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的协议书范文(精选30篇)
签定单位名称与年 月 日
(一)文字与签章
与 相邻的土地权属界线,根据历史上形成的权属界线和有关文件规定,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于 年月日,经相邻双方实地核实,确认土地权属界线正确无争议。
土地权属界线所涉及的图幅号:。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界线双方和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各存一份。 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签订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 指界人(签章):
年 月 日
签订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 指界人(签章):
年 月 日
调查人员(签章):年 月 日
第 页 共 页
(二)附图
绘图员:绘图日期: 检查员:检查日期: 第 页 共 页
(三)界址说明
文字叙述人: 日期:年 月 日第 页 共 页
甲方:
乙方:
根据《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政策规定,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将土地承包给乙方经营,在礼县洮坪乡石青村建设生态农业合作社,发展中药材种植、经济林、养殖业。为保护和合理使用土地,维护双方权益,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主体
乙方分配承包土地的合作社成员共人,名单为:
二、乙方承包土地共 块,面积合计 亩,其中基本农田 亩。
三、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承包土地交付乙方。
四、土地用途
乙方承包土地用于从事中药材种植、经济林、养殖业等农业用途。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2.有权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3.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或解除合同。
4.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依照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6.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臵产品。
2.享有在剩余承包期内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
3.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4.依据法律政策享受国家有关土地和种植作物的补贴。
5.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6.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弃耕抛荒土地,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7.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承担经济责任。
七、经营利润分配:
八、承包地流转
乙方转包、出租、互换承包地,或者承包方之间以土地入股合作,均应告知甲方,转让承包地应书面申请并征得甲方同意。土地流转合同或者入股合作章程应报甲方备案。乙方若自愿放弃承包经营权将土地交回,应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在
本合同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除转让以外,乙方以其他方式转出承包地,仍应履行本合同。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不得因代表人或户主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违约责任
1.甲方违法收回乙方承包地,或者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使乙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变农业用途,或者造成土地永久性损害、土地荒芜的,甲方劝阻制止无效时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土地恢复费用。
3.其他违法违约行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处理。 十一、其它约定
1.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乡村相关机构调解解决;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1)项处理:⑴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⑵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
理机构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字):
村委会意见:(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更改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a、b两地块位于_________,两块土地面积均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亩)。
2、现两地块空置。
3、现a地块权属是甲方,b地块权属是乙方。(如图一)
二、更改方式
1、甲、乙将a、b两地块(如图一)合并后,重新分割成面积相等的c、d两地块(如图二)。甲方取图二中的c地块(即c地块权属是甲方),乙方取图二中的d地块(即d地块权属是乙方)。
2、甲、乙双方把图一中自己权属土地的使用证复印,把复印件交与对方(即双方各持图一中对方权属地块使用证的复印件),保留原件。
三、其他
1、本协议附图一和图二,图一是土地更改前权属,图二是土地更改后权属。
2、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4、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5、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并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当事人秉着诚实、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租赁土地的详细情况:
甲方将承包经营的______市县镇______村____亩土地的'使用权租赁给乙方建立驾校及综合利用:
租赁土地所有权的详细情况
总面积:_____亩其中:田:_____亩,土:_____亩;地块共数:____块
二、租赁期限
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___年。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三、租金标准
乙方按每亩_1500___元支付租赁费用,一次性付清,按期限的租金共计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四、土地用途
地下资源:乙方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开发、利用。
五、相关税费缴纳
(一)相关部门的相关税费由乙方负责;
(二)村社相关费用按村社每年规定的标准,乙方须按时缴纳。
六、其他事项声明
(一)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随意收回土地使用权;
(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转租或许可任何第三人使用。
