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理财合同协议书(精选3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一章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证券理财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如下:
一、委托理财
1.1甲方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将甲方自有的股票帐号(包括同意股票帐号相关联的资金号)(具体见本协议第二条的规定)委托且仅委托乙方进行管理,由乙方在甲方的股票帐户内进行证券交易的具体操作。
1.2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利用甲方股票帐号内的股票和资金(以下共称"资产")进行证券交易。
1.3双方确认,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该股票帐户内的资产及其收益的所有权归属甲方所有。
二、股票帐号
2.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证券理财的股票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上述股票帐户内合计的委托理财的资产总额约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
2.2双方同意,以甲方支付管理费当日甲方股票帐户内的资产总额作为委托理财的实际基数(以下简称"理财基数")。
2.3甲方应在乙方确认支付管理费当日将股票帐户交付乙方管理,甲方应当将股票帐户的操作密码直接告知乙方确认的股票帐户的管理人员。
2.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在股票帐户范围内进行独立操作;甲方承诺不转移股票帐户内的资产,不参与或委托其他第三人参与股票帐户内的证券交易,不干预乙方的独立操作;但甲方有权在任意时间了解股票帐户内的资产状况,并可以向乙方提供参考意见。
2.5如果甲方提供的股票帐户不在甲方本人名下的,甲方应负责提供股票帐户名义开立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对甲方授权的委托书。
三、委托理财的报酬及支付
1、双方约定,甲方应先将资金市值部分的5%作为管理费汇入乙方指定帐户。
2、双方约定,如果甲方原始资金帐户( _____万元)每增值10%( _____万元)需支付收益的30%给予乙方作为操作报酬。
3、双方约定,操作收益的第一个10%归甲方所有,乙方不收取任何报酬。
4、结算后,双方应将当付款项在2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对方。若逾期,每逾期一日,应缴纳滞纳金千分之一。
四、提前终止
4.1协议有效期内,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甲方自该情况发生之日起提前终止本协议:
4.1.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独变更股票帐户的操作密码;
4.1.2甲方转移股票帐户内的资产或对该资产设定质押;
4.1.3甲方自行或者委托其他第三人对股票帐户内的资产进行证券交易或进行其他实际处理;
4.1.4甲方股票帐户因为第三方原因无法进行实际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司法查封、行政冻结、强制平仓等情况;
4.1.5由于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该股票帐号无法正常操作连续超过三个工作日的。
4.2甲方提前终止本协议的,乙方已经收取的预收报酬和浮动报酬不再退还;提前终止之日股票帐户内资产状况按照本协议第3.2款的规定计算,甲方还需另行向乙方支付的浮动报酬的,甲方应在本协议提前终止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支付。
4.3双方同意,由于不可抗力之原因或因为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政策、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的出台或变更导致本协议实际无法履行的,本协议自动提前终止;双方根据提前终止之日股票帐户内的资产状况,按照本协议第3.2—3.4款的规定进行结算;除此之外,双方互相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特别告知
乙方承诺将秉承合理、谨慎、专业的原则,利用自身的优势和经验,尽自己的'最大努力为甲方服务,并力争协助甲方使理财收益最大化。甲方了解证券投资存在风险;在享有委托理财产生的收益的同时,也将自行承担由于委托乙方进行证券理财产生的风险和亏损。
六、争议解决
双方同意,由于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双方未能协商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七、其他
7.1双方确认,本协议书面记载的联系地址,系双方法律文件的送达地址;任何一方联系地址变更的,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任何一方按照对方本协议记载的联系地址或书面变更后的联系地址,送达法律文件的,无论该文件是否已由对方签收或拒收、退回,均视为已经送达对方。
7.2双方确认,除本协议中的空格部分应作相应填写之外,其余在本协议任何部分进行的手写文字或条款,均不视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作无效条款处理。
7.3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且乙方确认甲方预付报酬到帐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半年。
7.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7.5双方对本协议约定的事项作出变更,或经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委托理财的金额的,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投资方):身份证号码:电话:
通信地址:
乙方(理财方):身份证号码:电话:
通信地址: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出资金,乙方出操作技术。就期货投资委托理财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专门帐户设于双方约定的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帐户姓名为:,账号为:初始存入的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资金来源合法由甲方保证,中途追加资金另行计算。
2、甲方授权乙方为交易指令下达人,负责期货投资操作事宜。
3、利润定义:(甲方账户)期末资产–期初资产)
利润率=利润/期初资产x100%
二、本协议为12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操作理念:
乙方的投资理念是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追求适度稳定的利润,以国内商品以及股指期货市场为交易标的,进行单边,套利以及套期保值交易。
四、合作模式及双方权益
1、本着投资有风险的原则,双方约定该投资帐户最大的损失不得超过总投资额的。在超过亏损限额的80%时,即权益低于初始账户资金总额的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停止协议。
2、利润分配:若在利润率为20%及以上时,无论收益多少,乙方将获得收益的作为报酬。若利润率为20%以下时,乙方无权获得分红,收益全归甲方所有
3、到年月日止,乙方平掉账户的所有头寸,以结算后的账面权益计算协议期间利润,若利润率大于等于20%,甲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报酬汇入乙方的约定银行帐户。
4、乙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以专业的投资分析及决策方法,努力实现委托人投资风险可控,收益最大化。
5、甲方对帐户有检查、监督的权力,但不得参与任何开仓与平仓的.交易。甲方可以为乙方提供相关的市场信息,但不能参与或干涉乙方的正常投资决策。如果甲方强行下单。一切后果由甲方独自承担,与乙方无关。
6、协议期未满,且帐户权益、资金不低于该条第一款的规定,甲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和减小投资额度,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7、甲方未能按约定、支付投资收益则视为甲方违约。
五、执行条例
1、本协议的条款是在双方自觉自愿地原则签署的,双方须自觉遵守。个别条款存在的瑕疵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执行。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解决,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形成解决。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编号:号
委托方(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发证机关:
联系电话:
受托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发证机关:深圳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
一、兹有甲方将自有资金参于证券市场的操作而签订本合同。
二、乙方在甲方指定的账户内操作,甲方随时监督操作过程和结果,对任何不认可的乙方动作可随时提出异议,若双方意见不一致时可随时终止委托。(委托操作时,若是甲方舍不得换股,乙方就在该品种上做差价,不换品种。若是甲方不留恋原有持股,就按乙方的择股标准换股。)
三、对盈利部分进行二、八分成,即甲方得80%、乙方得20%,每月底结算壹次,结算后三天内付清。
四、若当月没有利润则不分成,若产生亏损由甲方承担,乙方除了不收取工资之外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本合同自委托之日起生效,试行期二周;适用于任何网上操作的股民,只要把甲方帐户和操作密码通知乙方即能双方同时管理同一帐户,若试行期滿甲方不滿意乙方的操作、可撤销本合同并且乙方不收取盈利分成;若试行后甲方正式委托乙方操作,则从合同生效日起计算盈利分成,至甲方终止委托并完成结算分配之日自动失效。
六、本合同未尽事项可补充完善,若有与相关法规相悖之处可随时予以纠正,对不违规内容则持续有效。
甲方(盖章、签名):
乙方(签名):
资金账号:
或股东账号:
起点市值: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