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代理合同模板(精选22篇)
销售方:
代理方:
为搞好产品的市场销售管理工作,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销售、代理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产品代理销售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销售方授权代理方在地区 成为销售方健达强力风痛贴产品的独家经销商,代理方必须严格遵守销售方相关政策和规定。
二、经销品种、代理价、首次货量等:
品名 规 格 零售价 代理价 首次货量
健达强力风痛贴 120盒/件 138、00元/盒 元/盒 件
三、销售方的责权:
1、 销售方负责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以及销售产品的合法手续。
2、 合同期内销售方确保代理方的独家经销权,有义务协助代理方查处外区域向代理方区域内的冲货问题。
3、 销售方承担产品运输至代理方经销地的运输费用。
4、 合同签订后,代理方如在三天内不提货,或三个月内没有二次提货者,代理方在约定区域内的代理权自然取消。
5、 为严格规范市场,保护代理商利益,销售方实行市场保证金收取制度。市场保证金 元,合同期满或双方同意终止合同时,代理方退还产品营销手续及委托手续,销售方返还代理方保证金。
四、代理方的责权:
1、代理方负责产品在约定区域的市场开发与销售,并承担销售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2、代理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向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区域销售,否则销售方有权随时终止,并责成代理方补偿被冲货方的所有损失(冲货量零售价的三倍)。
3、代理方在销售过程中必须遵纪守法,一切触犯法律及违规行为等,责任由代理方自负。
4、代理方拥有销售方其它产品在约定区域内优先代理权。
五、结算方式:产品一律执行款到发货。
六、奖励政策:根据销售代理双方协商结果,首批提货量为件;年任务量件;能完成年任务量者,再奖励5%货
七、销售方在收到代理方货款三个工作日内发货,如代理方需货量较大 (一次性提货200件以上),应提前10天向销售方提供书面要货计划。
八、招商政策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如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销售代理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有效期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
销售方: 代理方:(签名)
签字: 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为实现甲方项目房屋又好又快销售,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信用双赢原则,经自愿、友好、充分协商,就乙方代理销售“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达成一致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物业
甲方位于常州省文昌市的“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万㎡,可销售面积约 万㎡(以上面积最终以政府批准和甲方通知乙方的文件为准),现委托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负责该项目在代理指定区域(非独家)的市场营销推广及代理销售工作。
本协议的代理区域为: 地区(以下简称“该区域”)。
第二条 合作期限
本合同合作期限为一年,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可以商定续签,续签以双方书面合同为准。
第三条 代理佣金计算办法和计提标准
1、代理销售佣金
代理期内双方以乙方所销售的成交房屋套数为准,按照累计套数,采用分段计算佣金的办法。如下:
乙方累计销售成交15套(含15套)按实际销售房款总额的百分之 ( %)计提。累计销售15套以上,其超过15套以上的部分,按实际销售房款总额的百分之 ( %)计提。除本合同和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的以外,佣金中包含了人工、宣传、推广活动、联络看房等全部费用包干。
2、乙方自甲方项目预售许可证取得之日起三个月内,如累计销售套数不足15套,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除按双方约定支付乙方已经销售房屋的佣金外,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双方约定,对于乙方介绍推荐的成交客户,甲方同意承担成交客户(按一户一人计)来常州购房报销机票费用:人民币贰仟元整(1900元整)。在签定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从购房人应交房款内减除。
4、甲方楼盘房屋是经装修后出售的,则本合同所指的“销售房款总额”只指房款,不包含装修费。即按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所约定,确定销售结佣部分只为房款总额,不含装修费。
第四条 代理佣金支付
1、双方按佣金计提办法和计提标准,于每月15日前在甲方结算代理佣金一次。 乙方应在每月15日前与甲方销售部核对套数、销售房款金额,并计算出应提佣金,经甲方核对、签字认可,双方审核无误后,支付上一个月的代理佣金。收取佣金乙方应当出具合法正式发票。
2、费用结算条件和依据:
2.1银行按揭付款客户:购房人与甲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足额交纳了首期房款,且购房人按揭手续经银行确认并与银行签订了按揭合同。
2.2一次性付款客户:客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纳了95%的购房款。
2.3如乙方介绍成交的购房人退房,乙方代理佣金应不予计提。甲方可以直接在乙方应结算佣金额中扣还。如已经结算完毕全部代理佣金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该购房人已经退房通知的七日内将已提代理佣金退还甲方,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房源和价格
1、乙方代理销售的项目房源和甲方现场置业顾问范围相同。甲、乙双方须随时以书面或网络形式互通房源状况。在客户认购前,乙方必须与甲方确认所认购的房源是否没有订出或销售,经甲方确认乙方可以对外认购后,乙方方可对外认购,否则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
2、乙方代理销售房屋的价格和甲方现场售楼中心价格相同,以甲方提供的销售价格表为准,该价格表经甲方签字并盖章。如甲方对价格进行调整,则应以书面形式随时通知乙方。
3、乙方介绍推荐的客户可以享受甲方销售中心同等优惠(具体细节以双方另行商定的书面文件为准)。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保证该项目的合法性,若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对乙方人员进行该项目必要的专业培训,培训方式可通过书面、电话或直接至现场等方式进行。甲方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日常业务工作的协调和对接联系。
3、甲方同意乙方在异地(岛外)以甲方名义对“同创碧海城·美兰海岸”项目进行宣传、推广、销售,乙方所制作的宣传资料应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能对外发放,如因乙方发放未经甲方审核的宣传资料,而造成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和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4、合同委托期内,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包括售楼书,宣传单张及《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项目资料复印件。
5、甲方原则上不干涉乙方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销售工作,但甲方有权进行监督,以保证项目及企业的品牌形象。
6、甲方人员不得有意向乙方的客户透露双方的合作内容,特别是佣金、价格等秘密。如经查实是甲方人员所为,甲方应当严肃处理或处罚责任人,以保证双方顺畅合作。
7、甲方负责与购房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为购房客户办理银行按揭和房产过户手续,所产生的费用按有关规定办理。
8、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时间向乙方支付佣金费用。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具备法定资格,并向甲方提供与其相关的文书,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严格按照甲方授权和指令进行代理活动,及时向甲方报告代理情况,切实维护甲方权益。
2、完成购房过程的前期组织及准备工作,成立专业的销售队伍,由专人负责每次购房专线推广及看房选购的全程接待工作,并于购房团到达甲方项目看房之前,由乙方提前12小时以传真的方式确认购房团名单和人数与甲方确认,且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与客户签约。
3、乙方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派送发放售楼书等宣传资料,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推荐活动,并承担日常的推广费用和乙方销售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等。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所售房产以外的任何其它活动。
4、乙方应遵守甲方提供并经甲方签章确认的合同样本及相关销售文件,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做出任何承诺,否则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该项目的楼盘宣传资料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不得作不实介绍,否则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6、甲方的销售策略、销控情况等作为商业机密,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有义务保密并保证不得告知第三方,如有泄露,甲方有权拒付销售代理佣金。
7、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订的销售价格及优惠政策,并对甲方本项目销售政策及本合同条款保密。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8、乙方不得未经甲方书面准许收取购房客户定金或与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若乙方销售出错或其他原因与认购者发生纠纷,乙方应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告甲方,并负责及时处理。
第八条 销售业绩归属界定
1、业绩界定以乙方人员亲自带领客户或介绍推荐来项目现场成交的,由甲方接待人员记录、登记,现场主管签字确认为核定依据。
2、首次来访接待登记,以甲方确认的为准。即乙方第一时间先有传真(或其它形式已经甲方确认)的客户名单,或乙方人员带领到销售本部现场,并且此前确未由甲方经过接受咨询、接待、来访登记的,确认为乙方介绍推荐的客户。
3、若由于甲方项目原因未能在本合同代理内完成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的(已交定金客户),最终该客户仍然成交的,业绩归属为乙方。
4、签定认购协议的客户在签定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更名,不因更名而影响业绩的认定。
5、若发现乙方与甲方工作人员违规操作、弄虚作假或捏造销售业绩,甲方有权直接扣除乙方的代理佣金,并视其情节,甲方有权直接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6、乙方介绍推荐的客户如果已经预订或认购,前往项目地签约,但由于甲方人员以阻止成交为目的,有意透露双方合作内容及代理佣金等秘密,导致乙方该客户在本次行程不能完成交易的,经查证属实,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该客户认购房屋金额的应得佣金和往返路费。
第九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本合同到期,双方应共同妥善处理终止合同的相关事宜,交接完毕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事务、经济往来等事宜。
2、不可抗力终止合同,应提前或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处理善后事宜。
第十条 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有约定的以外,违反本合同,按经济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约时间:20xx年 月 日
签约地点:常州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的房产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1、甲方指定乙方为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____ 开发建设的房产(房产具体情况详见本合同的附件),该房产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销售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
2、万元(RMB)作为代理销售保证金(甲方需开具收款收据作为凭证);甲方在两个月内将合约金全额无息返还给乙方(第一个月返还 %,第二个月返还 %),如甲方(保证金)不按时间返还乙方,甲方自愿把房屋销售额收款作为保证金款项或乙方自动将房屋基价销售降低50%销售,销售额将作为保证金扣除,有乙方自行收款。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
_______个月,可循环延期。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销售代理商。
第三条 费用承担
1.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及办公费用(包括电视广告、户外广告、宣传单印刷材料、仪式活动、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方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2、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费用和日常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四条 销售价格
1.销售价(本项目代理个楼层面的平均价或甲方附楼层销售价格表),由甲乙双方确定为元\平方米。
2.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在甲方确认的销售价目基础上向上灵活浮动,但浮动幅度原则上控制在______%内。
3.甲方同意乙方视市场销售情况,在甲方确认的销售价目基础上向下灵活浮动______%内,低于此幅度时应征得甲方的认可。
第五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成交额的____%;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本合同规定的销售价目时,超出部分双方五五分。
2.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3.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1)甲方按15个工作日为一个循环周期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2)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关于代售房地产的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设备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5)甲方签署的委托乙方销售的独家代理委托书;
(6)甲方提供乙方交通工具;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房地产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一屋二卖等误订情况。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4.如超出销售以外的事项,只有甲方(法人)人签字有效,否则乙方拒绝接收,但不能影响乙方在正常合同之内的提成。
5.甲方有权在履行开发合同时返还拆迁户房屋和自用房的数额纳入乙方提点范围内(2%)。
6.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在十日内必须提供一切乙方进驻条件,乙方将在十五日之内进入正常的销售工作(包括宣传、活动仪式等)。
7.在乙方销售期间若发生外界干扰或所发生的费用将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 根据市场,制定推广计划;
(2) 在委托期内,进行网络、媒体、声讯电话等方式的广告、宣传,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的销售活动;
(3) 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4) 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5) 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认购或预定合约。
(6) 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本合同所规定的销售价格与浮动幅度。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
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甲 方: 房地产有限公司_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 方:青岛合建行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
地 址:_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2-1号鸿泰大厦B座901-902室_
邮码:_266000_
电话:_0532-80867080_
法定代表人:_吴云海_ 职务:_总经理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1.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 **项目 项目的独家销售代理方,项目位于 ,总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共计 套,以上面积均为暂测,以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面积为准。
