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协议书模板(精选16篇)
________________:
兹委托完成如下任务:
内容:录音整理
磁带盘数:_____________
价格: rmb_____________元/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总价: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
交稿日期: _____________
客户的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委托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
委托单位盖章或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本协议由下列两方于200x年3月9日在签订。
委 托 方:A
身份证号码:--------------------
联系 电话:===========
受 托 方:B
身份证号码:-------------------
联系 电话:============
鉴于:
1、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委托方A(以下简称甲方)、C均同意共同出资人民币贰佰万元(小写:2,000,000元)设立VVVVV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公司)。
2、乙方代表甲方以人民币现金出资壹佰万元(小写:1,000,000元), 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0%;C出资额人民币现金壹佰万元(小写:1,000,000元) , 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0%。
为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事项
第一条 委托方自愿委托受托方作为对公司出资(以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受托方自愿接受委托方的委托,以自身名义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第二条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受托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公司、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委托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条 知情权
委托方享有对公司投资的知情权,有权通过受托方了解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利润分配方案等。
第四条 参与管理权
委托方通过受托方参与对公司的管理。受托方参加公司股东会前,应与委托方进行沟通,涉及需要受托方在公司股东会表决的事项,受托方应根据委托方的书面指示进行表决。
受托方应将每一次股东会表决的情况向委托方作书面通报。
第五条 投资收益取得权
委托方基于其对公司的实际出资,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分红所得及其他收益等全部投资收益。
第六条 转让出资权
在公司工商登记注册后,委托方不得抽回出资,但可以转让出资。
委托方可以在本委托持股协议书约定的出资额限额内,在以受托方为名义持股人的前提下相互转让对公司的出资。
在委托持股期限内,委托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第七条 剩余财产分配权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公司因某种原因解散并进行清算,委托方仍委托受托方参加清算,如经清算后公司有剩余财产并分配给受托方,则委托方与受托方按实际出资额的比例对剩余财产进行分配,委托方有权取得各自应分配的财产。
第八条 监督权
委托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受托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
第九条 按期足额出资义务
委托方应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按期足额履行出资的义务。因委托方未能按期足额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受托方造成的损失)均应由委托方承担。
第十条 增加或补足出资的权利和义务
如公司股东会决定增加注册资本金或补足注册资本金的决定后,委托方有权利并有义务按公司成立时其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增加或补足出资。
第十一条 承担投资风险义务
委托方以其委托出资的数额为限,承担对公司出资的投资风险。
受托方不对委托方的出资承担保值增值责任,委托方不得就出资财产的盈亏,要求受托方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合理税费承担义务
在受托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委托方各成员承担;在受托方将代持
股份转为以委托方各成员或委托方各成员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委托方各成员承担。
四、受托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 受托方有权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股东权利
受托方作为公司的登记股东,有权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但受托方行使股东权利时受本协议内容的限制。
受托方不得利用登记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受托方仅可以其实际出资额为限,处置其股东权利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赠予、放弃等)。
第十四条 受托方无权处置因委托方委托而形成的股东权利
受托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委托方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委托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未经委托方事先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予、放弃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处置行为)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委托方利益的行为。
未经委托方事前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第十五条 支付代表股份投资收益的义务
受托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委托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五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委托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受托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委托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第十六条 协助转让义务
在委托方拟将相应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时,受托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受托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第十七条 受托方无权就委托事项收取报酬
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的此项委托关系为免费委托,受托方无权就此委托事项向委托方各成员收取报酬。
五、保密条款
第十八条 协议各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该等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六、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九条 委托方和受托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委托协议,但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对方。除不可归责于解除方的事由外,因解除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委托方在合同期限内提出解除本协议的,委托方可将出资优先转让给受托方,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就转让价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受托方不愿受让委托方的出资或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在受托方同意的情况下委托方可将出资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因受托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导致委托方解除协议的,受托方无权受让该代表股份。 第二十一条 受托方在合同期限内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受托方应将代表股份转移到委托方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第二十二条 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委托方全部或部分成员可解除与受托方的委托持股协议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使委托方全部或部分成员成为公司的登记股东。
