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账目委托清理协议(精选3篇)
甲方:企业
乙方(受聘人):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鉴于乙方在甲方财务部门任职且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职或离职以后保守甲方的技术信息及经营信息之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本着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下列具体条款:
一、保密范围:
1.甲方之技术信息、经营信息、人力资源管理信息、财务信息等属于保密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①技术信息:是指公司所属系统产品开发、生产或制造过程中的秘密技术、非专利技术成果、专有技术,包括:产品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挡及相关的函电,质量控制和管理方面的技术知识以及相关领域的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②经营信息:是指与公司经营范围相关之经营活动当中所涉及的相关战略规划、情报、计划、方案、方法、程序、经营决策,包括:推销计划、进货渠道、技术来源、销售网络、产品价格、供求状况、产品开发计划、产品市场定位、产品分销途径、产品区域分布、客户名单、合作协议、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以及相关领域的经营数据等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③人力资源管理信息:是指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中所涉及的人力资源现状分析、诊断及战略规划、计划,定岗定编方案,人力资源费用预算(含人力资源费用与成本分析),重要岗位的管理或技术人员的招聘、培训动态、考核、薪资、档案,相关人力资源合同、协议(含服务协议),人力资源异动统计数据分析与调整对策等,及相关人力资源政策、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④财务信息:各项销售费用、利润数据、种类凭证、各项报表包括对外财务报表、内部管理报表、预决算报表等,及公司享受的税务政策;内部预算流程、操作手册;财务制度等。
⑤同时,在甲方生产和经营中,某一信息的泄露会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也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范围:
A、影响公司发展的事项;
B、影响公司技术进步的事项;
C、影响公司的稳定和安全的事项;
D、使公司在商业竞争中处于被动或不利的事项;
E、使公司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的事项;
F、影响公司对外交流和商业谈判顺利进行的事项;
G、影响公司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2.乙方确认,本合同所述之商业秘密具有信息性、实用性及价值性,且不为公众所知悉,但并非指不为一切人所知悉,而是指只要在具有同一知识水平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同样兴趣的公众中保持其秘密性。
3.甲方的下列行为并不使商业秘密失去其秘密性。
①甲方将其商业秘密告知参加使用这种秘密的人,或者认为能够保守此秘密的人。
②甲方以许可使用的方式向其职能人员或工作人员公开或使他人获得这种秘密。
③甲方在特定场合公开推销其产品,或在产品上市前的订货会上公开展示其样品。
④甲方为了经营需要公开组织特定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或不具备专业知识的公众人员参观业务。
⑤其他为了经营的需要而进行的类似情形的公开。
⑥对于需要具体说明的技术信息及经营信息等,可以由乙方另行向甲方确认。
二、保密资料交还:
1.乙方应于离职前返还全部属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2.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光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3.若记录着秘密住处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但当记录着秘密住处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住处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甲方可以选择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的方式,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4.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得自行或交由第三人对上述资料以任何形式的载体进行复制或记录,否则,视为乙方未能尽到交还保密资料的义务。
三、保密责任
1.鉴于乙方在甲方担任过部门或分公司职务,在离职后,乙方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尽善良管理人之责,采取任何必要及合理的措施,承担如同任职间一样的保密义务,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2.乙方承诺,自离职之日起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应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也不得允许使用、放任他人使用这些秘密信息,而无论乙方是否从中受益。
四、竞业禁止
1.乙方不得直接或通过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职单位或者其他关联企业,故意破坏或过失损害甲方与现有基础产品提供商之合作关系。
2.乙方不得直接或通过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职单位或其关联企业,掠夺甲方在乙方离职前已有客户,或劝说诱使其断绝与甲方的关系。
3.乙方不得诱使甲方的其他员工与自己一同离职,或为个人或他人利益诱使甲方的其他员工离职。
4.关健岗位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市场、技术、财务、管理、经营等人员离职的,二年内禁止在同行业中以任何形式的就业,根据约定程序离岗的,甲方给予乙方在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费用补贴(最高不超过基本生活保障费120%)。
5.本条第1款中的关联企业包括以下及相关类型:
①与其他企业之间形成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人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
②无控股、参股关系,但将其指挥支配的权力置于其他企业之下。
③将盈利或其单个经营场所的盈利全部或部分与其他企业共享或转移给其他企业。
④与其他企业存在人事联锁关系,即向其他企业派出人员: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5)与其他企业的业务占据其业务总额的重要份额。
五、保密期
1.乙方在职期内;
2.乙方离职后至甲方宣布相关保密内容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前,将承担保密义务,但其中竞业禁止期限为乙方离职之日起两年。
3.乙方认可,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根据岗位,每月支付了“职务保密津贴”元,并将此项目每月所支付金额(详见每月工资单该项目具体数额)作为乙方在职和离职后需要承担保密义务的保密费,故在乙方离职时甲方不再另外支付保密费。
4.经理级以上人员辞职应提前3个月,甲方予以设置适当的脱密期。
5.本合同所称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时间为准,乙方单方面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同样视为离职。
6.乙方在离职后须遵守本协议,除非甲方同意放弃对乙方的其他竞业禁止及相关责任。
六、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交清保密资料、私自或委托他人保存任何保密资料复制、记录载体,视为乙方违反本合同之保密资料交还义务。
2.若乙方任职的单位或关联企业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则视乙方违反本合同之保密责任义务,除非乙方能证明乙方任职单位或关联企业是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获得的。
3.乙方已经了解、掌握全部管理规定,并自愿遵守执行。如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任一情形的,均应:
①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②分别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元。
③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从损失额中抵扣。乙方获得的任何利益均视为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如利益非为货币形式的,应折抵为货币赔偿给甲方。
七、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由甲方经营所在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服务期限和费用
1、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对自己企业 年的财务账目进行全面清理。
