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销售合同(精选3篇)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乙双方就______商铺共同达成市场合作经营事宜,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坐落于商铺,第层建筑面积为二层合计建筑面积平方米按现状交于乙方租赁及管理。
第二条,双方合作租赁该商铺的期限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自行来承担,如到期负责人变更为甲方指定的人时,工商局登记的费用按票面金额由甲方承担。
二、经营范围及铺位管理
本市场的定位及经营范围是经大量的市场调查及充分的项目论证的基础上形成的,它的准确认定及长期保持,对本市场总体经营成败及每一位经营者的经营成功与投资回报,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本市场的定位必须得到甲乙的认可(目前定位为:______)。 在经营管理期间由甲方提供一间商铺为市场招商及管理办公室,乙方承诺在一年之内将该商铺打造成为专业市场,在二个月、三个月、四个月、五个月内各租出四分之一,即在五个月内所有商铺全部租出。
协议期内甲方有权有关市场管理事项进行修正调整,甲方应将变更后的内容及时通知乙方。
协议期内市场招商的沭阳图文台广告费(方案提前报甲方同意后每年6万内)由甲方承担,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将每年整体实际收到租金的______%作为对乙方招商及管理的回报奖励给乙方。如乙方没有按约定时间招满客户数量及客户没有正常营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市场的公共设施配套在2万元内由乙方提供方案报甲方认可后实施,费用在收取的房租中由甲方承担优先支付。
市场的租金暂定为一层万每年,二层为开招商,招商优惠政策(5间6个月、5间12个月、5间18个月共15间商铺的免租期)由乙方向甲方申报,经甲方同意后生效。商铺租赁合同交甲方签字备案后生效,没有经过甲方认可的视为乙方单方行为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协议签约地点:
一、概述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项目合伙经营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出资额、方式、期限
甲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乙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双方的出资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悉数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者,应对应付金额计付银行利息,并以资金形式赔偿另一方由此直接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双方方出资合计______元(大写______元),为双方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任一方支配时,需经另一方同意。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盈余分配:甲方享有______%盈余,乙方享有%盈余。债务承担:由双方合伙经营产生的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偿还时,甲方承担______%债务,乙方承担%债务。
六、入伙、退伙与出资转让
入伙:承认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同意;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退货:不可在合伙不利时要求退伙;任一方若退伙,应在月之前,应告知另一方,且经另一方同意;退伙后以退伙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需进行赔偿。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并且必须承认本合同,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七、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甲拥有权限:义务:乙拥有权限:义务:甲乙双方工作中不得越权操作,且应认真履行应尽义务。
八、禁止行为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九、合伙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甲乙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纠纷的解决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本着共图发展的目标,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并进行补充、完善。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即生效。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商场管理者):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业主) :
(以下简称乙方)
1.经营用途:乙方购买此商铺用于经营品类:。乙方承诺本区域仅用于上述用途。
2. 为保证商场的良性经营,乙方如将本商铺分租赁或与他人互换使用,不得改变本协议约定的经营品类及品牌。
3.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已充分了解商铺是柜台形式经营及商铺周边状况。
4. 乙方需变更商铺经营品类的,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私自变更部分或全部商铺经营用途的`,视为违约,乙方须按人民币壹佰元(RMB100.00元)/日/平方米(按商铺面积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商铺是柜台经营的,应保证柜台台面高度不超过 m,柜台边不得超出商铺范围,乙方保证不会在商铺周边各面树立隔板、隔断等。
6.份数:本补充协议正本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