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盘维保修工程施工合同(精选30篇)
发包方:天然气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陕西北方管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甲方天然气工程建设正常进行,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天然气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玉祥天然气有限公司将其天然气管道安装工程委托给乙方进行工程施工,施工地点为甲方项目(工程)所在地。
二、乙方成立陕西北方管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一项目部代表乙方专门负责甲方所委托的各类燃气工程施工任务。
三、各单项工程施工的具体内容及结算方式等由乙方成立的陕西北方管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一项目部另行与甲方签订单项工程《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结算按单项工程的约定执行。
四、乙方保证其施工资质满足甲方工程建设的需要,并经甲方审核同意且将相关资质文件报甲方备案后方可承包甲方天然气工程;乙方所承包天然气工程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五、乙方成立的第一项目部必须做到安全、文明施工,禁止违章、违规作业;乙方对其成立的第一项目部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负责。
六、合同承包期限到期后,乙方承包甲方的天然气工程未完工的,乙方必须按该单项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内容负责该单项工程施工直至完工,同时做好工程交工资料和决算的编制、移交等相关工作。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期限暂定贰年。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签订地:陕西 杨凌
发包方: 承包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20xx年 4月 1 日 20xx年 4 月 1 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 工程交由乙方承包。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工程地点: 市 路 号。
二、工程名称: 工程。
三、工程内容: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甲方要求完成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除 由甲方提供外,其余包工包料。主材由甲方提供,乙方包人工、辅材。
五、工程造价及计价依据:
本工程预算造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整,增加的签证工程的造价不作为进度款拨付的依据,最终结算造价根据实际施工工程量乘以包干单价计算。本合同约定包干单价详见合同所附《 工程包干单价清单》。
本合同约定的包干单价不受设备材料价格、人工费、政策性调整等任何因素影响。按本合同约定方式计算的结算总造价已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及其他费用等一切费用。承包人的施工方案只作为完成施工任务的技术方案不作为计价依据。
六、施工工期:
本工程施工工期为 日历天,自甲方签发书面开工令之日起计算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出现以下合同约定工期延误的情形时,乙方向甲方工地代表递交工期顺延签证报告后,甲方工地代表只能就出现工期延误的情形作出客观的陈述,是否符合工期延误的合同约定条件,由甲方总工室签字盖章后认定:
1、甲方未能按约定提供工作面及施工条件影响施工的;
2、甲方未能及时提供甲供材料影响施工的;
3、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达到8小时以上的;
4、因图纸重大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超过10%,并对关键工序有实质性影响的;
5、不可抗力;
6、因与其他施工队交叉作业造成的停工;
7、雨季以外特殊下雨天,50mm以上雨量的,且下雨时间超过4小时可顺延半天,以此类推。
出现以上工期顺延情况的,乙方应在情况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甲方办理签证手续,否则甲方不予延期。因上述情况延误工期,甲方给予工期顺延签证后,则不再承担乙方窝工、停工费等费用。
七、设计变更:
1、乙方必须认真核准现场与图纸的各类数据关系,若现场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或图纸相互矛盾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到现场处理,乙方不通知而盲目施工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2、所有设计变更均由设计单位、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任何以口头通知形式的设计变更,乙方均不得执行。
3、因设计变更而甲方事先未发出预告函(通知)造成乙方返工或损失的,甲、乙双方在此项变更实施前 5天内办理签证,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预告函(通知)后不按变更内容执行导致返工或损失的乙方自负。
4、设计与现场地形情况不符时,乙方应立即停止不符之处的施工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5、因设计变更造成的局部停工而其他部位仍可正常施工且不影响下道工序施工的不予工期签证,如因此造成整体停工或影响下道工序施工的经监理及甲方确认后给予工期顺延签证。
八、设备材料的说明要求、材料供应方式及要求
1、(适用于室内装饰工程)本工程所使用的各种基层和饰面材料以及各种辅料,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地消防规范要求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要求。本工程采用的□水泥均采用p.o42.5#立窑袋装水泥(应在以下品牌中选择:红水河、超魁、广龙);□商品砼应采用腾宁、金汇通、华润品牌产品;□钢筋采用国营大厂高线钢筋(应在以下品牌中选择:萍乡钢铁厂、武钢、昆钢、柳钢、水钢);□其他材料: 。乙方应在使用□水泥、□商品砼、□钢筋之前向甲方申报所使用的品牌,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否则不给予计取结算。
2、乙方所使用的产品品牌、质量、规格尺寸必须履行合同义务,按规范要求实施报验;如发现以下情况的乙方应无条件拆除、重做,由此产生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给予每次壹万元的违约金(乙方应向甲方出示所用产品的合格证及所使用产品的出厂证明书作为结算资料):
1)乙方所使用材料品牌、质量、规格尺寸不符合设计要求;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以其他产品、假冒伪劣产品代替甲方已认可乙方使用的材料品牌;
3)采用不合格产品的。
3、甲方指定品牌范围内的产品如发现以下情况影响工程进度时可向甲方申请更换产品品牌,经甲方同意后方可采用,否则甲方不予认可,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1)甲方指定品牌范围内的产品不能满足设计要求的;
2)甲方指定品牌范围内的产品供应量不能满足工程进度需要的。
九、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方式: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工程款按以下方式进行拨付:
(二)本合同项下工程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完善的竣工资料及结算资料至甲方,经双方核对确定后一个月内甲方支付至工程结算总造价的 (结算造价扣减保修金后的比例)%(扣减已支付款项后支付);
(三)预留工程结算总价的 %(不低于3%)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内容结清。
十、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按合同约定准时支付工程进度款,按时结算并付清结算款;
2、负责对现场管线位置的交底,审核乙方提交的各项设施的保护方案;
3、甲方于开工前负责提供水准点及配合乙方进行工程测量;
4、组织图纸会审,并对工程技术、施工要求进行技术交底;
5、派员(监理、驻场代表)进行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隐蔽工程的监督、检查,负责协调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办理签证工作;
6、提供施工用水、电源,水电费用由乙方负责;<施工水、电费用=分表使用量+损耗量;损耗量=分表使用量÷(总表用量-总损耗量)总损耗量>;
7、负责理顺周边其他施工单位的关系及有关部门领导检查指导工作;
8、负责提供并指定现场材料的堆放场地;
9、及时组织现场工程师进行中间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参加工程初步验收、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结算;
10、施工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购进的材料进行检查;
11、如施工质量存在问题及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修改。
(二)乙方权利义务:
1、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内乙方须提供①施工组织设计;②施工进度计划;③管理人员名单、职称(职务)、上岗证(操作证)复印件及现场施工人员名单作为甲方审核施工组织的依据,否则乙方每延误提交一天应向甲方支付500元/天违约金。
2、必须严格履行与甲方签订的本工程承包协议应承担的各项义务,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原则及本协议约定的工作内容、承包范围、工程质量、安全要求,严密组织施工,确保质量按时完成工程施工任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进行施工。
3、乙方在施工中注意安全生产,应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乙方需按国家规定为现场施工人员购买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及工伤保险。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施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还须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同时应作到文明施工,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服从政府部门有关管理和规定。
4、自觉遵守外来劳动力管理规定,需办理的各种证件,应及时办理。
5、自觉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6、乙方在施工期间注意保护施工范围内的管线设施及其他已完成的成品、半成品,不得损坏,否则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相关条款,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图纸和材料样板采购合格材料凡使用不合格产品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产品的应立即清理退出现场,乙方不得强行使用。
8、工程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前,乙方负责保管施工场地内属于其承包范围以内的所有成品、半成品,如有损毁、灭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
9、工程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前,乙方应负责清理承建工程所发生所有建筑垃圾、剩余材料等,做到工完场清,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工程交付时乙方未能完成上述工作,则视为乙方委托甲方完成该部分工作,所产生的费用不需乙方认可,由乙方负责,结算时由甲方据实从工程结算余款中扣除。
其他特殊约定:
十一、工程质量和验收
1、本工程的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施工及验收评定标准合格等级。□(适用于室内装饰工程)应遵循(但不限于)以下国家相关的规定、规范、要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xx)、《建筑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xx)、《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安装及验收规范》jgj73-91及施工图纸设计说明的要求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质量合格,观感优良。验收内容为本合同三条约定内容。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施工。
3、隐蔽工程:乙方应按照图纸施工,在每道工序隐蔽前通知甲方到现场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施工。如乙方未通知甲方进行隐蔽工作验收的,甲方有权对所发生工程量给予否定,发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4、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及说明、技术交底纪要、设计变更通知为依据。
5、本合同项下工程全部完工并具备工程验收条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报告(含竣工蓝图四套),甲方收到乙方竣工资料及竣工报告后七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如发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向乙方提出返工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返工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的费用,因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十二、工程造价结算
1、本工程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结算。工程计量依据及结算资料为:经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竣工图、设计变更图纸、设计变更函、工程联系单、工程签证单等。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办理签证工程量确认手续,否则后果自负。乙方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设备材料应提供出产证明及产品合格证,否则对该部分造价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在一个月内必须交齐所有竣工资料及结算书、计算式、结算人员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工期说明、开工令、竣工验收单等结算资料,结算资料一经双方办理签收手续后视为有效结算依据,结算时间按本条第4款执行。
3、本合同规定以外临时增加的工程及变更的项目,须经甲方负责人签字并盖总工室的章后,方可作为有效的结算资料。
4、结算审核期限:甲方初步审核期为20个工作日,从第21个工作日起由甲乙双方进一步进行结算,结算期为30个工作日(不含审核期20个工作日及争议、仲裁时间)。
5、在结算期间,甲乙双方必须密切积极配合,结算期间一律不补办任何漏项、缺项等资料手续。
6、如乙方不按规范完善安全文明措施,未通过政府相关部门检查的,所产生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7、为便于工程竣工结算工作,凡涉及隐蔽工程及工程量的增、减等签证必须要有甲方现场技术员、预算部常驻代表参与现场签证(或原始数据记录),一旦双方在签证资料上签字并有甲方总工室确认盖章认可,均视为有效结算依据,甲乙双方过后不得随意更改或否认。乙方必须在相关事宜发生前后两个工作日内办理签证申请,如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签证申请的,甲方有权拒绝签认。甲方代表在收到签证单后七个工作日内应在签证单上签认或提出异议;甲方在收到签证单后七个工作日内不予签认或未提出异议则视为默认,乙方收到甲方回复后七天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默认。
8、工程结算时,乙方的结算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及法人委托书和造价员资格证,否则不予认可,一旦双方在结算书上签字和盖单位公章认可,视为本工程唯一的结算凭证。
十三、工程质量保修:
1、质量保修期为 年,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保修金为结算总造价的 %(不计息)。在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维修事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否则,甲方另请其他施工队维修,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保修金不抵维修费的费用,仍由乙方支付。保修期满,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复检无工程质量问题的甲乙双方结算无误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结清质量保修金(不计息)。
2、维修事项的通知方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可采取电话、传真、邮寄等方式通知乙方进行保修服务。
(1)电话、传真方式通知的,乙方的报修电话为 。传真为 。以质量问题发生时段打通乙方所提供的报修电话及传真号码的通知记录为依据,即视为乙方已收到维修通知。
(2)邮寄方式通知的,乙方的通讯地址为 ,联系人: 。以邮寄收据、邮戳等发往乙方通讯地址的邮寄凭证为依据,即视为乙方已接到维修通知(如由于乙方地址或电话变更而无法通知、送达的,所有责任由乙方责任)。
(3)电子函件方式通知的,乙方的电子邮箱为: ,以向乙方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的发送记录为依据,即视为乙方已接到维修通知。
(4)因通知乙方维修而支出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5)以上联系方式若有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或甲方委托管理的物业公司,否则,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按以上通讯方式通知乙方,均视为乙方已收到。
3、如现场无法确认质量问题的责任归属,乙方应先行予以维修,不得拖延,维修费用待责任问题明确后由责任方承担。
十四、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约定结付工程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二作为违约金;如甲方迟延付款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金额的,超出部分仍由甲方承担。
2、乙方未按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时间完成,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工程预算总造价的万分之二作为违约金;如乙方迟延完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的,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处理好其与农民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特别是农民工工资问题。如因发生因乙方与农民工之间的纠纷影响甲方正常经营及工作的,包括农民工聚众工地、甲方营业场所、办公场所闹事等情况,视为乙方违约,每出现一次此类情况,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
4、工程竣工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乙方必须返工至达到工程合格标准。经返工两次仍未达到工程合格标准的,按无效工程处理。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五、合同的解除:
当乙方出现如下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本施工合同,同时乙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造价升高的费用):
(1)乙方施工在任何施工阶段比乙方所提交进度计划连续延误10日经甲方再次催告后5日内仍没有实质性改进的。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消极怠工或逾期竣工超过10个日历天时。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其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对外另行转包、违法分包的。
(4)被行政机关责令停工超过20天的。
(5) 工程发生严重质量、安全事故的。
(6)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发出整改通知后3日内仍未整改的。
十六、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八、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合同。
十九、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务院建设部有关建设工程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山西省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徐庄新村东3排2号加层
1.2工程地点:徐庄新村东3排2号
1.3工程内容:加层砖混结构
第二条 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 20xx年6月6日 ;
计划完工时间: 20xx年 7 月 6 日
第三条 工程质量要求期。
本工程按图纸设计及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施工,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第四条 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
5.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2合同价款(大写):肆万陆仟元整
第五条 甲方项目负责人及甲方义务
甲方义务:
甲方向乙方提供水、电接入
第六条 乙方义务
7.2.3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保证工期、保证安全生产,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妥善安全措施,乙方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违反操作规程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的责任。
第柒条 材料和设备
工程所需材料和设备,均由乙方采购,产品质量必须合格。
第八条 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保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第九条 工程分包
本项工程合同涉及内容均应由乙方完成,不得分包。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付款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
第十一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一、 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道路工程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总平面图中 标段所示道路路基工程(包括素土夯实、碎石压实、路基排水沟)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1.5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暂定) 元 单价 (综合单价包干)
1.8 质量标准:合格。
1.9 工 期:工程总日历工期 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二.技术标准及图纸
2.1 图纸
2.1发包人提供:
2.2 技术标准:
2.2.1 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上海市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2.2.2 质量评定执行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3.1 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1.2发包人主要工作:
3.1.2.1 负责场地三通一平;
3.1.2.2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
3.1.2.3 提供地下管线布置图、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3.1.2.4负责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工作,并作好各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
