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委托保证合同(通用32篇)
委托保证人(承包商,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业主)就_________项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编号为_________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业主提供工程履约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所称工程履约担保是指,乙方向业主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主合同义务给业主造成损失时,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
第二条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乙方保证的范围是甲方未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业主造成的实际损失。
2.2乙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第三条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后_________日内。
3.3甲方与业主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4.1乙方根据业主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
(1)由乙方提供资金及技术援助,甲方继续履行工程交付义务,但乙方支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保证金额。
(2)由乙方在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保证金额内赔偿业主的损失。
第五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_________。
5.3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第六条反担保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_________%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业主出具《承包商履约保函》。
8.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8.3甲方与业主有关主合同的修改、变更,应告知乙方;如发生结构、规模、标准等重大设计变更,应经乙方书面同意。
8.4甲方应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时向乙方通报主合同的履行情况,乙方在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时甲方应积极配合。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_________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9.1向_________法院起诉;
9.2向_________提起仲裁。
第十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_________。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号:
甲方(保):
商融担保
乙方(委托保证人):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及所附文件资料,同意为乙方向银行(以下称贷款人)以保证的方式提供借款担保。
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主债权
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与贷款人所签订的[以下简称“主合同”(编号:)]中贷款人对乙方享有的债权,具体事项如下:
借款本金:。
利息:。
借款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借款用途为。
第二条保证范围
甲方愿就上述借款本息、贷款人的损失和费用,为乙方向贷款人提供保证。
超出甲方的保证范围的任何款项,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甲方的保证责任随乙方履行主合同还款义务,甲方代为偿还或贷款人因乙方违约收回贷款等情况相应减轻或解除。
第三条保证方式
甲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一般保证/。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履行了保证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后,即取代的地位,有权要求乙方归还甲方代偿的全部款项以及甲方的其他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通知费用、催告费用、用、用)等。
二、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辩权,乙方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甲方仍有权抗辩。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按下列约定向甲方支付担保费:
担保费率为:;
担保费为:。
上述担保费先按一年期限计收,待上述银行《借款合同》签订后,依据实际的借款期限核收,超收的部分担保费,退还乙方。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按下列约定向甲方支付担保项目评审费:
担保项目评审费为:。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交存,待甲方的保证责任完全解除后予以返还。
二、按照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数额、方式等完全履行还款义务。
三、自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立即向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所约定合同义务。
四、借款用途须符合本合同的约定,不得挪作他用。
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报送反映乙方的真实运营状况、债权债务、对外担保和汇票使用等经营情况的财务报表及其他文件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全面、无条件地接受和积极配合甲方定期或随机的、以任何形式地检查和监督,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六、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前,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除下列第5项外,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1、借债、对外担保或实施可能影响甲方作为保证人的权益的其他行为;
2、组织形式、经营方式、产权或股权发生重大变化的,包括但不限于兼并(合并)、分立、合营、合作、联营、重组、股份制改造、承包、委托经营、租赁、改制、歇(停)业、解散、被撤销、破产、股份的转让或;
3、变更名称、注册资本、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范围等;
4、以出租、出售、出借、赠与、抵(质)押、转移、置换等方式处分其占到总资产的5%或净资产的10%的资产;
5、涉及重大诉讼案件、被采取了措施或强制执行措施(须于应诉通知书、诉讼保全裁定书送达乙方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或在可能出现强制执行措施前书面通知甲方)。
在乙方或反担保保证人有上述五种情形下,甲方有权参与清算或有关决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制定,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甲方作为保证人的主债权,或者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甲方认可的担保。
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主合同(如改变贷款用途等);
也不得擅自将主合同的债务转移给第三人。
八、与贷款人签订《借款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提交《借款合同》正(副)本一份。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第五条第三款所约定的义务的,甲、乙双方特别约定:
乙方应按上述甲方已代偿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特别。
二、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和第二款所约定义务的,乙方应当每日按其应履行义务(应付款)的万分之七,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四款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甲方作为保证人的主债权,或者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甲方认可的担保。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款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保证责任。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每延迟通知一日,应承担在保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六、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应按借款数额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若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反担保
对于本合同项下的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由乙方或第三人以连带责任保证/质押/抵押等方式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合同由甲方与反担保方另行签订。
反担保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反担保合同为准。
第八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双方的义务与责任不因任何一方的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其地位、财力状况改变或任何一方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协议等情形而免除;
不因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如发生合并、分立或变更等情形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与责任。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等均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解除:
1.乙方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2.乙方不能提供反担保或甲方认为其提供的反担保不充分;
3.非因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而不能与贷款人订立《保证合同》;
4.在合理的期限内,乙方不能与贷款人订立《借款合同》。
本合同因上列情形之2、3、4解除的,甲方向乙方退还已收取的担保费,担保项目评审费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补充条款
第十三条本合同关于甲方的保证责任的任何约定均自甲方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时生效,并以《保证合同》为准。
第十四条本合同全部条款均经过了双方的充分协商,且任何一方在订立合同中,均有权对合同条款进行增删或者订立补充条款予以修改。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备查。
第十六条合同附件:
1.
2.
