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具委托加工标准合同(通用25篇)
委托方:__________(以下甲方)
受委托方:________(以下乙方)
合同签定地: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互利互惠原则,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甲方委托乙方印制《______》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规格及工艺要求
(1)类别:____________页数:____________
(2)开本:____________尺寸:____________
(3)纸张:____________内页:____________封面:____________
(4)盒套:____________
(5)贴片:____________
(5)装订:____________
二、印制数量及单价
印制数量:______册,单价:______元/套,总计:______元(大写:______)。
(备注:以上价格含打样、纸张、印刷、装订、包装费用以及运输到交货地的运输费用等。)
三、付款方式及时间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总款的______%即人民币元,余款元,在甲方验收合格后日内付清。
四、制作要求
1、甲方提供设计完成的____________或光盘,制作由乙方完成。
2、甲方在样张上提出修改意见并签字,乙方必须按甲方意见修改。乙方擅自改动而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对制版后的改动,属于印刷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属于换图、改字等临时变更的各种费用由甲方负担。
4、乙方应提前空运2本样书到甲方。确认后发大货,并随大货提供不少于______%的调换余量。光盘和菲林归甲方所有,乙方应于结算前发回甲方。乙方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或转借使用甲方资料。
5、标准箱包装,包装箱要规范,要有一定强度,箱内六面加厚度______cm塑料泡沫板,箱体要印上品名、数量、发行单位等。每配内包装袋(要求),按每箱数量放入箱中。
五、质量要求
1、纸张克数、产地,纸张白度、油墨牌号等要真实。
2、印刷色相要统一,准确,明度、清晰度、色饱和度等要达到设计标准。
3、工艺要精细,裱糊要平整、贴实、不变形、不起皱、不掉片、不错页、不缺页、不重页。
4、如出现印制质量,数量短少等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或退货,数量短少的,每少一本扣全货款的______%,因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其他经济损失的,应赔付甲方一切损失。
六、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乙方无论采取何种运输工具必须于年月日前将货物运到,运费由乙方负担。迟到一日,扣除全货款的______%,迟到5日以上______%,10日以上______%,作为甲方补偿,______天以上,甲方有权拒收,乙方赔偿甲方一切损失。运输途中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七、验收条款
验收标准、验收期限:按合同约定的标准验收,在交货后日内验收。异议期限:甲方认为货物不符合合同的,应当在验收后内提出异议。
八、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因任何一方对合同履行产生异议时,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采取有效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选择第项方式解决。
1、交由仲裁委员会裁决:
2、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须双方协商修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日_____年____月___日
甲 方: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____________ 等产品达成协议,双方特订阅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加工产品范畴
1 、产品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2 、产品规格为:__________________
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委托加工订单
1 、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第一周内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 、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________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________% ,若超过________% ,双方另行协商。
3 、甲方暂确定本协议履行第一年期限内每月提货量不低于________箱,今后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后通知乙方,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提货量提前作好原材料和包装品的采购并保证每月至少达到甲方订单的 85% 以上。
第三条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 、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 、加工产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产,附“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标合作授权书。
3 、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鉴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外,乙方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总值的 20% 以实物形式(加工产品)补偿给甲方。
4 、乙方将会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公证单位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 1 )加工产品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消费者,消费者签收确认,由乙方负担赔偿,赔偿在加工费中扣除;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处理;
( 2 )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 3 )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 4 )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5 、乙方应按产品标准要求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
6 、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第四条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 、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由甲方提供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 、乙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3 、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注入市场。
第五条产品将会与验收
1 、产品实行甲方自行提货,交付地点为乙方工厂仓库,物流运输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装车。
2 、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 、产品在出厂之前,由甲方驻厂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并在乙方出库单上签字。
4 、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国家相应标准。
5 、如甲方认为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及成品出现不良现象(如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标准,成品有破损现象等)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并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不良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
6 、交货时间:自订货计划在乙方确认(计划确认时间为乙方收到传真后 3 天内)后一周内开始供货。
第六条加工价格及费用结算
1 、甲方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加工费用:
(以上价格在原材料价格波动________% 范围内不作调整,如原材料价格波动超过________% 则作相应调整。)
2 、乙方承担购置食品原材料、包装品、产品的加工及包装和交付甲方产品所涉及的运费、装卸费等一切费用及其他相关税费;
3 、乙方收取甲方加工费,应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担其收入产生的税收。
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收到乙方按照约定交付的每批产品,即应当于________________日内支付乙方该批加工费的 50% ,该批剩余 50% 加工费待乙方全部交付产品后一次性付清。
2 、甲方有权指派人员监督检查乙方原材料和包装品的购置及产品生产,如乙方存在挪用、滥用资金或才购置原材料和包装品不符合甲方要求或无法生产出合格产品,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主张损失赔偿,并要求乙方出资重新购置或解除协议。
3 、产品的生产技术标准及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甲方提供(见附件一),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标准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甲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乙方按照上述要求首次加工并达到附件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后,乙方对以后所有产生质量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近期完成甲方的加工任务指标。
2 、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一间办公室并接受甲方指派人员的监督。
乙方购置的食品原材料、包装品以及本协议下产品(成品或半成品)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处分。
无论协议履行期内或协议终止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或任何第三人不能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协议终止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使用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
乙方不得直接向任何第三人销售甲方委托加工生产的产品并不得为任何第三人生产赋闲的产品。
第九条违约责任
1 、乙方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扶植闪,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要求赔偿损失、主张乙方出资继续履行协议或解除协议。甲方因乙方加工不合格产品造成第三人损失承担责任的,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 、乙方有挪用滥用甲方出资、转卖甲方产品、延期交易、交货足数量或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或继续履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违约事项所涉金额的 30% ,所涉金额无法确定的,按照甲方总出资的 10% 计算。
3 、无论协议履行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或协议终止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继续使用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均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元。
4 、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损失高于违约金的,甲方可同时主张损失赔偿。
5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付款,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或继续履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违约事项所涉金额的 30% ,所涉金额无法确定的,按照甲方总出资的 10% 计算。
6 、甲方违约行为造成的乙方损失高于违约金的,乙方可同时主张损失赔偿。
第十条其他
1 、甲方首次委托乙方加工生产批量为 3000 箱,按 50% 支付乙方加工费用,以后甲方按本协议第六条款的方式与乙方结算。
2 、本协议期限暂定为三年,自甲方首次委托乙方加工成功后开始计算;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自动延期。
3 、协议签订后双方如有争议应本着有利于本协议履行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提起诉讼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 、甲方订单下达及产品提货委托专人负责并向乙方出具书面的委托书(附件二)。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作出补充规定(如各方出资和交付时间、数量等可以通过订单等形式予以变更或确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现因甲方:深圳市*有限公司
委托乙方:进行SMT深加工,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基本事项
二, 合作内容:由甲方提供一应加工材料、文件、钢网或样件,乙方负责将元件甲方的SMT加工要求: 按照我方的要求,经SMT深加工,焊接在电路板上,经严格检验、防震包装后交付甲方。
1, 基本要求:按照行业规范,SMT要求焊接可靠,不得有虚焊、漏焊(除非缺料特别声明),“短路”、“元件反向”、“悬空”、“歪斜”、严禁“错焊”等电气故障现象发生; 2,焊点要求:甲方的产品属于模块IC产品。要求100%焊接可靠,为防止虚焊发生,焊点应尽可能做到饱满、圆润;
3,加工整洁干净:电路加工如受到“助焊剂”污染严重,应清洗干净;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 材料保管:甲方将加工物料一旦交付乙方签收后,乙方立即具有保护和代为看管的责任和义务;一旦出现遗失、破损等现象,乙方应在结算时或者出现问题后一周内,按实际金额全额赔偿或者采购同型号、同品牌的相同材料交付甲方;详细情况以当日该批次BOM清单为准!