(三)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四)如遇征收或征用,补偿款由甲方所有,甲方退还乙方剩余租赁期限租金。
(五)租赁期间承租人死亡或者成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被相关部门取消使用资格,合同终止,由甲方收回土地使用权,租金作为甲方恢复整改费用,不予退还。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乙方不履行本协议下的任一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即应向对方赔偿其违约行为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一)甲、乙双方如果履行和解除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二)若双方在30天内未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九、附件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所在村社同意盖章之日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备案核查。
社意见(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见证人:
年月日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并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当事人秉着诚实、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租赁土地的详细情况:
甲方将承包经营的______市县镇______村____亩土地的使用权租赁给乙方建立驾校及综合利用:
租赁土地所有权的详细情况
总面积:_____亩其中:田:_____亩,土:_____亩;地块共数:____块
二、租赁期限
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___年。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三、租金标准
乙方按每亩_1500___元支付租赁费用,一次性付清,按期限的租金共计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四、土地用途
地下资源:乙方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开发、利用。
五、相关税费缴纳
(一)相关部门的相关税费由乙方负责;
(二)村社相关费用按村社每年规定的标准,乙方须按时缴纳。
六、其他事项声明
(一)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随意收回土地使用权;
(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转租或许可任何第三人使用。
(三)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四)如遇征收或征用,补偿款由甲方所有,甲方退还乙方剩余租赁期限租金。
(五)租赁期间承租人死亡或者成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被相关部门取消使用资格,合同终止,由甲方收回土地使用权,租金作为甲方恢复整改费用,不予退还。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乙方不履行本协议下的任一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即应向对方赔偿其违约行为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一)甲、乙双方如果履行和解除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二)若双方在30天内未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九、附件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所在村社同意盖章之日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备案核查。
社意见(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见证人:
年月日
签约地点:
甲方:渠县南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渠县天星镇文峰社区二组
我公司于20xx年2月16日在渠县国土局通过竞买所得的QXP1115号土地,根据该地块的实际情况,需要在周边进行扩大面积,进行土石方开挖,才能确保竞买土地的面积。因此,对扩大面积开挖的土地,以及坟墓迁移、树木、青苗赔偿等事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具体条款如下:
一、占地范围
甲方开发的QXP1115号地块地界向外扩大3米(以现场国土局所放的桩位点向外3米),范围内所有集体土地以及该地块中的植物、坟墓、树木、青苗等全部由乙方负责拆除、安置,并承担发生的各种费用。(扩大面积的范围按地块现状进行确定)。
二、拆除费用
凡涉及占地范围内的障碍物、土地费等进行一次性处理。甲方付给乙方所有包干费用共计1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乙方将净地交给甲方,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给乙方。
三、拆除及交地时间的确定
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由乙方负责对该占用地块内的所有障碍物进行全部清除,在10天内必须交净地给甲方。在开挖土石方和修建保坎时,乙方必须全力配合甲方,并负责协调好周边关系,所产生的协调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
甲方在20xx年3月19日付给乙方5万元整(大写伍万元整),余
款待乙方将净地交给甲方时一次性付清。
五、违约责任
任何方不得违约,若单方违约,则违约方付给守约方违约金2万元整,并承担守约方的所有损失。
六、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20xx年3月19日
出借方:(以下简称甲方)
借用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 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从神潭坝桥边途径枫树角沿小溪至驼背树下的一部分地方借给乙方开设一条宽四米的道路,(开设路宽四米的误差应控制在50%内),乙方所开设的道路甲乙双方有同等的使用权。
二、借用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由于乙方开设道路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给予甲方人民币 元作为补偿。(补偿款不含税金)
三、乙方借用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违纪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四、乙方不得擅自转借本宗土地的使用权,如需进行转借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五、乙方在借用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该土地平整及建筑物报批等有关事项有乙方自行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合同约定的借用期限界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协议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自己的设备腾清,并将借用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