3.1.2.5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与及时安排下道工序;
3.1.2.6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2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2.1承包人主要工作:
3.2.1.1本合同签订后收到发包方通知 2 天内,承包人进场完成施工准备。
3.2.1.2严格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要求及工程内容。
3.2.1.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工程进度计划、用电计划,并报送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审核批准;
3.2.1.4 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3.2.1.5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
3.2.1.6工程竣工验收后2周内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肆套竣工图及竣工资料;
四、工程价款
a、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方式,此价格涵盖了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的包括所有土建安装费用、质检费用、水电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劳务、监督、赶工措施费、开办费、机械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以及为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的其他一切费用。该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b. 设计变更所增加的费用,有合同单价的按合同单价,没有合同单价的根据上海市93土建定额再结合上海市有关文件进行编制,如93土建定额中没有的子项,可套用市政定额中相应的子项,费率按93土建定额四类下浮 计取.设计变更中所增加的材料:报价书中有的按报价书,报价书中没有的承包人应报所需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产地、价格,经发包人审定后方可使用,并作为结算依据。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5.1 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75%;
5.2 工程结算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其余5 %的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期满一年后支付,如保修期内由于承包单位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单位免费维修,如承包单位2天内不到,由发包人处理,所发生费用加10%的管理费由承包人承担;
六.竣工验收
6.1承包人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2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6.2承包人在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供符合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要求的竣工资料肆套。竣工资料包括文字资料、竣工图、工程照片,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资料。
七.违约责任
7.1发包人违约:
7.1.1因发包人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费用不计。
7.2承包人违约:
7.2.1 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第1.9条所示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按3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7.2.2 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承包人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重新检测所需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且向发包人赔偿本工程项目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如因承包人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后7天内承包人仍未予以完善的,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有权另行安排单位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7.2.3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采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的,除责令返工并赔偿损失外,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8.2.4 如施工完毕后,未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及开通,招标方将不予以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直到验收合格并开通后,发包人无息支付。
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8.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
8.2合同订立时间: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上海市。
8.3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九、合同份数
9.1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订地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原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划线甲、乙双方安排相关工作人员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对于乙方已施工的项目工程内容进行划线,拟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划线结束。
二、工程资料乙方按照划线的已完工程内容,完善相应的工程资料,将已完工程完整工程资料经监理单位、单位审核同意并签字齐全后于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上报甲方相关部门,经甲方相关单位审核同意书面签字后视为资料移交。三、工程量确认
1、对于乙方已完工工程内容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及监理、业主单位认可且对质量等其他方面无异议的工程量予以确认;2、甲方或监理单位认为已完工程量中存在质量等其他方面问题需要修复的内容,乙方应在
天内予以修复并经业主、监理认可及甲方验收,在乙方修复后经双方及监理单位认可且对质量等其他方面无异议的工程量,对该工程量予以确认
3、对于双方划线范围内乙方未完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完成的半成品或已做好相关施工准备工作的内容),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后,乙方负责完成后续工程施工事宜,乙方应在
天内完成后续工程施工。待工程完工后,经甲乙双方及监理单位确认该工程质量等其他方面无异议,甲方对该工程量予以确认;
4、上述乙方完成工程在质保期内(质保期从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如业主方、监理单位及相关验收单位认为该工程有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修复责任。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按甲方通知内容完成质量修复责任。如乙方未按甲方通知进行修复,则甲方有权自行修复或委托第三方进行修复,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在上述事项完成后乙方一周内编制完整的工程结算书(一式三份)上报给甲方,甲方接到结算书后安排工作人员
天内给予审核结束。待双方确认后作为工程最终结算依据。该最终结算价款为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该项目的所有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价款、驻地建设、前期投入准备工作等一切费用),除此之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款项或责任。四、结算价款支付工程最终结算确认后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已完工程结算价款的,于天内支付至结算价款的,于天内支付至结算价款的,于天内支付至结算价款的%。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甲方应付款项%金额的合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五、债务承担乙方承建该项目欠付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以自己名义或者乙方以甲方或甲方项目部名义所发生工程分包款项、劳务费用、材料费用、机械租赁费用、地方债务等所有款项),乙方都应予以承担,并确保甲方接收该工程后顺利进场,同时保证无第三人就乙方承建期间债务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项目移交
1、乙方承接该项目遗留的各类材料、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钢材、水泥、沙石、钢模、机械设备等)甲方同意接收的双方在本协议附件材料接收单的明细表中予以确认,甲方不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在
天内全部撤场;
2、乙方承接该项目所承建的基础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预制场地、拌合站、活动板房等项目甲方同意接收后经双方协商价格后在本协议附件基础项目接收单明细表中予以确认;3、乙方应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内完成所有撤场工作,乙方撤场前应将工程垃圾等杂物清理出场,施工现场清理干净,乙方撤场结束时,双方办理接交手续。如乙方未按约定撤场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七、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1、2、3、5款、第六条所约定的事项完成后,解除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合同解除后,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发生争执,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书一式陆份,双方各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双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或双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承包范围:_________;金额:_________。
1.2 工期:
(1)开工日期: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根据甲方施工现场进度来确定。
(2)竣工日期:通过_________市人防办有关职能部门验收,正常交付使用的日期。
1.3 质量等级:严格按照国家人防办建设部标准图集要求制作和安装,符合国家及_________市人防的规定,达到优良标准。
1.4 合同价款:包干总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含装车、运输、二次搬运、安装费及专项上缴费用及税金)。
1.5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包人防门制作、包安装、包验收、包工程造价,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等的大包干形式并通过_________市人防办验收等全部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
1.6 按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及其他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支付。
第二条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2.1 协议条款:_________。
2.2 工程实物量和设备材料清单、型号、数量、单价、金额。
2.3 洽谈、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记要、协议。
2.4 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2.5 国家法律、法规、部门条例及与合同有关的'_________市政府部门的文件。
第三条 图纸
本工程施工所需全部图纸由乙方提供,并向甲方提供四套图纸。
第四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委派专人为驻工地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及其它事宜,若甲方代表易人,须提前通知乙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第五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5.1 乙方任命的驻工地总负责人或总代表,应书面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甲方或监理公司给予的任何书面指示将视为已经有效地给予乙方。若乙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其后任必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5.2 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递交监理公司及甲方代表,监理公司或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6.1 甲方有权根据设计单位的意见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向乙方提出调整或变更本合同产品的数量或型号。变更后按本合同第九条款进行履行。
6.2 甲方须在地下室底板完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安排人防门制作、安装,在计划时间内甲方可根据施工进度,要求乙方派人到现场,协商进场施工的配合问题。
6.3 甲方有权对乙方现场安装施工的卫生、质量、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
6.4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安装施工用的水、电及现场可提供的临时配合设备支撑材料等。
6.5 现场施工协调由甲方负责。
6.6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地下室人防报批图壹份;完工后,由乙方通知有关单位验收人防门,甲方派人参加。
6.7 甲方须按乙方提供的技术交底资料委托土建施工单位在剪力墙扎筋时预留人防门安装的所需的门洞。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铁通中心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_____》及通信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组织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交底,向乙方明确施工任务;
2、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
3、负责主材的供应,详见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4、指派甲方代表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协调和监督检查;
5、在乙方提供_____竣工资料和书面竣工验收报告后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验收;
6、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三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必须具有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通信行业施工资质,并经XX公司核准的施工入围资格,并向甲方提供企业(或公司)施工资质证书、企业基本情况等相关资料;
2、应编制《工程施工概、预算》,经甲方书面认可后作为签订本合同暂定工程款的依据;
3、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4、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5、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材料、施工机械进场施工;
6、合理组织施工,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并在施工前送甲方备案;
7、严格按设计文件及《gb/t50312—_________》、《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5051—97》等规范要求施工;
8、做好施工材料的检验、清点和保管,乙方采购的材料应按照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_____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的质量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能使用,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及延误工期的责任;
9、服从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对施工过程的管理与监督,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及延误工期的责任;
10、线路工程的施工,乙方同时承担电话机及数据终端的安装任务。在施工过程中和工程竣工后半年内,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要求进行该项目范围内的电话机及数据终端的安装工作。安装费用由甲乙双方商议决定。
11、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乙方在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和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设备事故,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四条工程期限
本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第五条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同时乙方应在一周内按铁通网建[_________]32号关于《工程竣工文件编制规定》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竣工文件。
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_____竣工资料和书面竣工验收报告后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验收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3、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竣工验收通过的文件,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的,由乙方负责修改再进行验收。竣工日期以验收通过的日期为准。
第六条质量保证
1、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十二个月;
2、保修责任:乙方对交付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修复。
第七条工程考核
1、乙方采购的材料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一经发现,乙方自行承担整改所需的工料费,同时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情节恶劣的,取消乙方入围施工资格。
2、除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外,工期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0。5%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
3、不服从甲方指挥,拒绝或延误电话机及数据终端安装,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并同时取消乙方入围施工资格。
4、未按期按铁通网建[_________]32号关于《工程竣工文件编制规定》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竣工文件的,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0。5%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1、本工程采用包工部分包料方式,根据乙方编制的施工预算,合同价暂定为。
2、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按照邮电部(1995)626号文件《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费用定额》的规定据实编制竣工决算报告,经甲方指定的具有通信工程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审计,审计费的支付按浙江省物价局浙价服[_________]262号文件执行。
3、工程最终结算款的确定:工程最终结算款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审计审定价款中乙方采购的材料款和其他费用不作调整,按审计的价款确定;(2)审计审定价款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部分(扣除材料费以外的部分),乙方同意按浙铁通计建[_________]303号文的规定调整相关费率后下浮%。
3、乙方向甲方开具建安和材料统一发票后,甲方先行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的90%(甲方有权在该款项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待十二个月保修期满后,若无工程质量遗留问题,甲方付清剩余工程价款。
第九条合同解除
1、双方协商同意可解除本合同。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包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一方依据本条2、3、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做好已完工程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
1、乙方确认其完全了解本合同中所述的通公司的相关文件内容;
2、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筑装饰工程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已就本工程有关事宜协议一致,特签订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
岳化大厦前栋客房维修改造工程
二、工程范围:
1、大厅部分墙面,大厅顶部、服务台、小卖部、大厅部分扩大、商务中心、楼梯口的处理、餐厅门、电梯间门、庭维修改造。
2、二至七楼客房共计六十一套(其中大套房四套)全面改造。
3、各层过道、各层安全出口门窗做套、二楼公共卫生间,三、四楼走道阳台门窗做套,会议室门、楼梯间、大厅电梯门、庭维修改造。
4、西向外置楼外墙涂料粉刷。
三、工程发包方式:
双方协定为由乙方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施工。
四、施工工期:
1、商定为七十五天(日历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7月12日
竣工日期:20xx年9月26日
2、开工前三天,承包方向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3、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鉴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属甲方责任范围的进场准备工作(如场地腾空、停水停电)不及时影响正常施工。
(2)、经双方商定有重大设计变更。
