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喷支护施工合同【汇编3篇】

锚喷支护施工合同(通用3篇)

锚喷支护施工合同 篇1

发包方: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劳务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重庆市北碚区上也机械厂自用办公楼

2、工程地点:北碚区城南新区

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

劳务费承包

第三条:工程承包范围:

一、乙方以包人工、包小型工具的形式承包本工程主体的砌体工程、构造柱浇筑工程、抹灰工程、屋面砌体砌筑工程(防水工程除外)、其它专业的.收口补洞工程。室内抹灰简易脚手架搭拆、安全文明施工、带班管理。(小型工具包括灰刀、灰匙、灰斗、灰铲、灰尺、砖线、手锤、凿、淋水用水管等自用工具,劳保用品、灯线、灯具。乙方所用器具全由乙方自行保管。甲方提供砂浆搅拌机、砖转运架车两台、及隔层一个照明开关箱。)

二、本协议中的单价是包括国家规定的一切劳保用品、工伤事故医疗费在5000元(五千元)以内由班组自负,如超出五千元,便按照国家相关文件执行。清凉饮料、高温津贴、夜间加班夜餐费、进退场车旅费、雨天停工补助以及乙方本身各项杂务、利润费均包含在内,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三、设计增、减变更的工程内容。

四、负责本分项工程所有材料的人力垂直及水平运输。

五、负责按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要求承包本工程所有的图纸范围内(项目部确定标注)的全部墙体砌筑、其中包括局部脚手架整改、安全防护、预留施工洞的封墙、墙面养护、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每日工完场清和落地灰回收)等

第四条:工期及承包单价:

1、开工日期:

2、竣工日期:

3、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砖体、构造柱、门窗过梁砼浇筑单价170.00元/m。

4、如工期超过20___年9月2日,单价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砖体、构造柱、门窗过梁砼浇筑单价130.00元/m3。

承包价款所包含工作内容:

本合同综合单价所包含的工作内容同为第三条:工程承包范围中涵盖的工作内容,为一次性综合

一、砌体工程工作内容:

(1)具体操作范围:砖基础、室内外填充墙及女儿墙、出屋面烟囱、管道井砌体、室外台阶、室外院墙、蹲位、所有安装后的补砖等所有砖砌体,含钢筋砼过梁的制作、安装,包括不便于预制的过梁和构造柱砼浇筑及养护,现浇砼门垛、窗台及水电安装后补洞、吊洞,砌体加固筋的制作、安放、配合水电管线预留预埋、灌缝、划线、镶砌红砖、安装铁件、墙体转角筋、搭拆简易砌筑用架、安全防护等操作过程。

(2)准备工作:熟悉施工图纸,配合本工程施工员放线,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3)调制砂浆:砂子和水泥等材料运输、配料、过磅(过斗)、清理机具等全部操作过程。

(4)运输:包括砖、砂浆、砌块、砼预制品等材料现场内全部水平及垂直运输。运输包括铺移跳板;运砖包括砖浇水或浸水;材料运输设备由劳务班组自备,材料调运必须服从甲方统一安排。

(5)清扫:清扫墙面及清理落地砖(红砖、砌块)、灰,施工前、后所有材料及垃圾均须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分类堆放,每天均应对堆放砂浆的地面用水进行冲洗,保持地面清洁。

(6)其它工作:图纸范围内的预留洞留设、预埋铁件安放;配合甲方及其它工种工作。

(7)具体操作程序及方法见技术交底。(技术交底文件是本合同文件的补充)

二、室外散水暗沟工作内容:

(1)具体操作范围:承包办公楼的室外散水砌砖明(暗)沟,浇砼明(暗)沟、分格缝处理、嵌缝、场后清理等工作。

(2)搅拌砼:原材料及半成品,地面水平运输及砂浆、细砼组成材料上料、过磅、搅拌、运输等全部操作过程。

(3)运输:包括原材料和半成品地面及垂直运输。

(4)具体操作程序及方法见技术交底(技术交底文件是本合同文件的补充)

三、二次结构工程:

二次结构的工作内容包含,构造柱、门窗过梁、压顶、收口收边的小结构、空调板结构、阳台栏杆结构以及需二次施工的结构所含的工作内容。

(1)钢筋安装与绑扎;

(2)砼搅拌、运输、浇筑、养护;

(3)构造拉接筋的安装内容。

第五条:结算与支付:

按实际完成量计算。

1、所有承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决算,扣除总借支(进度付款),生活费、罚款。其计算式为:工程总价-应扣及代扣款=工程结算款。

2、工程决算后预留后期维修保证金,按该项工程总款的3%待抹灰工程完工15天后付清。

第六条: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1、甲方施工技术人员应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并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一套。

2、乙方代表必须现场指挥工人严格按技术交底和施工验收规范严格施工。

3、砌体后塞口应在砌筑完墙后7天后、在进行后塞口施工,否则造成质量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4、严格按施工图、及技术更改施工、所有工序应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

第七条:双方责任及工作:

(一) 甲方工作:

1、为乙方施工顺利协调有关工作关系。

2、向乙方下达施工计划。

3、甲方施工员对乙方的工程进度,施工步骤进行安排,指导乙方施工,解决技术问题,并对质量安全工作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

4、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作为施工依据。

(二)、乙方工作:

1、严格执行本合同中的工期、质量及安全要求,服从现场施工员的安排,严格按照施工图和技术交底及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2、严格按照设计和规范施工、不得超越规范要求、如发现前任班组因施工遗留下的缺陷、如不反应,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加强对工人的管理,教育工人遵纪守法,加强安全、防火、防盗意识。严格要求工人按照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做好自身安全工作。

4、组织工人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不允许工人打架骂人(安全及文明施工条例另行签定),做到工完场清。

5、做好质量自检工作,树立质量、安全工作第一的思想,杜绝质量、安全事故。

6、如遇合同承包范围外的零星工程及零星用工、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的工作安排、如产生收方工程、其价格双方协商解决:

7,工程完工后、应作好后期交房维修工作(如因维修不力、甲方有权另行按排、其费用从乙方保证金中扣出)。

第八条:工程质量验收

1、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评定标准进行验收。所承包分项工程应全部达到合格标准。

2、各分部分项工程不符合验收标准、超出施工规范规定的偏差的项目由乙方的自行返工处理,至达到合格为止,其人工费自负,损失材料照价赔偿,并接受项目部的处罚。

3、如乙方无法保证本工程的技术、质量、工期进度,未按程序进行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另行选班组,乙方所完成的部分分项工程经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按承包金额的40%人工费(不加任何费用)结算给乙方,并清退出场。

4、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出质量隐患及各种合理建议。

第九条:其他约定:

1、合同期内乙方借故中途停工或退场,(如不听从管理人员的安排)甲方拒付人工费,乙方所有人工工资由签约人全权负责。并支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分项工程人工费总造价的15%赔偿,由

2、除甲方的垂直运输、搅拌机外,其他小型工具由乙方自行解决,从甲方借用的设备,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对设备进行保管。如有人为损坏照价赔偿或支付修理费。

3、严禁将所承包的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所完成的部分分项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按已完成金额的60%人工费结算给乙方,并清退出场。

4、乙方如因工人素质低、技术差等原因达不到质量、工期及文明施工等要求,以及有违法乱纪行为等,造成所有损失由乙方签约人全权负责。

5、甲方不向乙方提供食宿条件,如乙方人员损失甲方公共财产,应照价赔偿。

6、若乙方施工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甲方按建筑面积奖给10元/m

7、项目部及公司的相关规定、管理办法细则是该合同的组成部分。

8、工程外包工人员管理办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应严格遵守执行。

9、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按每次支付乙方违约金5000元。

第十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形成新的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甲 方:

乙方:

日期:

锚喷支护施工合同 篇2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将平昌县黄滩坝医疗科技产业园B区项目1#楼基坑支护分项工程劳务委托乙方组织施工。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本着相互配合、友好合作的精神,使本工程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就乙方应完成的工作签订如下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 黄滩坝医疗科技产业园B区

