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授权委托书(精选3篇)
授权人:(定作方)
被授权人:南京顶正包材有限公司(承揽方)
鉴于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已经签订包装印刷承揽合同,并建立友好合作关系,为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现定作方特此授权承揽方使用授权人持有和有权使用的下列商标。
授权商标注册证号:第号
授权商标注册证号:第号
授权商标注册证号:第号
商标标识:(另附页)并加盖骑缝章。
授权期限:与双方签订的承揽合同期限一致。
本授权书作为双方承揽合同的附件,与承揽合同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授权人:
被授权人:南京顶正包材有限公司
福安市海峡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是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商标注册号: ,我司为该商标的合法所有权人, 年 月 日,我司与贵司签订了《委托加工协议书》,由贵司为我司避雷器产品提供oem生产加工事宜。
因此,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授权 福安市海峡电气设备 有限公司依法使用我司注册商标,用于避雷器产品的'生产制造。
授权时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授权范围:限于避雷器产品的生产
特此授权
委托人姓名: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
住址: 电话:
因东城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将对 进行税务检查,需向 为代理人,代为办理。
受委托人的代理权限:办理税务检查过程中的各项涉税事宜 受委托人的'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至税务检查结案日 上述代理权限,如委托人或受委托人要求变更,应另行协议。 (附: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
受委托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