2, 爱惜材料;甲方提供的物料为电子材料,体积小但是价格昂贵,乙方在加工时应当特别嘱托员工爱惜,特别是陶瓷件易碎品,注意轻拿轻放,因此损坏超过千分之二时,应当按照实际价格在加工额中赔付甲方;
3, 材料损耗:加工时按照行规,允许千分之五以内的材料损耗;贵重材料,如IC、大功率及高压三极管,及其他国际品牌器件,损耗超过该范围时,乙方具有同样赔偿的义务(按实价在加工款中扣除!),应当乙方在清点物料数量时应准确、特别是贵重材料的清点应到位;大部分廉价材料不必一一详细点数,以节省时间;廉价器件包括常规片状电阻、电容等50只以下的数量出入不必计较,
4, 明确要求、严格把关:乙方应有相应的工程技术部门,在加工前,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进行识别(必要时进行测试)、抽验,并根据甲方提供的加工图纸或其他文件,对产品的加工要求做充分的了解,在对元件及其位置确认无误后,才能进行大批量贴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询问确认,不得擅自作主,影响产品质量;一旦发现批量“错贴”,应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破损费、误工费等等;
5, 提前通知原则:乙方在加工中发现问题(如部分物料上锡不佳、缺料等现象),应提前通知甲方及时补料或者提出解决办法,以免耽误交货时间;
6, 人工补料:人工补料是发生“错贴”的主要原因,对产品的质量存在极大的隐患,
乙方需严把质量关,防止此现象发生;
7, 分类标记:鉴于电子产品的多样性,不同的材料在贴装后需要分类标记的,乙方应当一样在货箱及出货单中标记清楚;否则应当赔付甲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8, 按时交货: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按时交货,超时每一天,需按照每天5%的标准扣除加工费用。
9, 质量承诺: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质期为: 三个月 ;在此期间内,乙方因自身加工存在的质量问题负有如下三包责任:电路及元件严重损坏和遗失一周内包赔、焊接不良三天内包返工、损耗超标结算时包补偿。
10, 物料退还或保存:加工完后,乙方应在结算时及时将结余材料及其他相关物件、文件及时归还甲方,或者获得甲方许可出单保存;
11, 保密责任: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任何技术资料,包括BOM清单、工艺图纸、钢网等物件均具有保密责任;加工完毕应及时返还甲方或经甲方同意及时出单保存;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任何材料、资料交付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当赔付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按时提供相应的材料、技术图纸等交付乙方;
2,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及时配合甲方解决生产当中存在的问题;
3,按约定的付款方式: 支付乙方应得的加工费用。超时每一天,需按照每天5%的标准补偿乙方。
五,运费承担:发料运费由 负责;加工完后半成品的发运由: 负责; 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代表人签字,盖公章后立即生效;作为长期合作伙伴,该合同长期有效!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出现纠纷,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并约定败诉方承担胜诉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误工费、路费等等!
甲方(委托方)盖章
名称:
经办人/联系人:
地址:
签订日期:
定作方: 承揽方:
二、定作方:产品要求:
1、按图纸要求(见附件)。
2、长1.4米送样各10根铝型材。
三、付款及模具验收:由定作方在合同生效后7天内一次性付给承揽方2400元作为打样费和模具费。合格模具试样在20__年09月13日前完成,并送样到定作方处确认。
四、模具所有权为定作方所有,承揽方不得擅自把模具用第三方的产品生产;在以后生产中,由承揽方承担模具的维修及复模(模具寿命完结时的新开模)费用。
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按国家合同法处理。
六、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 各款铝型材采购量达4吨时(含4吨),退回模具款。 有效期限: 11年 08月27日至 12年 08月 26日
甲方:乙方:年月日:
甲方:泸州生态源古窖酒厂
乙方:
为了拓展市场,因甲方生产规模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加工生产白酒产品,协议如下:
一、由甲、乙方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手续,签订委托生产加工合同,在当地主管部门备案。
二、由甲方提供主要原材料及包装物,乙方采购的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企业相应标准要求。价格双方协定。费用由甲方按数量价格同时结算。
三、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生产与甲方近似产品。
四、产品品种数量根据市场情况以销定产。生产计划按甲方派驻的人员确定生产。为减少运费、降低成本,经甲方电话或书面委托,在甲方人员监督下,乙方按甲方指定地域帮助销售。货款由甲方回收。
五、乙方必须按甲方需要生产合格产品,按时交货。如不能按量按时交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产品成本因市场价格的动态变化较大,区域跨度大,因此委托加工产品的单位费用计算采用动态计算方式。即:甲、乙方随时根据主要原料价格和市场情况确定。
七、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和企业标准进行加工生产,不合格产品不准出厂。因乙方生产造成的不合格产品,由乙方负责。乙方生产加工产品,由乙质检部门按标准代验代检。
八、产品标识、标准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11月7日)颁发的《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第九条四款的规定。厂名厂址采用营业执照名称。
九、乙方不得销售甲方委托加工的产品,全部委托加工的产品由甲方进行销售。十、在委托加工过程中生产采购的辅料费用,由乙方先期负责,然后生产一批,甲方给乙方结算一批。 十一、乙方向甲方提供良好的生产条件、卫生条件及成品、半成品库房。免费提供甲方驻厂人员的住房、水电,并帮助解决生活琐事。并负责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
十二、委托加工数量、委托加工品种、委托加工产品执行标准另行书面通知,以书面通知双方签字为准,未有书面通知,乙方投入生产,甲方可按侵权行为投诉。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限为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7月31日。如需续签,双方另行协商,到期自然终止。
十四、在乙方保证甲方数量前提下,甲方不在河南境内委托第二方加工生产。
十五、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在工商局合同仲裁部门备案,双方各一份。如合同期间发生异议,由甲方所在地解决。
甲方:泸州生态源古窖酒厂乙方:
代表:代表:
地址:泸州市纳溪区棉花坡朱坪三社 地址:
年 月 日
委托方:
地址:
被委托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加工饮料产品有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总则:
1、合同期限:有效期自年月月日,到期如需要续签合同,需在合同到期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另行协商合作相关事项。
以上合同期限内在乙方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合法、组织机构代码证、厂房租赁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本合同方可生效,否则自动终止,并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承担责任。
2、乙方同意使用现工厂资源为甲方加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代加工部分或全部转包委托他人。
(乙方不能私卖甲方产品)
3、甲方负责提供瓶型、瓶标、瓶盖样本,乙方按照甲方的样本进行生产及采购(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并盖章封存的样品为准)。
4、乙方负责代工产品生产及定期仓储,并按甲方要求进行成品出货。
每批订单生产完毕,甲方接到乙方提货通知后应及时提货,乙方为甲方提供30日的周转库位,逾期乙方将按天加收仓储费用,具体费用双方协商确定。
加工产品名称、规格、价格
二、加工产品的数量、费用、付款与结算方式:
1、加工数量:乙方单次(班)计划生产量不低于箱,依据当月双方生产计划进行。
2、付款方式:乙方自收到甲方的订单之日起,两日内提出具体生产计划,并按合同约定标准计算该产品的代工费,向甲方出具付款通知单。
3、结算方式:订单生产完毕,乙方通知甲方提货,双方依订单生产入库检验合格品量进行核算,核算后结清剩余货款,款到发货。
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柒份,双方各执二份,公证处一份,双方质检局各存档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权利义务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
甲方:乙方: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钢材加工等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根据生产或贸易需要,委托乙方加工卷板,该卷板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开具加工通知单,甲方确认,除此乙方不得擅自挪用、调拨和加工所有权属甲方的货物。
3.乙方根据事先约定的提货时间,加工好指定钢材,保证甲方准时提货。如甲方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提货,应提前8小时与乙方协商,甲方将尽量满足乙方需求。
4.甲方同意乙方按照“附件一《加工单价表》”的内容收取加工费用。如遇市场行情变化乙方需要调整收费标准,双方可以协商。
5.协议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协议,应立即将情况以最快方式通知对方。按照不可抗力因素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但因战争、_、地震等重大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不能继续履行,则双方均免于责任。
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7.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8.本协议有效期从签订之日起到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委托方:
被委托方:
甲方系以百货零售为主的连锁企业,乙方为具有黄金珠宝首饰生产加工资质的合法企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黄金饰品委托加工协议如下。
一、委托加工产品
