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投资合作协议书(通用3篇)

旅行社投资合作协议书(精选3篇)

旅行社投资合作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_______

一、共同投资人资料

甲、乙、丙、丁、戊五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五方共同出资筹办公司,达成如下协议。

二、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丙方出资:__________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丁方出资:__________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戊方出资:__________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三、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4、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四、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

在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在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五方协商经营状况、财务情况为一季度一次);

3.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共同投资人可以对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共同投票决定(小数服从多数)。

5.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所有共同投资人同意:__________

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更换事务执行人。

五、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六、其他权利和义务

1.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5.方一个季度必须出具一次共同投资人的存款数、公司货物盘点单、固定财产清点单、员工工资发放清单、杂项支出清单方在处理对外事务时,如若涉及经济支出,应问询共同投资方,征得多数人一致意见后,由甲方全权处理。

七、运营责任

为保证公司高效运营,方有权对公司的各个岗位人员的任命及工作安排,组建正规化的财务人员及财务系统,并委任方为公司运营的全职副总经理,协助方工作。

八、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戊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20__年____月____日

旅行社投资合作协议书 篇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合作双方基本情况

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住址:

第二条 合作宗旨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业务经营事宜达成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三条 合作项目

甲乙双方经协商,共同经营工商登记范围内的旅游业务及周边项目。

第二章 出资及盈亏分担

第四条 前期投资

甲方以20xx年xx月1日以前的投资(包括旅行社保证金、门脸转让费、前期租金、装修费用和家具、电脑、打印机等办公用品及其他资金、固定资产投入)作为前期投资,占股权的60%。

乙方以其劳务估价和前期广告、网络推广费用作为前期投资,占股权的40%。

股权分配仅作为甲乙双方履行协议的保证,不用做其他用途。

第五条 后期投资

20xx年xx月1日以后的投资(不含乙方前期广告和网络推广费用),甲乙双方各出资50%。

第六条 投资及收益性质

合作期间甲乙双方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甲乙双方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合作存续期间,合作双方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作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作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甲乙双方各按50%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第三章 业务经营管理

第八条 业务经营的组织架构

甲、乙双方共同组成公司的管理机构,是业务经营管理的最高权利机构,参照我国有关法律及合作双方签订的协议规定行使职权。

由于共负盈亏,经协商,甲乙双方均不领取基本工资待遇,属无偿为合作项目服务。 第九条 日常业务的管理

乙方负责合作经营的日常业务,使公司能够保持盈利状态。甲方有权检查日常业务的执行情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报告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甲乙双方均可以对合作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共同决定。

乙方执行合作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甲乙双方,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甲乙双方承担。

乙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协议而造成损失时,应承担全部的民事、刑事和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每月召开一次会议,通报经营、财务等情况。特殊情况,经双方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条 人员的聘任

会计由甲方推荐担任。

其他人员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会招聘来确定。

第十一条 下列事务必须经甲乙双方同意

投资规模或更改投资方案;

对外订立合同;

转让或出租项目经营的财产;

项目经营投资及费用超过1万元支出;

处分其他财产权利或以商铺经营的财产为其它人提供担保。

一方合作人未经另一方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为,造成另一方合作人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 合作经营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二条 新合作人的加入

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经营时,应当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作协议书。 第十三条 新合作人的权利义务

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四条 合作人的退出

合作人如退出经营需提前两个月向对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对方,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经营。

第十五条 合作人出资的转让

甲乙双方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合作人转让其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作人同意。转让时,其他合作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转让给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对待。

第五章 协议解除

第十六条 协议解除

有以下情形之一,协议解除: 双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一方合作人有违反本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七条 合作终止后的事项

由全体合作人协商并推举清算人,须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前期投资仍归各自合作人所有,只对后期投资进行清算。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割财产/物,可按市场行情折价卖给其他共同投资人或第三方组织,其价值款项参与分配;清算后如有亏损,先以合作的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甲乙双方按各自50%比例承担。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争议处理

对于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禁止行为

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应归合作投资人共有,造成损失则由私自开展业务的合作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禁止合作人经营与合作竞争的业务范围。

禁止合作人再加入其他同行业竞争的合资项目。 法律禁止的,危机到合作投资事业的行为和活动。 如合作人违反上述各条款,应按合作投资的实际损失赔偿。

第二十条 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业务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协议的效力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签订补充协议;修改内容、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行社投资合作协议书 篇3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市注册成立且至今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元),注册证号:,法定代表人为:;并共同投资享有位于项目地块(宗地编号为:)的使用权(以下简称:目标地块)。

基于以上事实及理由,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第一条 名称、主要经营地

名称:

注册号:

经营地址: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

范围包括: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项目正常运营,双方无意退出,则合同期限以年为周期自动延续。

第四条 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

1、甲方以货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大写:),出资比例为。

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大写:),出资比例为。

2、各合伙人的出资存入合伙人共同设立的专用账户,除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日常经营开支外,任何一方不得挪用,否则要赔偿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第五条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1、合伙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2、合伙存续期间,如遇增加经营项目、新增设施需追加投资时,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根据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增加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3、合伙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4、合伙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如遇政府征用或者拆迁,补偿款所得款项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5、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合伙期间,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可退伙,退伙需提前3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经济损失超过元的;

(3)挪用、侵占合伙财产的;

(4)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同、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的;

(5)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其他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定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3、退伙清算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项目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项目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项目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退伙人在合伙项目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规定分担亏损。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中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新的合伙人。

第七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则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同、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第八条 合伙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合伙名义继续经营原合伙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还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或者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被依法撤销。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委托的合伙人担任,也可以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清算自合伙解散后15日内进行,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有意清算的合伙人可自行清算。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债务;最后再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算后如有剩余,双方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按出资比例分担。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出资份额或中途撤资的,按其出资额的10%向其他合伙人支付违约金。因撤资给合伙造成的损失大于前款约定违约金的,应按实际损失予以赔偿。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合伙财产对外提供担保的,其行为无效,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由该对外担保的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造成损失,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伙经营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1、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2、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3、本协议自全体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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