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安全的协议书(汇编5篇)

如何加强医疗安全管理,目前有关专家及学者主要从提高医疗质量、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加强药品安全管理、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等多方面进行论述。下面由小编来给大家分享医疗安全的协议书,欢迎大家参阅。

医疗安全的协议书1

为使全院医务人员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强化质量意识、医疗安全意识,职业风险意识,消除医疗隐患,杜绝医疗差错、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执业医师法”等精神,制定医疗安全协议书如下:

一、各科应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与手术分级管理制。按医院优质服务、承诺服务的规定进行工作,做到按章办事,违章必究。

二、各级各类医务人员要注重医德修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在岗时间不干私活,不从事医疗活动以外的任何事情。凡因违反而致事故、差错、纠纷发生者,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各级医师的查房记录或指示必须在病程记录中明确无误地显示出来,上级医师签字认可;各种病历书写必须内容真实完整,描述准确无误,分析科学有序,记录及时清楚,科主任要严格把关,不允许有重要缺陷的病历归档。科室有关人员及病案室管理人员要加强对现病历及归档病历的管理,防止丢失、遗漏、涂改、伪造、销毁。不经医务科或主管院长批准,不得借调、摘抄、复印病历。否则,引起纠纷,当事人应负全部责任。

四、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程》,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随意简化或更改。一般诊疗技术操作前,要向病员及其家属讲明操作的目的、意义及操作中可能出现的反应和副作用;对危重病员或在重要器官进行复杂的有创伤性的诊疗技术操作前,应对患者或家属说明必要性、复杂性和危险性,同意检查签字为凭。对违反操作规程而又未向病员或家属讲时上述情况引发的事故、差错、纠纷,应追究当事人的全部责任。

五、对危重病人的抢救必须及时,救治措施得力,其交接班须床前口头交接。危、急、重病人的会诊、疑难与死亡病案讨论,必须在院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出具书面记录。对危重病人的病情变化或可能出现的并发症要做到心中有数,要及时向病人家属说明和记录,必要时需病人家属在病程记录中签字。科主任应定期检查,组织实施。否则,因此而致事故、差错、纠纷的发生,除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外,还要追究科室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六、对一些特种检查(包括CT、MRI等)、特殊治疗(包括应用贵重药品等)医疗费用花费较高时,应及时向病人家属解释清楚,取得家属配合,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七、凡重大手术和科室开展新业务、新技术、重要脏器切除等手术,必须按规定由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实施;如施行紧急手术又无家属及关系人在场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应向科主任、医务科或总值班报告。经授权人批准后实施手术。否则,引起事故、差错、纠纷,当事人和科室应承担全部责任。

八、各科室应对抢救设备、器械和药品要做到专人保管、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能随时满足抢救病人的需要。如因抢救器械、药品不到位而引起事故、纠纷,当事人和科室应负全部责任。

九、新上岗人员不经岗前培训不得进入科室。科室对新上岗人员应抓好继续学习、业务培训及管理工作,经科室考核,确能单独胜任工作时,由所在科室写出申请,医务处批准,方享受处方权单独值班,遇有疑难问题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共同处理。否则,引起事故、差错、纠纷,除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外,上级医师和科主任也应负一定责任。

十、各种手术后切除的组织,应及时送病理检查,明确诊断,术前谈话内容应详细、全面,各种并发症及危险因素应交待清楚,并履行签字手续。术中需要更改手术方式,须向科主任请示,其次要再次向病人家属谈话,谈话内容须签字。输血前应作五项检查,输血同意书应履行签字手续。否则,引起事故、差错及纠纷,当事人应负主要责任。

十一、科室必须加强对进修实习人员的管理,进修实习生书写的各种医疗文件,带教老师必须认真审查修改签名认可或作补充记录,其参加手术或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必须经带教老师同意并进行现场指导;带教老师不得随意让进修实习人员代替值班,若有违反引发差错、事故、纠纷,带教老师或值班医生作为直接责任人首先予以追究。

十二、门诊及病房首诊医师对接诊病员的检查、诊断、会诊、处置、病历书写、转科均负有责任。急危重病人到院后,接诊医师必须在5分钟内开始处置,并迅速报告上级医师;危重病人需入院,转送途中必须有医护人员陪送,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病人。若有违反,引发差错、事故,当事人应负全部责任。

十三、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对某些严重或目前还不能医治的疾病,应对病员作严格保密,以减轻病员的思想负担,防止意外事件发生。但对家属、单位要如实反映病情及预后。对病员的隐私应严格保密,不得随意泄露;对其它科室或人员发生的纠纷,有关医务人员不得将真象随意、过早泄露给病人或家属,以避免纠纷扩大、复杂化,否则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四、全院各类工作人员要互相支持,团结协助,不相互拆台,更不能在医患之间拔弄是非,若借病员之口达报复个人之目的,制造医疗纠纷。否则,同此引发医疗纠纷者,当事人应参与纠纷处理的全过程,并视情节和后果,给予检查、停职、行政处分等处理。