第二十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委托方各成员以合理价格向受托方或第三方转让对公司的出资的,本合同书因该《转让出资协议》的生效而终止。
七、争议解决条款
第二十四条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条款及其他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自委托方及受托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各方协商一致签订的补充协议、合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 未经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八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2)份,协议各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A 乙方:B
签字: 签字:
二0xx年三月九日
委 托 方:
姓 名:(基本情况,包括出生年月、民族、性别、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姓 名:(基本情况,同上)
姓 名:(基本情况,同上)
受 托 方:
姓 名:(基本情况,同上)
鉴于:
受托方 (姓名) (以下简称受托方)与委托方各成员均同意共同出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共同出资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其中,受托方本人的实际出资额为人民币现金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元)、受托方分别代表 (姓名) 以人民币现金出资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元)、代表 (姓名) 以人民币现金出资_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_元)、代表 (姓名) 以人民币现金出资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_元)。
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委托方各成员委托受托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事项
第一条 委托方各成员自愿委托受托方作为各自对公司出资(以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受托方自愿接受委托方各成员的委托,以自己名义对公司出资,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第二条 委托方各成员委托受托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受托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公司、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委托方各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条 知情权
委托方各成员享有对公司投资的知情权,有权通过受托方了解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利润分配方案等。
第四条 参与管理权
委托方各成员通过受托方参与对公司的管理。受托方参加公司股东会、菫事会前,应与委托方各成员进行沟通,涉及需要受托方在公司股东会、菫事会表决的事项,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应事先对有关表决事项进行一次内部表决,内部表决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受托方在参加公司股东会、菫事会时按该内部表决意见进行表决。
受托方应将每一次股东会、董事会表决的情况向委托方各成员作书面通报。
第五条 投资收益取得权
委托方各成员基于其对公司的实际出资,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分红所得及其他收益等全部投资收益。
第六条 转让出资权
在公司工商登记注册后,委托方各成员不得抽回出资,但可以转让出资。
委托方各成员可以在本委托持股协议书约定的出资额限额内,在以受托方为名义持股人的前提下相互转让对公司的出资。
在委托持股期限内,委托方各成员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第七条 剩余财产分配权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公司因某种原因解散并进行清算,委托方各成员仍委托受托方参加清算,如经清算后公司有剩余财产并分配给受托方,则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按实际出资额的比例对剩余财产进行分配,委托方各成员有权取得各自应分配的财产。
第八条 监督权
委托方各成员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受托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但委托方各成员不能随意干预受托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九条 按期足额出资义务
委托方各成员应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按期足额履行出资的义务。因委托方各成员未能按期足额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受托方造成的损失)均应由委托方各成员承担。
第十条 增加或补足出资的权利和义务
如公司股东会决定增加注册资本金或补足注册资本金的决定后,委托方各成员有权利并有义务按公司成立时其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增加或补足出资。 第十一条 承担投资风险义务
委托方各成员以其委托出资的数额为限,承担对公司出资的投资风险。
受托方不对委托方各成员的出资承担保值增值责任,委托方各成员不得就出资财产的盈亏,要求受托方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合理税费承担义务
在受托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委托方各成员承担;在受托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委托方各成员或委托方各成员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委托方各成员承担。自委托方各成员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委托方各成员应将该等费用划入受托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受托方有权在委托方各成员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四、受托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 受托方有权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股东权利
受托方作为公司的登记股东,有权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但受托方行使股东权利时受本协议内容的限制。
受托方不得利用登记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受托方仅可以其实际出资额为限,处置其股东权利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
益的转让、质押、赠予、放弃等)。
第十四条 受托方无权处置因委托方各成员委托而形成的股东权利
受托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委托方各成员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委托方各成员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未经委托方各成员事先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予、放弃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处置行为)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委托方各成员利益的行为。
未经委托方各成员事前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第十五条 支付代表股份投资收益的义务
受托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委托方各成员,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五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委托方各成员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受托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委托方各成员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第十六条 协助转让义务
在委托方各成员拟将相应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时,受托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受托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第十七条 受托方无权就委托事项收取报酬。
