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由一人赡养协议书(精选3篇)

父母由一人赡养协议书(通用3篇)

父母由一人赡养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为了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养老传统美德,落实老有所依的中国传统,促进家庭和睦、和谐,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的有关有关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赡养协议如下:

一、赡养内容

1、被赡养人与赡养人共同生活的,被赡养人的生活水平不得低于家庭成员生活水平。对无经济收入的被赡养人,根据其实际需要和赡养人的实际支付能力,赡养人每月(可按年一次付清)付给被赡养人零用钱元。

2、被赡养人系单独居住且无固定收的,赡养人每年(可按月平均)付给每位被赡养人现金元,粮食公斤,食油公斤,燃料,以及其它日常生活用品,赡养标准不低于赡养人家庭生活水平。交付粮油时间应在夏收、秋收后的每一个月。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赡养人应相应提高赡养标准。

3、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被赡养人无力支付的医疗、护理和照料费用,由赡养人承担。

4、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时,由赡养人护理。赡养人不能亲自照料被赡养人的,可以按照被赡养人的意愿,请人代为照料或者送养老机构,并及时支付所需费用。

5、实行医疗保险的地方,赡养人为无经济收的被赡养人交付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费。

6、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衣物、被褥等其它生活用品。被赡养人的房屋被损,赡养人应负责及时维修,确保被赡养人的住所不破、不漏,卫生整洁。

7、赡养人有义务根据被赡养人的意愿代耕代种被赡养人的`承包田,收益归被赡养人所有。

8、在做好物质赡养(衣、食、住、医等)的同时,赡养人应尽力满足被赡养人文化、娱乐等方面的需求,保证老年人生活充实、精神愉快。被赡养人的身体和生活状况,给予被赡养人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

9、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的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发行赡养义务,也不得强行将有配偶的被赡养人分开赡养。

10、被赡养人去世后,赡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丧葬,丧葬费用由赡养人承担。

11、未经被赡养人同意,赡养人不得侵占或私分被赡养人的财产及其它合法收入。

12、赡养人的配偶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各项赡养费用和物资由赡养人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协商负担。

13、被赡养人在身体健康、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给赡养人及家庭以帮助,酌情减轻赡养人的负担。

14、其它(赡养人与被赡养人之间的特殊约定)

二、附则

1、本协议时效为永久性,赡养人必须切实遵守全部,赡养关系不存在时为自然终止日。

2、赡养人不发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3、本协议由村(居)委会监督执行。

4、本协议可经司法公证。

5、本协议一式三份,赡养人(多位赡养人可复印留存)、被赡养人、村(居)委会各执一份。

甲方:

父母由一人赡养协议书 篇2

被赡养人:___________

赡养人:___________

甲:(次子)(次媳)

乙:(三子)(三媳)

丙:(四媳)

因被赡养人年事已高,需赡养人赡养。经甲、乙、丙三方赡养人商议决定并经被赡养人同意,特定如下协议:

1、生活费:甲、乙、丙三方赡养人每月交赡养生活费300.00元(叁佰元)人民币。必须在当月上旬交到经办人(邓开琼)账户上。(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卡号:,开户人:)

2、医疗费

①平时医疗费:每月交100.00元(壹佰元)人民币。

②住院治疗费、护理费。国家医疗保险报账后剩余部分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平均承担。

3、被赡养人百年后的安葬费也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平均分担。

4、上述所交费用交到指定银行账户后,每方必须保留小票,年底交经办人对账。

5、生活费、医疗费每年按国家物价上升指数调整,由经办人通知甲、乙、丙三方。

6、住宿:由于被赡养人已故四子李小军在华都花园所购住房(华都花园23栋2单元502房)部分资金由被赡养人出资所购买的'小城镇住房卖出的资金所筹集。现商议决定被赡养人的住宿由四媳负责。被赡养人李绍荣、徐辉翠住在已故李小军所购的华都花园,以后如果夏桂兰组成新家庭,两位被赡养人愿租房住,租金由夏桂兰支付。所租房必须水、电、气三通,并且不漏雨等基本条件满足。

7、由于被赡养人李绍荣、徐辉翠有继承李小军遗产的权力,如果夏桂兰不履行赡养义务,再根据法律进行遗产分割。

8、此协议一式八份。被赡养人一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经办人一份,报送甲、乙、丙三方所居住的居委或村委各一份(并请监督执行)。

9、未尽事宜,再商议决定,如果商议不成,再由国家有关法律处理。

10、___________年一月一日开始执行。

赡养人:___________

甲(签字):李小平徐英

乙(签字):李红军(李红军远住新疆,今天未到场,但在_______年前已在履行赡养义务)

丙(签字):夏桂兰

被赡养人(签字):李绍荣徐辉翠执笔人:李先波在证人:胡邦明黄志杰徐辉财李绍兴李先洪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约于广安市城南和美江南茶楼

父母由一人赡养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系孤寡老人,乙方系村民。因甲方双目失明,无人照管,而乙方自愿与甲方达成赡养协议,内容如下:

一、乙方为甲方养子,此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需留专人陪护,并保证乙方的正常生活。

二、乙方在甲方有生之年必须善待甲方,不得有虐待甲方现象。

三、乙方所生子女长子女为张姓,次子女随乙方姓氏。

四、甲方保障无债务,甲方的自留地及三间庄基地归乙方所有耕种及建盖房屋,所建盖房屋乙方享有所有权,可自由处分。但是必须赡养甲方,保障甲方的.正常居住和生活,甲方的亲属对该房屋、庄基、自留地无权干涉,且无权干涉甲、乙双方的正常生活。

五、甲方协助乙方在本村入户、生活、经营,享有与本村村民的同等权利和义务。

六、乙方负责甲方的生、养、病、死葬等所有事宜。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各执一份。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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