甲方:乙方:
住所(地址):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保证人: 地址:
债权人:江苏银行 地址:
为确保债权人与 (以下简称“债务人”)于 年 月 日签订的金额为(币种) (大写) ,合同编号为 的 (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证人与债权人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愿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
第一条 保证内容
保证人无条件地、不可撤消地向债权人保证,为债权人与债务人订立的主合同项下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债务人的实际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期限仅指贷款(各类授信业务)的发生期限,到期日不受期限约束。
第二条 保证范围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公证费、税金、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及债权人
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其它相关费用等款项。
第三条 保证最高额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保证最高额为最高不超过(币种) (大写) 。在此,保证最高额仅指在本合同第一条中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项下及合同期间内债务人实际使用贷款或授信总额(指扣除保证金部分的授信敞口额度)扣除已还部分所形成的贷款(授信)本金余额,并未包括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除贷款(综合授信)本金之外的利息、复利、罚息等各项应付款项,但保证人对该部分款项仍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保证人同意债务人可循环使用主合同项下贷款(授信)额度,保证人同意债务人可以调剂使用其在主合同项下的综合贷款(或授信)额度内各类贷款(或授信)业务额度,且保证人在担保总额内仍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四条 保证人已全面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主合同,应保证人要求,债权人已就主合同及本合同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 保证人已经充分知悉、理解本合同与主合同的全部条款内容,签署本合同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保证人对主合同及本合同的订立及履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有充分认识,对其涉及有关保证人的义务予以完全确认。
第五条 保证人对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欠债权人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包括债务人违约或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时发生的债务。保证人在收到债权人书面通知后,应按债权人指定的时间、币种、金额和结算方法履行清偿责任,且承诺债权人有权在债权人认为合适的时候从保证人的银行账户中扣收全部担保金额,如扣划款项为外汇的,按扣划日债权人所公布的外汇买入价折算。
第六条 保证人(包括保证人的继承人、受让人、接管人)在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具有连续性,不受保证人或债务人任何变更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分立、合并、重组,以租赁、承包等方式进行产权、经营权交易等)。如债务人在还清债权人全部债务前其主体资格终止存在,或债务人在还清债权人全部债务后六个月内宣布其主体资格终止而导致债务人的前述还款行为无效的,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担保义务仍然有效。
第七条 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
第八条 本合同的担保义务不因债务人与债权人同意对主合同条款除金额以外的任何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修改、补充、删除等)而受影响。在债权人和债务人同意展期或延期履行债务时,本合同继续有效。
债权人于保证期间依法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第九条 保证人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向债权人作出如下保证:因债务人未履行或推迟履行主合同、或因某种原因确认主合同无效、或因保证人未履行或推迟履行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而导致债权人任何损失的,均将成为保证人对债权人的一项独立的应索即付的债务。
第十条 无论何种原因导致主合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或部分条款无效,保证人对债务人的还款责任仍应按本合同载明的条件承担担保责任。保证人承诺监督借款人使用贷款(或授信),如果债务人改变贷款(或授信)用途,保证人仍承担担保责任。
债权人对保证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债权人依本合同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应视为对本合同项下相关权利、权益的放弃,亦不得影响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
第十一条 如主合同项下除本保证外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愿意就所担保的全部债务先于物的担保履行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二条 保证人是依法设立的实体,在法律上有资格签订本保证合同和履行连带保证责任,并且其签订本合同已获得充分授权,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手续均已完备。
第十三条 保证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其自身真实意思表示,系真实、有效、合法,且不受本合同任何一方与第三方之间的关系或其他任何事件的影响。
第十四条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与保证人的其他债务处于同等地位,处于同一受偿顺序。
第十五条 若保证人就本合同与债务人签订反担保合同,该反担保合同不得侵害债权人的任何权益,且当保证人因该反担保合同而与债权人在对债务人的债务追偿中处同一受偿顺序时,债权人应优于保证人获偿。
未经债权人书面同意,保证人不得要求债务人就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义务以财产抵押的方式设立反担保。
第十六条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将随着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减少而相应递减。
第十七条 保证人应按债权人要求向债权人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信息。
第十八条 保证人发生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变更时,应自有关事项变更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若保证人未履行上述通知义务,债权人按照原通讯地址寄送有关通知、文件的,视为已送达保证人。
第十九条 如本合同经公证机关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保证人同意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放弃抗辩权。
第二十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进行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 项规定的方式解决争议:
A.向债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及其任何修改、补充,均自债权人和保证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主合同的有关条款、江苏银行的有关规定解释或办理。
第二十三条 本保证合同一式 份,由保证人、债权人 、 、 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人(公章) 债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签章:
合同签订日: 年 月 日
投标委托保证合同(试行)
编号:?(工字)第?号
委托保证人(以下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鉴于甲方参加项目的投标,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以下简称“招标人”)提供投标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所称投标担保是指乙方向招标人保证,当甲方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时,由乙方代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
第二条?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乙方保证的范围是甲方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给招标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乙方在甲方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责任: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即?年月?日后至年月?日内未经招标人许可撤回投标文件。
(2)中标后因中标人原因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中标后不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履约保证。
(4)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支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2.2?乙方保证的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第三条?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保函生效之日起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届满后?日,即至?年?月?日止。
3.3?投标有效期延长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函的保证期间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4.1?乙方根据招标人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
(1)代甲方支付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元。
(2)如果招标人选择重新招标,乙方支付重新招标的费用,但支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保证金额。
第五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
5.3?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第六条?反担保
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乙方的追偿权
第八条?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日内,向招标人出具《投标保函》。
8.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9.1?向法院起诉;
9.2?向提起_____。(写明_____机构名称)
第十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人(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因经营需要,自愿委托乙方提供贷款担保;
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相应的担保服务。
双方现就委托担保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确认各方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 委托担保债务
甲方委托乙方担保的债务为:甲方拟向___________(以下称贷款机构)申请的银行贷款,金额为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___元),借款使用期限______个月,自借据确认的借款日期起算。
第二条 委托担保的方式与期间
1、甲方委托乙方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甲方委托乙方担保的保证期间,按贷款机构的要求执行。
第三条 费用与支付
1、为签订本合同,乙方需就甲方提供的情况与资料进行调查与核实,为此,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调查费¥_____________元。
对此费用,乙方开始相关工作即有权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的签订即表明乙方已满足取得此费用的条件,即便此后甲方与贷款机构之间的借款合同未能签订、或者乙方与贷款机构之间的担保合同未能签订、或者其他原因导致甲方与贷款机构之间的借款合同未能履行,甲方均不得要求乙方退还已收调查费。
2、就本合同约定担保服务,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担保费(¥__________元)。
该担保费限于第一条 所确定之担保费务期限,若因任何原因导致上述担保债务全部或部分偿还期限延长的,甲方应向乙方追加担保费,标准为每月¥_________元。
3、乙方向甲方收取担保费的条件为乙方与债权人订立保证担保合同,因此,自乙方与债权人订立担保合同之日起,甲方不得因任何原因要求乙方退还担保费或者以担保费冲抵其他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
4、本合同所提及之必要费用、因代偿而发生的费用等乙方主张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服务费、鉴定费、公告费、查档费、查档材料复印费、阅卷材料复印费、邮寄费、国际电话费、专家论证会费、差旅费、拍卖费、评估费、执行费等。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为确保甲方按时偿还担保债务,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向乙方交纳履约保证金_______元整。
对此履约保证金,在甲方按期偿还担保债务的情况下,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退还,不计利息;
如果甲方未能按期清偿担保债务,则该履约保证金为违约金,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要求乙方退还。
第五条 反担保措施
1、就乙方担保可能承担的代偿责任,甲方提供以下方式的反担保:
(1)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2)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3)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4)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抵押反担保;
(5)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抵押反担保;
(6)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抵押反担保;
2、本条 约定反担保措施,由乙方与反担保人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抵押或者质押反担保合同依法需登记生效的,应依法办理登记。
3、本合同的签订不具有乙方向贷款机构提供担保的意思表示,乙方承担的保证责任以乙方与贷款机构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第六条 代偿与追偿
1、甲方应严格遵守与贷款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以避免乙方因担保而承担代偿责任;
2、如果甲方逾期偿还队贷款机构的债务,导致贷款机构向乙方主张担保权的,乙方可依据贷款机构的要求承担保证责任,而无需就贷款机构主张权利的合理性进行审查。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履行代偿义务后,有权立即就代偿金额和因此而产生的必要费用向甲方追偿。
贷款机构主张权利有误的,由甲方自行向贷款机构抗辩。
3、乙方代偿后可随时就代偿金额和发生的费用向甲方追偿,甲方应在乙方要求的期限内向乙方清偿,并按已代偿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自乙方代偿之日起至清偿之日止向乙方支付垫资期间利息。
第七条 合同解除
乙方在收到前述全部担保费和履约保证金后与债券人签订担保合同,但由于甲方或者贷款机构的原因导致担保合同未能签订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此情况下,甲方可以书面申请解除本合同,乙方在收到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后退还已收担保费及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履行担保债务,导致贷款机构向乙方主张权利的,除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外,还应另行按逾期偿还金额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承担代偿义务后向甲方追偿时,甲方逾期向乙方清偿的,应按逾期额每日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3、乙方代偿后向甲方追偿,而甲方违反第六条约定逾期未向乙方清偿的,如果乙方提起诉讼,则乙方为提起诉讼而支付的全部律师服务费以及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查档材料复印费、阅卷材料复印费、特快专递费、国际电话费、专家论证会费、差旅费等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任何一方提起诉讼的,均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生效条件与文本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授权代表人: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授权代表人: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商履约委托保证合同
编号:
委托保证人(承包商,以下称甲方):
住所:
证件类型及号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
住所:
证件类型及号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鉴于甲方与 (以下简称业主)就项目于 年 月 日签订编号为 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业主提供工程履约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所称工程履约担保是指:乙方向业主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主合同义务给业主造成损失时,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
第二条 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乙方保证的范围是甲方未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业主造成的实际损失。
2.2乙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款的 %,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三条 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 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后 日内。
3.3甲方与业主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 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4.1 乙方根据业主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
(1)由乙方提供资金及技术援助,甲方继续履行工程交付义务,但乙方支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保证金额。