发饰头发上的饰物。如:簪用于固定发髻的单针装饰物;钗用于固定发髻的双针装饰物。
耳饰耳部的饰物。如:耳环窜挂在耳朵上的环状饰物;耳钳用弹簧、螺丝或钩固定在耳垂上的饰物;耳坠耳部的挂坠饰物;耳插(耳钉)穿过耳垂孔的针状饰物。
颈饰颈部的饰物。如:项链颈部的链状饰物;挂坠与项链或其他用品配套的,起挂坠作用的饰物;项圈带在颈部的环状饰物。手饰手部的饰物。如:指环戴在手指上的环状饰物;手镯戴在手腕上的链状饰物;手链戴在手腕上的链状饰物。
足饰脚部的饰物。如:脚镯戴在脚腕上的环状饰物;脚链戴在脚腕上的链状饰物;铃镯带有铃铛的环状饰物。
规格:详见加工清单。
数量:详见加工清单。
计量单位:克。
二、产品样式及工艺要求
1、产品样式:
甲方提供实物样品、设计图纸的,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5)日内将样品、图纸交付乙方。
甲方将实物样品及设计图纸交付乙方
(2)日内,乙方应当进行检验评估。乙方发现样品、设计图纸不符合约定或工艺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即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两日内书面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乙方提供实物样品及图纸的,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5)日内将样品及图纸交付甲方。
乙方将实物样品及图纸交付甲方后
(2)日内,甲方应当进行检验。甲方发现图纸不符合约定或工艺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于当日通知乙方。乙方应当于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两日内做出修改。
2、工艺:
(1)浇铸
(2)镂刻
(3)雕刻
(4)拉丝等等。各个款式产品使用工艺应当在加工产品清单注明。
三、原料、包装物
金金是量金单位,24理论含金量为百分之百,1含金量为1/24100%。
黄色金(金)以黄色材料为基材的本色为黄色的金合金。饰品材料投产前需测试含量,并应符合11887的有关规定。在国家认定的交易所采购的贵金属,其含量按质保单或出库单标注的含量为依据,可不再做纯度检验。
1、甲方提供原材料时乙方应现场检测验收,核实质量纯度后填写原料验收清单一式三份,双方分别保存。
2、甲方提供原材料检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不予接收。
3、乙方提供的原材料经检验符合合同要求,附有检验报告或其他证明质量的文件,经甲方代表认可后方可使用加工。
包装物由甲方提供,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在包装物表面增加标注内容,不得加装、挂标识资料。
四、成品质量要求
1、金属纯度应当符合/92882006金合金首饰金含量的测定灰吹法(火试金法),/118872008首饰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要求。
2、指环尺寸应当符合/118882001首饰指环尺寸的定义、测量和命名,其他相关标准要求。
3、外观质量
基本要求
整体造型符合图纸(实样)要求,主题突出,立体感强。
图案纹样形象自然,布局合理,线条清晰。
表面光洁,无锉、刮、锤等加工痕迹,无砂眼、无裂痕、无夹杂、边棱尖角处应光滑,无毛刺,不扎、不刮。
掐丝流畅自然,填丝均匀平整。
浇铸件表面光洁,无砂眼,无裂痕,无明显缺陷。
焊接牢固,无虚焊、漏焊及明显焊疤。
錾刻花纹自然,整体平整,层次分明。
弹性配件应灵活、有力,装配件应牢固可靠。
表面处理色泽一致,光亮无水渍。
印记符合11887的规定,标注准确、清晰,位置适当。附加要求常规品种应符合下述要求。
指环(戒指)指环圈口圆正,活口指环搭口吻合、妥帖。固定式,尺寸按/11888或合同要求。
耳饰左右对称,插针类,插针长短一致,夹头稳固。钩类,钩尖略钝。
项坠挂鼻部位恰当,重心合适。
链链身基本垂直,链颗大小均匀、活络。搭扣大小适当。当生产贵金属合金链时,建议使用弹簧搭扣。
手镯镯身平直、圆整,簧口紧密、灵活、开启方便。
4、质量要求成品质量应当符合/1690贵金属饰品质量测量允差的规定。
五、商标、包装标识、运输、储存。
1、标注印记符合11887的规定,标注准确、清晰,位置适当。
2、产品上标注甲方的名称、地址,标注符合标准要求的名称、出厂编号,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标准编号。
3、产品使用甲方指定的商标图案,每件(批)产品均应有标识牌,标志内容应符合《金银饰品标识管理规定》规定,及国家、行业标准。
4、包装物使用软质材料包装,防止互相磨损。
5、饰品运输中应小心轻放,防止重压,碰撞,受潮和腐蚀。
6、饰品应存放在干燥,无腐蚀物(气)的环境中。
六、产品交付验收方式
1、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当于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进行验收。
2、验收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封存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
3、乙方加工成品经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理、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乙方加工成品交付后,甲方在时间内发现加工成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仍有权要求乙方修理、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5、乙方应于年月日将产品全部送至甲方仓库,地址为。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加工茶叶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委托甲方加工茶叶的品种及价格:
名称:花茶、绿茶
样品编号:
品质特征:
二、数量:10吨/品种
三、包装形式:散装或者用乙方指定的包装
四、交货时间:每季度交货一次。
五、交货地点:北京
六、交货及验收:货到以乙方签字收货为准
验收地点:
验收人员:
验收依据:
八、付款方式:根据甲方经营情况可以:预付、现付、或年度内全部结清。
九、违约处理:
交货时间:价格:数量:
品质:包装及净重:
十、__年,同一品种,乙方保持委托最少两家厂家生产的权利。
根据实际合作情况,确定今后长期的合作计划。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乙方如有违约,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由北京市法院裁决。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甲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
联系方式:
地址: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__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____________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条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____________产品。
2、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4、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进行生产,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_____、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_____、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合同所签订的加工品的_____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余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验收标准
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______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有异,甲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__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或货物的数量、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应赔偿甲方此批货款总价违约金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且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如检验、运输、补货费用、_____、仓储、装卸等直接损失应由乙方负担。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乙方应支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国家政策和政府规定的调整变化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亦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交由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裁决处理。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
委托(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被委托(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 电话: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大米,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产品名称:有机大米 规格:公斤 单位:袋 数量:吨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机产品标准
第三条 原村料的提供办法及产品规格、数量、质量
甲方提供产品的原料、产品包材,并负责产品原料及成品的运输。乙方负责农副产品的加工和包装,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及甲方提供的有机产品标准、有机产品质量手册、有机产品操作规程进行生产加工、包装、运输等,并接受委托(甲)方全程监管、检验。被委托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隐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产品质量时,委托方有权要求减少价款或退货。
第四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参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由当事人双方商定。甲方承担生产和包装过程中产生的人工费(按市场最低价格)。
第五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 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 委托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被委托方所完成的产品。验收前委托方应当送检委托的产品,做出产品检测报告和有关质量证明。在保质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除委托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被委托方负责退换。
