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协议书(优秀9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那么相关的协议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纠纷协议书(优秀9篇),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范本 篇1

原告:有限公司

住所: 市 区 路 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总经理

被告::有限公司

住所: 市 区 路 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总经理

联系电话:

被告: ,男,汉族, 年 月 日生,住址: ,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令被告支付给原告货款 元;

二、请求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元;

三、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年 月 日,被告从原告处购得 元货物,根据合同约定,付款时间是 ,但至今未付货款。

故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予支持。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纠纷协议书 篇2

甲方:xxxxx(肇事者),委托代理人:xxxxx

乙方:xxxxx(受害方),委托代理人:xxxxx

xxxxx年xx月xx日xx时左右,甲方驾驶xxxxx号xxxxx车,在xxxxx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xxxxx不幸死亡。现甲方和死者的所有近亲属(乙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医疗费、抢救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老人赡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赔偿款共计人民币(大写):xxxxx圆整(xxxxx元整)。

二、死者xxxxx的尸体由其家属自行安葬。

三、上述款项支付给乙方所有近亲属后,由乙方所有近亲属内部自行分配、处理,其分配、处理的方式、后果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四、乙方收到上述款项后,向甲方出具收据,并保证放弃对甲方在本次事故中所有的追偿权。本协议签署后,本次事故为一次性全部处理终结,甲乙双方永不纠缠。

五、根据甲方的真诚表示,乙方考虑到甲方之违法行为系过失所致,主观恶意小,社会危害轻,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原则,本着治病救人的精神,乙方对甲方的行为给予谅解,不再追究甲方的一切责任,并希望司法机关或相关部门对甲方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六、本协议甲乙双方已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完全明白本协议内容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决不反悔。

七、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和按指印后生效。

甲方:xxxxx乙方:xxxxx见证方:xxxxx

签约日期:xxxxx年xx月xx日

案例分析 篇3

历经四次诉讼,一买卖合同纠纷最终胜诉

以下是该案的上诉状:

民 事 上 诉 状

上诉人:桐乡市某某有限公司,住所地桐乡市**镇**村,法定代表人:朱**,执行董事

被上诉人:湖州某某纺织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州市南浔区**镇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吴**,经理。

上诉人因不服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2010)湖浔练商初字第55号判决书,特向贵院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2010)湖浔练商初字第55号判决,依法改判(判令被上诉人支付上诉人货款197148.50元、评估费800元,两项合计197948.50元);

2、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均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及理由:

原审判决认为上诉人“未能举证证明双方是买卖合同关系、合同已成立、生效并依买卖合同进行了履行等事实”,并据此驳回了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上诉人认为原审法院的认定违背事实,也不符合法律规定,具体阐述如下:

一、原审判决的认定违背事实,事实上上诉人交付被上诉人的货物被上诉人已经收到并且使用,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已经成了买卖关系。

1、为了证明买卖关系成立的事实,上诉人提交了四张由被上诉人单位工作人员签字的送货单,证明向被上诉人交付回毛和原料的时间、重量,被上诉人对上述四张送货单的真实性并无异议,也承认收到了上述的货物。

2、早在(2009)年湖浔商初字第722号案件审理过程中,上诉人就提出了曾交付被上诉人回毛和原料的事实,并提交了相关证据:其中,2008年6月26日、6月28日交付被上诉人回毛9件,重量为261.30公斤;2008年7月31日、8月4日交付原料3343.84公斤。在该案的庭审过程中,被上诉人承认收到过上述的回毛以及原料,但认为已经使用加工成品交付给了上诉人,但是被上诉人提供的送货单据上却并没有这几笔款号的加工成品。虽然,在该案的审理中,由于加工费与货款属于不同性质的债务无法抵销,但在该案的审理过程中被上诉人已经确认了收到回毛以及原料并且已经实际使用的事实。

3、在本案的一审审理过程中,被上诉人也承认收到过上述回毛和原料的事实,只是认为属于加工承揽关系,并且上述货物为上诉人交付的加工原料的一部分并已经加工成成品交付给上诉人,但是被上诉人提供的交付给上诉人加工成品的送货单上却并不存在着相对应的型号。也就是说,被上诉人关于属于加工承揽关系并且加工成品已经交付的说法没有证据支持不能成立,而相反上诉人将上述回毛以及原料交给上诉人的事实则既有送货单予以证实,同时被上诉人也在多次庭审中予以承认收到货物并使用,买卖关系已经成立并且已经实际履行,只是被上诉人尚未支付货款而已。