(2)由乙方在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保证金额内赔偿业主的损失。
第五条 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 。
5.3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第六条 反担保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 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 %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 日内,向业主出具《承包商履约保函》。
8.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8.3甲方与业主有关主合同的修改、变更,应告知乙方;如发生结构、规模、标准等重大设计变更,应经乙方书面同意。
8.4甲方应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时向乙方通报主合同的履行情况,乙方在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时甲方应积极配合。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 款约定的方式解决(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9.1向 法院起诉;
9.2向 提起仲裁。(写明仲裁机构名称)
第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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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委托保证人(承包商,以下称甲方):
住所:
证件类型及号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
住所:
证件类型及号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鉴于甲方与 (以下简称业主)就项目于 年 月 日签订编号为 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业主提供工程履约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所称工程履约担保是指:乙方向业主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主合同义务给业主造成损失时,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
第二条 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乙方保证的范围是甲方未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业主造成的实际损失。
2.2乙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款的 %,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三条 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 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后 日内。
3.3甲方与业主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 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4.1 乙方根据业主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
(1)由乙方提供资金及技术援助,甲方继续履行工程交付义务,但乙方支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保证金额。
(2)由乙方在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保证金额内赔偿业主的损失。
第五条 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 。
5.3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第六条 反担保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 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 %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 日内,向业主出具《承包商履约保函》。
8.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8.3甲方与业主有关主合同的修改、变更,应告知乙方;如发生结构、规模、标准等重大设计变更,应经乙方书面同意。
8.4甲方应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时向乙方通报主合同的履行情况,乙方在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时甲方应积极配合。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 款约定的方式解决(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9.1向 法院起诉;
9.2向 提起仲裁。(写明仲裁机构名称)
第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委托保证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保证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鉴于甲方参加_________项目的投标,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_________(以下简称招标人)提供投标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本合同所称投标担保是指乙方向招标人保证,当甲方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时,由乙方代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
第二条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乙方保证的范围是甲方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给招标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后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内未经招标人许可撤回投标文件。
(2)中标后因中标人原因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中标后不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履约保证。
(4)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支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2.2乙方保证的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第三条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保函生效之日起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届满后____日,即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3投标有效期延长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函的保证期间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4.1乙方根据招标人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
(1)代甲方支付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2)如果招标人选择重新招标,乙方支付重新招标的费用,但支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
第二条约定的保证金额。
第五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_________。
5.3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第六条反担保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乙方的追偿权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_________%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____日内,向招标人出具《投标保函》。
8.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_________项约定的方式解决:
9.1向_________法院起诉;
9.2向_________提起仲裁。(写明仲裁机构名称)
第十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1
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1
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附则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甲方(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及所附文件资料,同意为乙方向银行(以下称贷款人)以保证的方式提供借款担保。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主债权
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与贷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中贷款人对乙方享有的债权,具体事项如下: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本金:_________________。
利息: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至年月日。
借款用途为。
第二条保证范围
甲方愿就上述借款本息、贷款人的损失和费用,为乙方向贷款人提供保证。
超出甲方的保证范围的任何款项,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甲方的保证责任随乙方履行主合同还款义务,甲方代为偿还或贷款人因乙方违约收回贷款等情况相应减轻或解除。
第三条保证方式
甲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一般保证/连带责任。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履行了保证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后,即取代债权人的地位,有权要求乙方归还甲方代偿的全部款项以及甲方的其他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通知费用、催告费用、律师费用、诉讼费用)等。
二、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辩权,乙方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甲方仍有权抗辩。
委托保证人(以下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鉴于甲方参加 项目的投标,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 _____(以下简称“招标人”)提供投标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所称投标担保是指乙方向招标人保证,当甲方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时,由乙方代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
第二条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 乙方保证的范围是甲方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给招标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乙方在甲方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责任: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即 年 月 日后至 年 月 日内未经招标人许可撤回投标文件。
(2)中标后因中标人原因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中标后不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履约保证。
(4)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支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2.2 乙方保证的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三条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 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 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保函生效之日起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届满后 日,即至 年 月 日止。
3.3 投标有效期延长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函的保证期间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 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4.1 乙方根据招标人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
(1)代甲方支付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
(2)如果招标人选择重新招标,乙方支付重新招标的费用,但支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保证金额。
第五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 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 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 。
5.3 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第六条反担保
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 %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 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 日内,向招标人出具《投标保函》。
8.2 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 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9.1 向 法院起诉;
9.2 向 提起仲裁。(写明仲裁机构名称)
第十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包商履约委托保证合同(试行)
编号:(工 字)第 号
委托保证人(承包商,以下称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鉴于甲方与 (以下简称业主)就 项目于 年___月 日签订编号为 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业主提供工程履约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所称工程履约担保是指,乙方向业主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主合同义务给业主造成损失时,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
第二条 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 乙方保证的范围是甲方未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业主造成的实际损失。
2.2 乙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款的 %,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三条 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 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 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后 日内。
3.3 甲方与业主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 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4.1 乙方根据业主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
(1)由乙方提供资金及技术援助,甲方继续履行工程交付义务,但乙方支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保证金额。
(2)由乙方在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保证金额内赔偿业主的损失。
第五条 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 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 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 。
5.3 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第六条 反担保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 乙方的追偿权
第八条 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 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 日内,向业主出具《承包商履约保函》。
8.2 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8.3 甲方与业主有关主合同的修改、变更,应告知乙方;如发生结构、规模、标准等重大设计变更,应经乙方书面同意。
8.4 甲方应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时向乙方通报主合同的履行情况,乙方在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时甲方应积极配合。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 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9.1 向 法院起诉;
9.2 向 提起_____。(写明_____机构名称)
第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编号:
甲方(保证人):山西商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委托保证人):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及所附文件资料,同意为乙方向银行(以下称贷款人)以保证的方式提供借款担保。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主债权
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与贷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编号:)]中贷款人对乙方享有的债权,具体事项如下:
借款本金:。
利息:。
借款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借款用途为。
第二条保证范围
甲方愿就上述借款本息、贷款人的损失和费用,为乙方向贷款人提供保证。
超出甲方的保证范围的任何款项,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甲方的保证责任随乙方履行主合同还款义务,甲方代为偿还或贷款人因乙方违约收回贷款等情况相应减轻或解除。
第三条保证方式
甲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一般保证/连带责任。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履行了保证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后,即取代债权人的地位,有权要求乙方归还甲方代偿的全部款项以及甲方的其他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通知费用、催告费用、律师费用、诉讼费用)等。