2. 若乙方在委托期内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相关职责,并按时完成销售任务,无重大过失,则甲方对该项目在委托期内不再委托其他公司销售代理。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30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6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 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第三条 费用负担
1.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纸电视广告投放费用、印制宣传物料、售楼书、制作沙盘、样板房售楼部样板展示区等设计施工等)由甲方负责支付,相关方案甲方审定后执行。
2. 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销售场所,保证并缴纳销售期间水、电等配套正常使用和费用。
由于项目展示销售需要的电话费、办公设备、样板房内所有费用等所有投入均由甲方承担。
3. 乙方自行负责销售期间其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保证销售环境的
整洁;乙方策划人员的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以及工作设备的支出均由乙方支付;乙方人员来往于本项目的所有差旅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销售价格
1. 双方同意,项目的销售均价为 元/平米,乙方根据此销售均价制定销售底价表
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 此销售底价表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之后执行;低于此底价表成交的单元必须得到甲
方签字同意。
3. 甲方同意乙方按照此底价表上浮一定比例制定对外销售价格表,必须经甲方签字后
执行;
4. 乙方应在销售过程中严格执行经甲方批准的销售价格及优惠政策,不可以自行提高
或降低价格进行销售。
第五条 代理进度、代理过程的约定
(一)代理进度
1.销售进度以取得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现场样板展示区、样板房等按照双方约定的要求竣工为准。
2.代理进度甲乙双方可根据市场和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批准的销售计划为准),调整进度经协商后作为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本合同一样合法有效。
(二)代理过程
甲乙双方在房屋销售过程需要按照以下条款约定执行:
1.甲方应在开盘前确定《房屋定购书》、《青岛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样本,乙方提供参考意见,销售过程中与样本有出入的条款需经甲方授权人员签字确认。
2.甲乙双方分别任命一名负责人(乙方为 ,甲方为 ),负责销售信息的及时沟通和问题处理。乙方需要按照甲方的销售规范进行销售,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3.购房付款以及进款的约定
(1)客户定购房屋需签定甲方提供的《房屋定购书》,并于《房屋定购书》签定后七日
签署《青岛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
(2)分期付款客户须于签定合同日交齐房款的60%,余款应于房屋交付之前缴清。
(3)办理按揭手续的客户,签定合同时需要交齐首付款(不低于总房款60%)并于7日
内办理完剩余房款的贷款手续,贷款款项进款时限根据银行规定。
第六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包括(1)销售总额的 %;(2)超出销售底价表的溢价部分的30%作为奖励金;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1)甲方在买方正式签定《青岛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并支付首期款后,乙方即可
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代理佣金。
(2)对于乙方已签署《青岛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并已缴纳首期款项的房屋,乙方
每月1日前提供佣金清款明细单报甲方审核。甲方于收到清款明细单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佣金,乙方提供等额的合法票据。。
3.因客户违约而没收的定金和收取的违约金,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收款帐户。
(2)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_**项目_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和销售本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青岛市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权证,以及《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
(3)关于代售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总体效果图、沙盘、楼座标示、局部效果图、楼层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配套设施、楼层高度、销售面积、销售价格、使用功能等(书面形式确认)。
(4)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_**项目_项目销售代理的委托书,并现场公示;
2.甲方负责保证该项目的销售合法性,申办有关售楼之法律批文,并为该项目之成交客户以政府部门认可之程序办理买卖手续。
3.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该物业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4.甲方委派财务负责收取定金和房款并出具相关收据发票。
5.甲方负责确定按揭银行并联系撤押手续等。
6.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7.甲方负责提供现场示范单位、售楼处、看房车等对外销售道具。
8.甲方如期保障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按预定时间竣工并验收合格,如因工期延误而给销售带来影响,由甲方负责。
9.甲方在尊重乙方利益的同时,有权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妥之处,随时提出整改及调整意见,双方协调一致。
10.销售过程中,项目如有变动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双方签字确认,对于乙方提出的书面问题,应三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11.甲方在销售期内收到乙方提供的意见时,应在要求时限内就乙方意见作出答复,并以甲方签字或签章形式认可为准。
12.本项目的总体规划、单体建筑户型设计、园林景观规划设计、样板示范区设计施工、交房装修标准及样板房施工、营销推广策略等,应充分尊重并参考乙方的建议,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
13.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项目所有对外宣传的资料、户外广告牌、媒体广告及专项活动等的落款中均体现乙方作为独家销售代理的角色,以利于销售工作的开展,内容为“全程代理:合建行房地产”。
第八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项目广告推广计划,并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2)主动挖掘客户,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3)在甲方的协助下,带领客户参观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4)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行销活动;
(5)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6)乙方应遵守甲方在售楼现场的公示规定;
(7)乙方不得以非甲方名义与客户签定有关甲方委托房屋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认购书、定购书、合同等形式,且不得以非甲方名义收取客户任何款项。
2.乙方负责项目的营销策划以及宣传执行的组织工作,乙方在对外营销推广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各项规定, 全面维护甲方利益,对项目各种有关宣传的计划及费用,经甲方同意后实施,并须配合建设和售房进度。
3.乙方协助甲方签署该项目之定购书及其购房合同,负责督促购房者及时按照合同缴纳各期房款,并督促购房者及时到银行办理有关按揭手续,并于每月初向甲方提交上月《合同签定汇总表》进行核对。
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5.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告知客户交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团购情况),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6.在项目正常销售期内,乙方负责安排销售团队工作人员不少于 名(案场经理1名、秘书 名,置业顾问 名),如因销售人员辞职情况,乙方须在一个月之内调整完毕,保证项目销售小组人员数量稳定。
7.乙方应避免案场经理、销售人员的频繁更换。
8.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销售方案,所有销售方案及销售资料的准备必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准备和对外公布。如因乙方单方面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为该项目下列销售工具制作过程中提供参考意见,并积极配合,保证及时、准确、符合要求:项目模型效果、视频、广告公司的选定、展销板、楼书、户外广告等的制作、邀请函、平面图、价目表、销售文件、报纸广告及电视广告设计拍摄。
10.乙方配合甲方的项目营销推广和宣传执行工作,并向甲方提交工作进度及效果表。
11.乙方必须按照《青岛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与客户达成一致后,签定买卖合同。乙方对客户予以的任何书面额外承诺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引起客户退房的,乙方应返还甲方所支付的佣金。
12.甲乙双方商定,凡购房客户一经签署购房合同后,因故无法履行合同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的要求积极配合甲方处理。
13.乙方协助甲方协调与客户的关系,使甲方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关系。
14.乙方在销售推广管理过程中,定期(每周一次)向甲方汇报销售情况,反映存在问题、一周来人来电分析和市场信息反馈。并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销售月分析报告。
15.乙方配合甲方交房,催交款项,并配合甲方要求,提供甲方所需要的销售数据统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不同形式的日报表、周报表、月报表以及项目的整体销售信息数据统计报表。
第九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
2.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无法按照约定进度完成销售任务,或出现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情况:包括不按规范签署销售合同、不按照约定流程操作、超越甲方授权逾权代理、私收客户钱财等以甲方名义与外界发生的一切欺骗、违法现象,给甲方带来名誉或经济损失的,甲方均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约定由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3.乙方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甲方调整意见无法达成共识,或对于甲方出现的违约行为,损害乙方名誉和利益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任何一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需支付另一方人民币伍拾万元违约金。
2.甲方若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代理佣金、溢价结算方式支付乙方费用的,则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应付款项总金额的千分之一。如逾期超过30天甲方仍未付款,乙方有权停止销售工作直至甲方支付相关费用止。
3.如甲乙双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在乙方撤场前结清乙方的代理佣金及溢价佣金。
第十一条 竞业禁止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员工因故离职或被解聘后,合同他方在委托服务期限内及期后6个月内,不得与该员工有任何形式的雇用或合作,否则视为对合同他方的违约并承担法律责任,应赔偿对方罚金人民币伍拾万元。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3.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_ 房地产有限公司_ 乙方:青岛合建行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
代表人:_
代表人:_吴云海_ 20xx_年_ _月_ _日
甲方:
乙方:房地产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兴建的项目,该项目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销售面积共计平方米。
第二条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条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的项目价目表成交额的%,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收据。乙方代甲方收取房价款,并在扣除乙方应得佣金后,将其余款项返还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属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签订并收齐房款后,应不迟于5天将房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属分期付款的,每两个月一次将所收房款汇给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户对临时买卖合约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2)新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和销售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证书、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旧有房地产,甲方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3)关于代售的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项目销售(的独家)代理的委托书;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提供看房车,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误订。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
协商,就乙方销售代理甲方产品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双方义务
1. 甲方授权乙方为 在 地区进行经销,由于甲方以优惠的价格供货给乙方,所以乙方必须全面负责该地区的市场推广和产品销售;
2. 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商品必须符合国标的合格商品,并向乙方提供所有商品质量检测报告书的复印件;
3. 乙方进购甲方的商品后在保质期内,任何因甲方商品自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相关损失和关联到的赔偿由甲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4. 因乙方自身保管或者运输等原因造成的自身质量损害及造成的相关损失和关联到的赔偿事宜等,由乙方承担一切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销售任务和奖励
1、乙方作为经销商首批须向甲方定货 箱,货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2、乙方须在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后,前半年每月向甲方定货不
低于 箱,后半年每月向甲方定货不低于箱,否则甲方有权取销乙方的经销权;
3、甲、乙双方的销售任务超额奖励,可以单独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三、甲方的供货、退货服务
1、乙方定单的每次最低定货金额: 元,否则甲方不予安排送货,甲方根据乙方的定单在24小时内将货物送达乙方,运输费用需乙方承担;
2、旺季或者重大节假日来临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应就库存备货,加强沟通,
对市场需求做好预测,提前做出合理的备货计划准备,并对畅销量大的的商品实行“15天预警“控制,将货物缺口造成的销量损失,降到最低极限;
3、乙方自提货物或者收到甲方来货,必须当面点清数量好检查出货品质量,无误,即给予签署甲方的发货单据,乙方提货离开甲方仓库或者送货人员离开乙方仓库,甲方即不负责对货物的非生产质量问题和数量缺少负责;
4、乙方在收到货物7天内发现批次质量问题或包装破损原因造成货物无法正常销售,如果产品内在质量完好,甲方给予乙方退换货;
四、合同约定的商品规格和价格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价格是含税到岸价格(价格表见附页)
2、乙方有责任规范好管理好所属区域的下级客户的价格体系,因低价供货造成下属终端客户的零售价格低于市场正常零售价格,而遭到同一区域其他代理商或者终端客户投诉或者索赔的,乙方应承担完全责任和损失索赔,甲方有权对其做出相应的经济处罚;
3、因原材料价格或者生产等原因,需对商品价格统一上调或者下调的,乙方应该给予配合支持。甲方应提前15日通知乙方,乙方须在接到通知30日内,全面按照甲方的要求调整对外销售价格,并执行完毕;
五、关于结算方式
1、首次进货采取货到付款的结算方式
2、甲方对乙方实行现款现货的结算方式,甲方确认乙方的货款到账后,方可给乙方送货;
3、乙方对甲方的付款方式可以是:现金、支票、电汇、银行汇票方式;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事项,在本合同明确规定的处罚事项,按照本合同规定执行,本合同未明确的违约处罚事项,双方可商定,但处罚金额最低限度标准为元
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有明确违反本合同规定且性质严重的,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
3、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对甲方的市场或者品牌造成损害或损失的,或者消极、敷衍销售,造成市场份额严重下滑大的,乙方应承担相关赔偿,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七、合同的期限及续签
