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具安装施工发包合同书(汇编3篇)

灯具安装施工发包合同书(精选3篇)

灯具安装施工发包合同书 篇1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北斗星城的灯具照明工程(含增加部分)承包给乙方施工安装,合同的总金额19.5万元(含安全措施费)。

二、付款方式: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进度付进度款,在10月2日安装完成时付总合同款的.40%,余款60%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三、施工总工期为18天,从20____年9月15日开始到20____年10月2日竣工,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必须保质保量的全部完工。在甲方灯具材料按时到场的前提下,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工期,或者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乙方必须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责任。

四、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安全,切实做好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如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员意外伤害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灯具安装施工发包合同书 篇2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发包方:

承包方:

依照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合同内容的金额:见附件清单。

二、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交货安装地点为:

三、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

2、月天内付款

3、工程全部完工后

四、 工程要求

工程质保期: 不扣质保金。

五、 验收

1、合同灯具安装且启用后,乙方向甲方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验收期为乙方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后三天内;

2、 验收合格后,甲方在《工程竣工报验单》上签字及加盖单位印章。如甲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本合同验收期的,则视为合同产品及安装已通过甲方验收合格。

六、 乙方应履行的责任

1、乙方按时安装合同产品,并保证工程质量;

2、 乙方免费补正、补齐包装或运输或安装过程中造成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或损坏、遗失;

3、 工程质保期内有质量问题,乙方无偿维修。

七、 甲方应履行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及安装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准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货款;

3、 产品运抵达交货地点后,甲方应立即派人员对产品进行验收及签收;

4、 甲方验收产品时,如发现货物的品种、数量、规格、型号不符,应在到货时间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异议,以查明产品缺损原因。乙方不承担任何超期的诸如以上问题的异议。

5、 产品保质期内,甲方应承担其责任及疏忽所造成的损失。

八、 违约责任

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5‰每天的违约金。

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屣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十日内向双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 产品所有权

甲方未向乙方付清产品货款前,产品所有权属于乙方,其它债权不得与此对抗。

十一、合同附件

经双方签字盖章的产品技术图;

甲乙双方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而达成的纪要,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如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

协商未果,由原告方所在地法院判决。

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预付款后,即行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日 期: 日 期:

灯具安装施工发包合同书 篇3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公开招标,甲方将 范围内120盏路灯(太阳能路灯70盏,市政灯50盏)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来完成。现为明确甲、乙双方在该工程中的权利义务,以利于双方配合协作,保质保进度完成路灯安装工程,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过充分协商,双方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路灯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按照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和甲方的要求实施。主要内容为:安装7米高单挑路灯、新浇注路灯基础、开挖和回填电缆沟、拆除和恢复人行道、破除和恢复车行道、新安装电缆管;新灯杆、灯具、电器设备、光源材料、电缆管、配件、路灯基础、辅材的采购、运输、施工安装并亮灯运行等。

第二条 工程实施

一、工程定于20xx年12月10日开工, 20xx年元月8日竣工,工期28天。

二、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认可,工期相应顺延。

1、不可抗力原因。

2、甲方未提供施工必备条件。

3、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

三、甲方对该工程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监督并做好协调工作。

四、甲方指定乙方现场施工用水、电接口地点和临设布置位置,乙方承担现场施工用水、用电发生的费用和临时设施的相关费用。

五、在施工期间,乙方按工程需要自负看守.围栏和警卫。已完工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完工后成品的保护。

六、乙方每日完工后负责及时清理现场,并将自己施工生产的建渣或垃圾外运出场。

七、乙方负责竣工移交前工程范围的施工安全,期间发生的施工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工程与其他分项工程交叉施工及其他因素等产生的费用,乙方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上述费用自理。

九、乙方未经甲方允许夜间不得施工。

十、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损害的各种线路和公共设施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三条 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

一、合同总价为:大写:人民币贰拾陆万壹仟贰佰元整(小写:¥261200.00元)以上不含税金,运费由甲方负责。

二、付款方式:

甲方付本合同总价款的95%后,乙方发货到甲方指定地点,余下5%在工程安装完成亮灯并验收合格后付清给乙方。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工程效果达到甲方的图纸要求。

二、乙方所供产品和工程质量应符合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和甲方要求。应提供相应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符合相应的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的要求等。

第五条 售后服务

一、该工程的质量保证期为叁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质保期出现问题的处理办法:三年内以旧换新,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现场解决相应的问题。

三、若乙方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及时派人到现场或不能及时解决问题,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所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工程竣工及验收

一、工程验收执行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行业规范、本工程合同文件及甲方的要求。

二、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由甲方负责组织验收。甲方应在收到竣工报告十五日内批复:若已具备验收条件,则应在十五日内组织验收;若还不具备验收条件,则应在十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十五日后未批复,则视为已具备验收条件,该工程自动验收。

第七条 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补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存档一份。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并且自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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