二、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辩权,乙方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甲方仍有权抗辩。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按下列约定向甲方支付担保费:
担保费率为:;
担保费为:。
上述担保费先按一年期限计收,待上述银行《借款合同》签订后,依据实际的借款期限核收,超收的部分担保费,退还乙方。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按下列约定向甲方支付担保项目评审费:
担保项目评审费为:。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交存保证金,待甲方的保证责任完全解除后予以返还。
二、按照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数额、方式等完全履行还款义务。
三、自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立即向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所约定合同义务。
四、借款用途须符合本合同的约定,不得挪作他用。
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报送反映乙方的真实运营状况、债权债务、对外担保和汇票使用等经营情况的财务报表及其他文件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全面、无条件地接受和积极配合甲方定期或随机的、以任何形式地检查和监督,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六、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前,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除下列第5项外,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1、借债、对外担保或实施可能影响甲方作为保证人的权益的其他行为;
2、组织形式、经营方式、产权或股权发生重大变化的,包括但不限于兼并(合并)、分立、合营、合作、联营、重组、股份制改造、承包、委托经营、租赁、改制、歇(停)业、解散、被撤销、破产、股份的转让或质押;
3、变更名称、注册资本、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范围等;
4、以出租、出售、出借、赠与、抵(质)押、转移、置换等方式处分其占到总资产的5%或净资产的10%的资产;
5、涉及重大诉讼案件、被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或强制执行措施(须于应诉通知书、诉讼保全裁定书送达乙方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或在可能出现强制执行措施前书面通知甲方)。
在乙方或反担保保证人有上述五种情形下,甲方有权参与清算或有关决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制定,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甲方作为保证人的主债权,或者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甲方认可的担保。
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主合同(如改变贷款用途等);也不得擅自将主合同的债务转移给第三人。
八、与贷款人签订《借款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提交《借款合同》正(副)本一份。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第五条第三款所约定的义务的,甲、乙双方特别约定:
乙方应按上述甲方已代偿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特别违约金。
二、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和第二款所约定义务的,乙方应当每日按其应履行义务(应付款)的万分之七,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四款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甲方作为保证人的主债权,或者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甲方认可的担保。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款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保证责任。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每延迟通知一日,应承担在保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六、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应按借款数额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若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反担保
对于本合同项下的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由乙方或第三人以连带责任保证/质押/抵押等方式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合同由甲方与反担保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反担保合同为准。
第八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双方的义务与责任不因任何一方的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其地位、财力状况改变或任何一方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协议等情形而免除;不因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如发生合并、分立或变更等情形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与责任。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等均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解除:
1.乙方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2.乙方不能提供反担保或甲方认为其提供的反担保不充分;
3.非因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而不能与贷款人订立《保证合同》;
4.在合理的期限内,乙方不能与贷款人订立《借款合同》。
本合同因上列情形之2、3、4解除的,甲方向乙方退还已收取的担保费,担保项目评审费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补充条款
第十三条本合同关于甲方的保证责任的任何约定均自甲方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时生效,并以《保证合同》为准。
第十四条本合同全部条款均经过了双方的充分协商,且任何一方在订立合同中,均有权对合同条款进行增删或者订立补充条款予以修改。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备查。
甲方:乙方:
住所(地址):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编号:(工 字)第 号
委托保证人(承包商,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业主)就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业主提供工程履约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所称工程履约担保是指,乙方向业主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主合同义务给业主造成损失时,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
第二条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 乙方保证的范围是甲方未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业主造成的实际损失。
2.2 乙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第三条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 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 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后______________日内。
3.3 甲方与业主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4.1 乙方根据业主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
(1)由乙方提供资金及技术援助,甲方继续履行工程交付义务,但乙方支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保证金额。
(2)由乙方在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保证金额内赔偿业主的损失。
第五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 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 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_______。
5.3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第六条反担保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_______ %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 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业主出具《承包商履约保函》。
8.2 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8.3 甲方与业主有关主合同的修改、变更,应告知乙方;如发生结构、规模、标准等重大设计变更,应经乙方书面同意。
8.4 甲方应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时向乙方通报主合同的履行情况,乙方在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时甲方应积极配合。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_______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9.1 向______________法院起诉;
9.2 向______________提起仲裁。(写明仲裁机构名称)
第十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_______ 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保 证 人(以下称甲方)
名 称:
住 址:
法定代表人:
开 户 银 行: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委托保证人(以下称乙方)
名 称:
住 址:
法定代表人: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及所附的文件资料,同意为乙方向 银行(以下称贷款方)以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为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责任保证期间
一、根据乙方与贷款方签订的 年 字第 号《贷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有关规定,乙方向贷款方借用本金人民币(大写) 万元,月利率 ‰。乙方的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甲方愿就上述借款的本金部分为乙方向贷款方提供担保,在担保范围内、甲方承担 %的担保责任。
三、甲方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中约定的主债务(各期)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如分期还款应分别列明)。
第二条 保证方式
一、甲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超出甲方的保证范围,保证期间的任何款项,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条 甲方的代位追偿权
甲方在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履行了保证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后,即取代债权人的地位,有权要求乙方归还甲方垫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甲方的其它费用和损失等。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必须承担主合同规定的主债务(各期)履行届满以后的逾期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其它费用等。
二、所有借款之用途必须符合借款主合同的规定,不得挪作他用。
三、按借款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资金来源、时间、数额等严格执行还款计划。
四、应甲方需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报送反映本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债权债务情况、借款使用情况、项目进度情况等财务报表及文件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积极配合甲方进行不定期检查和监督。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企业若发生合并、分立、合资、合营、重组、兼并、股份制改造、清算等情形或实行承包、租赁以及其它原因改变经营方式、转制变更时,均应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同意。同时甲方有权参与上述各种情形下清产核资和有关协议、合同等法律档的拟定。
六、如涉及变更乙方的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住址、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等应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执照、被撤销等应在事前三天内通知甲方并不得因此而影响甲方的利益。
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实施出租、出售、转移、转让其全部或大部分资产而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
八、在签订本合同以前将本企业有关的财产向保险公司投保并交纳保险费,应以甲方为保险第一受益人。
九、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主合同(如改变贷款用途等);不得擅自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第四条第一项约定的义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费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二、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的其它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担保金额的20%的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第六条 反担保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合同另订)。反担保保证合同、抵(质)押合同是本合同的从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如不能按期偿还贷款,从甲方代偿之日起,甲方即有权要求乙方或反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并有权处置抵押物、质押物后优先受偿,有权委托贷款行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从乙方账户划收款项等途径进行追偿。
第七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双方义务与责任不因任何一方的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其地位、财力状况改变或任何一方与其它单位签订任何协议、合同、文件的无效等情形而免除;不因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如发生合并、分立或变更等情形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与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仲裁解决,协商或仲裁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等均须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保证人(承包商,以下称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鉴于甲方与 (以下简称业主)就 项目于 年___月 日签订编号为 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业主提供工程履约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所称工程履约担保是指,乙方向业主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主合同义务给业主造成损失时,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
第二条 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乙方保证的范围是甲方未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业主造成的实际损失。
2.2乙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款的 %,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三条 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 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 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后 日内。
3.3甲方与业主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 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4.1乙方根据业主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
(1)由乙方提供资金及技术援助,甲方继续履行工程交付义务,但乙方支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保证金额。
(2)由乙方在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保证金额内赔偿业主的损失。
第五条 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 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 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 。
5.3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第六条 反担保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 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 %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 日内,向业主出具《承包商履约保函》。
8.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8.3甲方与业主有关主合同的修改、变更,应告知乙方;如发生结构、规模、标准等重大设计变更,应经乙方书面同意。