1、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有效期壹年,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可重新谈判合同条款,继续签订合作合同,同等条件下甲方给予乙方优先签定权;
八、合同其他约定及补充事项
1、甲、乙双方除本合同之外的任何书面形式、且手续齐全的补充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均可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甲、乙双方应给予承认;
2、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未果交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3、本合同一式两份,涂改或者复印无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在我国推广电影产业化的进程中,如何调动社会资源、激励更多的企业、公司参与到电影市场的开发和经营活动,对于促进城乡电影市场的培养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_________(以下称甲方)在有关领导部门批准支持下组建跨省区_________电影院线,开展电影的发行和放映业务。为更有效的拓展市场,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称乙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组成全面合作伙伴并达成如下条款:
一、合作模式及范围:
双方一致认为,甲乙双方为合作对_________地区进行市场开发及经营,甲方同意乙方作为甲方的全权独家代理独立以甲方授权代理商的名义在_________地区开展甲方已获政府机构批准的经营范围内的相关业务以及业务执行中的相关管理事务;该合作是唯一及排他性的,具体业务范围如下:
1、合作区域内的城乡及社区电影放映业务;
2、合作区域内电影广告及相关招商业务;
3、合作区域内其他相关业务。
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a、甲方提供有关数字电影项目的详细资料说明文件和完整接收、放映设备系统的国家检验标准、性能指标、质量保证期限及操作规程等(见附件),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b、双方确定,项目推广第一年为磨合年,自第二年起,一切走入正常运作。正常运作后甲方承诺每月20日前提供下月度放映电影计划(数量、名称、剧情介绍等)并提供影片卫星接收信号(或已录制好的电脑硬盘)和相关解码;
c、甲方按产品使用手册提供有关数字电影接收、放映设备系统的维修保养服务及技术培训;
d、甲方有权了解、监督并要求乙方依照甲方制订的加盟手册的有关规定进行加盟院线的操作,同时也必须依照甲方制订的有关操作规程进行,甲方操作规程一旦有变,乙方作为代理方应及时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改变;
e、甲方有权掌握乙方的工作进程,所签署的业务项目,取得合同正本,并按合同总金额向乙方收取管理费(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见第三条);
f、甲方负责数字电影项目及影片内容的宣传工作。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a、乙方承诺其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机构,并拥有辖区范围内业务开展的能力和经验;
b、乙方承诺其自身或可能有的代理机构、代理人所从事的经营业务在甲方同意合作的范围内开展,超出合作范围所从事的经营业务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c、乙方承诺所开展的经营业务是严格按照甲方的总体运营加盟连锁框架下进行,并在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做出具体的全市发展执行计划(见附件),乙方保证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交月度业务进展报告;
d、乙方受甲方委托向各放映加盟点收取加盟费及其它费用,有权在授权经营的业务中以甲方名义催收电影门票、电影广告、放映点加盟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并直接汇入甲方帐户,乙方按双方约定的时间与甲方结清账目。
e、乙方承诺提交所有已建立的放映点资料报甲方备案,并按统一模式对所有放映点进行管理。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向甲方购置至少两套,每套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的数字电影标配设备(标准设备配备型号参照附件,如客户需要,设备配置有所变更,双方商洽解决),并以此向辖区推广,如乙方需要,设备配置有所变更,双方可商洽解决;
f、乙方承诺作为数字电影项目的开拓执行者愿意为项目前期工作(如品牌塑造、经营与运行模式、市场营销策略等方面)提供协助,并以此得到与甲方合作的优惠条件。
g、_________地区的数字电影放映设备系统均由乙方负责购买。
三、分配比例及支付方式
1、教育院线:乙方在代理区域的学校里放映影片,并在每张票款中提取_________元交付给甲方。乙方保证代理区域内观影人次不低于该代理区域内学生总数量的10%。第一年乙方仍保证每张票款中提取_________元归甲方,每部影片的累计支付金额不低于_________元。每月结算一次(即每次收入到帐后一个月内须将应付甲方的费用结清)。
2、乡镇放映点市场:加盟影院的费用收取额度见各加盟店的加盟合同。甲方向加盟影院收取的加盟费甲方得1/3,乙方与区级代理各得1/3。
3、电影贴片广告业务及相关广告招商双方另行协商。
4、乙方独立开发并执行的其他电影放映项目另议。
四、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约定提供放映影片和放映设备造成乙方对第三方违约,则乙方对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如同时造成乙方实际损失的还应向乙方赔付实际损失;
2、如乙方未按合同第三条约定向甲方支付费用,逾期利息按0.1%/日计算,逾期超过30天,除支付逾期利息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逾期费用总额的10%。
3、如乙方在本合同签署7个工作日内不能制订出科学有效的推广和执行计划,或无设备购买能力的,甲方视其为无项目运营能力,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4、如乙方未能按双方商定的发展规划如期开拓市场的,甲方有权至少提前一周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终止本合同。
五、合同解除条款
1、如甲、乙双方同意,可解除本协议,并签署解除合同;但已发生的各项债权债务仍需双方配合执行。
2、如双方未同意,则除法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无权单方面解除本和约,如乙方擅自解除本合同,则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
六、合同效力
此合同将取代甲、乙双方在此之前签订的任何有关合同,若须更改合同章节,须由双方书面确认。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双方没有重大分歧,第二年再续签此合同。
七、保密条款
在受委托期间,甲乙双方有义务就其在执行本合同中所了解与接触的对方之商业机密保守秘密。
双方有义务就其在执行本合同中所了解与接触的对方之商业、技术秘密保守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双方之经营策略/经营方式/商业安排和计划/技术和无形资产秘密。
八、法津适用和争议的解决
涉及本合同任何问题之争议,如双方在30个工作日内无法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双方均接受该机构所作之终局仲裁裁决。
九、其他
1、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附件与合同内容不一致,则以本合同为准。
2、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即刻生效。
3、本合同签署地为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证明项目合法性和有效性的相关文件复印件(略)
附件二:数字电影项目的详细资料说明文件(略)
附件三:乙方制定的市场发展计划(略)
附件四:营业执照复印件(略)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_______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____(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兴建的____________项目,该项目销售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合作期限____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1、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____________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条、费用负担
1、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2、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
第五条、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的________项目价目表成交额的________%,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________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________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1)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应不迟于________天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收据。
(2)乙方代甲方收取房价款,并在扣除乙方应得佣金后,将其余款项返还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属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签订并收齐房款后,应不迟于________天将房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属分期付款的,每________个月一次将所收房款汇给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户对临时买卖合约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________分成。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账户。
(2)新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_________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和销售_________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证书、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旧有房地产,甲方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3)关于代售的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项目销售(的独家)代理的委托书。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提供看房车,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误订。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由_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处理。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拥有的房产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在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产权号:______________,其他:______________,销售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以下简称该房产)。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____ 年____月____日至____ 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个月,可循环延期。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销售代理商。否则视同乙方代理销售。乙方有权获得合同中约定的中介费。
4.甲方与买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或协议后,因甲方违约导致房地产买卖交易无法完成,甲方应承担买卖双方的中介费.
第三条 费用负担
1、推广费用由乙方负责。
2、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委托价格
1、该房产委托乙方销售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其中卖方的交易税费、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___方承担.
2、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在甲方确认的销售价目基础上向上灵活浮动,但浮动幅度原则上控制在 %内。
3、甲方同意乙方视市场销售情况,在甲方确认的销售价目基础上向下灵活浮动 %内,超过该幅度时应征得甲方的认可。
第五条 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
1、乙方的中介费为成交额的 % ,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每单 元,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本合同规定的销售价格时,超出部分归乙方。
2、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3、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
甲方与买方签订正式销售合同后,乙方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甲方在签订正式销售合同后应不迟于3天将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取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后应开具收据。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2)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按揭合同、按揭保险单等。
(3)关于代售房地产的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设备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4)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房地产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 根据市场,制定推广计划;
(2) 在委托期内,进行网络、媒体、声讯电话等方式的广告、宣传,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的销售活动;
(3) 派送销售房产的有关宣传资料;
(4) 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销售的房产、环境及情况;
(5) 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房产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本合同所规定的销售价格与浮动幅度。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 方: 乙方: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 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交由乙方房地产中介机构负责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不动产基本情况:
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位于 市 区 单元第____层,共(套),房屋结构为__ __,建筑面积 平方米,户型 ;房屋所有权证号: ,属于: 。附房屋状况表。
二、销售价格与收款方式:
1、甲方确认本合同指定的房屋销售底价为__ __元/平方米,总价 元人民币,乙方可视市场情况高于底价销售, 销售价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 %、乙方得 %。若销售价低于甲方底价,须征得甲方书面认可;
2、甲方确认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户的以下几种付款方式:
四、结算方式:
双方约定,自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过户并交房后,方办理房款结算手续。
一次性付款结算方式:
1、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日将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帐户;
2、乙方代收购房款,在甲方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委托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自房产证过户完毕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将代收购房款转予甲方。
按揭贷款的结算方式: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客户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后开始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接揭贷款手续获批后,待房产证过户并办抵押后,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银行付清。
为保证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办妥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须凭本人身份证来乙方处领取房款,如委托他人取款的,应凭经公证的委托书(注明代收房款)及委托人身份证明领取,甲方系法人的,应以合同载明的开户行和帐号转帐。
五、代理期限及代理权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2.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在不低于甲方售房底价的情况下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并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机构销售该不动产。
