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安全合同书(通用34篇)
发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设备等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
二、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施工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乙方指派____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培训记录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做到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或整改通知书)必须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方案交由甲方备案。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14.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应于第一时间以电话、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联系时,双方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要及时到达现场。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对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本协议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本协议及安全技术交底)的,处以____元到____元的罚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6.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____元至____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7.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____元至____元/次的违约责任。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八、本协议经双方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十、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十一、以下七项为本协议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施工人员名单。
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复印件)。
4.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技术、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教育记录。
5.乙方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6.乙方具有应对紧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以书面形式提供甲方三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为确保建设工程在施工中人身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双方安全责任,预防发生各类施工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安全责任:
1、工程项目发包前,甲方必须对乙方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
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配备的机械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齐全。
包括各工程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制度。
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开工前甲方必须对乙方项目负责人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及文明施工交底。
并要求乙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确“三措”(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经甲方工程项目主管机构、技术和安全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2、不定期检查乙方施工现场,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发出有存底联的书面整改通知书;对严重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所有工程在竣工移交前,必须按标准逐项严格验收合格。
图纸资料、试验报告、现场测试数据和试验项目不全,不得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准投入使用。
甲方有对乙方在施工过程,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消防、交通、治安政策、法律法规,违反甲方安全管理规章,不服从甲方管理等行为,甲方有权进行处罚。
甲方安全责任人员有权检查乙方自带或外租机械设备,大、中、小型电动工具,临时用电设施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等。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
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有关工程管理方面的制度和规定,并为参与施工的人员在规定日期内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承担由于管理、安全防范措施不力方面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及费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责任和经济损失。
乙方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办理制订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好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组织、技术、安全措施),经甲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技术、安全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国家、行业及公司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规定。
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3、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者,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考试,并报给甲方备案。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
4、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无妨碍工作的病症,否则不得参与工作。
凡已登记的工程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5、工程开工前,必须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6、乙方进行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施工时,必须事先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从事电气、明火作业工作时,一切施工活动都要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或工作票),并派专人监督。
7、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安全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对甲方安监部门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
施工中一旦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安全部门。
8、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证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9、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乙方施工人员应驻地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
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
对施工现场每天开工前须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
种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10、乙方承建的项目,禁止再行转包。
11、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12、乙方应对工作地段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人员状态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负责,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怕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三、乙方必须严格控制工程项目的施工范围。
四、乙方施工人员违反有关安全规程制度时,甲方有权予以纠正制止,有权通知乙方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停止乙方的工作,因违章作业造成一切安全事故,乙方负全责并承担全部发生费用。
五、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甲方安全事故,由甲方事故调查规程处理,乙方参与调查。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月_日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将
工程委托乙方承包施工,为了保证本工程安全施工,搞好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经双方商定一致同意签定安全协议书,该协议书与《工程施工合同书》具有同等效力,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见施工合同。
第二条甲方的权力与义务2.1甲方向乙方介绍所承包工程项目的作业环境。
2.2监督检查乙方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无证操作现象,对违章违纪现象下整改通知单,必要时进行经济处罚。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3.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管理制度及业主关于本工程的安全规定,要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破坏、砸坏成品,不发生任何火灾、事故。
3.2每项作业开工前,要根据工程特点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施工用电符合安全用电规范,各种施工机具必须符合安全规程要求,施工现场要有专职安全员,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佩带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手套和绝缘鞋等。
3.3乙方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作业区设立警示标志,及时向甲方提供下列资料:安全保证体系、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及交底记录、安全教育记录、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证、施工对安全资质证书。
