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委托代持股协议(精选3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猎聘人才,就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目的在于确定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猎聘___________职位___人,并付该职位两个月的正式月薪作为人才猎聘服务费。
2、甲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简介并填写《招聘委托书》,所填写的内容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在签订猎聘合同后,即支付乙方人才猎聘服务费总额的30%作为寻访金。
4、如乙方在合同生效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未猎到符合甲方《招聘委托书》中所列条件的候选人提供甲方面试,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必须退回所有的寻访金,或者经双方协商同意也可以适当延长寻访时间;如果甲方已面试乙方提供的符合《招聘委托书》中所列条件的正式候选人,乙方将不再退还寻访金。
5、甲方如在面试时不满意乙方所推荐的人才,可要求乙方重新推荐人才面试,直至合约期满。
6、为保证乙方的工作顺利进行,甲方不能单独约见应聘者,面试由乙方安排,如有特殊情况约见,也必须通知乙方。
7、甲方通过面试选定人才到岗后,一周内必须付清其余70%的人才猎聘服务费。
8、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猎聘任务。如甲方选中人才上岗三个月内对人才不满意,或由于人选自身原因而离开公司,甲方都有权要求乙方再次举荐人选,乙方都应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如甲方还不满意,则乙方不再免费举荐人才,合同自行结束。
9、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因甲方原因中止合同,甲方需支付给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10、甲方在半年以内,不得录用乙方曾推荐过的而未被甲方录用的候选人,否则将按该职位招聘成功收取人才猎聘服务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双方签订猎聘合同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招聘资料撰写猎聘职位报告。
2、乙方通过各种途径寻找接近达到标准的候选人。
3、乙方对圈定入围的候选人进行初次面试并甄选及评估测试,确定预备候选人,对预备候选人进行复试测评,选出3名符合甲方所列条件的正式候选人。并将正式候选人的相关资料提供给甲方。
4、为甲方和正式候选人安排面谈时间和地点,如甲方要求正式候选人赴企业所在地面试,将由甲方负责旅途及住宿等相关费用。
5、乙方在正式候选人被聘用并正式上班以后,做详细地跟踪,提供给甲方《服务反馈表》,由甲方填写,并将回执反馈给乙方。
6、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企业信息资料绝对保密,不得泄露。
7、协调甲方与拟聘人才之间的关系,并最终完成猎聘合同。
三、合同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______天。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对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另立补充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委托人(甲方)将其所持_______公司的部分股权交由受托方(乙方)代为持有。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书如下:
一、本次代持标的
1.1本次由乙方代持标的为甲方在_______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 %的股份,对应出资人民币 元;
1.2 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认购代持股份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_______公司,故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1.3 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送配股权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份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2.1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8.3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或以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日期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股权为限,根据X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拥有所有者权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包括表决权、查账权、知情权、参与权等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3.2 在代持期间,获得因标的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3 若甲方决定放弃送配股、增资等权利的,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5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
3.4 如X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3.5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乙方保证其为合法设立的公司法人,且具备一切以X公司的公司性质进行代持股的资质,同时其法定代表人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或犯罪记录;
4.2 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标的股权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4.3 在代持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股权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若公司在此期间进行送配股、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增的股权权属属于甲方,若甲方无书面相反意思表示则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代持;
4.4 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4.5 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股权被查封的,则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4.6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五、代持股费用
5.1 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用;
5.2 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六、标的股权的转让
6.1 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标的股权。甲方转让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6.2 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6.3 因标的股权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保密
7.1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八、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8.1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8.2 当乙方丧失进行本协议项下代持股之资质时,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8.3 当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文件明确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公司股权,且该等持有公司股权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合法存续和正常经营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本协议终止之后,乙方将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标股权恢复至甲方名下。
九、违约责任
9.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9.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十、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其它作为本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的相关法律文件,以该等法律文件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为准;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X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协议生效及份数
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签署双方各执_______份,由_______公司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日 签署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合同内容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设计与制作费用设计与制作费用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委托设计与制作总费用的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将设计制作印刷品交付甲方时,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
四、设计与制作作品的时间及交付方式
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制作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与制作。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制作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图文设计制作工作室(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