4、为了证明四张送货单上回毛和原料的货物价值,上诉人还委托了嘉兴新求是资产评估事务所对上述四张送货单上的货物根据产品的规格按照当时交易时的市场价格对货物进行了估价。该份评估报告书真实有效,被上诉人也未提出该份评估报告书存在违法的情况,应当依法予以确认。

综上,上诉人认为,上诉人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买卖关系成立生效并履行的事实,原审法院的认定违背事实与证据。

二、原审判决的认定也不符合法律规定

买卖合同不是要式合同,不一定要以书面合同的形式订立,送货单也是合同的表现形式之一。在实践中,尤其是纺织原料的买卖中,送货单(出库单)是最常见的一种简单式的买卖合同,卖方写清楚品名、规格和数量、价格(甚至连价格有时候也是由买卖双方口头约定)将货物送至买方处,这就形成了合同中的要约,买方在收到货物后签字确认就构成了承诺,双方的买卖关系就成立并实际履行。如果仅以是否有订立买卖合同这一形式性的合同来作为判断合同是否成立的标准,就违背了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也不符合实际的交易惯例。而本案中上诉人提供的四份送货单完全符合合同成立的条件,而且合同已经实际履行。原审法院完全有能力审查判断这一合同关系是否成立并生效、履行,但是却以合同为成立、生效、履行驳回上诉人的诉讼请求违反法律规定。

而且,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存在着承揽合同关系,这并不影响上诉人将货物卖给被上诉人,成立买卖合同关系。合同关系本身就是民事主体之间的'一种平等的关系,双方都可以选择对方,双方之间成立一种合同关系并不影响双方之间成立第二种甚至第三种合同关系。上诉人既可以要求被上诉人帮助上诉人加工产品,也可以根据被上诉人的要求将回毛和原料卖给被上诉人,两者之间并不矛盾。

综上所述,上诉人认为,原审法院认定违背事实,并且不符合法律规定。现上诉人为维护自身自身的合法权益,特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贵院提起上诉,请二审法院从事实出发,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裁定撤销原审判决,依法予以改判。

此致

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年 月 日

案情简介:

桐乡市某某有限公司与湖州某某纺织有限公司有业务往来,由湖州公司为桐乡公司加工毛纱。2009年5月,湖州公司起诉桐乡公司要求支付加工款134647.91元,在诉讼中,桐乡公司提出湖州公司使用了桐乡公司的回毛和其他原料总价价值为197148.50,要求抵销并由湖州公司支付余款。

一审法院认为属于不同法律关系,不能抵销,该请求属于买卖关系,应另案起诉。桐乡公司不服,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2010年4月,桐乡公司以买卖合同关系另案起诉,要求湖州公司支付货款,一审法院以没有买卖合同、买卖关系为由驳回了桐乡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后,桐乡公司不服,通过朋友介绍找到我,经过仔细研究后,我认为该案一审的判决存在很大的问题,有上诉空间。2010年11月,我代理桐乡公司再次上诉,经过多次的开庭。

在庭审中,对方律师提出诉讼中的原料部分已经退回,部分用于桐乡公司其他加工产品中。经过与桐乡公司的核实,我确认了部分确已退还的原料。同时,针对对方提出的加入其他加工产品中的意见,要求其提供什么原料加入了那一个加工产品中,并针对对方提出的加入加工产品中的意见,提供了大量的工艺单,证明不同颜色、不同成分的原料是无法添加在其他加工产品中的,并以此驳倒了对方的意见。

最终,湖州中院于2011年4月做出终审判决,认定双方买卖关系成立,扣除了已退还给桐乡公司的原料,在价款上由于价格鉴定系桐乡公司单方委托所作,打了一定折扣,最终支持了桐乡公司的诉讼请求。该案经历了四次诉讼,桐乡公司的合法请求最终得到了支持。

纠纷协议书 篇4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的房屋相邻,共用一楼承重墙及地基,现乙方将在原有住房(平房)基础上加盖二层。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因乙方在原平房基础上加盖楼层所造成双方住房(平房)承重墙墙体及地基超负荷使用导致出现开裂或塌方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全权承担。