(3)、连续停水、停电在2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4)、隐蔽工程,接乙方通知,甲方24小时未到现场距理签证,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进度款而影响备料施工。
(6)、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延误工期。
五、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部颁(GJG73-91)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代表的监督。
2、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是甲方指定产品,并经甲方验收,同意使用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3、房间维修,施工质量不得低于现已完工的样板房质量要求,甲方要求样板房需要改进的地方(如起居镜框、卫生间镜框、卫生间工艺玻璃规格、床靠背边框造型、卫生间镜灯、排气扇电源开关改位到卫生间内等),各种电器线路的改造必须穿管埋墙内,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改进,并确保质量和工艺效果。
4、隐蔽工程乙方须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工程经甲方代表鉴定、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5、甲方接到乙方竣工验收通知后,乙方应向甲方同时提交工程竣工资料,经甲方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15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一个月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
6、工程竣工后,乙方接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鉴证之日算起,保修期为壹年。
六、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工程经甲、乙双方及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派员审定预算,按总造预算价包干,为105.75万元,在其工程量变更,核定在±5%以内不予调整,超出厂价5%以上部分,双方协商调整。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先付乙方备料款10万元,以后每月甲方按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到85%,待工程验收合格后再付总额的5%。
3、工程保修金,按工程结算金额的10%由甲方扣留,保修期为壹年,待保修期满后,一次支付给乙方。保修期有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当日来现场盔行处理,否则甲方可自行处理,所需材料、维修、管理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将保修金中扣除。
4、汇款方式:甲方只按合同中提供的一家指定银行帐号汇款。
七、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所属责任范围内的场地腾空,停电停水。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质量要求各条款组织施工,保质量、保工期、保安全、争创优质工程。
3、乙方施工队伍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必须做到文明施工。
4、非乙方施工队伍严禁进入大楼施工场地。
5、乙方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装修以外的设施、设备、物品,否则由乙方负责赔偿。
八、乙方按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由乙负责调查处理并承担因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九、如乙方施工质量低劣,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并有权劣质工程的总造价10%进行处罚。甲方如未按规定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影响乙方施工进度,由甲方负责。
十、按施工合同规定,在保证工程优良的前提下,提前一天奖1000元,每推后一天罚款1000元。
十一、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造成纠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及施工中出现其他问题的处理由双方协商沟通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双方各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终止。
甲方:
乙方:
日期: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烟草专卖局
2、工程地点:__
3、工程范围:塑钢门窗工程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材料及技术要求
1、型材使用海螺80系列白色型材,窗衬钢使用1.5mm,门衬钢使用1.5mm优质型材,玻璃使用5_10_5中空玻璃,配件使用优质配件,毛条、胶条、密封胶均采用优质产品。
2、海螺型材必须是国标,若出现假冒产品,乙方无条件退场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国家塑钢窗标准制作、安装。
4、窗框与墙体之间使用发泡剂填充。
四、工期
甲方书面通知进场并具备安装条件之日起日内大框安装完成,窗扇安装在甲方书面通知后日内安装完毕,不得影响甲方其他工程进度。
五、质保期及服务
工程质量保修壹年,竣工验收三个月内免费维修,一年后维修只收材料费不收人工费。
六、价格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价以现场实际测量数据计算。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总工程款的30%;框安装完毕再付35%;工程完工后再付35%。
七、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生效后,单方面解除或实际上不履行合同,违约方向守约方按每㎡工程造价的%支付违约金。
2、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出现不合格问题乙方无条件返工,承担经济损失,并支付等额违约金。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_________(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__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_________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分包范围:_________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_________
结束工作日期:_________
总日历工作天数:_________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_________.
7.总(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 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套。
9.项目经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称:_________.
9.2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经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_________;
(2)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_________;
(5)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
(6)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_________,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
10.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质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 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交工验收;
10.5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 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 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 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
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 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 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 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 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 做好施工现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资料及其他设施;
11.9 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 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 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 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保护措施费用。
13.3 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处理。
14.2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 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 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4 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必须,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
15.5 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 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_________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
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 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_________.
16.4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2)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
17.2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固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 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_________元。
17.4 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
17.5 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价单价分别为: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
17.6 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1)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_________%,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2)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事故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 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 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每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过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_________元;
(2)中间支付:_________.
19.2 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_________.
19.3 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 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 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1.施工变更
21.1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 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 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 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 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
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租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 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发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合
23.1 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 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 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 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 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_________‰的违约金。
25.3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 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 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 当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 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给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
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 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 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27.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 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9.不可抗力
29.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理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 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 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 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改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合同解除
31.1 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 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应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 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 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合同份数
33.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一份;本合同副本_________份,工程承包人执_________份,劳务分包人执_________份。
34.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并送备案后生效。
35.补充条款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
工程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工程劳务分包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发包人(以下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接(填楼盘项目名称)维保修工程施工事宜达成一致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楼盘名称及地点
楼盘名称:
楼盘地点:
第二条工程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所开发的项目维保修工程的指定承包单位之一,负责承接该项目现场物业客户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楼盘客服中心)指定的维保修工程,同时包括乙方维保修工程项目的二次保修工作。
第三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承包方式
本合同采用包工、包料(甲方另行说明的除外)、包水电费、包成品保护(含装饰面、家具、家电等原有成品的防护)、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安全、包验收合格、包完工后清场及包二次保修的承包方式。楼盘客服中心一般以户或分项工程的形式向乙方签发《委托维修任务书》(注明问题原因、维修内容、进场施工时间、工期等要求),乙方则按照《委托维修任务书》所列项目及要求完成维修任务。
第五条合同价
每份委托单独核算,采用含税单价包干。具体根据本合同附件二所列综合单价,依据甲方工程部、乙方、楼盘客服中心及业主四方书面签证确认的工程量按实结算。本合同附表中没有的维修项目,由乙方报价,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合同综合干单价包含的内容:包括材料及设备费、人工费、机械费、工程所须的各种检测费及试验费、各种材料损耗、运输费、材料场内二次运输费、材料卸车、保管及转运费、技术处理费、合同工期内的赶工费、施工水电费、技术措施费(包括雨季及异常气候施工措施费)、管理费、文明施工措施费(包括施工区域围蔽等)、平安卡、临时设施费、保修费、垃圾清运到发包人指定点堆放的费用及其它措施费、税金、利润及本合同虽未提及但为实现本工程目的所需的其它全部费用。包干单价不因市场物价、人工费、材料费的变动而调整。
第六条: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楼盘客服中心每月25日汇总上报《维修工程签证单》作为结算依据,结算经乙方确认后6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次结算总金额的95%的工程款,剩下5%留作工程保修金待保修期满,若无任何质量问题,无代付代扣费用则无息返还给乙方。
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开具相应金额的税务发票,发票的抬头应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施工单位,否则甲方有权拒付。
3、以上付款,甲方可以现金或转帐支票的方式支付。
4、乙方提交的发票必须真实、合法、有效。若乙方提交虚假的发票,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限内更换发票。甲方尚未支付款项的,甲方停止支付并按虚假的发票金额的20%扣除乙方违约金直至乙方发票符合约定;甲方已支付款项的,甲方有权从次笔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回已支付的款项并按虚假的发票金额的20%扣除乙方违约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后甲方按约定付款;对已完成结算并支付款项完毕,乙方拒不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并按虚假的发票金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的,甲方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乙方相关责任。乙方提交虚假的发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七条工程进度及人员配置要求
1、乙方必须按楼盘客服中心及甲方工程部签发的《委托维修任务书》所要求的工期完成维修任务。
2、甲方可根据现场工作量及工程维修进度情况,要求乙方配备足够维修人员;乙方在每个楼盘客服中心配置人员要求如下:
(1)水电工:不少于3人;
(2)泥水工:不少于5人;
(3)木工及油漆工:不少于5人;
3、乙方聘用维修人员应接受甲方楼盘客服中心审核,乙方维修人员素质要求应达到甲方楼盘客服中心维修技工聘用标准。
4、甲方对乙方维修人员实行考勤签到制,乙方维修人员必须每天在楼盘客服中心进行现场考勤签到,每天不少于两次(具体时间以楼盘客服中心要求为准);乙方每缺一人,甲方有权按500元/人/天进行扣罚,该罚款可从乙方维保修结算款中扣除。乙方人员每人每月休息时间不超过四天,乙方人员休假需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应合理安排员工休假,每天每个工种不超过一人。
5、楼盘客服中心有权根据现场维修进度情况要求乙方对配置人员进行调整。
第八条乙方待工费用补贴
1、乙方维修人员待工期间,甲方按照60元/人/天补贴标准向乙方支付待工费用,用于弥补乙方待工人员人工开支,但乙方每天必须保证现场维修人员的数量;每月1日前由楼盘客服中心提供上月乙方待工人员名单及原始签到记录作为待工补贴支付依据。
2、乙方待工维修人员每天必须集中在楼盘客服中心指定地点待命接受调配,并须
遵守楼盘客服中心考勤签到制度。
3、待工定义:当天有正常考勤而无进行任何维修作业即为待工(即使维修金额少于60元也不能认定为待工)。
第九条工程维修操作流程及要求
1、乙方应严格遵守以下工程维修操作流程:
甲方工程部签发《委托维修任务书》→楼盘客服中心组织乙方维修人员进场维修→乙方维修人员按照委托书所制定的维修方案施工→维修完毕后乙方维修人员清理现场→楼盘客服中心组织各方验收→验收合格楼盘客服中心填写《维修工程签证单》→各方审核签名确认《维修工程签证单》→维修工程结束。
甲方委托的楼盘客服中心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流程。
2、维修方案应以恢复维修面基本的使用功能和观感效果为前提,同时兼顾维修成本、施工难度和可靠性等因素。
3、隐蔽工程必须通过甲方指定的工程人员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第十条工程质量标准
本发包工程的工程质量要求为一次性验收合格工程标准,若工程的设计说明、施工说明及做法说明和要求等与国家规范及地方政府有关的现行规定之间有差异,承包人须按较高之标准执行。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者,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执行,工程质量各项指标按照国家规范必须达到合格。
第十一条工程验收
1、验收标准采用国家现行的施工、维修及保修标准;如甲方有特别要求的应以甲方要求为准。
2、竣工验收文件必须经过甲方工程部、楼盘客服中心、乙方现场代表及业主四方共同签字才能生效,并作为工程结算凭据及维保修档案保存。
第十二条质量保修期
1、每项委托维保修工程自维保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为甲方提供保修,保修期按防水及防渗漏5年、装修及安装工程2年执行。
2、楼盘客服中心管辖物业由乙方负责承接修缮施工的,乙方保证严格按照国家现行保修管理规定提供保修服务。
第十三条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委托物业所在楼盘客服中心按合同约定负责对乙方进行管理,对乙方的维修工程进行检查、监督。
2、在小区内免费提供适当场地供乙方存放用于本合同所约定的维修工程使用之机具。(甲方不负保管责任,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即时清场退还。)
3、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维修工程费用。