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的此项委托关系为免费委托,受托方无权就此委托事项向委托方各成员收取报酬。
五、保密条款
第十八条 协议各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该等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六、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九条 委托方各成员和受托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委托协议,但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除不可归责于解除方的事由外,因解除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委托方各成员在合同期限内提出解除本协议的,委托方各成员可将出资优先转让给受托方,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就转让价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受托方不愿受让委托方各成员的出资或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在受托方同意的情况下委托方各成员可将出资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因受托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导致委托方各成员解除协议的,受托方无权受让该代表股份。
第二十一条 受托方在合同期限内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受托方应将代表股份转移到委托方各成员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第二十二条 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委托方全部或部分成员可解除与受托方的委托持股协议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使委托方全部或部分成员成为公司的登记股东。 第二十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委托方各成员以合理价格向受托方或第三方转让对公司的出资的,本合同书因该《转让出资协议》的生效而终止。
七、争议解决条款
第二十四条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委托方各成
员与受托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条款及其他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自委托方各成员及受托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公司解散并办理注销公司登记之日终止。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各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受托方:(签字)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
甲方:
乙方:
协议签定日期:
机房看护协议
甲方:
地址:_偏关县老营镇__邮码:___电话:__
单位负责人:__职务:_处长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性别:_男_年龄: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有山西省万家寨引黄工程南干7#隧洞温岭检修下车道通风房需进行看护,甲方委托乙方看护,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协议所列条款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生效日期__年_1_月_1_日。
本协议___xx年6月30日_终止。
二、内容及范围: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全权负责南干7#洞温岭通风机房设备和财产安全。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甲方职责
1、甲方应提供看护工作所必须的工器具。
2、乙方看护完成申请验收后甲方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3、按协议规定办理结算
四、乙方职责
1、乙方在看护期限内若发生失盗、破坏等一切事故要及时通知甲方;必要时需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
2、做好通风机房的安全防护工作,没有甲方许可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进入隧洞或启动通风机。
3、由乙方失职所造成的损失,甲方视情给予扣除协议费用或其它处理。
4、乙方在看护期内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工作,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的,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要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5.在协议履行期间,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6.如有情况变化,温岭通风机房不需看护的。
7.乙方严重失职、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8.乙方患病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费用及付款办法
1、协议总价为:贰仟捌佰元整(¥2800.00元)。
2、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看护人员进场;看护期结束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乙方协议总金额2800元。
3、本协议费用乙方需开据地方税务局正规劳务发票,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以现金报销方式进行支付。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引黄下土寨管理处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
受托人:
见证人:
第一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监护其子女在儿童之家的住宿、生活、学习等事务。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1、生活:早餐面条或馒头、包子;正餐一荤一素一汤(中午在学校食堂就餐)。
2、住宿:委托方只提供床铺(棉被及洗漱用具由受托方自理);
3、课业辅导:
(1)保证辅导时间。
(2)为保证质量,将对每个学生建立服务卡,对其每周每天学习情况进行登记并给以矫正性辅导,其服务档案平时可随时查询,期末交家长或监护人审查。
(3)订立本期学习目标,保证被辅导学生学习上有明显进步(在上期成绩基础上承诺本期有较大幅度提高,40分以下学生提高20-30分,40-60分学生提高15-20分,60-80分学生提高5-15分),凡未达学习目标者,返还辅导费10元/分。(此条承诺仅对50元/月儿童有效)。
4、安全:受托方对委托方子女负有安全教育的责任,并提供安全的食宿设备。并确保孩子在家期间随时有人值班。对因设备问题或无人值班造成的安全问题由受托方负责。受托方对委托方孩子生病或其他突发事故有及时做出处理(如立即送往医院医治)并通知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但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委托方负责。对不服从委托方教育管理擅自外出或打架斗殴对他人或自身造成伤害的,其造成的后果由受托方负责。
第二条委托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儿童之家的时间。
第三条报酬及支付方式:
住宿水电管理费:一、二年级30/元月,三至六年级25元/月;生活费:一、二年级120元/月,三至六年级125元/月;辅导费按如下类别收取:1类15元/月(督促学生家庭作业完成情况),2类30元/月(督促并评改学生家庭作业完成情况),3类50元/月
(1、督促并评改学生家庭作业完成情况;
2、每天针对学生情况和年级特点对语数学科进行辅导45-60分钟),4类80元/月(除承诺第3类服务外,周末再辅导4小时,本类也可对非寄宿学生开放)。注:本协议按类辅导收取。
第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受托方对委托方服务不满意或因其他原因可随时终止本协议。其费用按时间据实足月结算。受托方子女三次以上不听从委托方管理,委托方可通知受托方终止协议,其费用按时间据实结算。
第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章):受托人(章):
电话:电话:
二0xx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东莞市启望电脑网络工程有限公司
一,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采用乙方掌握的相应技术恢复甲方所需有用的数据 ,尽量降低因数据丢失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所做的全部工作将依据如下条款.这里所讲的数据不包括操作系统和软件环境.乙方在满足甲方的数据恢复需求前提之下,乙方仅对甲方提供的存储介质仅作镜像操作.
二,服务费:
以乙方的标准报价方案为服务费计算标准.
三,付款:
甲方同意乙方在本协议条款的约束下进行数据恢复工作.甲方确认恢复出的数据后,支付乙方服务费大写:叁仟伍佰元整 ,现金支付. 甲方应填写需恢复数据文件,恢复甲方所需数据,待甲方确认.支付服务费后,乙方交付给甲方数据.