8.4甲方应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时向乙方通报主合同的履行情况,乙方在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时甲方应积极配合。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 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9.1 向 法院起诉;
9.2 向 提起仲裁。(写明仲裁机构名称)
第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编号:(工 字)第 号
委托保证人(承包商,以下称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鉴于甲方与 (以下简称业主)就 项目于 年 月 日签订编号为 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业主提供工程履约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所称工程履约担保是指,乙方向业主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主合同义务给业主造成损失时,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
第二条 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 乙方保证的范围是甲方未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业主造成的实际损失。
2.2 乙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款的 %,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三条 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 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 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后 日内。
3.3 甲方与业主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 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4.1 乙方根据业主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
(1)由乙方提供资金及技术援助,甲方继续履行工程交付义务,但乙方支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保证金额。
(2)由乙方在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保证金额内赔偿业主的损失。
第五条 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 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 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 。
5.3 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第六条 反担保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 乙方的.追偿权
第八条 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 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 日内,向业主出具《承包商履约保函》。
8.2 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8.3 甲方与业主有关主合同的修改、变更,应告知乙方;如发生结构、规模、标准等重大设计变更,应经乙方书面同意。
8.4 甲方应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时向乙方通报主合同的履行情况,乙方在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时甲方应积极配合。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 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9.1 向 法院起诉;
9.2 向 提起 。(写明 机构名称)
第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编号:(工 字)第 号
委托保证人(承包商,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业主)就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业主提供工程履约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所称工程履约担保是指,乙方向业主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主合同义务给业主造成损失时,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
第二条 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 乙方保证的范围是甲方未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业主造成的实际损失。
2.2 乙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第三条 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 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 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后______________日内。
3.3 甲方与业主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 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4.1 乙方根据业主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
(1)由乙方提供资金及技术援助,甲方继续履行工程交付义务,但乙方支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保证金额。
(2)由乙方在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保证金额内赔偿业主的损失。
第五条 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 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 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_______。
5.3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第六条 反担保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 乙方的追偿权
第八条 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 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业主出具《承包商履约保函》。
8.2 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8.3 甲方与业主有关主合同的修改、变更,应告知乙方;如发生结构、规模、标准等重大设计变更,应经乙方书面同意。
8.4 甲方应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时向乙方通报主合同的履行情况,乙方在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时甲方应积极配合。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_______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9.1 向______________法院起诉;
9.2 向______________提起_____。(写明_____机构名称)
第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_______ 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编号:(工字)第号
委托保证人(总承包商,以下称甲方):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分包商)就__________项目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编号为____________号《分包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以保证方式为甲方向分包商提供付款保证。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1 本合同所称总承包商付款保证是指,乙方向分包商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时,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代为支付的行为。
1.2 本合同所称工程款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 乙方提供保证的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向分包商支付的工程款。
2.2 甲方在上述保证范围内所承担的保证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___)。
第三条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 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 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之日后 日。
3.3 甲方与分包商协议变更主合同付款日期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日期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为代为支付。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分包商支付工程款时,由乙方代为履行支付义务,但乙方付款总额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保证金额。
第五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 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收取担保费。
5.2 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________________。
5.3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反担保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________ %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 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分包商出具《总承包商付款(分包)保函》。
8.2 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8.3 甲方不得擅自将工程转让给第三人。甲方与分包商有关主合同的修改、变更,应告知乙方;如发生重大变更,应经乙方书面同意。
8.4 甲方应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时向乙方通报主合同的履行情况,乙方在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时甲方应积极配合。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________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9.1 向________________法院起诉;
9.2 向________________提起仲裁。(写明仲裁机构名称)
第十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编号:
甲方(保证人):山西商融担保股份*限公司
乙方(委托保证人):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及所附文件资料,同意为乙方向银行(以下称贷款人)以保证的方式提供借款担保。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主债权
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与贷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编号:)]中贷款人对乙方享有的债权,具体事项如下:
借款本金:。
利息:。
借款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借款用途为。
第二条保证范围
甲方愿就上述借款本息、贷款人的损失和费用,为乙方向贷款人提供保证。
超出甲方的保证范围的任何款项,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甲方的保证责任随乙方履行主合同还款义务,甲方代为偿还或贷款人因乙方违约收回贷款等情况相应减轻或解除。
第三条保证方式
甲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一般保证/连带责任。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履行了保证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后,即取代债权人的地位,有权要求乙方归还甲方代偿的全部款项以及甲方的其他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通知费用、催告费用、律师费用、诉讼费用)等。
二、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辩权,乙方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甲方仍有权抗辩。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按下列约定向甲方支付担保费:
担保费率为:;
担保费为:。
上述担保费先按一年期限计收,待上述银行《借款合同》签订后,依据实际的借款期限核收,超收的部分担保费,退还乙方。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按下列约定向甲方支付担保项目评审费:
担保项目评审费为:。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交存保证金,待甲方的保证责任完全解除后予以返还。
二、按照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数额、方式等完全履行还款义务。
三、自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立即向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所约定合同义务。
四、借款用途须符合本合同的约定,不得挪作他用。
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报送反映乙方的真实运营状况、债权债务、对外担保和汇票使用等经营情况的财务报表及其他文件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全面、无条件地接受和积极配合甲方定期或随机的、以任何形式地检查和监督,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六、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前,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除下列第5项外,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1、借债、对外担保或实施可能影响甲方作为保证人的权益的其他行为;
2、组织形式、经营方式、产权或股权发生重大变化的,包括但不限于兼并(合并)、分立、合营、合作、联营、重组、股份制改造、承包、委托经营、租赁、改制、歇(停)业、解散、被撤销、破产、股份的转让或质押;
3、变更名称、注册资本、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范围等;
4、以出租、出售、出借、赠与、抵(质)押、转移、置换等方式处分其占到总资产的5%或净资产的10%的资产;
5、涉及重大诉讼案件、被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或强制执行措施(须于应诉通知书、诉讼保全裁定书送达乙方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或在可能出现强制执行措施前书面通知甲方)。
在乙方或反担保保证人有上述五种情形下,甲方有权参与清算或有关决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制定,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甲方作为保证人的主债权,或者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甲方认可的担保。
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主合同(如改变贷款用途等);也不得擅自将主合同的债务转移给第三人。
八、与贷款人签订《借款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提交《借款合同》正(副)本一份。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第五条第三款所约定的义务的,甲、乙双方特别约定:
乙方应按上述甲方已代偿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特别违约金。
二、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和第二款所约定义务的,乙方应当每日按其应履行义务(应付款)的万分之七,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四款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甲方作为保证人的主债权,或者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甲方认可的担保。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款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保证责任。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每延迟通知一日,应承担在保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六、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应按借款数额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若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反担保
对于本合同项下的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由乙方或第三人以连带责任保证/质押/抵押等方式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合同由甲方与反担保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反担保合同为准。
第八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双方的义务与责任不因任何一方的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其地位、财力状况改变或任何一方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协议等情形而免除;不因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如发生合并、分立或变更等情形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与责任。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等均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解除:
1.乙方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2.乙方不能提供反担保或甲方认为其提供的反担保不充分;
3.非因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而不能与贷款人订立《保证合同》;
4.在合理的期限内,乙方不能与贷款人订立《借款合同》。
本合同因上列情形之2、3、4解除的,甲方向乙方退还已收取的担保费,担保项目评审费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补充条款
第十三条本合同关于甲方的保证责任的任何约定均自甲方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时生效,并以《保证合同》为准。
第十四条本合同全部条款均经过了双方的充分协商,且任何一方在订立合同中,均有权对合同条款进行增删或者订立补充条款予以修改。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备查。
第十六条合同附件:
1.