4、委派现场负责人,负责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工作。甲方须有专人陪同乙方维修人员进入作业现场;维修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须安排予以验收确认,并签署《维修工程签证单》。
(二)乙方义务
1、乙方须接受甲方物业所在楼盘客服中心的监督管理及维修工作安排等。
2、乙方须按合同规定工期及内容完成承接的维保修工程,并对其材料质量和施工质量负责;若因以上原因造成返工、业主索赔等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由此给甲方或楼盘客服中心造成严重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一切责任。
3、乙方须遵守所在楼盘客服中心关于施工管理的规定(包括现场监理和验收),严格遵守安全施工管理规范,保证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及其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4、乙方不得拒绝接受楼盘客服中心的维修委托或拖延维修,乙方在未征得楼盘客服中心同意前,不得更改维修方案、维修内容和维修工程量。
5、乙方须提前向楼盘客服中心提供实际的施工进度安排(包括材料到位时间、进场开工时间、完工时间及施工过程中的施工人数等要素),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影响楼盘客服中心的正常工作及楼盘客服中心物业范围内业主的正常生活。
6、施工期间,乙方在未征得楼盘客服中心同意前,不得动用、损坏楼盘客服中心所管辖物业范围内的任何设施、设备或业主财物。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楼盘客服中心或业主财物污染损坏、丢失等情况,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并消除影响。
7、乙方维修人员上门维修及收工必须由楼盘客服中心维修监理带领,维修人员在未征得甲方监管人员同意前,不得承诺业主提出的任何要求;否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8、楼盘客服中心有权对乙方所提供的材料质量进行质疑和监督,乙方有义务提供证据证明其材料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施工现场的使用要求。
9、甲方验收不合格的,乙方自接到甲方整改通知之时起于规定的时间内必须整改完毕。
10、依本合同的约定聘用足够员工工作,负责其薪资及保险等,并对员工及维修工作进行完善的管理。
11、乙方所有员工行为准则必须符合本合同及附件和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乙方员工素质(包括形象、态度等)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应认真执行。
1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绝对不能擅自将本合同的有关权利和义务转让第三方(含乙方属下子/分公司或部门)。
13、乙方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为其员工办理社会保险,乙方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工作发生的人身、财产损害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中的任何义务全部或部分转包或分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终止向乙方支付所有未结算之工程款项。
2、乙方保修期内必须按照甲乙双方签署的《维保修服务规范》(合同附件)开展维修工作,如若违反,甲方有权按照《维保修服务规范》所规定的扣罚金额从乙方维保修结算费用中扣除。
3、乙方超过甲方签署的《委托维修任务书》中要求时间完工并交付验收的,每超过一天,乙方按100元/天/项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4、乙方拒绝接受甲方签发的《委托维修任务书》的,乙方按1000元/单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乙方若不按甲方约定时间进场维修或拖延维修进度的,乙方按1000元/次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6、乙方提供的材料与合同不符或质量不合格时,乙方须按楼盘客服中心要求进行更换和返修,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7、因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时,乙方必须及时向楼盘客服中心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征得楼盘客服中心同意后延期履行合同。乙方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8、甲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乙方工程款,逾期支付,应向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9、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或中途退场的,或因乙方之原因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终止向乙方支付所有未结算之工程款项;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1万元作为违约金,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则甲方有权对不足部分予以追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10、若因乙方维修不当造成返修,乙方需负责返修至符合甲方要求的一切费用,单项维修返修两次以上的每增加一次返修罚款300元。因维修不当造成业主重大损失的,乙方还需承担含返修费、赔偿金等一切费用。
第十五条合同的终止
(一)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而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行为的通知后,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须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违约责任。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必要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对已完成的维修工程量进行确认,并依据本合同结算完毕后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因乙方违约而终止合同的,不妨碍甲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一)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免责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廉洁条款
1、乙方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明、暗示甲方请吃、请喝、收受甲方礼金、礼品或接受甲方提供的其他私人便利或利益。在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若乙方人员有明示或暗示要求宴请、招待,或索取礼金、礼品、礼券、其他利益等不当行为的,甲方应向乙方监察部门举报。具体举报渠道如下:
举报电话及联系人:、潘先生
、康小姐
举报传真:
举报电子邮箱:
举报部门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中928号5楼恒大地产集团监察室(邮政编码:510000)
2、严禁甲方以任何方式向乙方人员提供私人便利、贿赂或进行非正常商务宴请。
3、如果出现甲方在履约过程进行私下请吃、向乙方人员提供私人便利、贿赂等一切非正常的经济活动,一经查实,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因解除相关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甲方如有违约,仍须承担违约责任。甲方的上述行为严重的,乙方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如果甲方事后主动积极向乙方陈述事实,或甲方有证据显示以上行为为乙方人员施压的不得已行为,则甲方仍保留与上述行为相关的合同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执,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合同包括《维保修服务规范》、《维保修工程项目单价表》两个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任何内容的修改,须由甲乙双方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或书面文件,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义务人还需支付应付额每日万分之三的滞纳金。承包人依合同应支付违约金的,发包人有权在应支付乙方的费用中抵扣。
5、乙方委派为项目经理,委派的项目经理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真实有效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6、乙方的通讯地址为:;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甲方依本地址向乙方发送有关信函文件,因乙方拒收或所留地址有误或变更地址未通知甲方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向乙方所发送的信函文件等视为已送达乙方。
7、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对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的条款进行了协商。承包人对于“通用条款”的修改意见,已经完整地包含在本协议书中。双方自愿遵守“通用条款”中未修改的部分和本协议书。
8、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甲方:上海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_____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就_____大厦变电所工程施工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名称、地点及工程内容
1、工程名称:__________大厦变电所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上海市黄浦区_____路_____号
3、工程内容:1#变电所、2#变电所内设备安装,高压柜至变压器接线,变压器至低压柜接线,封闭母线安装,控制电缆安装,变压器、高压柜、低压柜、信号屏、支流屏等系列试验、调试、装表及送电等,直至工程经甲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
二、工程承包范围
变电所高、低压柜,变压器设备由甲方采购;乙方负责变电所的电业局标准化作业图框及标志,变电所模拟图版操作使用工具,计量装置,负荷监控,继电保护测试,高低压试验,电业局有关部门报竣验收,送电及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凡施工图纸载明的、隐含的或按照施工惯例应当完成的工作都属于本合同的承包范围。土建的设备基础接地,室内照明由甲方完成。变压器试验费由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办理工程图纸审查、工程报竣、报验及供电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三、工程总价
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整(RMB:__________万元),一次性包死,不因材料、人工价格涨落等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该工程总价款均包括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内容所需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和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检测、损耗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协助、配合等一切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四、付款方式
1、无工程预付款;
2、乙方完成1#变电所、2#变电所的设备安装、敷设高低压电缆、封闭母线时,乙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当期工程技术资料及请款报告,经甲方确认后三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万元人民币。
3、在全部工程竣工且乙方负责经电业局有关部门完成设备试验、机电保护试验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4、乙方配合1#变电所、2#变电所及内外线经电业局等有关部门的整体验收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5、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办理有关送电手续,在交付甲方并正式送电后三日内乙方报送结算报告及完整工程技术资料,甲、乙双方进行结算,结算值确定后×日内甲方支付至结算值95%。
6、余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如工程无质量问题,甲方在保修期满一年后七日内无息付清。
7、甲方每次向乙方付款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同等金额的合法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五、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工期天数:30日历天(包括法定节假日、交叉施工和配合施工等待时间)。
2、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致使停工或无法正常施工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
六、项目设计方案、施工要求及方案
1、乙方应根据甲方确定的方案施工,在此基础上,乙方可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向甲方提供其他方案的合理建议,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但甲方的确认并不视为对此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仍应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
2、乙方应当进行图纸审查,尽到足够的注意。对于图纸的明显错误,例如相关尺寸规格、标高、数量、洞口位置、技术参数等的不一致,各专业图纸之间可能存在的对同一空间部位、同一事项的表述存在不一致乃至漏项,乙方应当在收到图纸后×日内向甲方书面报告,并根据甲方的指令执行。因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报告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工程量增加、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两年。自工程经电业局等有关部门整体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并正式送电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修复。凡属保修范围内经乙方保修过的项目或部位,其保修期为该应修项目或部位修复完好并通过甲方或业主验收之日另行起算两年保修期。双方另行签订《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制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八、乙方的其他责任
1、组织富有经验的施工队伍,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及国家、上海市的有关规定及本合同要求,进行施工。
2、其他施工单位已施工完毕并交予乙方施工的部位、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及已竣工工程,均由乙方承担成品、半成品保护责任,直至乙方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交付甲方时止,并承担半成品、成品保护所需全部费用。
3、未经甲方书面确认不得将工程转包或转让、分包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施工现场及材料的安全保护、防火防盗等工作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避免工地发生火灾。乙方须采取措施使工程免受损坏或受恶劣天气的影响。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报经甲方检查验收,否则不得施工,甲方并有权要求重新检查验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长。
6、乙方呈报的一切技术联系单及施工方案,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的批准,不会减轻或免除乙方的责任。
7、乙方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于甲方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妥善存放和处置乙方设备或多余的材料,并每三天清除一次残留物、垃圾和甲方认为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
乙方在撤场前,应当清理好工地,清除并运走所有乙方设备、剩余材料、残物、垃圾和甲方认为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达到工程交付的标准,使现场和工程处于清洁和安全的状况,达到甲方满意的标准。
8、乙方进场施工前,甲、乙双方进行工程交接,并填写交接清单,交接清单经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附件。乙方进场施工,即视为现场具备施工条件或虽有瑕疵但乙方自费解决并不要求延长工期,乙方不得以施工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或存在瑕疵为由,作为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工期延长的抗辩理由,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9、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认真考察工地并充分了解了工地位置、周边情况、道路、作业空间狭窄、起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工期、承包价款之情况,已充分认识到各种不利因素。前述因素不予延长工期、不予增加费用。乙方保证在约定的工期内将符合本合同约定并符合国家规定交付条件的工程竣工交付甲方。乙方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前述情况,不得因此提出索赔或工期延长。
九、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责任
1、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等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
2、由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施工人员安全,乙方需自行投保施工现场人员人身财产意外伤亡的保险、工程的一切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并承担其费用。
十、违约责任
1、工程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或未按进度计划中的各阶段工期履行或乙方逾期履行任何其他义务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承担人民币××元的违约金,逾期十五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工程总造价20%的违约赔偿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经甲方提出后仍不能按甲方要求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应当承担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包括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保修期间未履行应负的责任与义务,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且甲方另行委托他人进行保修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或电业局相关部门要求修理、拆除、返工、改建,直到符合约定标准。但如乙方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或乙方未按甲方或电业局相关部门要求整改逾期达×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两次指令要求仍未符合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承担本合同约定工程总造价20%的违约赔偿金。
5、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按应付款额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违约金。
6、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或不符合合同约定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无论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过保修期,均自甲方知道之日起两年内享有对乙方的索赔追偿权利。
7、因甲方原因合同解除,甲方只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不赔偿预期可得利益。
8、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包括已逾期支付的款项。
十一、附则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本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甲方将行政楼小广场绿化改造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根据该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行政楼小广场绿化改造工程
二、施工地点及范围:本工程位于 第一小学
绿地总面积为 280 平方米
三、工程内容:
1.乙方根据设计图纸按图施工,甲方按图验收;
2.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养护三个月 (20xx年4月5日起算);
3.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需要返工的,则须经甲方签证认可后按实结算;养护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苗木死亡的,均由乙方按合同规格要求补植。
四、工程造价:
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 (附苗木结算清单),经过审计结算后按照实际支付。
五、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在施工完成验收通过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70%(其中10%养护费三个月养护期满后付清)。
2.余款待三个月养护期满、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八、养护期内遇自然灾害、人为引起的原因导致绿化死亡的由甲方负责。
九、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社区入户大厅及室外维修改造
二、工程地点:
市白杨二期
三、承包范围:
小区维修改造项目
四、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
五、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六、合同订立地点: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七、本工程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日
八、工程质量:
1. 乙方采购本工程使用主要材料,乙方对其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负责。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按照国家的相关施工规范规定执行。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签证确认,增加的费用,据实计价。
九、工程计量与计价
1、计价方式:按投标时,乙方“报价表”单价,工程量据实结算,审核单价及总价结算工程价款;
2、“报价表”中未包含的甲方需增加工程,按甲方《零星工程计量计价办法》计量计价结算,《零星工程计量计价办法》中没有的项目参照市场价,双方现场议价,减少的工程量按“报价表”中扣减;
3、清单中综合单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运输费、管理费、文明施工费、成品保护费、材料转运费、税金、各类行政收费及利润等相关一切费用。
十、合同金额与付款方式