七、在借用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八、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承包土地合同农村土地转让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位于*小学东南侧的约20亩土地出让给乙方之具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位置及面积
甲方出让的土地位于*村*小学围墙外向东约 米,向南至黄广大堤坝台止,面积约20亩,具体范围以蓝线图为依据(蓝线图为本合同附件),准确位置及面积以国土部门实际丈量后红线图载明的数据为准;
二、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
该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乙方用以建设教学设施及生活配套设施,进行教学活动。如今后改变土地性质,需经甲、乙双方协商后,方可实施。该土地使用年限为五十年。
三、土地权属界定
本协议正式生效后,该土地的使用权即归乙方。
四、土地费、征地费及支付方式
(一)土地费与征地费
1、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土地费及征地费合计为每亩人民币(下同)陆万元整,总金额为壹佰贰拾万元(准确金额以按红线图数据计算的金额为准)。该土地费、征地费已包含安置费、青苗及林木赔偿费。但迁坟费用由乙方按国家政策规定另行负担。
2、今后如发现土地范围内仍存在权属争议、纠纷或有关利害人补偿纠纷等,均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如须补偿,由甲方补偿。
(二)支付方式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支付给甲方壹佰万元整,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付清余款。
五、甲方主要义务
1、做好土地户主工作服从征地,负责补偿金发放。
2、协助、配合乙方办理立项、环保、卫生、公安、地征、规划、城建、劳动、供水、供电、邮政、电讯等有关审批手续,以及工程报建手续,但有关部门按国家规定收取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本协议生效后,通知并保证村民不再在上述土地上新播种农作物和新增附着物,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协调好村民与乙方的关系并做好治安工作,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4、维护乙方在建设过程中及办学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征收、摊派任何费用,或指定建设、办学所使用的物料及施工单位、供货单位,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行要求乙方任用甲方指定的人员或接受甲方提供的劳务。
六、乙方的主要义务
1、及时提供给甲方为其办理或协助办理本协议项目、手续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2、按本协议规定及时支付给甲方或相关部门土地费、征地费等约定费用;
3、遵守建设规划、规范等的相关规定,完善建筑工程的报批报建手续;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致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或延迟实现,均须赔偿对方由此而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起:
甲方:仁怀市三合镇街道社区居委会
乙方:仁怀市三合镇街道社区居委会 村民组农户 ,身份证号: 。
按照我镇修建中心幼儿园的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土地经营管理权征用补偿协议:
一、甲方依法有偿征用乙方的土地使用权,统一规划,用于三合镇中心幼儿园的建设,并对乙方进行补偿。乙方服从甲方征用土地使用权并领取补偿费。
二、经甲、乙双方共同现场指界丈量,认真计算,乙方认可甲方按下列项目进行补偿:耕地 亩 元;青苗 亩,补偿 元,另有 ,合计补偿金额: 元(人民币大写: )。
三、本次征用实行一次性货币补偿原则,甲方将乙方土地征用补偿费一次性付给乙方。
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镇人民政府一份,相关部门各—份。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搭迹)
业务经办人: 签定时间:20xx年3月 日
1、土地置换协议书
甲方:廖炳,住渠县李馥乡李馥村五组,身份证号码: 乙方:廖兴伟,住渠县李馥乡李馥村五组,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等原则,就土地调换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置换土地概况:
1、甲方地块:位于李馥村五组村级道路旁,面积13.5×11.5㎡(原廖兴川的老屋基地转廖炳)。
2、乙方地块:位于李馥村五组河大地,面积13.5×11.5㎡。
3、甲、乙双方自愿等面积永久置换属于对方的土地。
4、由于地块位置的差别,故乙方补偿给甲方差价2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并且在签协议时付清。
二、违约责任
1、本协议为双方自愿的原则下签署,协议签订生效,生效后,双方将土地交付对方使用,并且双方以后互不干涉土地使用情况。
2、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甲方廖炳在乙方廖兴伟的房屋继扇时不给任何费用。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证人:
甲方:
乙方:
20__年二月十三日
甲方:
乙方:
于20xx年征得一块位于面积为1.2495亩(其中:水田1.2495亩)的地块,用于制作大型产业发展宣传碑,由于目前甘蔗、油茶等产业已经发展起来,该地块暂时不需制作宣传碑,为保证该地块的性质不被改变,现需委托他人代管理该地块,代管理期间,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互利、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该地块的使用权交予乙方进行长期管理,直到政府需要建宣传碑为止。
二、在管理过程中,乙方有权无偿享有该地块进使用权,土地用途由乙方自行安排,但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三、当甲方需要在该地块建产业发展宣传碑等用途时,代管理关系结束,乙方无条件将地块使用权交予甲方。
四、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按印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身份证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中铁十三局四公司项目部施工二队
乙方:三里桥红桥村九队王启联
因甲方三排渠中桥施工需要,拟征用乙方在我线路K12+461便道右侧花生地,面积为1.1亩(长28米,平均宽度25.5米),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用时间。自20xx年5月25日至20xx年3月25日止。
二、租用金额为:综合费2200元,一次包死。大写贰仟贰佰元(其中包括青苗补偿,土地征用,复耕等费用)。
三、土地使用范围:此土地作为甲方钢筋制作存入场地(含钢筋堆放及加工钢筋的机具安制场地),不得堆放砂石料。
四、协议签定时一次付清租用款。
五、使用期满后乙方负责复耕工作,此协议也相应作废。
六、本协议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转让方(甲方):宁茶芬,女65岁,汉族,农民,小学文化,宣威市人,住落水镇黄路村委会6组。
受让方(乙方):徐应碧,男40岁,汉族,农民,小学文化,宣威市人,住址同上。
经双方在一起平等协商,由甲方将权属自己位于本村“陶家田”约0.12亩土地使用权作价11600元(大写:壹万壹仟陆佰元整)永久转让归乙方所有,特将有关事项拟订如下。
一、该地不计准确面积,该地四址界线:东至王世扩地埂;南至王继伟地埂;西至公路;北至徐应碧地交界。
二、乙方将上述转让费于20xx年12月5日当面一次性付清甲方后,该地经营权、管理权、收益权、占有权、处置权一切完满权属当即归乙方所有。
