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屋认购协议书(精选3篇)
太湖县鸿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立协议双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原徐桥食品站(新街)至老街进行棚户区改造和房地产开发,乙方在该项目内认购房屋,现就有关事项,订立协议如下:
一.乙方选定在该区内的X号楼第X号三层商服楼,房屋及院落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
二.甲方对该新区按县建设部门批准的规划方案,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筑、统一配套公共设施。
三.土地证由甲方办理;水电路到各户门口,各户自行办理入户手续。
四.房屋价为每平方米1780元(其中包括办理土地证及其它公共设施配套费等);后院面积价为每平米XX元 。
五.付款方式:协议签订之日付款XX元,
否则按延期时间按月收取百分之二的利息及违约金。
六.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20xx年 X月 X日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选定甲方开发的水岸二期房屋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二、该房屋建筑面积约为x平方米,最终以房地产测绘机构测定的为准。
三、该房屋的单价为人民币x万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暂定总价款为人民币x万元(大写:x万元整),最终以房地产测绘机构测定的建筑面积乘以本意向书约定的单价计算为准,多退少补。
四、本意向书签订的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交纳房屋确认金人民币x万元。
甲方项目开盘销售日以在当地报纸即《文汇报》发布的开盘广告确定的开盘销售日为准,敬请乙方自行注意。
六、若乙方由委托代理人代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相关文件时,代理人需出示已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七、如乙方按本意向书约定与甲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相关文件,并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购房款,且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同时全部付清
购房款的,甲方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单价基础上给予乙方每平方米x元优惠,即优惠后的单价为人民币x万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如乙方逾期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相关文件或逾期付款的,则乙方不再享受甲方给予的任何房价优惠。乙方已交纳的房屋确认金甲方不予退还,作为赔偿金赔偿甲方的损失。 如乙方选择银行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购房款的,则乙方不享受甲方给予的任何房价优惠。
八、如乙方逾期未与甲方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相关文件,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房屋,甲方有权无需通知乙方而将该房屋另行出售,乙方依据本意向书已交纳的确认金不予退还。
九、本意向书签订后,如乙方提出不购买该房屋,乙方已交纳的确认金不予退还。
十、乙方已知水岸二期的相关开发建设手续,包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正在办理之中。如因该项目规划、设计变更,致使该房屋不再建设,本意向书失效;或因规划、设计变更致使该房屋户型、朝向变化而乙方提出不再购买该房屋的,本意向书失效。以上情况甲方应当无息退还乙方已交纳的确认金,不再承担其他责任。
十一、本意向书签订后甲方不得另行出售该房屋,除非本意向书约定的另行出售条件具备或本意向书失效。
十二、本意向书仅限于乙方本人享有,不得转让,《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买受人应当与本意向书中的乙方一致,否则,视为乙方放弃购买该房屋,甲方有权拒绝与其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相关文件,并有权将该房屋另行出售。乙方承诺甲方已告知乙方所选定的房屋为商品房,所缴纳契税按办理该房屋产权时政府规定的契税标准执行。
十三、乙方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本意向书记载为准,为甲方向乙方发出任何书面通知的唯一地址,乙方保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准确无误且长期有效,如有变更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自变更之时起24小时内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十四、本意向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全额交纳确认金之日起生效,在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同时失效,乙方同意届时将本意向书原件交还甲方。
十五、本意向书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修建房屋,乙方自愿认购。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认购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建造房屋位置:甲位于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乙方所购的住宅为_______号(参考户型图),该套房屋的建筑面积约为_________平方米,单价为______元/㎡,总价格为_________元(大写)。房屋的具体面积以国家房测部门实测为准,据实结算,房价实行多退少补。
三、付款方式:
双方商定按分期付款方式付款:于签订协议时支付定金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房标准的约定:外墙为优质面砖和高级外墙漆;内墙及室内顶棚为水泥砂浆抹灰;楼梯及公共部分墙为涂料墙面;室内地面、阳台地面为水泥砂浆找平;厨房地面为防水处理;入户门为品牌防盗门,室内预留门洞;窗户为铝合金。
五、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负责将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房屋达到交付条件后,甲方应当电话(或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房手续,自通知到达10天内办理,双方进行书面验收交接。若乙方自通知之日起逾期10天未接房,则作为自动接房处理。
六、甲方应在交房之前通知相关部门将其水、电设施安装到进户处,其上户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建筑结构,如确需要更改,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同意,并且要遵守物业装修管理规定。
八、房屋自交付之日起若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按有关规定由甲方负责维修;若由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房屋维修,则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甲方保证销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甲方负责给乙方办理房地产权证,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提供办理房地产权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办理产权证时所涉及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没有把房产证交由乙方前,乙方应扣10000元(壹万元元整)作为保证金。乙方拿到房产证后将10000(壹万元整)保证金退还给甲方。
十、本协议一经签定,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任何一方违约,则按合同总金额的20%支付另一方违约金。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定附加条款。协议附加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十二、本协议一式叁页叁份,甲方贰份,乙方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