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馆设计合同协议书(精选3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场所举办 展览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作品 幅(详见清单)。甲方负责乙方作品的展览销售,双方开展画作的展销合作事项。
第二条 合作时间
1.1开幕时间:20xx年7月 13 日
1.2展览时间: 20xx年 7月 13 日至20xx年 7 月 22 日
1.3撤展时间:20xx年 7 月 23 日
第三条 收益分配
1.1本次画展作品的销售参考价格为 元/平尺;
1.2在展览期间,如有销售则按实际收取作品价格扣除相关税款后,甲乙双方按4:6的比例进行分成,并于15日内结付乙方。
1.3经甲方联系或安排,乙方接受他人委托创作新画作,在买主预付画作全价40%的定金后,甲方先支付乙方30%的定金作为前期的创作费用,在余款结算完成时,按实际收取作品价格扣除相关税款后,甲乙双方按4:6的比例进行分成,并于15日内结付乙方。
第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1负责利用各种资源、各种销售渠道,增加该合作项目在本地区影响力与竞争力,并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及销售渠道,全力推广乙方画作;
1.2甲方提供展销期间的安保措施、配备专业安保人员、设备,建立健全保管措施,如乙方作品在销售期间发生破损、遗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赔偿;
1.3负责 幅画作的装框, 幅画作的托裱工作。
1.4负责展销前后画作的运输工作;
第五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1负责向甲方提供 幅画作的底价(见附表);
1.2负责提供展览所需的画家个人简历、照片、前言等资料。
1.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中途撤回作品,更不得借撤回作品之名私下销售,否则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4乙方必须确保提供的作品具有合法的支配性,不存在其他产权争议,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争议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终止违约责任
1.1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本协议,乙方需提请终止或变更本协议的,需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且需得到另一方书面同意,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应赔偿对应方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1.2因甲方或乙方单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时,违约方必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
1.3因不可抵抗力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保密条款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及终止后,甲乙双方均应对本协议的内容及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第八条 其他
1.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友好协商通过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授权代表:
乙方:
授权代表:
日期:
甲方:
乙方:
展览展示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其参加 的相关展览展示服务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服务项目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提供展览施工展示服务,接收甲方检查监督以达到甲方参展目的。
2、乙方根据甲方指定的场地尺寸进行施工和安装:
展位:
展位尺寸:
可安装高度:
3、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及安装,经甲方确认后制作展览道具,制作材质应以双方拟定并认可的为标准,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并经甲方同意可进行相应调整。(详见设计方案)
4、甲方在施工安装完毕后对乙方搭建的展位进行验收。
安装时间为:
展览时间为:
撤展时间为:
第二条 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服务费用包干总价为人民币: 元,含展具设计制作、施工安装、展位搭建拆卸清场费等展览所需全部费用(其中乙方租用给甲方的灯具、桌椅、LED电视屏幕在展期结束后由乙方自行收回)。
2、付款方式:甲方在合同签定后于 年 月 前预付人民币
(服务费用总额的50%)、余款人民币 (服务费用总额的50%)在展会结束乙方提供有效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第三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支付服务费用,保证乙方工作正常开展。
2、甲方应将展区展示文字、平面文件资料于
3、 如因展会延期所产生的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4、乙方承担按规定应向展馆交齐的各项费用,并做好报建工作,确保顺利开展各项工作。
5、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并根据特装摊位的布展和消防规定进行展位搭建,确保工程进度,并及时将工作进程向甲方汇报,以便甲方进行检查和监督。若甲方临时性增加的服务内容,乙方应尽量满足甲方的要求。
6、展览展示期间,乙方应负责展示平台的保养、维修及管理工作。
7、 乙方应确保展览施工安装及展示期间工程质量安全,并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问题承担全部责任。
8、展览期间乙方应每天在开展前安排电工、木工及影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照明电路及展览道具的维护和影音设备的调试工作,并指定一名负责人现场协助甲方工作。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若因甲方不能按时支付服务费用或未及时提供展示所需的相关资料,所导致的展览工程工期延误及其他直接损失由甲方承担。
2、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内容进行施工、安装和展示并提供现场服
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再支付服务费用,且应承担相应后果并向甲方支付不少于服务费用两倍的违约金。
第五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后仍不能解决,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本合同壹式陆份,正本甲乙方各执壹份;副本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盖 章: 盖 章: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使用乙方场地,乙方向甲方提供展览场地、附属设施及配套服务赞助,共同合作开办文化艺术书画作品展览等事宜,经双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展览合作方式
1、甲方为展览活动主办单位,自行承办整个展览系列活动的策划、筹备、宣传及组织开展等各项直接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乙方为展览活动的赞助单位,向甲方提供展览场地、附属设施及配套(人员)服务的赞助,协助甲方顺利开展各项展览工作。未经双方协商或根据约定,不得向甲方收取赞助服务的任何费用。
3、本协议所称之“赞助”为:提供无偿的支持和协助,即乙方向甲方提供展览场地、附属设施及配套服务的无偿支持和协助。
第二条、合作时间
合作期限为_______年,自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满后双方如有继续合作的愿望,以本协议为基础重新签订协议。
第三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前向乙方如实说明与会展区域有关的场地使用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场地设施技术数据等信息。
2、甲方应向乙方如实说明会展情况,并根据乙方提供的书面数据资料判断场地是否满足会展需求;不能满足需求的,双方应对展览场地和时间等事宜进行调整,至满足展览需求止。
3、甲方自行负责展台搭建、安装、拆卸、搬迁及善后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4、甲方进行展览活动时不得妨碍乙方场地内的其他合理展览或活动。
第四条、乙方责任
1、根据甲方要求,向其提供展览区域内需要的供水及供电来源及线路规划。
2、确保甲方在展览期内正常使用本协议约定的场地。
3、按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赞助服务。
4、协调甲方与其他同期展览单位对公共区域及设施的使用。
5、配合甲方或有关部门维护展会正常秩序。
第五条、保密
一方对基于本协议获取另一方的办展、客户资料等商业信息均应进行绝对保密;非经另一方书面同意,或法律强制性规定,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披露另一方信息。
第六条、收益分配
于本协议合作展览期间,甲方销售展览或其他作品的,甲方按展览期间销售总额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管理服务费用;销售总额以甲方制定的书面销售总表为准。
第七条、协议解除
1、甲方提前_____天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的,可解除本协议。
2、甲方拒绝按约定向乙方支付管理服务费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除本协议约定情况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合同解除的,乙方给予甲方不少于_____天的撤场期。
第八条、其他约定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行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