3. 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产品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六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 交(提)定作产品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
2. 委托方在被委托方仓库提货。
第七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包装由委托方自己负责承担。
第八条 结算方式:委托方提货付款,现金结算。
第九条 双方责任:被委托方只负责有机大米生产、包装,无权销售;委托方负责委托加工品的全权销售,并负责产品在市场流通销售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事故责任。
第十条 被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1. 被委托方无权销售委托加工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产品,委托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调换,并承担愈期交付的责任;经过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委托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被委托方赔偿。
2. 不能按时交付产品,应当偿付不能交付产品部分价款总值的30%的违约金。
3. 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委托方提供的原材料、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委托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1. 委托方应销售全部委托方加工产品,中途变更定作产品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被委托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中途废止合同,偿付被委托方的未履行部分产品价款总值的30%的违约金。
3. 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被委托方提供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被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委托方应当赔偿被委托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被委托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产品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委托方应当偿付被委托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 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产品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被委托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产品的,被委托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应收货款、保管费后,退还给
5. 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提货,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被委托方偿付违约金。
6. 无故拒绝接收定作产品,应当赔偿被委托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产品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被委托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委托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委托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造被委托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委托加工合同发生纠纷时,当呈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委托加工项目
1.委托加工产品:润滑油
2.数量:以甲方下单为准.
3.单价: 元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4.交货期限:按乙方接单日起 天至 天内交货。具体时间以订单为准。
二、委托加工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乙方应在 年 月_____日将原材料样品交由甲方检验,甲方要求乙方使用的原材料为 。
2.甲方提供外包装、商标、吊牌、防伪标识。
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进行加工,于 年 月 日制作出样品,经甲方确认后封样,该样品由甲方保存。
2.技术标准按照《企业质量问题细则》(见附件)及国家标准。(如企业质量细则标准中有低于国家标准或者与国家标准不符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四、乙方对质量负责的范围及期限
1.质量的确认;
2.规格的确认;
3.严格标徽工艺的确认;
4.加工工艺的确认;
5.其他质量问题的确认;
6.乙方负责该批委托加工产品销售期内的质量问题;
7.乙方在合同期内对质量责任需支付保证金
8.甲方允许乙方制作误差率为千分之二。
五、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1.甲方提供样品技术资料;
2.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样品、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六、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甲方以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严格按照样品验收(按合同约定之质量标准),并派业务员跟单,其食宿由乙方负责。
七、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运输方式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内、外包装及发运包装;
2.于甲方指定的地点_________交货。
3.运输方式为_________;运费由_________负担。
八、交付金额及销售期限
1.第一次交货根据质量标准,经仓库及跟单员验收确认后,交付总货款的_________%;
2.在销售期内无其他违反合同条款情形的支付余款的_________%;
3.销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结算方式
1.在乙方交货后,由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由甲方。
2.甲方以银行划转方式与乙方结算。乙方银行帐户为:
银行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如逾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2.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重作、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乙方若制造假冒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甲方有权通知相关监督检查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4.乙方若违反甲方的保密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相关资料,并视实际情况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必须严格遵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及技术指标,如果未达到要求而导致退货,乙方向甲方支付退货金额的_________%违约金;
7.乙方无权销售本合同中涉及的加工产品,如乙方私自销售本合同签订的加工品,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该批产品总金额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8.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途径与甲方客户直接联系,乙方若有此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加工合同,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法律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其它事项
企业质量问题细则为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_________ 乙 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貂皮及生貉皮鞣制,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貂皮及生貉皮的鞣制,质量标准以甲方要求为准,价格双方按照同期市场价格为标准。
第二条
1、 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
2、 乙方提供加工品的质量标准要求。
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后验收货物。
4、 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甲方不得把乙方设计的生产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5、 甲方负责货物的往来运费。
第三条
1、 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加工活动。
2、 按照甲方确定的质量标准进行加工,正常损失不超过1%,非正常损失由乙方按照同期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3、 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质量标准要求用于其他需求者。
4、 严格遵守甲方商业秘密。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遵守货到付款,采取银行结算。
第五条
1、 乙方未按照甲方生产质量标准加工的,按同期市场单价赔偿甲方。
2、 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物价值30%的违约金。
3、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六条
