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责任协议书(精选32篇)
甲方:马蹄镇茶堰小学
乙方:马蹄镇石壁庄村大林组 蒋先乾
甲方拟对学校旗台进行修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了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修建项目
新修建旗台一个,硬化校门口路面
二、施工方式
甲方采取包工的方式委托乙方具体负责旗台修建,施工结束后废旧材料垃圾按学校要求清除干净,堆放在指定位置。并由乙方负责施工的安全,若发生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一律由乙方负责。
三、双方责任及注意事项
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所需的水、电。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修建,务必把好质量关,讲究信誉;修建所需材料由乙方自购。施工完毕后由甲方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支付乙方包工费(含安全措施费)4000元(肆仟元)。
3、乙方在施工时必须拉出安全警戒线,设立“安全施工、闲人免进”等字样。
4、乙方明确自己和共施工人员都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和资历,以确保乙方所承揽工程符合施工所要求的质量和技术要求。
5、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所需安全防护物品由乙方自行解决。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施工,杜绝一切事故,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有此情况出现,责任与甲方无关。
四、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在完工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甲方支付工程款后,该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马蹄镇茶堰小学
乙方(签字):
二○XX年九月十八日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承包的工程的需要,现将该工程部分分项承包给乙方,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就本协议各项条款协商达成一致并订立如下协议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项目:
二、工程地点:
1、承包方式及范围:
2、劳务大包,含本工程部分劳务费用、辅材、耗材、周转材料(包括木板、方木)机械设备,如塔吊、施工电梯、搅拌机、钢筋机械,各种小型工具材料现场运费。临时办公用房(不含甲方办公用房)配电总柜一级电箱以下所有电线、电缆、照明用具,配电箱,所有工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特殊工种上岗证的费制。
3、承包范围:主体工程如木工、钢筋工、砼工、二次结构如:砌砖、预制过梁、栏板、构造柱,粉刷工程如(内端粉刷,外端粉刷、细托毛、上炉渣、屋面找平)。室外1.5米以内的散水不包括散水以外的工程。
4、乙方不包括:钢筋、水泥、沙子、石了、砖、沙浆添加剂、植筋胶、防水、门商,外墙保温材料及人工费,室内外油漆涂料,地板砖,厨房瓷砖、卫生问瓷片、水电暖安装、楼梯扶手。室内外回填土方等。
5、甲方应负责提供水电到位,道路通畅、硬化及施工场区安全围护和住房,排除外部干扰。
三、合同T期处罚条款:
1、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完工。
2、由于乙方原凶造成工期延误,甲方给予乙方每延误一天,按壹仟元人民币的处罚,南于气候和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属于甲方原因造成的误工、停工、资金不足、手续不全、材料供应不及时,水电安装跟不上,误工费按入场人员名单每人每天贰佰元计算。(包括塔吊、钢管、扣件、丝杆等所有租赁费由甲方承担)。
四、安伞生产,文明施工。
(一)安全生产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健全自己内部的安全保证体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JGJ59—99、《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在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及甲方安全生产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中,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进行整改直到合格标准。
2、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劳务项目做安全生产总交底,提出明确要求并监督执行,乙方应严格提供的安全生产设施、安全帽、安全带等劳动保护用品由乙方妥善保护与管理,如遗失、损坏等现象南乙方按成本价赔偿。
3、乙方应加强对职工遵纪守法教育,对乙方人员参与打架、斗殴、偷盗工地财物等违法违纪现象,甲方每次给予乙方伍佰元罚款,并写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移送当地司法部门处理。
五、付款方式
1、承包单价:不含税金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结算。
2、工作范围以外用工单位:按工_______元/工日;普工_______元/工日。
3、面积计算方式:
(1)基础筏板按其建筑面积的计算。
(2)其它层按建筑面积计算。阳台按计算。
(3)有柱子的阳台按全面积计算。
(4)结节、屋面架等没有建筑面积的按砼方量计算。每立方米元整。
(5)不增减建筑面积的工程变更,劳动报酬不予增减。
(6)每层楼的彩光井按全面积计算。
4、结算方式:
生栋楼乙方垫资至层完,甲方应付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以后主体封顶应付已完成工程量的%,二次结构砌砖至元,粉刷部分到层甲方付乙方元。剩余部分验收合格后十日内甲方付乙方总工程款的97%。余款3%做保修金一年后十个工作日付清。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全面负责现场的施工管理工作,制定整个工程的生产计划,资金闭幕,劳动力计划等,以确保生产的均衡性和连续性。
2、向乙方提供四套图纸和技术资料样本,并对乙方进行质量、安全、技术交底,负责对乙方各项工作进行管理、监督、检查、验收。
3、甲方根据施工需要,及时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中需要的各种材料,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质量。
4、甲方应建立现场各种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对违反制度的乙方人员,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处罚,情节严重的清退出场。
5、甲方向乙方每月下达质量、工程进度、安全、技术、文明施工等指标和任务。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下达的指标利任务。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进场人员必须是年满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有身份证的公民,技术工人占80%以上,乙方应将进场人员名单,技能操作资格证、安全合格证、身份证复印件及时报甲方备案,乙方对备案人员过去和将来的行为负责,对未备案的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2、乙方必须是有资质的,成建制的法人企业,乙方按要求设立组织机构。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区域,必须服从甲方的领导。
4、对甲方的现场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对甲方供应的不合格材料有权拒绝接受作用。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5、乙方负责适时提供材料计划,按月上报工程费完成情况报表。
八、其它
1、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协议》对甲方的约束,两样适用十对乙方的约束。
2、签订合问时,甲、乙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执照(未经年检或过期的执照无效),劳务承包的资质证书。
(2)进场人员花名册:
3、乙方委派代表,负责乙方现场及住宿管理工作,施工人员如中途变动,应及时通知甲方。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合同约定履行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须承担对方因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
十、争议和纠纷处理程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时按以下程序处理。
1、甲乙双方组织协商解决;
2、甲乙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可通过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一、本合同相关的《招竟标文件》、《劳务投标书》、乙方签收和各种文件及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结算资料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内容如与本合同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十二、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合同条款履行完毕时自行终止。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可另行补充协议,享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屋顶改造工程施工协议书甲方(发包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清流县嵩溪镇元山村村部房屋屋顶改造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清流县嵩溪镇元山村村部房屋屋顶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清流县嵩溪镇元山村村部。
3、工程承包方式:承包人包工包料。
4、工程施工期限:自X年XX月XX日至X年XX月XX日止。
二、工程内容:
1、原有彩钢瓦及屋架拆除。
2、房屋屋顶彩钢压型琉璃瓦铺设。
3、钢结构屋架安装。
4、标砖砌筑(18墙)。
5、墙面拉毛。
三、工程质量验收:
1、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评定检验标准。
2、工程竣工验收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同时办理验收手续。
四、安全及文明施工与管理: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和用火、用电安全。在施工地点作业期间还应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规定要求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火灾等。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施工管理有关规定:
3、施工过程中万一发生工伤事故或其他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五、工程结算、付款方式:
1、工程款的预付:在施工过程中按工程进度支付60%工程款,余款待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工程款结算:按预算单价根据工程量按实结算,预算单价没有的,由甲乙双方面议或参照同期其他工程结算单价执行。(甲方如需税票,税票税率金额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六、纠纷处理: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可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按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施工组织:
1、乙方必须按合同工期和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工程进度及质量监督。
2、乙方若不能在合同期内完成工程量,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施工中所有设施、设备及人员由乙方自行解决。
八、其他约定:
1、乙方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该项目工程,因气候、停电或不可预见其他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附则: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成后本协议自动解除。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双方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X年XX月XX日
乙方:
X年XX月XX日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为提高经济效益,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所前三泉王村
3、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施工图内的钢结构工程(包括油漆)
4、工期:60个日历日(雨天除外)及特殊原因造成的误工除外。
5、工程面积1500平方以实际核算为准。钢结构工程承包合同。
6、质量等给合格。
7、安全要求无重任及死亡事故。
8、合同价款。
(1)钢结构工程每平方430元(包括门窗铝合金及基础、屋面夹芯板墙面单板,如需要特种规格的屋面板价格另算)。
(2)钢结构H型钢柱子为400×200H型钢屋架为350×175H型钢屋面及墙面型钢檩条为14#C型钢,行车梁及牛腿合部由乙方另装完毕行车梁规格为300×150H型钢所用材料全部为行标料。
第二条经济责任
1、工程所需钢结构构件和部件制作,由乙方制作提供,油漆及其他配件由乙方负责供应。
2、安装所需设备,包括吊机生产车等由乙方解决。
3、场地包括人员日常生活所需场地和安放场地等由甲方提供。
第三条双方主要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甲方必须及时向乙方提供合同所签订的各项款项,如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及竣工由甲方负责。
(2)甲方督促检查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技术及安全生产。
(3)及时向乙方提供图纸和工程技术文件。
(4)统一审核工程预决算和竣工结算。
乙方的责任
(5)确保本协议规定的质量、安全、工期按期完成。
(6)进场前七天内,向甲方呈报项目部组织人员名单。
(7)进场后七天内,编制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后实施。
(8)及时向甲方报息。)送工程计划、统计、技术、质量、安全等有关资料,并接受甲方职能部门的检查指导。
(9)如安装中途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指出乙方出场、停止安装,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第四条劳动力管理
1、根据《劳动法》规定,建筑安装工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保护。违反《劳动法》,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制作安装、机械设备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机械操作证。
2、乙方应根据上级部门和甲方的有关规定,做好外来人员的管理和计划生育工作,招聘临时工必须持有身份证,及时办理好“三证”:暂住证、就业证、计生证。“三证不齐者,不得录用。”严禁招收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3、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一切责任自负。
第五条工程质量
1、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按照《钢结构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钢结构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达到合格。
2、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等级,由乙方负责;达到合格等级,不奖不罚。
3、在施工中,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及有关质量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处理。
4、在规定的保修期内,由乙方无偿进行修理。
第六条文明、安全生产
1、所有的机械设备均安设独立的开关箱,内配触保器。特殊工必须合部持上岗,安全资料专人负责,做到每天记录。
2、文明施工要求按建筑工地所在地的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检查评分细则执行。
3、施工期间必须注意安全生产,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工地发生地工伤残(亡)事故,其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
1、暂定工程款650000元,具体按实结算。
2、合同签订后,预付工程款30%,主构件吊装安毕付30%;屋面板安装完毕付30%,余额10%作为工程质保期为壹年后付清。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诉讼法律。
本协议经甲、乙方双方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
甲方:
乙方:
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的实施,确保施工工期,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甲乙同意将 的分项工程分包于乙方,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 承包方式:。
二、 承包金额: ,分包单价为 x元/m2; 。
三、 承包范围:
四、 工 期:总工期控制在xx月内。
五、 安全文明要求:
1.乙方负责对本班组的施工中的安全教育,坚持本班组的安全班前教育,监督检查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监督本班组工人不得违章操作,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2.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现场材料必须严格按施工总体平面图进行分类堆放,服从项目部对材料进退要求,即时清理边角废料,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3.乙方应配合项目部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服从项目部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4.如因乙方管理不善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原因而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及其由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出现重大事故的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六、 质量要求:
1.乙方应指定一名专职技术员负责本班组的施工管理,配合项目部协调与其他工种的施工协调工作。
2.严格按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施工,遵守项目部的各项管理制度,随时接受各项工程质量检查。
3.因乙方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一切责任应由乙方承担;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七、 付款方式:
八、 奖罚措施:
1.在施工中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施工管理,安排足够的人力,按照甲方要求的工期按时完成施工任务,以工程进度为准。
2.积极配合项目部做好与各工种的施工协调工作,团结其他班组不得出现打架斗殴现象。
3.乙方必须派驻施工技术员一名,常驻现场负责现场的施工和安全管理工作,配合项目部进行工程施工管理和安全生产,不得无故缺岗,列入项目部人员管理,实行考勤。
4.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经济损失都由乙方承担。
5.在施工中如乙方的工程质量或进度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所完成工程量的费用作为赔偿给甲方,并在三日内撤离现场。
九、 其他事宜:
1.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湖州邦尔骨科医院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约4800平方米水电工程
资金来源:自筹、并已到位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本装饰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水电安装(含消防)等工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xx年6月8日。
竣工日期:20xx年9月6日。
按单体计算: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五、合同价款
按约定的承包方式、承包范围等,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按照总合同同等比例下降,以中标价下调18%个点付款,质量要求、施工工艺按总承包合同(湖州邦尔骨科医院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等要求执行。
六、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协定: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甲方:
乙方:
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与甲方相关人员对甲方承建的五经路隧道进行现场勘查,确认隧道内存在的渗漏问题并根据甲方指示确认了施工部位。在和甲方进行交流协商后最终确定施工方案,在协议价格后双方达成本施工协议。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项目地点和内容:
1、对的渗漏处理。根据甲方指定部位进行混凝土修复,控制变形缝和部分主体结构裂缝的渗漏。
二、承包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采取包工、料、机械、设备、安全生产及安全设施等大包干方式进行施工。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2)负责安排乙方工作量及现场进度,审核完成工程量,申报预决算,申请拨付工程款。
3)负责与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及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办理好施工前各种开工许可手续并申报有关文件资料。
2、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业主、监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确保达到优良等级以上。
2)强化本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不乱搭乱拉电路管线,不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强行、违章施工,严格杜绝火灾等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之全部责任。
3)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反光背心,佩带安全帽,不穿拖鞋,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工完场清。
4)具体施工作业中必须配备所需交通安全标志牌、安全围挡、指示牌和指示灯等交通安全设施,并且必须符合我市有关道路施工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否则由此造成之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相关费用由乙方自承担。
四、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根据本协议要求对所处理施工部位达到闭水性良好。
五、施工造价:
1)执行甲、乙双方确定的工程单价
2)按实际修复的工程量进行工程结算。
六、保修期:
对所施工部位保修一年。
七、付款方法:
1)乙方进场同时甲方需支付2万元的`进场费,在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后甲方支付乙方70%的工程款;
2)在甲方验收完毕后,甲方需在30天内支付乙方全部工程款的95%;
3)到保修期时甲方支付乙方的5%的质保金。
八、附则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责任书自双方签自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除保修条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终止。
甲方: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方需,现甲方将该工程交给乙方施工,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二、工程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量(暂计):
四、计价方式:
五、工期要求: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实际完成量乘以单价,总造价(含应纳税费)约 __________元整(¥)。乙方完成后甲方现场验收证实签证后再结算,甲方结算后 天内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乙方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总工程款_____‰的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按合同总价款%的标准赔偿甲方损失。乙方工程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乙方须无条件返工,且工期不顺延。
八、乙方自行承担施工安全和人员安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与经济责任。