合同暂定价:叁拾肆万伍仟元整(¥345000.00),最终价款以甲乙双方确认通过的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付款方式:本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已完工部分工程款80%,通过审计决算出据报告后十天内付清工程尾款。留5%的质保金,一年后退还,付款前应根据国家税务管理要求提供完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
十一、甲方责任
1、由甲方给乙方提供施工的装修方案和施工图,指定施工用水、电接入点,费用乙方承担。
2、指派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签证手续和其他事宜,对乙方完骏工移交部分及时进行接管。
3、甲方负责协调现场其他单位相关设备及与施工场地有关联的'一切事宜。
十二、乙方责任
1、根据甲方要求,负责承包范围内维修工程达到甲方要求的维修效果,根据现场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确认。
2、指派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对现场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图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参加竣工验收和完善相关资料,编制工程结算。
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等文明施工工作,若有赔偿,按价赔偿,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关系。
十三、关于工期的约定
1、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经甲方确认后工期顺延。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中途无故停工,施工组织不力,影响工期,经甲方确认后工期不顺延。
3、因施工方案变更、工程量增加工期顺延,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八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经甲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十四、关于工程质量、验收及质保期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安工程安装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等。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工期不顺延。
4、因为场地住户多,本工程施工中,如果因小区业主或车辆对已完工部分造成损坏,由甲方承担返工费用。
5、质保期为一年,时间按工程验收交付甲方之日算起,如果因甲方使用过程中造成不可抗力的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
十五、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安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安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
十六、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者中途停工,工期顺延。
2、由于乙方原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完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赔付按200元/天计算,违约金赔偿按合同竣工日期或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日期起开始计算,累计延期超过10天的,乙方无条件退场,已完工程按80%计量结算工程价款。由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的质量损失,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乙方按甲方要求维修,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按时支付工程款,如延期支付,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所欠付工程款的2倍银行贷款利息每天支付给乙方。
十七、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节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合同双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附则
1、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方执贰份。
甲方: (集团) 乙方:
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主人(甲方):________
承建人(乙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乙方在承揽建设甲方私人住宅主体工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建筑项目:私人住宅主体项目。
二、建筑面积:按实际板面计算。
三、承建方式及施工准备: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其中砖混结构改为砖木结构,其中板面钢筋间距1616(卧室),1416(客厅)双层双向,打板每平方米一包425#水泥,做砖粉墙,每二车(施工车)加一包325#水泥,地梁300400、4根Ф16锣纹钢。打板厚度第一、二层120mm,第三层80mm,再做琉璃瓦。
四、外观按图施工,门窗,外墙砖等,其中铝合金窗改为普通平开窗。
五、按梯扶手做成红榉木的圆形木扶手。
六、单价按实际板面积,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其中整栋外加 元。
七、工期在 年 月 日前完工。
八、室内只是粉墙,楼梯板一到三层,安装电线,开关插座、水按甲方指定的使用部署。
九、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如造成事故与甲方无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为兴建_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__对本工程的投标,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合同协议书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均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整个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为_________个月(天)或: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甲、乙双方在此立约: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6.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合同总价款及保修金结清后合同终止。
7.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第二章合同通用条款
第一条词语定义在本合同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条所指定的含义:
1.甲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又称发包方。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权,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当事人。又称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权负责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称项目经理。
5.工程监理: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的水运工程监理单位,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的监督与管理。
6.监理工程师:指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负责本合同施工监理的代表人。又称施工总监。
7.质量监督站: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授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8.设计单位: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承担本合同工程设计的单位。
9.工程:指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范围内的永久工程和为永久工程服务的临时工程以及保修期内对工程缺陷进行处理的修复工程。
10.技术标准:指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11.设计文件: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准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和技术资料。
1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合同价款时止的整个期间,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3.施工期:指自开工令中指定的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阶段验收的工程,阶段工期为阶段验收工程的施工期。
1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
15.合同价款:指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方法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6.保修金:指为本合同保修期内完成合同范围内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复,按合同中约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额。
17.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灾,以及合同中约定等级以上的风、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啸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18.竣工验收:乙方按合同约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需阶段交工的工程,阶段验收为乙方按合同约定分阶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
19.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20.书面形式:指对各种通知、信函、纪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写、打字或印刷的表述方式,包括电报、电传和传真。
第二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2.设计文件: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
第三方。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乙方进行设计,乙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甲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乙方应接受并执行。
第三条合同范围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可以另行约定。
第四条技术标准
1.技术标准的使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执行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在招标书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技术标准的替代:若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中尚未有适合本工程特点的条文时,可使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技术标准,若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应由甲方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若工程结构或施工工艺特殊,没有相应技术标准时,应由甲方提出技术标准,或由乙方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应技术标准,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执行。
第五条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合同文件的书写或解释以及双方来往的文件均使用汉语。若需使用少数民族语言作为辅助语言时,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但当两种文本发生异议时,以汉语文本为准。
2.法规:本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条例和法规,以及交通部颁布的有关规章和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法规。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甲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行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乙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4.提供技术资料: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以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及现场交验。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乙方则对上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负责。
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甲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甲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
7.发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发布工程指令,签发图纸、确认工程进度报表,检查隐蔽工程并办理各种验收或签认手续。
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乙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到位施工船机和设备。
2.提交报告及报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并按时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3.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材料检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4.提供条件:按招标书或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为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提供办公、住宿、交通和通讯等条件。
5.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对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在交付甲方应前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无偿予以修复。若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间,对属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乙方应无偿修复。
6.任命乙方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署时任命代表(即项目经理),乙方代表应具有国家或交通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常驻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义务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更换其代表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监理工程师。
7.遵守政府法令和规章: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政府的各项法令和规章,特别是交通、卫生、安全、消防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令和规章。
8.接受工程监理:接受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合同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工程指令,参加监理工程或甲方主持的工程会议。
9.临时停泊设施:自行解决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设施,并按有关部门批准的位置和方式停放。
10.沉没物品处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设备及材料的沉没。若发生沉没时,对妨碍交通和其他部门正常作业的均应立即向海监部门报告,并设置浮标或障碍指示灯,直至打捞工作完成为止,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甲方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乙方应接受监理。
2.监理工程师: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施工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
3.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甲方行为。
4.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甲方并通知乙方。
第九条施工期
1.开工: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报甲方批准后,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发布开工令。乙方应在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内开工。
2.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时,应在接到开工令后3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作出答复。若监理工程师在3天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竣工日期相应顺延。若监理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则竣工日期不予顺延。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3.施工期延长:出现下列情况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并报甲方批准,施工期可以延长。
(1)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误;
(2)不可抗力或地质条件变化造成工程延误;
(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
(4)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它情况。
(5)凡发生上述情况之一时,乙方应在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天数和因此发生的费用支出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报甲方确认并予以答复,以确定施工期延长的天数和费用。若监理工程师逾期未予答复,则可视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确认。
(6)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暂停施工:在确有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以通知乙方暂停放工,并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暂停施工。乙方在落实了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并在接到监理工程提出复工通知后,才能继续施工。停工责任在乙方时,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由于监理工程师的指令错误或停工责任在甲方时,乙方停工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由此影响的施工期相应延长。
5.提前竣工: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奖励条件。如果在本合同执行中,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应与乙方进行协商,并签署提前竣工协议,乙方应按此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6.阶段工期:若有阶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甲方审批,甲方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天内予以审批。审批时,若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接到审批意见后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修改和补充报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乙方应按确认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若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批,可视为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已被甲方批准。
3.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施工进度不符合经甲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时,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修订,并提出保证工程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的具体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甲方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质量控制
1.材料与设备:
(1)工程所用材料、设备除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由甲方供应外,均由乙方按照设计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自行采购、运输、检验和保管。
(2)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工程材料应具备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材料检验单位出具的材质证书或试验报告。
(3)材料和设备进场时,乙方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参加验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复检,对与设计和技术标准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设备,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验收,并由乙方运离施工现场;在材料使用和设备安装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检查和检验,乙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若检验发现材料或设备不合格时,该批材料或设备不能用于本工程,乙方应负责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若检验表明材料或设备符合要求,则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施工期相应延长。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书副本应交给乙方,甲方应对其质量负责。