四,保密条款:
甲方允许乙方使用该存储介质(或设备)中的任何信息用于数据恢复,乙方保证该信息的保密性.数据恢复之后,不论甲方是否拷贝数据,乙方都不能留下数据任何形式的备份.乙方不能以任何形式将甲方的相关信息加以披露.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数据,信息泄漏,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乙方在交给甲方所需数据之后第四天销毁全部数据.乙方在销毁数据之后,无义务再向甲方提供任何数据.因甲方的原因再次造成数据丢失时,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五,保管费及未付服务费:
在乙方通知甲方数据恢复完成后第4天或超过最初约定领取存储介质,设备,数据的约定期限后,甲方未领取存储介质,设备,数据,则甲方在领取存储介质,设备,数据时须向乙方支付延时保管费,该费用为10元/天,数据恢复后的保管最长期限为30天.如果在到达上述期限后甲方仍未领取存储介质,设备,数据,则允许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存储介质,设备,数据做任何处理,乙方将删除已恢复出来的任何数据.
六,不可预计的情况:
甲方和乙方承认,本协议因以下情况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不可抗拒的影响包括洪水,水灾,罢工,战争,骚乱等;
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字有效.
甲方: 乙方: 东莞市启望电脑网络工程有限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投资者):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地址:
乙方(理财者):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地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协议,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1、甲方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将甲方自有的投资资金 例:1 万元委托给乙方进行管理,并由乙方具体操作。
2、本协议有效期内,只有乙方有权利用甲方投资资金。截止日期到期之前,甲方无权向乙方要回投资资金和投资收益。
3、委托期限5年,起始日期________ 年 月 日,截止日期________ 年 月 日。
4、双方确认,在本协议到期日,乙方向甲方返还现金共计 例:1.65 万元。
5、双方同意,由于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双方未能协商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6、双方确认,本协议书面记载的联系地址,系双方法律文件的送达地址;任何一方联系地址变更的,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7、双方确认,除本协议中的横线空格部分应作相应填写之外,其余在本协议任何部分进行的手写文字,均不视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作无效条款处理。
8、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且乙方确认之日起生效。
9、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10、双方对本协议约定的事项作出变更,或经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委托理财的金额的,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 甲方大拇指印:
乙方签字: 乙方大拇指印:
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公路工程建设的需要,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母体建立工地试验室,负责本工程自检试验检测工作。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检测质量,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基本事项
甲方在乙方的授权范围内对上述工程项目的材料质量、工程内容中涉及的相关试验进行检测,并向乙方支付管理费用。乙方依据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向甲方提供检测技术管理。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工地试验室应在授权范围内开展试验检测工作,认真执行各项试验检测规程和技术标准,保证试验检测数据及资料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准确性。
2、甲方试验室的授权负责人应严格遵守丽水市丽州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的管理制度,接受乙方的检查、指导与监督。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工地试验室应严格按照现行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规程独立开展检测工作,保证试验检测数据、公正、准确。
2、工地试验室是以乙方为母体而建立的,所有检测行为均代表乙方进行,对本工程质量负责。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就协议事项履行完毕后,协议自然失效。
甲方: 乙方:
甲方:
乙方:
甲方就于江北区 委托给乙方做消防代理、代办、消防图纸(蓝图)设计、消防报建、验收、办理消防验收合格证等相关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委托范围:
1、甲方将江北区(消防图纸(蓝图)设计、消防申报、审批和验收)交由乙方代办完成。
2、按重庆市消防支队营业厅相关规定对装修设计、消防图纸设计的要求报批。
二、设计费用及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代办消防报建、审批、验收、咨询费等费用为32245 元(大写:叁万贰仟贰佰肆拾伍元整)。
2、甲方按乙方消防图纸设计的要求施工或改造,不得任意改变现场施工。
3、甲乙双方约定,消防图纸设计、施工单位挂靠、消防设施检测费、消防大队资料送审代办报建、验收由乙方负责,
4、双方签定协议后,甲方预付消防代办费用 15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
5、消防部门出具受理单(消防部门建设工程设计备案通知书)时,甲方支付消防代办费用15545元。(大写:壹万伍仟伍佰肆拾伍元整)
6、在乙方提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通知书(消防验收合格证)时,甲方将剩余款 20xx元。(大写:贰仟元整)
三、双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原始资料,以及有关营业厅内装修消防报批要求的各种资料(材料)。
2、甲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GB50045—9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xx、《建筑内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的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如未按以上规范施工,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
3、乙方按重庆消防支队有关营业厅建筑内部装修、消防图纸设计报建要求报批,提供消防设施安装施工资质及消防验收所需各种资料满足消防审批和验收要求。
4、甲方提供原始资料必须是真实性的,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消防报建、审批、验收等相关工作,因甲方原因未通过消防验收则不退还所收费用。
5、甲方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法律法规,如有违反,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协议书自双方签字款到后生效,待消防部门报批合格完毕后失效。
甲 方:
乙 方:
日期: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委托融资相关事宜,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就 项目寻找投融资人,并协助融资的实现。
第二条甲方提供与融资项目有关的资料和信息,并保证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
第三条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中,如有保密或不完全公开的部分,应当书面说明,具体说明乙方不得向意向投融资方公开的事项和提供的资料的范围。
第四条甲方自行与乙方推荐的融资方接触或协商,如融资实现后,视为乙方完成委托融资服务,甲方须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协议约定获得相应的服务;
2、甲方有权询问和监督乙方工作的进展,乙方应当如实的回答;
3、甲方应如实提供融资项目的资料,不得隐瞒或虚报;
4、甲方应对乙方在融资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在内作出回复;
5、甲方应积极配合与融资者的谈判,不得无故推辞和拒绝;
6、甲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甲方的要求自主和投资方沟通和谈判;
2、乙方有权到甲方投资项目进行考察,并有权组织投资方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3、乙方有权按照协议约定获得相应的服务报酬;
4、乙方应精心挑选合适的投资方;
6、乙方应与投资方进行初步的沟通和答疑;
7、乙方就项目融资进展及时向甲方进行汇报。
第七条乙方不得擅自转让甲方和资方的经济成果,不得隐瞒投资方真实情况,否则应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费。
第八条甲乙双方均须遵守职业道德,乙方履约落实合作后,甲方无履约能力,给乙方和投资方造成经济、信誉损失的,应由甲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七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就以下项目融资人民币_________元,并按协商要求支付乙方融资总额的_______%作为融资服务费。
1).代理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项目融资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支付乙方服务费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乙方按甲方要求找到符合条件的投资方,并促使乙方与投资方进行商谈;若甲方于投资方就该融资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协议,则此阶段甲方须向乙方支付额度为融资总额的_______%的费用作为融资服务的定金。若此次融资最终失败,则乙方退还甲方的此项费用。
第二阶段:甲方与投资方谈判成功,签订协议,并得到投资后的五日内,甲方应向乙方交纳此协议规定的服务费余款。若投资系分期到位,应根据比例按时支付。甲方每延期交纳一天应向乙方加付的违约金。
第八条违约责任
乙方为甲方找到意向融资人后,甲方不将服务费用交付给乙方,自行与融资人完成融资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服务费用,并承担服务费用1‰的'违约金。
第九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补充与变更
1、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终止履行。合作期限可根据中止的期限而作相应延长,但须双方协商一致。
2、本协议可根据甲乙双方意见进行书面变更和补充,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 托 方:
姓 名:(基本情况,包括出生年月、民族、性别、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姓 名:(基本情况,同上)
姓 名:(基本情况,同上)
受 托 方:
姓 名:(基本情况,同上)
鉴于:
受托方 (姓名) (以下简称受托方)与委托方各成员均同意共同出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共同出资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其中,受托方本人的实际出资额为人民币现金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元)、受托方分别代表 (姓名) 以人民币现金出资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元)、代表 (姓名) 以人民币现金出资_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_元)、代表 (姓名) 以人民币现金出资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_元)。
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委托方各成员委托受托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事项
第一条 委托方各成员自愿委托受托方作为各自对公司出资(以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受托方自愿接受委托方各成员的委托,以自己名义对公司出资,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第二条 委托方各成员委托受托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受托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公司、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委托方各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条 知情权
委托方各成员享有对公司投资的知情权,有权通过受托方了解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利润分配方案等。
第四条 参与管理权
委托方各成员通过受托方参与对公司的管理。受托方参加公司股东会、菫事会前,应与委托方各成员进行沟通,涉及需要受托方在公司股东会、菫事会表决的事项,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应事先对有关表决事项进行一次内部表决,内部表决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受托方在参加公司股东会、菫事会时按该内部表决意见进行表决。
受托方应将每一次股东会、董事会表决的情况向委托方各成员作书面通报。
第五条 投资收益取得权
委托方各成员基于其对公司的实际出资,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分红所得及其他收益等全部投资收益。
第六条 转让出资权
在公司工商登记注册后,委托方各成员不得抽回出资,但可以转让出资。
委托方各成员可以在本委托持股协议书约定的出资额限额内,在以受托方为名义持股人的前提下相互转让对公司的出资。
在委托持股期限内,委托方各成员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第七条 剩余财产分配权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公司因某种原因解散并进行清算,委托方各成员仍委托受托方参加清算,如经清算后公司有剩余财产并分配给受托方,则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按实际出资额的比例对剩余财产进行分配,委托方各成员有权取得各自应分配的财产。
第八条 监督权
委托方各成员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受托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但委托方各成员不能随意干预受托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九条 按期足额出资义务
委托方各成员应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按期足额履行出资的义务。因委托方各成员未能按期足额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受托方造成的损失)均应由委托方各成员承担。