九、在本合同执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予以解决。经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武汉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工程完工,乙方收齐工程款后自然失效。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效力相等。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资质证书号码: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等级:复审时间以及有效期:
住所和单位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乙方在完全遵守甲方与业主签订合同条款的前提下,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公平、自愿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愿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技术规范及甲方技术和管理的要求,承担部分工程的施工任务,甲乙双方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方式:采用单价固定的方式,该单价包括开工前期至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乙方为完成本协议项下分包工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资料和检测等项目。
1.4工程内容及价格:详情见本协议附件施工项目及劳务费用单价表,表中工程量划分仅作协议价格计算依据,甲方根据施工进度可进行调整,乙方必须服从。
二、工程质量要求
2.1工程质量等级:乙方所建工程质量标准为与业主签订的工程合同标准(以质检站检测标准并出具证书为准)。
2.2乙方应有相应的施工经验,施工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具备相应技术资质及操作能力,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员数量应满足工程需要,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事故、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3本工程验收执行国家颁发的相关施工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业主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施工和验收。
2.4乙方施工的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工程质量保修期为2年,在质量保修责任期内,乙方应按甲方书面返修通知书要求无条件将工程返修合格。如乙方迟延履行返修义务,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他施工方返修,所发生的全部返修费用及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返修工程费用从工程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赔付。
三、工期
3.1本合同工期自20xx年10月15日开工,至20xx年6月30日完工,总工期为天,乙方必须根据天气自然环境等因素合理安排工期,安排好施工组织设计,按期完工。甲方根据施工进度可进行调整,乙方必须服从。
3.2乙方在20xx年10月18日前完成临时建设,在20xx年10月20日前按甲方要求保证所有人员、设备进场,且能满足施工要求,如果乙方人员延期进场导致开工时间迟延,每迟延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乙方延期进场超过十五日的,视乙方为违约,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签订合同前应向甲方提交近三年与本工程相类似的工程业绩、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设备清单、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名单(附身份证复印件)。本协议履行期间不得随意更换。如发现清单人员名单与实际不符,乙方应限期改正,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按5000元/人缴纳罚款;情节严重者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协议解除后的违约责任承担及清场参照本条3.4.2项约定执行。工程完工后,乙方人员或机械设备退场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甲方同意后方能退场,否则,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3.3工期顺延与延长
3.3.1施工中因业主或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施工的,本条约定的工期相应顺延;
3.3.2工程施工内容增加的,甲、乙双方在业主认可的追加工期范围内协商确定工期延长时间。
3.4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3.4.1若甲方在施工中发现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无力完成施工任务或达不到均衡生产能力(均衡生产能力:指总工程量与总工期平均月完成量),或存在质量问题及内部管理问题,甲方有权减少其工程量或解除合作协议要求乙方限期退场,协议解除后的违约责任承担及清场参照本条3.4.2项约定执行,同时乙方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另觅合作人的进场费及赶工期的费用等)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3.4.2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周、旬、月、季生产施工计划组织施工,完成甲方下达的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如乙方阶段性施工迟延完成超过15日的,或乙方连续两个阶段未如期完成施工任务的,或乙方超过本条第3.1项约定的完工期限30日仍未能交工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10000元/天违约金,并应于甲方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内容。如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仍未完成施工内容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同时乙方应于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撤离施工现场;乙方逾期撤离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清场,相关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就协议解除前乙方已完成施工部分经甲方和监理方验收合格的,可作为乙方结算依据,乙方拒绝到场或未在规定时间到场参与工程量核对的,视为乙方认可甲方会同监理单位确定的工程量。
四、工程费用结算和支付
4.1在保证设计要求以及甲方现场施工技术人员技术交底要求的基础上,甲方以乙方实际完成且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工程量给予乙方进行结算。乙方完成的路基土石方工程量中的土石方界定,以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质检科、施工科会同乙方按实测的土石分界高程进行测算核定。
4.2工程量核定:每月经甲方现场施工技术员、质检员、总工、项目经理签认后方可进行结算。
4.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工程量将不予认可或不作为当月结算和付款的依据。
4.3.1不按照设计文件、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技术交底及甲方签认的工作量。
4.3.2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工程量;
4.3.3未经甲方现场施工技术员、质检员、总工、项目经理签认的工程量。
4.3.4未经项目经理最终签认的工程量结算单,不能作为结算和付款的依据。
4.4工程完工时,按照乙方最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协议书上确认的单价,双方进行完工结算,中间(月)结算单仅作为已付款和最终结算基础依据。
4.5施工期间乙方应以甲方提供的授权委托书的形式明确由手续;由负责财务手续。上述授权人员自甲方处提取的借款,领取或租用的材料、机械、设备(包括材料费、租赁费、损耗等),均列入乙方预提劳务费用,并按费用发生时间相应冲减甲方应付乙方的劳务费用。其中,施工机械设备及设施租费,按甲方规定的费用计算。
4.6甲方按照乙方当月通过业主计量的工程量支付工程进度款,待本项工程交工检测、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到乙方完成实际工程总量的92%,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3%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后,甲方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支付剩余的工程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待乙方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没有拖欠人工工资情况发生时甲方支付给乙方。
4.7乙方应确保收到的工程进度款优先支付当期应付的劳务工工资,如有乙方欠付劳务工工资情形,甲方有权从乙方劳务费用中,直接向劳务工支付工资,并扣减应付乙方劳务费用。
4.8业主款项到位后,甲方按乙方有效结算手续支付劳务费,并扣除(但不限于)下列费用。
4.9.1乙方预提的劳务费用。
4.9.2核定并扣除劳务费总额的质量保证金;
4.9.3农民工工资保证;
4.9.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依法纳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有效的税务发票。
4.9.5乙方应承担违约金、赔偿金等其他损失(如有)。
五、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合同签前必须向甲方提交元(大写人民币:整)履约保证金(不计息),该保证金内容与甲方向业主方承诺内容、范围一致,竣工决算完成后,如乙方全面依本协议履行义务,履约保证金甲方如数退还。如乙方存在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将按实际发生的违约损失扣除。
六、设备、材料供应
6.1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施工主要材料由甲方统一管理和供应,并根据乙方承担的工作内容,确定施工定额材料消耗数量、材料规格型号、价格等,本协议附件之劳务费用单价已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临时设施费等等乙方实施并完成所有施工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及隐含风险在内的含税费用总和。其中甲方供应给乙方的主材,以材料采购到工地现场价加2.5%的采保费后,按实际领用量进行结算。
6.2乙方在材料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用量,遵循节约归己、超耗不补的原则。乙方在施工中按甲方文明现场管理规定,做好材料现场管理和材料交接验收工作,杜绝抛洒浪费现象。
6.3经甲方书面同意对非主要材料乙方可以自行采购,但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合格供应商名册》内采购,并以乙方名义签订买卖合同,甲方代乙方垫付材料款的,垫付发生之日垫付款项相应冲减甲方应付劳务费;经乙方请求供应方及甲方同意后,甲方代乙方承担支付义务的,自甲方书面向供应方承诺付款之日,相应冲减甲方应付劳务费用。
6.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或甲方承建工程名义在外赊欠材料或其他费用,否则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6.5在甲方指导和监督下,根据需要乙方可自行租赁机械设备和周转性材料,乙方应保证租赁设备和材料质量、数量满足合同工期和工程施工的需要,上述租赁合同应以乙方名义签订,如甲方代乙方垫付租赁费的,垫付发生之日垫付款项相应冲减甲方应付劳务费;经乙方请求出租方及甲方同意后,甲方代乙方承担支付义务的,自甲方书面向出租方承诺付款之日相应冲减甲方应付劳务费。
七、施工安全、工程现场管理与验收
7.1乙方应确保施工安全,遵守相关安全施工操作规范,持证上岗,否则不允许。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施工(具体见安全协议)
全部由乙方承担。
7.2乙方必须为其施工人员投保必要的商业保险,施工期间发生的工伤等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7.3乙方必须遵守管理方文明施工和现场各种管理规定。
7.4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常驻工地,不得擅自离开工地,有事必须书面请假,每月不超过三天,主要负责人未请假离开工地的,甲方按500元/天进行罚款,其他管理人员按300元/天进行罚款,超过7天仍未归队按乙方根本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的清场、清算及违约责任参照3.4.2项执行。
7.5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控制,乙方应服从业主、项目监理、甲方管理人员对施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7.6乙方应遵照甲方施工组织设计安排,执行甲方管理体系各项要求,按约定及时完成各项施工内容,做好原始技术资料报验,施工日志等工作。
7.7乙方应在自检合格16小时内通知甲方进行检查,未经过甲方和监理方检查,不允许进行下一道工序。如监理单位需要抽检,乙方应积极配合。
7.8根据合同工期以及总体生产计划安排,甲方按天、周(旬)、月的方式向乙方下达生产计划,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若不能按期完成生产计划,影响了项目整体计量支付时,甲方有权暂缓向乙方验工计价和支付酬金,如经督导仍无明显改进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9已完工程量由甲、乙方、监理方及业主方四方共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处,乙方应于7日内返修合格,如乙方逾期修缮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10000元;乙方逾期未返修的,甲方有权委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返修,相关返修费用的承担依第八条8.2项约定执行。
7.10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应在自检合格24小时内通知甲方进行检查,经甲方有关人员验收后方可上报业主监理单位报检认可,未经过甲方和监理方检查,不允许进行下一道工序。
7.11根据工程需要,乙方负责设置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及警示等施工防护设施。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污染农田、鱼塘损坏以及因施工车辆造成的道路、农作物污染均由乙方负责处理解决,费用自理。
7.12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组织,落实施工技术措施和施工规范与安全规程,保证安全生产,同时应做好施工路段交通的维护工作,确保来往车辆的安全畅通,杜绝安全事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自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八质量保修责任
8.1乙方无条件履行甲方与业主方约定的工程保修条款,质量保修期为2年,自业主竣工验收之日算起,保修内容执行甲方和业主签订相应的保修条款。
8.2质量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返修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返修合格,并承担人工及其他各项返修费用。乙方期限内未履行返修义务的,甲方有权自行返修或委托其他施工队返修,视乙方同意相关返修费用,按甲方核定金额自乙方质量保证金内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乙方负有赔付义务)。
甲方视乙方对交8.3质量保修责任期满经建设单位验收返还甲方质量保留金后,工验收提出的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扣除缺陷责任期内甲方垫付的修复费用后予以支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九、试验检测
9.1工程试验检测所用的工地试验室的建设、验收、临时试验资的获取,由甲方按业主要求负责建设。
9.2施工期间工地的试验检测由甲方工地试验室负责检测,乙方协助配合进行检测、报检。
9.3乙方试验检测费,试验检测费从乙方每期验工计价款中扣除。
十、其他
10.1施工期间乙方应向甲方按月提交全部劳务人员工费分配花名册,乙方未及时足额向劳务人员发放劳务费的,甲方有权依本协议第四条第4.6项之约定直接以应付乙方劳务费用向劳务工支付乙方拖欠的劳务费,并于支付日相应扣减应付乙方劳务费用。
10.2乙方应服从甲方和业主签订的合同内全部规定内容和应承担的责任。
10.3甲方指派现场代表为;
10.3.1现场施工监管;
10.3.2经济技术签证复核认证;
10.3.3阶段工程验收及(月)已完工程量复核;
10.4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如有分包或转包事实经查实后,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已完工程不予结算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1.5乙方在施工时应注意环境保护、地下设施(光缆、电缆及各类管网),如发现应及时通知甲方、业主及监理,因野蛮施工造成地下设施破坏、地表植被树木损坏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10.6乙方进场后应遵守甲方文明现场管理规定,统一着装,机械设备统一标识。10.7搞好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并承担施工期间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10.8乙方须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诚实经营,不行贿索利,不中途单方毁约,不串通闹事,不冒领倒卖材料,承担管理施工期间内机械设备的安全责任和经济赔偿及其它经济赔偿。
10.9加强对进场劳务人员的管理,乙方有义务对进场的劳务人员在甲方处备案,每个月20日乙方要给甲方经营部提交一份当月的进场务工人员的花名册,若不按时提交的甲方将按10000元/次进行处罚,罚款甲方有权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十一、违约责任
11.1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约定的优良标准时,甲方对乙方劳务费用结算总额按降低5个百分点结算;不合格部分不予计价支付,同时乙方应承担相应材料、设备等成本性费用。
11.2任何一方未依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提前解除本协议的,应向守约方承担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
11.3乙方对工程验收不合格部分经返工质量仍不达标的、或乙方在甲方书面通知的返工期间拒绝履行返工义务的、乙方迟延完成返修义务超过五日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后解除本协议,并按本协议第,3.4.2项规定处理。
11.4乙方不经甲方批准不得减少劳动力或擅自撤离工地,否则应视同根本违约,甲方可解除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1.5通知与送达
11.5.1本协议项下一方对另一方就合同履行向对方送达的任何文件、通知、通告等,均应采取书面形式送达对方或在本合同首页载明的住所;除直接送达以外,任何以电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的文件、通知、通告,在发出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届满,即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11.5.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就本合同首页载明的名称、住所地等与通知或送达有关的信息的变更均应以本条10.5.1项约定方式送达对方后方产生变更效果。
十二、不可抗力
12.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指战争、自然灾害等合同双方不可抗拒之情形。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将已施工部分的工程量报送书面结算报告,甲方依现场签证核定。乙方对甲方核定金额有异议的,应于知道核定金额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认可甲方核定金额。
12.2如因自然灾害导致乙方领用的相关施工现场材料设备损毁的,如工程投保了相应保险的,甲方以相关保险公司对应核定的损失范围赔付金额为限核定应扣乙方的.材料及设备租赁等费用(自然灾害发生前及发生后乙方损毁、丢失的材料、设备不在核减范围)
12.3因乙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乙方责任自负,费用自己承担。
十三、争议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双方约定直接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工程保修期满、工程价款付清协议全部内容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协议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二、工程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协议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天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四、协议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五、组成协议的文件
1、本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附件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工程量清单
7、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谈、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六、协议的生效及终止
1、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
2、除质量保证书外,甲乙双方履行协议的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并验收达到约定标准后,本协议即告终止。
3、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七、图纸
提供方及份数:
八、甲方工作
1、提供经当地消防部门审批的设计资料,如在施工中发生变化应及时协调乙方及设计单位予以解决。
2、对乙方施工现场的设备、配线、管路等予以保护。
3、如工程需基建方预留、预埋等基建配合工作,甲方应提前和乙方及基建单位协商解决。
4、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5、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并接至施工场地
6、双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九、乙方工作
1、必须按消防部门审批合格的设计图纸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2、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技术要求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合《国家消防验收规范》时应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和设计单位与消防部门协商解决。
3、乙方应按协议规定的时间完成和提供服务。
十、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开工及延期开工
乙方应按协议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后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按协议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始施工。甲方应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时间,工期顺延。
2、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a)甲方不能按协议规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b)工程量改变和设计变更;
c)因停水、停电、停气等原因造成的停工;
d)不可抗拒力;
e)因甲方无法达成约定义务造成的工期延迟;
f)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3、工程竣工
a)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竣工日期或顺延的工期竣工,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另议。
b)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协议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乙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甲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追加的协议价款等内容。
十一、工程质量
a)工程质量应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b)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c)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协议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d)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除此之外严重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协议价款由甲方承担。
e)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f)重新检验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进行过验验、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修复。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