3.4坚持文明施工,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乙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人身伤亡、机械事故责任自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以上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杜绝工程安全事故,确保施工人员人身、财产安全和工程、设备安全,有效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作业规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等建设项目工程管理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安全职责
1.1甲方对乙方实施工程安全监管。甲方有权纠正和制止乙方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行为,甲方发现乙方存在工程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工程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停工,限期整改,待隐患消除后方可复工。
1.2甲方推行“一工程、一措施、一评估、一验收”制度,督促乙方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活动,确保乙方工程质量达标、安全文明施工质量达标。
1.3甲方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施工期间,乙方工程现场发生死亡及重大非伤亡事故,今后不得参与甲方的招投标活动。
1.5工程开工前,甲方将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6甲方建立由甲方、乙方、监理单位共同参加的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分析工程安全动态,协助乙方制定保障安全施工的方案和措施。安全例会每周组织召开一次,乙方不参加安全例会甲方有权进行处罚。安全例会应制作会议记录。
1.7甲方开展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和季度安全大检查活动。
1.8甲方监督检查乙方安全施工、内业资料、安全培训教育情况。抽查施工人员安全知识掌握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执行安全作业规程情况;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情况、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配置情况;施工机具配置情况。
1.9乙方在投标中的承诺与实际情况不符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纠正。
第二条 乙方安全责任
2.1乙方是工程施工安全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工程施工安全工作,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安全责任。乙方必须按要求参加甲方、监理单位召开的各类安全生产方面的会议。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2.2乙方应在工程现场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专职安监人员,指派专职安全、技术、机电设备管理的项目经理,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相应的资料应提交甲方备案。
2.3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安全方案、施工技术措施以及关键工序、重点环节,特种机械设备、火工品的使用专项施工方案,由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2.4乙方全面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工程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入井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甲方备案。
2.5乙方提供的承包井下工程所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乙方除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外,还必须具有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作业)许可证。
2.6乙方井下工程用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井下施工需要,入井电气设备符合防爆性能,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
2.7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宁夏自治区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为井下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保险。
2.8乙方必须编制井下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乙方未对井下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不得施工。
2.9工程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井下作业环境、井下施工区域及使用甲方提供的井下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10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施工人员入井证。乙方应对当日入井施工人员如实进行登记。
2.11乙方应在井下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明显的警告、警示标志,乙方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得进入与乙方施工无关的施工作业场所。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识。
2.12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监人员中途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的,须报经甲方同意。
2.13乙方特殊及重要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经专门机构培训并取得上岗证(资格证),由乙方将操作人员上岗证(资格证)以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报甲方审核验证并留存备案。
2.14乙方施工时,需使用甲方电源、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乙方不得私拉乱接水源、电源。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2.15井下作业人员发现工作环境发生变化或有危险征兆时,必须按程序回报矿调度中心。矿调度中心的联系电话:
第三条 安全保证金
3.1甲方预留工程款的5%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
3.2安全保证金在首次支付工程款时扣除,由甲方财务部门保管。
3.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无设备和火工品使用及管理事故,无安全处罚,安全保证金于工程竣工验收后由甲方全额退还乙方。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乙方未按规定设置专(兼)职安监、瓦检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2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查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4.3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4.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火工品使用及管理和设备事故有谎报、瞒报或越级上报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甲方有权让乙方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4.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权解除工程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换安全和技术主要负责人,扣除安全保证金全额的50%。
4.7安全、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现场管理混乱,安全设施不齐备,被集团公司或自治区安全管理部门等上级管理部门停工整顿的,扣除安全保证金全额的10%/次。
4.8乙方人员无故到甲方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4.9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火工品使用及管理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中存在着安全隐患的;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五条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的文件资料
5.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证明材料等;
5.2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施工人员名单;
5.3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5.4施工人员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成绩表;
5.5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5.6大型独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5.7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
第六条 事故报告
6.1工程现场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和火工品使用和管理事故等一般安全事故,甲方或乙方依据国家、宁夏自治区的有关程序规定负责调查并统计上报。
工程现场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甲方依据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协助和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指派专人保护事故现场。乙方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施工现场,防止损失扩大。
6.2工程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乙方应立即停止施工并报告甲方。
第七条 其他
7.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2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或虚假,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3因一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7.4双方的工作联系主要采用书面形式。一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后,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八条 协议效力
8.1本协议为主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8.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让村民吃上安全水.卫生水.放心水.确保工程技术质量.安全管理,经甲乙双方协商特拟下以下条款:
一:甲方应履行以下职责:
1:甲方负责规划,宣传好,开好会,收取好保证金。
2:甲方受益户负责挖水井及池子,及挖沟埋管,架管道和机器电线零工等。
3:甲方受益户负责二道搬运材料到施工地点。
4:甲方受益户负责乙方施工人员的生活及住宿。
5:甲方负责协调乙方找水源。
6:上述各条的安全事故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二:乙方应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施工技术指导。
2:负责质量监管。
3:保证整个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达标。
4:保证负责乙方安装工人的安全等。
5:负责整个水池的修建,凡发现有漏水现象均属不合格工程。
6:负责管道及机器电源线路的安装,凡发现管道有漏水,机器线路有漏电现象,受益户有权要求赔偿甲方所付劳力及生活费。