十五、加强对麻醉科的管理,对各科手术应严格执行麻醉操作规程和无菌制度,保证手术器械和设备的完好,发生故障及时维修,对违反麻醉操作规程而引发的事故、差错、纠纷,追究当事人的全部责任。

十六、认真落实院内总值班和内外科二线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随叫随到,积极参加或协调对病员的抢救、治疗,对重大灾害、意外事件批量伤员和突发事件,必须及时逐级上报,不得拖延,否则引起事故、纠纷应追究当班人员的全部责任。

十七、医、护、技人员要认真执行各种查对制度,医嘱、处方、药品、手术、输血、收集标本以及签发的各类报告等均按要求认真查对,以达到准确无误,确保病人安全。护理人员要作好三查七对,严格执行医嘱,经常巡视病房,认真观察病情,书写护理记录。及时、准确地向医师反映病员的病情变化,对病员认真负责,否则引起事故、差错、纠纷,当事人应负全部责任。

十八、纠纷一经发生,当事科室要妥善保留一份原始资料,如针管、残存液体、血液制品等,病历封存上交。任何人不得涂改、调换、销毁、丢失。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十九、严格执行病人入、出院指征,合理分流病人,禁止跨科收住病人或小病大养、严格执行转院制度和双向转诊制度。

上述十九项规定,各科室要认真讨论执行,科主任与院长签字,以示负责。

院领导(签字):

日期:

科室:

科主任(签字):

日期:

医疗安全的协议书2

20__年是卫生院管理年,为切实加强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妇幼卫生工作的质量,更好地实行科学、规范、安全管理,防范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就医,根据卫生局有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方案和签订协议书。

一、成立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小组

组长:张建花

副组长:尹筱建吴刚

成员:门诊在岗卫生技术人员

二、根据各业务技术岗位的实际工作情况,每一位医疗服务人员都应时刻把医疗质量和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严格操作规程,熟练技术业务,各自履行各项职责,服务热心,诊疗明确,分工合作,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

三、遵守纪律和规定,坚守工作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具体时间操作由各组商定并报院长同意,院内群众急诊就医,要随叫随到,对特殊的病例和伤员较多的情况,门诊部要协作。及时救治,必要时可转诊。

四、医疗诊疗工作实行首诊负责制,严重病例和疑难病例,要进行医师会诊,严格执行三级查房制度,早晚班知会,医护协同,以准确的诊疗,熟练的护理,减少病人的疾苦。

五、药房、药剂人员要遵照医师开出的处方,准确无误地调配好每一张处方,严把药品质量关,对中、西药的剧毒药品实行专柜、转账保管、登记,划价准确,操作熟练,服务热情。

六、对不按规程办事和个人在诊疗工作中因不负责任而产生的医疗事故及差错,所产生的赔偿费用,由当事人负担所发生费用的40%,当事人所在科室30%,医院30%,比例承担,并及时上报县卫生局和有关直接主管部门,所要承担的法律及刑事责任,由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本方案一设两份,院方及职工各一份。

单位法人代表签章:

业务组成员签章:

医疗安全的协议书3

为维持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杜绝医疗纠纷及差错、事故发生,切实做好20_年度各村卫生室(站)医疗安全工作,经研究决定与各卫生室(站)签订20_年度医疗安全责任书

1、各卫生室(站)医疗安全、医疗质量,由主要负责人负责,具体负责本卫生室(站)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的执业情况,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消除安全隐患。

2、各卫生室(站)应严格执行医疗核心制度,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杜绝医疗事故,减少医患纠纷医疗安全责任书5篇医疗安全责任书5篇。

3、各卫生室(站)应当严格执行医疗护理文书书写规范,确保病例书写及时,确保处方书实准确。按照知情同意的原则,履行告知义务,尊重患者或家属的知情权、选择权、决定权

4、村卫生室(站)人员不得从事非法行医、所外行医、走家串户上门输液等违法活动,一经举报查实由当事人负责全部责任。

5、各卫生室(站)应当完善医患纠纷接待、处理程序,对医疗纠纷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化解医患矛盾,妥善处理医疗纠纷,最大程度减轻医患纠纷、事故的损害。

6、发生医疗事故,对有关责任人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执业医师法》的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涉及经济补偿、赔偿的,由卫生室责任乡村医生自行承担医疗安全责任书5篇作文。

村卫生室:

负责人签字:

20_年3月26日新窝铺卫生院

医疗安全的协议书4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医疗质量管理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我院医疗安全协议书:

一、各医务人员应遵守以核心制度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的按医院优质服务、承诺服务的规定进行工作,做到按章办事,违章必究,凡因违反而事故差错纠纷发生者,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各医师的查房记录或指示必须在病程中明确无误的显示出来,各种病历书写必须内容真实完整,记录及时清楚。病历管理人员加强对现病历及归档病历的管理,防止丢失、遗漏、涂改、伪造销毁。不经院长批准,不得借调、摘抄、复印病历,否则引起纠纷,当事人应全部负责任。

三、履行告知义务,特殊检查治疗必须向患者或家属说明必要性,复杂性和危险性,同意检查签字后方可进行。对危重患者应及时书写转院建议书,家属签字同意。对患者的隐私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四、各工作人员应互相支持,团结协助,不相互拆台,更不能在医患之间挑拨是非,借患者之口达报复个人之目的,制造医疗纠纷。

五、各医生未经院长批准严禁脱岗,未经批准私自外出者一律视为旷工,因脱岗引起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者责任自负,院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并且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各护理人员要做好三查七对,严格执行医嘱,经常巡视病房,认真观察病情,书写护理记录,及时准确的向医生反应病员的病情变化,对病人应热情服务,对工作一丝不苟,搞好各病房卫生,为患者提供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值班期间不离岗位,及时接待并处理病患。

七、认真落实院长带班制度,院长实行24小时带班制度,保证电话畅通,及时安排、处理紧急情况。各科室成员除正常日班外,实行正常班外总值班制度,值班期间应坚守工作岗位,随叫随到。坚持执行首诊负责制、负责急诊急救的接诊工作、急诊抢救的医务人员组织,管理住院患者、担任护理人员下夜班后住院病人的护理工作、维持卫生院卫生清洁、接听120调度电话、负责卫生院安全保卫。对重大灾害、突发事件应及时处理和逐级上报,不得拖延,否则引起的事故、纠纷、追究当班人员全部责任。

八、如医疗纠纷发生,当事人应按《芝瑞镇中心卫生院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及及医疗纠纷投诉处理制度执行处理。对责任性为主的主要责任人停发半年绩效工资(奖金部分),纯责任性的责任人暂并停发全年绩效工资,并负担造成的损失,触犯刑律的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九、药剂人员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并负责监督医师处方的合理性及差错。

十、上述各项规定,望大家认真讨论执行,全院职工与院长签字,以示负责。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 位 职工:(签字)

医疗安全的协议书5

为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减少医疗纠纷、杜绝医疗事故,确保医疗安全,院方特与各科室签订20_年医疗安全管理协议书:

一、科室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医务人员法律意识。使每一位医务人员学法、懂法、守法,依法行医。

二、认真执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医务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确保各类医疗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备用状态,做好急救药品、防护用品、消毒用品等相关设备的储备,保证人员、环境处于良好状态,能够随时出诊、应诊和应对突发事件。

三、严格规范诊疗技术操作程序,严格按照《湖北省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试行)》规范各项技术操作;认真执行核心制度,如首诊医生负责制度,值班、交接班制度,“三查七对”制度,术前、术后及疑难、危重病历讨论制度等,认真书写、保存各种医疗文书,为应对可能发生的医疗侵权责任提供全面、有效的法律依据。

四、做到规范职业,不超范围职业、不串收病人,但对院内急诊就医要做到随叫随到,全院协作,必要时及时转诊。

五、加强医患沟通,讲究谈话艺术,优化医患关系,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完善医生与患者、家属的沟通谈话制度、收费沟通制度,全面实施医药收费明码标价,各种知情同意书填写完整、真实、通俗、精确、合法。

五、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树立高尚的医德医风,坚决杜绝“红包”、“回扣”、“开单提成”等违纪行为,真正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依规收费。

六、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层层实行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建立院、科、个人三级医疗安全责任制,认真落实安全协议书的内容,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真正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

七、对医疗安全工作要做到“四抓”“三不放过”,即抓重点科、抓重点人、抓事故苗头、抓事故隐患;对问题未查清楚不放过、当事人未处理到位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八、科主任为本科室医疗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每位职工要对本岗位的医疗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失职、谁担责”的原则,建立起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落实医疗安全责任追究处罚规定。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重安全,人人保安全的良好氛围,依法运作,按章执行。

九、如出现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经上级医疗事故鉴定机构认定为医疗事故的,剔除保险公司赔偿之后,其余部分70%由科室或个人承担,30%由院负责。同时与科室及个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挂钩。

十、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院方(盖章):

科室:

代表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