g)本工程约定的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协议价款的 %,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质量保修金为(大写)质量保修金应在保修期过后一周内由甲方一次性返还。
本工程约定的质量保修期为一年。一年后如出现故障,乙方只收更换设备款和施工成本费用。
十二、协议价款与支付
1)协议价款的确定本协议价款采用_________方式确定。
2)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3)甲方应按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由于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如影响工程进度的相应顺延工期。
4)工程变更调整的协议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协议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十三、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甲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主管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因工程设计变更所产生的工程费用应作为工程款的一部分与工程款同期调整支付。
十四、竣工验收与竣工结算
1) 工程竣工验收标准为国家和行业现行各项验收标准及甲乙双方的有关约定
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之后双方参照本协议书约定的协议价款及补充条款约定的协议价款调整等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 甲、乙双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协议中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十五、索赔和争议
1)违约的处理
除不可抗拒力外,因乙方不能按协议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违约行为,由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工程总造价的0.5%每天计收,但误期赔偿最高限额不超过协议总价的5%。
2)索赔
除非双方协议将协议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协议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协议。因一方违约使协议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协议,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协议,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3)争议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协议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协议。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协议:
1、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协议无法履行。
3、一方根据上述约定要求解除协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协议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的前10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协议解除.对解除协议有争议的,按本协议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协议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转移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协议约定支付应支付的工程价款.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贷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协议,不能退还的贷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协议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赔偿因协议解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协议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七、 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八、 补充条款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甲方:
乙方:
资质证书号码: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等级:复审时间以及有效期:
住所和单位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乙方在完全遵守甲方与业主签订合同条款的前提下,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公平、自愿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愿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技术规范及甲方技术和管理的要求,承担部分工程的施工任务,甲乙双方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方式:采用单价固定的方式,该单价包括开工前期至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乙方为完成本协议项下分包工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资料和检测等项目。
1.4工程内容及价格:详情见本协议附件施工项目及劳务费用单价表,表中工程量划分仅作协议价格计算依据,甲方根据施工进度可进行调整,乙方必须服从。
二、工程质量要求
2.1工程质量等级:乙方所建工程质量标准为与业主签订的工程合同标准(以质检站检测标准并出具证书为准)。
2.2乙方应有相应的施工经验,施工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具备相应技术资质及操作能力,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员数量应满足工程需要,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事故、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3本工程验收执行国家颁发的相关施工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业主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施工和验收。
2.4乙方施工的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工程质量保修期为2年,在质量保修责任期内,乙方应按甲方书面返修通知书要求无条件将工程返修合格。如乙方迟延履行返修义务,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他施工方返修,所发生的全部返修费用及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返修工程费用从工程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赔付。
三、工期
3.1本合同工期自20xx年10月15日开工,至20xx年6月30日完工,总工期为天,乙方必须根据天气自然环境等因素合理安排工期,安排好施工组织设计,按期完工。甲方根据施工进度可进行调整,乙方必须服从。
3.2乙方在20xx年10月18日前完成临时建设,在20xx年10月20日前按甲方要求保证所有人员、设备进场,且能满足施工要求,如果乙方人员延期进场导致开工时间迟延,每迟延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乙方延期进场超过十五日的,视乙方为违约,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签订合同前应向甲方提交近三年与本工程相类似的工程业绩、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设备清单、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名单(附身份证复印件)。本协议履行期间不得随意更换。如发现清单人员名单与实际不符,乙方应限期改正,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按5000元/人缴纳罚款;情节严重者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协议解除后的违约责任承担及清场参照本条3.4.2项约定执行。工程完工后,乙方人员或机械设备退场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甲方同意后方能退场,否则,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3.3工期顺延与延长
3.3.1施工中因业主或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施工的,本条约定的工期相应顺延;
3.3.2工程施工内容增加的,甲、乙双方在业主认可的追加工期范围内协商确定工期延长时间。
3.4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3.4.1若甲方在施工中发现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无力完成施工任务或达不到均衡生产能力(均衡生产能力:指总工程量与总工期平均月完成量),或存在质量问题及内部管理问题,甲方有权减少其工程量或解除合作协议要求乙方限期退场,协议解除后的违约责任承担及清场参照本条3.4.2项约定执行,同时乙方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另觅合作人的进场费及赶工期的费用等)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3.4.2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周、旬、月、季生产施工计划组织施工,完成甲方下达的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如乙方阶段性施工迟延完成超过15日的,或乙方连续两个阶段未如期完成施工任务的,或乙方超过本条第3.1项约定的完工期限30日仍未能交工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10000元/天违约金,并应于甲方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内容。如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仍未完成施工内容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同时乙方应于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撤离施工现场;乙方逾期撤离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清场,相关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就协议解除前乙方已完成施工部分经甲方和监理方验收合格的,可作为乙方结算依据,乙方拒绝到场或未在规定时间到场参与工程量核对的,视为乙方认可甲方会同监理单位确定的工程量。
四、工程费用结算和支付
4.1在保证设计要求以及甲方现场施工技术人员技术交底要求的基础上,甲方以乙方实际完成且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工程量给予乙方进行结算。乙方完成的路基土石方工程量中的土石方界定,以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质检科、施工科会同乙方按实测的土石分界高程进行测算核定。
4.2工程量核定:每月经甲方现场施工技术员、质检员、总工、项目经理签认后方可进行结算。
4.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工程量将不予认可或不作为当月结算和付款的依据。
4.3.1不按照设计文件、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技术交底及甲方签认的工作量。
4.3.2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工程量;
4.3.3未经甲方现场施工技术员、质检员、总工、项目经理签认的工程量。
4.3.4未经项目经理最终签认的工程量结算单,不能作为结算和付款的依据。
4.4工程完工时,按照乙方最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协议书上确认的单价,双方进行完工结算,中间(月)结算单仅作为已付款和最终结算基础依据。
4.5施工期间乙方应以甲方提供的授权委托书的形式明确由手续;由负责财务手续。上述授权人员自甲方处提取的借款,领取或租用的材料、机械、设备(包括材料费、租赁费、损耗等),均列入乙方预提劳务费用,并按费用发生时间相应冲减甲方应付乙方的劳务费用。其中,施工机械设备及设施租费,按甲方规定的费用计算。
4.6甲方按照乙方当月通过业主计量的工程量支付工程进度款,待本项工程交工检测、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到乙方完成实际工程总量的92%,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3%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后,甲方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支付剩余的工程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待乙方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没有拖欠人工工资情况发生时甲方支付给乙方。
4.7乙方应确保收到的工程进度款优先支付当期应付的劳务工工资,如有乙方欠付劳务工工资情形,甲方有权从乙方劳务费用中,直接向劳务工支付工资,并扣减应付乙方劳务费用。
4.8业主款项到位后,甲方按乙方有效结算手续支付劳务费,并扣除(但不限于)下列费用。
4.9.1乙方预提的劳务费用。
4.9.2核定并扣除劳务费总额的质量保证金;
4.9.3农民工工资保证;
4.9.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依法纳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有效的税务发票。
4.9.5乙方应承担违约金、赔偿金等其他损失(如有)。
五、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合同签前必须向甲方提交元(大写人民币:整)履约保证金(不计息),该保证金内容与甲方向业主方承诺内容、范围一致,竣工决算完成后,如乙方全面依本协议履行义务,履约保证金甲方如数退还。如乙方存在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将按实际发生的违约损失扣除。
六、设备、材料供应
6.1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施工主要材料由甲方统一管理和供应,并根据乙方承担的工作内容,确定施工定额材料消耗数量、材料规格型号、价格等,本协议附件之劳务费用单价已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临时设施费等等乙方实施并完成所有施工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及隐含风险在内的含税费用总和。其中甲方供应给乙方的主材,以材料采购到工地现场价加2.5%的采保费后,按实际领用量进行结算。
6.2乙方在材料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用量,遵循节约归己、超耗不补的原则。乙方在施工中按甲方文明现场管理规定,做好材料现场管理和材料交接验收工作,杜绝抛洒浪费现象。
6.3经甲方书面同意对非主要材料乙方可以自行采购,但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合格供应商名册》内采购,并以乙方名义签订买卖合同,甲方代乙方垫付材料款的,垫付发生之日垫付款项相应冲减甲方应付劳务费;经乙方请求供应方及甲方同意后,甲方代乙方承担支付义务的,自甲方书面向供应方承诺付款之日,相应冲减甲方应付劳务费用。
6.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或甲方承建工程名义在外赊欠材料或其他费用,否则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6.5在甲方指导和监督下,根据需要乙方可自行租赁机械设备和周转性材料,乙方应保证租赁设备和材料质量、数量满足合同工期和工程施工的需要,上述租赁合同应以乙方名义签订,如甲方代乙方垫付租赁费的,垫付发生之日垫付款项相应冲减甲方应付劳务费;经乙方请求出租方及甲方同意后,甲方代乙方承担支付义务的,自甲方书面向出租方承诺付款之日相应冲减甲方应付劳务费。
七、施工安全、工程现场管理与验收
7.1乙方应确保施工安全,遵守相关安全施工操作规范,持证上岗,否则不允许。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施工(具体见安全协议)
全部由乙方承担。
7.2乙方必须为其施工人员投保必要的商业保险,施工期间发生的工伤等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7.3乙方必须遵守管理方文明施工和现场各种管理规定。
7.4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常驻工地,不得擅自离开工地,有事必须书面请假,每月不超过三天,主要负责人未请假离开工地的,甲方按500元/天进行罚款,其他管理人员按300元/天进行罚款,超过7天仍未归队按乙方根本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的清场、清算及违约责任参照3.4.2项执行。
7.5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控制,乙方应服从业主、项目监理、甲方管理人员对施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7.6乙方应遵照甲方施工组织设计安排,执行甲方管理体系各项要求,按约定及时完成各项施工内容,做好原始技术资料报验,施工日志等工作。
7.7乙方应在自检合格16小时内通知甲方进行检查,未经过甲方和监理方检查,不允许进行下一道工序。如监理单位需要抽检,乙方应积极配合。
7.8根据合同工期以及总体生产计划安排,甲方按天、周(旬)、月的方式向乙方下达生产计划,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若不能按期完成生产计划,影响了项目整体计量支付时,甲方有权暂缓向乙方验工计价和支付酬金,如经督导仍无明显改进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9已完工程量由甲、乙方、监理方及业主方四方共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处,乙方应于7日内返修合格,如乙方逾期修缮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10000元;乙方逾期未返修的,甲方有权委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返修,相关返修费用的承担依第八条8.2项约定执行。
7.10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应在自检合格24小时内通知甲方进行检查,经甲方有关人员验收后方可上报业主监理单位报检认可,未经过甲方和监理方检查,不允许进行下一道工序。
7.11根据工程需要,乙方负责设置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及警示等施工防护设施。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污染农田、鱼塘损坏以及因施工车辆造成的道路、农作物污染均由乙方负责处理解决,费用自理。
7.12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组织,落实施工技术措施和施工规范与安全规程,保证安全生产,同时应做好施工路段交通的维护工作,确保来往车辆的安全畅通,杜绝安全事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自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八质量保修责任
8.1乙方无条件履行甲方与业主方约定的工程保修条款,质量保修期为2年,自业主竣工验收之日算起,保修内容执行甲方和业主签订相应的保修条款。
8.2质量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返修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返修合格,并承担人工及其他各项返修费用。乙方期限内未履行返修义务的,甲方有权自行返修或委托其他施工队返修,视乙方同意相关返修费用,按甲方核定金额自乙方质量保证金内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乙方负有赔付义务)。
甲方视乙方对交8.3质量保修责任期满经建设单位验收返还甲方质量保留金后,工验收提出的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扣除缺陷责任期内甲方垫付的修复费用后予以支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九、试验检测
9.1工程试验检测所用的工地试验室的建设、验收、临时试验资的获取,由甲方按业主要求负责建设。
9.2施工期间工地的试验检测由甲方工地试验室负责检测,乙方协助配合进行检测、报检。
9.3乙方试验检测费,试验检测费从乙方每期验工计价款中扣除。
十、其他
10.1施工期间乙方应向甲方按月提交全部劳务人员工费分配花名册,乙方未及时足额向劳务人员发放劳务费的,甲方有权依本协议第四条第4.6项之约定直接以应付乙方劳务费用向劳务工支付乙方拖欠的劳务费,并于支付日相应扣减应付乙方劳务费用。
10.2乙方应服从甲方和业主签订的合同内全部规定内容和应承担的责任。
10.3甲方指派现场代表为;
10.3.1现场施工监管;
10.3.2经济技术签证复核认证;
10.3.3阶段工程验收及(月)已完工程量复核;
10.4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如有分包或转包事实经查实后,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已完工程不予结算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1.5乙方在施工时应注意环境保护、地下设施(光缆、电缆及各类管网),如发现应及时通知甲方、业主及监理,因野蛮施工造成地下设施破坏、地表植被树木损坏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10.6乙方进场后应遵守甲方文明现场管理规定,统一着装,机械设备统一标识。10.7搞好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并承担施工期间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10.8乙方须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诚实经营,不行贿索利,不中途单方毁约,不串通闹事,不冒领倒卖材料,承担管理施工期间内机械设备的安全责任和经济赔偿及其它经济赔偿。
10.9加强对进场劳务人员的管理,乙方有义务对进场的劳务人员在甲方处备案,每个月20日乙方要给甲方经营部提交一份当月的进场务工人员的花名册,若不按时提交的甲方将按10000元/次进行处罚,罚款甲方有权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十一、违约责任
11.1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约定的优良标准时,甲方对乙方劳务费用结算总额按降低5个百分点结算;不合格部分不予计价支付,同时乙方应承担相应材料、设备等成本性费用。
11.2任何一方未依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提前解除本协议的,应向守约方承担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
11.3乙方对工程验收不合格部分经返工质量仍不达标的、或乙方在甲方书面通知的返工期间拒绝履行返工义务的、乙方迟延完成返修义务超过五日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后解除本协议,并按本协议第,3.4.2项规定处理。
11.4乙方不经甲方批准不得减少劳动力或擅自撤离工地,否则应视同根本违约,甲方可解除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1.5通知与送达
11.5.1本协议项下一方对另一方就合同履行向对方送达的任何文件、通知、通告等,均应采取书面形式送达对方或在本合同首页载明的住所;除直接送达以外,任何以电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的文件、通知、通告,在发出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届满,即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11.5.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就本合同首页载明的名称、住所地等与通知或送达有关的信息的变更均应以本条10.5.1项约定方式送达对方后方产生变更效果。
十二、不可抗力
12.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指战争、自然灾害等合同双方不可抗拒之情形。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将已施工部分的工程量报送书面结算报告,甲方依现场签证核定。乙方对甲方核定金额有异议的,应于知道核定金额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认可甲方核定金额。
12.2如因自然灾害导致乙方领用的相关施工现场材料设备损毁的,如工程投保了相应保险的,甲方以相关保险公司对应核定的损失范围赔付金额为限核定应扣乙方的材料及设备租赁等费用(自然灾害发生前及发生后乙方损毁、丢失的材料、设备不在核减范围)
12.3因乙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乙方责任自负,费用自己承担。
十三、争议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双方约定直接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工程保修期满、工程价款付清协议全部内容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协议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甲方:
乙方:
本协议签订时间:
甲方:
乙方:
根据当地群众的要求,经村委会研究,对太屋组至向阳组道路实施亮化,现委托乙方进行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
按照甲方施工要求,安装9盏路灯。
二、合同工期
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顺利实现。本合同约定本工程总工期为20天。开工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造价:按实际工程量,验收合格后进行决算审计。
2、乙方施工结束后,通过决算审计,乙方凭税票结算。
