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合同模板锦集(精选3篇)
甲方(用工单位)名称:
性质: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乙方(工人)姓名:
性别:
年龄:
籍贯:
住所: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乙方属性:(在□打上√号)
原固定工 □
合同制工 □
临时工 □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按照用工有关规定考核后,同意招、聘、雇 为本公司员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 ,同意签订本合同,并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条 工作任务及工种
1.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 岗位,承担 工作任务,为 工种,因生产情况变化,甲方有权调整乙方岗位工种,如乙方认为难以适应调整的岗位、工种,可申请离职。
2.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甲方亦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国内或国际地区出差,或与乙方协商一致后派驻乙方在其他地点工作。
第二条 合同期和试用(熟练)期
1.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试用(熟练)期满,甲方应及时对乙方进行考核,合格者定级定薪,不合格可延期或辞退(延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如过期不考核,视为合格,履行合同。合同期届满,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2.试用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表现和能力进行考核,如经考核乙方被认定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形:
(1)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或者未能通过甲方的试用期考核和表现评估,或被认定为不能满足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要求或岗位说明中规定的岗位职责的;
(2)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对影响劳动合同履行的自身基本情况有隐瞒或虚构事实的,或在应聘时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提供虚假学历证书、虚***明、***、假护照、假户籍证明等个人重要证件以及虚假或伪造的离职证明、体检证明等;对工作履历、知识、技能、业绩、健康等个人情况说明与事实明显不符或有重大出入的;或个人简历、求职登记表等填写内容不真实的,或没有如实说明与应聘岗位相关的情况的;
(3)乙方与其他公司存在未尽法律义务,或与其他公司存在法律纠纷尚未处理完毕可能影响工作的;
(4)在甲方指定的机构所进行的体检结果不符合本行业所规定的卫生标准和体检要求的,或患有精神病或不适合从事劳动合同约定岗位工作的疾病或缺陷的;
(5)乙方曾受到其他公司书面警告或辞退等严重处分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曾被行政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或曾有、仍有吸毒等行为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
(6)隐瞒与其他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或竞业限制约定的;
(7)乙方在试用期内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公司任何类型的纪律处分的;
(8)乙方在试用期内存在工作失误的;
(9)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提供用于办理法定劳动用工手续的全部材料的;
(10)其他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情形的。
第三条 劳动时间、报酬、保险、福利和政治待遇
1.劳动时间:每周实行 日工作制,每日为 小时制,每月预计加班
小时,月加班时间不超过36小时。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如乙方因工作需要确需加班,应及时向甲方提交书面加班申请,写明加班原因,在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加班,否则不视为加班。甲方安排或书面同意乙方加班的,甲方应当依照其加班制度和国家相关规定安排乙方倒休或支付加班费,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支付的除外。
2.劳动报酬:
(1)按规定甲方结汇后的职工工资部分,由甲方依照政府现行有关规定办理实行,根据乙方的岗位、责任、技术水平、工作(业务)性质,暂定为每日工资 元× =月工资 元(大写: 元)(试用期工资为上述约定工资数额的80%)。晋级加薪每年的月工资增 元至 元不等。
实行计件工资制的,月工资按计件单价结算,具体办法可在本合同双方约订栏中约定,甲方因故停工连续 天以上,或月累计 天以上,每天发给乙方 元(大写: 元)作为基本生活费。甲方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工资,每月 日为发薪日,超过规定日期的从第六日起按拖欠工资的 %赔偿乙方损失。
(2)奖金:应按单位的经济效益和乙方的劳动贡献定,一般每月 元(大写: 元)至 元(大写: 元);年终奖金每年视效益另定。
(3)加班工资:法定节日为 %。公休假日和平时为 %。从事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工作的,每班发给 元作为夜餐津贴。
3.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必须按规定为乙方办理退休养老保险、待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按规定缴纳保险金(临时工的社会保险每月自付 元(大写: 元),先由甲方支付,后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临时工不享受待业保险待遇,在未实行工伤保险前及甲方没有为乙方办理工伤保险时,乙方在合同期间因工伤、残、亡的,按现行规定、办法执行);
(2)乙方在合同期患疾病或合同期满但在治疗期内的,甲方应根据其工龄或累计投保工龄发给一定比例的工资:根据其工龄或累计投保工龄发给一定比例的工资:
年以下的 %, 年至 年为 %, 年至
年为 %; 年以下的 %,其医药费报销 %,或每月发给乙方 元(大写: 元)包干使用。需住院治疗的应经公司批准,其住院的医药费应实报实销;
(3)乙方为已婚女工的,产假期间甲方发给100%的月工资及生活补贴和全勤奖;
