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质量销售履行合同推荐3篇

货物质量销售履行合同(精选3篇)

货物质量销售履行合同 篇1

需方:合同签订地:宁夏银川市

合同签订编号:YCJX-12-12 供方:

合同签订时间:20xx年12月1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法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就鄂前旗农牧业购买银川佳欣科技有限公司的爱普生投影仪签订本合同。

购买投影机品牌、型号、价格

一:供货方提供全部产品的质量标准必须按照国家级厂家生产标准执行。

二:交货地点:银川货运方式:□汽运□货运□快递

三:供货方负责银川市内运输费用,银川市外运输用书费用由需方承担。

四:货物包装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厂家标准进行包装。

五:货物验收:需方受到货物后,双方当场进行货物验收,如有异议,当场提出并协商解决。

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先预付6500元定金,货到后安装调试完毕后付清全款50000元整。

七:违约责任:如发生违约情况,违约方付货款总金额5%的违约金。

八:友好协商解决合同纠纷事件,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投影仪使用地法院提起诉讼。

九:是否含票:□普票□17%增值税发票 □不含发票 十:本合同与传真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十一:供方需到需方地安装投影机。交货时供方需提供投影机合格证、保修卡等证明。

需方(单位名称): 供方:(单位名称)

单位: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货物质量销售履行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确认根据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货物清单及价格

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单位单价合计金额合计(人民币):质量与技术标准和产品包装

1、质量与技术标准:以符合货物说明书的相关说明为准。

2、产品包装:

(1)有原厂商包装的,按原厂商标准;

(2)没有原厂商包装的,按乙方包装标准进行包装。

二、收货事项

1、收货信息

(1)甲方指定本合同项下货物的收货单位(人)全称为:

(2)甲方指定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完整收货地址为:

(3)甲方指定的联系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为:

2、甲方变更收货人的方式

在乙方发货前,甲方提出变更收货人的,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变更后的收货人姓名、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固定联系电话和邮政编码等),乙方在收到前述甲方书面通知之前有权向本合同所约定的收货人交货。收货人对乙方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签字、确认或承诺)无争议地视为甲方之行为。

3、签收方式

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在收到货物后,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的约定对货物进行签收,以示确认收到合同项下货物。

4、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未履行本条上款签收义务,乙方有权拒绝交付合同项下货物,并视为甲方违约不接货,乙方不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延迟交货或货物损毁灭失的风险责任;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因此产生的仓储、再次运输、人员食宿等费用。

三、交货时间、方式和运输方式及费用

1、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 日内。

2、交货方式:

3、运输方式: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四、付款条款

1、对于甲、乙双方交接发票、结算票据事宜,双方一致认同:甲方取得发票并不代表甲方货款已付清,货款已付清以甲方货款全部到乙方指定账户为准。甲方付款后如未能收到发票的,应在付款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索要。

2、付款方式:甲方于货到2日内支付总货款的30%,收到甲方销售发票后再支付65%,剩余5%需在质保期(1年)到期后5日内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3、发票开具: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总货款30%货款2日内,向甲方开具全款的货物销售发票,按照税务局规定货物销售发票税点为13%。甲方自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之日起3日内完成发票的验收。如甲方验收不合格,应在5日内联系乙方重新开具发票,说明验收不合格原因。否则视为发票验收合格。

五、验收与异议

1、甲方如指定收货单位(人)接收货物,则甲方同意对收货单位(人)的书面接收、拒收意见等行为负责。

2、接收流程

1)货物质量验收应在甲方收到货物之日起5日内完成货物的质量验收。如甲方验收不合格,应在5日内出具书面意见,说明拒收的理由。否则视为货物验收合格。若无正当理由又拒绝验收的,甲方应当承担货物送至双方约定收货地点后的一切风险。对于以送货上门方式交付的货物,甲方依照约定拒收的,甲方应负责免费提供暂时性保管。

2)其他

(1)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货物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2)上述拒收或异议属于乙方责任的,由乙方在15日内负责更换或补齐。

(3)甲方对本合同标的用途、性能已有充分了解并同意接受。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仅以不适用等理由或类似理由拒绝履行本合同。

六、相关服务(如货物的安装、技术服务支持、保修)

1、安装调试:甲方自行安装调试工作。

2、产品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免费操作使用培训及一年技术指导和上门协助服务,详见售后服务承诺书

七、违约条款

1、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的,每日按逾期交货金额的 0.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货物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外包装经双方确认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若甲方同意接受,则双方可重新协商合同价款;如果甲方不同意接受,乙方应根据货物的具体情况负责补齐、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更换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如因货物制造商或供应给乙方货物的供货商的原因致使乙方逾期交货的,由乙方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4)在乙方送货和乙方代办托运的交货方式中,如因甲方错误告知交货地点和接货人,致使乙方无法按时送达,乙方除不承担任何责任外,还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须按逾期支付的款项金额的 0.1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由于此批货物是乙方专为甲方而准备的,非质量原因甲方不得无故退货。

八、货物所有权保留及风险转移

1、在甲方未付清全部货款之前,本合同项下货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2、本合同项下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乙方交付货物后,由甲方承担。

九、不可抗力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战争、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政策变化或其它人力不可抗拒之事件。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出现在货物制造运输、仓储或交付过程中,出现上述不可抗力后,乙方立即通知甲方。

十、争议解决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选择下面第1种方式进行解决。

1、由桂林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一、合同效力及变更

1、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2份,乙方2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传真件有效。

3、本合同正文部分应采用打印文本签署,任何手写的填充、补充、修改或其它形式的修订,均需双方在修订处盖章确认,否则该部分内容无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货物质量销售履行合同 篇3

甲方(供货方): xx有限公司

乙方(购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粉煤灰事宜协商一致,签订粉煤灰购销合同条款,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项目

甲方向乙方提供滨州魏桥热电厂生产的优质粉煤灰。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为止。

三、产品名称、单价、数量、计量单位、金额:

1、甲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⑴ 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向乙方供应粉煤灰,并确保乙方的生产需求。

⑵ 甲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标GB/T 1596—20xx及《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外加剂与掺和料应用技术指南》中有关技术要求。

⑶ 甲方在向乙方移交粉煤灰时,应事先经乙方化验同意。

⑷ 甲方对移交给乙方的粉煤灰进行计量时,必须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2、乙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⑴ 乙方应按合同结算方式支付甲方货款。

⑵ 乙方应根据自身生产需要,正常供货必须提前三天通知甲方所需规格及数量以便甲方做好生产及运输计划安排。若乙方未按规定提前通知甲方,甲方不承担货物供应中断的一切责任。

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时间及数额支付甲方货款。如未能及时付清,甲方有权中止供货。

四、产品的交接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数量验收:粉煤灰移交时,甲乙双方需要同时在场对粉煤灰进行计量,共同确认。如有异议,双方应在收货时当场提出,当数量发生争议时,经双方同意送至第三方地磅进行复检,因此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质量验收:收货时,乙方的收货人员应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乙方开出收到条或过磅单视为合格。如有异议,经双方同意送至第三方实验室进行复检,因此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本合同执行期间,在给乙方供货时甲方应有专人确认签收,否则乙方不予卸货。

六、争议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它约定事项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向其他方购买本合同项下产品,否则甲方有权中止供应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如因甲方不能保质保量供应乙方货物,乙方有权另选供货商,由此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2、当市场行情发生变化时,双方可以协商对价格进行调整。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5、乙方应在不需要粉煤灰后的一个月内付清甲方货款。

6、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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