四、组织管理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及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乙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技术素质。在施工责任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队伍和人员,以保证该项目技术力量和施工队伍的稳定性。乙方必须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配、技术安全、工程质量以及生活等工作。若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签证后,工期可适当顺延。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监督与管理。负责审核完成工程量,申报预决算,申请拨付工程款。
2、乙方责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确保达到优良等级以上。强化本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不乱搭乱拉电路管线,不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强行、违章施工,严格杜绝火灾等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之全部责任。必须保证充足的施工人员和技术力量,人员稳定,工作效率高,否则由此造成的延期交工、工程质量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以及甲方的要求。必须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以上等级。
七、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除保修条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终止。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单位: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对乙方承建专业资格的考核,同意将公司____________防水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的原则,协商确定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 、总则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根据公司____________工程施工联系单和设计变更通知单要求,__________________防水工程采用__________________防水涂膜(_________厚),_________防水工程采用__________________防水涂膜(找平层上作基层处理)。
二、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管理、包安全、包进度等总包方式。
三、工程造价
________________防水每平米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防水每平米_______元。结算时按实际面积结算。
四、质量标准
乙方应确保公司__________________防水工程达到优良标准,严格参照_________省防水工程新规范标准_________和_________市现行有关标准及甲方要求施工,涂膜工程保证不起皮、不空鼓、不分层、不露点、平整均匀,与基层有一定粘结力,达到设计厚度等质量要求。
五、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应提前提出施工计划,并将工作面整理达到防水施工标准提交乙方施工。
(2)应提出工期计划,但应考虑到天气及人力等不可避免的因素,工期顺延。
(3)配合乙方施工,如提供必要的垂直运输、工人工地住宿等。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交乙方限时整改。
2.乙方责任:
(1)听候甲方通知,即时将防水材料进场,提交防水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及深圳市建设局颁发的准用证,由甲方现场负责人抽检合格后使用,必要时由甲方抽送市建科院检验合格后使用。
(2)配合市建公司梅林生活基地整体进度,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计划施工,除不可避免的因素外,不得人为拖延。
(3)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否则接受甲方各种形式的处罚。
(4)应严格按防水工程标准规范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自行解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并对工程保修三年。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工程款,甲方按乙方进度支付进度款,待工程全部完工验收达优良标准后甲方付至全部工程款的_______%给乙方,留_______%的工程款作保修金,三年保修期满后乙方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余款。
七、其它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三年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余款后,协议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工程实施期间或保修期内发生危及工程安全的事件,当监理人通知承包人进行抢救时,承包人声明无能力执行或不愿立即执行,则发包人有权雇用其他人员进行该项工作。若此类工作按协议规定应由承包人负责,由此引起的费用应由监理人在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中扣除,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协商后将作出的决定通知承包人。
42 发包人违约
42.1 发包人违约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包人发生下述行为之一者属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未能按协议规定的内容和时间提供施工用地、测量基准和应由发包人负责的部分准备工程等承包人施工所需的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协议规定的期限向承包人提供应由发包人负责的施工图纸。
(3)发包人未能按协议规定的时间支付各项预付款或协议价款,或拖延、拒绝批准付款申请和支付凭证,导致付款延误。
(4)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发包人已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42.2 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
(1)若发生第42.1款(1)、(2)项的违约时,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和监理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提供上述条件和图纸,并有权要求延长工期和补偿额外费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应立即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协商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的28天内仍未采取措施改正,则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2)若发生第42.1款(3)项的违约时,发包人应按第33.4款的规定加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28天仍不支付,则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42.3 发包人违约解除协议
若发生第42.1款(3)、(4)项的违约时,承包人已按第42.2款的规定发出通知,并采取了暂停施工的行动后,发包人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其违约行为,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解除协议的要求,并抄送监理人。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书面要求后的28天内仍不答复承包人,则承包人有权立即采取行动解除协议。
42.4 解除协议后的付款
若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协议,则发包人应在解除协议后28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协议解除日以前所完成工程的价款和以下费用(应减去已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
(1)即将支付承包人的,或承包人依法应予接收的为该工程合理订购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的费用。发包人一经支付此项费用,该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即成为发包人的财产。
(2)已合理开支的、确属承包人为完成工程所发生的而发包人未支付的费用。
(3)承包人设备运回承包人基地或协议另行规定的地点的合理费用。
(4)承包人雇用的所有从事工程施工或与工程有关的职员和工人在协议解除后的遣返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5)由于解除协议应合理补偿承包人损失的费用和利润。
(6)在协议解除日前按协议规定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费用。
发包人除应按本款规定支付上述费用和退还履约担保证件外,亦有权要求承包人偿还未扣完的全部预付款余额以及按协议规定应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收回的其他金额。本款规定的任何应付金额应由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后确定,监理人应将确定的结果通知承包人。<1><2><3><4><5><6><7><8><9><10><11><12><13>文章来源:bfan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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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索赔
43.1 索赔的提出
承包人有权根据本协议任何条款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发包人索取追加付款,但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将索赔意向书提交发包人和监理人。在上述意向书发出后的28天内,再向监理人提交索赔申请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索赔费用的计算依据,并应附必要的当时记录和证明材料。如果索赔事件继续发展或继续产生影响,承包人应按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时间间隔列出索赔累计金额和提出中期索赔申请报告,并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包括最终索赔金额、延续记录、证明材料在内的最终索赔申请报告。
43.2 索赔的处理
(1)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意向书后,应及时核查承包人的当时记录,并可指示承包人提供进一步的支持文件和继续作好延续记录以备核查,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提交全部记录的副本。
(2)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申请报告和最终索赔申请报告后的42天内,应立即进行审核,并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充分协商后作出决定,在上述期限内将索赔处理决定通知承包人。
(3)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的索赔处理决定后14天内,将其是否同意索赔处理决定的意见通知监理人。若双方均接受监理人的决定,则监理人应在收到上述通知后的14天内,将确定的索赔金额列入第33条、第35条或第36条规定的付款证书中支付;若双方或其中任一方不接受监理人的决定,则双方均可按第44.1款的规定提请争议调解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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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若承包人不遵守本条各项索赔规定,则应得到的付款不能超过监理人核实后决定的或争议调解组按第44.3款规定提出的或由仲裁机构裁定的金额。
43.3 提出索赔的期限
(1)承包人按第35.1款的规定提交了完工付款申请单后,应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在本协议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
(2)承包人按第36.1款规定提交的最终付款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本协议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发生的索赔。提出索赔的终止期限是提交最终付款申请单的时间。
十九、争议的解决
44 争议调解
44.1 争议的提出
发包人和承包人或其中任一方对监理人作出的决定持有异议,又未能在监理人的协调下取得一致意见而形成争议,任一方均可以书面形式提请争议调解组解决,并抄送另一方。在争议尚未按第44.3款的规定获得解决之前,承包人仍应继续按监理人的指示认真施工。
44.2 争议调解组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签订协议书后的84天内,按本款规定共同协商成立争议调解组,并由双方与争议调解组签订协议。争议调解组由3(或5)名有协议管理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家组成,专家的聘请方法可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协商确定,亦可请政府主管部门推荐或通过行业协议争议调解机构聘请,并经双方认同。争议调解组成员应与协议双方均无利害关系。争议调解组的各项费用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平均分担。
44.3 争议的评审
(1)协议双方的争议,应首先由主诉方向争议调解组提交一份详细的申诉报告,并附有必要的文件图纸和证明材料,主诉方还应将上述报告的一份副本同时提交给被诉方。
(2)争议的被诉方收到主诉方申诉报告副本后的28天内,亦应向争议调解组提交一份申辩报告,并附有必要的文件图纸和证明材料。被诉方亦应将其报告的一份副本同时提交给主诉方。
(3)争议调解组收到双方报告后的28天内,邀请双方代表和有关人员举行听证会,向双方调查和质询争议细节;若需要时,争议调解组可要求双方提供进一步的补充材料,并邀请监理人代表参加听证会。
(4)在听证会结束后的28天内,争议调解组应在不受任何干扰的情况下,进行独立和公正的评审,提出由全体专家签名的评审意见提交发包人和承包人,并抄送监理人。
(5)若发包人和承包人接受争议调解组的评审意见,则应由监理人按争议调解组的评审意见拟定争议解决议定书,经争议双方签字后作为协议的补充文件,并遵照执行。
(6)若发包人和承包人或其中任一方不接受争议调解组的评审意见,并要求提交仲裁,则任一方均可在收到上述评审意见后的28天内将仲裁意向通知另一方,并抄送监理人。若在上述28天期限内双方均未提出仲裁意向,则争议调解组的意见为最终决定,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45 友好解决
发包人和承包人或其中任一方按第44.3款(6)项的规定发出仲裁意向通知后,争议双方还应共同作出努力直接进行友好磋商解决争议,亦可提请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协议争议调解机构调解以寻求友好解决。若在仲裁意向通知发出后42天内仍未能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请仲裁。46 仲裁或诉讼
46.1 仲裁
(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签订协议书的同时,共同协商确定本协议的仲裁范围和仲裁机构,并签订仲裁协议。
(2)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在第45条规定的期限内友好解决双方的争议,则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仲裁协议中规定的仲裁机构仲裁。
(3)在仲裁期间,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应暂按监理人就该争议作出的决定履行各自的职责,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仲裁未果为借口拒绝或拖延按协议规定应进行的工作。
46.2 诉讼
发包人和承包人因本协议发生争议,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任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风险和保险
47 工程风险
47.1 发包人的风险
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发生以下各种风险造成的损失和损坏,均应由发包人承担风险责任。
(1)发包人负责的工程设计不当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由于发包人责任造成工程设备的损失和损坏。
(3)发包人和承包人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损坏,但承包人迟延履行协议后发生的除外。
(4)战争、等社会因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但承包人迟延履行协议后发生的除外。
(5)其他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47.2 承包人的风险
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发生以下各种风险造成的损失和损坏,均应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责任。
施工单位: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对乙方承建专业资格的考核,同意将公司防水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的原则,协商确定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 、总则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
根据公司工程施工联系单和设计变更通知单要求,厨卫间防水工程采用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膜(1.5厚),屋面防水工程采用聚氨酯"851"防水涂膜(找平层上作基层处理)。
二、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管理、包安全、包进度等总包方式。
三、工程造价:
厨卫间聚合物防水每平米20元;屋面"851"聚氨酯防水每平米28元。结算时按实际面积结算。
四、质量标准:
乙方应确保公司梅林生活、生产基地2#、3#楼防水工程达到优良标准,严格参照广东省防水工程新规范标准DBJ15-19-97和深圳市现行有关标准及甲方要求施工,涂膜工程保证不起皮、不空鼓、不分层、不露点、平整均匀,与基层有一定粘结力,达到设计厚度等质量要求。
五、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应提前提出施工计划,并将工作面整理达到防水施工标准提交乙方施。
2、应提出工期计划,但应考虑到天气及人力等不可避免的因素,工期顺延。
3、配合乙方施工,如提供必要的垂直运输、工人工地住宿等。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交乙方限时整改。
(二) 乙方责任:
1、听候甲方通知,即时将防水材料进场,提交防水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及深圳市建设局颁发的准用证,由甲方现场负责人抽检合格后使用,必要时由甲方抽送市"建科院"检验合格后使用。
2、配合市建公司梅林生活基地整体进度,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计划施工,除不可避免的因素外,不得人为拖延。
3、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否则接受甲方各种形式的处罚。
4、应严格按防水工程标准规范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自行解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并对工程保修三年。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工程款,甲方按乙方进度支付进度款,待工程全部完工验收达优良标准后甲方付至全部工程款的95%给乙方,留5%的工程款作保修金,三年保修期满后乙方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余款。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三年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余款后,协议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 代表:
房屋整修改造施工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甲方将某路37号五栋旧楼和部分附属设施的整修改造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承包给乙方。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具体协议如下:
一、工程地点:某路37号。
二、工程承包范围:五栋旧楼和部分附属设施的外墙、屋面、水电通讯系统;地砖、门户、墙体重新粉刷等。(详见附表)
三、工程工期:承包施工总工期为60天,自X年XX月XX日开始至X年XX月XX日止。如遇甲方原因、不可抗力造成延误的给予顺延。如乙方无故拖延,甲方扣乙方工程款20xx元/天,同时甲方有权终止该协议,并将剩余的工程量另行组织施工。
四、甲方工作
1、开工前两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清理施工场地的家具、电器等陈旧设施。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承担其费用。
3、如需拆改原建筑的承重及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燃气、水管等),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交乙方备案。
4、监督施工:甲方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参与工程过程中的各项验收。
五: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保质按期完成工程施工。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因违反安全施工规范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内部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3、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防火要求。由于施工造成火灾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负赔偿责任。
4、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
5、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到不污染环境。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齐有序。
7、工程竣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包括专业清洁)
8、负责做好成品保护工作。(甲方委托他人进行其他施工项目造成交叉施工除外)
六:材料供应
1、由乙方采购的主要施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甲方附表)的规格型号进行购进,乙方材料配送库中缺货应采购同品质材料。如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出现假冒、伪劣,甲方有权要求变更,对工程造成损失的,乙方无条件整修并承担其费用。
2、应由乙方购买的主要施工材料,在工程进行中,甲方如需变更,双方须先填写“材料变更洽商单”,确认品牌及价格后,乙方方可购买,任何口头承诺无效。
3、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是符合设计及施工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按施工进度送到施工现场,甲方应在材料进场前一天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4、如甲方指定材料供应商,因材料发生质量问题,造成退换货、延误工期,乙方不承担责任。
七:工程联络
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八:附则
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协议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4、本协议实行当事人自愿签证原则,可将协议文本提交签约市场等管理部门进行协议签证,签证费用由甲、乙各承担一半。
5、本协议附清单表一份。
甲方:
X年XX月XX日
乙方:
X年XX月XX日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违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经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信息产业园区______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
3.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4.结构类型:框架
5.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式:
承包方(乙方)对_____信息产业园区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劳务人工费总承包。
三.承包范围:
1.本工程承包范围为甲方发出的施工图中地梁面以上钢筋工,模板工,泥工三大工程所属的劳务工作。(不含水电,消防,门窗安装,油漆,涂料,栏杆及扶手钢筋竖焊金属构架,防水及外墙面隔热保温等工程)
四.承包工期:
1.开工时间: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双方确定的开工报告为准)
2.竣工时间: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五.费用标准:
1.劳务费按实际施工建筑面积_____─_____以上/每平方米_____元(结算单价:框架每平方_____/㎡计算,砖砌体内外墙抹灰及面砖,楼地坪按每平方米为_____元)
2.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承包范围以外的工作(包括地梁面及以外的工程)双方以现场市场价进行协商处理。
3.工程在施工过过程中若发生设计变更,劳务整体在人民币__________元以内,甲方不另外补份,变更量在__________元以上,甲方将变更的劳务费按实调增(建筑面积增加不在此约定范围内)。