三、乙方对该地权属成立后,土地如因国爱征收,土地征收被偿费及国家给的优惠安置待遇由乙方享受。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各方保留一份,双方均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字后当即生效。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20xx年12月5日
甲方:毕绍强
身份证号: 住址:狮岭镇咸水岭社
乙方:毕绍明
身份证号: 住址:狮岭镇咸水岭社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 信用的原则,就土地互换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 互换地块概况
1、甲方愿意将位咸水岭社一巷十号土地总面积为㎡。合X亩与乙方进行等面积互换。包括区域内渠、路。四址为: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2、乙方愿意将位于土地面积为㎡合计X亩、土地进行等面积互换。包括区域内渠、路。四址为: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3、甲乙双方自愿互换原属于对方的土地。双方以后均互不干涉土地使用情况。
二、履行期限和方式,甲乙双方自愿等面积互换原属于对方的土地后永远归对方所有。
三、违约责任:
1、
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申报办理有关手续。协议生效后不得再反.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5、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电子打印版为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公证单位执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
乙方(盖章):
代表:
公证单位(盖章):
代表:
20xx年X月XX日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现因甲方在xx区《片》征用工业建设用地,由于建设需要,现在该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平整。甲方就该项目发包,由乙方负责承包施工。现就发包与承包的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通过充分协商协论,已达成共识,并特定本协议书,共守信约。
一、土地平整工程项目的座址、范围四至和面积。
甲方同意把本公司在xx区《片》的建设用地平整工程项目发包给乙方。乙方愿意予以承包。范围四至、面积按县建设局测绘提供纸认定标准为准。(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双方现场确认无异议)。
二、土地平整价格及其工程付款形式
1.经甲乙双方协商议定:围填每立方米9(玖)元。总围填土方预计XX00立方米,实际按建委测算图纸数据为准,不包括厂区外围土寺平整(另行计算,以验收为准)。
2.本工程付款方式
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先支付30000(叁万)元订金。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按照总土方量付款。
三、土地平整标准及其实际要求
1.乙方在围填施工时,应确保施工质量,工程完成时,应由满载的工程车重新压实一遍。围填高度应以公路面为标准,下降2(贰)米的高度填平。
2.乙方围填土方时,应符合相关平整土地的要求,不得使用风化土、杂土及劣质土填地,否则视违约责任。
四、工程期限
乙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工程必须在1000(壹仟)天内完成,否则视违约责任。
五、责任范围
甲方:
1.应按照上述内容,工程完成验收后即日支付工程款项(经国家相关部门测量为准),否则,视违约责任。
2.甲方有权派员现场监督工程质量,如发现施工及质量问题,责成乙方返工,所有费用乙方负责,并且不能拖延施工期限。
3.施工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交测绘施工图纸,现场双方经过商定认可。
4.履行与土地平整发包方相应的义务。
乙方:
1.应按照上述条款内容,精心组织力量进行施工。
2.接受甲方对工程的质量要求,把好质量关。
3.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领款结帐后,应开具正式发票给甲方入账。
4.注意施工安全并担负施工安全责任。工程中的安全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果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由违约方负担责任及赔偿。
2.人为不可抗力,如雷雨大风天气无法施工的特殊情况,经与甲方商榷同意后,扣除其影响施工的天数。否则,超过规定的1000(壹仟)天无法完成工程,甲方即取消剩余施工款项并追究乙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七、附则
1.自本协议书签字生效后,双方应共守信约,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转包第三方,否则视违约责任。
2.在本协议书签字生效后,若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有修改或补充时,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书文本,方可有效。今后任何补充协议书都是本协议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同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4.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矿山名称:
土地复垦费用监管协议
甲方:(区、市)(市)国土资源局(甲方为负责监管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为复垦义务人):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丙方(为银行):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土地复垦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落实土地复垦费用,保障土地复垦的顺利开展,复垦义务人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根据土地复垦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甲方有权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建设活动损毁土地的.复垦进行监督管理,监督乙方落实土地复垦费用,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第三条 乙方应当遵守土地复垦法律法规,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土地复垦费用的存储、使用应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协助甲方对乙方土地复垦和的存储、支取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协议所称土地复垦费用,是指复垦义务人为发行土地复垦义务,依据土地复垦方案完成土地复垦任务所需要的费用。土地复垦费用属于土地复垦义务人所有,专项用于土地复垦义务人损毁土地的复垦。
第六条土地复垦费用账户按照“企业所有,政府监管,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的原则管理。
第七条 本协议在土地复垦方案及各阶段土地复垦计划通过备案后签订。
第二章乙方复垦任务
第八条 乙方项目位置: 项目名称:
采矿许可证号(或建设用地批复号):
矿区面积(建设项目用地面积)平方公里,开采矿种(或者建设项目性质),开采方式,开采年限(或建设周期)年。
第九条 根据土地复垦方案,预计该项目损毁土地总面积公顷,拟复垦土地面积公顷,工程静态总投资万元,动态总投资万元。土地复垦方案服务期限为年。
