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厅装修设计施工合同(精选4篇)
甲方:
乙方:
一、协议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 门面装修的店内装饰进行设计及施工。
二、乙方按甲方书面确认的装饰方案进行施工。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不符合甲方设计意图的地方要求返工的权利;
2、对乙方装修过程中的重大质量问题,甲方除有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外,还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按时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装饰款。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如有违法被罚则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
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注意安全,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火灾事故,材料损坏,已完工的成品破坏由乙方负责赔偿相应损失。
2、自甲方交付乙方之日起,乙方应协助甲方保管施工现场各类物品,否则造成的材料丢失与误工由乙方负责。
3、严格按甲方要求施工,乙方有义务凭其丰富的经验向甲方提供建设性意见供甲方参考,直至甲方满意;
4、爱惜甲方原材料,精打细算,如因故意或技术原因造成原材料的浪费、短少由乙方负责赔偿;
5、精心施工,认真负责,打造精品工程,质量要求:
所有墙壁外向对角瓷砖的铺贴均采用45度切对角,切角过程包括:机器切割和人工打磨。
地面砖及墙面砖铺贴后不得出现:接缝不严不平,板面纹理不顺,反花、磕碰、分缝不匀等现象;
瓷砖的铺贴后还不得有出现地面不平和积水的现象。
墙面括完后,不得有不平,括刷痕迹、划伤及不光滑现象。
工艺天花板不得有接缝不严不平,接角脱落及明钉眼等现象。
具体质量要求参照乙方在形象店的施工质量;
施工质量要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范标准,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施工过程中如因施工不当所造成的材料破损由乙方负责按原价赔偿。
五、工程内容及合同金额:
工程内容及单价按甲乙双方认定的装饰项目预算单按实际项目计算;
合同预算金额:
本协议装饰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本协议装饰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要求:最终装饰总金额不得超出预算金额的10%,超出部分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功,则由乙方完全负责。
六、分期付款方式:
首期:甲方先付工程预算造价的5%订金给承包方,即筹备施工图。
二期:乙方电工、水工材料进场开工十天内甲方付预算金额的30%给乙方。
三期:木工材料进场后十天内甲方付预算金额的25%给乙方。
四期:工程完工后二十天内进行验收,合格后,甲方付预算金额的35%给乙方。
余款5%作为乙方对整个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后五天内支付给乙方。
七、协议工程完成期限:
本工程施工期限自公元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
八、违约责任:
甲方在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现有重大质量问题或乙方在设计过程中故意隐瞒一些必须要实施的工程项目,然后在施工过程中要求增加并抬高单价,甲乙双方在协商不成功的条件下,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合同中止后,乙方应该赔偿甲方30%的违约金作为甲方另找装饰公司的损失,而已经完工的合格工程量甲方可按装饰预算单价支付给乙方。
除此类原因外,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终止合同,否则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总工程款的30%作为违约金;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止合同,则乙方必须赔偿甲方总工程款的30%作为违约金,并退回已经预付的所有款项。
而战争及自然灾害的因素、法律、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协议无法履行除外。
本协议未完善之外、双方友好、平等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本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处置。
九、若由于甲方未能按协议规定的日期交付工程款给乙方,或由于甲方原因或因停电、停水造成的误工,则工期顺延。
若乙方原因拖延工期,工期每拖延一天则乙方要付甲方误工费元。
十、本工程有部分材料为甲方购买,此类材料的质量不在乙方的保修范围内,但乙方有义务凭其丰富的经验向甲方提供建设性意见供甲方参考直至甲方满意;
如因甲方拖欠此类材料造成的误工,则工期顺延。
若乙方原因拖延工期,工期每拖延一天则乙方要付甲方误工费元。
十一、工程期间,装饰押金为甲方支付,办理屋村出入证等。
工程所使用的水电费用如不超过200元,由甲方负责,如超出部分则由乙方负责。
十二、甲方必须在工程完工后二十天内进行工程验收,不经验收而经营则视为甲方已验收合格而经营。
十三、保修期限:自甲方验收合格起算,保修时间为一年。
十四、协议到期甲方如有意续约,应在计划时间内与乙方进行协商。
本协议共2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六、其它约定事项
十五、本协议附附件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
2. 居室规格: 室 厅 厨 卫,面积 。
3.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设计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 委托方式: 甲方参与采购材料,设备,家具,家电,乙方负责设计,施工安装,并代付所有款项_ 。
5. 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6.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乙方包工包料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 100 %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 60 %,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 30 %,剩余 10 %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 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 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 1 %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 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 1 %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 1 %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 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 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 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 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 甲方责任
1 )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 乙方责任
1 )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 )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 )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 12 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5 %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10 %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
十二条: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四 份,甲乙双方各执 二 份。
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姓名: 单位名称: 住所: 注册地址: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发包的家庭装修工程,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内容:
1.3 工程承包方式:
1.4 工程期限: 天。
开工日期:20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20 年 月 日
因甲方未履行合同或因工程变更、停水、停电以及其它不可抗为因素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因乙方未履行合同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返工的,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延期。
2. 甲方工作范围
2.1 在工程开工前,甲方需对乙方的施工图纸进行签认,在图纸签认后,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变更,按工程变更处理。
2.2 负责提供水源、电源。
2.3 负责协调与邻居的关系。
2.4 对需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向有关单位办理相应手结。
2.5 施工期间甲方如需使用部分居室的,负责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
2.6 负责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及验收。
3. 乙方工作范围
3.1 严格按照合同及报价约定的项目认真施工,按期优质完成工程。
3.2 施工中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及质量标准。
3.3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不得干扰居民正常休息及污染环境。
3.4 负责保护好室内家具和陈设。
3.5 保证居室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3.6 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3.7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4. 工程变更
工程内容及做法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必须协商一致,相关费用的调整需双方同意,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
5. 材料供应