(4)在合同期内,乙方服务每满一年,甲方应根据有关规定每年为其安排探亲假一次,共 天,夫妻生活在一地,与父母异地的,每满四年为其安排探亲假一次,共 天。临时工在甲方工作满一年以上再续签合同的可安排探亲假,其探亲假为 天;满一年以上的,每年探亲假为 天,在批准探亲期间,均发给月工资及各种补贴(不影响年终奖);路费按规定报销或实行包干制;
(5)法定节日及遇乙方婚、丧假期,甲方必须将乙方按规定所休假天数视为有薪假期;如超过几天数经批准可作事假处理,否则,按旷工处理。
4.政治待遇:乙方在合同期间,有权参加员工大会和经选选取的员工代表大会,参加政治活动、技术文化学习、评选先进、晋级提拔及申请参加工会、党、团组织。在不影响生产(工作)的情况下,甲方应允许乙方参加上述组织的活动。
第四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生产厂地和生产工具,乙方个人专用工具应妥善保管,丢失应按使用年限折旧赔偿。
2.甲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乙方岗位工作需要发给劳动保护用品:
丢失不补;保健食品(费): 。
3.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电费由乙方自付。如房租按商品化标准收取的,甲方应给乙方住房补贴。每月为 元(大写: 元);如乙方自行解决住房的,甲方应给乙方住房补贴。每月为 元(大写: 元)。
4.膳食:甲方自办食堂的,按饭菜成本收费;不办食堂,在外搭膳的,所需管理费由甲方支付。甲方给乙方膳食补贴每月 元(大写: 元)。
第五条 劳动纪律
1.乙方确认已知悉并详细阅读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安排和决定,保管好甲方的全部资产。
2.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或修改适用于乙方的包括员工手册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阅读、理解并予以严格遵守。如果乙方违反或拒绝接受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依照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3.乙方因违反有关法律、劳动纪律和甲方内部规章制度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损失,并有权依法对乙方工资进行扣减。
乙方在合同期必须遵守如下纪律:
(1)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3)爱护单位财产,不得无故损坏,不得贪污、盗窃单位财物;
(4)上班工作时间,不得做私事,不得看无关书报;
(5)保质保量(合理的)完成当班、当月任务,不得投机取巧;
(6)听从指挥,服从调配,不得打、骂、吵闹,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
(7)有事要请示报告,不得擅自主张。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及其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双方一致同意的;
(2)符合本合同本条下述第3项和第5项规定的;
(3)乙方试用期满,不符合录用条件或本人不愿意供职的;
(4)乙方患病(不含职业病)或非因工负伤,经治疗不能复工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从事正常工作的;
(5)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重整(整顿)期间需要裁减人员的;
(6)甲方因生产、经营、技术条件发生变化,经劳动主管部门确认无法调剂的富余人员;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宣告破产;
(2)乙方被除名、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处徒刑的。
3.乙方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辞退:
(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3)服务态度恶劣,损害消费者利益,影响甲方声誉的;
(4)有贪污、赌博、营私舞弊等违法行为尚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
(5)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或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4.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第3项所列情形的;
(2)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未能治愈恢复健康的;
(3)患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间的;
(4)女工在孕期、产假或哺乳期内的;
(5)前往香港、澳门地区或国外探亲在规定假期内的。
5.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辞职:
(1)调整工种后所从事专业不对口,不能发挥技术特长的;
(2)人格受到甲方负责人侮辱的;
(3)甲方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工资的;
(4)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分割工人合法权益的;
(5)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无有效的保护措施,严重损害工人身体健康的;
(6)经甲方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
(7)经有关部门批准,到香港、澳门地区或国外定居的。
6.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或是否续订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并按有关程序解除或续订合同手续。
7.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对方有权根据其责任和造成的后果,追究对方直接经济责任;如赔偿培训费或补偿给对方 个月工资。
8.乙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发给补偿金:
(1)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
(2)依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第一、四、五、六项和第五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拖欠工资的还应补发所欠工资及利息)。补助费标准按乙方在甲方服务的工龄计算:每满一年的,计发解除劳动合同当年本人一个月的平均工资;满半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工龄计发;不满半年的,计发半个月的平均工资。