六.工程质量
在甲方工程技术人员的安排下,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七.履行保证金及劳务人工费及支付:
1.乙方进场施工在一周内向甲方缴纳劳务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2.甲方在工程主体封顶五日内一次性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3.本工程主体框架结构到五层楼面完,甲方按总价的85%支付乙方劳务费,以每本月25日进行工程量的结算,次月五日内支付85%人工工资。
4.该现场除合同包干外的另外用工,每日平均50元,技工为每日70元。
5.甲方应将乙方的人工工资打入乙方的账户,乙方向甲方提供人工费收据。
6.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付清全部劳务工程款。
八.甲.乙方的职责:
1.乙方只提供对焊机一台以及该项目施工工程中所需用的.“扎丝,元钉铅丝,”其余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提供乙方人员的办公室和住宿用房,食堂的设备及锅具。
3.乙方免费提供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工作用餐。
九.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现场停工、待料甲方按现场人员每人每天补贴人民币_____元。
十.现场安全:
1.现场按甲方要求,乙方人员应遵守现场的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乙方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自行负责。
甲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为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为乙方)
甲方将沈阳生态水城总部基地项目桩基础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开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完工。
三、协议内容:
(一)、甲方安全责任
1、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桩基础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2、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3、甲方指派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安全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6、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要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二)、乙方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企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现场发生的有关安全费用(包括:成品桩的保护、安全措施等)全部由乙方负责。
5、开工前乙方要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包括签字)。
6、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乙方指派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7、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8、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9、乙方应在需要设置安全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的地方设置围栏或警告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三)、施工安全处罚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违章行为、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等安全事故,按进行处罚。
(四)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特种人员无证上岗,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七)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盖章即生效: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 xx项目消防工程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 项目消防工程施工图纸及乙方完善、优化后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和招标答疑记录、设计变更、乙方投标预算和招标文件范围规定内容,以及经双方确认、 消防局审核批准的自动报警系统优化设计方案,供货及安装内容为:
1)与泵房连接、与消防中心连接的水、电管线工程
2)消火栓系统:包括整个商住楼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3)喷淋系统:包括整个商住楼自动喷淋系统
4)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包括整个商住楼的自动报警联动控制系统及消防中心须增补的设备
5)消防广播、电话系统设备及控制线路;消防广播兼做背景音乐。
6)整个商住楼通风防排烟系统设备及控制线路,各设备从相对应的双电源转换器直接取电。
7)消防电梯系统相关消防控制线路,由消防施工单位向电梯专业提出配合要求。
8)移动灭火器设备配置。
9)风机、防火卷帘设备及控制线路;双电源转换器的后面部分全部由消防施工单位完成。
10)切断非消防电源线路。
11)消防水池水位报警系统、线路等。
12)消防设备的监控及反馈系统。
13)气体灭火的设计、施工。
上述消防设计图纸,由乙方负责报送 消防局审核批准后,才能进行消防工程施工;如需在上述图纸基础上增加工程内容才能通过 消防局审核和验收的,增加工程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由于间隔或功能改变的增加工程除外。
上述1—13项工程内容涉及的材料、设备、设施均由乙方采购供货、运输和安装,所有费用包含在协议价内。
1.4 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采用总价包干方式,即本工程乙方必须包报建及费用、包工、包料、包深化设计、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配合费、包调试、包验收通过、包施工安装发生水电费、包利润及税金等方式进行,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属于交钥匙工程。
第二条:工程造价(大包干价):
2.1 本工程大包干承包总价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 元整(¥ 元)。
2.2 超出协议范围外的子项内容,必须在施工前报甲方确认,施工后由本项目监理公司和甲方签字盖章确认工程量,按 进行计价结算。增加工程造价总计在 万元内的,不支付工程款,多于 万元部分按实支付。
第三条:工期
3.1 乙方须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工,须于 年 月 日前施工完毕, 年 月 日前完成消防验收。如因甲方施工进度或现场未达到乙方进场施工条件,工期由双方协商另行确定。
3.2 自双方签订协议乙方正式开工之日起算,至本工程竣工并经甲、乙双方及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为止,称为本协议实际总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4.1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省市验收标准、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 等级以上,乙方并保证工程如期开通使用和质监、消防验收通过。
4.2 工程保修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自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报告正式批出之日起计 贰年 时间。
第五条:材料设备供应
5.1 工程所需所有材料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产品成品材料由乙方提供样板给甲方、监理方看样板认可同意后,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除外)。
5.2 所有材料设备供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及生产许可证件,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及要求进行检验,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和质量标准。
5.3 施工中,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适用,甲方给予乙方适当的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5.4 材料设备采用投标文件承诺采用的品牌或同类产品(采用的产品品牌须经过甲方的书面确认)。
第六条:工程价款支付
6.1 工程进度达 %,甲方付至大包干总价的 %作工程进度款;
6.2 工程进度达 %,甲方付至大包干总价的 %作工程进度款;
6.3 工程进度达 %,甲方付至大包干总价的 %作工程进度款;
6.4 所有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且消防系统全部开通后,付至大包干造价的 %作工程进度款;
6.5 工程经消防管理部门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交 份完整竣工图纸资料和结算资料经甲方审核确认后10天内甲方支付工程款至协议结算价的 %;
6.6 余款 %作为质保金,若乙方无违约行为,在保修期满后10天内支付。
6.7 乙方必须在每次领取款项之前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报告,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向乙方付款。若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报告存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再行付款。
6.8 甲方向乙方付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当于甲方付款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七条:现场签证与结算
7.1 现场签证
7.1.1因设计变更或甲方原因导致的协议清单内项目增减或发生协议清单外的签证项目时,乙方须在签证项目完成后 五 天内组织甲方和监理公司验收并提交签证申请(涉及到隐蔽项目的必须在隐蔽前通知甲方验收)。
7.1.2乙方应提交签证申请的资料包括:工程联系单(如由乙方发起的工程联系单,必须有甲方及监理的意见及签字盖章)、《施工现场签证单》(必须有工程量、有单价、有总价。工程量应附计算过程,清单计价的应有单价分析表,定额计价的应有套价书)、现场验收计量的原始单据(甲方工程部人员、乙方、监理方签字)及照片、工程设计图纸及图纸会审资料、签证的书面理由陈述、对应本签证的单项工程验收单;协议外现场签证项目还应包括《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
7.1.3 以上资料由甲方签章确认有效。已签证确认的费用按含税造价处理(不再另外计算其它任何费用),到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双方协商的计费方式计付。
7.2 结算
7.2.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乙方应提交以下结算资料:
1) 工程结算书打印稿四份及电子文件一份,结算书装订内容及顺序为封面、《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编制说明、计费表、分部分项结算书、主要材料用量价格表;
2) 工程量计算书打印稿及电子文件一份;
3) 工程竣工设计资料(含工程竣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纪要、修改及变更通知书)一套(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4) 现场签证单一份(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5) 协议书一份(复印件);
6)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一份。
若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报送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则甲方有权拒收结算资料,由此造成结算工作延误概由乙方负责。
7.2.2 本工程的工程量按施工图纸及甲方签证计算。工程师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后60个工作天内,由甲方按照乙方实际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甲方签证及本协议核实审定工程结算总价,双方应按工程结算总价进行结算。
7.2.3 在工程结算时经甲方核实乙方没有按照图纸、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进行施工,或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则甲方有权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上述事项不予结算,视乙方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双方责任
8.1 甲方责任:
8.1.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 套。
8.1.2 开工前 天内完成由甲、乙方和设计方、监理方参加的施工图会审。
8.1.3 对乙方在施工时发现设计图纸错误提出的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的 天内会同设计方进行处理。
8.1.4 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它事宜。
8.1.5 保证按第六条支付工程款的办法进行工程款项支付。
8.1.6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返工,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经有关部门审定后赔偿由此而造成乙方的停工、返工、材料等损失。
8.1.7 协助乙方解决施工期间水源、电源及材料堆放和施工人员的住宿场所。
8.1.8 在竣工验收后的保修期内,因使用不当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8.2 乙方责任:
8.2.1 收图后,在开工前 天内完成施工图会审,在开工前 天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并送甲方。
8.2.2 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并保证安全施工,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物件堆放整齐,场地清洁卫生,道路畅通。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监理方及有关部门。
8.2.3 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8.2.4 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施工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
8.2.5 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8.2.6 乙方负责办妥消防报建、验收手续(注:由于本协议范围外项目引致不合格的问题不属乙方责任)。
8.2.7 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8.2.8 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 天内清理场地并撤离施工现场。
8.2.9 在施工中,甲方发现乙方工程进度或工程质量等与协议要求或施工组织设计等不符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向乙方追究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如因乙方材料质量不合格或材料质量保证资料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的要求而导致工程不能按期通过质量监督站或广州市消防部门的验收,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工程验收
9.1 工程验收以施工图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
9.2 隐蔽工程在乙方自检后填制验收表,以书面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接通知后 天内到场验收,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时由双方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9.3 单项工程竣工前 天,由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并在竣工后 天内验收完毕。甲方不按时验收,则视作甲方认可乙方单方验收。
9.4 乙方在本工程施工安装完毕,应在完工前 天由乙方申请要求市消防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并保证验收通过和开通使用,属于交钥匙工程,并按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如实际竣工日期比协议约定竣工日期延迟的,乙方应承担延期竣工的违约责任。
9.5 自动报警系统和相应部分经乙方优化设计修改后,如市消防部门验收通不过而需重新整改所需的工程费用均由乙方全部负责,并由乙方承担因此延误交工而造成甲方的损失。
9.6 属于甲方负责完善的消防工程项目(包括防火门、应急照明、疏散标志、管井的封堵等)应在消防验收前达到验收标准,否则乙方竣工验收时间顺延。
9.7 工程竣工后,在工程结算之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图纸资料各 份。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上注明及编制竣工资料;工程变更较大的,应由乙方重新绘制竣工图,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9.8在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提前使用的,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及保修责任。
第十条:工程变更
10.1 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优化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和设计及消防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10.2 在工程进行中,甲方有权随时以书面通知乙方修改、补充、增减原有工程设计,乙方应依照甲方要求进行。其增减工程量由监理单位和甲方签证确认,并按本协议第二条第二款内容结算。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协议总价的3%。
11.2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协议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协议总价的万分之五违约金,若乙方逾期超过十天仍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付全部款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协议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11.3乙方必须按本协议及附件、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用料、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严格进行施工,保证质量,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对乙方进行处罚,金额为 元/次。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整改完毕。
11.4乙方如将甲方的技术或资料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协议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11.5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在本协议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11.5.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或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在协议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11.5.2“欺诈行为”是指谎报事实,包括在前期的招投标过程中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以及在协议实施过程中的其他欺诈行为,使甲方作出错误的判断,进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11.6乙方基于本协议的规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及经济损失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未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抵扣,若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甲方付清。
11.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转包或分包,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协议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条款
12.1 甲方已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建设监理,乙方必须服从监理公司的管理,本协议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验收、工程签证必须经监理公司和甲方盖章确认。
12.2 工程保修期内,如因乙方原因的质量投诉或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四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如逾期处理,甲方将另行委托,其所有费用及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2.3 施工用水源、电源设施甲方接到工程主体内,由乙方接到施工现场内各施工地点并按表向总承包单位缴交水、电费。
12.4 甲方对乙方工程进度或质量不满意时,虽经甲方提出要求改善,而乙方并未执行,则甲方有权不须提出任何理由而随时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乙方必须遵从在 天内退场,甲方保留对乙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的索赔权。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13.1本协议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等的约定如有不一致,解释顺序应为:本协议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
13.2双方在协议执行期内如有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均可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乙方联系方式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并在本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为有效的联系方式,若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甲方按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发送有关通知、文件,即视为该有关通知、文件送达乙方,乙方对因联系方式错误及未书面通知甲方联系方式变更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乙方的联系方式为:
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E-mail:
第十五条:附则
15.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2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15.3 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4.3.1 《消防工程施工设计图纸》
14.3.2 《报价一览表及工程量清单》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晋安区鳝溪后溪新苑小区业委会要求中标工程量清单中除“消防设备更换”由乙方自行进行施工一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晋安区鳝溪后溪新苑小区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福州市晋安区鳝溪后溪新苑
第二条承包范围
1、按甲方(或业主)提供的晋安区鳝溪后溪新苑小区改造工程工程施工图纸,具体内容为:生活用水改造、下水道改造、景观灯改造、绿化改造、监控改造、电动门及楼宇对讲改造、保安室、宣传栏、电梯维修开通及图纸中所示其他内容。具体详见清单
第三条承包方式(一)本工程以包工包料方式由乙方承包。
(二)结算办法:
1、本协议价款采用
2、工程量以甲方(或业主)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为准,实际工程量按bfanwen.com实际竣工工程量决算,单价执行报价书中单价。
(三)协议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协议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协议协议书
(2)投标书及其附件
(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4)图纸
(5)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6)工程报价单
第四条工期:按照中标协议书所罗列一致。