4、委托期满仍未销出者,甲方授权乙方可在委托底价内下浮 %出售。
六、代理费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费为本合同所售不动产,在出售成功后按成交总额的____%收取,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 % ,乙方得 %。代理费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由乙方从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与乙方客户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方客户支付首期房款后,乙方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费。
3、甲方委托乙方在信息宣传系统上为该物业发布广告及带购房客户到现场看房,双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发布费、产证鉴定费及服务费合计 元。
七、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产权证明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性。
1)、《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主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对原件无误后将原件交还甲方。
2)、已婚夫妇,房屋所有权在一方名下,但共同生活超过八年的,应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3)、原购房协议书(另:如房屋是集体土地,应提交乡、村办及所属村委会城管科证明)
4)、房屋平面结构图及附属设施说明清单、钥匙等。
5)、房屋是否设定担保等债权、债务的书面声明。
6)、有委托人代办的,应出具经公证的房主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2、甲方保证该不动产的产权清楚,若发生与之有关的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因此给乙方及乙方客户照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必须负责赔偿。
3、乙方在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合同后,甲方应在得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内来乙方处签署销售确认书,并与乙方客户会签购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电话变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甲方联系电话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载的地址为准,经交邮即为送达。
4、甲方与乙方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若双方委托乙方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手续,应支付代办费。
5、房产证办理过户完毕,甲乙双方结清房款,则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动产代理义务即告完成。
6、原则上,乙方要求甲方应在房产证办理过户后,方交付房产给购房客户。特殊情况下,甲方愿提前交房应书面通知乙方。
7、乙方系房地产的中介机构,依法承担中介机构的权利义务。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在委托代理期间,将委托不动产出售,并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如购房客户未履行定房协议书所规定条款,乙方有权终止定房协议书,并没收定金;如乙方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后甲方反悔的,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客户缴纳给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将该不动产委托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销售,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托物业,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按未售物业出售,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必须严守诚实、信誉、高效的服务原则,积极、主动、热情地为甲方进行代理服务,乙方必须严守甲方有关商业机密不能外泄。
十、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无锡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合同附件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房地产销售代理合同模板三
委托方: (下称甲方)
地 址:
受托方: (下称乙方)
地 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委托代理销售物业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在深圳市 区 路开发 层住宅 栋,命名为 。房地产证号为:
二、经协商,甲方同意将该项目委托给乙方独家策划代理销售。(委托清单附后)。
三、委托方式
乙方负责全部的策划及销售工作。甲方承担相关的宣传推广费用。
四、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项目入伙之日起。
在委托期限内,所委托的物业都须通过乙方进行销售,甲方不再自行销售或委托他人销售。在委托期限内成交的委托清单内的物业,甲方均应支付乙方代理费。在委托期限届满后三日内,乙方从现场接待中心撤离,并将有关销售资料全部移交给甲方。
五、费用
双方同意乙方取费由策划费和代理费两部分组成。
(一)策划费
双方同意,甲方支付给乙方的策划费为人民币 元整。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天内,甲方即向乙方支付 万元,在乙方达到70%的销售率后三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另外 万元。如果在代理期限内乙方不能完成70%的销售率,则乙方退回已收取的策划费用。
(二)销售代理费
1、在委托期限内,
如果乙方的销售率在50%以下,则甲方按销售总额的1%支付代理费给乙方;(销售率=销售成交面积/委托面积)
如果乙方的销售率在50%-60%之间,则甲方按销售总额的1.2%支付代理费给乙方;
如果乙方的销售率在60%-70%之间,则甲方按销售总额的1.3%支付代理费给乙方;
如果乙方的销售率在70%-80%之间,则甲方按销售总额的1.5%支付代理费给乙方;
如果乙方的销售率在80%-90%之间,则甲方按销售总额的1.6%支付代理费给乙方;
如果乙方的销售率在90%以上,则甲方按销售总额的1.7%支付代理费给乙方;
上述代理费率均是按结算时所达到的销售率全程计费。
正式发售的条件为:取得预售许证,售楼处、样板房装修完毕,售楼环境规划建设完毕,其它销售工具准备完毕。
2、代理费双方每周结算一次,结算范围为本周内销售成交的房号。结算时先按总销售额的1.2%结付销售代理费。委托期限结束时,根据最终的销售率,按本合同规定的相应的销售代理费的比例,进行最终结算,多退少补。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销售代理费。如超出约定的支付期限达10日以上,则每天应追加应付销售代理费总额的0.5%给对方作为违约金。
3、销售成交标准为:客户已交来规定的足额定金并签订认购书。
4、乙方收到甲方付来的销售代理费后,应向甲方开据票据并自行交纳有关税费,甲方不代扣税费。
六、买卖合约签订及款项收取
1、在委托期限内,乙方按双方商定的价格及付款方式对外销售。
2、双方同意认购书由甲方和客户直接签订,定金由甲方直接收取并向客户开据收据。
3、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由甲方与客户签订,房款也由甲方直接向客户收取并开据票据。
4、客户已交定金后要求退订的,视客户退订之理由由乙方决定是否没收。若有未退或没收之定金,甲乙双方各得50%,若有退订的情况,则乙方也应退给甲方相应的代理费,退订的情况不计入代理业绩。
七、广告、策划及销售人数
1、本项目广告推广预算(指报纸电视等媒体广告的设计、发布费用及有关的宣传资料的设计、印刷费用,不含样板房、售楼处、工地包装等费用)为总销售额的2%-3%。,即约人民币 万元。
2、乙方负责编制广告计划并委托专业广告公司进行创意设计,广告稿经甲方签字认可后由乙方负责安排媒体刊登。
3、乙方派驻现场销售人员不低于5人,其中包括销售经理1 人、营业代表4人;另派项目经理和策划师各1人,负责项目的全程策划和跟踪。其薪资、奖金、加班费等均由乙方负担。
4、乙方所派销售人员于进驻现场前需经甲方面试认可。
八、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确保本项目符合政府关于房地产开发和销售的有关规定,并应向乙方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2、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开具完善的销售代理委托文件。
3、甲方与购房客户签订买卖合约后,因合约条款引起的纠纷和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4、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广告推广预算和第二款的广告计划支付相应费用,导致销售进程及计划受阻,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二)乙方义务
1、乙方保证对本项目代理销售工作尽善尽责,同甲方进行多方协调和沟通。每周举行一次销售工作会议,定期向甲方提供详尽的销售情况分析报告。
2、负责项目的销售策划、包装宣传、广告推广及软性炒作等方案的编撰。
3、协助甲方做好现场包装及其相关工作。
4、协助甲方落实售楼处、模型、样板房、展板等准备工作。
5、充分利用原有客户网络销售。
6、安排优秀销售人员进驻销售现场。
7、安排客户与甲方签订正式买卖合同。
8、负责向客户催交房款。
9、协助客户办理入伙手续。
九、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如有违约,须承担相应责任,如造成对方损失的,还须赔偿对方相应损失。
十、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分歧,甲乙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如最终无法达成共识,则交由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附件:
1、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证明书。
2、委托房号清单。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二0 月 日签于深圳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作共识:
甲乙双方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本着平等互利,团结协作,共同发展,长期合作原则上,制定本合同。
二、代理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作“”在区域代理商。
三、代理期限:
1、本协议于年月日签订,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年期限。
2、合同期满双方欲续签合同,应在合同终止前一个月提交续约协议,乙方具有有限续约权。销量递增情况由双方协商,经对方同意后办理续签手续,合同期满周内如甲方未收到乙方有关续约的申请,则视为自动放弃续约权。
四、价格体系:
按照甲乙双方的商定,甲方将其产品按本合同价格供给乙方,如因主要原材料、能源等涨价引起的生产成本提高,经双方友好协商,在乙方同意并接受的条件下按同比价格提高供应价,如因国家政策调整下调药品价格时(或市场上同类产品出厂价明显低于甲方供货价时),甲方应合理降低供应价。
五、结算及开票:
1、结算方式:合作方式为实销实结。乙方每月月底盘点当月销售数据,甲方根据数据开具增值税发票进行结款。每月____日对账,___日前回款。
2、开票:甲方按代理底价出具增值税发票及其他必要单据,若乙方另有需要,高于代理底价开票的高出部分的税金由乙方承担。
六、返利、考核、产品宣传推广与市场开发支持:
1、甲、乙双方商定年销售指标:年完成销售件。
2、年月度销售指标分解明细表:单位(件)
3、考核:
区域代理的任务指标按“月销售指标分配表”为考核依据,按月考核,累计个月未完成任务将取消区域代理资格;个月后仍为空白市场的地区,甲方有权收回进行二次开发,若空白市场较大可适当调减乙方任务数量;其他空白地区乙方在承担任务量的前提下,与甲方补充协议后可以优先开发。
4、返利:
1)年度内完成销售任务件,给予即时兑现返利;
2)年内超额完成销售任务,超出部分,给予返利:元/盒;年底一次性兑现。
3)所有返利,以方式兑现。
5、产品宣传与推广:
1)乙方在所负责销售区域宣传、推广甲方产品,甲方提供数量合格的产品资料、宣传资料。甲方若需乙方进行产品宣传,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执行。
2)甲乙双方应定期相互提供信息和市场报告,尽可能的保证产品销售。
3)甲方同意为乙方开具供货产品在约定区域的代理销售委托书及开展业务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料。
4)甲方协助在乙方代理区域内的招标,及时提供各种招标所需的资料。
5)甲乙双方须设立专人管理普药产品的市场运作,及时保持沟通联系。
6)乙方有权依照甲方有关规定在指定区域内扩大供货产品的销售,发展下游分销商、销售商并积极组建终端销售队伍,推广甲方供货产品。
6、医院开发支持: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按期完成目标任务,公司给予以下市场开发支持:
目标医院销量考核、支持标准:
注:赠货与目标医院所销售品种相同
7、招标、物价支持:
区域市场因办理招标、物价等事宜花销的费用需经公司认可,报公司批准后给予适当核销或货物补偿。
七、市场管理
1、为加强甲方对市场的监督力度,乙方需要交纳元市场保证金。若乙方能遵照甲方的市场管理规则,则合同解除时,甲方全额返还给乙方。
2、乙方所开发的临床市场内,OTC市场出现的非乙方货物,甲方负责收货,并给予乙方相当于所收货物供货价_____倍的相应补偿。
3、甲方向乙方供货为底价供货,乙方向外供货价不得低于____扣,零售价不低于元/盒。若因促销等特殊原因需调整价格,必须提前书面呈报甲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取消对其奖励,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
4、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全额首次进货款和市场保证金给甲方,则视乙方违约,本合同无效。
八、供货及运输:
1、交货为汇款到帐后,发货(特殊条件除外)提供指定地级市到港的铁路或陆路运输,运费由甲方承担,如需加急快件或到门服务,超过正常运输费用标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发货后以传真或电话方式通知乙方。
2、乙方收到甲方货物时,应当场清点,运输过程中如出现破损丢失,甲方将所差货物数额在工作日内补偿给乙方;乙方协助甲方向有关部门索赔。
3、产品如发生质量问题,责任在甲方。由甲方对不合格产品实行无偿退、换,退、换货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储放产品不当定或运输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除外)。如发生质量事故(由国家法定部门书面裁定)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换货保证:
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无违约记录,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甲方可按不高于乙方最后一批进货量的原则给予乙方换货(扣除相应返点奖励及换货成本);换货所需运输和产品破损费用乙方承担。
十、其他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_____人民法院依法解决;本合同一式___份,均为正本,甲方执___份,乙方执___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地址:电话:税号:开户行:账号:
乙方:代表:(签字)
地址:电话:税号:开户行:账号: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标的物:甲方位于的房产委托事项:甲方独家委托乙方就标的物进行转让出售服务。
委托期限:双方签定本协议起_____个工作日
房屋价格:经甲方评估标的物出售价格不低于人民币:_____RMB¥大写_____人民币(扣除佣金、税费后净得价),乙方认可此价格。配合行为:双方商定在委托期间,甲方提供不少于____次的看房或面谈机会。
甲方义务:
1、甲方应保证所委托出售标的物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苏州市有关政策及法规,甲方有权出售标的物。如房屋有瑕疵,甲方有义务告知乙方,如有故意隐瞒或不实告知的,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委托期间,甲方应将委托出售标地物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及其它所有能够证明房屋权属之有效证件交由乙方独家保管。
3、委托期间内,甲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委托代理协议,否则应在解除合同之日起退还乙方已支付押金,同时支付乙方相当于押金双倍数额之赔偿金。
4、甲方承诺不擅自提高房屋售价。对于因甲方擅自提高房屋售价或严重违反配合条款,导致标的物不能成交的,按照甲方单方解除合同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5、如乙方在代理期限内将受托房屋顺利卖出,则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押金,或认可甲方自房款中扣除相当于此数额之款项。乙方认可甲方委托出售标地物之佣金标准为:净得价×1%
6、甲方在委托期限内及期满一年内,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及价格与乙方所曾介绍过的交易对象成交,如违反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成交价×1%的佣金。
乙方义务:
1、乙方应妥善处理受托事务,努力通过市场渠道寻找买方,并指派专门经纪人负责委托事项,随时向甲方汇报委托事项进展情况。
2、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买方达成买卖合同。
3、如在上述期限内未能达成买卖合同,乙方已支付之¥
4、乙方解除合同之日起三日内退还甲方留置于乙方的全部证件。
5、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房产证明等从事委托业务以外的任何其他商业活动。
甲乙双方对溢价的约定:
甲、乙双方一致认可本协议所约定之评估价为甲方最低成交房价,若乙方代理最终售价高于评估价,则超出部分甲方同意与乙方进行成交价支付佣金。
代理收取定金:
1、乙方全权代理甲方收取定金,甲方同意房屋买卖于乙方收到定金时成立生效。(乙方依照独家委托协议的约定,在委托期间代理甲方收受定金后,如甲方不愿依委托条件与乙方所介绍的买方签订买卖合同时,受托义务视为履行完成,甲方仍应支付乙方全额服务佣金,并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如因买方原因致使房屋买卖不能履行时,定金没收,由甲乙双方平分。
3、如因甲方原因致使房屋买卖不能履行时,由甲方加倍返还定金给买方。
特殊约定:
1、甲乙双方就委托内容如有其他约定事项,可在本条另行约定:
(若乙方未作特殊声明,则视为乙方对标地物代理出售事项具有全部权限,包括但不限于自由选择买方类型、付款方式、转委托权等,但不表示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甲方不对以上约定表示异议,并不因以上原因而不签署有关买卖合同。)
2、乙方声明:乙方仅有对甲方委托标地物书面材料做文字审核之义务,并不承担对这些材料进行专业鉴别的义务。如因任何原因造成标的物出售当中或以后而产生的纠纷及损失赔偿,均由甲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如因甲方其他原因导致销售无法达成,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甲方毁约条款赔偿乙方。如乙方完成本协议之代理事项,买卖行为中的其它有关事项以最终签订之房屋买卖合同为准。
免责:如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因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之原因导致本房屋不能或难以出卖,本协议解除,甲、乙双方均免责。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保证金,乙方应退还甲方留置之全部证件。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承办人:
身份证:
联系电话:
代理人:
甲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邮编: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邮编:_________丙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邮编:_________为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相互认可、平等公正、共同发展的原则下,经各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各方遵守。
第一条 配送站核准
1.1 乙方和丙方均认为乙方符合甲方发展配送站的条件,即具有独立拓展业务和相应的管理能力,并且自身周边有一定数量的消费群体;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诚实守信;愿意承担从事本类经营业务的商业风险。因实质并不具备本条件的配送站,乙方丙方应连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及其他法律后果。
1.2 乙方认为与甲方有同类的经营理念,根据前述条款的自我认识申请为甲方的配送站,经丙方推荐并担保,甲方同意乙方作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县)_________区_________配送站。
1.3 申请配送站的乙方须是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经营实体,甲方允许乙方提交营业登记等证明手续的时限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因乙方不具有经营资格或者冒充具有经营资格之过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和丙方连带承担。甲方不接受自然人作地区的配送站。
1.4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经营。乙方不能利用甲方品牌从事与_________销售无关的经营活动或其它非法活动。
第二条 订货与发货、付款与结算及运费
2.1 乙方订货时,应提前向甲方业务部发出书面订货申请单,订货申请单须经乙方签字或盖章传给甲方。在甲方电子商务平台利用乙方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的订货,不管乙方是否知情,均对乙方产生效力。
2.2 乙方收到甲方确认的订货单或者在甲方电子商务平台利用乙方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的订货成功提交后,____日内应支付该订货申请单的全部货款,甲方在收到该笔款项后一周内发货。但需重新订做的产品,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告之其加工时间和预期发货时间,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的订做备货时间。
2.3 甲乙双方按约定每月定期对帐,完成往来货款结算。
2.4 货物运输的铁路或长途公路运费由甲方负担,到达该____市后的短途运费由乙方负担。
2.5 对于未付款结帐的货物,乙方有义务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向甲方结算;甲方未及时通知的,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最长____日)内向甲方结算。迟延结款的滞纳金为每日千分之五。
第三条 价格及配送补贴
3.1 乙方保证严格遵守甲方对_________的价格规定,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有权单方中止合同。如需调价,甲方将在统一调价实施前三天通知乙方。
3.2 乙方完成配送站申请后,享受本站_________产品销售配送补贴:销售_________超市中产品每满_________提取_________元业务服务费及_________元配送服务费,其中_________元业务服务费由站扣留自取,_________元配送服务费根据每月配送额进行月结算;每销售一个_________商务个人电子平台提取_________元业务服务费及_________元维护补贴,其中_________元业务服务费由站扣留自取,_________元维护补贴根据每月成功上传维护个人柜台信息量进行月结算。注:每个平台最少完成一个柜台信息。
第四条 甲方责任
4.1 甲方负责_________的全国市场计划。
4.2 甲方负责统一设计、印制产品宣传等资料,并以优惠方式提供给乙方。
4.3 甲方保证所供产品质量合格,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无偿调换,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处理当地市场影响等相关问题。非质量问题,甲方不予退换货。
4.4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向顾客解释公司的产品作用,并有义务协助当地的市场开拓业务培训。
4.5 甲方在签约时明确告知市场营销等风险问题,并明示在合同之乙方责任条款中。
第五条 乙方责任
5.1 乙方以独立注册的工商企业进行市场营销运作,在本合同签约之前应对自己的销售能力____市场营销进行有效的分析或评估,因判断失误所造成的市场营销风险、资金压力和产品积压以致经营亏损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5.2 乙方独立承担所需场地的租金、税收、水电、通讯、交通和招待等各种日常费用。
5.3 乙方应合法经营,正确对待工商、税务、卫生、治安等行政管理部门的检查,对政府行政部门依法指出的改正之处,应积极改正。
5.4 乙方无权利用甲方的品牌从事与_________推广无关的活动。
5.5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经营管理模式来开展工作,遵守甲方关于市场推广的有关制度。
5.6 乙方负责做好本职内负责的产品销售报表,由此产生的错误并造成实际损失的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追究因此给甲方及其市场带来的经济损失。
5.7 乙方应协助甲方工作人员进行市场调查以获得及时、准确、全面的市场信息。
5.8 乙方遵守_________经销商管理委员会决议和规定。
第六条 诚信与管理
6.1 甲方诚信承诺按甲方明示的规定给乙方以扶持,并承担甲方产品和经营活动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和道义上的责任。秉承甲方一贯主张的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之间签订的是产品分销协议,甲方公司从未承诺接收没有正当理由的分销退货。
6.2 乙方自愿遵守甲方关于配送站的管理规定;自愿从事甲方的分销事业,承担因参加此项经营活动产生的相关风险;乙方知悉本合同确立的是双方之间的商业购销合同关系,而不适用消费者法律规范。
6.3 若遇到产品质量、数量的缺陷,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核对,并提供依据供甲方核准,由甲方根据问题的状况予以解决。若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确认,乙方不能以产品质量有问题为借口向甲方寻求额外的非法利益。
6.4 乙方对于自己所服务的消费者进行初期的辅导和帮助责任;每月不少于3次的现场指导以及不限次数的其他方式的工作指导。
6.5 乙方表示最大诚信保证信守本合同,遵循禁止反言的法律精神。如违反自己所做的保证,乙方对于甲方公开处理自己的不诚信行为,除愿意按照法律规定、本合同约定以及甲方公司的规定承担责任外,同意甲方使用公开的道德品质谴责手段。
第七条 丙方的责任
7.1 作为乙方的保荐人,丙方有义务向乙方解释公司的制度及相关规定。若因丙方解释不清或者故意误导导致甲方或者乙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丙方的责任,可直接扣除丙方的补贴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奖金。
7.2 丙方愿意承担乙方配送站设立初期的辅导和帮助责任;每月不少于3次的现场指导以及不限次数的其他方式的工作指导。
7.3 丙方为乙方的合同义务向甲方承担保证责任,因乙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丙方愿意承担乙方所负责任。
7.4 丙方的责任为连带保证责任。
第八条 期限和终止
8.1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自甲乙丙三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
8.2 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可提前终止合同。
第九条 其它
9.1 本合同各方应遵守国家的规范要求。
9.2 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协商洽谈。双方办公地址或电话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
9.3 乙方与甲方发生业务往来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不得与任何个人结算。
9.4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丙各方各执一份。
9.5 双方如发生争议协商未果,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请裁判。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共2页,当前第1页12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2页,当前第2页12
返
为确保合同双方合法的经济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之规定,在双方自愿协商的情况下,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品名、规格、单价、金额、计量单位、数量、交货时间
二、交货方式:□铁路□快递□物流□送货□自提□其它方式:____________乙方须在货到三日内提货,否则有乙方承担药品存放滞纳金及药品变质的报废损失。
三、结算方式:□款到发货□货到付款□送二结一、付款方式:□转账□支票□现金。
四、产品质量标准:《药品管理法》规定和要求,验收及储存标准:执行《药品管理法》规定和要求。
五、货运到站:收货详细地址:,收货人:,货运运输费用负担:,联系人电话:____________
六、甲方发货后开具的发票,邮局或送至需方,乙方在收到二日后回执甲方或告知甲方代表,如甲方需进行查询、对账,乙方有责任给予协助,退货应执行《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管理条例》。
七、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认真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因故变更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依法另立协议,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甲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再续再订。
甲方:乙方:日期:
发展商: (简称甲方)
地 址:
电 话:
代理商: (简称乙方)
地 址
电 话: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西安市商品房屋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特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情况
甲方对(以下简称本项目)。
第二条 代理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策划推广及独家销售代理,合同期限自20xx年 月日起止至20xx年 月 日,共计24个月。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单方终止本合同。如需延期或提前终止,双方协商。
第三条 销售价格及付款方式见(附件一)
销售进度计划(附件二)
第四条 营销策划、广告宣传
乙方负责本项目的策划推广及独家销售代理工作,销售人员工资、业务费用及售楼部日常办公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本项目所发生的广告制作、发布、售楼资料印制、售楼部内部装修及办公设备、工地围墙布置、样板房装修均由乙方提供方案或建议,甲方同意后组织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代理费收费标准及销售成交认定
1、代理佣金计算方法:
代理佣金=底价佣金+溢价佣金
其中:底价佣金=底价销售合同总金额2%
溢价佣金=(实际售价—销售底价)销售面积20 %其余80%的溢价收入归甲方所有。
2、业绩考核方式:与客户签定合同,收到全部款项,即达到计算乙方销售业绩的标准。
3、佣金结算方式:客户不需贷款的以甲方收到全部购房款后,即视为达到
乙方计提代理佣金标准;若需提供按揭贷款的,按揭款到达甲方账户后,达到计提乙方代理佣金标准。若甲方已支付的代理佣金中因特殊原因退房的,则在下期支付乙方佣金中扣除已支付的相应佣金。
若客户未交足定金或交纳定金后弃订,所没收款项由甲方分配,甲方不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若遇特殊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退款。
第六条 房款收取
本项目楼宇销售的合同及收据均由甲方提供,销售合同由乙方填写,甲方审核签字盖章。售楼款项由甲方专人收取,汇入甲方指定账号。乙方不得擅自收取任何款项。
第七条 代理费结算
乙方应于每月 5 日前向甲方申报结算清单,若因乙方原因未按时申报,则按申报日顺延结算日。甲方在收到乙方结算清单后5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次月结算。 结算时首先扣除佣金的20%为保证金,直至壹拾万元整。
乙方当月未完成销售任务,代理佣金按照实际应计提佣金的80%提取。乙方次月完成累积销售任务,上月代理佣金全额结算。连续三个月未完成销售任务,扣除的20%代理佣金不再予以支付。
若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乙方代理费用,甲方须每日按应支付代理费用的5‰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与责任
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账户、本项目现有相关证件、合同文本、相关手续证明、项目情况等资料,不足部分由甲方继续完善并提供。
2、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本项目销售代理的委托书。
3、提供给乙方在楼盘现场装修完毕的售楼部,售楼部室内设施由甲方提供。
4、甲方负责收取包括定金及保留金在内的所有房款。
5、确保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提供工程进度表,确保楼宇按计划入伙。
6、有权对销售工作进行监督,并指派专人配合协调乙方销售工作,负责审核售楼合同、收款、办理合同登记等手续,落实购房人合理要求等工作。
7、本项目销售的宣传推广费(报纸、电视、楼书、户外看板、促销单等的设计、印制、发布、促销活动费)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提出发布计划,双方认可后由甲方执行。宣传推广费不低于可销售总额的1% 。
8、每周召开一次甲乙双方参加的项目销售工作会议。
9、乙方销售方案及计划须经甲方签字认可后方可执行。
10、 做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对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11、 因特殊关系,经甲方总经理批准,甲方享有10套房产的销售权利,该部分房产的销售不计入乙方销售提成,但作为乙方销售业绩计入考核。
12、 甲方有权调整销售底价。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乙方负责售楼部电话费及乙方日常办公费用,负责销售人员的招聘、培训、指导、管理并承担人员工资奖金及提成,和安全工作的责任。
2、乙方以甲方名义按照委托权限进行销售工作,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销售业务以外的活动。
3、切实完成向甲方承诺的销售指标,严格执行甲方认定的销售价格及付款方式。
4、进行项目营销策划,编写项目推广计划提交甲方,拟定项目付款方式、广告安排、促销配合等营销组合,确定项目推广时机。
5、依项目市场定位制定项目销售要点,拟定广告方案,为广告公司确立宣传主旨、提供参考意见,指导及协助广告公司进行本项目的广告宣传制作及发布。
6、负责对售楼部一线销售人员进行专业、专职培训,并定期召开销售工作会议,了解一线反馈信息,随时对一线人员进行指导。
7、每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一次销售情况。
8、在合同期内负责房款的催交。
9、乙方须按甲方意图及要求解释并填写房屋买卖合同,充分体现甲方权益。
10、做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对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客户购买的本项目房产的实际情况与甲方提供书面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工期、质量问题等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若甲方无故未能按期支付乙方代理费用,甲方须每日按应支付代理费用的 5‰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协商无果并可通过法律程序追讨乙方合同所得。
3、乙方不得隐瞒、滞留或挪用销售资金,若有此类情况发生,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赔偿及法律责任。
4、乙方擅自超出甲方委托权限范围的销售行为,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对甲方造成形象、利益损害,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赔偿,并可单方终止合同。
5、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代售或委托他人销售的房屋,销售额应计入乙方销售总额中,并结算佣金给予乙方。
6、自正式开盘销售日起,每个月为一考核期。乙方连续三次未完成销售任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本项目从合同签定之日起,壹个月内乙方总销售业绩少于壹百万元,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于20xx年12月22日前向乙方提供销售现场,如发生延迟,本考核期向后自然顺延。);从第二个月开始,销售考核按附件二执行。