9.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第(4)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发给乙方 个月平均实发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第七条 承诺与保证
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出承诺并保证如下:
1.乙方在录用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与本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与信息真实有效,在本合同中的陈述及保证亦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如有违反,将视为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存续期内,乙方将根据本合同所定条款和条件为甲方工作并尽其最大努力确保完成甲方委派的工作,不从事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不利用其在甲方的职务或职权直接或间接地为个人牟取私利;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兼职,不论乙方是否因该兼职而获得报酬或者是否利用了在甲方的工作时间。该兼职包括但不限于:受雇于任何第三方或为任何第三方提供劳务,包括在该第三方担任合伙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或顾问等职务,不论该第三方是否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
4.乙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接受任何与甲方有业务关系或可能将有业务关系的人所给予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佣金、回扣、折扣、小额赏金,无论是否以现金形式;
5.乙方应当赔偿并使甲方免受因乙方的过失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人身或财产的损失、损坏或损害。
第八条 保密与竞业限制
1.本合同存续期内,乙方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接触到的和知悉的全部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复制、不当使用、直接或间接向他人泄露或使他人获得公司上述商业秘密。无论本合同基于何种原因终止,乙方必须继续履行前款约定的保密义务,严格保守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知悉的甲方的全部商业秘密。本款所述“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的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方针、管理思路、公司发展计划、资本运作情况、新产品及服务项目开发状况、投资决策意向、市场分析、广告策略、现有客户及可能客户的名单与需求、营销计划、采购资料、产品服务定价及定价政策、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投标中的标底与标书内容等;
(2)甲方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调查研究、模式、计划、汇编物、发明与创造、产品、配方、公式、设计、模型、方法、过程、程序、计算机程序及软件(无论是源代码或目标代码)、数据库、开发计划、研究开发记录、科研项目进度、技术方案、技术指标、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技术、硬件配置信息、产量、设备变更、服务、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等,以及技术合作中第三方要求甲方保密的内容;
(3)甲方的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未公开的财务信息、人事信息、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工资薪酬信息、内部业务流程、物流资料、会议纪要等所有内部资料,以及其他列入甲方保密制度文件的秘密事项;
(4)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协议约定对第三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
(5)甲乙双方附件或者补充协议另行约定的其他相关保密信息。
2.乙方同意,如甲方要求另行签署专门的《保密协议》,乙方应予以签署并严格遵守《保密协议》的约定。乙方如有违反,应按照《保密协议》的约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乙方同意,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无论其记录或存储在任何媒介上,乙方应立即向甲方交还其获得的有关甲方经营、技术和管理等保密信息的全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报表、信件、图纸、工作证件、电子存储数据和任何其他材料。
第九条 通知手续
甲方向乙方发出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通知、协议或其他有关文件,以传真发出的,以传送确认为证,电文发出后1日应被视为收件日期;以电子邮件发出的,发件方邮件系统显示已发送,即视为送达,发件人电子邮件系统所记录的发出时间即为送达时间;通过邮局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方式寄出的,以邮局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的寄件人留存单据作为确认文本,交付邮局或快递公司后最迟7日应被视为收件日期,邮局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应发往下列地址:
乙方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若乙方上述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在变更之后三日内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视同上述已有联系方式为乙方的有效联系方式,向上述地址寄出文件即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条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
2.