工期自甲方(或业主)提供符合施工条件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本协议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为政府部门组织验收的意见为准。如果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自行整改到再次验收合格为止,在这其中甲方不承担任费用和责任,如果因此被扣除工程款,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程款中进行相应扣除,(扣除金额中包含税费等一并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有任何意见并且自行承担责任,如果乙方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甲方有权自行整改,整改的费用由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验收的依据和标准: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说明,有关设计变更和技术交底及会议纪要,国家颁布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和有关法规、规定为准;
第六条工程总价款及付款方式
(一)工程总价款
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肆拾伍万元整元(小写:450000.00元),按本协议约定的结算办法进行结算。工程由于是包干总价的模式,所以不会进行工程增补。
(二)付款方式
根据主管部门付款方式进行,工程款到账后3个工作日之内按比例支付款项,乙方出据由晋安区鳝溪后溪新苑业主委员会盖章的收款收据,并注明工程款项及内容。
第七条双方义务
一、甲方(或业主)责任
8.1甲方(或业主)在开工前提供乙方施工图壹份,并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8.2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各单位与乙方的工序关系,保证乙方的施工作业面。
8.3负责现场管理及工程质量等工作,协议期间若有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只有项目负责人书面签发指令和确认的签证才为有效。
二、乙方责任
8.2.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于开工前提供给甲方(或业主)审查,做好施工进度、材料进场等各项工作,主要进场材料应通知甲方(或业主)检验及随机抽检。
8.2.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确保定位、放线正确无误,根据有关规程规范做好各工种、工序交接。
8.2.3保证质量与安全,做到文明施工,遵守甲方(或业主)及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承担与之相关的一切责任。
8.2.4在乙方未竣工验收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期间若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8.2.5按甲方(或业主)要求和安装进度计划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协议期间乙方如需变更该人选,应书面通知甲方(或业主)并须得到甲方(或业主)书面同意。
8.2.6按甲方要求自行完成工程竣工图/竣工文件及验收文件,其中包括提供设备及材料的检测报告及合格证书等等。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或业主)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能在协议约定工期内通过竣工验收的(含分期预验收),每逾期一日,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1‰向甲方(或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竣工验收:采取分期完工预验收,全部完工终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或业主)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图纸。
2、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或业主)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或业主)验收的日期。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或授权签约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施工单位: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对乙方承建专业资格的考核,同意将公司____________防水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的原则,协商确定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 、总则
1.工程名称:公司梅林生产、生活基地2#、3#楼
2.工程地点:上梅林深华石料公司大院内
3.工程内容:根据公司____________工程施工联系单和设计变更通知单要求,厨卫间防水工程采用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膜(1.5厚),屋面防水工程采用聚氨酯“851”防水涂膜(找平层上作基层处理)
二、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管理、包安全、包进度等总包方式。
三、工程造价
厨卫间聚合物防水每平米_______元;屋面“851”聚氨酯防水每平米_______元。结算时按实际面积结算。
四、质量标准
乙方应确保公司梅林生活、生产基地2#、楼防水工程达到优良标准,严格参照广东省防水工程新规范标准DBJ15-19-97和深圳市现行有关标准及甲方要求施工,涂膜工程保证不起皮、不空鼓、不分层、不露点、平整均匀,与基层有一定粘结力,达到设计厚度等质量要求。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应提前提出施工计划,并将工作面整理达到防水施工标准提交乙方施工。
(2)应提出工期计划,但应考虑到天气及人力等不可避免的因素,工期顺延。
(3)配合乙方施工,如提供必要的垂直运输、工人工地住宿等。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交乙方限时整改。
2.乙方责任:
(1)听候甲方通知,即时将防水材料进场,提交防水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及深圳市建设局颁发的准用证,由甲方现场负责人抽检合格后使用,必要时由甲方抽送市建科院检验合格后使用。
(2)配合市建公司梅林生活基地整体进度,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计划施工,除不可避免的因素外,不得人为拖延。
(3)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否则接受甲方各种形式的处罚。
(4)应严格按防水工程标准规范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自行解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并对工程保修三年。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工程款,甲方按乙方进度支付进度款,待工程全部完工验收达优良标准后甲方付至全部工程款的_______%给乙方,留_______%的工程款作保修金,三年保修期满后乙方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余款。
七、其它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三年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余款后,协议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等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按照施工方案、施工图纸要求,包工包料。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X年XX月XX日
竣工日期:X年XX月XX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及要求:按照现行施工验收标准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
计价方式:按现行《吉林省房屋修缮定额》计算工程直接费;按吉林省建设厅有关文件规定进行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调整差价;按现行《吉林省房屋修缮工程费用定额》计取费用、税金。劳动保险费等规费按照核定的施工企业劳保取费证计取。工程量根据施工现场发生实际情况测量和施工图纸计算确定。六、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
1、工期承诺:严格按合同约定工期进行,每延误一天给发包方违约金X元人民币。
2、质量承诺:使用合格材料,达到合格标准。
3、质量保修
(1)保修承诺:在规定的保修期内,除用户使用不当导致的破坏外,承包人在48小时内无偿完成。
(2)保修时间:屋面防水、卫生间防水五年;其它三年。
七、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
1、预付工程款金额及时间:无。
2、工程款支付时间及额度:X年XX月XX日前付清。
3、保修金及退还时间:按照总造价5%扣保修金,保修期结束返退保修金。若承包方未履行保修义务,发包方将组织人员进行维修,发生全部费用由保修费中扣除。
八、违约责任
1、发包方违约责任:赔偿承包方的损失。
2、承包方违约责任:赔偿发包方的损失。
九、其他:
1、安全责任:施工期间承包人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安全管理,因承包方管理不到位导致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均由承包方负责。
2、成品保护:施工期间由承包方承担,造成损失或破坏进行无偿修补。
3、财产保护:施工期间甲方现有财产由承包方承担保护。
4、其他:特殊情况双方另议定。
十、合同订立时间:X年XX月XX日
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此协议一式三份,发包方二份,承包方一份。
发包人:
X年XX月XX日
承包人:
X年XX月XX日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具体施工内容以发包人盖章确认后下发的施工图以及设计变更通知为准。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一、承包方式:承包人以包工、包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安全文明、包工期、包市场风险、包验收合格、包所有税费、综合单价包干的方式承包。
二、承包范围:发包人有权视发包人开发建设情况、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质量等履约情况增加或减少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和工程量。
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
一、承包人须严格按国家、地方颁布的现行最新的施工验收规范和有关法规规定进行施工。
二、其它条款按通用条款第9条执行。
第四条:验收标准
一、本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严格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设计及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及规程执行,要求工程质量合格;需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桩检测报告,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
二、其它条款按通用条款第12条执行。
第五条:质量保修期
一、质量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二、其它约定按通用条款第13条执行。
第六条:协议工期
一、开工日期:本工程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下发的开工令为准,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
二、协议总工期: 个日历天以内完成协议约定的所有工作,且完成所有设备离场、泥浆、土方等的清运工作。
三、节点工期: 。
四、本工程的所有工期均指日历天数,包括所有法定假期、休息日、暴风雨雾、高温、低温、冬歇期等天气在内。
五、承包人须在发包人移交场地并通知进场施工后 天内组织 台(套)以上机械设备进场施工,并根据工程的进度增加机械设备,若承包人未能达到发包人的进度要求,发包人有权解除协议,承包方无条件退场。
六、承包人从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起的第 天开始须每天向发包人交出不少于 根已经浇筑成型的桩。如承包人连续 天不能完成相应的工作量,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机械设备,承包人须在 天内达到发包人根据施工情况提出的新进度要求,若承包人仍未达到进度要求,发包人有权解除协议,承包方无条件退场。
七、其它约定按通用条款第14条执行。
第七条:协议价
一、协议暂定总价:
二、各单项工程暂定总价如下:
三、包干单价及暂定工程量:具体见附件1。
四、以上包干单价包含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所有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工程及材料所须的各种检测费及试验费、各种材料损耗、材料场内二次运输费、桩机进退场、桩机安拆、桩机就位、护筒的埋设、成孔、加泥浆、泥浆制作、泥浆池的砌筑及拆除、泥浆外运、孔内钎探及障碍物排除(包括使用抽砂筒及反循环清渣等)、钢筋制作安装、浇捣桩成型、各种特殊地质的处理、各种原因导致的塌孔处理费、土方场内转运、协议工期内的赶工费、施工水电费、技术处理费、技术措施费(包括雨季、冬歇期及其他异常气候施工措施费等)、安全措施费、文明施工措施费、临时设施费及其它措施费、施工现场排水、管理费、税费、利润、各种施工风险、市场风险和以下工作内容及本协议虽未提及但承包人在完成本工程过程中必须支付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费用。
1、褥垫层施工:平整场地、铺设石屑(砂、碎石)、压实
2、入岩增加费
3、桩间土开挖:开挖桩间土至设计标高
4、土方外运
5、桩头凿除及外运
五、超声波检测管:
如采用超声波检测方法,则由承包人负责埋设超声波检测管(检测管采用螺纹口连接,下端封闭,上端加盖),则检测管制作安装费用为 10 元/米,此单价已包含检测管制作安装的人工、主材、辅材、材料价差、机械、市场风险、损耗、采保、运输及保修、税金等一切费用,结算时不再作任何调整。
六、包干单价不因地质情况的变化、施工过程的实际充盈系数和超灌高度等不同、市场价格和政府税费的变化而作任何调整(除本协议第八条有约定的除外)。
七、计量方式:
(一)空桩:
1、自桩顶设计标高以上1米至原自然地面标高(发包人提供工作面标高)为计价长度,乘以桩设计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即空桩工程量=(原地面标高-设计桩顶标高-1m)*桩设计截面积
2、桩顶设计标高至至原自然地面标高(发包人提供工作面标高)不足1米,则不计取空桩。
(二)实桩:
1、成孔:
自桩底验收标高至桩顶设计标高为计价长度,乘以桩设计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即
成孔工程量=(设计桩顶标高-验收桩底标高)*桩设计截面积
2、混凝土浇筑:
自桩底验收标高至桩顶设计标高为计价长度,乘以桩设计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即
混凝土浇筑工程量=(设计桩顶标高-验收桩底标高)*桩设计截面积
(三)褥垫层:
按设计要求压实后以面积乘以厚度以立方米计算,按实方量计算。
(四)桩间土开挖:
按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以立方米计算。按实方量计算,超挖不计量,扣除桩头所占体积。
(五)桩头凿除:按个计算。
(六)检测管:自桩底验收标高起计至桩顶设计标高以上0.5米的长度为计价长度,超声波检测失败的不予计算检测管制作安装费。
八、桩基检测的费用:
(一)成品桩检测(如抽芯、静载等)合格则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包人承担;若检测不合格,由承包人须采取补强措施,直到合格为止,并承担不合格桩的检测费用及补桩费用。
九、冬季施工混凝土浇筑增加费仅对采用了冬季施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等措施)的桩基础混凝土浇筑部分进行计取。
十、其它约定按通用条款第16条执行。
第八条:调价方法及调价内容
一、调价方法
(一)钢筋制安、混凝土浇注综合单价调价方法:
1、由于非承包人的原因,该施工段(批次)实际开工日期的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比协议签订日期的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涨幅或跌幅大于5%(不含5%)的,则钢筋制安、混凝土浇注综合单价可作调整。
2、基准期价格及施工期价格
以 发布的 (以下称“信息价格”)作为参考。
(1)钢筋
①基准期价格:以协议签订当期的钢筋信息价格为计算基础(协议签订当期无信息价格的,以协议签订前最近一期信息价格作为计算基础),按实际使用不同规格的钢筋信息价格的加权平均价作为基准期价格。
②施工期价格:以实际开工当期的钢筋信息价格为计算基础,按实际使用不同规格的钢筋信息价格的加权平均价作为施工期价格;实际开工当期无信息价格的,钢筋制安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2)商品混凝土
①基准期价格:以协议签订当期的商品混凝土信息价格作为基准期价格;协议签订当期无信息价格的,以协议签订前最近一期信息价格作为基准期价格。
②施工期价格:以实际开工当期的商品混凝土信息价格作为施工期价格;实际开工当期无信息价格的,混凝土浇注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3、具体调价方法
(1) 若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涨幅大于5%:
调整后的综合单价=协议综合单价+(施工期价格-基准期价格1.05)
(2) 若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跌幅大于5%:
调整后的综合单价=协议综合单价-(基准期价格0.95-施工期价格)
4、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该施工段(批次)实际开工日期比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延误超出一个月的:
(1) 若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上涨,综合单价不调整;
(2) 若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下跌;
调整后的综合单价=协议综合单价-(基准期价格-施工期价格)
(3) 发包人有权解除协议,且承包人需于24小时内无条件退场。
(二)若本工程因设计变更导致设计桩端入岩工程量(以m3计,全风化岩、强风化岩不作入岩)有所增减,则由此引起的增减费用计算如下:
增减费用=协议成孔入岩增加费综合单价(最终设计桩端入岩工程量-原设计桩端入岩工程量)。
(三)其他调价方法:
本协议书第八条第二款约定的调价内容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计算:
1、本协议附件报价表中有相同项目的,按相同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
2、本协议附件报价表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相近似项目的,则参考相近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
3、本协议附件报价表中无相同项目,也没有相近似项目的,由承包人报价,经发包人审核后按审核单价进行结算;如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且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签订相关的分包协议,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
二、调价内容
(一)设计变更
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承包范围内工程的设计变更起5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相应报价书,发包人自收到承包人的报价书之日起7天内对其进行审核,双方自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审定意见后5天内共同核对完毕。承包人延期提交相应报价书的,当工程费用增加时,视为承包人放弃调价要求,当工程费用减少时,以发包人的预算造价为准。
(二)签证
1、发包人确认的签证的工程款支付:随整体工程进度款进行支付,发包人每次按该部分工作量的80%支付进度款,随整体工程一同结算。
2、单项累计签证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必须签订协议。
(三)委托工程
1、工程造价在3万元以上10万以下的零星工程需办理工程委托。
2、发包人另行委托的增加工程在施工前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确定委托工程内容和费用。
3、承包人自收到发包人现场代表的书面委托书之日起2天内,向发包人现场代表提交相应报价书,发包人在2天内对相应报价书给予审核,双方自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审核意见后2天内共同核对完毕。承包人延期提交相应报价书的,视为承包人同意免费完成委托或变更工作。
4、增加工程费用按委托书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
5、造价在10万元以上的委托工程必须签订协议。
三、除本条款约定的内容外,其余均不调整。
第九条:付款时间、条件与付款方式
一、每月支付至承包人完成合格施工工程量的80%;
二、(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相关的资料后,承包人可提出申请结算,工程结算后两个月内发包人累计付款至(各单项工程)结算价的95%,余结算造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
三、保修金支付:自工程竣工之日起两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个月内无息付清。
四、施工水电费扣除:施工用水、用电量经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及承包人三方签字确认,水电费由发包人代缴后在承包人当期进度款中扣回。当期进度款不足以抵扣的,从承包人下期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
五、其它付款条款按通用条款第17条执行。
第十条:现场移交标准
一、场地移交可以全部或分段移交,以基本满足本工程协议总工期,各节点施工工期为前提;所移交的场地能基本满足施工要求。
第十一条:材料、设备
一、以下材料由发包人指定生产厂家、品牌,承包人自行采购:
1、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钢材,必须为 所生产的钢材,若因市场货源不足而需采用其它企业的同类产品代替,承包人必须事先报发包人审核批准。
2、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水泥必须为以下产品: 的产品,且禁止使用立窑水泥。若因市场货源不足而需采用其它企业的同类产品代替,承包人必须事先报发包人审核批准。
3、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商品混凝土,必须为 所生产的商品混凝土,若因市场货源不足而需采用其它企业的同类产品代替,承包人必须事先报发包人审核批准。
以上未列举的所有材料、设备由承包人按发包人确定的样板自行选择供应商采购。
二、材料、设备进场检验
1、材料、设备进场后,承包人应按规范要求或协议书的约定,向发包人提出报验申请。材料、设备经检验合格且由发包人下发了《材料、设备使用许可证》后,承包人方可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经检验后被确认为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须立即将相关材料、设备退出现场。在材料、设备经检验合格的前提情况下,发包人从收到承包人报验申请单后三天内须签发《材料、设备使用许可证》,否则,发包人按已签发了《材料、设备使用许可证》承担责任。
2、根据国家、省、市的规范和相关规定要求,材料、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测的,承包人应承担完成材料、设备的全部检测工作,并在使用前将检测结果的正式报告提交给发包人。
3、发包人有权制止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任何未通过法律、规范或协议要求检验与测试的材料、设备。
4、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进行规范及协议中未要求的但发包人认为必要的检验和测试,以证明材料、设备性能或证实材料、设备满足协议中技术规格、指标和标准的要求。若经检验和测试,证实材料、设备满足协议中约定的技术规格、指标和标准,则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负责,因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若经检验和测试,证实材料、设备不符合协议约定的技术规格、指标和标准,则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且因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不因材料、设备的合格检验、测试或是检验报告的出具,而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协议约定的质量保修义务或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双方现场代表
一、发包人授权 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二、承包人委派 为项目经理,委派的项目经理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真实有效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
一、协议签订生效后超过三个月未施工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协议另行发包。若工程分期分批施工,后一期(批)部分的工程超过前一期(批)6个月未施工的,发包人有权调整承包人工程承包范围,终止后一期(批)部分的施工后另行发包。
二、在履约过程中,如承包人有任何违约行为,发包人均有权终止协议,另行委托单位进场施工,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三、协议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交纳□ 履约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
四、协议签订后发包人根据现场施工进度需要分批或集中免费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 份(其中包括竣工用图 份),地质勘探报告 份。
五、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对特殊地质以及雨季、冬歇期及其他异常气候施工等的专项施工方案。
