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招标合同【推荐12篇】

委托招标合同(精选12篇)

委托招标合同 篇1

委托人: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

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

规模:_________

招标规模:_________

总投资额:_________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_________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受托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章):_________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第一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1.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

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

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

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

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4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受托人的义务

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咨询业务。

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

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6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

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材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时间。

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报酬20%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承包合同5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

9.5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委托人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0.2受托人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3第三方违约。

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赔

11.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委托招标合同 篇2

委 托 人: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代 理 人:

合同日期: 年 月

招标代理服务合同

甲方: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人)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招标代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总则

1. 双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 2. 双方应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努力做好项目的招标工作。

第二条 代理范围

1. 代理范围:甲方委托的货物、服务、工程招标项目 2. 项目地点: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3. 招标代理服务的内容和规模:详见《项目招标代理合同》。

第三条 甲方职责

1. 负责向乙方提供关于项目的立项批文及相关资料。提供具体的招标任务和计划。 2. 负责组织、提供、编写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包括图纸)。 3. 负责答复和澄清投标人就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提出的问题。

4. 参与开标。协助乙方负责向国家有关管理审批机构办理招标审批手续。 5. 协助乙方和评标委员会评标。有权对投标人商务问题提出质疑。

6. 协助乙方和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在评标报告上盖章确认。如需要,向主管部门汇报评标的技术情况,解答技术方面的问题。 7. 协助评标委员会和乙方确定评标结果。 8. 负责办理其他应由甲方负责的事宜。

第四条 乙方职责

1. 组织本项目的招标工作,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2. 负责编写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负责商务和技术标书的汇稿并报送国家有关管理审批机构(含网上)。

3. 如招标项目属甲方所在地相关管理机构的审批范围,乙方负责将整个招标文件及图纸清单、有关项目的批复文件报相应的管理审批机构。 4. 负责联系刊登招标公告,印刷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

5. 负责答复投标人就招标文件上商务部分所提出的问题。需要时,负责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6. 负责接受投标人的投标及其投标保证金,组织并主持开标。开标后,负责将开标记录发送给甲方。如招标项目属甲方所在地相关管理机构的审批范围,负责在开标后根据相关规定报相应的管理审批机构。

7. 负责完成网上招标流程,并根据规定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专家评标委会。 8. 与甲方联合组织资格审查、评标工作,与甲方、评标委员会共同审定评标结果,联合编写资格审查报告及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经甲方同意签字盖章后,联名报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以最终确定中标人。 9. 在需要时,负责邀请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

10. 如招标项目属甲方所在地相关管理机构的审批范围,负责将整个评标报告报相应的管理审批机构。如需要,向管理审批机构汇报评标的商务情况,解答商务方面的问题。

11. 负责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同时将中标通知书也向甲方提交;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12. 如评标结果受到质疑,负责向主管部门做出解释。 13. 办理其他应由乙方负责的事宜。

第五条 招标代理费用及其他费用

1. 招标工作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乙方按照双方商定的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2. 招标公告费、招标文件(包括商务、技术)印刷装订费等费用由乙方从招标文件收入中列支;专家评审费、会议室租用费、食宿费、专家的路费等费用由乙方从服务费收入中列支。

3. 由甲方原因造成的二次招标费用由甲方承担。 4. 乙方不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5.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变更名称、开户银行,均应及时通知对方。

第六条 其他

1. 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代理合同,由于任何一方过错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迟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受损方的经济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则根据各自的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2. 双方应及时相互通报委托代理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问题,磋商解决办法,由于延误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 双方有关执行本代理合同的重要往来联系应以正式的书面文件为准,紧急事项用电话联系时,事后需用书面确认。

4. 双方同意,在执行本代理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应诉诸于甲方所在地相应级别的人民法院解决。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中止合同。

5. 对委托代理合同进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需经双方代表协商一致同意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将作为代理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6. 本代理合同执行期内,如遇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或法令与本合同相矛盾时,以国家法律规定为准。

7. 本代理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各部委有关行业管理的行政法规办理。

8. 甲方享有该招标过程中的技术资料的著作权和使用权。乙方不得擅自将技术资料文件用作其他用途。

9. 乙方必须严格保守甲方资料和文件的秘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透露给第三人。 10. 甲方所在地有关管理机构对招标项目有相关规定的,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委托协议,执行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 委托代理合同生效

