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入股合作简单协议书(通用3篇)
甲方(发起人):______________
乙方(投资人):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伙宗旨
投资以自愿为原则,以股东自身具备的优势和能力,共同经营于都长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把股东自身的价值体现出来,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项目名称:
经营项目:
第三条出资额、方式、股份
1.(1)甲方_______出资人民币_______万元;,享有_______的原始股。
(2)乙方_______出资人民币_______万元,享有_______的原始股。
(3)甲方拥有技术入股,系无形资产,享有_______%原始股
2.本合伙资本共计人民币_______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第四条赢余分配与债务分担
1.赢利分配,以公司账本为依据,按股权比例分配。次年_______月根据本年项目盈余40%分红一次,其余部分作为盈余公积用于公司周转,当盈余公积达投资总额200%时,提高分红比例,提高比例由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决议。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公司资产偿还,公司资产不清偿时,以各股东的股份比例承担无限责任。
第五条入股,退股、股权的转让
1.入股: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股东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与义务。
2.股权转让:
(1)股东可发行干股,干股只取得分红权,干股持有者承担投资总额100%的有限责任;
(2)原始股转让给现股东,转让者有自主权,股权转让给现股东以外第三人需提前3个月召开股东大会并且经全体股东同意,在同等价位上,现股东享有优先收购权。
3.退股:
(1)3年内股东不得退股;
(2)需有正当理由退股;
(3)退股需提前6个月召开股东大会并且经全体股东同意;
(4)退股后以发起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清算,按持有股权比例得到公司资产总额的百分比收益或债务责任。
第六条合伙负责人、股东职权与义务责任
全体股东选举孙继强为合伙负责人即法人代表。
1.负责人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员工及其报酬事项。
(十)代表公司对外签署有关文件
股东责任义务: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公司负责人,决定有关公司负责人的报酬事项;
(三)检查公司财务
(四)审议批准法人代表的报告;
(五)对公司内部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投资总额作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第七条注意事项
1.未经全体股东同意,禁止任何股东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收益归合伙人共同所有,造成损失由该合伙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各合伙人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八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到终止:
(一)合伙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五)因不可抗力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
(六)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
(七)其他法定事由需要解散的。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清算事项:成立清算小组,清算小组由股东委派,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清算小组成立后立即终止与清算无关经营事务,清算小组执行以下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处理对外投资及办理分支机构的注销;
(五)清缴所欠税款;
(六)清理债权债务;
(七)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八)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2)清算如有盈余,则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固定资产等大型物件,可做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在价格相等的情况下,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先由公司内部共有财产偿还,不足清偿部分最终由各股东按持股比例承担无限责任。
第九条纠纷解决
合伙人之间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召开股东会协商相关事项
2.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一致通过公司章程,自订立签订协议之日开始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该由股东会决议补充或修改,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发起人、投资人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
发起人签名:______________
投资人签名: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品牌开展招生事宜协商一致共同缔结本合同。
第一条入股标的概况:
1、标的名称:
2、经营地址:
3、法定代表人姓名:
4、经营范围:
第二条入股方式
1、鉴于甲方认同及了解乙方品牌在当地的影响力,有意邀请乙方入股经营,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品牌授权给合作学校使用。
2、甲方出资 元,占合作 %股份,乙方出资 元,占合作 %股份。
3、如后续需要追加投资的,股东按股份比例追加,第三方投资的,公司有权按照实价投资比例稀释所有股东股份。
第三条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1、合作标的的利润和亏损,收回投资成本后由甲乙双方依照占股比例分配和分担。
2、如遇增加经营项目、扩大经营范围、新增设施或其他经营开支时,经甲乙双方决定,可以根据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增加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3、合作项目每月结算一次,次月 日分配上月经营利润。经营利润是扣除当月已结算的所有开支(包括弥补上月亏损)外的营业结余,由甲乙双方按比例进行分配。
4、每月最后一日由甲乙双方对本月的经营情况进行财务结算及库存盘点,结算及盘点结果需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5、债务承担:如在公司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先以公司账面资金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时,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6、甲乙双方都有权知道所有的资金用处和运营情况。日常支出以及采购经甲乙双方同意,择取市场最优惠价格进行采购。一切合理收入与支出均由收据或发票进行结算。甲乙双方可保留每月审核该项目财务运营的权力,如对财务收支损益有疑问,甲乙双方有权提出查证原始单据核对账目。如项目可疑且当事人不能给予合理解释的,甲乙各方有权追究当事人的经济法律责任。涉及该项目的收入、支出等一切账目的各项原始收支单据须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交财务管理做账。
