饰品销售合同范本(精选3篇)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1、甲乙双方经协商特定如下事项:
乙方为甲方提供音响灯光电视摄录设备一批,(详见附件),承担新疆自治区诺茹孜节电视演出活动的设备租赁及运输安装技术服务总的费用定为¥15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由甲方付给乙方。
2、录制及演出日期:20xx年3月8日—3月12日。
3、付款方式:演出顺利完毕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付清账款,即¥15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
4、质量要求和标准:乙方保证所供商品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保证质量。保证甲方良好的演出效果。
5、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进度紧密配合。在预定的时间将设备安装完毕,保证顺利演出和录制。
6、如因不可抗因素造成合同无法正常执行,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遇天气和其他人为原因使活动不能举行或中途中断(即音响灯光以外的因素),与乙方无关。
7、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既生效。
8、甲方负责安全的电力供应到舞台附近350个千瓦以上。
9、设备租用期间的设备安全问题由双方共同负责。
10、设备安装期间的工作人员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演出和装台期间的安保问题由甲方负责。
11、合同未能详细约定的事项。双方在互相理解合作发展的基础上,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单位名称(章):乙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代表人:代表人:
甲方:洋浦华鼎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herlenar”系列饰品在
(商场)经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法律地位:
1、 甲方是“herlenar”商标在中国的注册者和拥有者。
2、 乙方应具有法律上的独立签约人资格,并以自身名义及帐户购销经营。尊重和维护该品牌声誉,成功地在如上商场推广该品牌产品。主动向甲方介绍有关商场经销状况(包括柜台相片、商场协议、促销活动等)。
3、 甲方同意授权乙方在如上商场经销“herlenar”品牌项下发饰、丝巾、新潮首饰、太阳镜、阳伞、梳等饰品系列,乙方同意遵守并履行所有有关授权协议。
二、 甲方同意对乙方授权的条件:
1、 乙方需具备相当资金实力和商场营销能力,保证有能力进入相应商场设立专柜或联销,并能达到一定销售额。
2、 甲方实行款到发货的政策,乙方须配套齐全品牌各系列产品进入以上商场销售,保证品牌的完整性,并严格遵守零售指导价标准,不得随意涨价或降价销售,进货格是零售价的25%。
3、 乙方首批进货金额,必须在 2万 元以上;品牌保证金为5000 元整;加盟金为3000元整。品牌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乙方无重大违约行为(例:未经公司允许跨区经营、严重串货等违约行为),甲方在合同期结束日起计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
4、 乙方进入以上商场经销该系列产品,须向甲方提供有关独立进商场销售单据证明和柜台相片等资料,甲方凭此出具正式授权书。
5、 为了统一体现品牌专柜形象,形象专柜一律由公司统一设计及制作装修。(注:专柜制作装修费用由加盟商承担)
乙方保证正常经营的连续性及定期销售任务。甲方授权乙方壹个商场,经营“herlenar”品牌系列产品,相应的商场每月补货金额不低于二千元。如果相应商场连续六十天内未有补货或连续三个月累计补货金额低于六千元,乙方须提供书面解释,甲方有理由认为该商场已停止销售该产品,甲方有权决定是否保留有关授权及是否中止该协议。
7、乙方保证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统一宣传促销活动。
8、乙方愿意按甲方要求填写有关销售会计统一报表。
9、乙方保证遵守本协议其它条款。
三、乙方享有的权益:
6、 获得甲方出具的经销商授权书和进入商场销售的一切必备有关资料。
7、 可优先获取该品牌产品的广告宣传品和新产品信息。
四、新产品推广:
1、甲方推广的新款产品,如结算额在壹仟元之内,甲方将按照乙方经营情况给予主动配货,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最新推出系列产品的样品。
2、如该批新款产品结算额超过壹仟元,乙方须接受甲方最低配货金额为¥1000元的样品。
五、产品调换率:(见附件)
六、订货、交货、支付、运输及保险等:
(一)、订(补)货:
1、现货订单在收到后三个工作日内确认,现货订单需明晰指定颜色,未指定颜色或用文字笼统说明颜色时,甲方有权根据自己理解均匀分配或选择类似颜色。
2、 订单须以书面形式或传真为准,甲方不接受电话订单。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
产品名称:粳稻
数量:426吨
单价:3407元
总价:145万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万元
二、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交(提)货期限: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乙方自提自运。
3、产品的交货期限:合同规定乙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
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交货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
2、甲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
3、甲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必须返厂或重新包装的,甲方应负责返厂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
4、乙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
三、其他事项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20____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