2.质量自检:本合同工程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乙方应进行质量自检、质量自检不合格时应自行返工,因返工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不予延长;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自检报告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
3.分项工程质量检查:
(1)主要分项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将材料、设备和人员进场情况及施工工艺向监理工程师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才能开工。
(2)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签认后,乙方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及其委派人员对材料、工艺流程的操作的检查,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误,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因监理工程师的不正确指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或施工期延误,则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施工期相应延长。
4.隐蔽工程验收:
(1)乙方在自检合格并签署隐蔽工程自检记录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单,在覆盖前48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时内进行验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在验收记录上签认后,乙方可进行覆盖和继续施工;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2)若乙方未经验收而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剥开或开孔检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在接到验收申请和验收通知48小时未能进行验收,而乙方已自检合格,则可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事后应予确认并补办签认手续。
(3)若监理工程师认为确需对已签字验收并覆盖的隐蔽工程进行复查,乙方应协助复查。若复查结果表明质量合格,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影响的施工期予以延长;若复查结果表明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进行返工,并按上述规定重新申请验收,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施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5.试验与检验:试验、试件应按技术标准的要求送到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检验单位进行试验或检验,并及时将试验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时,有权指定取样送检验单位复检。
6.质量等级: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的要求以及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质量等级。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等级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担返工与修整费用,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7.质量监督: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甲乙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十二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执行。
2.合同价款的调整: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合同价款可作调整:
(1)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甲方批准的工程量增减和设计变更;
(2)国家或地方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分布价格和费率调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累积超过8小时,使乙方受到损失时;
(4)合同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5)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的原因和金额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予以确认并报经甲方批准答复,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接到乙方通知后10天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可视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批准。
3.工程预付款支付: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额,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并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预付款时,乙方可在约定预付款到达日10天后向甲方发出催付款的通知,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从应付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4.工程量确认: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报表。监理工程师收到报表后3天内审核签认。若监理工程师接到报表后3天内未提出异议,乙方所报工程量视为已被监理工程师确认。若监理工程师对乙方所报工程量有异议,乙方应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并重新核报。若乙方拒绝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或不重新核报,则以监理工程师核实的工程量为准。
5.进度款支付:甲方根据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和办法,依据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若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日期后10天内未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催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承担延期支付的利息和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
1.甲方提出的变更:甲方对工程提出设计变更时,应将变更方案送交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由监理工程师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应根据变更图纸落实施工方案并组织施工。若变更涉及设计规模和设计标准的改变,则应事先与乙方协商。
2.乙方提出的变更:乙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应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并经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若由此导致工程费用增减或施工变化,甲乙双方应协商处理。但乙方为便于组织施工或为了施工方便、避免自身干扰等原因而提出的变更,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设计造成的变更:在施工中若出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地质条件与设计出入较大或其他严重不合理设计时,监理工程师应在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取得修改图纸后按监理工程师指令组织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予以延长。
4.确定变更价款:发生上述变更后,按下述方法计算其变更工程单价和价款:
(1)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单价计算;
(2)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以此单价作为基础确定变更单价;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单价时,由甲乙双方商定变更单价;
(4)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计算方法。
(5)属由甲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应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按上述方法提出变更价款,报监理工程师审查,经甲方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若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款,应在乙方提出后14天内与乙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双方可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
第十四条转让与分包
1.转让: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得转让。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须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备案。
(3)乙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与疏忽。
第十五条施工安全
1.施工安全责任:乙方应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船机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的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2.安全事故处理: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乙方除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外,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甲方应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3.安全措施:乙方在高压线、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环境下施工时,施工前应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甲方同意后实施,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防护措施费用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由于外部条件变化所发生的安全措施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十六条保险
1.工程保险:本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
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人员、船机设备保险:本工程的施工人员、船机设备的保险,由乙方负责。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等级以上的自然灾害也属不可抗力。
2.损失报告: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通报损害情况,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损失情况、清理和修复费用以及施工期延误的报告。
3.费用分担:因不可抗力发生而产生的下列费用,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
(3)乙方设备、船舶和机械的损坏由乙方承担。
4.损失补偿: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破坏时,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后由甲方给予合理补偿,但此类补偿不包括因乙方防范措施不当而造成的损失和由本条第3款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清理与修复工作的责任和所需费用,由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或共同签署备忘录约定。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与结算
1.验收申请:乙方应在工程完工且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工程竣工资料。监理工程师接到验收申请和竣工资料后7天内予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报甲方审批。若工程及竣工资料符合要求,甲方应在接到申请报告14天内组织验收;若工程或竣工资料达不到要求,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合理要求,对工程或竣工资料予以整修或补充,并重新申请验收,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和施工期的延误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工程及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和组织验收,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2.验收程序:
(1)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资料,确定验收时间并通知有关各方;
(2)甲方组织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审查,听取有关单位对工程管理、设计、施工和监理情况的汇报;审阅工程竣工资料,查验现场,并对工程遗留或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评定;
(4)经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
(5)工程验收合格,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其竣工日期应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3.现场清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除甲方另有要求外,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要求清理并撤离施工现场。否则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4.竣工资料: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竣工资料提交的份数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竣工图纸和资料;
(2)工程质量自评报告;
(3)阶段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4)工程材料及设备试验与检验资料;
(5)沉降及位移观测资料;
(6)竣工工程整体尺度测量报告;
(7)施工报告;
(8)竣工结算报告(办理完竣工结算后提交)。
5.竣工结算:
(1)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30天内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审核确认,并在确认后7天内将应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给乙方;若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未予审核确认,乙方提交的结算报告则视为已被甲方确认。
(2)甲方在确认结算报告后7天内未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从确认结算报告后第8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从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水工工程保修期为________年整。疏浚工程不设保修期,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阶段验收工程的保修期从阶段验收竣工之日起算。
2.保修责任: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内有责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损坏,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使用不当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应协助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3.返修:保修期内,对应由乙方负责的返修内容,乙方应在接到返修通知后14天内开始实施返修,并在甲乙双方商定的时间内修理完毕,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进行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保修金:保修金的数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7天内,将保修金和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返还乙方。
第二十条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1.争议: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或提请主管部门调解,或协商及调解无效,可选用以下方式之一处理:
(1)向有管辖权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违约: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均为违约。违约方应对方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但应提前14天通知违约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3.索赔:因甲方违约或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以及其他索赔事件发生时,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在要求索赔的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申请。
(2)在提出索赔申请后14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提供同期记录副本或其他可靠证据,并列明索赔款额、延长施工期及其计算依据和方法。
(3)甲方接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及时进行调查并对索赔资料进行审核,并有权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在乙方按要求提供补充资料后28天内,甲方应给予乙方明确答复。并将确认的索赔款额列入甲方付款计划。
(4)若乙方未能按上述规定按时提出索赔申请、索赔报告或补充资料,甲方可不予受理。如果甲方未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审核或确认,视为乙方索赔要求已被甲方确认。
(5)若乙方对甲方的答复有异议,可按本条第1款执行。
(6)若甲方授权监理工程师对索赔事件进行审核,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说明,但上述规定的索赔时限不变。
4.赔偿:发生下述情形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和标准要求乙方赔偿。
(1)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等级;
(2)因乙方原因延误了施工期;
(3)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损失。
第二十一条奖励
1.奖励: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符合下述情况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标准和方法,给予乙方奖励。
(1)工程施工质量高于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等级;
(2)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中断与终止
1.合同中断:由于政策的变化和其它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视为合同中断。合同中断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将施工船机和人员撤离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现场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因合同中断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合同终止: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移交甲方和竣工结算完毕后,除有关保修条款外,其他条款终止。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保修金后,保修条款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业主):
乙方(施工方):
按照《民法典》和《____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装饰工程交易规则及本工程具体状况,双方在友善、友好的状况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主要资料:
打井工程以形式交给乙方施工。
2、工程总造价(大写)
3、工程资料:
①甲方约定乙方打井深度暂定为米,根据钻水取样若取水样本达不到饮用水标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增加打井深度。
②暂定每米按500元标准计取打井费用。
③根据甲方确定的打井位置,如乙方遇到石砾性地层造成乙方钻头损毁的,由甲方承担钻头购置费用。
4、工程付款方式:签合同当天首付65%元,元。
5、工期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6、工程保修期________年。
7、工程结束后____日内结清余款。
8、根据甲方要求,乙方为甲方带给取水设备一套,其中深水井泵元,井房一套,金额元,计入工程合同总额计算。
甲方交自己位于市路工程过半中期款30%元,工程完工付余款5%一台,金额元,无塔供水装置一套,金额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承包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合同造价(含应纳税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工期:
施工工期为_________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实际工期以甲方通知进场的次日起计。
四、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一)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5768-1999《道路交通和标线》和行业标准JGJ100-98《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并符合交警部门验收标准。
(二)保修期从竣工验收之日起算。车位标线保修期为_________年,反光标牌保修期为________年,其余保修期为________年。人为或不可抗力影响损坏除外。保修期内,如发现施工及材料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及时维修。
五、材料设备供应:
(一)工程所需材料:由负责采购至施工现场施工。
(二)工程材料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工程款支付和结算方式:
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工程款;乙方取得公安交警支队停车场验收合格证交付甲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工程款;余下的工程款,待保修期满年后一次性付清。
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按本合同第六条中所规定的期限和办法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责任:
