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委托书十篇
委托人:,男,岁,住,电话。
受委托人:,男,岁,住,电话。
现因委托人与交通事故诉前财产保全一案,委托到法院办理有关事项。
委托代理权限:代为办理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和解、签收法律文书和交、取担保金等事宜。
委托人:(手印)
受委托人:(手印)
年月日
委托人:_______
受托人:_______
委托事项:
我委已经受理孙对原野荣进机电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委托法院诉前财产保全。请求查封被申请人的帐号_______,开户行:临淄农村合作银行红石崖支行分理处,申请保全的数额为人民币4万元。如因申请保全错误而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申请人自愿赔偿被申请人相应损失。
委托人:_______ 受托人:_______
日期:_______ 日期:_______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委托人全权委托受托人(身份证号:)持贵公司要求的必备文件,以委托人的名义前往贵公司办理(保单号)项下的(车牌号)于所发生的退保手续。特此授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受托人通讯方式:
授权人声明
1、本授权书所列内容为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有任何虚假,由委托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受托人在贵公司退款收据及其他单证上的签字均代表委托人,其效力与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效力相同。
3、因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产生的任何问题或因受托人的原因致使贵公司所支付的款项未交给委托人,贵公司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4、因委托人的疏忽、过失以及对于受托人的管理不善、疏忽、过失等原因造成贵公司误支款项时,由委托人或受托人承担赔偿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贵公司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
我院在执行(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中,依法于x年xx月xx日查封(扣押)了被执行人财产 (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或数额、所处位置等内容),因(写明委托保管的理由)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二条(指定担保物权人为保管人的引用第十三条)的规定,特委托你(单位)代为保管。对扣押的财产,未经本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和处分。
附:查封、扣押执行裁定书。
委托人签名:
xx年x月x日
委托人:
受委托人:
住所:
工作单位:
电话或手机:
现委托________在我与纠纷一案中,作为我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代理权限为:
(1)一般代理。(受委托人只能代委托人为一般诉讼行为,如答辩、申请回避、申请保全、代为签收法律文书等,无权处置实体权利)
(2)特别授权。代为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等。
(以上权限只能选其中一种)
委托人:(签字盖章)年 月 日
注:1、委托书应打印或用黑色碳素笔书写;
2、纸张应为A4大小;
3、纸张左侧预留2厘米空白区以便装订。
委托人:
姓名:___性别:___年龄: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受托人:
姓名:___性别:___年龄:___身份证号码:______电话:______
我在此委托受托人李思作为我的代理人,代表我处理以下事项:
1、处理____路_____号____房房产买卖;
2、处理与出售该物业有关的所有事宜。
我承认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签署的所有相关文件,由此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由委托人享有和承担。
代理人无权委托。
本授权书自委托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
姓名:___ 性别:___ 年龄: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受托人:
姓名:___ 性别:___ 年龄:___ IDNo.:______ 电话:______
我在此委托受托人李思作为我的代理人,代表我处理以下事项:
1.处理____路_____号____房房产买卖;
二.处理与出售该物业有关的所有事宜。
我承认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签署的所有相关文件,由此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由委托人享有和承担。
代理人无权委托。
本授权书自委托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客户:DD/YY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公司:
委托人 全权委托受托人 (身份证号: )持贵公司要求的必备文件,以委托人的名义前往贵公司办理 (保单号)项下的 (车牌号)于所发生的退保手续。特此授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通讯方式:
授权人声明
1,本授权书所列内容为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有任何虚假,由委托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受托人在贵公司退款收据及其他单证上的签字均代表委托人,其效力与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效力相同。
3,因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产生的任何问题或因受托人的原因致使贵公司所支付的款项未交给委托人,贵公司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4,因委托人的疏忽、过失以及对于受托人的管理不善、疏忽、过失等原因造成贵公司误支款项时,由委托人或受托人承担赔偿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贵公司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执字第号
____________:
我院在执行____________一案中,依法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扣押了被执行人财产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3条的规定,特委托________代为保管。对扣押的财产,不得使用或擅自处分。
附:保管协议____份。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院印)
:
我院在执行一案中,依法于x年x月x日扣押了被执行人财产,因,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3条的规定,特委托代为保管。对扣押的财产,不得使用或擅自处分。
附:保管协议x份。
委托人签名:
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