1. 本委托代理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至 年 月 日止。

2. 本委托代理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法人或授权代表: 法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金额单位:万元

甲方: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法人或授权代表: 法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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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招标合同 篇3

委托人:

受托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服务机构的服务内容等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地 点:

二、协议内容:

委托受托人为的服务机构,承担本工程的比选招标代理工作。

服务内容:发送考察邀请书,编制、发送考察文件,组织勘察现场和收发答疑协助组建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会议。

三、协议价款

受托人对本项目收取咨询服务费用共计元(大写:)受托人服务内容完成,达到委托人要求且经,委托人核实确认后5日之内支付给受托人,受托人3日内出具正规足额发票。

四、协议订立

协议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订立地点: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六、协议份数

双方约定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当认真履行,若有违反,则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委托方在约定时间内不支付咨询费,则每迟延一日,按应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如乙方组织不力,致使委托方工程进度受影响的则每迟延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甲方的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本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委托人(盖章)

联系电话:

受托人(盖章):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委托招标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_______招标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就________项目(详见附表)组织招标工作,预算金额_______元。乙方愿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甲方的要求和国家的有关法规组织招标。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的责任

(1)甲方指定一位负责人作为甲方的全权代表,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

(2)向乙方提供招标所需的有关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

(3)负责审核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对外发售;

(4)监督招标过程;

(5)与乙方共同确定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

(6)根据乙方提供的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

(7)对评标内容保密;

(8)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乙方的责任

(1)授权并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全权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接受和签收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

(2)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负责编制、印刷、发售、解释招标文件;

(3)刊登招标通告,发投标邀请函;

(4)落实开标和评标地点等有关的招标事务;

(5)提供专家库,与甲方共同确定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

(6)审查投标人资格;

(7)与甲方协商确定开标程序。组织开标大会;

(8)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负责安排评标活动的有关事宜;

(9)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论,向甲方提交评标报告;

(10)根据甲方的定标意见,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落标人发出《落标通知书》;

(11)负责处理投标人有关招投标的问题;

(12)根据甲方的要求,协助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工作原则

甲乙双方本着密切协作、精心组织、保证质量、按期完成的原则、开展各项工作。

4、有关费用问题

乙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同时承担招标所需的全部费用。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项目联系人情况:

甲方全权代表乙方全权代表

姓名:姓名:

职务:职务:

签字:签字: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附表(设备清单)(略)

甲方:乙方:

(盖章) (盖章)

委托招标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就________项目(详见附表)组织招标工作,预算金额_______元。乙方愿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甲方的要求和国家的有关法规组织招标。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的责任

(1)甲方指定一位负责人作为甲方的全权代表,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

(2)向乙方提供招标所需的有关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

(3)负责审核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对外发售;

(4)监督招标过程;

(5)与乙方共同确定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

(6)根据乙方提供的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

(7)对评标内容保密;

(8)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乙方的责任

(1)授权并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全权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接受和签收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

(2)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负责编制、印刷、发售、解释招标文件;

(3)刊登招标通告,发投标邀请函;

(4)落实开标和评标地点等有关的招标事务;

(5)提供专家库,与甲方共同确定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

(6)审查投标人资格;

(7)与甲方协商确定开标程序。组织开标大会;

(8)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负责安排评标活动的有关事宜;

(9)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论,向甲方提交评标报告;

(10)根据甲方的定标意见,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落标人发出《落标通知书》;

(11)负责处理投标人有关招投标的问题;

(12)根据甲方的要求,协助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工作原则

甲乙双方本着密切协作、精心组织、保证质量、按期完成的原则、开展各项工作。

4、有关费用问题

乙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同时承担招标所需的全部费用。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目联系人情况:

甲方全权代表乙方全权代表

姓名:姓名:

职务:职务:

签字:签字: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附表(设备清单)(略)

甲方:乙方:

(盖章) (盖章)

委托招标合同 篇6

甲方(委托方):

住所:

乙方(代理方):

住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就项目(详见附表)组织招标工作,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元,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甲方的要求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招标。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项目概况

(一)工程项目名称:

(二)工程规模:

(三)投资规模:

(四)建设地点:

(五)项目批准文号:

(六)招标内容:

(七)招标方式:

(八)标段:

(九)质量要求:

(十)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对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

(十二)资金来源:

第二条委托范围(代理内容)

(一)与甲方共同拟定招标方案;

(二)编制和发布招标公告;

(三)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包括投标资格预审文件);

(四)协助甲方审查投标申请人资格;

(五)主持并组织答疑会,并印发答疑会议纪要;

(六)协助甲方组织开标、评标,协助甲方定标;

(七)编写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第三条履行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甲方与中标人签订承发包合同之日止。

第四条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及时间

(一)提供的有关资料;

1、现有图纸资料各套;

2、建审批件各份。

(二)提供资料的时间:

第五条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参考内容:

第1种:

(一)代理招标费:按中标价的%计取。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付人民币万元作为(定金/预付款),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且乙方代理工作全部完成后甲方付清全部代理费用(若约定定金的,定金可充抵)。

(二)聘请评标专家报酬及费用由方按实际发生额承担和支付;

(三)其它费用:。

第2种:

(一)乙方按经甲方审核确认的标底总价的%收取标底编制费,按经甲方审核确认的标底总价的%收取招标代理费。

(二)标底编制费及代理费用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天内以(现金、支票、汇票)的形式一次交清。

(三)聘请评标专家报酬及费用由方按实际发生额承担和支付;

(四)乙方完成所有工作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第3种:

(一)本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例如计价格[20xx]1980号)文的有关规定及双方签订的有关代理协议执行。

(二)场地使用费及公证费由方承担和支付。

(三)专家咨询费、招标会务费、评标服务费由方承担和支付。

(四)报名费及出售招标文件的费用由方收取。

(五)招标人自本合同签订生效后日内预付招标代理费人民币万元,余款待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天内结清。

其它方式: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法选定招标方式;

2、确定工程的承包方式;

3、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可推荐投标人(其投标资格亦须审查);

4、依法决定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数并派出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

5、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6、对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的审查把关;

7、了解招标工作情况并对乙方受委托事项进行监督;

8、对于由于乙方原因致使招标失败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9、其它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指定(职务:)作为甲方的全权代表,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并派同志协助乙方开展招标工作;

2、依据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以及承担并支付相关费用;

3、负责工程前期报建工作,提供项目批文及规划许可证、报建表。

4、向乙方提供招标所需的图纸、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

5、负责审核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对外发售;

6、监督招标过程,派员参加开标、评标、定标工作;

7、与乙方共同确定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

8、根据乙方提供的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

9、对评标内容保密,做好评标过程的有关保密工作;

10、应根据中标优选方案尽快确定中标人,并在招标文件基础上,于定标后30天内和中标人签订承包合同;

11、为了使招标工作顺利进行,甲方应负责协调招标项目的外部关系,为乙方提供外部条件;

12、乙方提出的招标工作中需要由甲方决定或提供的事项,甲方应及时给予解决;

13、对于乙方组织的现场踏勘、招标文件答疑和开标会应予积极配合;

14、甲方与中标人签订承发包合同的情况应及时向乙方反馈,正式签订的合同副本(或复印件)送一份交乙方存档。

15、甲方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收回落标人的施工图等资料并退回投标保证金,在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退回中标人的保证金。

16、其它义务: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在委托代理范围内负责组织招标过程的各项工作;

2、对选择招标方式和承包方式有建议权;

3、独立编制工程量清单;

4、对工程中按市场价格的材料的价格有调查和提议权;

5、乙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

6、对于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招标失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7、其它权利: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定(职务:)全权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接受和签收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

2、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负责编制、印刷、发售、解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写的内容应便于日后工程管理、规避招标人风险、建设目标可控;

3、及时向招标人报送相关资料,即在发售招标文件(包括答疑纪要)的同时,按招标人要求的份数提交正式的招标文件给招标人,评标结束后的第二天将拟中标人的投标资料提交给招标人。

4、刊登招标通告,发投标邀请函;

5、负责处理投标人有关招投标的问题,并主持召开招标文件答疑会,并在招标中心审查后,形成书面材料分发给投标人;

6、负责接收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现场踏勘的疑问,并及时将投标疑问书面通知招标人;

