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基础设施投资协议书(精选3篇)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县城道路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权承包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清扫保洁区域
甲方确定乙方为所属道路清扫、保洁实施人。
二、清扫保洁承包时间
乙方承包时间自:
三、承包费用
1、清扫总面积(m2):
2、人均清扫面积(m2):
3、人员工资(元):
4、保洁车辆维修费(元):
5、管理费(元):
合计承包费用: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根据《清扫保洁质量考核标准》对乙方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及履行合同情况进行检查评分和指导。
2、甲方根据对乙方检查考核结果,按照县财政每月拨款日期支付乙方承包费。
3、甲方向乙方提供环卫保洁车辆及配备环卫统一标志服,费用由承包费中扣除。
4、听取乙方提出的建议并给予答复。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清扫保洁质量考核标准》开展清扫保洁工作,做到“五扫、五净、五不准”,即正常气候细致扫、刮风及时扫、重大节日加强扫、雨后及时扫水、雪后及时清雪;人行道净、道牙边净、树坑绿地净、雨水口净;不乱倒垃圾、不丢垃圾堆、不漏扫、不花扫溜边、不丢街搁巷。
2、乙方须按指定地点倾倒垃圾,不得拒绝沿街商业网点向垃圾收集车辆内倾倒生活垃圾,严禁从事垃圾有偿清运服务。
3、乙方在清扫保洁期间,及时清理垃圾箱周围积存垃圾,清掏擦洗果皮箱。
4、乙方在保洁过程中,有义务对乱倒垃圾,垃圾不进箱,损坏果皮箱、草坪、树木等违反环境卫生和公用设施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制止。
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清扫保洁时间:
清扫时间凌晨:夏季4:30-6:30 冬季5:00-7:00 保洁时间: 夏季6:30-23:00 冬季7:00-22:00
6、为保证环卫清扫保洁工作正常有效开展,乙方须根据《劳
7、乙方独立承担清扫保洁作业中的安全责任、用人责任、车辆责任和经济赔偿。
8、在任何情况下(灾害天气期间或重大活动期间),乙方均应服从甲方要求和安排,保质保量地完成交付的各项工作。
9、接受甲方的检查考核结果,每次考核的扣分值从当月承包经费中扣除。
10、接受社会及媒体监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并将整改结果上报甲方。
11、准时参加甲方召开的会议。
六、考核办法及标准(每分扣10元)。
(一)道路保洁
1、严格执行规定的清扫保洁时间,即:(清扫时间凌晨:夏季4:30-6:30、冬季5:00-7:00,保洁时间:夏季6:30-23:00、冬季7:00-22:00),违反一次扣1分,扣10元。
2、每天早晨道路清扫必须在夏季凌晨6:30、冬季凌晨7:00之前完成,未能按时完成的每条道路扣1分,扣10元。
(二)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情况
1、保持道路干净整洁,即路面、人行道、机动车行道路面要见本色,不漏扫、不花扫、不遗漏垃圾堆,及时收集垃圾。果皮、纸屑、塑膜指标控制在每1000平方米路面少于20片。达不
2、雨、雪天未及时清除道路积水和积雪,每条道路每次扣5分,扣承包人50元。
3、未能保持雨水口畅通及周围干净整洁,每处扣1分,扣10元。
4、上级来人检查、视察工作期间,工段内脏,达不到要求,发现一处扣5分,扣50元。
(三)作业规范执行情况:文明作业,遵章守纪,工作时穿着统一标志服
1、衣冠不整,未穿着统一标志服,每人扣1分,扣10元。
2、因迟到、早退出现空岗或断岗现象,10分钟至30分钟以内每人扣1分,扣10元;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每人扣2分,扣20元;情节恶劣者每人扣5分,扣50元。
3、工作时间打闹、聚堆闲聊,消极怠工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项,每人次扣2分,扣20元。
4、工作时出现不文明行为,引发争吵、斗殴现象,每人次扣5分,扣50元。
5、工作人员拒绝接受检查人员的督查和现场调动,每人次扣2分,扣20元。
6、工作人员未按指定地点倾倒垃圾或焚烧垃圾、树叶,将垃圾、灰土等废弃物扫入或倾倒商店门口、雨水口及倒入
7、出现空岗或断岗现象30分钟以上每人扣2分,扣20元;半天以上每人扣5分,扣50元。
(四)垃圾箱、果皮箱等环卫设施保洁
1、垃圾未能及时装箱,垃圾箱周围有积存垃圾,箱顶垃圾外溢,每处扣1分,扣10元。
2、果皮箱未能及时倾倒、擦洗,周围存有污水、撒落垃圾及果皮箱表面有积灰、污迹等,每处扣1分,扣10元。
3、果皮箱发生损坏应及时报告督查部门,擅自处理的每处扣0.5分,扣 5元。
(五)监督及投诉
1、新闻媒体曝光及投诉,经查属实,每次扣5分,扣50元。相同事件连续被曝光的,视情况将终止承包合同。
2、未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每次扣5分,扣50元;同一问题连续出现二次的,将终止承包合同。
3、不能按时参加主管部门召开的会议,每次扣2分,扣 20元;如有二次不参加的,将终止合同
3、对主管部门提出的工作安排,拒不执行的,将终止合同。
七、费用管理
1、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应按照承包费用的2%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乙方履行完合同义务,甲方收回清扫保洁权一个月内退回乙方。
2、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对于超出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
八、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甲方根据每月检查考核结果,
九、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
十一、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出现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为加快______基础设施的建设,______市人民政府、______区人民政府与______有限公司、______有限公司本着互惠互利、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合作建设______项目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四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建设规模及投资总额
1、项目名称:
2、建设规模:
3、建设内容:
4、建设地点:
5、项目总投资:
(以上内容以政府批复和批准的投资概算为准)
二、合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融资代建模式。甲、乙方负责项目回购。丁方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及全过程管理。丙方负责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并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并经竣工验收合格且提交满足移交的相关资料后,移交甲、乙方使用。
三、 回购价款及支付方式
1、回购价款:由回购基数(具体内容另行签订融资代建合同)、建设期利息___%、代建管理费___%、投资回报___%四部分组成。
2、回购价款的支付:采用现金回购,银行转账支付。 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年内,按各方认可的审计单位审定的回购价款___%、___%、___%的比例支付给丁方(具体内容另行签订融资代建合同)。
四、回购承诺和担保
1、在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前提下,甲、乙方承诺无条件、不可撤销地完全回购丁方在本合同投资范围内投资、建设的全部合格工程项目,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项目全部回购价款。
2、回购担保:
(1)甲、乙方出具______建设项目的回购承诺函,于项目达到回购条件时,按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回购。资金来源不足以全额支付回购款时,不足部分由______市财政补差进行偿还,以确保丁方银行信用不受影响。
(2)乙方以______周边尚未开发的____亩土地及______区____号地块土地一级开发收益作为______建设项目的回购担保。
五、各方权利和义务
1、甲、乙方权利、义务
(1)在______年___月___日前完成拆迁工作并将土地移交给丙方进行地下部份的施工,______年___月___日前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评审通过规划方案。
(2)协调政府各部门及村委会关系。
(3)协调涉及地铁建设的相关事项。
(4)落实有关优惠政策。
(5)按审定的回购价款,以货币资金支付丁方的投资。
2、丙方权利、义务
(1)组织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建设工作。在______年___月___日前将______建成后移交给甲、乙方使用。
(2)按时获得勘察、设计费及合格工程进度款、结算款的权利。
3、丁方权利、义务
(1)负责按项目的融资计划按时融资,并按工程进度及时支付资金给参建单位。
(2)负责全过程管理工作的内容:包括设计管理、工程管理、成本管理、结算、决算、财务管理及其它管理。确保项目合法合规建设。
(3)负责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招投标工作以及合同、协议的签订,确保建设项目合法合规,并通过政府审计。
(4)按审定的回购价款,以货币资金收回投资。
六、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外,各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协议约定条款所确认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如果没有依照协议约定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均构成对本协议条款的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除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外,应当赔偿其他方由此发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2、若______年___月___日前不能完成拆迁工作并将土地移交给丙方先行组织地下部份的施工,则丙方将不能按期移交______、______相关工程,由此造成的责任甲、乙方承担。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事宜而发生争议的,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八、其他
1、本框架协议签订后另行与丁方签订融资代建合同,约定具体实施的工作内容。
2、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经协商一致,合作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并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修改、补充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以修改、补充后的内容为准。
4、本协议一式___份,甲、乙、丙、丁双方各执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签订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签订日期:
丙方: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签订日期:
丁方: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签订日期:
甲 方:
乙 方:
1、工程地点:美丽乡村片区杨庄—虎窝—上磨石—辛寺—小彦—大律—孔沟--西柳峪。
2、工 期:乙方确保在20xx年11月10日开工,于20xx年11月30日完工。
3、工程内容:包含柿子树采购、挖树坑、苗木栽植、浇水、打土盆、从栽开始两年之内的日常管理。共栽植柿树3000棵,单价每棵129元,柿树品种要求:牛心柿、磨盘柿(非日本甜柿)。苗木规格:苗木主干高不低于2米、主干直径为4厘米、根部有土球、球直径不低于30厘米等工程(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4、工程款支付:苗木栽植完毕,经初验合格后,付合同价的50%;一年后经复验合格付合同价的20%,二年后经复验合格付清余款。
5、工程质量
(1)所栽苗木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苗木品种、规格及质量,所有苗木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4)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8、本合同一式3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镇产权交易中心一份。
甲 方:(盖章) 签 字:
乙 方: (盖章) 签 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