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协议书(优秀3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协议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协议对双方的事务履行起到积极作用。那么相关的协议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辛苦为大家带来的用工协议书(优秀3篇),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家。

用工协议书 篇1

用工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维护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满足甲方电力线路维护用工需求,确保电力网络安全稳定运行,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安排电力线路维护工人承担甲方部分电力线路维护工作,现将电力线路维护相关事宜签订以下协议:

一、电力线路维护人员基本条件

1、男性,年龄在18—45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有一定的电工基础知识,能熟练操作电力线路维护各项工作,并经甲方考核合格;

3、取得国家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并依法年检合格;

4、身体健康,经县级医院体检无妨碍工作的病症;

二、协议的期限

1、本协议期限暂定为五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每年度根据可变因素调整电力线路维护费用标准。

2、乙方安排的线路维护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

三、电力线路维护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1、乙方负责按照上述条件组织电力线路维护人员,人员一经确定,由甲乙双方拟订《电力线路维护人员清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由乙方与电力线路维护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对电力线路维护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修改《电力线路维护人员清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3、甲方需要辞退电力维护人员,应提前30个工作日将辞退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更换电力线路维护人员并办理其终止与解除劳动合同等事宜。

四、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电力线路维护费用包括:

(1)电力线路维护人员的劳务报酬;

(2)电力线路维护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

(3)电力线路维护服务管理费用。

2、费用标准

(1)电力线路维护人员的劳务报酬按甲乙双方共同的标准执行;电力线路维护人员试用期劳务报酬按基本工资和浮动工资的80%进行考核兑现,试用期满合格后基本工资及浮动工资按标准的100%进行考核兑现。

(2)电力线路维护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按 省上年度平均工资标准的60%执行。

(3)电力线路维护服务管理费用按电力线路维护人员劳务报酬总额的20%收取。

(4)各项费用的标准和明细详见附件。

3、费用支付方式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按下列要求,按各供电所使用的电力线路维护人员数量,将电力线路维护费用(不含甲方直接支付费用)分解至各供电所,并具电力线路维护费用发票,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支付。

(1)电力线路维护人员的基本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服务管理费(经甲方核实后,按参保后人数支付费用),甲方应于每月最后五个工作日支付给乙方;

(2)电力线路维护人员的浮动工资,甲方应于季度对电力线路维护人员进行考核后,按考核结果于每季度次月前20个工作日支付给乙方。

(3)甲方为电力线路维〔〕护人员购臵保险费为 元/份〃人的意外保险。

(4)按国家每年新公布的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执行,若缴费标准有所增长,应按本年度固定公布的最新标准将差额部分进行补充。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安排电力线路维护人员的具体岗位和工作地点,监督、检查、考核电力线路维护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

2、对电力线路维护人员是否适合要求有最终决定权。

3、电力线路维护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3)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不能继续从事电力线路维护工作的;

(6)劳动者患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工作的。

4、有权要求电力线路维护人员提供国家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和电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否则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5、确因生产经营变化需减少或退回乙方电力线路维护人员时,应提前3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须按被退回电力线路维护人员实际工作日结清本协议第四条第一项1、2、3、4款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与被退回电力线路维护人员办理有关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经济补偿手续。

6、因甲方原因造成电力线路维护人员与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给电力维护人员的经济补偿;或者甲、乙双方五年合同期满不再签订合同,导致乙方不能再与电力维护人员续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给电力维护人员的经济补偿,都由甲方承担,乙方积极配合。

7、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8、对电力线路维护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要求、工作要求、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督查的义务。

9、为电力线路维护人员在工作点提供必需的工作生活条件和劳动器具,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10、甲方有权查看乙方发放电力线路维护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如果乙方出现违规现象,甲方可以依法向乙方提出改正意见,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给予甲方赔偿。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本协议条款规定,安排不少于 名符合条件的电力线路维护人员到甲方从事线路维护等工作,并服从甲方统一安排。(如少于规定数量应在1个月内补齐,反之按少一人扣减一人的0.5%管理费),只针对未补齐一人的0.5%管理费。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相关条款停止电力线路维护工作并返回乙方的电力线路维护人员,应方应予以接收并负责处理与电力线路维护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等后续工作;避免对甲方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因此而发生劳动争议和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2、与电力线路维护人员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提供给甲方备案。乙方有义务把甲、乙双方签订电力线路维护协议的事实告知电力线路维护人员,并作乙方和电力线路维护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一项条款。

3、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4、全面负责电力线路维护人员的劳动用工管理、工资支付、劳务纠纷处理和各项社会保险的办理,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负责电力线路维护人员的档案管理;负责建立、转接电力线路维护人员的档案。

