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协议书【实用7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需要使用协议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可以使双方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协议的格式,的小编精心为您带来了补充协议书【实用7篇】,希望能够给予您一些参考与帮助。

补充协议书 篇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设计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签定的设计合同前提下,双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第1条乙方愿意调度优势力量承接本工程的设计任务,并承诺本项

第2条乙方承诺确保该项目方案按时顺利通过,并作为合同实施的

第3条乙方人员分工明确及撤换须经甲方同意。

第4条设计进度控制。

4.1报批方案文本:

4.2一期施工图完成:

4.3后期施工图:按工程进展情况另定。

第5条设计成本控制。

5.1乙方对甲方的合理化建议应无条件修改。

5.2甲方有对设计有功人员的奖励建议权(总设计费的5-

5.3成本控制考核指标如下:

第6条本协议作为主合同的补充,与主合同同时有效。

合同订立时间:__年_月_日

委托方(章):

承接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__年_月_日

帐号:

邮政编码:

补充协议书 篇2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双方已签订的《桩基工程承包合同》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各自的责任,互相配合,使工程施工顺利进行,保质保量完成本工程任务,经双方共同商定如下补充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学府鑫苑项目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

工程地点:珞狮北路原省艺校宿舍区工程内容:

①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学府鑫苑项目桩基础所包括的各项工程量,桩基(抗压及抗拔桩)415根(以20__年5月10日甲方提供图纸为准);

②基坑支护包括支护桩269根,冠梁、内支撑、立柱桩23根、东边围囹、土钉挂钢板网、破桩头、钢格构柱等(以二○一五年五月武汉华太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学府鑫苑基坑支护工程设计文件蓝图为准)。

③工程内容内的土方及渣土外运。

二、工程承包范围

1、包工包料,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及文明施工,包验收,包检测(静荷载试验、低应变动测、声波透射法检测、桩径桩位检测、钻芯检测、基坑监测)及专家论证,设计及审查。

2、包括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武汉华太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学府鑫苑基坑支护工程设计文件蓝图在原设计方案白图基础上所增加的工程。

3、本补充协议为二层地下室增加的所有工程量。

三、合同价款

1、本合同工程内容包括的所有工程量全部费用一并包干,在原来双方所签的《桩基工程承包合同》所确定的758万元的基础上所增加的费用。

2、双方确定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增加造价为:叁佰壹拾万元(合计:壹仟零陆拾捌万元)。此价格不含障碍物清除,破除障碍物费用另行办理签证,建设、监理及施工三方签字盖章为准。

四、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 20__年3月18日,完工日期: 20__年7月28日。

2、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30天。若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连续3天大雨等不可抗拒因素及清除障碍物、图纸变更影响,则工期顺延。

五、质量标准优质标准及规范要求。

六、该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所用的钢材必须达到国家的质量标准,并提供出厂合格证书。砼强度标号必须达到设计规范的要求。每批次都应有砼的出厂证明文件。

七、本补充协议工程造价310万元的付款方式:按双方于20__年3月18日所签的《桩基工程承包合同》第八条第3项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执行。

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一式伍份,双方代表在合同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文本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报发包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份。

2、本工程为总价包干,后期工程施工中,参照报价表如有项目增减,按报价及优惠的比例进行增减。

3、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__年06月日,本合同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参照《桩基工程承包合同》执行。

发包方(公章):__________承包方(公章):_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

法人代表: 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补充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合同编号为的《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

(原因)。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变更部分为:

1、(具体变更条款)

2、

3、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补充协议书 篇4

委托人:

居间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本着互利共赢,平等合作的原则,就如下事宜达成合作协议

第一条 委托人委托居间人就中房房地产土方清运工程推荐土方运输车队进行土方运输工程。

第二条 居间期限:与土方运输合同期相同(附件:土方运输合同一份)。

第三条 报酬及支付期限: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需如实把每天土方运输车队实际运输车次告知居间人,并按如下支付居间费用支付给居间人:

(1)每日土方运输车队实际运输车次 元/车支付运输费用的,其中 元/车作为居间费用支付给居间人。

(2)每日土方运输车队实际运输车次 元/车支付运输费用的,其中 元/车作为居间费用支付给居间人。

第四条 委托人应在合同成立后按实际运输土方车次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五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委托人须按土方运输车队实际运输车次支付居间人报酬,否则按土方运输车队实际运输总车次(以土方运输合同时效为准)的两倍赔偿给居间人。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居间人各持一份,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补充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丙方:

鉴于丙方五河和天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甲方之关联单位)与乙方于20xx年1月1日签署了合同号为(GF-96-0205)的。蚌埠五和医院(主楼5-20层,裙楼5-6层)室内装饰工程,在甲方依法设立后,该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实际履行。为此,现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蚌埠五和医院(主楼5-20层,裙楼5-6层)室内装饰工程的主体变更事宜作相应调整,特签订补充协议如下:

1、三方同意,自20xx年3月28日起,蚌埠五和医院(主楼5-20层,裙楼5-6层)室内装饰工程中五河和天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全部转由蚌埠五和医院有限公司享有和承担,丙方不再享有和承担合同的权利义务。

2、本补充协议作为蚌埠五和医院(主楼5-20层,裙楼5-6层)室内装饰工程的补充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____年____月___日

补充协议书 篇6

严格而言,合同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未尽事宜,或者合同履行过程新发生的情况而另外进行的约定。与合同的变更协议不同,但实务中订立的以“补充协议”为名的协议,其实质内容却常是合同的补充并有变更。

对于合同中的补充协议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补充协议的当事人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严格一致。

2、补充协议的形式应当与原合同一样完备。

3、严格防止与原合同发生内容矛盾。

例示如下:

√★√

补充协议

甲、乙双方于20xx年7月15日订立xx合同。双方就该合同未尽事宜(或特定事宜)经共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条款如下:

1、 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是《xx合同》组成部分,原合同条款对本补充协议有效。

2、本补充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补充协议书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了《xx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框架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为了满足甲方房屋销售合同交房日期要求,双方就工期相关事宜达成以下一致意见,特签订补充协议条款如下:

一、16#、17#地块的建筑、安装及室外道路、市政配套工程的竣工日期定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二、乙方按本协议第一条约定日期竣工,甲方向乙方支付赶工期劳动工人加班费和管理人员工期奖励,计¥1000000.00元,即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三、乙方若不能按本协议第一条约定日期办理竣工验收,视为乙方违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00.00元,即人民币壹佰万元整。涉及甲方认质认价认品牌工作,乙方必须提前30天上报甲方,甲方在接到乙方报价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回复乙方,若双方达不成一致的价格,则由甲方供应相应的材料。若因乙方上报的。认价单甲方不能在约定时间内予以批复,则工期相应顺延。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主合同、附件及会议纪要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主合同执行。

五、本协议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共同信守执行。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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