2、服务期限: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3、账目清理费用:
账目清理服务费用人民币 元/年(¥ 元/年), 年账目清理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整(¥ 元),在本协议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预付70%服务费人民币 (¥ 元), 年账目清理结束三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即人民币 (¥ 元)。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乙方银行账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
收款银行:
银行帐号:
二、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2、向乙方提供有关方面财务处理所需的基本资料和相关信息等,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3、按双方协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核查费用。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本着为企业负责的精神,在遵守《会计法》、《税法》及有关经济法规的前提下,认真开展账目清理工作。
2、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材料与文件。
三、协议的效力与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除双方商定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2、对由于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最大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未尽事宜,经双方磋商后,可另立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及电话: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劳动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及试用期
(一)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期限:从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在有效期届满即行终止。因甲方工作需要,双方在完全同意的条件下,可续订合同。
(二)试用期为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岗位或工种) 财务岗位 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该岗位所承担的各项内容;乙方同意,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将乙方的工作岗位调整为核单员或库管
(1)正式录用以后连续 3 个月无法完成月任务业绩指标的;
(2)因公司项目撤销或完成、机构调整、部门撤销、岗位合并等变化,导致不能安排原岗工作的;
(3)乙方无论何种原因连续 1 个月以上未到岗上班,公司已安排其员工替换乙方原岗位,乙方重新到岗上班的;
(4)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身体状况以及甲方生产经营的需要等情况,需要调岗的;
(5)绩效考核得分不足60分的;
(6)单位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应调整岗位的情况的。
2、甲乙双方确认工作地点为济州岛汗蒸休闲会所或济州岛汗蒸休闲会所分店。乙方同意出现下列情况时,甲方可对乙方的工作地点进行调动:
(1)因公司业务收缩或变动、项目撤销或完成、机构调整、部门撤销、岗位合并、设备更新等发生变化,导致原工作地点不能安排原岗位工作的;
(2)公司业务拓展,增设新的办公或经营地址,有与乙方原工作性质相同或近似岗位,需要乙方前去支援的。
3、如乙方的工作地点或工作岗位变动,乙方同意其工资待遇也按公司规章制度随之变动,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8 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 40 小时(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人力资源保障(劳动)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人力资源保障(劳动)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经与乙方协商,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支付乙方的工资。
1、乙方每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4000 元;试用期内每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4000 元。
2、双方约定以 确定乙方工资。
(二)甲方每月 15 日前发放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
(三)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它约定 。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甲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六、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工商、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财务审批。
(二)会所内所有消费单据的审核。
(三)会所内各项流水均以报表的形式上报给会所负责人。
(四)会所内易耗品、外卖品、以及固有资产的库存管理。
七、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二)职业纪律:
1.应当热爱本职工作,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2.应熟悉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3.应按照会计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财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财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办理会计事务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5.应熟悉本公司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财务信息,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服务。
6.应当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或公司领导同意外,不得私自向公司无关人员或外界提供或泄露公司的财务信息。
(三)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甲方的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同意甲方可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八、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元以上或间接损失元以上的;
4、乙方在其他单位兼职,造成甲方名誉受损,或其他经济损失在元以上;
5、甲方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乙方应征入伍、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失踪但是尚未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甲方可以中止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根据甲方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九、声明与确认
(一)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或填写的入职登记表,履历上的信息完全真实有效。乙方与其他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亦不受竞业限制义务的限制。
(二)乙方确认:甲方有关文书在无法直接送达给乙方的情形下,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通信地址为甲方邮寄送达地址,甲方以EMS或挂号信邮寄至该地址的,视为送达。
(三)本合同约定之岗位或工种,乙方已知悉其录用条件,包括规章制度里规定的录用条件以及下列录用条件:
1、具备政府规定的就业手续;
2、胜任甲方安排的工作和甲方规定的岗位职责的;
3、未患有精神病或按国家法律法规应禁止工作的传染病的,或者身体健康条件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
4、与原用人单位已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5、与原用人单位不存在竞业限制约定或不在限制范围之内的;
6、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到岗;
7、入职后不得拒绝购买社会保险或者拒绝按甲方制定的劳动合同版本签订劳动合同;
8、不应隐瞒曾经受过法律处罚或者纪律处分的事实;
9、完成试用期的工作任务,考核达标 。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