,服务内容包括:
2.2.1设计咨询和设计管理。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按照 “三控制(质量、投资、进度)、二管理(信息、合同)、一协调”的要求对设计工作进行全过程(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督及管理,并对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进行复核及审查,纠正偏
差和错误,提出优化建议,出具各阶段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咨询报告等。提供与上述服务范围有关的技术支持。
2.2.1.1审查勘察设计单位和勘察设计人员承揽任务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业资质要求;
2.2.1.2审查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合同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及履行情况;
2.2.1.3根据咨询目标,为勘察设计单位提供咨询服务;
2.2.1.4配合甲方收集有关本工程建设所需的相关资料及数据,并验证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
2.2.1.5审核勘察设计单位提出的收取阶段勘察设计费用的申请;
2.2.1.6协助甲方组织各设计阶段的审查会议;
2.2.1.7参与或主持有关设计计划进度、质量的协调会议,定期向甲方提出勘察设计单位的工作进度及工作情况报告;
2.2.1.8协助甲方开展项目的`技术招标工作;
2.2.1.9代表甲方处理施工现场出现的有关设计问题;
2.2.1.10审定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要求;
2.2.1.11按照设计程序,对勘察设计单位提出勘察设计技术要求、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勘察设计计划安排,对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和质量进行复核和控制,并负责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对勘察设计单位提交的勘察成果资料、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初步设计的图纸及文件进行审查并向甲方提交审查报告;各阶段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方案设计阶段
(1)核查本阶段设计咨询所需的设计依据文件、规范、标准、工程资料是否齐全。
(2)对方案设计的设计原则(书面)进行审核,提出设计咨询意见。包括:
设计原则中关于本工程的技术指导要点是否体现业主及其上级部门的要求和批示;设计原则中关于方案设计的内容和深度要求是否符合设计合同规定和建设部或地方的有关规定。
(3)对方案设计过程中方案论证结果进行检查。必要时对设计单位向业主提交的方案论证结论进行审核,提出评审意见。
(4)对设计单位正式提交的方案设计文件进行审核,主要内容为:
有关方案设计文件(包括签署、出图章等)完整性和深度;有关设计依据(包括工程地质初步勘察报告)采用的设计规范、标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有关项目组成;有关设计方案的可行性;有关先进、适用、安全、节能、美观、经济原则的各专业说明和措施;有关规模、投资与功能是否合理、综合技术经济指标是否适宜;)有关主要的建筑设计单体平面和空间布置是否满足使用要求;提出优化方案及其预计的社会、经济效益。
2、初步设计阶段
(1)核查本阶段设计咨询所需要的设计依据文件、规范、标准、工程资料等是否齐全,包括:方案设计批文、建设单位签发的要求和条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已建和拟建的建筑物坐标图、各主管部门批文等。
(2)对初步设计的设计原则进行审核,提出设计咨询意见:
设计原则中关于本工程的技术指导要点是否体现方案设计批文、建设单位及其上级部门的要求。
设计原则中关于初步设计的内容和深度要求,是否符合设计合同规定和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3)对初步设计过程中方案论证结果进行检查。必要时对设计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的方案论证结论进行审核,提出评审意见。
(4)对设计单位正式提交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审核。主要内容为:
有关初步设计文件(包括说明书、图纸、签署、出图章等)完整性和深度;有关设计依据(包括工程地质详细勘察报告)、采用的设计规范、标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有关设计规模;有关经济技术指标;有关项目组成;有关各专业设计中合理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方面内容;有关结构设计的主要技术参数、结构方案选择、主体结构布置、结构材料选择、地基处理与基础方案选择、安全度、可靠度、
抗震等方面内容;有关估算、概算、预算编制依据、费率、开项、价格的合理性,并提出评审意见;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的实施细则,包括各设计阶段限额设计的具体实施方式、实施目标,及对限额设计的评审意见;提出进一步优化设计的意见和建议,及其预计的社会经济效益。
3、施工图设计阶段
(1)核查本阶段设计咨询所需的设计依据文件、规范、标准、工程资料等是否齐全。包括:初步设计审查会纪要、初步设计批文、建设单位鉴发的对本阶段设计的要求和条件、各主管部门批文、设计所选用的各种设备和材料的样本或说明书等。
(2)对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核,提出设计咨询意见:
设计原则中关于本工程的技术指导要点是否体现初步设计批文、建设单位及其上级部门的要求和批示;设计原则中关于施工图设计的内容和深度要求是否符合设计合同规定和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3)对设计单位正式提交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主要内容为:
有关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目录、图纸、施工验收标准、签署、出图章等)完整性和深度;有关设计依据(包括工程地质补充勘察报告)、采用的设计规范、标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有关使用功能、安全可靠和质量要求是否得到满足,是否符合批准的初步设计,是否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设计深度;必要时应对计算书进行审核;对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查。
4、配合招标阶段
(1)土建施工招标阶段:
审查设计文件、图纸是否按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和政府有关部门意见进行了修改;设计深度是否达到业主招标要求;工程量清单不漏项、工程数量准确率在95%以上;
(2)设备采购招标阶段:
审查设计提交的设备技术规格书、用户需求书;审查设备选型及其布置;配合和参加评标、澄清技术问题。
5、施工配合阶段
(1)根据建设单位编制的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建立设计变更审批程序;
(2)对设计单位的施工图变更及施工单位施工变更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3)设计咨询人员应在现场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