合同有效期限 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另补充说明,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江阴市恒业锻造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揽甲方加工业务所涉的有关内容,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拟承揽甲方的产品加工业务,承揽期间,乙方将以自己的人员、设备、技术完成加工业务。
二、合同期限:暂定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期限届满,双方可以顺延期限。
三、本合同系双方之间建立加工承揽业务的框架合同,具体的操作程序如下:
1、甲方有外协加工业务,通知(一般以电话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天内到甲方,乙方确认其能够按甲方要求(包括交货时间、质量等)完成加工业务的,应派人到甲方接收待加工工件(或原材料),办理交接手续,在《外加工通知单》及工艺质量文件上签字确认(如有特殊工艺质量要求,双方可另行签订书面协议)。《外加工通知单》、工艺质量文件等系双方的结算依据,同时《外加工通知单》作为乙方的签收凭证。
2、完成加工业务后,乙方应制作(或填写)送货单,将送货单及与送货单数量相符的加工件(及铁屑等)送至甲方,堆放在甲方指定地点,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对产品进行标识。
3、甲方工作人员根据乙方送货单数量进行数量点清,并对乙方交货的数量进行签收,但数量签收不作为双方结算加工费的依据。
4、甲方检验人员在乙方交付工件后三个工作日内对产品的外观质量(如尺寸、表面情况)等进行检验,并在交货单上签字,甲方仓库人员凭甲方检验人员的检验凭证,对合格的加工工件予以入库,并向乙方开具入库凭证或在送货单上签字。
四、工件交付在甲方进行,在途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保证金及加工费标准。
1、若乙方系首次承揽甲方加工业务,应在接收第一批代加工工件时,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保证金在 个月后视乙方履行合同的情况归还。
2、若乙方在甲方留存足额加工费,则乙方所留存的加工费即作为保证金。
3、保证金金额不低于 元,不足部分乙方应及时补足。若乙方违约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相关违约金或损失甲方可直接在保证金中扣除。
4、加工费按甲方《外协加工费结算规定》进行结算,甲方《外协加工费结算规定》见附件。如有特殊加工要求,价格另行结算的,双方另行就加工费达成补充协议。
六、甲方权利、义务:
1、按照约定支付加工费。
2、对于乙方的加工的进度及质量进行跟踪及监督,若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加工义务,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期间,甲方有权与乙方以外的其他单位发生加工业务。
七、乙方权利、义务:
1、按照《外加工通知单》、加工图纸的要求完成加工业务,并且遵守甲方的《外加工管理制度》。
2、按时、保质完成加工业务,禁止将承揽的业务转发给第三方完成。
3、对在加工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及技术秘密(包括图纸等)必须予以保密,且在完成每件加工业务后,将图纸等资料随工件交还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复印、复制。
4、乙方人员到甲方公司,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否则由此所致的一切损害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工件加工前,应当检查待加工工件的外观、尺寸、所标明的材质、工作令号、件号是否与《外加工通知单》及加工图纸相符,若不相符,则应立即通知甲方。若由于乙方怠于检验就加工,后续所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对于所加工工件的内在质量保证期为自交货之日起两年,在保质期内,甲方因乙方所加工的工件存在质量问题(无论甲方或其客户是否使用)所致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件本身的材料费、加工费、运费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检验人员对工件的检验不能免除乙方因加工工件存在质量问题所应承担的责任。
八、加工费的支付:
乙方每月月底凭《外加工通知单》及有甲方检验人员和库管签字的《委托
加工送货单》到甲方财务进行结算,根据结算确定金额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90个工作日内付款。
九、违约金及损失计算:
1、若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逾期超过十天的,自第十一天起,每天支付违约金20_元。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工艺要求、质量要求进行加工,若乙方未按照甲方的工艺要求、质量要求进行加工的,按所加工工件成本价格的5%--30%支付违约金。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另行赔偿损失(损失计算按本条第3、4款计算)。
3、对于加工存在质量问题的工件,可以返工的,所有返工费用(包括运输费)均由乙方承担,且因返工造成延期交货的,乙方另行按本条第一款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4、对于存在质量问题报废的工件(锻件补焊即视为报废),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损失计算方法如下:原材料损失(按工艺下料重量计算)+工件交付乙方前所产生的加工费(加工费标准按合同附件进行结算)+甲方向客户支付的违约金及赔款+预期利润(按工件价格20%计算)-报废工件残值(按该材质市场废料价格折算)。
十、其他:
1、合同附件:《外协加工费结算规定》。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江阴市恒业锻造有限公司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根据平等、互利、双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糟烧酒精业务,特订立本协议。
一、委托方式
甲方提供下属生产基地黄酒酿造所产生的酒糟,由乙方提取糟烧酒精。
糟烧酒精由甲方收回用于黄酒生产,剩余干糟由乙方自行处置。
二、生产加工
乙方具备相关生产场所,并获政府部门生产许可,配备与甲方生产规模相一致的提取糟烧酒精生产能力,即具备加工日产酒糟最高值的能力。
甲方如出现生产的重大调整或生产规模的扩大,应提前半年通知乙方;乙方因非主观原因丧失或部分丧失生产能力的也应提前半年告知对方。
甲方提供的酒糟如水份含量与正常值有偏离的,乙方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加工;甲方也不因此在计量和计价上作调整。
三、结算办法
1、酒糟数量:按甲方冬酿年度主粮投料的 %计算;
2、酒糟价格:以每公斤 元计算;
3、酒精价格:成品折合成50°酒精度,以每吨价格4,500元计算;
4、总价结算:甲方发出的酒糟总价与乙方返回糟烧酒精总价相抵,其差额由各自给付。
5、结算时间:以每一黄酒酿期结束为结算时间。
四、成品质量
乙方在生产过程中不得添加辅料,糟烧酒精质量指标包括香味、酒度、甲醇含量等须符合国家食用酒精要求;
乙方不得外购酒精充当自产酒精,或在自产酒精中添加部分外购酒精。如有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五、送货方式
甲方负责将酒糟堆放在固定地点。
乙方负责酒糟装运、现场清理,并保证装运及时,环境清洁。
糟烧酒精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送至甲方指定仓库。
六、安全责任
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酒类生产、消防等法规要求组织生产。
乙方对生产、运输、装卸等业务中的安全负全责。
七、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日起五年有效。
协议到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进行续签。
八、其他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上海酿酒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x厂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协议签订日:
协议签订地:上海x镇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调和芝麻香油类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商标为:
第二条甲方责任:
1、无偿许可乙方在委托加工品上使用甲方光牌商标。
2、按计划分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芝麻香油;商标,玻璃瓶,纸箱等包装由甲方提供;若商标有一切法律纠纷与乙方无关。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规格、质量标准、交货时间等。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样品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5、合同期满有权无偿收回乙方"光"牌商标使用权。
6、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后,对未使用的标有甲方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进行回购。
7、严守乙方的商业机密。甲方不得将本合同内容及产品价格等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上述加工品的商标与版权归甲方拥有,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委托加工品或仿制给除甲方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使用或经销。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高度重视生产甲方注册商标的产品,保证产品达标,品质优良。
2、乙方为甲方提供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设计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甲方委托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3、乙方按照甲方确定的款式、规格、质量标准及交货期限等要求进行生产。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4、乙方供给甲方所有的产品均为质量合格品,产品质量按照国家或企业的相应产品的标准严格执行生产。若乙方生产的产品出现不合格、质量不达标等非甲方因素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并甲方有权无偿收回所有商标使用权和公司名称使用权且终止本合同。
5、乙方负责调和芝麻香油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标准要求进行。甲方若需要第三方检验报告需告知乙方,检测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6、乙方不得自己或交与除甲方以外的单位和个人销售标有甲方商标的产品。