7、负责将招标答疑内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以及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在公布,并在该网同时告知投标人索取书面招标答疑纪要、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工程最高控制价等文件的时间、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8、落实开标和评标地点等有关的招标事务;

9、提供专家库,与甲方共同确定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

10、依据本合同规定承担并支付相关费用;

11、审查投标人资格,将审查结果通知各申请投标人;

12、与甲方协商确定开标程序,组织开标大会;

13、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负责安排评标活动的有关事宜;

14、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论,向甲方提交评标报告;

15、根据甲方的定标意见,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落标人发出《落标通知书》;并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

16、根据甲方的要求,协助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17、代理招标工作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法律程序和方式组织招投标活动,圆满完成招标工作;

18、及时向甲方报告招标工作进展情况,积极采纳甲方的正当要求和合理意见,注意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19、乙方应按国家、地方有关造价编制管理规定和当地造价管理部门规定的工程造价定额,并按当期公布的建设工程价格指数及当期建材市场信息综合价编制工程量清单和编制工程标底。

20、认真编制工程量清单并对其准确性负责,负责向造价管理部门送审所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预算标底事宜;

21、负责做好标底以及招标过程的有关保密工作;

22、负责向招投标管理机构及有关职能部门报备招投标文件和资料;

23、对招投标文件进行归档管理;

24、如果由于非招标人的原因造成第一轮招标未能确定合格的承包人,招标代理机构应负责再次招标,直至确定合格的承包人为止,由此引起的费用已包含在代理费价款内。

25、其它义务:

第八条违约

(一)任何一方违约均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赔偿额不超过代理费总额的%;

(二)甲方中途解除委托的,应按代理工作的已完工作量付费,并按照代理费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或,约定定金的,不得收回定金)。乙方中途辞去委托的,应按照代理费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约定定金的,应双倍退还定金)。

第九条争议

双方之间由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本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修改和终止)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索偿均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地人民法院起诉。

注:管辖法院地可约定为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房地产项目所在地等,上述地点的选定最好能指向我方所在地。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按照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拘束力。

注:所选的仲裁委员会应以靠近我方所在地并节省费用为原则。

第十条其他

(一)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二)双方同意就本合同之磋商、制订及签订所引起之费用及开支各自承担。

(三)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修改;若双方对本合同有关条款一致同意进行补充、修改或变更的,双方应当进行书面确认或签订补充协议或其它类似文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不同规定的,按照补充协议执行,补充协议未规定的仍按本合同执行。

(四)合同的某些条款违法、无效或在法律上不能执行,或被法院、仲裁庭宣布违法或不能执行,并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或强制性。

(五)如任何一方并无要求另一方履行本合同内任何条款时,并不影响该方要求该条款仍被履行的权利;如本合同内任何条款确有被一方违反,而对方放弃对其追究时,不应被视作同时放弃追究任何对该条款之继续或以后之违反,或放弃在本合同下之任何权利。

(六)附件应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包括: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均具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方):(盖章)乙方(代理方):(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合同签订地点:

委托招标合同 篇7

委 托 人(甲方):

受委托人(乙方):

协议签订日期: 年

协议签订地点: 月 日

委 托 人(甲方):

受委托人(乙方):

甲方就项目招标工作,委托乙方代理甲方从事招标事宜。甲乙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7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委托代理招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总则

1、双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的各项方针、政策、条例和法规。

2、双方应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积极性,在保证工程质量及进度的前提下尽量降低工程投资,选择好承包商,确保招标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

3、在招标工作中,双方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待所有投标人,并根据规定,组织好开标、评标、定标,将合同授予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经验、人力、物力和有信誉的、技术上具有明显的先进性和合理性并且投标价合理的投标人。

4、乙方应发挥其优势,为甲方提供及时、优质的服务。

委托范围及内容:

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对甲方委托的项目(包括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监理服务等)实施规范的代理招标。

内容:根据昆明钢铁 有限公司 项目的实施进度,由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每次需代理招标的具体项目,一事项一通知。

双方共同责任:

从公开开标到宣布授予合同前,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可泄露任何与招标工作有关的情况。

四、甲方责任:

1、负责对委托招标项目的招标实行总体管理,有权对乙方的招标代理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如有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相关的规定,将向乙方提示,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2、负责向乙方提供编写技术标书和其它与招标工作有关的应由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如:项目合同分包意向、工程量清单、图纸、设备及材料的技术参数、要求和交货期(工期)、结算方式等)。