2.
甲方:乙方:
住所(地址):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委托保证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保证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鉴于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商)就_________项目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编号为_________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承包商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1本合同所称业主支付担保是指,乙方向承包商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时,由乙方代为支付的行为。
1.2本合同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合同价款。
第二条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乙方保证的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2.2乙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_________%,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第三条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之日后____日内。
3.3甲方与承包商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4.1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
4.2甲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的,由乙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第五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_________。
5.3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第六条反担保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乙方的追偿权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_________%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____日内,向承包商出具《业主支付保函》。
8.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8.3甲方不得擅自将工程转让给
第三人。甲方与承包商有关主合同的修改、变更,应告知乙方;如发生结构、规模、标准等重大设计变更,应经乙方书面同意。
8.4甲方保证对已经落实的工程款项实行专款专用,及时向乙方通报工程款项的支付和合同履行情况,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必要时乙方可要求甲方将已落实的工程款项打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实行专款专用监督。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_________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9.1向_________法院起诉;
9.2向_________提起仲裁。
第十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1
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生效。1
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附则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编号:(工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
委托保证人(总承包商,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供货商)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编号为_______《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向供货商提供付款保证,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1本合同所称总承包商付款保证是指,乙方向供货商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支付货款时,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代为支付的行为。
1.2本合同所称货款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乙方保证的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向供货商支付的货款。
2.2乙方保证的金额是甲方应支付货款的_______%,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履行付款义务期限届满之日后_______日。
3.3如甲方与供货商协议变更主合同的付款时间,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变更后的时间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供货商支付货款时,由乙方向供货商支付。
第五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______________。
5.3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反担保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_______%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供货商出具《总承包商付款(供货)保函》。
8.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8.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供货商修改、变更主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其主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8.4甲方应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时向乙方通报主合同的履行情况,并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_______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9.1向______________法院起诉;
9.2向______________提起仲裁。(写明仲裁机构名称)
第十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工 字)第 号
委托保证人(承包商,以下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鉴于甲方与 (以下简称业主)就 项目于 年 月 日签订编号为 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业主提供工程履约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所称工程履约担保是指,乙方向业主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主合同义务给业主造成损失时,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
第二条 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乙方保证的范围是甲方未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业主造成的实际损失。
2.2乙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款的 %,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三条 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 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 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后 日内。
3.3甲方与业主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 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4.1乙方根据业主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
(1)由乙方提供资金及技术援助,甲方继续履行工程交付义务,但乙方支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保证金额。
(2)由乙方在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保证金额内赔偿业主的损失。
第五条 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 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 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 。
5.3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第六条 反担保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 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 %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 日内,向业主出具《承包商履约保函》。
8.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8.3甲方与业主有关主合同的修改、变更,应告知乙方;如发生结构、规模、标准等重大设计变更,应经乙方书面同意。
8.4甲方应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时向乙方通报主合同的履行情况,乙方在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时甲方应积极配合。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 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9.1 向 法院起诉;
9.2 向 提起仲裁。(写明仲裁机构名称)
第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委托保证人(以下称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 真: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 真:
鉴于甲方与(以下简称承包商)就 项目于 年月日签订编号为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承包商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1本合同所称业主支付担保是指,乙方向承包商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时,由乙方代为支付的行为。
1.2本合同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合同价款。 第二条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乙方保证的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2.2乙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元(大写:)。
第三条 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 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 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之日后日内。
3.3甲方与承包商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 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4.1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
4.2甲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的,由乙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第五条 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 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 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
5.3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
第六条 反担保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 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 %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 日内,向承包商出具《业主支付保函》。
8.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8.3 甲方不得擅自将工程转让给第三人。甲方与承包商有关主合同的修改、变更,应告知乙方;如发生结构、规模、标准等重大设计变更,应经乙方书面同意。
8.4甲方保证对已经落实的工程款项实行专款专用,及时向乙方通报工程款项的支付和合同履行情况,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必要时乙方可要求甲方将已落实的工程款项打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实行专款专用监督。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 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9.1 向 法院起诉;
9.2 向 提起仲裁。(写明仲裁机构名称) 第十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保证人(总承包商,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证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与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供货商)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编号为_______《普通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向供货商提供付款保证,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定义
1.1本合同所称总承包商付款保证是指,乙方向供货商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支付货款时,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代为支付的行为。
1.2本合同所称货款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乙方保证的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向供货商支付的货款。
2.2乙方保证的金额是甲方应支付货款的_______%,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第三条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履行付款义务期限届满之日后_______日。
3.3如甲方与供货商协议变更主合同的付款时间,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变更后的时间做相应调整。第四条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5.1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______________。
5.3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第六条反担保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第七条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_______%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第八条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供货商出具《总承包商付款(供货)保函》。
8.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8.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供货商修改、变更主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其主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8.4甲方应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时向乙方通报主合同的履行情况,并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_______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9.1向______________法院起诉;
9.2向______________提起仲裁。(写明仲裁机构名称)第十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委托人(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因经营需要,自愿委托乙方提供贷款担保;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相应的担保服务。双方现就委托担保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确认各方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委托担保债务