第十一条 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一方或双方要求仲裁的,应当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劳动法规、政策规定有出入的,按现行劳动法规和政策执行。
本合同从签订日起,经劳动部门鉴证后生效,涂改或冒签无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人员签名:
甲方:
乙方:
鉴于: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在网吧媒体发布广告,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1、 陈述与保证
本协议一方向另一方陈述并保证如下:
1.1是一家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拥有独立经营及分配和管理其自身资产的充分权利;
1.2其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经营资格、执照、权利、授权和(或)批准;
1.3其合法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后,本协议的有关约定构成其合法、有效及具有约束力的义务;
1.4无论是本协议的签署或其对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均不会抵触、违反或违背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或任何政府机关或机构的'规定,或其为签约方的任何合同或协议的约定;其至本协议生效之日止,不存在可能会构成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而可能会妨碍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情由。
2、 广告及付款:
2.1 广告合作形式及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在其网吧平台上播放广告
广告形式为ie首页
播放时间为20xx年5月1号到20xx年5月31日。
2.2 合同金额
本协议广告投放共计:
人民币:元
大 写:整
2.3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为支票或银行转账。
2.4 因签署本协议而产生的由政府根据有关法律征收的由各自承担的税费将由双方各自承担。
2.5 所有本协议项下的支付将以人民币货币为准。
2.6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项下所有款项由乙方开具统一的广告专用发票。
2.7 付款周期:
乙方在广告结束后应向甲方开具广告专用发票。甲方应在乙方执行合同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款项,即人民币元。
3、知识产权保护
3.1甲方或其指定的相关权利人对合作项目中涉及的内容及服务的名称,以及在互联网上所使用的域名享有合法的知识产权。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表现相关内容及服务字样的图片、标记之上附带的著作权,以及对于相关软件产品和相关域名等所可能派生的商号、商标及其他知识产权。
3.2乙方承诺不改变现有的甲方知识产权现状,这些现状包括合作项目内容的知识产权全部归由甲方或其指定的相关权利人所有,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软件项目所享有的著作权。并且,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甲方可以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和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加注版权标记,对甲方的这种拥有知识产权的情况予以妥善标识。
3.3 合作期间,乙方在以执行合作项目为最终目的的情况下,在甲方书面许可后可使用甲方提供的资源,包括其中涉及的知识产权,但需明确指明该知识产权的所有者。合作期满,乙方应停止使用甲方提供的上述资源,包括其中涉及的知识产权,但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则除外。
4. 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4.1.甲方的权利义务
4.1.1 本合同项下发布的广告内容由甲方提供,甲方应在广告发布开始之日前向乙方交付。
4.1.2 甲方保证其提供的广告内容、设计服务所需资料等是真实的、合法的和正当的,并非以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同时,不应对其产品或经营等各项内容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4.1.3 甲方保证提供的广告内容、设计服务所需资料等享有知识产权等或相应的许可使用权,未侵犯任何第三方之合法权益,任何由该内容引起之争议、诉求、纠纷均与乙方无关,且应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乙方不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4.1.4如对广告播放情况存在异议(包括认为存在错播、漏播或任何其他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发布情况),甲方应在每一网络广告发布后3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否则认定为全部广告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发布完毕
4.1.5 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支付广告费,否则,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逾期未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逾期未支付金额的20%。
4.2. 乙方的权利义务
4.2.1.乙方应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发布广告并提前向甲方索要广告设计稿。
4.2.2.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广告投放技术服务。
4.2.3.乙方有权依照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对广告的内容、形式和相关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如果乙方认为其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在两个工作日内书面要求甲方修正。如果甲方拒绝修改,乙方有权不予发布,但这不构成乙方违约,乙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2.4.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刊登时间刊登甲方广告,否则,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应刊登广告的广告费用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逾期刊登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应刊登广告的广告费用的20%。
4.2.5.乙方应按合同规定足量有效刊登甲方广告,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不支付其广告费用。
4.2.6.乙方若对甲方的广告内容刊登有误,应对错刊的广告内容发更正通告,并免费为甲方重刊广告,补偿时间与错刊时间相同。
4.3.双方的共同义务
4.3.1.双方共同确定具体的信息/应用业务,共同承担对客户的服务责任。
4.3.2.双方负责各自设备的投资和技术开发。
4.3.3.双方各自承担合作项目所产生的经营收入的税收部分。
5、保密条款
5.1甲乙双方对通过该业务获得另一方的技术资料及其他专有信息以及合作相关的用户资料负有保密责任。
5.2甲、乙双方对本次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协议的具体内容及其相关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5.3协议有效期内及其终止后,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共同创造的具有不可分割的商业秘密(包括财务秘密)、技术秘密、经营诀窍和(或)其他保密信息和资料(无论是以书面或口头或其他形式做成),双方均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应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漏或提供。
6、违约责任
6.1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15日之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文件。不可抗力事件未影响之部分应仍继续履行。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应协商确定协议是否继续履行。
6.2一方的过失或行为不当,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该方须负全部违约责任。