3、负责通知乙方参加与代理招标项目工作有关的会议。

4、负责审查及批准乙方编制的招标文件,确认其是否满足甲方要求及维护甲方利益。

5、负责配合乙方组织标前会、现场踏勘及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作。

6、参加开标,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并在乙方的组织下开展评标工作。

7、负责审查评标委员会编制的评标报告并依据该报告确定中标人,授权乙方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

五、乙方责任:

1、负责在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办理代理招标公司的资质备案。

2、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相关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地组织招投标工作。

3、负责当好甲方参谋,了解项目(甲方)意图,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资料协助甲方审查设备选型的经济合理性,并向甲方做出设备或工程分包、划定标段等建议。

4、负责按国家及省市有关部门对甲方项目的招标要求,在相应报刊和媒体(含网络)上发布招标公告。如采用资格预审方法的,将会同甲方及有关部门对报名的拟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以便甲方确定最终投标单位。

5、负责招标文件(商务部份和技术部份)的统稿、编写、印刷、装订、发售工作。招标文件要求内容科学严谨、能满足招标项目(甲方)要求;外观精美、大气,能体现企业的地位及综合实力。

6、协助甲方办理与招标项目有关的报批和备案手续。

7、负责组织现场踏勘、标前会和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作,甲方予以配合;负责向甲方和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发送经修改或补充的文件。

8、负责协助甲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邀请公证单位、评标专家(专家的情况须跟甲方通报),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负责接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负责开标、评标过程的组织、会议主持及会议记录。

10、评标结束后,协助评标委员会向甲方出具严谨的评标报告,根据甲方的授权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

11、招标结束后,负责整理一套完整的招投标全过程资料(原件)交甲方存档。

12、若甲方需要,可协助甲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在设备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协助甲方对工程建设所急需的关键设备进行催交。

13、办理其它应由乙方办理的事宜。

六、代理服务费及结算办法

1、招标代理的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_]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办价格[20_]857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国家发展委员会价格[20_]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计费基数为每个合同包的中标金额,其规定如下。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2)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0.55%=2.75万元

(5000-1000)×0.35%=14万元

(6000-5000)×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3、招标服务费包括招标文件的编写、制作费和标前会、开标会、评标会的会议场地费、公证费、专家咨询费等全过程一切费用。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

1、合同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委托协议,由于任何一方的违约使委托协议不能履行或给对方造成损失和其它后果的,由违约方承担责任,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双方均存在过错,则分别承担相应责任。

2、在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合同双方应本着真诚合作、实事求是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提交合同履行地法院诉讼解决。

八、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根据需要,经双方同意,可对本协议进行补充和修改,经双方代表签字认可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至本协议执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3、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承办人: 委托承办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委托招标合同 篇8

委托人:

受托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服务机构的服务内容等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地 点:

二、协议内容:委托受托人为的服务机构,承担本工程的比选招标代理工作。

服务内容:发送考察邀请书,编制、发送考察文件,组织勘察现场和收发答疑协助组建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会议。

三、协议价款

受托人对本项目收取咨询服务费用共计元(大写:)受托人服务内容完成,达到委托人要求且经,委托人核实确认后5日之内支付给受托人,受托人3日内出具正规足额发票。

四、协议订立

协议订立时间:年月 日

协议订立地点: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六、协议份数

双方约定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当认真履行,若有违反,则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委托方在约定时间内不支付咨询费,则每迟延一日,按应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如乙方组织不力,致使委托方工程进度受影响的则每迟延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甲方的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本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委托人(盖章)

联系电话:

受托人(盖章):联系电话: : 年 2 日 : 日期月

委托招标合同 篇9

委托保证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参加_________项目的投标,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_________(以下简称“招标人”)提供投标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本合同所称投标担保是指乙方向招标人保证,当甲方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时,由乙方代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

第二条 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2.1 乙方保证的范围是甲方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给招标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乙方在甲方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责任: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后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内未经招标人许可撤回投标文件。

(2)中标后因中标人原因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中标后不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履约保证。

(4)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支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2.2 乙方保证的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3.1 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 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保函生效之日起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届满后______日,即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3 投标 有效期延长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函的保证期间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 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4.1 乙方根据招标人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

