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管理单位安全用电协议(合集3篇)

施工管理单位安全用电协议(精选3篇)

施工管理单位安全用电协议 篇1

1、单位工程所用设备、材料、工具零工等准备工作由施工员(安全员)牵头组织,施工员、技术员、保管员、分包劳务负责人共同进行申报。一般大型设备(塔吊、龙门架、搅拌机、架管、扣件等)提前10日——30日,小型材料申报应提前10——15日进行申报。凡是涉及到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比如钢材、地砖等)需经过劳务队长负责人提供准确数量,技术负责人初核,项目部经营审核部复审。所报数量严格把关,不得出现错报、漏报,对所报材料注明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要按照相关设计文件及定额,结合工程实际经验申报。凡出现失误造成材料价格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责任。材料申报单由工地保管处领取,按照劳务分包人→技术人员(注明质量标准)→项目部经营考核部→材料部咨询价格→材料进场的顺序,由施工队长协调把关,最终材料进场。如果由于材料拖延工程工期,由施工员负责,

2、材料进场后先通知保管,由保管通知施工队长、技术负责人,三方确认进场材料的质量、数量、破损、规格、型号等参数。材料堆放由工地队长(或安全员)负责指定位置,不得出现二次搬运。收货后由保管员开入库单、入库单应填写详细,包括送货车号、进场时间、送货单位及品种规格、数量、单价、购买人、材料用途(安全文明、工程实体),所有记录不可模糊。

3、属于没有严格控制使用数量的小型材料,由工地施工员、安全员、保管员自购材料,可以不经过项目部经营审核部确定数量,但要自己把握好进场材料。按以上第二条执行入库单制度。自购材料要在价格、质量方面把好关。

4、各个施工现场要加强工程中零工的管理,今后对所有在建工程发生人工、材料、机械等实行量化分项指标控制。对现场发生零工,由施工员(安全员)、技术负责人管理并详细记录所发生零工用途及使用项目工程量,能量化的一定量化,将现场文明费用及工程主体实际费用分离立账。

5、项目部每天上午由专职会计对上一天发生材料入库单、出库单、零工用工单进行收集,工地保管、施工员、技术负责人配合执行。每天下午14:00——18:00付款,周日不付款。

6、工地保管员加强对材料的出入库管理。每个工地备齐磅秤、合尺等检测工具。入库材料按体积算账一定丈量清楚,按重量计算的,要复称;按数量计算,一定要严格清点,一丝不苟。随时对工地计量工具(吊秤)检查其准确性。出库材料严格计量,使用人签收,做到日清月结。库房材料分基础、主体、全部完工三次盘库。凡本工地用不上材料登记造册,转移其他工地,以免造成浪费。工地之间转移物品,一律执行出入库制度,双方保管及队长签字认可。

施工管理单位安全用电协议 篇2

甲方:

乙方:

施工管理单位:

电气管理部门:

申请用电地点及施工任务:

用电地点施工任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施工安全用电管理,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防止造成人身伤亡和触电事故,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协议:

一、乙方施工用电必须签订《安全用电协议》,乙方电气工作人员必须提供本人相关作业能力资质的证件。由施工管理单位联系电气人员从指定的配电箱进行电气接线和拆线,做到一机一闸;乙方施工人员不得私自进行电气拆、接线,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在甲方接电源时必须使用合格的配电箱,接地线接地良好;配电箱主回路必须加漏电断路器;配电箱刀闸完整,严禁用铜丝等不符合用电要求的保险丝。若需使用施工管理单位的配电箱时,必须经施工管理单位同意,方可使用,一旦出现私自使用的现象,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并给与200元以上的经济处罚。乙方使用的电焊机、电钻及其他电动工具等必须合格且有合适的漏电保护器、动作灵敏、可靠,有良好的接地线。

三、乙方接施工电源及所用的临时线路必须合格,严禁使用单股绝缘线,经电气管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在线路上私拉乱扯,违反规定所导致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己承但。每发现一次私拉乱扯现象,罚款200元。