二、乙方将该房产权转让给第三方,乙方应告知第三方此条款,作为房屋转让的前提条件且第三方应继续履行此协议,如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在该协议上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证明人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纠纷协议书 篇5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的'房屋相邻,共用一楼承重墙及地基,现乙方将在原有住房(平房)基础上加盖二层。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因乙方在原平房基础上加盖楼层所造成双方住房(平房)承重墙墙体及地基超负荷使用导致出现开裂或塌方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全权承担。

二、乙方将该房产权转让给第三方,乙方应告知第三方此条款,作为房屋转让的前提条件且第三方应继续履行此协议,如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在该协议上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证明人签字:

签约时间:_____年__月__日

纠纷协议书 篇6

立协议人:

xxx建筑工程公司(下称甲方)

xxx百货公司(下称乙方)

xxx建筑工程公司诉xxx百货公司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在xx区人民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调解结案,调解书已于xxxx年xx月xx日送达。调解协议规定乙方欠甲方建筑工程款xxx元,于xxxx年xx月xx日前一次付清。逾期不付按银行货款的有关规定承担利息;双方互不追究其他责任。现因乙方目前经济方面有困难,提出分期付款。经甲、乙方反复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变更xx区人民法院(20xx)x法经字第190号民事调解书关于乙方欠甲方建筑工程款xxx元,于xxxx年xx月xx日前一次付清的决定。

(二)乙方于xxxx年xx月xx日前,付款xxx;于xxxx年xx月xx日付款xxx元。

(三)甲、乙双方均应信守协议。乙方如不履行协议,每期拖欠的款额,每拖欠一日按30%计算滞纳金。

(四)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交人民法院一份。

甲方:xx建筑工程,A公司(公章)乙方:xx百货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xx(章)法定代表人:xx(章)

xxxx年xx月xx日

纠纷协议书 篇7

当事人双方姓名、性别、年龄、单位或住址,

申请人:×××,男,19××年×月×日出生,汉,现住××市××区××镇××村× 组。 职业:××××××。

被申请人:××××,男,19××年×月×日出生,汉,现住××区××镇××村×组。职业:××××。

纠纷简要情况:200××年××月××日晚××时左右,××××××××××××××××××,并因此花去医疗费共计××余元。双方在多次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向××××提出申请,要求对此事进行调解。

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由××承担所有的医疗费用;

2)××一次性补偿××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助金及就业补助金合计××××元;

3)××与××即日起终止一切关系,以后如有其他后果皆于双方无关。

履行协议的方式、地点、期限:

本协议签定之时,由××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现金××××元。

在20××年××月××日前,由××为××付清所有的医疗费用。

本协议一式 三 份,当事人、调解委员会各持一份。

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

调解员(签名)

年 月 日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起诉状范本 篇8

原告:姓名:______  性别:__  年龄:__  民族:__  职务: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

被告:姓名:______  性别:__  年龄:__  民族:__  职务: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归还借款____元及利息____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告于____年__月__日向原告借款人民币____元,又在同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间向原告借款人民币____元,合计人民币______元,约定____年__月__日前归还,并出具借据一份。到期后,以上借款被告未能归还。原告曾多次要求被告归还未果。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__条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租赁合同纠纷起诉状 篇9

原告:淄博市***村民委员会

法人代表:*** 职务:主任

住址:***

被告:***第二钢窗厂

负责人:*** 职务:厂长

住址:***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租金286054.75元,违约金38137.5元,以上共计324192.25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1999年6月30日,原告与被告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定了场地和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约定合同期自1999年1月1日起至1999年12月30日止,租赁费为每年76275元,并约定租金每半年交纳一次,下半年租金在六月底前交清。合同生效后,被告于2000年前欠交租金133504.75元,2001年和2002年各欠交租金76275元,累计欠交租金286054.75元。根据合同约定:单方违约由违约方赔偿总租赁额50%的违约金,因此被告应当支付38137.5元的违约金(即总租赁额76275元的50%计38137.5元)。

以上款项经原告多次催要,但被告一直拖延不交,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1、租赁合同1份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 1份

起诉人:***

2002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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