1.收图后,在开工前完成施工图会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组织材料进场;
2.按施工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3.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按甲方要求报施工计划和完工报表;
4.委派为项目经理为现场代表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问题;
5.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及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6.施工中如发现设计与现场施工实际情况不符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到现场进行处理;
7.工程竣工天内完成场地清理,保质保量、按时交付甲方。
八、工程验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出现以下情形的工期顺延,实际工期以甲方确认为准。
1.不按期交出施工场地、接通水、电源;
2.因图纸或设计变更未及时送达乙方;
3.逾期组织验收;
4.其他甲方原因造成的。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用料与约定不符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更换为与约定相符的用料,且工期不顺延。
2.乙方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造价________%的赔偿金。
3.如因乙方质量原因无法通过交警部门验收,乙方须及时无偿返工,工期不顺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其它约定条款:
(一)乙方必须按图施工,如施工图发生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二)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教育好工人,搞好防火安全、文明施工及卫生工作。在施工期间乙方做好安全措施,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三)甲方提供施工及生活用水源、电源,由乙方自行安装分表计费,施工及生活水电费由乙方支付。
十一、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期限及时效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付完款保修期满后止。本合同正本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建设单位:_________(盖章) 施工单位:_________(盖章)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金色俊园得胜家居室外绿化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 金色俊园
工程内容: 木制花盆的装土、栽种、上下苗木、打扫卫生,部分死树的换种以及施工期的苗木养护
二、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xx年9月25日竣工日期:20xx年10月25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30 天。
三、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 82-99
四、 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以实际结算数量为准
五、 合同承包方式及单价
5.1合同承包方式:单包工;
5.2单价
5.2.1 1M1M0.8M的花盆,每个30元;
5.2.2 1M2M0.8M的花盆,每个60元;
5.2.3 换死树每株6元;
5.2.4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 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七、 乙方承诺在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由乙方负责,甲方在施工过程中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 违约、索赔和争议
8.1本合同关于甲方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过条款约定甲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违约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部损失。
8.2本合同中关于乙方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过条款约定乙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违约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部损失。
8.3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8.3.1 双方协商解决;
8.3.2 协商无法解决,向昆明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 两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项目部,为建设 电厂码头工程,拟租用乙方自开体驳进行海上基床抛石作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望共同遵守。
一、 船舶名称:
二、 作业地点及内容: 电厂码头港池内基床抛石
三、 租用日期: 年 月 日起至甲方不需要为止。
四、 费用计算方式:为单船抛石艘次结算,每船为柒佰元整,工程完成后乙方出具单据现金结算。
五、 双方责任:
1、乙方责任:
① 乙方必须提供船舶符合海上施工作业所必须具备的各种手续和资料。船员配置符合要求,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确保海上作业要求。
② 船舶在性能允许的范围内,服从甲方指挥并在环境好船舶性能允许的情况下,严格执行甲方指令,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
③ 在租赁期间,如果由气候、海况等原因,船舶不继续留在海上施工作业时,经甲方同意方可撤场。
④ 船舶在基地停泊时,应做好准备,随时根据甲方要求出船。
⑤ 负责与海洋海事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手续办理,费用自理。
2、甲方责任:
① 甲方安排专业人员指挥作业
② 保证乙方在作业范围内的水深要求。
3、双方特别约定
① 甲方负责乙方在船舶作业期间的安全义务,船舶未用期间的安全一切由乙方负责。
② 属乙方违章作业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由甲方违章指挥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③ 遇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各负其责。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仲裁机构裁决。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 由乙方承担探矿工程, 为保障工程顺利进行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项目:单孔孔深
二、钻孔直径:钻孔,如果遇到特殊情况不得
三、单价:
四、总工程量
五、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钻孔设计,孔位定点、钻孔编录、取样及钻孔验收。
2、甲方责任负责三通一平场地平整及外部协调。
3、甲方负责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搬家人力不够由甲方给予协调。
4、甲方提供乙方人员住宿。
5、甲方需承担乙方无故停工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乙方的误工费,如当地百姓阻挠施工等,不可抗拒力除外。
六、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负责按设计要求施工并提供合格的钻孔。
2、乙方负责钻孔质量,严格按照六大指标执行。
七、工程验收及付款方式:
1、工程验收:单孔完工后,由甲方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以实际进尺计算工程费。
2、付款方式:用现金支付,甲方预付给乙方材料、运输费等相关的费用元 , 乙方来回往返车费由甲方承担。全部工程结束后, 甲方扣除乙方进场费用, 一周内结算清。
3、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费用,不得超过一周。
八、钻孔在实际进尺中如孔内出现坍塌、粉化、溶洞、出水等突发情况下,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材料等一切费用。在钻孔打不进去的情况下按实际进尺计算工程费用。
九、其它:本协议未及事宜, 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方(乙方):
发包方(甲方):
本工程项目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为保证工程施工顺利实施,保质保量,安全文明按期顺利地完成施工任务,明确双方职责、相互配合,双方达成如下条款,望共同信守。
一、工程项目名称:
墙涂刷工程。
二、工程施工工期:
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工期为______天竣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工期顺延:
1、遇到不可抗拒的灾害或事故(包括雨季停工)。
2、甲方要求变更工程内容或增加项目。
三、承包方式:
由乙方包工包料的形式自行组织施工。按每平方米_____元,一次性包断。
四、工程质量及法律法规:
严格按照国家建筑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验收。
合同依据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国家及地方有关施工管理及规章。
五、工程拨款方式:
工程总造价约为:_________,乙方包工包料,完工后按实际完成工作量展开计算并按实结算。该工程项目开工刷完验收合格后,甲方拨付乙方工程款按工程总造价的80%,其余工程款竣工后一年内付清。
六、施工方法和维护:
1、墙面颜色及分色种类层次、色泽要求由甲方自行选定;
2、保修期为____年,在保修期内如出现墙皮脱落或起皮、较大面积发花、脱色现象,由乙方负责维修或重新刷漆,直至甲方满意为止。
七、安全文明竣工要求:
1、乙方在施工时,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操作规范及文明施工条例要求标准施工;
2、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
3、乙方在施工期间,严格采取安全施工保护措施,造成作业职工及有关人员的人身伤害伤亡、甲方工程设备及建筑材料等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与甲方无关;
4.乙方在施工竣工后,负责施工现场的垃圾清除,保持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
八、甲方、乙方责任范围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用水、用电,甲方承担由此费用。
2、负责提供与施工相关的资料。
3、工程施工中如需变更技术等规范要求要及时与乙方说明。
4、甲方派给工地现场代表___________,帮助乙方解决应由甲方负责的问题,与乙方协商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5、合同生效后如有色号更改应征得乙方同意,否则因为更改造成乙方定货损失的,则要求更改方应按更改色彩油漆外内墙工程量造价的50%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6、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提交有关仲裁机构或向法院起诉解决。
7、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保证质量,按时完工并交付使用。;
2、乙方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如属乙方责任所发生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必须返工,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委派___________为工地现场代表,负责行使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4、负责提供外墙涂料验收资料,参加甲方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5、在施工期间做好现场防火、防盗及安全生产工作,工作中甲方不对乙方材料失窃负责,施工中若发生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人身安全事故及其他事故,乙方应负责。
6、乙方进场人员由专人管理并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7、做好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工作。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合同编号:
发包方(甲方):铁通中心
承包方(乙方):
根据《_____》及通信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和内容:。
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组织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交底,向乙方明确施工任务;
2、?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
3、?负责主材的供应,详见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4、?指派甲方代表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协调和监督检查;
5、?在乙方提供_____竣工资料和书面竣工验收报告后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验收;
6、?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三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必须具有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通信行业施工资质,并经XX公司核准的施工入围资格,并向甲方提供企业(或公司)施工资质证书、企业基本情况等相关资料;
2、?应编制《工程施工概、预算》,经甲方书面认可后作为签订本合同暂定工程款的依据;
3、?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4、?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5、?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材料、施工机械进场施工;
6、?合理组织施工,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并在施工前送甲方备案;
7、?严格按设计文件及《gb/t50312-_________》、《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5051-97》等规范要求施工;
8、?做好施工材料的检验、清点和保管,乙方采购的材料应按照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_____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的质量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能使用,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及延误工期的责任;
9、?服从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对施工过程的管理与监督,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及延误工期的责任;
10、?线路工程的施工,乙方同时承担电话机及数据终端的安装任务。在施工过程中和工程竣工后半年内,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要求进行该项目范围内的电话机及数据终端的安装工作。安装费用由甲乙双方商议决定。
11、?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乙方在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和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设备事故,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四条?工程期限
本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五条?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同时乙方应在一周内按铁通网建[_________]32号关于《工程竣工文件编制规定》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竣工文件。
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_____竣工资料和书面竣工验收报告后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验收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3、?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竣工验收通过的文件,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的,由乙方负责修改再进行验收。竣工日期以验收通过的日期为准。
第六条?质量保证
1、?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十二个月;
2、?保修责任:乙方对交付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修复。
第七条?工程考核
1、乙方采购的材料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一经发现,乙方自行承担整改所需的工料费,同时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情节恶劣的,取消乙方入围施工资格。
2、除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外,工期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0.5%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
3、不服从甲方指挥,拒绝或延误电话机及数据终端安装,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并同时取消乙方入围施工资格。
4、未按期按铁通网建[_________]32号关于《工程竣工文件编制规定》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竣工文件的,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0.5%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1、本工程采用包工部分包料方式,根据乙方编制的施工预算,合同价暂定为。
2、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按照邮电部(1995)626号文件《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费用定额》的规定据实编制竣工决算报告,经甲方指定的具有通信工程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审计,审计费的支付按浙江省物价局浙价服[_________]262号文件执行。
3、工程最终结算款的确定:工程最终结算款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审计审定价款中乙方采购的材料款和其他费用不作调整,按审计的价款确定;(2)审计审定价款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部分(扣除材料费以外的部分),乙方同意按铁通计建[_________]303号文的规定调整相关费率后下浮%。
3、乙方向甲方开具建安和材料统一发票后,甲方先行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的90%(甲方有权在该款项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待十二个月保修期满后,若无工程质量遗留问题,甲方付清剩余工程价款。
第九条?合同解除
1、?双方协商同意可解除本合同。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包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一方依据本条2、3、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做好已完工程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
1、?乙方确认其完全了解本合同中所述的铁通公司的相关文件内容;
2、?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编码:编码: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和甲方施工任务的要求,遵循“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建立劳动合作关系。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须共同遵循。
第一条 工作内容及造价:
甲方要求在西山寺指定的地点打一口井,直径为300毫米,深度为160米,钢套管直径为273毫米,水泵为大厂品牌泵,水泵出水方量每小时不小于五立方米,下泵钢管直径为寸半钢管,水泵房及检查井由乙方承建,房子尺寸不小于2.4米-2.4米-2.8米,检查井深1.6米,直径为1米。泵房需要的砖由甲方提供,其余材料由乙方购买、水泵房配电柜及下泵电揽线由乙方购买,泵房含散水、屋顶防水、室内抹灰、砖铺地),变压器到泵房的电缆线由甲方提供。乙方将水房外水管压至甲方指定的水井位置,深度不小于1.5米,为50毫米塑料管。
第二条 工程款
总工程造价为玖万元,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给施工单位两万元,剩余款年底前付至捌万伍仟元。其余款至保修期满后付清。
第三条 施工工期
农历五月底前完成。每推迟一天罚100元。
第四条 工程要求
(一)甲方:乙方所用材料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打井深度按实结算,每米按500元计算,不足部分给予扣除。
(二)乙方对本合同劳动工程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严格按照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原定的标准;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乙方发生的各种经济上纠纷、违法乱纪事件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的责任,负责教育劳务人员遵纪守法“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严禁违章作业和盲目蛮干”确保施工安全,杜绝伤亡事故发生。
凡造成人员伤亡或机械设备损坏、丢失等一切安全事故,其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工程验收及保修
乙方应确保所完成工程质量符合质量验收标准要求。乙方确保所打水井出水量大小,因地质原因或未打出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负责,工程保修期一年。
第六条其他
(一)乙方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经济及其他协议等均与甲方无关,如果发生争议,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二)本合同竣工结算后自动终止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年--月-- 日 身份证号码:
发 包 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通信)地址: 手机:
施工负责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通信)地址: 手机:
设 计 负 责 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通信)地址: 手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家装工程施工特点,经三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
2、建筑面积: .
3、户型: 室 厅 卫,为平层□,或错层□,或复式□,或别墅□,(□为确定的内容,以√或表示,下同.)
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承包:
① 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包全部□或部分□主材(以"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清单"为准).
② 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见乙方提供材料验收单).甲方提供主材(见甲方提供材料明细表).