第十条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地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当年的土地损毁情况、土地复垦费用使用情况以及土地复垦工程实施情况。
第三章土地复垦费用的存储
第十一条 乙方应将土地复垦费用存入土地复垦费用共管帐户,开户行:,帐号:。
第十二条 乙方应根据批复的土地复垦方案及阶段土地复垦计划中确定的费用预存计划,一次性全额将土地复垦费用存入土地复垦费用共管帐户。
存储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存储日期:年月日前
第十三条 土地复垦费用所产生的利息归乙方所有,可用于抵减下一期应存储的土地复垦费用。
第四章土地复垦费用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四条乙方在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和阶段土地复垦计划完成全部复垦任务后向甲方提出最终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乙方可向甲方申请从土地复垦费用共管账户中支取结余费用的80%。
第十五条复垦为农用地的,甲方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最终验收合格后的5年内对土地复垦效果进行跟踪评价。复垦效果达到土地复垦方案和阶段土地复垦计划要求的,乙方可向甲方申请从土地复垦费用共管帐户中支取结余所有费用。
第十六条 丙方应在收到甲方出具的验收合格确认书和土地复垦费用支取通知书后工5个工作日内将士地复垦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市(县)_____________;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宗地总面积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出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___款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础地上物状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现状土地条件。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____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十条本合同签订后__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十一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主体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附属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容积率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绿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1)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受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动工建设。
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五条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六条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
第十七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十九条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四章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但首次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经出让人认定符合下列第__款规定之条件:(一)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出租、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第五章期限届满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六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第二十七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受让人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恢复场地平整。
第二十八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出让人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条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三十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___‰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二条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出让土地。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对本合同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___‰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其他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三条受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向受让人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出让人交付的土地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土地条件的,应视为违约。受让人有权要求出让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且赔偿延误履行而给受让人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章通知和说明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
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开户银行、账号的,应在变更后15日内,将新的地址或开户银行、账号通知另一方。因当事人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在缔结本合同时,出让人有义务解答受让人对于本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第九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三十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___款规定的方式解决:(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合同依照本条第___款之规定生效。