7、乙方严格管理标有甲方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防止外流。
8、乙方不得为与甲方产生直接或间接市场竞争的第三方从事代加工;乙方不得将生产的产品授权给或另设立与甲方产生直接或间接市场竞争的第三方为经销商。(备注:给上海地区大型连锁卖场和商超代加工或经销除外)
9、乙方在上述加工品包装上标注生产厂商名称、厂址,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标准号等相关产品法律法规规定的标签。
11、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商标及标有甲方商标的包装、印刷品。
12、严守甲方的商业机密。
上述加工品的商标与版权归甲方拥有,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委托加工品或仿制给除甲方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使用或经销。不得将本合同内容及产品价格等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四条产品价格、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1、产品价格由双方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并在订单上注明。该价格为产品到达甲方仓库的价格(不含税)。乙方应保证本合同所定价格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当全国产品相关原材料价格涨落在10%以上时,双方应提前一个月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协商变更价格。
2、甲方提供包装物确定委托加工款式、规格、质量标准后,提前七天用手机短信或传真将生产计划发给乙方,并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50%作为预付款。
3、乙方在发货前要求甲方将货款全部汇入账户后发货,要求甲方将货款汇入指定账户姓名:
身份证号:
账号:
若后期合作进行当中,乙方要求变更账户姓名与账号,须向甲方出具授权变更书并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4、交货地点为乙方公司成品车间,装卸货由甲方负责。产品非质量问题或运输破损一概与乙方无关。
第五条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加工完成2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和提走。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品总价30%的违约金。
2、凡违反本合同之其它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赔偿人民币5万元给守约方。
3、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不可抗力:本合同任何一方如遇到所力不能及的事由,以至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本合同,则可在下列范围内免除责任。如:地震、战争等确非人力所能抗拒的原因。
6、如甲方销售的产品非乙方生产并冒用乙方公司名称和厂址企业标准等,甲方须赔偿乙方5万元人民币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包装物由甲方提供出现计量不合格甲方需承担相应部门的罚款与乙方无关。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半年,自年5月1日至年10月31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如果双方合作满意,可以于本合同到期前3个月,协商继续合作事宜,经协商,双方同意继续合作时,必须另行签订委托加工合同。
第八条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共4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其它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订立,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的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附件须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均承认,已阅读本合同,并同意:本合同为双方关于委托加工合作事宜的所有协议和约定的全部记载。在本合同签订日期之前的所有甲乙双方相关口头和书面协议均视为无效,现以本合同为准。未经双方同意书面修订,单方不得对本合同加以变更。
甲方:乙方:
签名: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定作人:
合同编号:
承揽方:
签订地点: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签订时间:
年月日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定做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时间、:
四、交(提)货地点、方式: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八、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违约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盖章(签)通过传真方式签订即生效,高于任何的书面口头协议。
定作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承揽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
银行:
帐号:
邮政
编码:
税号: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监(公)证机关(章)___
甲方(委托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加工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诚实守约、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分装其指定化妆品的相关事宜进行友好协商,并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双方自愿签订此加工产品协议书
一、协议有效期:自20xx年 9月25日起至20xx年9月24日止,有效期为1年
二、双方合作内容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按《外发加工计划》加工制造甲方指定的系列产品,由乙方负责灌装分装至单支产品,并按甲方分装规范要求包装或组合成可直接销售的成品。
甲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OEM生产授权书。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三、质量标准的约定
1、质量判定的依据:以国标,行标或双方确认的企业标准为依据,以及各种留样或确版为标准;甲方对乙方的检测结果有异议,可自行检测,必要时可申请第三方检测。
2、甲方对于提供给乙方的半成品安全性、稳定性、色变性、功效性及包装物可视面标注内容、文案文字,印刷颜色及质量负全责,乙方负责所加工产品的分装质量。
3、甲方可派质检员对生产过程的各个工序进行监督检查,当发现异常时,质检员应对乙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乙方采取暂停生产或返工处理。
四、关于产品物料的约定
1、对于甲方的包装材料,为了防止混淆,原则上应在每批次加工完成后,剩余包装材料,不配套半成品,半成品周转桶/箱随同货加工成品一起提走,自行管理。
2、在生产过程中,所有材料的正常损耗由甲方承担,乙方应严格按照正常生产损耗控制
五、生产订单及交货约定
1、生产订单确认:以甲方外发负责人签发的《外发加工计划》为准,甲方注明交期、来料时间和生产交货优先顺序。乙方按照总体计划量、并结合交货期要求及优先顺序,根据自身的生产计划安排,向甲方提供生产计划进度表
2、交货期限:乙方在工作日内收到甲方《外发加工计划》后,根据甲方提供的交货日期,在第二个工作日内反馈,原则上根据甲、乙双方交接表单,确认产品标准及所有配套物料到齐后,只需分装的产品,乙方在五天内开始安排生产并确保每天完成甲方产品的分装量,并在双方协商好的交货时间按时交货,若因乙方原因导致交货延期,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若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货期延长,双方协商解决。
六、运输方式约定
甲方的包装材料、原料、半成品、运输安排全部由甲方自行安排,在乙方工厂范围内,乙方予以必要的装卸协助。
七、结算方式
结算依据:加工报价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是核定产品加工费的基本依据,产品结算单价以甲方双方认可的报价为准,因特珠原因需要变更单价时,双方协商同意后可执行新价格
加工费结算:每批订单加工完成后,乙方提供加工对账单给甲方核对,甲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确认清楚并付清加工费。收到对账单五个工作日以后,甲方未对乙方沟通无故不结加工费,乙方有权即时中止加工生产订单。
八、知识产权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商标、专利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不得对第三方透露。
九、其他约定
甲方和乙方仅为委托代加工关系,乙方为甲方代加工的产品由甲方全权负责客户业务管理,乙方不得以此合作关系越权直接联系客户业务,不得对外透露甲方信息。甲方不得将乙方“三证”用于非乙方指定的加工产品上,否则将被视为对乙方形象的侵害,乙方有权索赔由此带来的名誉和经济损失,并即日中止订单生产,且保留进一步追究甲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本合同一份二式,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本协议未涉及条款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并以协议附件的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地址: 地址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传真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总则
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2、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心惠安系列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
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1、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的心惠安系列产品。
2、所有委托加工的心惠安系列产品,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第三条:项目约定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生活用纸心惠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要求进行生产.