二、承包范围、方式、内容

1、承包范围:1#医疗综合楼基坑支护工程,包括喷锚支护钢筋网及砼的浇筑、锚杆钻孔及注浆、锚杆制作与安装、操作架搭设及拆除等分项工程劳务施工。

2、承包方式:劳务及机械包干。

3、承包内容:承包范围内所有工作的机械及设备进退场安装、拆卸及转移、钢筋制作安装、锚孔钻孔及清理、混凝土制备及喷射施工、锚管注浆、混凝土养护、操作架搭设及拆除、坡面排水管的制作安装等工作内容。如遇变更,以实际发生为准。

三、工程质量及工期

1、工程质量: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质量合格,达到监理、业主验收要求。

2、工程工期:总工期 20 天,工期从甲方通知乙方进场时间开始计算。

四、承包价款、计量、支付

1、劳务承包单价:按71元/㎡包干综合单价。劳务承包单价为不含税包干单价,不因物价变动、政策性调整等任何因素而调整。劳务承包综合单价包括完成锚喷工程劳务承包施工内容所需的所有人工费用、机械费、辅材费、安全文明施工所需的辅助用工、零星用工费、季节性施工措施、赶工措施、作业人员的社会保险、劳保防护用品等所需费用及所有工器具的购置,机械进出场、租赁维修保管等费用,劳务管理费、利润和工程质量缺陷整改费用等,不再签具任何计时工。

2、工程计量:按施工图、设计变更图示尺寸要求完成且验收合格的实际面积现场收方计量。

3、结算与支付:

(1)承包范围工程施工全部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在15天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总额的70%。

(2)剩余工程款待基坑土方回填后15天内一次性付清。

五、甲方提供资源及服务

1、甲方提供电源及水源点位,负责维护用电线路及供水线路,出现故障及时给以排除。

2、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技术(图纸及规范要求、工艺及操作技术、安全施工)交底及安全教育,处理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3、在各工种交叉作业中,甲方负责协调各方矛盾,甲方为各方矛盾的唯一协调者,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处理。

4、甲方统一制定各分项工程作业计划,安排工期及施工进度,并以施工任务书下达给乙方。甲方的项目管理人员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及时作出各种指令乙方必须认真执行。

5、甲方负责主持各工序的交接检及交接班,负责隐蔽工程的检查及验收。

6、甲方依据有关规范及标准负责工程质量的检查与验收。

7、甲方统一安排各工种文明施工,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安排。

8、甲方负责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有权对乙方不按文明施工要求的行为进行罚款。

9、甲方负责应对项目业主及监理单位的各种检查,但乙方或乙方指定带班人员必须与甲方一道陪同检查。对检查中指出的问题,乙方或乙方指定带班人员必须立即安排作业人员进行整改并不得延误,延误整改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工作及责任

1、乙方自行解决施工所需辅材、人工、机械及工具。

2、乙方自备安全生产所需的安全帽、安全带及其它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

3、乙方对基坑支护工程缺陷负有完全责任,并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对缺陷进行处理。

4、乙方进场人员应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外来劳工的管理规定,办齐一切手续、证件及协议,并在人员进场时提供给甲方查验。

5、应按甲方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法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不得违规作业,违规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6、乙方应按经审批同意的基坑支护施工方案、甲方的施工技术交底、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施工图的要求进行基坑支护工程的施工,同时做好工序自检、工序交接班及分项工程质量自检,填写相关记录。

7、乙方应切实及时做好落手清工作,按要求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8、在作业期间,乙方班组长必须在作业现场指挥作业生产。如乙方班组长有急事须离开作业现场,必须向责任施工员或项目负责人请假并获同意方可离开,同时乙方必须指定作业现场临时负责人代行乙方职责。

9、乙方或乙方指定现场带班人员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安排整改。

10、所有乙方进场的施工机具,由乙方自行保管和维护,造成的损坏或遗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1、乙方应按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否则甲方有权将乙方部分的工程款直接先拨付给工人,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七、安全工作

1、乙方有义务配合好甲方完成对进场工人的安全教育,认真填写各种安全教育资料,按甲方规定时间上交。

2、乙方应切实做好班前安全活动,并按甲方的要求认真完成各种安全内业填报。

3、乙方应积极组织工人参加甲方定期举行的安全讲座与活动,认真学习安全知识,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