(一)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尚需经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___份。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和附件共___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的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签订。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章): 受让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报: 电报: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就乙方租赁船蓉(地名)土地倒渣土所涉及影响甲方道路通行等生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倒渣土对甲方的道路通行等生产造成一定影响,乙方自愿以货币的形式给甲方补偿。甲方每年领取乙方本协议补偿款后,由乙方自行排除妨碍。
二、乙方同意每年补偿甲方人民币陆佰元整(600元),甲方领取此款后,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再给予任何补偿或者赔偿。
三、甲方若在本协议执行中存在任何争议,不得采取堵工,拦路等不法方式解决。
四、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至乙方停止倒土时止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标准支付给甲方。甲方不得再提出新的补偿标准。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见证方(村组)(签章):
年月日
甲方:金坤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平坝河电站)
乙方:
为保证电力安全生产,保障人身安全,于20xx年8月12日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 土地所有权保持原权属不变,归乙方所有。
2.甲方依据“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未通知农户的情况下砍阀伸入电站电力防护区(电站挡墙及围墙内均为防护区)的植物。
3.甲方一次性补偿砍阀乙方植物费用人民币1000.00元(壹仟圆整),双方在协议上签字后即时交付。
4.在甲方发电站存续期间,乙方不得在电站电力防护区范围内种植作物,并有清除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杂草的义务(具体时间由甲方确定,且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砍伐)和阻止他人占用此土地的义务。
5.乙方非在甲方安排下自主作业,影响电力生产,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经济损失,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任。
6.如有国家占用或政策变化使乙方对此土地使用权发生变化,此协议即行终止。
7.本协议一试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所在村委会一份,一经双方签字立即生效。
甲方:武
乙方:
20xx年8月 12日
家庭承包土地分割协议
为促进家庭和谐共处,保持家庭和睦团结互助,防止家庭纠纷产生,竜家富、竜家杰、竜俊、竜家伟兄弟四人在友好协商下对家庭承包地、承包田、荒山进行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此共同遵守。
甲: 乙:丁
第一条本协议书甲 、乙、丙、丁兄弟共同协商,本着和睦、平等、合理 、自愿的原则,各方必须自觉遵守。
第二条本协议所述家庭承包地、承包田、荒山的使用权由甲、乙、丙、丁共同享有。但甲方应得的土地一直以来都是由乙、丙、丁栽种。现在甲方同意自己应分的土地一次性永久转让给乙、丙、丁三人栽种。但乙、丙、丁三兄弟必须共同付给甲方肆万元(40000.00元)作为土地使用权转让费。其中乙、丙、丁三人每人应付给甲方壹万叁千叁百叁拾元(13330.00元)。乙、丙、丁三人付款给甲方后,甲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本协议一式四份,每方各执壹份,自签名之日起成立,媳妇作为见证人在本协议上签名。
第四条本协议效力约定:除经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口头协议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
协议签订人
甲:甲方媳妇:
乙:乙方媳妇:
丙:丙方媳妇:
丁:丁方媳妇: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乙方同意将调换给甲方作宅基地,订立协议条款如下:
一、乙方同意将该处X平方米的荒坡地调换给甲方作宅基地使用,四址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甲方将该处X平方米的地方调换给乙方永久使用,四址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
二、双方签订协议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如有违约,一切责任后果由违约方负责。
三、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如有土地纠纷,乙方应负责调处。
四、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如有土地纠纷,甲方应负责调处。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协议自订立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
乙方:
在场人:
小组长意见:
村委会意见:(公章)
本协议于20xx年X月XX日订立。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使用范围和用途
甲方将 所属土地约 平方米的土地无偿提供给给乙方使用(土地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
乙方使用土地的用途为 。
二、使用期限:
使用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甲方权利义务
1、使用期限内,甲方不得将该土地再次给第三方使用。
2、使用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协议的执行。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使用期间,拥有该地的使用权。
2、使用期限内,乙方方不得将该土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3. 该土地乙方用于存黄土,使用后乙方负责把土地恢复原貌。
五、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响该协议的执行。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盖 章: 盖 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本着节约土地资源,整合项目资金的原则将乡政府办公楼与 合建,特签订如下合建协议。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
2、建设地点:
3、项目总建筑面积: ㎡,框架结构,地上 层。
4、建设项目土地所有人:
二、合建投资与房屋分配方案
1、甲方负责筹措除乙方投资外的全部项目建设资金;
2、乙方投入资金 万元,用于项目合建,乙方须在项目开工后天内将资金全额拨付甲方整合使用;
3、根据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满足乙方使用需求的情况下(面积不能少于该项目的国家投资计划),为乙方提供 平方米业务用房,产权归所有;
4、乙方所得业务用房分配在综合办公楼第三层(具体位置详见示意图)。
三、其他事项
1、甲方负责对综合楼全面管理;
2、乙方业务用房要服从综合办公楼的整体管理;
3、乙方不得随意转让业务用房;
4、乙方不得擅自对业务用房进行维修、改造,装修需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5、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6、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档。
7、此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盖章)