第十条 增加或补足出资的权利和义务
如公司股东会决定增加注册资本金或补足注册资本金的决定后,委托方各成员有权利并有义务按公司成立时其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增加或补足出资。 第十一条 承担投资风险义务
委托方各成员以其委托出资的数额为限,承担对公司出资的投资风险。
受托方不对委托方各成员的出资承担保值增值责任,委托方各成员不得就出资财产的盈亏,要求受托方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合理税费承担义务
在受托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委托方各成员承担;在受托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委托方各成员或委托方各成员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委托方各成员承担。自委托方各成员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委托方各成员应将该等费用划入受托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受托方有权在委托方各成员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四、受托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 受托方有权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股东权利
受托方作为公司的登记股东,有权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但受托方行使股东权利时受本协议内容的限制。
受托方不得利用登记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受托方仅可以其实际出资额为限,处置其股东权利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
益的转让、质押、赠予、放弃等)。
第十四条 受托方无权处置因委托方各成员委托而形成的股东权利
受托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委托方各成员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委托方各成员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未经委托方各成员事先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予、放弃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处置行为)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委托方各成员利益的行为。
未经委托方各成员事前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第十五条 支付代表股份投资收益的义务
受托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委托方各成员,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五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委托方各成员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受托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委托方各成员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第十六条 协助转让义务
在委托方各成员拟将相应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时,受托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受托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第十七条 受托方无权就委托事项收取报酬。
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的此项委托关系为免费委托,受托方无权就此委托事项向委托方各成员收取报酬。
五、保密条款
第十八条 协议各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该等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六、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九条 委托方各成员和受托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委托协议,但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除不可归责于解除方的事由外,因解除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委托方各成员在合同期限内提出解除本协议的,委托方各成员可将出资优先转让给受托方,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就转让价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受托方不愿受让委托方各成员的出资或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在受托方同意的情况下委托方各成员可将出资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因受托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导致委托方各成员解除协议的,受托方无权受让该代表股份。
第二十一条 受托方在合同期限内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受托方应将代表股份转移到委托方各成员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第二十二条 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委托方全部或部分成员可解除与受托方的委托持股协议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使委托方全部或部分成员成为公司的登记股东。 第二十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委托方各成员以合理价格向受托方或第三方转让对公司的出资的,本合同书因该《转让出资协议》的生效而终止。
七、争议解决条款
第二十四条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委托方各成
员与受托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条款及其他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自委托方各成员及受托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公司解散并办理注销公司登记之日终止。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各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受托方:(签字)
年 月 日
委托人:
监理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委托监理协议书
委托方:(简称甲方)
受托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双方于年 月 日就本建设工程监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二、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一)、适用法律、法规:
1、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3、其它有效的政策性文件。
(二)、适用的监理依据:
1、国家、河北省制定的有关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2、国家颁布的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有关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有关的技术规范、规程、设计条件;
3、与项目有关的各种报批手续及技术资料、施工图纸;
4、委托人与监理方签订的合同及有关与第三方签订的各种合同;
5、委托人与监理方以及有关第三方的书面文件和信息。
三、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一)、监理范围:住宅小区所有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施工阶段(含施工前期)、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二)、监理工作内容:按照监理规范、省市相关规定及发包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进行本项目的监理工作,并收签各种施工资料,完成资料装订备案。
四、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委托人在开工前7日内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括勘察资料、完整的设计图纸文件(一套)、施工承包合同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资料。提供资料的时间以不影响工程进度为原则。
五、甲方做出的相关指示及指令应以书面形式下发,对于乙方提交的应当由甲方做出决定的事宜,甲方应在3日内给予答复。
六、监理人派驻甲方工地现场监理机构的人员数量应满足工作要求且专业搭配得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高施工管理水平、经验和与本工程相应的技术能力,并经甲方确认。
七、监理费用及其支付
(一)、监理费:双方约定为每建筑平米 元,该费用单价包干(包括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监理咨询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监理成本费、税金和利润、办公、工资、加班费、通讯、差旅及其他后勤保障),面积以实际完成面积为准。
(二)、监理费用支付方式:
1、甲方在乙方进场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 壹万元整 预付款,作为监理办公费用;
2、甲方在乙方进场后,每月向乙方暂付监理费 壹万贰仟元整 ,作为监理人员工资所用;
3、工程竣工后15日内,向乙方支付至监理酬金总额的90%,剩余部分费用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验手续完成后30日内付清。
4、在合同服务期内每年到八月及一月份甲方向乙方支付除工资外的费用外各附加壹万元监理费用。
监理费用支付方式中的监理费不包括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的监理人员工资。
十、本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服务期为施工队伍进场至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总期限约为30个自然月。
如因其他原因,监理期延长,在工程延期一个月内不予补偿延期费用,超过一个月按以下方式补偿监理服务费:
(监理合同价格÷原定监理服务期)×延长服务期(按月计算,不满整月按整月计算) 十一、监理人在责任期间如有失职、不规行为,未按照双方约定及国家相关规定履行监理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按有关规定赔偿委托人的损失。
十二、如施工中出现间断,监理人应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做好相应的配合工作,安排相应的机构人员和设施,发生的相关费用双方协商处理。
十三、本合同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石家庄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十五、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监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日 日
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为加快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甲方采取委托包干的方式,将配置用地所需的土地征收、迁坟征收等与征地拆迁相关的工作内容包干方式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议,达成以下协助征地委托协议:
一、 征地范围及面积
此次委托的总面积:约亩,位于市工业园片区(具体见征地地块红线图)。
二、 工作内容
乙方利用自身优势,协助甲方完成征地范围内的征地工作,包括完成征地协议的签定工作、地块内坟的迁移工作。
三、 征地及交地时间
乙方须于年月日前,共个月时间,协助甲方完成本协议确定的全部征地范围内的征地任务。
四、工作量确认、协助征地费用及付款方式
1.工作量确认:在甲、乙双方确认的征地范围内,在双方约定的交地时间内,乙方完成征地总面积的70%及以上,则甲方向乙方支付辅助征地费用。如在双方约定的交地时间内,乙方辅助完成的征地实际工作量小于征地总面积的70%,则甲方不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辅助征地费用。
2.协助征地费用:按人民币元/亩(¥元/亩)计。该费用为对乙方工作的总包干费用,甲方不须另外再向乙方支付其它费用。
若乙方提前完成辅助征地工作,则额外奖励如下:
如提前一个月完成,即于年月日前完成征地工作,则额外奖励元/亩;
如提前两个月完成,即于年月日前完成征地工作,则额外奖励元/亩。
3.付款方式:在征地交地时间内,按乙方实际完成征地工作面积支付协助征地费用。乙方实际完成征地工作面积不足本协议范围总征地面积70%时,甲方不须向乙方支付协助征地费用。甲方不承担税金,税金由乙方负责。结算经费前,乙方必须报征地地块汇总图给甲方存档备查。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根据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征地地块蓝线图及征地工作所需材料。
(2)按本协议约定,及时拨付协助征地费用,确保乙方利益。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以与被征地人签定《征地补偿协议》为准)。严格按照政府批准的征用土地红线范围和甲方明确的征地范围、时间要求、实施土地征用征收及征地范围内的附着物和迁坟工作,确保按工程项目建设和合同兑现的时间要求完成征地交地任务。
(2)乙方应负责保管甲方向其提供的各种文件资料,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3)乙方应负责协调、处理征地过程中与政府有关部门及被征地人之间发生的纠纷。
(4)乙方超越甲方委托的工作范围和权限从事与本协议有关的活动,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行事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5)乙方应当诚实信用地履行甲方委托的工作,乙方恶意损害甲方利益的,应向甲方承担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未足额完成相应工作量的,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2、乙方将其负责保管的甲方的文件资料毁损、灭失、对外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的,应向甲方赔偿损失。
3、甲方未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和数额,及时向乙方支付协助征地费用的,甲方承担责任。
4、乙方超越甲方委托的工作范围和权限以甲方名义从事活动引起的种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七、本协议项下的工作,甲方不允许乙方转委托。
八、本协议签订后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任何一方变更、解除合同,均应双方协商,并采取书面形式。
九、本协议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委托(信托)持股协议