(1)代甲方支付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______元。

(2)如果招标人选择重新招标,乙方支付重新招标的费用,但支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

第二条约定的保证金额。

第五条 担保费及支付方式5.1 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 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______. 5.3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第六条 反担保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 乙方的追偿权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______%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8.1 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______日内,向招标人出具《投标保函》。

8.2 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______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9.1 向____________法院起诉;

9.2 向____________提起仲裁。(写明仲裁机构名称)

第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11.1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 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 附则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招标合同 篇10

甲方(委托方):

住所:

乙方(代理方):

住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就项目(详见附表)组织招标工作,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元,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甲方的要求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招标。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项目概况

(一)工程项目名称:

(二)工程规模:

(三)投资规模:

(四)建设地点:

(五)项目批准文号:

(六)招标内容:

(七)招标方式:

(八)标段:

(九)质量要求:

(十)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对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

(十二)资金来源:

第二条委托范围(代理内容)

(一)与甲方共同拟定招标方案;

(二)编制和发布招标公告;

(三)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包括投标资格预审文件);

(四)协助甲方审查投标申请人资格;

(五)主持并组织答疑会,并印发答疑会议纪要;

(六)协助甲方组织开标、评标,协助甲方定标;

(七)编写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第三条履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甲方与中标人签订承发包合同之日止。

第四条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及时间

(一)提供的有关资料;

1、现有图纸资料各套;

2、建审批件各份。

(二)提供资料的时间:

第五条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参考内容:

第1种:

(一)代理招标费:按中标价的%计取。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付人民币万元作为(定金/预付款),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且乙方代理工作全部完成后甲方付清全部代理费用(若约定定金的,定金可充抵)。

(二)聘请评标专家报酬及费用由方按实际发生额承担和支付;

(三)其它费用:。

第2种:

(一)乙方按经甲方审核确认的标底总价的%收取标底编制费,按经甲方审核确认的标底总价的%收取招标代理费。

(二)标底编制费及代理费用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天内以(现金、支票、汇票)的形式一次交清。

(三)聘请评标专家报酬及费用由方按实际发生额承担和支付;

(四)乙方完成所有工作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第3种:

(一)本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例如计价格[20__]1980号)文的有关规定及双方签订的有关代理协议执行。

(二)场地使用费及公证费由方承担和支付。

(三)专家咨询费、招标会务费、评标服务费由方承担和支付。

(四)报名费及出售招标文件的费用由方收取。

(五)招标人自本合同签订生效后日内预付招标代理费人民币万元,余款待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天内结清。

其它方式: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法选定招标方式;

2、确定工程的承包方式;

3、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可推荐投标人(其投标资格亦须审查);

4、依法决定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数并派出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

5、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6、对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的审查把关;

7、了解招标工作情况并对乙方受委托事项进行监督;

8、对于由于乙方原因致使招标失败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9、其它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指定(职务:)作为甲方的全权代表,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并派同志协助乙方开展招标工作;

2、依据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以及承担并支付相关费用;

3、负责工程前期报建工作,提供项目批文及规划许可证、报建表。

4、向乙方提供招标所需的图纸、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

5、负责审核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对外发售;

6、监督招标过程,派员参加开标、评标、定标工作;

7、与乙方共同确定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

8、根据乙方提供的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

9、对评标内容保密,做好评标过程的有关保密工作;

10、应根据中标优选方案尽快确定中标人,并在招标文件基础上,于定标后30天内和中标人签订承包合同;

11、为了使招标工作顺利进行,甲方应负责协调招标项目的外部关系,为乙方提供外部条件;

12、乙方提出的招标工作中需要由甲方决定或提供的事项,甲方应及时给予解决;

13、对于乙方组织的现场踏勘、招标文件答疑和开标会应予积极配合;

14、甲方与中标人签订承发包合同的情况应及时向乙方反馈,正式签订的合同副本(或复印件)送一份交乙方存档。

15、甲方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收回落标人的施工图等资料并退回投标保证金,在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退回中标人的保证金。

16、其它义务: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在委托代理范围内负责组织招标过程的各项工作;

2、对选择招标方式和承包方式有建议权;

3、独立编制工程量清单;