六、在移交场地后,承包人自行负责施工场地内桩机移位、就位的场地处理(包括回填砖渣或碎石等),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七、若桩顶标高超过桩顶设计标高+800mm,则超出部分桩头砼的破除由承包人负责;如果承包人不能按发包人的要求及时完成桩头砼破除或自动放弃,发包人有权直接委托其他单位完成该项工程,其费用由发包人与其他单位商定并直接在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八、若由承包人原因造成桩质量问题须进行补强纠偏的,则补强纠偏的施工费、材料费、检测试验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支付。
九、承包人须负责泥浆、土方的排放及清运,如承包人不及时清运,发包人有权责令停工,承包人承担一切后果;或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清运,所发生的清运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该费用以发包人与第三方协商一致所确定的费用为准,且发包人有权在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十、承包人负责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期间周边建筑物安全,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损失或损害的,由承包人承担赔偿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十一、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不及时报告所引起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责任。
十二、如现场无法提供市电,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自带发电机以满足施工的需要。
十三、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对本协议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的条款进行了协商。乙方对于“通用条款”的修改意见,已经完整地包含在本协议书中。双方自愿遵守“通用条款”中未修改的部分和本协议书。
十四、关于杜绝假发票的约定
1、承包人提交虚假发票,发包人有权解除协议。
2、承包人提交的发票必须真实、合法、有效。若承包人提交虚假发票,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规定时限内更换发票。发包人尚未支付款项的,发包人停止支付并按虚假发票金额的20%扣除承包人违约金直至承包人发票符合约定;发包人已支付款项的,发包人有权从次笔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回已支付的款项并按虚假发票金额的20%扣除承包人违约金,承包人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后发包人继续付款;对已完成结算并支付款项完毕,承包人拒不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并按虚假发票金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的,发包人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承包人相关责任。
十五、关于杜绝假银行保函的约定
1、承包人提交虚假银行保函,发包人有权解除协议。
2、承包人必须保证履约保函的真实性与效力,如采用虚假手段开具保函或因其他承包人原因导致保函无效或效力存在严重瑕疵的,承包人应按履约保函金额向发包人提交等额的履约保证金,并按协议总价(暂定总价)的3%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否则发包人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承包人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协议通用条款的修改
一、通用条款3.1款、3.2款、3.3款取消。
二、通用条款3.7款修改为:
3.7 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的,发包人有权直接减少承包人的承包范围直至解除协议,对此,承包人无权向发包人提出任何补偿或赔偿要求:
(1)超过协议书规定或工程师指定的开工日期5天,承包人仍未进场的;
(2)承包人虽已进场,但承包人未按协议书约定或工程师指定时间开始实际施工,并且在发包人或工程师给定的宽限期内承包人仍未开始实际施工的;
(3)承包人实际施工进度,与协议书约定的工期、节点工期或承包人提交并经工程师审核认可的进度计划相比,延迟10天以上, 且承包人没有采取切实可行赶工措施的;
(4)承包人无协议依据且未经发包人同意中途退场的;
(5)在验收过程中(含中间验收),承包人的工程施工质量被判定为不合格,承包人未在工程师指定的时间内开始整改,或者超过工程师规定的期限仍未整改合格的;
(6)对工程师或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的安全文明生产整改要求,在指定期限内未予落实的;
(7)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转包的;
(8)承包人伪造、虚报企业资质的;
(9)承包人在协议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商业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10)有证据证明承包人组织民工向发包人示威、聚众闹事等影响到发包人正常工作的;
(11)协议书中规定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协议的其他情形。
三、通用条款4.2款修改为:
4.2 除非协议另有规定,承包人未经发包人的同意,不得将协议约定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给第三人,用于本工程的主要设备(如塔吊)或主要材料(如钢筋、混凝土、砌体)必须要承包人直接采购,不得由第三方采购,否则发包人视为承包人违规分包。
四、通用条款12.9款修改为:
12.9承包人承包工程的施工质量经竣工验收被评定为合格的,发包人应在3天内向承包人出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承包人承包工程的施工质量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限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承包人应重新申请验收,重新验收合格的,以最后重新送交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承包人工程施工质量经验收被评定为合格的,发包人无故不按时或不向承包人出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不影响本通用条款17.9款的执行。
五、通用条款25.1款修改为:
25.1承包人未能按协议约定工期如期竣工移交工程的,每延迟1天,承包人应按协议总价或协议暂定总价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六、通用条款25.2款修改为:
25.2承包人未能按协议约定节点工期如期完成协议约定区段完工移交的,每延迟1天,承包人应按协议总价或协议暂定总价的0.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承包人此项违约金的支付,不免除其应依照25.1条向发包人支付的工期延误违约金。
七、通用条款25.3款修改为:
25.3在每一期进度款申报期内,承包人工程施工实际进度落后于经工程师核准执行的进度计划目标的,每落后一天,承包人应按协议总价或协议暂定总价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此种延误持续存在的,承包人应就每一期进度款申报期所存在的进度延误,分别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承包人此项违约金的支付,不免除其应依照25.1、25.2应向发包人支付的工期延误违约金。若承包人最终通过努力,使总工期未延误的,发包人应将依据本款计取的违约金之100%给予免除。
八、通用条款25.5款修改为:
25.5因3.7款中承包人之原因导致发包人解除协议的,承包人须按协议总价或暂定总价的3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的损失,则发包人有权对不足部分予以追偿。
九、通用条款25.10款修改为:
25.10 除因发包人所欠承包人工程款金额巨大情况外,承包人拖欠其工人或所雇人员工资或报酬,导致其工人或所雇人员向有关部门投诉、控告、检举或以聚集的方式讨要工资或报酬事件的,每发生一次,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万元;本款情形与第25.9款所述发包人直接支付工资或报酬的情形同时存在的,不免除承包人依该款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的责任,承包人须按25.9款和本款分别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五条:协议生效
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且收到承包人递交的□履约保证金□履约银行保函后生效。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三、协议附表及附件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文本正本副本各贰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各执贰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协议附表及附件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一、承包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项目地址:_______路交叉口
3、承包方式:人机费、材料
4、工程承包范围:建施、结施、水电、消防、安全保护措施,文明施工等内容。
二、工程期限
根据甲方要求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达到主管部门验收标准)总工期为 日历天。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按合同及附件的要求编制详细的工程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批。
2、乙方必须按甲方批准的工作进度计划按时完成所有的工作内容。
3、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应按照甲方计划统筹安排,均衡施工,注意各工序之间的衔接,加强工程综合进度管理。
4、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应坚持与甲方现场代表的周会制度,以检查和协调工作进度,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工期。
三、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及管理
1、工程所需建筑材料均由已方供应,材料进场后由甲方验收,乙方方可使用。
2、本工程所用材料、机械设备均由乙方自行安排,所用设备均应满足工程需要,设备计划应报经甲方审批同意,设备机具应处于良好状态,并持有必要的证书。设备安排有专业维修管理人员,以免设备运行时出现故障影响进度。
3、现场材料堆放整齐,做到文明施工。
四、施工质量保证
1、总体质量目标:单位工程合格率达100%,优良率达90%以上,工程建设质量达全优工程,创濮阳县优质工程。
2、乙方应严格遵照施工技术,标准规范,并遵循良好的工程施工惯例进行施工,遵守和执行本合同规定的管理方式。
3、若因乙方工作执行不当,工程质量受到损害或可能会受到损害时,甲方在不减轻乙方责任的.情况下,有权强制实施必要的纠正措施来弥补,以满足工程质量上的要求,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在施工中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全员重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要对员工进行宣传教育和培训,不断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提高防护意识和技能,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
1、乙方应按要求向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提交安全管理程序,甲方给予审查。安全管理程序应描述与施工作业有关的潜在危险的识别方法以及为减少或避免这些危险提出的建议和方法。描述在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办法和不可能完全消除的危险控制方法,乙方应保证安全管理程序涉及到所有的施工现场和完成的工作。施工现场的保安工作也应列入该安全管理程序中。
2、乙方在收到违反安全程序和安全条例的通知后,应立即纠正错误。
3、施工中如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六、付款与支付方法
按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单价_____元/平方米,总价款:_____元,
付款方法:
①基础完成后,拨付10%;
②钢架到场后,拨付20%;
③钢架柱、梁安装后,拨付30%;
④墙体、顶板安装完成后,拨付20%;
⑤地面浇筑完成后,拨付10%;
⑥竣工验收后拨付9%;
⑦剩余1%为质保金,半年后付清。
七、甲乙双方工作范围及责任
1、甲方负责“三通一平”。
2、甲方负责处理好地方关系,为工程顺利进行提供条件,保证施工正常运转及人员设备进退场。
3、甲方向乙方提供建筑定位坐标。
4、甲方提供施工图纸。
5、乙方制定周密的施工方案和自检措施,严格按照施工技术规范施工,服从甲方管理及质量主管部门监督。
6、乙方应服从甲方现场管理,按图纸的要求组织施工,及时上报周计划、月计划、年计划,确保按时完成工期。
八、其他
1、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通过协商,达成一致,订立书面协议加以明确。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xx年xx月xx日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____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范围和资料: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时完成。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状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物资供应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xx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合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
二、由甲方负责供应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三、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务必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五、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务必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务必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六、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工程款结算
一、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xx项规定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二、工程款拨付与结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到达合格。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状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职责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务必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如甲方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四、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第六条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5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二、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3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本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四、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贴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六、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技师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10天向甲方带给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能够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七、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15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30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15天内,工业建设20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经银行审定拨款。
八、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保修第一个采暖期内。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职责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九、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职责。
第七条违约职责和仲裁
一、由于乙方职责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二、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实行合理化推荐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行协议。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取下述第xx项处理:(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附则
一、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二、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标工程,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四、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合同附件
一、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全部施工图纸。(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图预算。(合同正本及建设银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五、有关协议:
六、有关补充合同:
第十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分别报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建设单位(发包方)___________建工单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将秀水山庄别墅的拆除及改造建筑施工任务委托给乙方施工,在其不能独立完成或者是遇到较难的施工任务也可提出由甲方自行完成,例如(钢筋的制作与加工等)。
二、施工技术方面甲方派专门的施工技术负责人把关与乙方共同协调处理。
三、工程计价方式:工程价款按03定额结算(因为定额人工与现实人工费差别太大,所以人工费按工程项目定额人工含量乘以现市场人工费结算)。
四、付款方式:按每完成一个分项工程后的实际工程量结算在2周内结算。
五、安全方面:各方的施工人员各自承担安全责任,危险的施工作业,乙方负责人一定要亲自在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房屋拆除施工项目,要求乙方给拆除的施工人员购一份保险,用以降低风险带来的损失。乙方要在施工人员进场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防偷盗的交底。施工场地要保持整洁、材料堆放有序,严格按文明施工的要求去施工。
六、工作联系:由于甲方离施工现场较远,对本区块的环境条件、当地的习惯等沟通较为不便,所以由于因工程的原因需要与周围的各部门协商和调解由乙方承担,甲方将付给乙方每月3000元的报酬。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发 包 人:________
承 包 人:________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在《“安顺市普定县双龙苑商住楼工程”建筑施工工程合同》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和理解本补充协议条款的情况下,签定本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
3、建筑面积:________
4、结构类型:底层为框架结构、地上6+1层为砖混结构。
5、设计单位:________
6、监理单位: ________
二、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1、 外墙面砖改为外墙漆
2、 客厅推拉门取消
3、 本工程为满七层,结构找坡
4、 楼梯踏步为水泥砂浆面清光
5、 外墙40 × 40 深灰色栅格取消
6、 厨房与阳台之间门带窗(MC-2324)取消,阳台改为封闭式厨房,协议书《工程施工补充协议书范本》。
7、 其余均按原图施工
三、合同工期(本协议中所列日期均为日历天数记)
1、开、竣工日期
1.1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总工期____天(含法定节假日)以《建设工程竣工报告》所载日期为准。
四、付款方式
本工程按建筑面积一次性包干,____元/平方米;在施工过程中,如按甲方要求另增加工程量的,按双方协商价计算;本工程为垫款主体二层,二层预制板安装完毕,甲方按合同总价的30%支付给乙方,主体五层预制板安装完毕,甲方按合同总价的15%支付给乙方,主体七层完工,甲方按合同总价的20%支付给乙方,内、外装修完工甲方按合同总价的20%支付给乙方,其余款待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给乙方的12%,滞留3%作保质、保修金,等到保质、保修期到后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生效与终止、争议处理
1、 除正常质量保修外,甲乙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 本补充协议一式陆份(其中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3、 本补充协议系《安顺市普定县双龙苑商住楼工程施工合同》的非实质性补充,若二者不一致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4、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员会。
5、 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5日内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一、甲方将秀水山庄别墅的拆除及改造建筑施工任务委托给乙方施工,在其不能独立完成或者是遇到较难的施工任务也可提出由甲方自行完成,例如(钢筋的制作与加工等)。
二、施工技术方面甲方派专门的施工技术负责人把关与乙方共同协调处理。
三、工程计价方式:工程价款按03定额结算(因为定额人工与现实人工费差别太大,所以人工费按工程项目定额人工含量乘以现市场人工费结算)。
四、付款方式:按每完成一个分项工程后的实际工程量结算在2周内结算。
五、安全方面:各方的施工人员各自承担安全责任,危险的施工作业,乙方负责人一定要亲自在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房屋拆除施工项目,要求乙方给拆除的施工人员购一份保险,用以降低风险带来的损失。乙方要在施工人员进场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防偷盗的交底。施工场地要保持整洁、材料堆放有序,严格按文明施工的要求去施工。
六、工作联系:由于甲方离施工现场较远,对本区块的环境条件、当地的习惯等沟通较为不便,所以由于因工程的原因需要与周围的各部门协商和调解由乙方承担,甲方将付给乙方每月3000元的报酬。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日期:20xx年 xx月xx日
甲方(建房主人):
乙方(承 包 方):
根据《建筑法》、《经济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过双方协商就私人住宅建房工程达成协议,为规范私人住宅工程中双方的民事行为,为保持保持、保量、安全顺利进行施工,特制定本合同规定,希望双方严格执行,共同遵守。
一、建筑工程概况:
私人住宅建房工程是民用住宅建筑,本工程设计砖混合结构,三层一幢住房建筑。建筑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计算造价工费(以每层实际面积计算)。
二、建筑工程设计要求:
1、本工程为本地砖混合结构住宅,建筑以住宅前地面为水平面,高出地面0.6米建成三级台阶。
2、从开地基墙足开始至建造工程全完工,按本地贯例打地基足再筑填土部分,填土部分用石砖砌墙,内外批水泥灰,后方可填土,回土由甲负责。
3、本建筑住宅属全装修,外墙全贴瓷砖,厨房、卫生间内全贴瓷砖至顶板层,正付墙全贴瓷砖屋子顶板层,其他房内只贴瓷砖1.5米高,每层地板全贴瓷砖,楼梯台阶也贴瓷砖,每层楼梯、靠墙边贴瓷砖1.5米高,室内贴瓷砖与批灰同一平面。
4、本建筑住宅四周有角柱,柱共16支,基础、圈梁、压顶圈梁带板、钢筋排面应按图纸要求,凡隐蔽工程甲乙双方要严格执行验收检查制度,当每层压顶板的钢筋布完,甲乙双方经过检查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程施工。
5、做好高优质的三级化粪池。
6、一、二层阳台瓷砖装修内外,二层顶层栏杆装修外不装内,装修栏杆。
7、每层要保质保量,打好保护层,以工程设计常规为准。一、二层顶部露天面部分打好保护层方可建造防热层,筑好空缺部份围墙批档好。
三、材料部分
乙方包工包料,要确保材料质量,甲方有指定使用材料权利,满足材料要求。
四、承包施工要求
1、本工程施工前,甲方必须保证通电、通水、通路与周边邻居如因地界等纠纷由甲方出面解决。
2、本工程施工方式以包工包料,为了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安全第一,必须严格按图纸设计施工,甲乙双方不得任意修改图纸设计,如要修改图纸必经双方协商同意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不得偷工减料,做到保质保量安全施工完成。如果工程未完成而停工,违约合同,违约方应付双倍违约金。
3、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做到安全第一,施工安全。要有足够的安全保障机制和措施,因乙方不注意安全而出现安全事故,或损坏他人财物,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