年 月 日年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作为乙方新的水源地(以下简称“水源地”)。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订立本合同。
一、土地使用权范围
1、甲方依据本合同无偿提供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所属之土地位于 ,面积 平方米。对该水源地的详细描述作为附件一,构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2、甲方保证拥有上述水源地的合法、完全的`处分权利。上述与水源地有关的权属证明及相关文件作为附件二,构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二、使用期限
土地使用权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算。
甲方同意乙方在上述约定的使用期限前在水源地上进行施工、建设,工程施工期间不计入使用期限。
三、土地用途
1、甲方保证该土地使用用途为乙方生产取水用地。
2、在水源地土地使用期内乙方若要依法将水源地的部分或全部改作他用时,应书面通知甲方。
四、土地交付使用
甲方自本合同正式生效之日将土地使用权交付乙方。
五、该合同所约定水源地为土地置换(甲方因开发区规划需要征用了乙方原水源地,详见《拆迁补偿协议》),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内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费及任何费用。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
1、甲方需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供水源地之土地使用权。
2、甲方应支持乙方,在水源地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
3、甲方保证不侵犯乙方在水源地土地上的任何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处分及收益的权利和利益。
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终止协议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权。
5、甲方保证为乙方办理该水源地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手续。
乙方:
1、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
2、乙方须根据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土地,并接受甲方监督。
3、乙方有权在水源地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
七、合同的变更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八、违约责任及损害赔偿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许的补救措施,并且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且不限于直接、间接损失。
九、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甲方是依法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审批(如需要)以及内部授权程序都已获得或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甲方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甲方有约束力的责任。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都已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乙方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乙方有约束力的责任。
十、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甲乙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十一、其他规定
1、本合同任何一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并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效力。
2、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订仅可经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且须经双方采取适当的法人行动批准而作出。
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如同已被纳入本合同。
十二、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让方:坡头镇博立村委会东边垌村民小组(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郑国华 (以下简称乙方)
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美化农村环境,甲方同意将本村北面(村背)荒草地 亩转让给乙方作环村公路建设用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使用及付款方式
1、该地块位于甲方村北(村背),总面积约 亩。受让金亩,总金额共 元,乙方使用该地的年限为永久性。
2、付款方式:该地的出让待甲方法定代表签字、村民代表以及乙方代表签字当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亩土地的村让金人民币 元(¥ )。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该土地若要改变性质及变更用途,甲方需配合,在办理土地证,出让过程中,所需要甲方出具的有关用地证明手续及其它需补办或补签的手续,甲方在其职权范围内要无条件提供和配合,但一切办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2、协议在签字生效及乙方付清甲方的土地款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乙方施工及使用,否则,甲方负责赔偿乙方损失。乙方在使用该土地过程中要做好排洪灌溉设施,保证排洪灌溉渠道畅通。
3、在出让过程中,若国家及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禁止出让,造成乙方的损失与甲方无关。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永不反悔。
甲方:坡头镇博立村委会东边垌村民小组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20__年__月__日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同意,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互换地块概况
1.甲方愿意将位于 土地总面积为 ㎡。合 亩与乙方进行等面积互换。包括区域内渠、路。四址为: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2、乙方愿意将位于 土地面积为 ㎡合计亩、土地进行等面积互换。包括区域内渠、路。四址为: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3、甲乙双方自愿互换原属于对方的土地。双方以后均互不干涉土地使用情况。
二、履行期限和方式,甲乙双方自愿等面积互换原属于对方的土地后永远归对方所有。
三、其他
1、在土地互换过程中,甲方承担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