三:上述各条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若有违约或违背条款,违约方应负责整个工程工程款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交鉴证方或司法机关裁决。
四: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鉴证方各执一份。
五:此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直至上级验收合格兑现废此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安全生产协议。本协议为施工合同补充条款,在双方签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址:
1.3 分包内容(范围):详见分包合同
1.4 分包方式:
2 工 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 甲方的权利和安全职责
3.1 甲方须认真贯彻国家和电力部门及地方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法规、法令、条例、
3.2 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乙方承包的工程与其资质相符合。
3.3 甲方应并对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施工检查指导。
3.4 甲方在施工前应认真审核乙方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详细了解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的施工日期、停电范围,并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施工人员在进场前的安全生产教育。
3.5 当乙方出现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等,安全、文明施工严重失控情况下,甲方有权作出停工整顿,限期整改、直到解除工程分包合同的决定。限期乙方退出施工。
3.6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3.7 甲方认为确实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提出书面意见。当乙方实施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后,甲方应当在 48 小时内组织验收,检查是否合格,并签字后给予答复。
3.8 施工期间,甲方指派 __________ 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方应经常联系乙方,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预防事故发生。
4 乙方的权利和安全职责
乙方必须对本单位施工中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4.1 乙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分包与其资质相符在授权委托书范围内工程的经济组织。且乙方不得将分包工程转包。
4.2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必须配备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责任人,随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并作好记录。必须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4.3 乙方必须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必须执行安全生产的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能够积极参加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4.4 乙方必须学习、掌握,并执行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4.5 乙方必须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项目经理、分包工程的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并坚持现场检查验收制度,禁止非特种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4.6 乙方必须执行甲方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乙方制定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本单位工程范围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甲方备案。
4.7 乙方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必须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开工前必须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全体施工人员熟悉施工图纸、掌握工程特点及安全措施,并签名确认后,方可开工。
4.8 乙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须系好安全带,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赤膊。施工现场内严禁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吸烟及酒后作业。
4.9 乙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所有的施工机械、机具须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向甲方申报劳动保护用品和机具设备的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使用。
4.10 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入口处及危险作业部位挂有安全禁告标牌。在邻近街巷、道路、民房施工时,必须搭设防护栅栏等可靠、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和禁示标志。
4.11 乙方必须抓好安全教育。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都须经过入场前的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教育考试。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未满十六岁的童工。
4.12、乙方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区域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经批准并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
4.13 乙方在基础施工中使用的危险爆炸物品,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以及《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七章第二节(爆破作业)等规章制度。对危险物品的采购、运输、使用、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并符合条例规定,持证上岗。使用当地派出所的民爆队伍,并对其进行资质审查、签订安全协议,报甲方备案。发生违反条例和规程、规定引发事故和其它不安全事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14 对施工现场的电气设施须具有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特别是临时电源和移动电器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开关。
4.15 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_________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乙方应经常联系甲方,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预防事故发生。
4.16 发生事故(人员伤亡、火灾、电气、机械等)时,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行人等)人员伤亡,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甲乙双方和上级主管部门,配合有关部门事故调查,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制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乙方人员施工中发生的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认处。
4.17 乙方必须承担因为乙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18 乙方在本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考核目标为:“控制轻伤、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
5 其它
甲方、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
发包方(甲方)(章) 分包方(乙方)(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责任公司
因乙方______________工程建设需要,在甲方所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占用公路用地进行顶管施工,为确保双方生产运营及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道路交通安全:
乙方对施工期间因施工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负责。在高速公路范围施工作业,乙方必须制订、实施严密的交通安全措施和方案,并得到高速公路路政、交警部门的审批,实施过程必须安排专职现场安全员,负责督促一切施工人员禁止进入高速公路范围。甲方负责对该项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
二、公路质量安全:
1、乙方该建设项目必须经相关规划部门审批同意,并通过高速公路行政许可部门的批准;
2、乙方施工方案必须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通过高速公路部门组织的方案审查;
3、乙方必须严格对施工单位、施工工艺、材料等与施工质量有关的环节进行把关,确保施工期间及工程完工后高速公路的质量安全。
三、双方生产运营安全:
若因乙方工程建设的问题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运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路政安全督管的车辆、人员及装备等经费:
由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安全督管所需的车辆、人员及装备等经费 元整( 元),以上费用在本协议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由乙方负责支付到位。
五、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甲方:
乙方:鉴于甲方通信业务发展及建设需求,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甲方通信工程施工。
为加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及保密管理,有效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保障生命、财产和通信安全,促进施工顺利进行,明确施工安全责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施工安全保密协议。
第一条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通信系统的正常运行,促进通信建设事业发展。
第二条
乙方必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通信建设工程施工。
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任职或上岗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第三条