4、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接受甲方监督,并接受合理建议并采纳,乙方负责人要严格管理和监督施工过程。
5、乙方施工时,工场要确保大工或技术员在场,在一年内如果漏水或裂痕,乙方负责。
6、在施工中,从开墙足到工程完工后,住宅的后边、左右边与围墙空地要打水泥地面,清理工场清洁。每层完工后要清理工场杂物废料等卫生。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资质证书号码: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等级:复审时间以及有效期:
住所和单位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乙方在完全遵守甲方与业主签订合同条款的前提下,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公平、自愿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愿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技术规范及甲方技术和管理的要求,承担部分工程的施工任务,甲乙双方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方式:采用单价固定的方式,该单价包括开工前期至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乙方为完成本协议项下分包工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资料和检测等项目。
1.4工程内容及价格:详情见本协议附件施工项目及劳务费用单价表,表中工程量划分仅作协议价格计算依据,甲方根据施工进度可进行调整,乙方必须服从。
二、工程质量要求
2.1工程质量等级:乙方所建工程质量标准为与业主签订的工程合同标准(以质检站检测标准并出具证书为准)。
2.2乙方应有相应的施工经验,施工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具备相应技术资质及操作能力,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员数量应满足工程需要,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事故、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3本工程验收执行国家颁发的相关施工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业主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施工和验收。
2.4乙方施工的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工程质量保修期为2年,在质量保修责任期内,乙方应按甲方书面返修通知书要求无条件将工程返修合格。如乙方迟延履行返修义务,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他施工方返修,所发生的全部返修费用及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返修工程费用从工程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赔付。
三、工期
3.1本合同工期自20xx年10月15日开工,至20xx年6月30日完工,总工期为天,乙方必须根据天气自然环境等因素合理安排工期,安排好施工组织设计,按期完工。甲方根据施工进度可进行调整,乙方必须服从。
3.2乙方在20xx年10月18日前完成临时建设,在20xx年10月20日前按甲方要求保证所有人员、设备进场,且能满足施工要求,如果乙方人员延期进场导致开工时间迟延,每迟延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乙方延期进场超过十五日的,视乙方为违约,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签订合同前应向甲方提交近三年与本工程相类似的工程业绩、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设备清单、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名单(附身份证复印件)。本协议履行期间不得随意更换。如发现清单人员名单与实际不符,乙方应限期改正,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按5000元/人缴纳罚款;情节严重者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协议解除后的违约责任承担及清场参照本条3.4.2项约定执行。工程完工后,乙方人员或机械设备退场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甲方同意后方能退场,否则,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3.3工期顺延与延长
3.3.1施工中因业主或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施工的,本条约定的工期相应顺延;
3.3.2工程施工内容增加的,甲、乙双方在业主认可的追加工期范围内协商确定工期延长时间。
3.4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3.4.1若甲方在施工中发现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无力完成施工任务或达不到均衡生产能力(均衡生产能力:指总工程量与总工期平均月完成量),或存在质量问题及内部管理问题,甲方有权减少其工程量或解除合作协议要求乙方限期退场,协议解除后的违约责任承担及清场参照本条3.4.2项约定执行,同时乙方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另觅合作人的进场费及赶工期的费用等)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3.4.2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周、旬、月、季生产施工计划组织施工,完成甲方下达的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如乙方阶段性施工迟延完成超过15日的,或乙方连续两个阶段未如期完成施工任务的,或乙方超过本条第3.1项约定的完工期限30日仍未能交工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10000元/天违约金,并应于甲方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内容。如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仍未完成施工内容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同时乙方应于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撤离施工现场;乙方逾期撤离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清场,相关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就协议解除前乙方已完成施工部分经甲方和监理方验收合格的,可作为乙方结算依据,乙方拒绝到场或未在规定时间到场参与工程量核对的,视为乙方认可甲方会同监理单位确定的工程量。
四、工程费用结算和支付
4.1在保证设计要求以及甲方现场施工技术人员技术交底要求的基础上,甲方以乙方实际完成且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工程量给予乙方进行结算。乙方完成的路基土石方工程量中的土石方界定,以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质检科、施工科会同乙方按实测的土石分界高程进行测算核定。
4.2工程量核定:每月经甲方现场施工技术员、质检员、总工、项目经理签认后方可进行结算。
4.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工程量将不予认可或不作为当月结算和付款的依据。
4.3.1不按照设计文件、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技术交底及甲方签认的工作量。
4.3.2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工程量;
4.3.3未经甲方现场施工技术员、质检员、总工、项目经理签认的工程量。
4.3.4未经项目经理最终签认的工程量结算单,不能作为结算和付款的依据。
4.4工程完工时,按照乙方最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协议书上确认的单价,双方进行完工结算,中间(月)结算单仅作为已付款和最终结算基础依据。
4.5施工期间乙方应以甲方提供的授权委托书的形式明确由手续;由负责财务手续。上述授权人员自甲方处提取的借款,领取或租用的材料、机械、设备(包括材料费、租赁费、损耗等),均列入乙方预提劳务费用,并按费用发生时间相应冲减甲方应付乙方的劳务费用。其中,施工机械设备及设施租费,按甲方规定的费用计算。
4.6甲方按照乙方当月通过业主计量的工程量支付工程进度款,待本项工程交工检测、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到乙方完成实际工程总量的92%,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3%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后,甲方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支付剩余的工程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待乙方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没有拖欠人工工资情况发生时甲方支付给乙方。
4.7乙方应确保收到的工程进度款优先支付当期应付的劳务工工资,如有乙方欠付劳务工工资情形,甲方有权从乙方劳务费用中,直接向劳务工支付工资,并扣减应付乙方劳务费用。
4.8业主款项到位后,甲方按乙方有效结算手续支付劳务费,并扣除(但不限于)下列费用。
4.9.1乙方预提的劳务费用。
4.9.2核定并扣除劳务费总额的质量保证金;
4.9.3农民工工资保证;
4.9.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依法纳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有效的税务发票。
4.9.5乙方应承担违约金、赔偿金等其他损失(如有)。
五、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合同签前必须向甲方提交元(大写人民币:整)履约保证金(不计息),该保证金内容与甲方向业主方承诺内容、范围一致,竣工决算完成后,如乙方全面依本协议履行义务,履约保证金甲方如数退还。如乙方存在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将按实际发生的违约损失扣除。
六、设备、材料供应
6.1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施工主要材料由甲方统一管理和供应,并根据乙方承担的工作内容,确定施工定额材料消耗数量、材料规格型号、价格等,本协议附件之劳务费用单价已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临时设施费等等乙方实施并完成所有施工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及隐含风险在内的含税费用总和。其中甲方供应给乙方的主材,以材料采购到工地现场价加2.5%的采保费后,按实际领用量进行结算。
6.2乙方在材料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用量,遵循节约归己、超耗不补的原则。乙方在施工中按甲方文明现场管理规定,做好材料现场管理和材料交接验收工作,杜绝抛洒浪费现象。
6.3经甲方书面同意对非主要材料乙方可以自行采购,但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合格供应商名册》内采购,并以乙方名义签订买卖合同,甲方代乙方垫付材料款的,垫付发生之日垫付款项相应冲减甲方应付劳务费;经乙方请求供应方及甲方同意后,甲方代乙方承担支付义务的,自甲方书面向供应方承诺付款之日,相应冲减甲方应付劳务费用。
6.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或甲方承建工程名义在外赊欠材料或其他费用,否则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6.5在甲方指导和监督下,根据需要乙方可自行租赁机械设备和周转性材料,乙方应保证租赁设备和材料质量、数量满足合同工期和工程施工的需要,上述租赁合同应以乙方名义签订,如甲方代乙方垫付租赁费的,垫付发生之日垫付款项相应冲减甲方应付劳务费;经乙方请求出租方及甲方同意后,甲方代乙方承担支付义务的,自甲方书面向出租方承诺付款之日相应冲减甲方应付劳务费。
七、施工安全、工程现场管理与验收
7.1乙方应确保施工安全,遵守相关安全施工操作规范,持证上岗,否则不允许。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施工(具体见安全协议)
全部由乙方承担。
7.2乙方必须为其施工人员投保必要的商业保险,施工期间发生的工伤等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7.3乙方必须遵守管理方文明施工和现场各种管理规定。
7.4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常驻工地,不得擅自离开工地,有事必须书面请假,每月不超过三天,主要负责人未请假离开工地的,甲方按500元/天进行罚款,其他管理人员按300元/天进行罚款,超过7天仍未归队按乙方根本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的清场、清算及违约责任参照3.4.2项执行。
7.5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控制,乙方应服从业主、项目监理、甲方管理人员对施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7.6乙方应遵照甲方施工组织设计安排,执行甲方管理体系各项要求,按约定及时完成各项施工内容,做好原始技术资料报验,施工日志等工作。
7.7乙方应在自检合格16小时内通知甲方进行检查,未经过甲方和监理方检查,不允许进行下一道工序。如监理单位需要抽检,乙方应积极配合。
7.8根据合同工期以及总体生产计划安排,甲方按天、周(旬)、月的方式向乙方下达生产计划,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若不能按期完成生产计划,影响了项目整体计量支付时,甲方有权暂缓向乙方验工计价和支付酬金,如经督导仍无明显改进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9已完工程量由甲、乙方、监理方及业主方四方共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处,乙方应于7日内返修合格,如乙方逾期修缮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10000元;乙方逾期未返修的,甲方有权委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返修,相关返修费用的承担依第八条8.2项约定执行。
7.10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应在自检合格24小时内通知甲方进行检查,经甲方有关人员验收后方可上报业主监理单位报检认可,未经过甲方和监理方检查,不允许进行下一道工序。
7.11根据工程需要,乙方负责设置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及警示等施工防护设施。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污染农田、鱼塘损坏以及因施工车辆造成的道路、农作物污染均由乙方负责处理解决,费用自理。
7.12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组织,落实施工技术措施和施工规范与安全规程,保证安全生产,同时应做好施工路段交通的维护工作,确保来往车辆的安全畅通,杜绝安全事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自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八质量保修责任
8.1乙方无条件履行甲方与业主方约定的工程保修条款,质量保修期为2年,自业主竣工验收之日算起,保修内容执行甲方和业主签订相应的保修条款。
8.2质量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返修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返修合格,并承担人工及其他各项返修费用。乙方期限内未履行返修义务的,甲方有权自行返修或委托其他施工队返修,视乙方同意相关返修费用,按甲方核定金额自乙方质量保证金内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乙方负有赔付义务)。
甲方视乙方对交8.3质量保修责任期满经建设单位验收返还甲方质量保留金后,工验收提出的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扣除缺陷责任期内甲方垫付的修复费用后予以支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九、试验检测
9.1工程试验检测所用的工地试验室的建设、验收、临时试验资的获取,由甲方按业主要求负责建设。
9.2施工期间工地的试验检测由甲方工地试验室负责检测,乙方协助配合进行检测、报检。
9.3乙方试验检测费,试验检测费从乙方每期验工计价款中扣除。
十、其他
10.1施工期间乙方应向甲方按月提交全部劳务人员工费分配花名册,乙方未及时足额向劳务人员发放劳务费的,甲方有权依本协议第四条第4.6项之约定直接以应付乙方劳务费用向劳务工支付乙方拖欠的劳务费,并于支付日相应扣减应付乙方劳务费用。
10.2乙方应服从甲方和业主签订的合同内全部规定内容和应承担的责任。
10.3甲方指派现场代表为;
10.3.1现场施工监管;
10.3.2经济技术签证复核认证;
10.3.3阶段工程验收及(月)已完工程量复核;
10.4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如有分包或转包事实经查实后,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已完工程不予结算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1.5乙方在施工时应注意环境保护、地下设施(光缆、电缆及各类管网),如发现应及时通知甲方、业主及监理,因野蛮施工造成地下设施破坏、地表植被树木损坏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10.6乙方进场后应遵守甲方文明现场管理规定,统一着装,机械设备统一标识。10.7搞好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并承担施工期间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10.8乙方须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诚实经营,不行贿索利,不中途单方毁约,不串通闹事,不冒领倒卖材料,承担管理施工期间内机械设备的安全责任和经济赔偿及其它经济赔偿。
10.9加强对进场劳务人员的管理,乙方有义务对进场的劳务人员在甲方处备案,每个月20日乙方要给甲方经营部提交一份当月的进场务工人员的花名册,若不按时提交的甲方将按10000元/次进行处罚,罚款甲方有权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十一、违约责任
11.1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约定的优良标准时,甲方对乙方劳务费用结算总额按降低5个百分点结算;不合格部分不予计价支付,同时乙方应承担相应材料、设备等成本性费用。
11.2任何一方未依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提前解除本协议的,应向守约方承担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
11.3乙方对工程验收不合格部分经返工质量仍不达标的、或乙方在甲方书面通知的返工期间拒绝履行返工义务的、乙方迟延完成返修义务超过五日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后解除本协议,并按本协议第,3.4.2项规定处理。
11.4乙方不经甲方批准不得减少劳动力或擅自撤离工地,否则应视同根本违约,甲方可解除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1.5通知与送达
11.5.1本协议项下一方对另一方就合同履行向对方送达的任何文件、通知、通告等,均应采取书面形式送达对方或在本合同首页载明的住所;除直接送达以外,任何以电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的文件、通知、通告,在发出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届满,即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11.5.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就本合同首页载明的名称、住所地等与通知或送达有关的信息的.变更均应以本条10.5.1项约定方式送达对方后方产生变更效果。
十二、不可抗力
12.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指战争、自然灾害等合同双方不可抗拒之情形。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将已施工部分的工程量报送书面结算报告,甲方依现场签证核定。乙方对甲方核定金额有异议的,应于知道核定金额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认可甲方核定金额。
12.2如因自然灾害导致乙方领用的相关施工现场材料设备损毁的,如工程投保了相应保险的,甲方以相关保险公司对应核定的损失范围赔付金额为限核定应扣乙方的材料及设备租赁等费用(自然灾害发生前及发生后乙方损毁、丢失的材料、设备不在核减范围)
12.3因乙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乙方责任自负,费用自己承担。
十三、争议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双方约定直接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工程保修期满、工程价款付清协议全部内容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协议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甲方:
乙方:
本协议签订时间:
本协议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为了促进我市有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经济和文化生活需要,确保乙方 用户及时、方便收看有线电视。甲乙双方特签订有线电视工程施工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乙方负责建设或无偿提供楼内弱电管道及小区内管道建设。甲方负责从网络中心机房到小区边界的管道建设,负责提供楼房内暗管铺设标准,以适应最新的有线电视网络工程设计要求。
二、甲方负责光缆、电缆线路的设计、施工及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长期维护等。乙方在用户开通信号前对其辖区内光缆、电缆线路给予义务保护,并在施工时给予全力协助。工程经验收开通信号后,由网络中心维护。
三、施工时间从乙方工程款到账即日起一个月内施工完毕。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施工时,辖区内所有管道畅通,如有不通,由乙方解决,由此造成的延误工期等损失由乙方完全负责。
四、由乙方协调解决甲方有线电视设备用电问题。
五、根据“ ”现竣工情况, 总用户按 户进行计算及费用缴纳。每户初装费¥240 元(贰佰肆拾圆整),共计¥ 元( ),在有线电视工程开工前一次结清。业主入住后,再由业主凭甲方所开具的相关证明到巩义市广播电视网络中心办理开通手续,同时用户需缴纳壹拾贰个月收视维护费(按当时收费标准缴纳)。安装终端数量:壹个/户,费用自用户开通之日起开始计费,之后用户每年按规定缴纳收视维护费。用户若不按时缴纳,电脑将自动停断。
六、开办新业务(加密频道、数字节目、交互电视等)时,另按相关规定标准及办法执行。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上级政策变化,按政策精神执行。
甲 方:巩义市广播电视网络中心
负责人:
开户名:
开户行:
开户帐号:
乙方:
负责人:
年 月 日
为贯彻执行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认真做好工程建设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现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协商同意,明确在文明施工和文明施工管理中的各自职责,并签订如下协议。
一、 双方同意在工程管理和工程建设中必须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一致"方便人民生活,有利于发展生产、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坚持便民、利民、为民服务的宗旨。搞好工程建设中的文明施工。
二、 双方要认真贯彻"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实施,地方政府监督"的文明施工原则。现场由发包人项目管理组牵头,建立三方共同参与的文明施工管理小组,负责日常管理协调工作,争创文明工地。发包人按市有关创建文明工地的规定,组织、指导、检查、考核、和开展选评工作,创建活动的实施由承包人负责。
三、 承包人在其施工大纲中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订出各项文明施工措施,并落实如下有关要求:
1、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要求设置施工铭牌,所有施工管理、作业人员应配带胸卡上岗。
2、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必须按规定设置分隔设施,并做到连续、稳固、整洁、美观和线型和顺。施工区域的围护设施如有损坏要及时修复。
3、在施工的路段要有保证车辆通行宽度的车行道、人行道和沿街居民出行的安全便道。凡在施工道路的交叉路口,均应按规定设置交通标志(牌),夜间设示警灯及照明灯,便于车辆行人通行。如遇台风、暴雨季节要派人值班,确保安全。
4、要落实切实可行的施工临时排水和防汛措施,禁止向通道上排放,禁止泥浆水、水泥浆水未经沉淀直接排入下水道。
5、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合理,各类材料、设备、预制构件等(包括土方)做到有序堆放,不得侵占车行道、人行道。施工中要加强对各种管线的保护。
6、施工中必须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渣土洒落,泥浆、废水流溢,控制粉尘飞扬,减少施工对嘉兴市环境的污染,严格控制噪音。
四、承包人负责施工区域及生活区域的环境卫生,建立完善有关规章制度,
落实责任制。做到"五小"生活设施齐全,符合规范要求。
五、发包人对承包人开展创建文明工地的工作要经常性地给予指导,定期组织检查,对承包人存在的问题应及时通知承包人进行整改,
六、因承包人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要求,被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查获而受到的经济处罚,以及由此而使发包人受到的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七、本协议作为双方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正式签约后生效,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终止,本协议终止。
发包人: 承包人:
代表: 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