4、对工程中按市场价格的材料的价格有调查和提议权;

5、乙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

6、对于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招标失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7、其它权利: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定(职务:)全权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接受和签收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

2、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负责编制、印刷、发售、解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写的内容应便于日后工程管理、规避招标人风险、建设目标可控;

3、及时向招标人报送相关资料,即在发售招标文件(包括答疑纪要)的同时,按招标人要求的份数提交正式的招标文件给招标人,评标结束后的第二天将拟中标人的投标资料提交给招标人。

4、刊登招标通告,发投标邀请函;

5、负责处理投标人有关招投标的问题,并主持召开招标文件答疑会,并在招标中心审查后,形成书面材料分发给投标人;

6、负责接收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现场踏勘的疑问,并及时将投标疑问书面通知招标人;

7、负责将招标答疑内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以及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在公布,并在该网同时告知投标人索取书面招标答疑纪要、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工程最高控制价等文件的时间、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8、落实开标和评标地点等有关的招标事务;

9、提供专家库,与甲方共同确定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

10、依据本合同规定承担并支付相关费用;

11、审查投标人资格,将审查结果通知各申请投标人;

12、与甲方协商确定开标程序,组织开标大会;

13、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负责安排评标活动的有关事宜;

14、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论,向甲方提交评标报告;

15、根据甲方的定标意见,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落标人发出《落标通知书》;并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

16、根据甲方的要求,协助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17、代理招标工作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法律程序和方式组织招投标活动,圆满完成招标工作;

18、及时向甲方报告招标工作进展情况,积极采纳甲方的正当要求和合理意见,注意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19、乙方应按国家、地方有关造价编制管理规定和当地造价管理部门规定的工程造价定额,并按当期公布的建设工程价格指数及当期建材市场信息综合价编制工程量清单和编制工程标底。

20、认真编制工程量清单并对其准确性负责,负责向造价管理部门送审所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预算标底事宜;

21、负责做好标底以及招标过程的有关保密工作;

22、负责向招投标管理机构及有关职能部门报备招投标文件和资料;

23、对招投标文件进行归档管理;

24、如果由于非招标人的原因造成第一轮招标未能确定合格的承包人,招标代理机构应负责再次招标,直至确定合格的承包人为止,由此引起的费用已包含在代理费价款内。

25、其它义务:

第八条违约

(一)任何一方违约均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赔偿额不超过代理费总额的%;

(二)甲方中途解除委托的,应按代理工作的已完工作量付费,并按照代理费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或,约定定金的,不得收回定金)。乙方中途辞去委托的,应按照代理费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约定定金的,应双倍退还定金)。

第九条争议

双方之间由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本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修改和终止)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索偿均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地人民法院起诉。

注:管辖法院地可约定为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房地产项目所在地等,上述地点的选定最好能指向我方所在地。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按照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拘束力。

注:所选的仲裁委员会应以靠近我方所在地并节省费用为原则。

第十条其他

(一)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二)双方同意就本合同之磋商、制订及签订所引起之费用及开支各自承担。

(三)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修改;若双方对本合同有关条款一致同意进行补充、修改或变更的,双方应当进行书面确认或签订补充协议或其它类似文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不同规定的,按照补充协议执行,补充协议未规定的仍按本合同执行。

(四)合同的某些条款违法、无效或在法律上不能执行,或被法院、仲裁庭宣布违法或不能执行,并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或强制性。

(五)如任何一方并无要求另一方履行本合同内任何条款时,并不影响该方要求该条款仍被履行的权利;如本合同内任何条款确有被一方违反,而对方放弃对其追究时,不应被视作同时放弃追究任何对该条款之继续或以后之违反,或放弃在本合同下之任何权利。

(六)附件应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包括: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均具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方):(盖章)

乙方(代理方):(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委托招标合同 篇11

委托保证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参加_________项目的投标,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_________(以下简称“招标人”)提供投标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所称投标担保是指乙方向招标人保证,当甲方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时,由乙方代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

第二条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乙方保证的范围是甲方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给招标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乙方在甲方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责任: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后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内未经招标人许可撤回投标文件。

(2)中标后因中标人原因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中标后不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履约保证。

(4)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支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2.2乙方保证的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保函生效之日起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届满后______日,即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3投标有效期延长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函的保证期间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4.1乙方根据招标人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