6.3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单方面终止协议或使协议无法履行,被视为违约。违约方需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另一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6.4一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6.5 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中途退出合作,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解除协议。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以及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加以解决。协商解决未果,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8、其他
8.1双方理解并且同意,合同双方均为独立签约人。本协议不包含任何可能理解成为双方之间设立一种合伙或合资关系的内容。
8.2未经合同双方书面确认,无论以任何方式或形式,各方均不得将本合同或其部分的权利或义务进行转让。
8.3通知:任何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应以书面方式并应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按本合同中载明的通讯地址寄达对方。通知自收到之日起生效。如任一方更改通讯地址,则需于更改前24小时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导致通知无法到达或拒收时,通知自发出之日起生效。
8.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或因业务发展需要对本合同现有内容进行补充、变更、修改时,由双方或任何一方提出补充、变更、修改的建议和方案,经双方协商并达成统一意见后,以书面形式表达并经双方同意并签字盖章后,成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5本合同任何部分被视作无效或不可执行,将不会因此而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或部分的有效性与可执行性。
8.6本合同在双方盖章后正式生效。 合同附件为本协议的一部分,拥有相同法律效力。
8.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壹份,贰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需要补充事宜可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伙人: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丙方:?,身份证号码:
为保护合伙人的合法权益,经合伙人协商一致,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伙宗旨
为了促进朋友之间的友谊和加强经济技术合作,充分发挥和利用个人的富余资金,以及掌握的技术和市场信息,较好地进行经济合作,以达到促进友谊和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
甲、乙、丙三方同意,共同出资创办?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地址:?.
第三条?出资比例
各方出资所占比例为:出资总额为:?元,甲方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丙方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
第四条?利润分配与债务承担
1、利润分配:盈利的80%用来合伙人分红,分红按合伙人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来分配,其他的20%留作项目的扩展资金和维护项目的正常运行。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承担。
第五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履行相同义务,风险共担)。新入伙的合伙人对入伙前项目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申请退伙:
a?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退伙;
c?发生非主观之合伙人难以继续参与合伙经营之事宜。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项目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对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并按实际营业情况退回入伙时的出资金额。如盈利,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并退回出资金额;如亏损,则按照出资比例计算应承担的债务,在出资金额中抵扣,将款项退回退伙一方。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a?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项目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a?未履行出资义务;
b?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损失;
c?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含违法以及严重影响项目经营信誉等行为);
d?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进行内部申诉,申诉不成者可即时向人民法院申请_____。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项目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4、针对未到期自行提出退伙之行为者,依照退伙时项目之经营状况:
a项目若有所盈余,则由全体合伙成员联合决议,退回其前期出资部分;
b若项目存在经营困难(债务或者资金周转等情况),则按照退伙时项目的财产状况按合伙时出资比例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合伙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六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议,无论出资多少,所有合伙人均享有表决权;
2、听取合伙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3、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4、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之利润归合伙人共有(根据约定之期限定期进行项目盈利分配);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依照共同努力经营项目之宗旨妥善经营、控制风险,保全全体合伙人之出资财产;
2、分担合伙经营所产生的合理债务
3、根据出资比例,全体合伙人对经营所产生的合理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4、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聘任或指定某一合伙人负责管理财务,对整个项目的资金流动进行管理,任何活动所需要的经费都要向财务人员提出字面申请,然后由所有合伙人签字(因故不方便签字的,可以通过电话等征得合伙人同意,但事后该合伙人要补签字)。
第七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则按实际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第八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项目名称继续经营原项目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项目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项目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_____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则按照出资比例计算应承担的债务,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90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项目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而导致合伙项目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协议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议,对其除名。
第十一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