2、甲乙双方的土地互换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5、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电子打印版为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间人一份。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此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日期:
甲方(转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甲方经营场所土地转租协议内容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租赁陶瓷工业园区棍棒厂的经营场地西侧部分土地,转租给乙方生产经营免烧砖。转租土地面积壹拾亩,四至范围见附图,
转租期限:为拾年,自20xx年4月16日始到20xx年4月15日止,到期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二、乙方每年度付给甲方土地租金陆万元。乙方承担所承租10亩土地面积的土地使用税,税额为每年度4万元。
三、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取得所承租的十亩土地的完整使用权。甲方独立履行同园区达成的全部协议的义务,概予乙方无关。
四、乙方免烧砖生产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主转让,独立承担全部税费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五、甲方保证乙方生产、经营需要的供水、供电,水、电费乙方自理;甲方保证乙方使用院内道路通行。甲方有协助乙方办理生产经营所需审批手续的义务。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法定共有权人: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受让事宜,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转让地块概况
土地座落:
地号:号
规格:15m×11m
使用权类型:国有土地
宗地总面积:165M2(合0.245亩),转让面积:165M2(合0.245亩)
后附宗地平面示意图。
二、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转让价格:甲乙双方认定该宗地土地使用权转让成交价款为:大写人民币整(¥X元整)。
2、付款方式:20xx年4月21日一次性支付大写人民币整(¥X元整)。余款大写人民币整(¥X元整)待甲方无条件协助乙方或受让之第三方办理完过户登记及其它相关手续后一次性付清。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土地面积165M2真实;土地权属合法、清晰,无纠纷,无出租、抵押、查封等他项情况;无明显有损乙方利益的瑕疵。
2、乙方对土地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一切权利不受任何限制。
3、甲方保证乙方利益不受损害,在该宗地周围道路享有通行权。
4、乙方有权将该土地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甲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及干扰行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负有的全部义务和作出的所有保证、承诺和责任届时全部转让给受让之第三方。
5、甲方保证过户的可行性、合法性,并无条件协助乙方或受让之第三方办理过户登记及其它相关手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或受让之第三方承担。
6、甲方拿到与该宗地相关的手续和单据后无保留地全部交给乙方。
7、如果52号地有权属不清或面积不符等明显有损于乙方利益时,甲方必须无条件的让乙方在其他搬迁安置地中任选一宗,并承担赔偿责任。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以上协议条款,甲方有违约或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时,甲方必须支付给乙方本宗地使用权转让价格伍倍以上的违约金,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按印后,由保山市司法局隆阳法律服务所见证。正本一式叁份,甲方、乙方、见证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见证法律服务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为了很好的利用土地资源,不让土地流失,不让土地资源浪费放荒,甲乙双方有各自所需的发展理念,已通过租地方的认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使用大者茶村龙岔河弯子田放荒多年(已承包给普元生)的土地换乙方的弯子田放荒多年(已承包给普元生)的土地。
二、土地互换的`四至界限
1、甲方土地(东至克勒山脚,南至原李中林地边齐,西至河方原甲方挡建过窝铺的`大石头边齐,北至李洪祥地脚齐)的中间所有土地为与乙方互换地面积。
2、乙方土地(东至乙方挡建过窝铺的大树脚,南至连接乙方土地,西至河,北至李福义地脚齐)的即;李福义地脚的第一块地起往下方南面到第块土地共有块土地为与甲方互换地面积。
三、甲乙双方土地换后永远不变,以本次换定的土地为各自享有权,如:以后有土地享有权确权登记政策,双方照本次土地互换后所得的地界面积办理各自的相关证件,在办理过程中,甲乙双方须互相配合协助办理。
四、甲乙双方土地互换后,乙方保证已换给甲方的土地不准让租地方随意开挖整合土地使用,除自然灾害以外,租地方必须保持原来土地地形不变,面积不减少。并且让租地方在本协议书上签字认可为证。
五、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币壹拾万元¥元,甲乙双方如有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赔偿违约金。
六、本土地互换协议一式四份;
甲乙双方,租地方,作证单位各持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租地方:
作证单位:
__年__月__日
甲方:新化县上梅镇新田村11组
乙方:新化县上梅镇新田村11组村民刘锡奎
甲方有废水塘一口座落在本组所辖新洋公路右侧,经甲方召集本组全体村民会议协商决定,一致同意公开出售。乙方因小孩均已成家,无房居住,拟购置该宗土地建房,故参与竞标,且一举中标。现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废水塘占地面积1323.125平方米,即沿公路长36.5米,纵深宽36.25米。具体四抵为:东抵新洋公路,南抵刘丰旺石坑,西抵刘明长稻田,北抵老塘堤。
二、水塘内的东南角有本组村民禹玉屏的一块自有土地,占地面积47.75平方米,乙方已与禹玉屏另签协议,另付土购置款7160元,并已列入本协议的四抵之内,甲方予以支持确认。
三、水塘土地价格为中标价,共16万元,含所有税费在内。另交村民禹玉屏自有地款不在中标价内。
四、水塘土地出售后,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出示有关证件协助乙方办理建房证、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等有关手续;帮助乙方解决和处理好在建房中所遇到的一切问题和周边关系,甲方所有村民不得以任何借口干预乙方的建设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刁难乙方施工。
五、甲方有责任和义务提供乙方在建设时所需要土石方填充,宅基地平整,围墙建筑,水电安装等方面的便利,但这些项目的费用概由乙方负责。
六、本协议在签字时,甲方在正本上需安排领导及代表签字,在副本上本组村民均需全部签字。签字后的副本附在正本后面。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需双方共同协商,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单方终止此协议,此协议签字程序完成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送呈监证机关及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代表盖章):
乙方:
监证机关:
20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