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协议书范本参考【精选3篇】

分家协议书范本参考(通用3篇)

分家协议书范本参考 篇1

立协议人:赵老x,男,72岁,群众xx乡xx村村民(父亲)

赵大x,男,43岁,党员xx乡xx村村民(长子)

赵小x,男,38岁,群众xx乡xx村村民(次子)

赵老x自感年迈,不能管理家务,且长子赵大x,次子赵小 x都已娶妻生子,宜分家单过。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东院新房4间,庄基一处,及其附着物归赵大x所有。庄基面积以《庄基使用证》为准。

2,西院旧房4间,庄基一处,及其附着物归赵小x所有。庄基面积以《庄基使用证》为准。

3.未尽事宜,按照对等原则协商解决。

4.本协议一式4份,赵老x、赵大x、赵小x各执一份,交村委会一份备案。

空口无凭,立此为证,共同遵守,不得反悔

立协人:赵老x、赵大x、赵小x

(签章)(签章)(签章)

分家人:都(签章)

村委会审核(盖章)

x年x月x日

兄弟分家,怎么写是要看你们的协议是什么,我只说明应该注意几点就行了:

1、分家析产时,要把家庭共有财产和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区分清楚,分家析产只能是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是不属于范畴的。

2、分家析产时,要根据公平合理的原侧,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特别是对某些生产、劳动工具、设备等财产的分割,要尽可能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发挥家庭成员的各自专长。对于某些特定的不便分割的财产,也可以以特别协议的方式作变通处理,以充分发挥该项的的效用。分家析产直接关系到家庭成员今后生活安排的问题,因此,应当通过订立分家析产协议书的形式进行,这样就不至于有分家后因某项财产产权的归属不清发生纠纷。分家析产协议书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立约人的姓名,在家庭中的辈份称呼:

(二)、分家的理由、原因和目的:

(三)、分割家庭共有财产的合意及对原家庭债务清偿的安排:

(四)、分割后的财产细目及其所有人的姓名;

(五)、证人姓名;

(六)、立约人、证人签名盖章;

(七)、立约的具体时间及执行日期。

立协议人:父(母)亲:

大儿子: 二儿子:

三女儿: 四女儿:

见证人: 村委会:

年 月 日

二、兄弟分家协议书

甲方:(男,身份账号:,户籍地址:社)。

乙方:(男,身份账号:,户籍地址:社)。

经全体家庭成员协商达成如下分家协议:

第一条

甲方分给乙方的房屋状况:

甲方除自己居住50㎡外,分给乙方面积为51.2㎡。

第二条 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后到房地产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房屋产权证编号:农房权

证房地证2000字第。

第三条 在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中,应支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自愿将上述房屋分给乙方,乙方同意此分得的房屋。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单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

向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申请解决。

第六条 房屋图纸:

第七条 曹兴斌每月支付200元赡养费曹明燎和黄兴玉。

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日生效。

协议人: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x月xx日 20xx年x月xx日

x社区居委会

分家协议书范本参考 篇2

协议人:

(一) (姓名), (性别) , 年 月 日

出生,身份证号码: ,

家庭住址: 。

(二) (姓名), (性别) , 年 月 日

出生,身份证号码: ,

家庭住址: 。

(三) (姓名), (性别) , 年 月 日

出生,身份证号码: ,

家庭住址: 。

与 是原配夫妻,共生有 个

子女,分别是 , , 。 与_ 夫妇共同建造(购买)了位于 的

房屋,土地证号为 。现

结合家庭实际情况,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就上述土地归属

事宜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上述位于 宗地

号(图号) 面积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分归 ;宗地号(图号) 面积 平

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分归 ;宗地号(图号) 面积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分归 。

二、全家人对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分归均无异议。

三、本协议生效后, 及时持相关手续去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四、本协议经当事人签字生效,一经签字按手印,全家人对以上协议均不得反悔,全家人自愿承担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份,当事人各执壹份, 土地管理部门留存壹份。

分家协议书范本参考 篇3

甲方(父母方):彭英爱,女,汉族

香港身份证号码:P062710(4),英国护照号码:704834551

深圳市罗湖区黄贝岭村英国华侨

乙方(儿子方):张活飞,男,汉族

香港身份证号码:R955778(3)

深圳市罗湖区黄贝岭村英国华侨

为促进家庭和谐,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纠纷,甲、乙为座落于深圳市罗湖区黄贝岭下村430号(楼高二层)1栋,黄贝岭下村520号(楼高二层)1栋,黄贝岭下村424号(楼高1层)1栋,铁皮屋一间(没有门牌)的拆迁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深圳市罗湖区黄贝岭下村430号(楼高二层)1栋,黄贝岭下村520号(楼高二层)1栋,黄贝岭下村424号(楼高1层)1栋,铁皮屋一间(没有门牌)房屋为被拆迁房屋,房屋所有权人原为彭英爱,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房屋权利人为乙方张活飞,归乙方张活飞所有,为乙方张活飞的个人财产。

第二条:本协议不改变乙方对甲方应尽的法定赡养义务,也不改变乙方对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财产继承份额权利。

第三条:本协议效力约定:

除双方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协议或单方指定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本协议法律效力高于除双方协议之外的任何协议及其它指定行为(包括公证文书在内)

第四条: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三份内容完全相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按手印)x年x月x日

乙方:(签名、按手印)x年x月x日

见证人:(签名、按手印)x年x月x日

见证人:(签名、按手印)x年x月x日

签约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向西路向景楼15号一楼。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