7、在最后一季考核时,如因乙方销售执行不力,乙方未达到委托销售总套数的90%,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代理费总额的10%作为处罚。如超过委托销售总套数的90%,按乙方代理费总额的5%作为奖励。乙方销售业绩达到90%后,乙方可选择终止执行本合同。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甲乙双方需提前一个月进行交接工作,销售执行工作由乙方现场经理负责。销售业绩计入乙方业绩。
第十二条
未尽事宜,双方可予以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 全系列产品委托销售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代理(经销)区域和代理(经销)范围:
1. 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为产品在上述地区范围内的一级代理商。甲方提供的车辆,在乙方付清全款前,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对车辆安全负责。
2. 乙方不得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以任何形式跨区域经销甲方产品,否则,除乙方应赔偿所有损失外,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二、委托期限
本合约有效期:自签订该合同之日起计,即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双方到期需续约,必须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合作条件和销售方式
1. 全系列产品的展厅,以便利于产品的显示及宣传,费用乙方自付。
2. 乙方首批订车为 六辆(单价为: 万元),乙方需在申请领取车辆合格证前付清全款,汇款打入甲方指定账户。 后续车辆订单,乙方需严格执行订车合同的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3. 甲方指定车辆出售价格,系列可在该车订车合同中规定的价格上增加最多二十万元; 系列可在订车合同中规定的价格上增加最多八万元。如甲方对销售价格和范围有变动,须提前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自行制定对外销售价格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如对销售价格有异议,必须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五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回复,否则视为认同。
4、乙方承诺每月最低如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销售任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 甲方车辆产权归甲方所有,除售出及甲方调货外不得离开展厅:不得试乘、试驾;不得对产品行使出租、出借、抵押等行为,乙方对车辆整车、外观、装饰等安全负全部责任。
6. 乙方如需补货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甲方,双方须就该批次车辆另行签订订车合同。不允许乙方私自从其他经销商处调车或向其他经销商调车,如出现特殊情况,乙方需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由甲方负责调配车辆。调车时,应出具盖有公章的提、调单,并登记该车的底盘号、发动机号、经办人签字。
7、甲方在乙方派驻商务代表,负责协调日常销售、售后服务工作。乙方须无偿为甲方商务代表提供食宿和办公场所,必须全力支持甲方商务代表在当地开展工作。甲方商务代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借款。甲方商务代表提出的任何与双方协议内容无关要求,乙方均有权拒绝,否则视为乙方和商务代表之间的私人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甲方义务
1. 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合同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并具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的能力的信用。
2. 甲方承诺可以取得本项目合法销售之相应证明文件。
3. 甲方允许乙方为该代理产品做宣传,但要明确表明其为甲方的销售代理,并需取得甲方认可。乙方的宣传内容不得出现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项目,如因此出现纠纷,乙方对其行为负全部责任,甲方无责任。
五、乙方义务
1. 乙方需配合甲方驻地商务代表,积极处理车辆售后服务工作,进行市场调研,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销售策略。双方需对调整后的商务政策签订补充
协议。
2. 乙方需按甲乙双方确定销售条件(售价、付款方式及本合同条款等)进行销售,否则,因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争议和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3. 乙方应将甲方的相关资料视为商业秘密不得对外泄露。
4. 乙方处人员的招聘、培训、工资、奖金等均由乙方承担。
5. 乙方在销售该系列产品时,要严格执行甲方的相关规定。
6. 乙方应努力维护和树立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形象,积极与甲方合作做好渠道维护及各种售后服务、客户投诉,及时向甲方反馈各种市场信息。
六、购车程序 双方按签字认可的订车合同中的价格进行结算,乙方将购车客户的资料提供给甲方并将购车款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后,甲方即将该车的产品合格证及发票出具给乙方。乙方在未收到客户购车款前不得将所购车辆交付,否则后果自负。
七、提货方式及验收
若由甲方送货,乙方承担费用,费用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货到后乙方及时签字验收。
乙方自行提货,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货物风险自乙方提货人员验收车辆后转移。
八、质量保证和产品退换
1.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规定及标准,并向乙方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2. 甲方货物售出,概不退换。车辆自身质量问题,乙方需告知购车客户到奔驰售后服务中心解决;甲方产品部分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解决。
3. 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客户投诉,乙方需及时有效解决,并书面告知甲方。如因乙方不能及时有效处理客户投诉或处理不当,产生的一切纠纷及后果由乙方承担。
九、合同履行注意事项
1. 乙方不得单方面修改、终止合同。
2. 未经甲方书面准许,乙方不得跨出本合同规定的范围销售甲方产品,否则,因乙方的冲货现象而造成甲方或其他代理商的损害的,甲方将给予乙方处以冲货零售价2倍金额的罚款,罚金在15个工作日内由乙方交付给甲方,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即时终止本合同,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 乙方需在领取车辆合格证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客户资料并保证提供信息准确无误,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和搪塞,否则视为违约。
4. 乙方在收取购车客户的车定金及购车款前,需及时与甲方沟通,确定甲方能够提供购车客户所需车辆,否则引起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 乙方不得无视法律,做出随意夸大、隐瞒或虚假承诺等行为,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消除一切不良影响。
十、其他
1. 甲、乙双方若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问题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诚信态度,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双方同意于本合同签订地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 本合同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3. 本合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
4.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或合同终止后,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合同范围使用。
5. 本协议所列的地址或电话为双方寄送文件或电话通知的依据,如有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加盖公司公章,否则双方通信或通讯以本协所列为准。
十一、合同效力
1. 在本合同期限内,双方的权利已履行完毕时,如无继续书面续签,本合同自动终止。
2. 如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约定相关内容,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车辆折旧及运输等费用。
3. 合同终止后,双方需在15个工作日内结清账目上所有款项,甲方于15个工作日内取回所有甲方财产。乙方无权留置甲方财产,如乙方强行留置甲方车辆,乙方需赔偿甲方每车每天五千元的赔款。
4.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及争议均适应中国法律,如发生双方意见不和最终未能达成谅解时,可再向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5.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帐号:
甲方:
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友好合作,诚实信用,互利互惠,长期共赢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决定,签署本经销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阿输吠陀•源生圆理疗护肤系列产品在_________市的总经销商,在本区域享受甲方产品独家总经销商资格,在本区域市场全权开展销售甲方产品的合法商业活动。
二、甲乙双方的所有商业活动必须依法经营,对客户做好诚信服务工作,双方各自的经营风险和法律行为自行负责。
三、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本企业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并首批订购全套20万元产品,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交纳首批订货定金,为定货金额的 %。以保证乙方正常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以及信用保障等。甲方向乙方交货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合同款项。 甲方授权乙方成为本区域独家总经销资格。在乙方成为区域总经销期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严防串货,杀价,多头销售行为,在本区域不再发展授权经销商。
四、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统一商务政策,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产品价格体系和区域管理制度,保护甲方自主知识产权和无形资产不受侵犯。
五、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在首批产品订购日起的三个月内,实现最少销售五万元产品。否则,到时自动取消独家总经销资格。在第一年度乙方应实现不低于五十万元年度销售目标,才可优先续约第二年度总经销协议。完成年度销售目标按进货总量的2%年终返利,超额部分按4%年终返利。
六、甲方不得再将“产品”售予、让予或以其他方式使“地区”内乙方以外的任何个人、公司或其他主体取得“产品”。亦不得委托“地区”内乙方以外的其他个人、公司或其他主体作为其经销商,以进口和销售“产品”。甲方收到“地区”内任何客户有关“产品”的询购,均应交给乙方。甲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他人在“地区”内出售“产品”,并不得将“产品”卖给甲方知道的或有理由相信拟在“地区”内再进口或出售“产品”的第三者。
七、价格
1、甲方给予乙方的价格和条件,应随时由甲方和乙方商定,此项价格和条件的确定并应考虑到正常贸易惯例及经常存在的市场竞争情况,使双方从销售中获得相当利润。
2、甲方给予乙方一个较稳定的市场价格,如有变动,也是每年年初发给的年度价格表。
3、如有产品价格变动,甲方应在改变价格和折扣的30天前书面通知乙方,所有改变价格期限之前双方签定的合同一律保证价格,并按正常交货期交货。
4、乙方所享受的代理折扣由双方另行商定,但甲方应当保证乙方应获得不低于
的折扣。
八、单独合同
在每次具体购买产品时,双方应缔结单独合同。
九、最惠条款
甲方声明,本协议中各项条款是甲方现在给予经销商和制造商最优惠的条款,今后如甲方向任何其他经销商或制造商销售“产品”时提供比本协议更有利于买方的条件时,甲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此项更有利的条件。
十、甲方的责任
甲方同意在下列方面承担义务:
1、承诺并保证作为产品的中国总代理完全有资格与乙方签订本协议。
2、3折提供样品和一切可以供应的广告资料。
3、提供现行的国内价目表,并将价目表内任何预期的变更迅速通知乙方。
4、甲方将向乙方免费提供一定数量的产品资料。大批量的资料在必要的情况下可由乙方申请甲方提供。
5、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最新的行业动态信息,经常提供有利于推销产品的意见,以便乙方能采取多元化的市场推广策略和销售方式。
6、甲方将对乙方的促销员提供全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持。
7、甲方对于乙方售出的产品,凡是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的而引起的损失,一切均由甲方承担责任或给予免费更换。
十一、乙方的责任
1、为在“地区”内推销“产品”并为客户服务,应自费提供和保持一个有经营能力的机构,并尽一切努力争取达到有利于甲方为利用“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而制定的销售指标。
2、乙方应根据需要,在“地区”内发展区域性代理商和分销商,签订合同和管理将由乙方独立负责。
3、乙方将配备足够的销售人员和培训师来配合市场销售的需求,他们会全面了解阿输吠陀•源生圆理疗护肤系列产品的特性及用途,并能够承担培训,现场检测服务和操作示范等任务。
4、供给甲方有关销售“产品”的详细报告,以及尽可能多的有关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和竞争者推销活动的情报。
5、乙方应尊重和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并保证不将售出的任何甲方产品复制后用于商业目的。
十二、双方关系
根据本协议所建立的甲方和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的关系仅属卖方和买方的关系。任何一方均无权对某一第三者代表另一方,或以另一方的名义签订合同。本协议并不产生代理权,如果任何一方以另一方的名义或以另一方代理人的名义行事,以致另一方遭受损失时,该导致损失的一方,应使受害的一方不负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双方并未也无意建立任何代理、合伙、合营企业或雇主和雇员的关系。
十三、甲方名称等的使用
1、特许
乙方得为商业上的目的使用“商标”和“行名”或它们的简称或变称,并得标明自己为“地区”内“产品”的经销商。
2、注册
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应自费负责为“商标”和“专名”在“地区”内办理申请、正式注册并保持其效力。
十四、期限、终止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如遇下列情况和条件,本协议应终止:
1、如任何一方有违背本协议的实质行为,另一方得以书面通知该方,叙述此种违约行为,并说明除非该方对此种违约行为按本节规定加以纠正,否则另一方将按照本节规定终止本协议。如该通知发出后九十天内仍未得到纠正,则本协议根据这一事实在上述九十天期终时即时终止,或
2、如任何一方根据破产法或债务人救济法提出或同意提出破产申请或其他救济申请,或被裁定破产,或解散,或清理,或对债权人作任何转让,或对该方指定了产业管理人或类似人员,则在上述任何情况下,另一方得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即终止本协议,或
3、如遇本协议所规定的某种不可抗力事由,以致协议一方在超过 天期限后尚无法履行其义务时,则另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
十五、解约的影响
凡在本协议终止前双方间已发生而尚未了结的任何债务,或在本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而发生的另一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均不受本协议终止的影响。
十六、保证
1、标准
甲方向乙方保证,所有“产品”均符合“地区”内的标准。可以出售,并适合销售目的。甲方并保证“产品”在原料和制造工艺方面均符合质量标准。
2、免受损失
凡因“产品”被指称质量低劣,或因侵犯专利、商标,或因在“地区”内销售或使用“产品”而引起的其他任何类似的责任事由,甲方应保护乙方,使之不受损失。
3、质量
如乙方发现任何“产品”质量低劣,并将此事实通知甲方,甲方应按乙方提出的要求,立即予以调换或对乙方给予补偿,其费用由甲方自行负担。对由于上述调换或补偿而引起的损害,乙方不丧失其索赔权。
十七、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全国性广告发布时刊登授权独家经销商的名称,地址,电话。在独家经销商所在区域,双方合作共同开展有实效有针对性的宣传推广。厂家分担本区域广告费的50%,但最高不超过乙方销售额的2%,并对独家总经销商提供统一授权牌匾,产品演示图板,现场宣传海报,宣传彩页等。
2.乙方有义务随时将本区域的市场发展,产品情况,客户需求等信息及时反馈甲方。
3.甲方保留对产品技术规格,市场价格的调整权,如有变动甲方须在新规格,新价格生效前15日通知乙方。
十八、不可抗力
本协议任何一方如遇到非所能控制的事由,以致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任何延误或无法履行本协议及(或)各个单独合同的一部或全部条款时,则在此范围内得以免除其责任。此类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海啸、地震、以外事故或机械故障、天灾、战争、封锁、禁运、劫持、战争威胁、战争性情况、扣押、暴动、动员、暴乱、非暴力骚乱、革命、制裁、抢劫、罢工、劳动纠纷、工业干扰、动力供应不足、缺乏正常运输工具、金融恐慌、交易所关闭、国有化、禁止进口或出口、拒发政府命令、敌对行动或其他类似或不类似上述原因而非该方或双方所能控制的。如由于立法或政府行政命令以致任何一方或双方失去根据本协议应得的利益时,双方应重新审查本协议的条款以便恢复任何一方或双方根据本协议原已取得的同样的相应的地位。
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书面的通知,应由受影响一方以合理速度送达另一方。......