第四条入股、退出机制、出资的转让
1、合伙期限为 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如该合伙项目正常经营,合作期满各方无意退出,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并于___年___月___日前续签合同。
2、入伙、退伙
A、入伙:
1.甲、乙双方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甲乙双方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B、退伙:
1.为了该合伙项目的正常运营,在合伙期内合伙一方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对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违约赔偿金额为人民币 元。
2.合同期满,合作项目不再享有品牌的经营权和所有权,不得以原有合伙项目名义继续经营,不得自行经营原有合作项目,或与原有项目有竞争的企业或个人合作,
3.除名退股:合伙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被除名者的股份由其它股东按比例无偿接收: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损失;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例:以个人私自接单,损害该合伙项目的利益等);合伙人如触犯法律背负刑事责任,丧失人身自由、无政治行使权力;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3、出资的转让
为了合伙项目的发展,后期会考虑吸收新的投资人进来,涉及出资转让事宜必须经各方确认且同意后方可执行。
4、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当地人民法院。
第五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双方都有权参加该合伙项目经营管理和督导工作,有权知道所有的资金用处和运营情况。日常支出以及采购需经合伙各方同意,择取市场最优惠价格进行采购。一切合理收入与支出均由收据或发票进行结算。各方可保留每月审核该项目财务运营的权力,如对财务收支损益有疑问,各方有权提出查证原始单据核对账目。如项目可疑且当事人不能给予合理解释的,项目合伙各方有权追究当事人的经济法律责任。涉及该项目的收入、支出等一切账目的各项原始收支单据须经三方签字认可,交财务管理做账。合作项目每结算一次,除各项开支外,经营状况做到清结。
第六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利益按本合同股份占比分配。
2.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时应以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3.合作双方承诺不得从事与乙方原有学校有竞争的业务,如需增加或变更合作项目经营项目,必须经双方一致协商同意后方可进行。
4.合作项目的日常经营管理及决定,必须经双方一致同意,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的义务:
双方均以发展该合伙项目业务为第一已任,出谋划策,让该合伙项目的业务蒸蒸日上。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禁止行为
1、未经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3、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项目名义和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
4、禁止任何单独一方以合伙项目的名义进行担保、抵押、贷款等行为。
6、重大投资决策,必须经双方协商,达成共识方可执行,否则一律禁止。
第八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合伙因以下情况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它原因。
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自合伙项目解散后日内清算完成。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合伙所欠雇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所欠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按甲、乙双方投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按甲、乙双方投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仍未缴足出资,按退股处理。合伙人私自转让其股份给他人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该合伙项目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3、本合同一式2份,合伙人各执1份。
4、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合作方代表:(以下简称甲方)
合作方代表:(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互相遵守和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为维护合作人的合法权益,顺利开展合作事务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四、权利和义务:
甲方负责的内容:
1、甲方负责承包工程的所有施工材料,施工前期费用(包括全部工程垫资费用由甲方负责)
2.甲方按照设计图要求进行建设施工,主要内容详见主包合同。
乙方负责的内容,乙方负责甲方的管理工作,以及施工中与政府及相关部门协调工作。
五、质量及工期
本工程质量为合格工程,竣工交付日期 年 月 日。
六、工程价格及付款方式
1、总工程路段为/公里。
2、价格:本工程路段单价为 万元/公里,总工程路段总长/公里,总价为 万元。
3、付款方式、利润比例的分配
1、工程委托合同签订之日首付合同履约金为 万元,进场7天内付清交通局合同履约金100 万元,其中:付给乙方前期费用 万元,除交通局合同履约金100 万元外,所付乙方金额从乙方的合作所得利润中抵扣。
2、双方利润分配标准
(1)甲方全额投资全部工程,利润分配在主合同工程总造价下浮%
(2)乙方协助在工程中的管理工作,协调有关工程事务,利润分配在主合同工程总造价的%。
3、第二期付款按发包方进度付款比例方式进行付款给乙方,以后付款方式每按进度滚动式付给乙方,余款待总工程完工后一周内一次性付清。
七、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施工质量达不到技术要求,给发包方或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权承担。
(二)甲方工程完工后不能按合同付清乙方工程款须承担乙方余款按每天1%滞纳金直至付清为止。
(三)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四)工程完工甲方付清工程款后,因甲方原因未付清民工工资给乙方带来损失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