5、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电力线路维护人员基本工资收入,并提供给甲方备案,不得无故托欠,如未能按期办理,造成与电力维护人员的劳动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如甲方未按月将工资转入乙方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6、应按国家和 省有关规定为电力线路维护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并将依法保险费等凭证复印件定期送达甲方备案,如因未能按期办理造成与电力线路维护人员的劳动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

7、对电力线路维护人员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根据情况向电力线路维护人员索赔后支付给甲方,且乙方应承担担保责任。

8、乙方违背劳动法规定给电力线路维护人员造成损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9、负责电力线路维护人员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协调处理工作,教育电力线路维护人员严格遵守甲方工作制度,始终保持有电力线路维护人员在岗,不得因电力线路维护人员离岗而中断甲方正常工作的连续性;并指定专人定期到甲方了解电力线路维护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劳动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应尽力提供最佳服务。

10、电力线路维护人员应遵守甲乙双方的规章制度,在甲方工作期间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与管理,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结束电力线路维护工作的,应提前30日向甲、乙双方同时书面申请。待批准并办理完毕与甲方的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职,其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七、电力线路维护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电力线路维护人员的考核由甲方负责,甲方按月对电力线路维护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合格、基本合格、较差三个等级,考核结果作为工资发放依据。考核结果为合格,全额支付浮动工资;基本合格,浮动工资支付50%;较差,浮动工资全额扣除。

八、工伤事故处理

1、甲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2、电力线路维护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承担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协调工作,甲方应积极配合。

3、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束后,甲乙双方协调配合处理好相关事宜,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承担各自的责任的义务。

4、电力线路维护人员工生工伤,在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甲方按月支付。

九、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满即终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拟变更本合同内容或提前终止本合同的,都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合同终止后,甲方仍继续使用电力线路维护人员的,则视为本协议继续有效,合同期顺延,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协议手续。

3、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十、争议解决

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请 劳动仲裁部门或法院解决。

十一、其他事项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一致的,甲乙双方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修订本协议。

2、本协议书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电力线路维护人员费用明细表

2、电力线路维护人员清单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用工协议书 篇2

甲方:

地址:

乙方: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方为了保持工厂环境的清洁卫生,决定聘请乙方为钟点清洁工,负责厂内环境卫生的维护,乙方自愿承担此项任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付给乙方钟点工资元/小时,不享受假期工资、加班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只负责安排乙方的工作餐。

二、乙方来甲方工作,甲方应根据需要添置必要的劳动工具,乙方要妥善保管,不得无故丢失。

三、乙方按甲方要求的工作时间对厂内(会议室、过道、走廊、楼梯间、饭堂、卫生间、办公室、大院等,饭堂、办公室的玻璃每月清洁一次)进行清扫,确保厂内环境卫生整洁。

四、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注意安全,树立安全意识,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甲方对乙方因过失发生的意外事故、交通事故和生病等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和医疗费用。

五、为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按照规定定期支付乙方工资。工资每月20日前以中国工商银行转账形式支付给乙方。

六、若甲方因公司内部结构调整不能续聘的,此协议自然解除,自解除之日起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任何经济补偿。乙方自解除之日起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与甲方无关。甲乙双方任一方解除此协议的,需提前7天提出。

七、本协议暂订三个月,协议期满后双方无异议可顺延。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生效。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名):

日期:

乙方(签名):

日期:

用工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为共同推进社区工作,努力创建文明和谐社区,把创建文明单位与创建文明小区紧密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整体推进的社区合力,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共建协议:

一、甲乙双方每年召开一次创建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有关工作,共商创建精神文明活动的有关事宜。

二、为居民及独孤老人排忧解难,以提高社区居民文化生活质量和精神文明建设为主体,开展经常性上门为独孤老人、行动不便、子女不在身边的老人检查身体、为社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知识宣讲,提供医疗咨询与上门诊治,确保独孤老人和社区居民的身心健康,丰富居民的精神生活。

三、以“便民利民”为宗旨,开展医保相关政策宣传、医疗咨询咨询服务、健康保健知识宣传、建立社区居民健康档案等,利用社区的服务资源,开展好社区志愿者的各类志愿服务。

四、甲方要积极参与、支持、协助和配合居民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本医院的优势,不定期组织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一系列的创建活动,开展帮困送温暖活动,适时给予物质精神上的帮助。

五、对签署共建协议的社区居民老年优先安排老年护理床位的入住。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街道办事处备案。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另行商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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