十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达成的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电 话:
委托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拥有的产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在 拥有的店面,(店面编号: ),销售面积共计 平方米(以下简称该房产)。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____ 年____月____日至____ 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个月,可循环延期。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销售代理商,否则视同乙方代理销售。乙方有权获得合同中约定的中介费。
4.甲方与买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或协议后,因甲方违约导致房地产买卖交易无法完成,甲方应承担乙方的中介费。
第三条 费用负担
1、推广费用由乙方负责。
2、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委托价格
1、该房产委托乙方销售价格为______ _ ___,交易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与甲方无关(包括中介费),由乙方自己行解决。
2、乙方视市场销售情况,在甲方确认的销售价目基础上向上灵活浮动,但浮动幅度原则上控制在 %内。
第五条 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
1、乙方的中介费为甲方规定销售价格超出的部分。
2、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乙方负责。
3、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中介费:
甲方与买方签订正式销售合同后,乙方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中介费。甲方在签订正式销售合同后应不迟于3天将中介费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取中介费后应开具收据。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2)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按揭合同、按揭保险单等。
(3)关于代售房地产的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设备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4)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房地产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 根据市场,制定推广计划;
(2) 在委托期内,进行网络、媒体、声讯电话等方式的广告、宣传,利用各种
形式开展多渠道的销售活动;
(3) 派送销售房产的有关宣传资料;
(4) 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销售的房产、环境及情况;
(5) 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房产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本合同所规定的销售价格与浮动幅度。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盖章):
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 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协商,就双方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指定区域代理
甲方指定乙方为______ _ __在____ _____的代理。
第二条:指定代理范围
1、乙方的指定代理范围为_______________,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新增加的产品。
第三条:代理期限 _ __年_ __月___ __日起至_ __年_ __月_ __日止。
(一)甲方的权力及义务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合格产品及相关资料文件。
第五条:甲方提供产品的技术指导、培训、咨询、等服务。
第六条:甲方不得在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在授权区域对授权产品另设代理商及私自将产品销售到授权区。
第七条:乙方订货后,甲方及时给予确认,并优先给予供货。
第八条:经甲方确认,保修期内产品出现较大质量问题,甲方将负责更换,从乙方发往甲方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对乙方的销售情况及其他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第十条:双方不定期互通业内咨询。
第十一条: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产品推广会、培训、宣传等活动,乙方应配合并开拓和维护销售市场。
第十二条:乙方自主经营,有权对代理产品价格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甲方发给乙方的价格不得高于任何经销商或代理商价格,如经核实甲方确有上述情况,乙方有权按成交额的50%追究甲方的经济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第十四条:乙方必须遵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进行市场营销工作。
第十五条:乙方必须在授权区域内销售,不得跨区域销售,否则视为窜货、冲货;甲方有权追纠乙方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获得直接从甲方进货的权利。
第十七条:可获得本协议规定的奖励和待遇。
第十八条:可获得甲方的指定区域授权代理认定书及产品。
第十九条:乙方可获得甲方提供的销售、技术支持和帮助,甲方应对乙方雇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
第二十条:为便于甲方有计划组织供货,乙方若需要产品时,必须提前10天通知甲方。 第二十一条: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获得甲方授权区域及产品的代理权;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进行协作业务过程中,有责任在对外营销活动中和产品质量服务上维护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形象。
第二十三条: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代理价格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透露。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在本协议签定后的五天内向甲方订购产品按时支付货款,逾期将视为自
动解除和约。
(三)授权形式,结算方式
1.授权形式
第二十五条:乙方取得代理商后,甲方在该区域无权再发展代理商及经销商。
第二十六条:乙方取得代理商后,乙方在不违反市场管理条例下自主经营,甲方无权干涉。
2.结算方式
第二十七条:乙方向甲方订货时,乙方必须开出银行汇票,到甲方帐号后,甲方负责发货给乙方。乙方收到货签字为准后,甲方才能到银行提取货款,或现场取货后再付钱。乙方不得任何理由推迟或拒付货款。
(四)市场管理条例
1.管理的目的
第二十八条:坚持在指定代理区域销售,防止恶性价格竞争,确保乙方的合理利润。
2.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坚持指定代理区域的销售,禁止跨区销售。
第三十条:遵守统一直指导零售价,禁止低价销售。
3.市场管理奖罚措施
a.奖励:
第三十一条:遵守本协议规定的市场管理条例及销售任务的区域代理商可获得一定的奖励(具体奖励协商而定)。
第三十二条:配合甲方进行市场管理,协助甲方在区域内举办的产品推广一切活动。
(五)发货
第三十三条:乙方在确定进货明细目录后,提前10天将进货计划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没在此期限间得到乙方的进货计划,将不保证这次发货。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货时,须双方另行协商。
第三十四条:由甲方发货到乙方要求运往所在地的运费需由乙方支付。
(六)退货
第三十五条:甲方保证产品质量。若产品质量不合格,负责调货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六条:从甲方发往乙方所在地的货物,因途中运输引起损坏的,甲方协助乙方处理,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在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甲方若在同一地区重复授权代理商,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提出索赔。
第三十八条:乙方第一次窜货、冲货,甲方对乙方进行按窜货、冲货量两倍的金额罚款;第二次窜货、冲货,甲方除按前一次方法罚款外,有权取消其代理权,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十九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必须在终止合同时或收到守约方发出的《终止合同决定》之日起,双方在十五日内结清区域代理销售全部款项,否则,违约方每天向守约方交纳应付款总额1%的滞纳金。
(八)其它
第四十条:甲乙双方共同开拓区域内市场,如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遇不可抗力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另订补充协议予以规定。本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偿条款和附件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或法院管辖。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提供乙方的一切法律文件,协议及约定同时终止,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也同时作废
(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第四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守约方可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1、甲方的产品、市场不符合乙方要求,无法打开市场。
2、乙方对甲方调整代理区域及代理费比例不同意,且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3、乙方经常违反甲方的要求或多次被顾客投诉。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
第四十四条:下列情况出现时,本合同立即终止,过错方应承担无过错方的损失:
1、 本合同期满,双方无意继续合作。
2、 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且给甲方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经甲方要求后拒不改正。
3、乙方有违法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影响甲方形象。
4、出现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第四十五本合同终止,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指定人员办理交接手续,除双方货款结清外,乙方应退回相关的销售工具、资料、文件、手册等。
第四十六: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代理人名义从事任何有关活动,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若触犯刑律,甲方将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
(十一)、争议处理
第四十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附则
第四十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随时以书面方式修改或补充,并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
电话: 电话:
手机: 手机:
身份证: 身份证:
地址: 地址:
时间:__ _年_ _ 月_ _ 日时间:_ __ 年_ __月_ 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 全系列产品委托销售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代理(经销)区域和代理(经销)范围:
1. 甲方经第三方同意授权乙方为 全系列产品在 地区的二级代理商,并负责改产品再上述地区范围内的总经销。
2. 乙方不得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以任何形式跨区域经销甲方产品,否则,除乙方应赔偿所有损失外,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二、委托期限
本合约有效期:字签订该合同之日起计,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双方到期需续约,必须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合作条件和销售方式
1. 乙方在 必须设有能够可以展示 全系列产品的展厅,以便利于产品的显示及宣传,费用乙方自付。
2. 甲方为了支持乙方,甲方暂时提供 全系列给乙方代销(详见双方签字认可的销售控制表),即乙方暂压首批进货(车)款,但乙方必须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将为销售的贷款(车款)按双方协议的价格支付给甲方(具体销售价格详见双方签字认可的销售控制表)。
3. 如甲方对销售价格和范围有变动,须提前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自行制定对外销售价格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如对销售价格有议,必须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5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认同。乙方的售价不得低于委托销售底价表中的低价。否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所得利润双倍的罚款。特殊情况须经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同意。
4. 甲方暂提供的首批 系列产品在进入 展厅后3个月内,除售出及甲方调货外不得离开展厅:不得试乘、试驾;不得在其上有任何权利、义务的规定。
5. 乙方如需补货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再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及时补充货源;双方处某型号车售空,都可以再对方处调货,双方在提车。调车时,应出具盖有公章的提、调单,并登记该车的底盘号、发动机号、经办人签字。
四、甲方义务
1. 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合同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并具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的能力的信用。
2. 甲方承诺可以取得本项目合法销售之相应证明文件。
3. 甲方允许乙方为该代理产品做宣传,但要明确表明其为甲方的销售代理,并需取得甲方认可。
4. 甲方与购车客户签订有关合约后,因合约履行引起的纠纷由责任方承担
责任。
五、乙方任务
1. 乙方提交代理销售建议书,经甲方认可,乙方应按计划推广销售工作。
2. 每周乙方销售负责人员到甲方了解甲方销售情况,积极迎合市场需求并有利于本系列产品的全部销售,组织处理两地销售处的协调工作,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3. 乙方需按甲乙双方确定销售条件(售价、付款方式急本合同条款等)进行销售,否则,因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争议和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4. 乙方应将甲方的相关资料视为商业秘密不得对外泄露。
5. 乙方处人员的招聘、培训、工资、奖金等均由乙方承担。
6. 乙方在销售该系列产品时,要严格执行上海大众的相关规定。
7. 应积极配合或独立完成代理区域的市场调差及分析资料,并及时提交给甲方应用。
8. 乙方应努力维护和树立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形象,积极与甲方合作做好渠道维护及各种售后服务、客户投诉,及时向甲方反馈各种市场信息。
六、委托代理程序
双方按签字认可的{销售控制表}中的价格进行计算,乙方将购车客户的资料提供给甲方并将购车款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后,甲方即将该车的产品合格证及发票出具给乙方。乙方在未收到客户购车款不得将所购车辆交付,否则后果自负。
七、提货方式及验收
货物由乙方自提,在提货及销售过程中造成损伤的,有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如需甲方送货,费用由乙方承担,货到后及验货签字收获,风险转移。
八、质量保证和产品退换
1.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规定及标准,并向乙方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2. 若产品再保质期内非人为原因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随时更换,并承担相应运费。
3. 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客户投诉,甲、乙双方应高度重视,迅速予以妥善解决,减少负面影响。
九、质量保证和产品退换
