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合作投资协议书范本(精选3篇)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X酒店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双方的投资额:乙方经过考察XX市的经济和城市发展
前景、特别是X城区的规划开发。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同意,在多年业务合作的基础上,以甲方位于土地房产为载体,双方再次合作,拟投资建设X酒店项目。甲方以该房地产投资,乙方在该项目中注入总资金人民币 万元。如果该项目建设和经营资金不足,甲方另行筹措。
二、投资方式:乙方的投资分三次向甲方注入。第一次注资时间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的一个月之内,注资比例不低于乙方投资总额的25%,即人民币 万元;第二次注资时间为该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取得相关手续准予建设时,此时的注资比例不低于乙方投资总额的50%,即人民币 万元;最后一次注资时间为该项目主体竣工进入装修之时,乙方注入投资总额最后25%的资金,即人民币 万元。
三、经营管理方式:甲方对双方投资开设的酒店享有绝对的
经营权和管理权。乙方只需投入资金。甲方从乙方投资金额的X%
与酒店一年经营纯利润总额的X%两者之间,取高者每年回报给投
资方。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对双方投资开设的酒店享有收取管理服务费的权利,费率为营业收入的4%或年利润的8%,用于该酒店经营、管理的各种费用开支。
2、甲方对双方投资的酒店负有开展企业宣传和与其他酒店展开联合销售的义务;
3、甲方对双方投资的酒店负有物资采购供应的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享有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查阅该店经营状况、财务收支状况,对甲方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的权利;
2、乙方享有在该店重要岗位(如总台接待、库房保管、财务中心等)选择安排若干名人员进入岗位任职的权利;
3、乙方负有按时、足额向甲方注入约定资金的义务;
4、乙方负有主动向甲方管理者提供有关酒店经营管理思路及建议的义务;
5、乙方不得擅自以投资人的身份对该店正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干涉。提出要求和指责,必须通过正常途径。
五、违约责任: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房地产或该酒店的经营权向乙方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乙方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或该酒店经营权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遵守上述条款的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
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X年X月XX日
合伙人:甲( ),性质,营业执照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 ), 办公地址:( )
合伙人:乙,姓名:(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现住址:( )市(县)( )街道(乡、村)( )号
合伙人:丙,姓名:(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现住址:( )市(县)( )街道(乡、村)( )号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经营( )(项目名称),总投资为( )万元,甲出资( )万元,乙出资( )万元,丙出资( )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 )%、( )% 。
第二条 企业名称以现甲方已拥有的欧伦利客牛排世家为本次注册名称,企业品
牌拥有人为甲方。并由甲方为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暂定为三年,三年后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三年后如有一方撤股,则需评估现有装修和设备折旧后的总价值,再按股东协议比例分配撤股。
第五条
(1)合伙三方本着: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三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
甲方(出资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出资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丙方(出资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为寻求合作发展,合作各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如下协议,作为各方发起行为的规范,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公司概况
1、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2、公司主要经营。公司住所设在市区路号楼(房)。
3、责任承担:出资方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新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注册资本
1.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整,出资为形式,其中:
(1)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分次缴清,即首次出资人民币元,于公司临时账户开设后日内存入公司临时账户;年月日前出资;年月日前出资;
(2)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分次缴清,即首次出资人民币元,于公司临时账户开设后日内存入公司临时账户;年月日前出资;年月日前出资;
(3)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分次缴清,即首次出资人民币元,于公司临时账户开设后日内存入公司临时账户;年月日前出资;年月日前出资;
2、出资人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人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3、出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及时办理财产过户手续。
4、出资人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出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出资的转让
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须经其他出资人同意。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出资人有优先购买权。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四条、公司登记
各出资方同意指定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五条、新公司组织结构
1、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
2、公司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丙方委派名,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由方委派的董事担任。
3、公司监事会由名监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丙方委派名,监事会主席、召集人由方委派的监事担任。
4、公司设总经理名,副总经理名,均由董事会聘任。
第六条、出资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各出资人因个人原因对外承担债务或者因个人原因可能导致第三方执行其在新公司的财产的,该出资方应积极处理对外债务,避免对新公司的财产造成损失。
2、及时提供本公司申请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3、在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出资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对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4、出资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缴纳出资的,除向本公司补足其应缴付的出资外,还应对未及时出资行为给其他发起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有关公司设立的事宜及将来公司设立后的股东决议等必须由签署本协议的出资人参与,除非有特别书面授权,否则包括其家属在内的其他人不得代为签署相关决议。
第七条、费用承担
1、在本公司设立成功后,同意将为设立本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本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2、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出资人原本意愿时,经全体出资人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按各出资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第八条、合营期限
1、公司经营期限为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2、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各出资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各出资方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依期如数缴纳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出资额的%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个月仍未提交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第十一条、利润分配
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2、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
3、暂按利润的%提取列入任意公积金,可以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状况,经股东会同意后予以调整。
4、支付股东股利。
5、转增资本(或股本)。
第十二条、亏损负担
有限责任公司以自己的注册资金承担民事责任,出资各方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亏损不承担责任,发生亏损时,各方以投入的出资额为限,按出资比例承担有限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出资的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其他各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将有关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份,出资方各执份,每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并按手印):乙方(签字并按手印):
时间:年月日 时间:年月日
丙方(签字并按手印):
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