5.1 按乙方编制的本合同装修《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5.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及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6. 工程验收
6.1 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6.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6.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7. 违约责任
7.1 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7.2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四次工程款,每延期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迟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
7.3 由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
7.4 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对工程质量不合格部位,乙方必须进行乇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7.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8.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功的,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9. 工程预算
9.1 双方商定,本工程合同造价为该价款仅作为付款依据,实际工程款待完工结算时根据实际工程量结算。
9.2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工程结算资料后无异议,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甲方应在工程结算单签字后结清工程全部款项。
9.3 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商定按如下方式进宪工程付款:
a.合同签定后,甲方付合同总款的
b.乙方木工进场时,甲方付合同总款的,计人民币¥元大写 元,给乙方作进度款。
c.乙方木活做完90%,开始油漆时,甲方付合同总款的,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给乙方作进度款。
d.余10%尾款,计人民币¥元,大写元,待乙方工程完工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该款项以结算单总款为准。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营业厅装修设计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营业厅装修。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承包范围:按本工程图纸及说明。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工期:本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共计_________天。
1.6工程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元)。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委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及与乙方接洽,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及工程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它事宜。甲方意见均需通过甲方现场代表与乙方接洽。
2.2开工前三天,向乙方提供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壹份。
2.3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费用由甲方负责。
2.4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除、垃圾处理等工作。
2.5如确需改动原建筑物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2.6施工期间甲方仍需使用部分,要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委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的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环境保护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应配备干粉灭火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3.3保护好原有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居民)的关系。
3.4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垃圾处理工作。
3.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完成工作或相关事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甲方原因造成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①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②不可抗力(停水、停电)、③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以8小时为一个工作日顺延)。
第五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5.1凡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另附清单),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5.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提供合格证明及必要的检验报告。
第六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6.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6.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安全施工的法规、规范。
6.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6.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和防火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7.1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的内容和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7.2乙方应在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前3天通知甲方参加。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应向甲方发出书面催办通知,甲方接到该通知5个工作日后无正当理由仍不参加验收的,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7.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7.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7.5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并提供竣工资料和竣工报告1份。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5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视为竣工,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由于验收不合格需改进而造成工期延误的,按本合同第10.2条执行。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第八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8.1本合同生效后5日内甲方预付给乙方本合同第1.7条约定工程总价款的40%;项目工程墙面、地面基本完工或总工程进度达到50%后,付进度工程款,付款额为合同工程款的40%;工程完工办理整体验收合格手续后,甲方再支付给乙方工程总价款的15%;余结算工程总价款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无工程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8.2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原因变更施工设计方案使得施工造价增高或增加施工项目的,甲方追加相应的工程款给乙方。
甲方应当支付乙方总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九条保修
9.1保修内容、范围:本工程承包施工项目范围,详见预结算书。
9.2保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3保修期限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9.4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日内派人上门维修,否则,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维修,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5乙方应在7日内修复报修项目,逾期按合同总价每日1‰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9.6上述费用及违约金,甲方可在保修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齐。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1‰违约金。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额的1‰支付违约金。
10.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1‰违约金。
10.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0.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但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的扩大损失,由乙方承担。
10.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0.6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一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1.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1.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