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委托的协议书(通用3篇)
委托审计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甲方(委托方):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账 号:
开户银行地址: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电话: 传真: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账 号:开户银行地址:
甲方委托乙方就 项目提供审计服务,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1.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进行下列 专项审计:
1.1 审查公司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1.2 对公司进行年报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1.3 对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终止、清算活动进行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
1.4 对公司进行财务收支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1.5对公司进行经济效益审计,明确公司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并出具审计报告;
1.6其他审计业务,具体为:。
2. 甲方委托审计的目的和具体要求
2.1 委托审计的目的是,乙方依法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实现甲方委托审计的目的;
2.2 甲方委托审计的具体要求为:
2.2.1审计日记和审计调查资料清楚、完整和规范;
2.2.2支持审计报告的证据确实、合法、充分;
2.2.3审计报告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有效且适用;
2.2.4审计报告的评价、定性准确、恰当。
3. 委托审计的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审计的期限为 日,自 年月日起计算。乙方应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全部审计工作,出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审计报告。
4.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4.1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乙方办理审计业务所发生的差旅、通讯、食宿、打印复印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不计入上述价款。
4.2 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财务和税务规定的'收款票据后,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各期合同价款。
4.3 合同价款的支付,双方约定采用以下第
4.3.1 一次总付,甲方于年月日前一次付清本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款 元(大写: 圆整)。
4.3.2 分期支付:
4.3.2.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之内 ,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圆整);
4.3.2.2 乙方向甲方提交审计报告并经甲方审核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即人民币:元,(大写:圆整)。
4.3.3 其他方式:。
4.4 甲方的付款方式为:。
5. 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
5.1 甲方承担会计责任(管理当局的责任),即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并保证其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5.2 乙方承担审计责任,即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对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承担责任。
6. 甲方权利义务
6.1督促或完善被审计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和完整,保证会计报表充分披露有关信息;
6.2按约定时间提供审计业务所需全部资料,包括财务会计资料
及其他相关资料;
6.3为乙方的审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配合;
6.4按合同约定时间和条件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
6.5 按委托目的正确使用审计报告,不给使用人关于审计报告理解的误导;
6.6 乙方与甲方、被审计单位或人员有利害关系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回避;
7. 乙方权利义务
7.1 乙方应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会计报表和有关资料依法进行审计,出具真实、合法、准确的审计报告;
7.2乙方应在审计人员安排上给予保障,乙方派出的审计人员在委托审计期限内能够按时完成审计工作;乙方及其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7.3乙方审计人员在办理审计事项时,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自律,并保持严谨、稳健、负责的职业态度,在执行审计任务时,应真实反映审计结果,客观评价审计事项;
7.4乙方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7.5乙方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7.6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拒绝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经核实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7.7 乙方可以根据需要查阅甲方的有关会计资料和文件,查看甲方的业务现场和设施,要求甲方提供其他必要的协助;
7.8乙方必须将审计进展情况和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行政诉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包括(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1、提供处理委托事项的咨询意见;
2、代理甲方与对方或有关方进行交涉、协商或和解;
3、代理一审诉讼;
4、代理二审诉讼;
5、代理执行。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
一般代理或者全权代理,包括(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变更或者放弃诉讼请求;
□承认诉讼请求;
□进行调解或者和解;
□提起上诉;
□申请执行;
□收取或者收转执行标的;
□签署、送达、接受法律文书。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律师作为上述案件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做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5、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
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代理人;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律师代理费
甲乙双方依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司法厅制定的《湖南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及相关规定,就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律师费及相关费用达成如下协议: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在签订本代理合同后内,以 收费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元整(小写:¥_____元)。