1. 甲、乙双方不得私自修改、终止合同。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终止的,责任方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 甲方书面准许,乙方不得跨出本合同规定的范围销售甲方产品,否则,因乙方的冲货现象而造成甲方或其他代理商的损害的,甲方将给予乙方处以冲货零售价2倍金额的罚款,罚金在15个工作日内由乙方交付给甲方,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即时终止本合同,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 甲乙双方即时向对方提供销售进度信息及客户资料并保证提供信息准确无误,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和搪塞,否则视为违约,责任方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
的一切的经济损失。
4.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则责任方构成违约,无责任方首先可书面通知责任方并给予责任方二十天地整改期,整改期满后责任方仍未修正,则无责任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责任方。
5. 乙方不得私自收取购车客户的车定金急购车款,否则引起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 乙方不得无视法律,随意夸、隐瞒或虚假承诺等情况,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消除一切不良影响。
十、其他
1. 甲、乙双方若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问题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诚信态度,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双方同意于 提请诉讼。
2. 本合同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3. 本合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
4. 甲方对乙方的财产无留置权。
5. 如本合同中的一条或一条以上条款无效,合同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6.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或合同终止后,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合同范围使用。
7. 本协议所列的地址或电话为双方寄送文件或电话通知的依据,如有变更应市面,否则双方通信或通讯以本协所列为准。
十一、合同效力
1. 再本合同期内,双方的权利已履行完毕时,如无继续书面续签,本合同自动终止。
2.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及争议均适应中国法律,如发生双方意见不和最终未能达成谅解时,可再潍坊市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3.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地 址: 地 址:
日 期: 日 期:
甲方:
经营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本着友好合作、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共创品牌的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销售区域及时间
甲方同意将系列产品在(区域)的销售权授予给乙方,销售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补货、结算及运输方式
1、乙方根据销售情况,在每次补货前应将所需货品种类及型号、数量等信息提前十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进行货物准备。
2、甲乙双方采取经销方式进行销售的,具体方式是: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按乙方的要求将产品交付给乙方,或乙方以预付款的方式由甲方在每次发货前按货值进行抵扣。采取代销方式进行销售的,每月日结算上月销售款,乙方按照实际销售额和约定的供货折扣将销售款打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3、甲方交付地点为,甲方负责货物运到乙方指定的托运站,其他费用乙方自行承担,调换货品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4、凡属乙方承担的运输,运输费、保险费若由甲方事先垫付的,甲方在乙方的货款中扣除。
5、乙方收到货物后,如发现货物与随行送货单有异,应在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查证,逾期不通知的则视乙方无条件认可该单货物数量和金额。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出具独家销售证书,维护乙方经销区域内的权益,提供乙方运作市场所必须的文件资料及必要的产品检测报告,提供包括文字、图片、影像在内的配套广告宣传资料。
2、甲方不得在乙方销售区域内再授权第三方进行产品销售。
3、甲方有义务派出市场管理人员协助并督促乙方进行市场开拓和售后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市场指导和培训。
4、在代理区域内,则甲方不再在该区域设立第二家代理商,只协助乙方在当地设立次级分销渠道。甲方按照行情制定乙方的代理奖励制度,按照制度乙方如没能完成甲方的代理销售额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或调整为次级代理商。
5、在给代理商供货当中保证其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四、乙方责任
1、在销售区域内,乙方负责维护品牌的价格、形象、管理等方面的统一。
2、乙方保证每月向甲方提供各种产品当前库存量及销售情况。
3、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在终端市场的销售及宣传活动,并向甲方定期提供本区域市场需求,价格、信息、竞争产品的各种活动以及市场评估,用户信息反馈等,以便双方协作,共同研究市场策略。
4、在代理甲方期间,不得代理其它厂家同类产品,如被甲方发现,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并追讨乙方的商业违约法律责任以及商业赔款,所造成的一切社会负面影响,全权由乙方负责。
5、在合同期内,如果甲方发现乙方有窜货以及降价扰乱市场等行为,甲方将责令乙方限时整改,拒绝整改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在该区域的销售资格,扣减所交纳的部分保证金;如乙方有仿造、伪冒甲方品牌产品,甲方将停止发货,并取消乙方在该区域的销售资格,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6、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乙方应忠实于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保证各种宣传准确无误,不得任意夸大和捏造,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和市场形象,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五、合同续签:
本合同期满,若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在合同期满前30日协商续签,否则,至合同期满之日起本合同自动失效。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续签合同的优先权。
六、保密条款:
1、本协议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协议本身、技术资料、价格、图表等影响到双方利益,技术、商业秘密,双方均应严格保密,未经双方书面认可不得向第三者泄密。
2、乙方在业务活动中,牵涉到利益的各方,甲方同样有保密的义务。
七、协议终止:
协议期满,乙方需解除协议,应将原授权书、协议正式文本等退还甲方,并拆除甲方品牌标志,并拍摄成照片寄回甲方,结清往来帐款后,持履约品牌保证全票据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
八、法律效力:
1、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的行为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商业道德和法律规范或损害对方利益时,可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的效力;
2、甲方对乙方的代理授权期满后,本协议自行终止,但是乙方有优先续签权;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签订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诉;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有效)。到期终止后,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可以续签。
5、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本合作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或双方均可部分或全部免责。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0天内,向对方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6、协议生效: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
电话:电话: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的买卖和代理服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出售的房地产】
甲方委托出售的房地产(下称该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地产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权共有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地产用途为: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
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目前该房地产物业服务公司为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合计人民币: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______元)。
第二条【房地产产权现状】
该房地产产权现状为以下第___种:
1、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或者被查封、被非法占用及其他产权争议,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2、该房地产处于抵押状态,卖方承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还清贷款,办妥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3、该房地产处于抵押状态,甲方需委托担保公司担保或者由买方融资赎楼的,须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___日内向担保公司和代理方指定人员出具公证委托书,办理赎楼手续,买方应予协助。完成赎楼后,应将房地产证原件托管于代理方或者买卖双方约定的担保公司作为办理过户手续之用。担保公司担保或者由买方融资赎楼的协议另行签订。
第三条【房地产租约现状】
该房地产所附租约现状为以下第___种:
1、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2、该房地产之上存有租约。甲方保证在三方(买卖双及代理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并解除租约。
第四条【附着于该房地产的户口】
该房地产所附着的户口,甲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___日内迁出。
第五条【转让价款】
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___亿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______元)。
第六条【交易定金】
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代收定金,金额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与买方协商确定。买方将定金交付乙方时,视为甲方收取定金,乙方应当在3日内通知甲方收取定金。
第七条【交房保证金】
为防范交易风险,督促甲方按约定如期交付该房地产并结清所有费用,甲方同意在首期款中预留人民币: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______元)作为交房保证金。此款在甲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进行结算。此交房保证金的处理办法为下列第___种。
1、交由乙方托管。
2、甲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由买方直接支付给甲方。
第八条【税费承担】
按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规定,买方需支付的税费项目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交易资金监管】
买卖双方同意直接支付房款的,双方约定由买方存入卖方的银行帐号。买卖双方约定第三方监管的,监管方式为第____________种:
1、由买卖双方指定的____________银行进行监管。
2、由代理方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帐号进行监管。
3、由买卖双方指定的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进行监管。
资金监管协议由买卖双方及监管方另行签订。
第十条【付款方式】
甲方要求买方按下列第___种方式给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房款:
1、非银行抵押付款:
买方须于珠海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出具房地产过户回执的当日支付百分之___房款。余款须于领取新的房地产权证书当日支付。
2、银行抵押付款:
买方须于珠海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出具房地产过户回执的当日支付百分之___首期房款。余款由按揭银行直接支付。
3、一次性付款(非银行抵押付款)或者银行抵押付款均可。
第十一条【委托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___个月。甲方确认《成交确认书》后,代理期限延续至该房地产转移到买方名下为止。
第十二条【代理服务内容】
乙方提供如下服务:
1、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寻找适合的买方,陪同买方看房,促使买卖双方成交,并根据甲方授意代收定金,签订认购等协议;
2、对买卖双方当事人资格、房地产产权信息的合法性进行查验;
3、向买方准确传达或报告甲方的真实意图(包括房地产权属、现状、房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事项);
4、促成买卖双方进行交易,协助办理房地产交接事宜;
5、提供银行抵押贷款、赎楼事项的咨询服务;
6、介绍按揭银行及按揭服务机构;
7、向甲方准确传达或报告买方的真实意图(包括房价、付款方式);
8、对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期限、应缴纳的税收、费用等事项提供咨询、代为办理手续的服务;
9、按约定对买卖双方的交易资金监管提供服务或者介绍监管机构;
10、提供市场调查,广告宣传服务。
第十三条【代理佣金收取】
乙方在买卖双方与乙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三方合同)时,向甲方收取代理佣金人民币: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______元)。如买卖双方最终未能完成该房地产产权过户,则此代理佣金无需退还,因乙方原因导致的除外。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买卖双方(含亲属、近亲属、委托人、代理人、代表人、承办人等)利用乙方所提供信息、条件、机会等,私自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者另行通过其他物业代理公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佣金。甲方并应承担代理方追索其违约责任所支出的案件受理费、律师费等费用。
2、因甲方过错或违约,致买卖双方未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佣金,并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___的违约金。甲方并应承担代理方追索其过错或者违约责任所支出的案件受理费、律师费等费用。
3、因乙方过错或者违约,致买卖双方未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乙方应退还所收取的佣金并支付该房地产总价百分之___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随属附赠品】
甲方除送固定装修外,另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本合同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变更或者单方解除。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合同他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___日内向合同他方提供证明。
第十八条【送达】
合同当事人所填写确认的通讯地址即为送达地址。
合同当事人除直接送达外,可以短信、邮件、传真、信函、公告等方式送达。
以短信送达时,手机号码为: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第十九条【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
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十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___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选择如下第___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___份,甲方及乙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