(1)代甲方支付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______元。

(2)如果招标人选择重新招标,乙方支付重新招标的费用,但支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保证金额。

第五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______。

5.3本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第六条反担保

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______ %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______日内,向招标人出具《投标保函》。

8.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乙方:日期:

委托招标合同 篇12

委 托 人:

代 理 人:

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招标代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总则

1、 双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

2、 双方应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努力做好项目的招标工作。

第二条 代理范围

1、 代理范围:甲方委托的货物、服务、工程招标项目

2、 项目地点: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3、 招标代理服务的内容和规模:详见《项目招标代理合同》。

第三条 甲方职责

1、 负责向乙方提供关于项目的立项批文及相关资料。提供具体的招标任务和计划。

2、 负责组织、提供、编写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包括图纸)。

3、 负责答复和澄清投标人就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提出的问题。

4、 参与开标。协助乙方负责向国家有关管理审批机构办理招标审批手续。

5、 协助乙方和评标委员会评标。有权对投标人商务问题提出质疑。

6、 协助乙方和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在评标报告上盖章确认。如需要,向主管部门汇报评标的技术情况,解答技术方面的问题。

7、 协助评标委员会和乙方确定评标结果。

8、 负责办理其他应由甲方负责的事宜。

第四条 乙方职责

1、 组织本项目的招标工作,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2、 负责编写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负责商务和技术标书的'汇稿并报送国家有关管理审批机构(含网上)。

3、 如招标项目属甲方所在地相关管理机构的审批范围,乙方负责将整个招标文件及图纸清单、有关项目的批复文件报相应的管理审批机构。

4、 负责联系刊登招标公告,印刷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

5、 负责答复投标人就招标文件上商务部分所提出的问题。需要时,负责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6、 负责接受投标人的投标及其投标保证金,组织并主持开标。开标后,负责将开标记录发送给甲方。如招标项目属甲方所在地相关管理机构的审批范围,负责在开标后根据相关规定报相应的管理审批机构。

7、 负责完成网上招标流程,并根据规定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专家评标委会。

8、 与甲方联合组织资格审查、评标工作,与甲方、评标委员会共同审定评标结果,联合编写资格审查报告及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经甲方同意签字盖章后,联名报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以最终确定中标人。

9、 在需要时,负责邀请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

10、 如招标项目属甲方所在地相关管理机构的审批范围,负责将整个评标报告报相应的管理审批机构。如需要,向管理审批机构汇报评标的商务情况,解答商务方面的问题。

11、 负责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同时将中标通知书也向甲方提交;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12、 如评标结果受到质疑,负责向主管部门做出解释。

13、 办理其他应由乙方负责的事宜。

第五条 招标代理费用及其他费用

1、 招标工作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乙方按照双方商定的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2、 招标公告费、招标文件(包括商务、技术)印刷装订费等费用由乙方从招标文件收入中列支;专家评审费、会议室租用费、食宿费、专家的路费等费用由乙方从服务费收入中列支。

3、 由甲方原因造成的二次招标费用由甲方承担。

4、 乙方不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5、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变更名称、开户银行,均应及时通知对方。

第六条 其他

1、 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代理合同,由于任何一方过错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迟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受损方的经济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则根据各自的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2、 双方应及时相互通报委托代理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问题,磋商解决办法,由于延误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 双方有关执行本代理合同的重要往来联系应以正式的书面文件为准,紧急事项用电话联系时,事后需用书面确认。

4、 双方同意,在执行本代理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应诉诸于甲方所在地相应级别的人民法院解决。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中止合同。

5、 对委托代理合同进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需经双方代表协商一致同意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将作为代理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6、 本代理合同执行期内,如遇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或法令与本合同相矛盾时,以国家法律规定为准。

7、 本代理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各部委有关行业管理的行政法规办理。

8、 甲方享有该招标过程中的技术资料的著作权和使用权。乙方不得擅自将技术资料文件用作其他用途。

9、 乙方必须严格保守甲方资料和文件的秘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透露给第三人。

10、 甲方所在地有关管理机构对招标项目有相关规定的,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委托协议,执行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 委托代理合同生效

1、 本委托代理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至 年 月 日止。

2、 本委托代理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金额单位: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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