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第三方购房协议(精选3篇)
甲方:
乙方:
丙方:
鉴于:
1、甲方与乙方已签订买卖合同;
2、丙方具有可靠的信誉。
为保证甲乙双方买卖合同的履行,保障甲乙双方权益和经济安全甲乙丙三方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交易流程
1、甲方于合同签订当日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 元;
2、乙方于 年 月 日将货款交给丙方;
3、乙方收到丙方货物后三日内开始施工;
第二条: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保证买卖合同的真实性;
2、根据丙方通知及时给乙方供货;
3、支付丙方服务费人民币 元;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保证买卖合同的真实性;
2、及时将买卖合同货款交付给丙方;
3、有权根据买卖合同验收丙方货物,如丙方货物不合格有权丙方付款。
(三)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收到乙方货款后三日内向乙方发货;
2、乙方收到货物后拒绝给丙方发付款通知的,在甲乙双方争议最终解决前,丙方不得向任何一方给付货款;
第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与乙方没有及时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按照双方买卖合同约定处理;
2、甲方未及时支付丙方服务费的,甲方除应支付服务费外另支付丙方服务费数额20%的违约金;
3、因甲方未及时支付服务费致使丙方不履行义务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4、丙方收到乙方货款后没有及时通供货的,每迟延一天向乙方支付买卖合同货款万分之二的滞纳金;
第四条:免责条款
1、丙方仅仅根据乙方给付货款的情况向甲方发出供货通知,丙方不对甲乙双方买卖合同的实质进行审核;
2、丙方不对其他任何事项承担任何责任,丙方也不对买卖合同的真实性、甲乙双方的资质提供任何担保,与买卖合同有关的一切责任由甲乙双方承担。
第五条:其他条款
1、本协议一式三分,甲乙丙各执一份,三方签字盖章且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后生效;
2、协议履行中产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三方有权向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解决。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
处于质保期内,施工单位(甲方)不能维修的项目,委托乙方负责组织维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结合甲方的施工情况,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维修内容、维修完成时限:
维修内容:______________
完成时限:______________
二、费用支付方式
三、验收方式
四、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维修施工进行监督,并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2.乙方完成的维修内容,在甲乙双方协定的质保期内,甲方有权监督及要求乙方履行相应的质保义务。
3.乙方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4.乙方对于维修过的项目至少质保一年。
5.对于维修过程中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以及给业主造成的损失等,全部由乙方负责。
6.乙方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及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的进行施工,如工程质量不符合相关规定,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否则将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7.乙方必须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完工,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否则,视为违约,并赔偿甲方工程总造价______%的违约金。
五、违约责任
1.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保证质量,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否则,应及时、按照甲方要求更换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2.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________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NO:(BN)
委托方(买方): 受 托 方(经纪方):
身份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总 部 地 址:
委托代理人: 经纪执业人员:
身份证号码: 执业备案号码:
联系地址: 经纪人员资格证号:
联系电话: 总部电话: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及相互信任等原则,买方就求购意向房屋等事宜委托如下:
一、买方对(【 】 省(市) 区 建筑面积为 (以房产证面积为准)土地性质是 的房屋【 】经纪方推荐的 省(市) 区 建筑面积为 (以房产证面积为准)土地性质是 的房屋有购买意向,故委托经纪方与拟卖方进行撮合谈判。
二、买方确认已对上述房屋完全了解的情况下,自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含此价格)以内的价格购买该房产;特委托经纪方以此价格与卖方进行洽谈,并向经纪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的委托费,经纪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根据买方所提出的条件与拟卖方进行洽谈。如经纪方将委托条件谈好后,买方自愿委托经纪方将所支付的全部或者部分委托费转交给拟卖方作为定金。经纪方并于 日内安排买方与拟卖方签订购房买卖合同。买方与拟卖方签订购房买卖合同后,该委托费可充抵居间服务费。
三、若经纪方洽谈价格高于买方上述意向时,视为未促成买方与拟卖方相应物业买卖关系成立,经纪方不得要求买方支付佣金报酬,并退委托费。若经纪方所谈价格达到买方上述意向时,视为已促成了买方与拟卖方相应物业买卖关系成立,经纪方所收委托费不退。
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如下:
(一)买方购买上述房屋付款方式为【 】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按揭付款,其中首付房款小写¥ 万元(不含税、费)。
(二)买方购买上述房屋交易的土地性质为 交易的税、费由【 】由买方一并承担【 】由卖方一并承担【 】由买卖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三)买方应当在签署本合同后 日内申请按揭贷款并递交银行按揭货款所需的必备资料,以及按承贷银行规定依法签署所需法律文书,并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手续按约办理该物业产权过户登记。
(四)买方自愿一次性按房屋成交价的 %支付给经纪方佣金。若买方需经纪方提供银行按揭服务的,买方自愿按房屋贷款金额的 %支付给经纪方佣金;产权证转移代办服务费支付标准及方式则以签定的书面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为准。
(五)在买方事先要求采取包干购房价购买该物业的情况下,买方同意以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作为该物业包干购房价格。在出卖方同意出售该物业时,在居间方监督下支付出卖方定金、签定《定金合同》或直接与出卖方签定房屋买卖居间成交书面合同。
五、买方委托经纪方求购物业期间,在经纪方提供居间服务并促成买卖关系成立后,若买方绕开经纪方同拟卖方私自成交或擅自毁约的,不影响经纪方约定佣金等费用的收取。若违约方原因给守约方造成其他直接经济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赔偿责任。
六、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均应保守对方的相关秘密、隐私信息或商业秘密,并依法履行合同签定前后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七、其他约定:
八、本委托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工商部门、房管部门或相关社团组织申请调解,也可直接选择如下第 项方式解决:
1、 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渝东仲裁院仲裁。
2、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委托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由双方签字及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买方一份,经纪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买方): 受托 方(经纪方):
手印确认: 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或经办人员:
手印确认:
说明:【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