4、甲方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维护,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移动各种安全标识及标牌,不得损坏安全防护设施。

5、乙方有责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见,甲方负责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6、乙方不得使用未成年人及童工,乙方进场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对特种作业人员应持经甲方认可的有效证件上岗。

7、 严禁水电私拉私接,严禁班组以任何形式分隔工地临设。

8、乙方自备工器具应确保性能安全、操作安全,对其安全性能乙方负有完全责任。甲方有权检查乙方自备工器具的安全性能,并有权拒绝不安全工器具投入作业。

9、在工地内指定位置贮存原材料时应堆放整齐、平稳,堆高不得超过限定的高度,取用材料时应从上往下搬运。

10、临时堆放材料或工器具应远离基坑边2米以上且应堆放稳妥。

11、在进行基坑边坡施工时应搭设脚手架或搭设牢固的操作平台,不得违反高空作业安全规定。

12、乙方进场人员出现赌博、偷盗及吵架、打架等违法现象,除应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外,项目部还根据《项目部安全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13、乙方进场的各种材料应按甲方指定的场地将材料堆码整齐有序。

14、在施工中如违章操作、野蛮施工或措施不力等酿成安全事故责任,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如其他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下由乙方承担,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上,甲乙双方各承担50%。

八、其他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技术交底以及现行施工规范操作要求施工,确保质量符合验收评定标准规定,保证安检验收通过,保证安全使用。

2、严格按照现行施工安全操作规范标准及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施工,安全防患技术措施要切实可行,严禁违章野蛮施工作业,杜绝工程事故发生。

3、在施工中如发现违规操作和忽视安全质量情况,甲方技术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停工或返工,并采取处罚措施,由此造成的责任和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在施工中如发生私自中途停工现象或讨价还价,导致进度达不到计划要求,影响总体进度工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重新组织安排班组施工,乙方应无条件退场,由此所造成的责任和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在施工过程中,凡乙方在质量、工期、用料、安全等方面有达不到本协议规定者,或不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经教育尚不能达到要求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甲方对乙方采取清场处理,乙方于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的当天退场,甲方不赔偿乙方任何损失,乙方的结算按下述办法进行:

a、乙方已完合格的喷护面积,按完成的并经甲方认可工程量的80%进行结算;

b、乙方未完成喷护或验收不合格的钢筋制作安装、锚孔、锚杆等一律不予计量;

c、乙方的机械设备、辅材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进出场费和其他任何损失。

九、 附则: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签订补充协议或在工作中双方协商处理。

本协议壹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款付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发包方)(盖章) 乙方(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帐 号:

合同签订日期:

锚喷支护施工合同 篇3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所有建筑材料,发包方、承包方及监理方共同参与采购,甲方决定,验收合格后进场使用,但必须达到下列标准;

1、钢材:采用甘肃酒钢、陕西龙钢或山西建钢合格产品;

2、水泥:采用甘肃祁连山牌、安徽海螺牌或扶凤盾石牌的合格产品;

3、机砖、轻集料砼空心砌块或加气块、地面砖及内外墙贴面砖:采用具一定资质的企业所生产的合格产品;

4、石子:采用长庆桥北泾明石子;

5、砂子:采用巴家咀或长庆桥砂子、水洗颗粒砂;

6、木材:采用国家一级松材;

7、玻璃:采用兰州平板玻璃厂生产的合格产品;

8、石材:采用广东或山东石材;

9、门窗制作必须符合质量标准与设计规格;

10、电源线采用兰州长通或众邦厂生产的合格产品,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11、防水材料采用国家标准SBS厚度为5.0mm -10。C改性油毡;

12、暖气片采用山西赵家堡生产的国标产品。

以上材料在市场紧缺不能保证使用的情况下三方考察约定其它品牌合格材料,一经确定投入使用的材料施工期间不得变更,凡购进不合格材料,甲方有权拒绝进入施工场地,若发现使用不合格产品,坚决予以拆除,费用乙方自负。

发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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