受托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委托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甲方因为乙方的名义持有_________有限公司股金事宜,现双方就相互权利和义务协议如下:
一、受益人
甲方名义持有的该股金实质所有权归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任何单位所有,该股金受益人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任何单位,甲方仅为受托名义持有该股金。经乙方签字确认的本协议文本,可以作为充分的受益信托凭证,在乙方书面授权的前提下,其他持有人也可以行使一切受益权。
二、委托持股标的
本协议约定的信托财产为乙方委托甲方持有的_________有限公司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圆整)的股金,该股金为乙方委托甲方名义持有,有关购买款项有乙方全额支付承担,具体依据以各方往来结算凭证确认,甲方未对此股金付任何代价,甲方对该股金不主张任何协议外权利。
该股金状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有限公司,出资_________元,以_________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界定为_________股;_________,出资_________元,以_________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界定为_________股;
本协议委托持股之标的即为占注册资本_________%其他自然人出资_________元的部分股金。
三、乙方或其指定受益人取得甲方信托名义持有的该股金利益的形式、方法_________。
乙方享有一切该股金的实质所有权,乙方受益权及于该股金的一切所得和任何处分利益,具体取得方式和办法由乙方具体指令甲方办理。
四、信托期限
该甲方信托名义持有的该股金自甲方持有该股金时起至乙方通知甲方处分该股金时止。
五、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
甲方名义持有该股金期间,在具体管理运作该股金方面甲方应全部依据乙方指令操作,无乙方指令不得对该股金作出任何直接或间接处分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该股金的行为,甲方不得将该信托名义持有的股金向一切利害关系人明示。该股金具体运作托管给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会,有乙方指定的该单位具体管理该股金,该托管具体规定如下:_________股东会行使该集团全部股东权利,无须甲方任何书面授权,本协议即为充分授权。
六、受托人的报酬(考虑是否将此款删除)
甲方有权收取该信托名义持有费用_________元/年。
七、信托终止事由
甲方依据乙方具体指令处分完毕并交接完毕本协议所定的信托名义持有关系即终止,本协议或双方另有协议的除外。
八、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履行中如遇争议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由原告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各方签字代表同时作为自方本协议履行连带责任担保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具有双重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
(乙方)**市人才开发中心
甲方根据企业发展需要,特委托乙方提供毕业生推荐服务,根据国家及我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招聘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招聘以下毕业生若干名,对招聘岗位的职位描述及有关要求如下(表可另行制作):
二、委托招聘程序
2、甲方应向乙方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真实提供企业的经营、人员配备、发展前景及资质情况,以使乙方正确理解甲方的实际情况及委托招聘要求,并客观负责地向候选人介绍。
3、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通过在杭高校搜寻人才,首次推荐人选应在本协议生效后10天内完成。
4、乙方向甲方推荐人选时,应对候选人的专业知识、技能和在校历史表现情况等进行查证评估,力求客观全面地向甲方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5、乙方在征得甲方和候选人的意见后,组织双方面试。如甲方不满意,则由乙方重新推荐合适人选。
6、甲方确定录用人选以后,发录用通知书给乙方,并向乙方支付代理招聘费用,同时由乙方转交被录用者,并协助双方签约,办理录用手续。
7、甲方对被推荐的所有人选的情况都应保密,并有义务定期反馈录用者的工作情况。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8、乙方根据按第6条中甲方确定的录用人选,收取甲方人民币100元/人的代理招聘费用。
9、甲方若是在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及下沙分中心办理了单位人事代理业务的用人单位,则不需要支付代理招聘费用。
10、乙方若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推荐人选,甲方可要求解除本协议。
11、在试用期(1个月)内,甲方发现被录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被辞退,或被录用人选自行离开该岗位的,乙方有义务免费重新推荐人选,直至该岗位推荐成功;若招聘单位认为无需重新推荐而要求解除协议的,乙方将退还招聘费用。
12、试用期(1个月)内如因单位更改原承诺的待遇和职位或其他条件,导致录用人选的辞职,乙方不承担重新推荐的责任,并不再退款。
四、附则
13、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共同遵守以上招聘事宜。甲方不得作出有损于乙方利益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履约,并保留进一步追讨违约责任的权利。
14、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即日起生效。
1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市人才开发中心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12
传真: 传真:
经办人: 经办人: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签约日期:20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为加强我校的外语教学力量,促进英语教学质量的提高,现委托_____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在_____年为我校聘请兼职外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聘请担任甲方的______口语教师;任职期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每周______课时,每课时_______分钟。
二、课时费为______元/课时,每月_____日按当月课时总量计费支付给乙方。如果逾期或者欠费,甲方应当按当月应付总费的____%支付违约金,且应付费用并不免除。外教的往返交通费按外教提供的票据实报实销。
三、甲方对外籍教师进行材料审核或面试后一周内决定是否聘请。
四、开课后的各项内容包括授课时间、课时、授课地点、课时费等应与《兼职外教需求表》一致;如发生变化,需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否则乙方免责。
五、乙方应当维护甲方和外教的双方利益。甲方不得私下与乙方提供的外教达成任何不利于乙方的协议,甲方任何变更外教权益和义务的行为得以乙方认可始为有效。
六、其他未尽事项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原则协商。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复印件有效。
甲方签字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