乙方户名: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师代理费以到达上述账号同时由乙方开出发票为收讫。任何私人间的支付乙方均不予承认。
第六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及其他专业顾问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长沙市外(包括远郊区县)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及资料费、通讯费、翻译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付的其它费用。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托事项或因增加诉讼当事人,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诉、反请求等重大诉讼事件导致代理事项明显增多的情况时,乙方有权增加律师代理费。甲方应当合理地追加。否则,乙方仅在原委托范围内工作。
(三)甲方明确放弃委托事项,可以要求变更合同,甲乙双方合理确定律师收费。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三条第67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致甲方自行纠正时止: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好准备,而原告方撤诉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的。
(二)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或者违反第三条第67项规定的义务之一,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已投保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 人民法院□ 仲裁委员会□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分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壹份存卷,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年自本项目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止。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当面交付文件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二条 其他特别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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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承办律师: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日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为了严格执行国家药监部门相关规定,严格规范GSP管理,确保药品物流安全。经过对乙方运输资质的认定,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向客户运送药品事宜,双方达成以下一致意见,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自甲方仓库提取药品或由甲方运送至乙方指定物流收货地点,在一定期限内送至甲方指定客户的所在地。每次承运药品的数量、目的地等内容,以发运前甲方填写的物流快递单为准,甲方要求托运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拖延承运工作;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或廷后承运的应提前通知甲方。
2、提货时,甲乙双方应尽共同检查药品外观的义务,确保甲方托运的药品外观包装完整,无破损、受潮等问题。如客户收货后提出药品外包装受损等问题,视为乙方运输途中产生的问题,由乙方最终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以所托运货品的货值为限,具体计算以甲方含税开票价格为准。
3、提货后,乙方应严格按照药品外包装箱上图示方法进行存储、运输,确保药品安全送达。其中要求阴凉的药品应在整个存储、运输途中保持20摄氏度以下的温度、运输装卸过程中均不得将药品置于阳光下暴晒;要求冷藏存储的药品除了满足上述要求之外,还应使用有资质的冷藏设施的运输车辆,在整个存储、运输途中保持2—10摄氏度的温度。凡甲方委托运输的液体注射剂产品,乙方必须保证运输全程温度控制在5—20摄氏度之间。
如因运输不当导致客户拒收药品,或药品损坏、灭失等情况,乙方应按照该批药品发票含税金额向甲方支付损害赔偿金;如因运输不当导致行政部门对甲方进行处罚,或甲方因此丧失各种经营资质、代理资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乙方承运资格,并向乙方追偿所受到的损失。
4、提货后,乙方应及时将货物发往甲方指定地点,根据收货地区路途差异,乙方应在附件约定天数(此天数以工作日计,国定假日不计)内送达货物。药检报告及药品销售清单必须随货同行。
逾期送达货物的,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说明情况,双方积极寻求解决方案,避免扩大损失。送达货物的日期以收货人签收日为准,每超过一天扣除1/5的运输费用,以此类推。逾期5日以上仍无法送达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全部或部分省份的承运资格。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征询客户关于运输质量问题的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包括客户投诉),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全部或部分省份的承运资格。
5、药品送达客户后,乙方应取得有客户真实有效签章的送货回单,并在送达货物日起30日内将上述回单的一联交回甲方。
如回单未取得客户真实有效签章,或无法在30日内将回单交回甲方,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该批药品发票含税金额的违约金,且由此产生的甲方与客户之间的争议对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向甲方承担。
6、甲方托运的货物仅限于附件所列地区,超出上述区域的,乙方可拒绝承运,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货物发往其他地域。运输价格(包括提货市内运输费、保险费及其他各种费用)详见附件。
7、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将收货单位需要退回甲方的药品及时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本项产生的费用参照本合同第7条标准结算。
8、甲方委托运输货物中,有部分为医院紧缺、供应紧张的紧俏药品。为确保人民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对于这部分紧俏药品,乙方在此承诺严格做到零破损送货。
甲方将在紧俏药品外包装上张贴黄色警示标志,提醒乙方谨慎运输。凡乙方未能履行前述承诺,出现破损的,应按照破损药品货值10倍向甲方支付赔偿金。一经出现紧俏药品运输破损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全部或部分省份的承运资格。
9、乙方完成每次运输业务后应将运输费发票与送货回单,甲方应在该业务发生当月底或次月初付款。为确保运输质量,自本协议签订起甲方对乙方运输员可以视情况进行药品运输知识的培训。甲方承诺,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中现金比例不低于50%(包括电汇等形式支付的现金)。甲方逾期付款,应按所逾期金额万分之三的标准乘以逾期天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30日以上,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违约金。
10、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到期后双方可以以书面方式续签本合同,本协议相关附件应并加盖双方骑缝章。
11、本合同一式两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经办人:经办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