四、乙方施工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安装二级漏电保护器;阴雨天不得露天用电作业;下班后要切断主电源;不得使用电炉子等高功率电器设备取暖;施工设备出现漏电、失修或超载及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应停止使用。严禁拆除机械设备自动控制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

五、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交待安全用电事项。当天施工完毕必须对配电箱上锁断电,避免因运行人员误碰设备导致触电事故的发生,每发现一次不按照要求执行对乙方罚款200元。

六、乙方在甲方的生活区内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及大功率电器,违者罚款500元以上并没收其电器,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负。

七、乙方设专职电工,每天对漏电保护器和所用的电器设备全面检查两次,形成记录,保证设备运行正常。电气管理部门负责不定期对乙方所用的电器设备全面检查一次,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停电限期整改,不按照规定整改的按照情节轻重进行200-20__元罚款。

八、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章行为进行制止、停电、罚款。电气管理部门每天必须安排16:00班电气人员对乙方施工现场施工结束后断电情况进行检查并在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检查记录中做好记录。

九、若不按以上规定用电,发生电器、线路损坏及人身伤亡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但。

十、施工用电收费标准及缴费程序

1、乙方使用的施工管理单位的电费,按照市场价格核算,即:每度电按照一元的标准进行收取。

2、由施工管理单位负责联合计量室、乙方对用电前的表底数进行抄表,并由三方对抄表数值及电度表的准确性情况签字确认。

3、施工结束后、施工管理单位要求核算电量并缴费、每月月底(每月25日)、乙方要求核算电量并缴费等情况时,由施工管理单位负责联合计量室、乙方对乙方用电的表底数进行抄表,抄表结束后由三方对抄表数值及电度表的准确性情况签字确认。

4、计量室负责将乙方用电量数值及抄表的签字确认单报公司技术部,公司技术部核实无误后,交财务部。

5、财务部根据技术部交的用电量情况,给予乙方开具相应的票据。

6、乙方可凭借财务部开据的发票,要求施工管理单位继续供电,否则施工管理单位禁止为乙方供电。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施工管理单位、电气管理部门四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十二、四方安全用电责任范围界定:

甲方及施工管理单位负责范围:负责对外协施工人员的工作进行监护、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行为和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对不按照公司制度和规程执行的行为进行监督处理。

电气管理部门负责范围:负责给乙方在合适的地点接临时电源,并定期监督检查乙方施工配电箱、电线电缆安全性,确保乙方从施工管理单位所接电源在漏电保护的回路上。

乙方负责范围:从甲方电源开关后引出的电气设备及设施(含电源线)等,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及设施的安全使用情况,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管理单位签字: 电气管理部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管理单位安全用电协议 篇3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经协商,甲方在本工程建筑投资方指定乙方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指挥情报中心玻璃幕墙 专业分包的基础上,为了便于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明确相关当事方的安全责任,根据国家相关建筑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与本工程建筑投资方已经签订的与本工程有关的相关合同文本框架范围内,另签订本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生产责任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劳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执行《建筑安全施工检查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程、规范。

第二条 双方共同遵守中国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手册》、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执行《中建三局项目管理手册南方公司分册》相关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要求。贯彻执行《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违约处罚规定》(见附件1-1-1)。

第三条、甲方和乙方之间是工程总包和分包关系,乙方与其雇佣的作业人员是劳动合同关系,乙方作为雇佣者是其所雇佣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第四条 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施工生产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2、定期对乙方施工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的教育。对乙方施工从业人员进行入场前的安全、文明施工生产总交底。

3、监督乙方执行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书、专项施工方案等施工,并对乙方自己所管辖施工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情况随机抽检。

4、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乙方负责实施,费用由乙方承担;作业人员个人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统一由乙方采购,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对其购买和租赁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料具按规定进行抽样送检,抽样送检发生的法定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5、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整改、停工整顿和按附件1-1-1中的规定进行违约金处罚。

6、按照规定要求对乙方采购的材料和自带(含租赁)施工机具、设备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有权拒绝乙方不合格产品进场(已经进场的,限期退场)。