2、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3、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4、包装印刷样式由甲方负责提供,由乙方制作。
第四条: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订购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订货甲方先付乙方总订货款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将产品完成并送货给甲方验收合格后 一次性付清余款。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八条:仲裁原则
协议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九条:协议有效期
一、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条:其他
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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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浙江坚铭建筑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图纸或样品、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批次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产品。
2、向乙方提供加工产品款式、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3、甲方提供的加工毛坯必须符合质量要求并标示清晰。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按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进行生产,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拖欠数量和品种。
3、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毛坯、图纸和资料及样品,不得将甲方的样品、技术资料、图纸等泄漏给第三方,更不得提供给甲方的同行业,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乙方必须加强质量保证能力,确保加工、运输过程的质量控制,保证所加工的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交提货地点
每月八号为对帐日,乙方安排财务人员到甲方财务部进行对账,双方确认无误后,甲方列入应付款科目,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付清上季度加工款。交提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验收标准
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有异,甲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15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处理。验收标准依据样品或甲方检验标准。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如乙方未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货,每拖延一天,罚款500
元。
2、 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导致产品报废的,应赔偿甲方此批货款总价200%违约金。且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如检验、运输、补货费用、保险、仓储、装卸等直接损失应由乙方负担。
3、如合格率指标达不到约定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安排人员全检,或由甲方安排专人全检,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2、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加工款,每推迟一天,罚款500元。
3、如乙方经常不能满足甲方质量要求和交期要求,除追究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如一方因故需要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将未结算之加工款作为一方的违约金没收。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国家政策和政府规定的调整变化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亦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交由瑞安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处理。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负责人签字:
日期:
甲方:a
乙方:a
身份证号:a
一、劳务名称:a
二、制作地点:a
三、工期:按公司的工期要求要成交付成品
四、质量要求:执行公司的工艺文件要求
甲方将钢结构车间的加工制作工作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特签定本合同,双方必须严格遵守。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劳动合同和劳动保护条例,遵守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1、甲方将X年度X月份(以阳历年为准)的钢结构车间的钢构件制作承包给乙放,甲方负责提供制作钢结构所需要的机械设备、原材料、辅助材料、耗用材料。乙方提供完成钢构件所需的人员,招聘来的相关技术人员必须具有国家认可的资格证书和上岗证,乙方招聘的所有人员必须与劳动者本人签订好劳动合同交甲方公司备案。
2、甲方负责每一批钢构件的细图详图,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详图出材料单及下料。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和行业标准和甲方的工艺流程制作,不得任意更改图中所表示的规格和数字及颠倒工艺,如确实发现技术部门出具的详图有错误或不合理而确实需要更改的,应先向技术部门汇报,待核实后,由技术人员更改图纸,出具更改书并签字后再制作。
3、乙方必须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任务,在工程量满足的情况下,如按现状一跨车间的每月不低于X吨,如三跨车间的每月不低于X吨。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工期安排,无不可力抗因素,不得拖延工期。
4、所需制作人员的多少要满足甲方的工期要求,必须按本公司的规模及预计任务,确定人员的数量应相对固定,原则上不得中途更换,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应同志甲方备案,否则出现问题乙方负全责,固定人员应保持在a人以上,以按时完成生产任务为宗旨。
5、伙食就餐:为宝藏加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乙方员工应在公司食堂就餐,该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员工在厂外就餐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身体不适,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6、乙方人员意外保险:乙方人员必须参加人身意外保险,保险费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参加投保的人员不满一年中途调换或其本人中途离职该人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承包期内如有工伤事故的,医药费、误工费、赔偿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工人入厂后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入职登记、投保事项。否则工人在未登记的情况下所发生的任何意外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7、甲方为乙方提供住宿场所,工人住宿所发生的水、电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在工程款中扣除。
8、结算制作承包费为固定价格。不论次结构构件加工工艺的难易、构件的轻重,单价为固定价a元/吨(此价格含:原材料及成品材料装卸车人工费、下料、组装、焊接、校正、打磨、构件报检)。
9、乙方有义务对使用的设备进行专人负责并协调甲方机电工定期保养,易损件(如:眼镜、焊枪、割嘴、面罩等等)以旧换新,如人为操作损坏或遗失,就照原价赔偿,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以节约为原则。
10、乙方必须坚持安全生产原则,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和定员定岗,进入车间必须戴好安全帽。工作中严禁乱串岗,如出现因乱串岗或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机械设备故障或损坏的,必须照价赔偿并处以相应的罚款,对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担。甲方负责乙方所有生产人员的安全帽,安全帽乙方人员每人每年一个,如有遗失或损坏乙方自负。劳保用品由甲方定期发放,该费用由乙方承担。
11、板材切割需合理,已节约为原则,不得大料小用,小料不用。并在操作过程中杜绝焊丝、焊剂、焊条和各种气体等辅助材料的浪费。
12、乙方人员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如不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公司制度,甲方对乙方招聘的人员有权开除或辞退,起本人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提前X天通知乙方,包括劳动者本人。
13、乙方签定本合同时须对所属人员签定劳务合同,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发中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14、劳保用品,乙方所参加制作的人员所需的`各种手套发放,除气体保护焊工外,其他工种的工人每人每月四副布手套,气体焊工每人每月一副电焊手套,钻孔每月一副布手套。
15、质量,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规定和加工制作工艺及图纸进行加工制作,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钢构件报废和返工费,人工费、材料费、及辅材费等全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误期等一切费用。16、合同签定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保证金壹万元整。待合同期满和按约定乙方履行完毕后支付。如合同期满后,竟双方协商一致需续订制作承包合同的,该保证金仍留在甲方。
17、在合同期内,如乙方在中途违约或提出合同以外的条件,在甲方不能接受或不能满足乙方的情况下,乙方中途撤走,所有的保证金和加工制作费甲方全部拒付,该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18、甲方供给乙方全年不少于X吨(一跨车间),少于X吨按X吨结算,如三跨车间不少于X吨以上,少于X吨按X吨结算。如超过该数量的按合同的第八条约定的单价基础上统一下降每吨X元。
19、合同附件;
(一)公司规章制度;
(二)质量和安全管理等制度与本合同是有同等法律效率。
20、本合同的签定本着友好、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同等的原则。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a乙方:a
日期:a日期:a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就乙方委托甲方进行贴牌生产食品系列事宜,在双方平等合作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委托生产合同书,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共同遵守本合同书。
一、双方承诺:
1、甲方系独立的法人单位,并具单位营业执照证书等合法手续。
2、乙方具备生产相关产品的合法资质,证书手续齐全真实,产品严格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生产。
3、产品质量以甲方和乙方共同确认的样本质量为标准。乙方在产品加工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的相关法规,不得添加任何违禁添加剂,产品出厂前,必须经国家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出具检验报告。若甲方在销售过程中成品在保质期内出现,如涨袋、漏气或变质等情况,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在产品没有任何质量问题,出现滞销情况,乙方不予退货,由甲方自行处理。
4、甲方全面销售,乙方不得销售该产品。
二、委托生产品项、名称、规格及价格
1、乙方为生产单位:按照甲方需求,给甲方生产合格( )系列产品。
2、甲方为委托单位,其商标( )为甲方所有。
四、结算方式
1,乙方应保持价格稳定,如遇原材料价格调整导致甲方产品供货价格波动,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5天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
2、甲方款到乙方指定账户后经核实乙方再进行生产
五、交货日期
乙方接到甲方订单后十天内货到甲方仓库(因前期生产未调整过来有可能会出现延误),如果超过十天,从第十一天起乙方向甲方支付已付该批货款总额1%的违约金(天灾等不可抗力之特殊情况除外)。
六、交货地点
甲方仓库:
联系人:
七、交货数量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订单品种、数量组织生产,数量控制在订单数的正负10%内,订单以传真内容为准。如未按订单生产,甲方有权拒收(如甲方条件过于苛刻,乙方有权拒绝生产,并进行协商解决)。
八、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其它事宜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委托加工是指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加工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经营活动。对于模具委托加工合同你还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模具委托加工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模具委托加工合同范一
定作方: 承揽方:
二、定作方:产品要求:
1、按图纸要求(见附件)。
2、长
1.4米送样各10根铝型材。
三、付款及模具验收:由定作方在合同生效后7天内一次性付给承揽方2400元作为打样费和模具费。合格模具试样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并送样到定作方处确认。
四、模具所有权为定作方所有,承揽方不得擅自把模具用
第三方的产品生产;在以后生产中,由承揽方承担模具的维修及复模(模具寿命完结时的新开模)费用。
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按国家合同法处理。
六、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 各款铝型材采购量达4吨时(含4吨),退回模具款。 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模具委托加工合同范二
甲方: 乙方:
(一下简称甲方)因产品生产需要,委托 (以下简称乙方)制造耳机塑料模具5副,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模具名称、数量及价格:(见附表)
二:模具要求:
1、型芯材料D61,型腔材料D6
1.