5、施工内容:(附施工说明、施工图及工程报价单)。
6、施工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合同价款:(大写) 元整。
竣工后据实复核结算□;合同价款包干□。
8、支付方式:合同签定后,甲方先支付首期工程款35% 元水电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40%工程款 元;木、泥框架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20%工程款 元;油漆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 支付3%工程款 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七日内付2%的工程 尾款 元。此工程款直接和乙方结算。
二、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设计费 。
三、甲方工作
1、审核和确定乙方设计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及提交的工程报价单,并分别签字认可。
2、开工前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请手续及支付相关费用。 4、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5、及时提供符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合格的自备材料和设备。
6、参加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和隐蔽工程、中间工程及竣工阶段的质量验收。
四、乙方工作
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法规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双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和施工说明进行施工,按期保质完成装修工程。
2、若由乙方设计,开工前向甲方提供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
3、施工中不得拆改承重结构、暖通及燃气设施,如确需拆改须由甲方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4、确保装修质量,尤其是水、电等隐蔽工程的质量,严防渗漏堵塞。装修期间和保修期内如发生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返工返修,费用乙方支付。
5、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处理好施工扰民问题及与四邻的关系。
6、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地点。
7、组织好工程质量的自检和甲、乙双方共同进行中间工程和竣工验收。
五、工期
1、乙方应按合同期限完成整个工程,不得无故拖延工期,除甲方变更设计方案和停电、停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停工4小时以上等原因外,工期每拖延一天,由乙方支付甲方工程总造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工期顺延。且每停工一天,由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一补偿乙方误工费。
3、若甲方增加工程内容,按新增加工程量顺延工期。
六、材料供应
1、本工程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并按时供应。如因质量问题、规格差异、“三无”产品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所购材料需按时搬运到施工现场。
2、本工程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以乙方提供的《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为依据,应符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改变材料、设备的品牌、型号和规格。如乙方私自改变应无条件更换为约定的材料。如因质量问题、规格差异、“三无”产品或假冒伪劣产品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所购材料需按时搬运到施工现场。
3、乙方提供的材料须按材料清单签收后方可使用,乙方不得中途变更材料的品牌、型号及规格。
七、工程变更
1、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要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附装修工程变更单)。
2、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无故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工期相应顺延。
3、若甲方中途要求变更设计,影响到乙方已购回的材料、已定制的成品、半成品的施工,且无法调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八、工程质量验收
1、工程以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设计变更等内容为依据。
2、甲乙双方应共同进行中间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电话预约告知并约定时间,再以短信方式正式通知。三天内如甲方还不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电话预约告知并约定时间,再以短信方式正式通知。三天内甲方接到验收通知后应按通知时间参加验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还不能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
4、未办理验收交付手续,甲方使用房屋视为质量验收合格,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5、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对所施工项目进行保修,并出据《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水电保修五年。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擅自决定拆改房屋结构或煤气表管、采暖、给排水主要管线,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2、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未办理有关手续,乙方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煤气表管、采暖、给排水主要管线,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未与乙方代表协商私自要求工人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若因违反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法规、环保规定和双方其他约定,对乙方自身和对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5、如甲方已签订当期验收单三日起拒付或拖延工程款十日以上,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赔偿乙方对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赔付违约金(按合同金额的15%支付)。如乙方施工途中未按施工规范或因施工本身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无法按标准验收,要求返工,返工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若返工后还未达到武汉市装饰协会施工标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赔偿甲方对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赔付违约金(按合同金额的15%支付)。
6、因乙方施工人员,无故违反物业《装修管理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所扣除甲方的费用,甲方有权从工程款直接扣除。
7、如乙方施工人员操作不当或违反施工规范所造成人员伤亡,甲方一律不予负责。
十、其它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铁路发包方):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建筑段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黄德忠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淮河东路5号
乙方(承包方):河南鸿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范书建
地址:安阳市解放大道180号(原安阳县政府院内)
签订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发包郑州东动车段零小工程维修工程,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郑州东动车段零小工程维修。
(二)工程地点:动车段。
(三)工程内容:动车段零小工程维修。
(四)承包范围:动车段零星病害。
(五)承包方式:项目总承包。
(六)合同价款:本工程价格形式为固定总价,工程款(总计)(含增值税)暂定为人民币大写拾万伍仟伍佰柒拾肆元整(小写:105574元)(其中不含税价人民币96856。88元,增值税8717。12元),最终结算价以甲方上级单位实际批复为准,如金额发生变更,以补充协议形式进行确定。
(七)质量标准:乙方按照承包范围和行业现行技术标准,进行规范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第二条工程期限
工程总日历天数自开工之日起90天,开工时间另行通知。
第三条工期延误
(一)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时开工,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提前
7天向甲方书面提出延期开工的要求和理由,并须获得甲方书面同意。
(二)暂停施工。甲方认为必要时,可提出暂停施工要求并在停工后
72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在3天内实施甲方处理意见。停工责任在乙方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三)延期竣工。下列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材料由甲方供应的,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供应材料。
3。不可抗力。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天内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1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
非因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双方驻工地代表
(一)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及职责:星现场负责人。
(二)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及职责:余小祥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质量的监控。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一)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批件,清理场地,保证运输畅通。
(二)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并承担有关费用。
(三)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乙方保证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保证该资质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持续有效。
(一)在工程验收之前,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
(二)按约定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三)严格执行本地区关于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建筑垃圾。
(四)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造成工程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乙方按照约定负责工程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并保证其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有效性和规范性。
(六)配合甲方财务会计工作,按甲方要求办理财务手续、提供完备的财务会计资料。
第七条价款支付与调整
(一)合同价款的调整。
固定总价合同:在合同签订后,工程总价不作调整。
(二)工程款支付。
采用竣工验收合格并乙方开具合规发票,甲方完成向上级单位清算该笔款项后,于30日内按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批准的竣工结算值的95%工程款进行结算,质保期满后支付尾款:
工程款给付时间
(工程进度、部位)
总造价百分比
金额(人民币)
项目整修验收完毕95%
质保期满(新建、更改屋面防水为5年,造林、绿化工程为1年,其他质保期为2年)5%
(三)增值税发票。
乙方应于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按一般计税方法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甲方增值税相关信息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第八条材料设备供应
(一)本工程所使用的材料由乙方供应。具体购买材料清单内容可附件列表。
(二)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和国家质量标准要求,并附有合格证及检测报告。材料的价格、质量标准等,乙方在采购前应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随时检查。
第九条质量与验收
(一)乙方应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接受甲方监督,质量验收必须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按规范要求,进行返修并承担费用。
(二)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在覆盖、掩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第十条知识产权
(一)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图纸、甲方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甲方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二)乙方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三)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乙方在使用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因甲方提供的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施工工艺导致侵权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款中。
第十一条保密条款
(一)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给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以及一方在履约过程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缔约条件、谈判内容等,包括本合同的内容,除非提供方书面明确说明为公知信息的以外,均可能构成其“保密信息”。信息获取一方保证应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保护该等保密信息免受公开,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该等保密信息,并且除为履行本合同目的外非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任何保密信息。前述保密措施应合理并不得低于知悉一方对自己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保护效果。因一方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等保密信息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所有损失。
(二)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对方的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并且在对方要求或在双方的业务关系终止时,应立即向对方归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副本、以及所有包含该保密信息或其部分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三)任何一方对于保密信息的义务应延续至该等信息因合法的原因而成为公开信息。
(四)上述保密规定不应当适用于以下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有书面记录可以证明其在披露方向其披露该等信息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保密义务即从其他渠道获得的公开信息;或者收到信息的一方从对该等信息不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第十二条质量保证
(一)质量保证金。甲方从应付乙方工程款内,按合同工程价款的5%预留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甲方在质量保证期满后日内,退还乙方质量保证金。
(二)保修项目及质量保证期限:(按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执行)。
(三)质量保证期间,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3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和人员修理,费用由甲方在质量保证金内扣除,因此导致质量保证金不足预留比例的,乙方应负责补足,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乙方违约:
1、乙方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2、乙方采购和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
3、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
5、乙方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完成合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的。
6、乙方在缺陷责任期及质量保证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甲方要求进行修复的。
7、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8、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达7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三)乙方存在本条第(一)款约定的第1、2、3、7项中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乙方应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除本条第(一)款第1、2、3、7中情形之外,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则甲、乙双方应在合同解除后7天内完成估价、付款和清算,并按以下约定执行:
1、合同解除后,乙方应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和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进行清算,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部款项。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一)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双方约定采取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的争议解决方式。
(二)仲裁、诉讼或调解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争议的其它部分。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一)在合同履行结束之前任何时候,如果发生任何合同签订时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重大传染性疾病以及战争等不可抗力情形,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决定暂缓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
(二)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不视为违约。
(三)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30日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
(四)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否则,未采取合理努力方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通知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被送达方应即时签收。如由于被送达方的原因不能送达或被送达方拒绝签收的,送达方可采用挂号信或者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送达,邮件寄至本合同记载之地址时,即视为送达。
(二)双方确认以下地址为相关通知、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
双方确认以下地址为相关通知、法律文书、诉讼文件的送达地址:
甲方确认的送达地址:郑州市二七区淮河东路5号
邮政编码:
收件人:手机号码:
乙方确认的送达地址:安阳市解放大道180号(原安阳县政府院内)
邮政编码:
收件人:余小祥手机号码: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双方应签订安全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八条合同生效条件及文本数量
(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建筑段(甲方名称)与河南鸿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签署页。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经学校校委会研究决定,为加强对学生进出校门安全的管理,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确保师生安全,结合该校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内容:
中心校大门外梯子手扶和校园内花池修整工程。
二、工程地点:坪上镇中心校。
三、质量要求及价格:
(一)、手扶:要求做成砖混结构,长度与梯子长度相同(20米长),梯子平台地方有转角,按照平台转角样子转,高度为1米高(含盖帽部分),手扶平面用一块砖按照做24公分墙的方式做一层盖帽,然后糊上灰沙,内侧和平面要求贴上瓷砖,瓷砖要求用没平方40元以上。单价为每平方米395元(含材料费、工价、运费等费用),合计金额为15800元。
(二)花池:中间用砂石先铺一层25米长2米宽的地面,在用330标号水泥硬化,地面两边做两个石桌子,并做上石凳。单价为每平方米100元(含材料费、地面处理、工价等费用),合计金额为5000元。
四、施工安全:乙方应建立安全防护措施和文明施工制 度,严格按照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的规定组织施工,确保施工 安全,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发包方概不负责。
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工程做完后,经过甲方组织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报账付给乙方两样工程款合计人民币大写:贰万壹仟捌佰元整(¥:21800.00元),合同价款含各种税费,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各种税费。
七、开工日期:20xx年9月23日。
八、竣工日期:20xx年10月15日。如遇雨天等特殊情况无法施工,工期可以顺延。
九、组织验收:由甲方、施工方、中心校、学校共同验收。 本合同共贰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东兴煤矿__号井临时桥桥墩及桥墩翼墙工程施工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协议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协议价款及计价依据
1.协议价款:本工程采取固定单价方式,毛石挡土墙单价为_____元,______元/m3(含税价);压顶用混凝土单价为每立方米人民币______元,¥_____元/m3(含税价)。竣工后按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乘以单价结算。
2.计价依据:参照_____年《云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的工程价格。
六、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一)工程价款结算依据
1.施工协议。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竣工验收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
4.工程签证。
(二)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按总结算价款_____%支付给乙方,剩余_____%工程款做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一年,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
七、其它合同条款
1.工程竣工经乙方自检合格后,向甲方提交竣工工程验收审请报告和相关竣工资料,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2.工程逾期未超过5天乙方承担违约金_____元/每天,超过_____天承担违约金_____元/每天。因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自然条件造成的工程逾期工期顺延。
八、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__________
2.乙方责任:__________
①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及文明施工,保证道路畅通和施工现场文明清洁,竣工后做到料净场地清,并对施工安全负全责。
②负责在施工中与周边村民各项纠纷的协调和解决。
九、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向协议履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协议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待乙方向甲方交付合格工程,结清全部工程款后本协议即告终止。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发包方: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四、承包形式: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停水停电2天以上;
2、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误工期。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迟的,不得请求顺延工期。
第三条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是不是有付预付款或进度款的时候乙方开不了票?)
双方同意按下述第方式支付本合同价款,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正式发票。
第一种方式:本合同实行固定总价,经甲乙双方核定按本工程合同包干价为元人民币(大写:)。任何政策性因素和市场因素均不调整包干价。
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支付元工程款;
2、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元工程款;
3、余款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第二种方式:本合同实行按实结算,双方使用晨曦软件,依据现行定额计价规范和施工期(或材料定购期)的信息价(信息价不明确的以甲方确认材料价为准)进行计算,计算后的总价下浮%作为本合同的结算价款。
1、甲方于支付元;
2、乙方施工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决算书,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5%,留5%做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
3、工程量及价格签证,签证单都必须有甲方现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第四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
一、工程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是否都是包工包料?)
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才能用于工程,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乙方应按要求提供复验报告。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复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退货处理,其复验费和退货损失由乙方承担。(材料进场是不是要甲方确认?)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甲方签字认定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二、甲方因使用功能提出的变更内容,为不影响施工进度,乙方应先行实施,并及时做好现场签证。
三、设计变更增减数应以甲方代表签证单为依据,工程采用包干价,对增减部份的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
第六条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
一、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方现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后再交由甲方重新验收。
二、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含竣工图、隐蔽工程签证和现场签证单及保修书等)。 验收合格的,双方进行交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第七条安全施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质量保修
一、本工程保修期限为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算。
二、在保修期内,乙方应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
乙方保修联系电话: ;乙方保修联系人: 。
第九条违约责任(乙方擅自修改图纸的违约责任,甲方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均无)
一、乙方未能按时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按工程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无故延期15日以上视为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二、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视为乙方严重违约,视情节轻重乙方应按工程款的10-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可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此外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可否作为解除合同条件?)
三、协议一方擅自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违约方应按工程款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纠纷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如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附则
一、甲方代表为 ,乙方代表为 。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户名:
开户银行:
帐号:
年_____月_____日 年_____月_____日
建设单位:
总包单位:
为顺利办理山东世通国际检测技术服务中心办公楼外墙保温系统工程的报审、报建、报验等相关事宜,由总包方青岛新城发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分包方青岛万兴达保温工程有限公司所签的《山东世通国际检测技术服务中心办公楼外墙保温系统工程施工合同》仅作为施工备案之用,实际施工合同仍按建设方与分包方所签的《山东世通国际检测技术服务中心办公楼外墙保温系统工程施工合同》执行,由建设方 直接支付工程款给分包方,经济纠纷与总包方无关,实际施工中质量、安全责任主体为分包方,总包方负责施工资料的归档以及资料盖章(总包章)等工作, 施工资料的编制、收集和整理等由分包方自行完成,特此补充协议。
建设单位:山东世通国际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代表:
签章:
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
代表: 代表:
盖章: 盖章:
20xx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