7、按照规定要求乙方为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从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及社会保险手续。

8、乙方向甲方交纳安全、文明施工生产保证金,当乙方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违章作业或不按相关规定投入安全设施时,甲方可以按照附件1-1-1的违约规定或甲方按有关要求自行投入的安全生产设施产生的费用,直接在此保证金内扣除。

第五条 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要求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报甲方备案。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自身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结合分包工程的具体施工内容和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有操作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从事地下室及屋面防水、室内装修、门窗安装等风险性较低的分包单位,必须配备1-2名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对从事桩基施工、钢结构制作安装、土建主体施工、玻璃幕墙安装、外墙装修、管线电路安装等危险高的分包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人员配备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资【20__】91)中的规定满足《中国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手册》(ZJQ00-GL-028-20__)要求,并根据分包工程的规模、生产需要和危险源多等特点予以适当调增。

参与本项目分包工程施工的分包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素质符合规定要求,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类人员” 安全考核合格证B、C证,并将考核合格证和分包企业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照报甲方项目部安全部门备案。

3、负责所雇佣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检查、培训、考核和取证工作,确保特种作业人员保持身体健康、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所有的分包现场从业人员在工作前应持有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的证卡,并将上述资格证件、身份证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的证卡复印件送甲方项目安全部门备案。

4、按照地方政府和甲方安全管理规定和本企业的安全要求对施工班组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并将上述各项记录每周报甲方安全部门备案,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均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进场前接受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生产总交底。

5、对所雇佣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教育、学习、宣传、检查、整改等活动。

6、不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不强迫工人超时间、超负荷作业。对甲方提供的安全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施工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可以拒绝施工、拒绝甲方违章指挥。

7、承担所雇佣人员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防护鞋、防护眼镜、防护面罩、绝缘鞋、绝缘手套等)所需费用。

8、不得使用(含租赁)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机具和设备。在工程中如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必须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并有培训记录。

9、为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生产,按照甲方企业安全管理规定,乙方向甲方交纳安全生产保证金,保证金交纳比例如下:工程合同额≤30万元(叁拾万元)的向甲方交纳安全生产保证金6000元;工程合同额在30-50万元期间的,向乙方交纳安全生产保证金10000元;工程合同额≥50万元的,向乙方交纳工程合同额2%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保证金在本协议签定后一周内以现金方式支付予甲方。

10、当保证金用完后,乙方主动向甲方交纳本条第9款规定的保证金,以保证安全生产保证金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 其他

1、安全保证金的使用

专业分包单位没有完成其合同安全管理目标,按签订的合同、安全、文明施工生产协议的要求对其违约金处罚,甲方对乙方违约金处罚直接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乙方拒不支付其责任范围内的工伤事故的善后费用,可直接由安全保证金支付;乙方不按规定配备安全员,甲方可直接安排符合要求的安全员上岗,工资奖金等费用可直接从安全保证金中支出。

2、乙方完成其与本工程建筑投资方建筑合同施工内容后,经甲方审核无施工遗留安全隐患后、经甲方同意,报甲方公司领导审批后,退还其安全保证金使用后的剩余金额。

第七条 不良行为记录处罚

在福建省建设主管部门开展的检查中,由于乙方的直接原因,造成甲方被开具《不良行为认定书》,按照《福建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和《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与处理办法(试行)》被扣分、黄色警示或红色警示等处罚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按照下列标准对乙方进行处罚。

序给造成甲方的处罚甲方对乙方的处罚标准备注

1不良行为扣分每扣1分罚款20000元

2黄色警示罚款10-30万元

3红色警示罚款100万元

第八条 事故调查处理

1、发生因工重伤或死亡事故,由乙方牵头,甲乙双方参加,按照规定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2、乙方违章指挥、不按照要求健全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造成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3、乙方不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由于甲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乙方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备案资料

1、乙方 李新强 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名单

3、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指挥情报中心上部主体工程玻璃幕墙工程专项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制度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项目经理: 乙方现场负责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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