2、模具全部自动脱模.
3、模具首次交样时间为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模时间为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4、按国家相关的模具技术要求设计加工模具,注塑件无飞边、毛刺.收缩等缺陷;
5、模具寿命:100万模次以上;
6、模具分型面错型不得有;
7、其它要求按照甲乙双方商议所做的技术备忘录为标准. 三:制模依据:按甲方提供的实物样件进行设计加工;
四:售后服务:
1、模具质保寿命期内,乙方负责模具的修理,原则上修模地点在甲方,如遇甲方加工设备等原因无法在甲方完成修理的,可以送回到乙方修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甲方需要改动引旨起的模具修改,乙方酌情收取成本费,不计劳务费.
五:乙方需要提供给甲方的资料:
1、最终开模产品图;
2、全部模具零件,装配图;
3、模具操作及保养说明书;
4、模具材料的质量保证书。
六:付款方式:
1、合同正式签订之后首付定金(预付款)为总额的40%,即4万元整;
2、模具交货验收合格后再付总额的40%,即4万元整;
3、余款在模具交货验收合格后10天内付清.
七:违约责任:
1、如乙方准时按质量完成模具加工,甲方应按时支付给乙方相应的模具款,如未按时支付(非人为因素除外)模具款,甲方每天应支付迟纳金或延期模具总价的0.1%.
2、乙方应按时按质地完成模具的加工及相关的修理,如乙方不能按时交模,则每延迟交模时间(含试模合格的时间)一天甲方将从应付予乙方的模具款中扣除1000元以示惩罚,如果延迟交模时间超过1个月,甲方就不再接收此模具,并有权收回此模具之全部已付款,乙方同时须向甲方缴纳相当于此模具制造价格1倍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其它事项双方协商解决或按合同法相关条款处理.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代表:____日期:
乙方: 代表:____日期:
模具委托加工合同范三
甲方(订作方):_
公司地址:_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_ _ 职务:___ ___
乙方(承揽方):公司地址:
电话传真国内工厂: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 ____ _ ____ 职务:___ ____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项目: 塑胶模具 3套
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质量要求
制作的模具要能生产出符合甲方所供图纸要求的零件(即符合零件尺寸和零件所用材料), 且生产制程运作无异常, 塑胶模及五金模使用寿命均要达到25万啤以上. 乙方如隐瞒模具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模具寿命时,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模具或退款, 或视情形轻重按甲方的要求乙方作修改,修补等处理。
第二条 模具材料及产品零件材料的提供办法
模具材料由乙方包工包料, 模具完成后, 需提供试模的零件样板(不少于5件)送订做方作相关检验, 同时甲方也有权检验模具材料及模具生产使用性能.
第三条 技术数据、图纸提供办法
1.甲方提供产品零件的2D图纸和3D图, 乙方根据甲方的产品零件图及要求提供模具报价,模具图以及的相关技术说明等.
2.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如拖延了交货期,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减少价款。
3.乙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数据或复制品等.
第四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甲方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承揽并完成的项目, 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数据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模具,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模具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五条 交货的时间
1.交还模具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还模具,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还模具日期计算:按乙方在报价时的要求模具制造周期为28天(收到订金开始计算). 甲方将在给订金同时签订合同, 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但必须留给乙方以必要的往返的途中时间(12天).
第六条 模具所有权, 交货地点,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1. 所完成的模具所有权应属于甲方, 在乙方完成模具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乙方应将模具送到甲方指定的在范围内的某个地点, 超出范围外的可由甲方支付运输费用,
2. 如甲方继续委托乙方使用该模具进行生产运作, 模具将暂存到乙方公司, 如甲方不再继续委托乙方使用该模具进行生产, 乙方还将负送返模具的责任.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 未按甲方图纸规定的质量交付模具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二、 实行代运送的模具,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第八条 纠纷的处理
委托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 )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 ________年_ ____月__ 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含附本 报价单 和 零件2D图 共页)一式二份,原件由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委托代表人: 盖公司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盖公司章: _ ________年__ ____月__ ____日
返
委托加工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委 托 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加工订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规格、数量和质量:
1、用乙方原料完成工作的,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订作物的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甲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乙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甲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订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订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订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订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订作物日期的计算:乙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订作物的,以甲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订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订作物的,以乙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乙方在发出提取订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甲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他: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可向乙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甲方可向乙方给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
第十二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订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交付订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订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订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订作物,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订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订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订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 %( 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 %(20%-60%幅度)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订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甲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订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订作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由乙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 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订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乙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乙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 %(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乙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乙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 %(20%-60%的幅度)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订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订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甲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订作物的,乙方有权将订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订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订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订作物,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订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订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立约书人 (以下简称甲方)与_科时电子(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原物料及成品委托承揽加工事项,通过友好协商,于月 5 日双方同意订立合约条款如下,以为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合同组成及内容
1.1 本合同规范由乙方供料并委托甲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乙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 乙方提供原材料清单如下:
abs胶料
pc胶料
甲方在约定期限内按约定要求将以上胶料注塑成形送返乙方指定仓库。
第二章 合同价格及结算方式
2.1委托加工原物料、成品等所涉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并注明于发票/采购单。
2.2加工费、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应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付款采每月结算形式并在乙方采购单及甲方发票上注明,亦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第三章 质量要求及运输方式
3.1各类物料及加工制成品质量标准按经甲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式样书、图纸、规格之约定,就有关标准之任何变更,应经双方同意始生效力。
3.2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3.3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3.4乙方对甲方供料及甲方对乙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由乙方负担。
第四章 成品验收标准和方法
甲方将加工制成品送达双方约定交付地后,乙方应于三日内验收,倘甲方未于此约定期间内接乙方验收结果之通知,即于送达后第四日起视为加工制成品已通过验收。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5.1甲方未按约定质量交付加工制成品,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
5.2甲方交付加工制成品数量少于约定,应当照数补齐。
第六章 合同解除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第七章 知识产权保护及守秘义务
双方应信守职业道德,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任何于业务过程中知悉对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工艺、技术、商业秘密及其它各类信息,泄露于包括对方员工在内之任何第三人,违者守约方保留一切法律追诉权利。
第八章 特别条款
10.1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是海关监管保税料件,因此甲方在生产加工中所产生的边角料等需全部返还至乙方。如双方违反此条款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10.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