甲方委托乙方担保的债务为:甲方拟向___________(以下称贷款机构)申请的银行贷款,金额为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___元),借款使用期限______个月,自借据确认的借款日期起算。
第二条委托担保的方式与期间
1、甲方委托乙方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甲方委托乙方担保的保证期间,按贷款机构的要求执行。
第三条费用与支付
1、为签订本合同,乙方需就甲方提供的情况与资料进行调查与核实,为此,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调查费¥_____________元。对此费用,乙方开始相关工作即有权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的签订即表明乙方已满足取得此费用的条件,即便此后甲方与贷款机构之间的借款合同未能签订、或者乙方与贷款机构之间的担保合同未能签订、或者其他原因导致甲方与贷款机构之间的借款合同未能履行,甲方均不得要求乙方退还已收调查费。
3、乙方向甲方收取担保费的条件为乙方与债权人订立保证担保合同,因此,自乙方与债权人订立担保合同之日起,甲方不得因任何原因要求乙方退还担保费或者以担保费冲抵其他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
4、本合同所提及之必要费用、因代偿而发生的费用等乙方主张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服务费、鉴定费、公告费、查档费、查档材料复印费、阅卷材料复印费、邮寄费、国际电话费、专家论证会费、差旅费、拍卖费、评估费、执行费等。
第四条履约保证金为确保甲方按时偿还担保债务,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向乙方交纳履约保证金_______元整。对此履约保证金,在甲方按期偿还担保债务的情况下,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退还,不计利息;如果甲方未能按期清偿担保债务,则该履约保证金为违约金,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要求乙方退还。
第五条反担保措施
1、就乙方担保可能承担的代偿责任,甲方提供以下方式的反担保:
(1)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2)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3)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4)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抵押反担保;
(5)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抵押反担保;
(6)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抵押反担保;
2、本条约定反担保措施,由乙方与反担保人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抵押或者质押反担保合同依法需登记生效的,应依法办理登记。
3、本合同的签订不具有乙方向贷款机构提供担保的意思表示,乙方承担的保证责任以乙方与贷款机构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第六条代偿与追偿
1、甲方应严格遵守与贷款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以避免乙方因担保而承担代偿责任;
2、如果甲方逾期偿还队贷款机构的债务,导致贷款机构向乙方主张担保权的,乙方可依据贷款机构的要求承担保证责任,而无需就贷款机构主张权利的合理性进行审查。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履行代偿义务后,有权立即就代偿金额和因此而产生的必要费用向甲方追偿。贷款机构主张权利有误的,由甲方自行向贷款机构抗辩。
3、乙方代偿后可随时就代偿金额和发生的费用向甲方追偿,甲方应在乙方要求的期限内向乙方清偿,并按已代偿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自乙方代偿之日起至清偿之日止向乙方支付垫资期间利息。
第七条合同解除
乙方在收到前述全部担保费和履约保证金后与债券人签订担保合同,但由于甲方或者贷款机构的原因导致担保合同未能签订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在此情况下,甲方可以书面申请解除本合同,乙方在收到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后退还已收担保费及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履行担保债务,导致贷款机构向乙方主张权利的,除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外,还应另行按逾期偿还金额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承担代偿义务后向甲方追偿时,甲方逾期向乙方清偿的,应按逾期额每日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3、乙方代偿后向甲方追偿,而甲方违反第六条约定逾期未向乙方清偿的,如果乙方提起诉讼,则乙方为提起诉讼而支付的全部律师服务费以及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查档材料复印费、阅卷材料复印费、特快专递费、国际电话费、专家论证会费、差旅费等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任何一方提起诉讼的,均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其他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生效条件与文本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授权代表人: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授权代表人: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业主支付委托保证合同(试行)
编号:?(工字)第?号
委托保证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______(以下简称承包商)就____________项目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编号____________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承包商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1?本合同所称业主支付担保是指,乙方向承包商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时,由乙方代为支付的行为。
1.2?本合同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合同价款。
第二条?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乙方保证的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2.2?乙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________%,金额最高不超过______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第三条?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之日后______日内。
3.3?甲方与承包商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4.1?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
4.2?甲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的,由乙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第五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
5.3?本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反担保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乙方的追偿权
第八条?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______日内,向承包商出具《业主支付保函》。
8.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8.3?甲方不得擅自将工程转让给第三人。甲方与承包商有关主合同的修改、变更,应告知乙方;如发生结构、规模、标准等重大设计变更,应经乙方书面同意。
8.4?甲方保证对已经落实的工程款项实行专款专用,及时向乙方通报工程款项的支付和合同履行情况,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必要时乙方可要求甲方将已落实的工程款项打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实行专款专用监督。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9.1?向____________法院起诉;
9.2?向____________提起_____。(写明_____机构名称)
第十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保证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商)就_________项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编号为_________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承包商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1本合同所称业主支付担保是指,乙方向承包商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时,由乙方代为支付的行为。
1.2本合同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合同价款。
第二条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乙方保证的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2.2乙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_________%,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第三条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之日后_________日内。
3.3甲方与承包商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4.1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
4.2甲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的,由乙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第五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_________。
5.3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第六条反担保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_________%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承包商出具《业主支付保函》。
8.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8.3甲方不得擅自将工程转让给第三人。甲方与承包商有关主合同的修改、变更,应告知乙方;如发生结构、规模、标准等重大设计变更,应经乙方书面同意。
8.4甲方保证对已经落实的工程款项实行专款专用,及时向乙方通报工程款项的支付和合同履行情况,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必要时乙方可要求甲方将已落实的工程款项打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实行专款专用监督。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_________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9.1向_________法院起诉;
9.2向_________提起仲裁。
第十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被保证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根据甲方的申请及所附文件资料,同意为甲方向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受益人)以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陈述与保证
1.1甲、乙双方依据中国法律均具备签定本合同的主体资格。
1.2甲、乙双方知悉并同意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意思表示真实有效。
第二条 主债务种类及数额
乙方为甲方担保的主债务为依据甲方与受益人签定的编号为的合同(以下称主合同)项下的(业务品种)_____________,(币种)_____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主合同履行期限
3.1主合同履行期限为个_______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如有变更,依主合同之约定。
第四条 保证方式
4.1乙方为甲方向受益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五条 保证范围
5.1具体保证范围以乙方与受益人为主合同签订的保证合同或保函等法律文件约定的保证范围为准。
第六条 保证期间
6.1乙方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反担保措施
7.1主债务由下列当事人向乙方提供反担保:
7.1.1反担保人:______________
反担保合同名称及编号:______________
7.1.2反担保人:______________
反担保合同名称及编号:______________
7.1.3反担保人:______________
反担保合同名称及编号:______________
7.1.4反担保人:______________
反担保合同名称及编号: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1有权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等文件资料。
8.2保证期间,受益人正式通知乙方承担保证责任时,乙方可采用下列方式支付:
8.2.1通知甲方向受益人支付;
8.2.2通知反担保人支付;
8.2.3乙方代偿。
8.3自主债务逾期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每日按万分之伍比例支付担保费。
8.4乙方因履行保证责任而代偿的,有权向甲方及反担保人追偿收回代偿资金本息及相关费用,并自代偿之日起,有权按照每日万分之伍比例向甲方收取罚息。
8.5乙方依法享有与甲方同等的对主债务的抗辩权,乙方的此项权利不因甲方放弃对主债务的抗辩权而丧失。
8.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受益人提前解除主合同:
8.6.1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甲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债务;
8.6.2甲方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8.6.3甲方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8.6.4甲方丧失商业信誉;
8.6.5甲方未履行主合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且足以影响其履行债务的能力;
8.6.6甲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8.7 如果甲方违反本合同之任意一项义务,乙方均有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请求法院责令甲方严格依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先诉权的确定)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9.1甲方应按照下列要求向乙方支付费用:
甲方应当向乙方交纳评审费、担保费。
支付标准:担保年费率为担保金额的_______ %;评审费率为担保金额的_______%,主债务履行期超过壹年的,主债务履行期内每年度交纳一次评审费。
评审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
担保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
评审费、担保费的交纳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9.2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延迟向乙方交纳费用的,经乙方同意后,每日按迟延交纳费用的金额的万分之伍向乙方支付罚金。
9.3甲方提前清偿主债务的,乙方以月作为时间计算单位,退还甲方未使用主合同项下信贷资金期间相应的担保费。评审费不退还。
9.4必须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及生产经营状况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每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9.5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主合同项下的信贷资金,不得挤占、挪用。
9.6应积极配合并自觉接受乙方对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主合同项下信贷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
9.7甲方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或转移资产。
9.8在未偿清主债务之前,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用主合同项下的信贷资金形成的资产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9.9在偿清主债务之前,甲方如要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可能影响其对主债务的还款能力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9.10主债务的反担保保证人出现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破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况,部分或全部丧失与主债务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主债务的反担保物价值减少、意外毁损或灭失,甲方应当及时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反担保。
9.11在偿清主债务之前,甲方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变更等情形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9.12在偿清主债务之前,甲方如发生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兼并、分立、合并、申请停业整顿、申请破产等足以影响乙方债权实现的情形,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征得乙方同意,并按乙方要求落实债务的清偿及反担保。
9.13在偿清主债务之前,甲方如发生停产、歇业、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行为、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产状况恶化等情形。均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落实债务的清偿及反担保。
9.14实施可能影响乙方作为保证人的利益的重大经营决策如投资、借贷、出租、出售、转移、转让等行为,均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提前妥善落实乙方债权。
9.15甲方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反担保有关的律师费、保险、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以及调查费、诉讼费、公证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如果甲方违反第九条第4款到第14款之义务,则需要承担金额担保费50%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1.1本合同经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独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无效,甲方仍应按本合同承担责任。(错误规定)
11.3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需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11.4本合同项下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因任何一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其自身地位、财务状况改变或任何一方与第三方签定任何协议、合同而免除。
第十二条 保证合同的签定或保函的出具
12.1具备下列条件后,乙方正式与受益人签订保证合同或出具保函:
12.1.1本合同及反担保合同正式生效;办理完有强制执行力的公证和抵质押登记手续。 12.1.2甲方已经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了担保费和评审费。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 条争议的解决
13.1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而引发诉讼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14.1主合同的债务履行期届满,甲方不完全履行或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乙方代甲方向受益人还款后,乙方有权委托受益人从甲方的银行帐户中扣划资金以弥补乙方代偿损失,甲方对此无异议。
14.2自主合同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前20天起,甲方应逐步将资金调集到其在受益人处开立的帐户上,以作好还款准备。
第十五条 附则
15.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最高额委托保证合同
被保证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保证人(承包商,以下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鉴于甲方与(以下简称业主)就项目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业主提供工程履约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所称工程履约担保是指,乙方向业主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主合同义务给业主造成损失时,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
第二条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乙方保证的范围是甲方未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业主造成的实际损失。
2。2乙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
第三条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后日内。
3。3甲方与业主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4。1乙方根据业主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
(1)由乙方提供资金及技术援助,甲方继续履行工程交付义务,但乙方支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保证金额。
(2)由乙方在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保证金额内赔偿业主的损失。
第五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
5。3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第六条反担保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乙方的追偿权
第八条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日内,向业主出具《承包商履约保函》。
8。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8。3甲方与业主有关主合同的修改、变更,应告知乙方;如发生结构、规模、标准等重大设计变更,应经乙方书面同意。
8。4甲方应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时向乙方通报主合同的履行情况,乙方在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时甲方应积极配合。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9。1向法院起诉;
9。2向提起仲裁。(写明仲裁机构名称)
第十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编号: (工 字)第号
委托保证人(以下称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鉴于甲方参加 项目的投标,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 (以下简称“招标人”)提供投标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所称投标担保是指乙方向招标人保证,当甲方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时,由乙方代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
第二条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乙方保证的范围是甲方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给招标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乙方在甲方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责任: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即年 月日后至 年 月日内未经招标人许可撤回投标文件。
(2)中标后因中标人原因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中标后不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履约保证。
(4)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支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2.2乙方保证的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三条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保函生效之日起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届满后日,即至年月日止。
3.3投标有效期延长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函的保证期间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4.1乙方根据招标人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
(1)代甲方支付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
(2)如果招标人选择重新招标,乙方支付重新招标的费用,但支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保证金额。
第五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
5.3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第六条反担保
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 %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 日内,向招标人出具《投标保函》。
8.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 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9.1向 法院起诉;
9.2向 提起仲裁。(写明仲裁机构名称)
第十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保(承包商,以下称甲方):
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
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业主)就_________项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编号为_________的(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业主提供工程履约担保。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所称工程履约担保是指,乙方向业主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主合同义务给业主造成损失时,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
第二条保证的范围及额
2.1乙方保证的范围是甲方未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业主造成的实际损失。
2.2乙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第三条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乙方保证的方式为:保证。
3.2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后_________日内。
3.3甲方与业主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4.1乙方根据业主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
(1)由乙方提供资金及技术援助,甲方继续履行工程交付义务,但乙方支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保证金额。
(2)由乙方在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保证金额内赔偿业主的损失。
第五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_________。
5.3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第六条反担保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_________%一次性支付。
第八条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业主出具《承包商履约保函》。
8.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
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8.3甲方与业主有关主合同的修改、变更,应告知乙方;
如发生结构、规模、标准等重大设计变更,应经乙方书面同意。
8.4甲方应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时向乙方通报主合同的履行情况,乙方在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时甲方应积极配合。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_________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9.1向_________法院起诉;
9.2向_________提起。
第十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_________。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号: (工 字)第 号
委托保证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______(以下简称承包商)就____________项目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编号____________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承包商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1 本合同所称业主支付担保是指,乙方向承包商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时,由乙方代为支付的行为。
1.2 本合同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合同价款。
第二条 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 乙方保证的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2.2 乙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________%,金额最高不超过______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第三条 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 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 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之日后______日内。
3.3 甲方与承包商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 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4.1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
4.2 甲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的,由乙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第五条 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 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 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_______。
5.3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反担保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 乙方的追偿权
第八条 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 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______日内,向承包商出具《业主支付保函》。
8.2 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8.3 甲方不得擅自将工程转让给第三人。甲方与承包商有关主合同的修改、变更,应告知乙方;如发生结构、规模、标准等重大设计变更,应经乙方书面同意。
8.4 甲方保证对已经落实的工程款项实行专款专用,及时向乙方通报工程款项的支付和合同履行情况,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必要时乙方可要求甲方将已落实的工程款项打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实行专款专用监督。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 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9.1 向____________法院起诉;
9.2 向____________提起_____。(写明_____机构名称)
第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生效。
11.2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