乙方为该项目的安全责任人,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遵循通信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之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工程建设期间,由于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其他电信运营商通信网络中断,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工程建设期间(验收前),由于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材料损坏或丢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甲方提供给乙方工程施工所需爆破材料的管理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引发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乙方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九条乙方应当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通信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条乙方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一条甲方的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1、督导各专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贯彻与落实;2、督促各专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宣贯与落实;3、按规定足额及时支付安全生产管理费,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第十二条
乙方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乙方依照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乙方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乙方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十四条
乙方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五条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十六条
乙方的作业人员从事渡江过河、跨电力杆、跨公路、交越其它线路(杆路、埋式)等工程项目,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相关的技术标准,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和技术规范教育,再进行施工作业。
第十七条
乙方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其从业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八条乙方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十九条乙方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二十条乙方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第二十一条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第二十二条
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现场不能及时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寻求解决方案。
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第二十三条
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时,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第二十四条
乙方在发生与联通公司经济合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时(包括运输、中暑、中毒、高空坠落、火灾等),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依照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并及时将事故起因、性质、轻重及处理情况通知联通公司。
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第二十五条乙方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第二十六条乙方在施工建设工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限期整改、停工整顿、终止合同等处罚或处理:1、对不符合规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2、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3、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4、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5、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6、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7、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8、乙方将所建工程项目转包给其它单位的;9、乙方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没能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10、乙方主要负责人对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第二十七条
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有权对乙方安全生产情况随时进行抽查,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若在检查过程中被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按要求在甲方规定时限内进行整改。
第二十八条
乙方应做好甲方工程设计资料、竣工资料、机房设备状况等甲方机密的保密工作,在未征得甲方书面认可不得向第三方泄漏甲方上述资料机密,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或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并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全额承担甲方损失,并按甲方损失额的20%支付甲方违约金。
第三十条
协议安全条款适用期限自乙方承揽甲方工程开始,至乙方退出甲方工程施工为止;本协议保密条款适用期限自乙方承揽甲方工程开始,至乙方施工相应工程完工验收后十年止。
第三十一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签字页甲方: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代表:(签字)日期:
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称及施工内容:
施工期限: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施工地点: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不发生伤亡事故及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陕西省劳动安全条例》等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 施工安全和用工安全管理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
一、施工安全管理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对上级相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批示、命令和规定等及时向乙方传达,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甲方根据相关规定向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按照安全、技术交底向乙方提供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作业场所。
3、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有监督检查和安全管理指导责任。
4、由甲方监督乙方技术人员向入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5、涉及行车安全或其他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施工,其安全教育培训由甲方负责;在营业线附近或涉及行车安全的施工其安全防护由甲方负责。
6、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管理和用工管理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对乙方出现严重安全隐患,甲方管理人员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待整顿合格后方能继续施工。
7、作业现场发生安全隐患的,乙方必须及时处理,甲方负责督促整改,保证施工安全。乙方因违反安全生产、消防、治安、文明施工或铁路安全管理规定,甲方有权依照安全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该罚款在工程款中清算。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规定,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安全管理标准加强现场管理,积极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及行业依法实施的安全监督检查。
2、乙方行政负责人是乙方安全施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乙方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规定设置专(兼)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日常安全管理。每日上班前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等状况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甲方,整改后方准施工。
3、乙方在施工作业时必须制定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并征得甲方技术、安全部门审核同意。其安全技术措施费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按照规定给施工作业人员(含雇用民工)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对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负责对作业人员(含雇用民工)进行日常安全教育、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其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严禁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上岗作业。否则出现一切后果和发生责任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关行业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7、在铁路站区或铁路线路附近施工时,乙方必须遵守铁路安全管理规定,服从铁路安全管理,确保行车安全。
8、乙方作业现场发生安全隐患的,乙方必须及时处理,甲方负责督促整改,保证符合施工安全。乙方因违反安全生产、消防、治安、文明施工或铁路安全管理规定,甲方有权依照安全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其罚款在工程款中清算。
9、凡属乙方出现安全规定或其它未遵守执行甲方规定,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受到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经济处罚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0、乙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有全面的管理责任,任何第三人在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责任人承担责任以外,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11、因乙方违章或违法施工发生人身、行车、工程质量事故或铁路运输设备损坏的,其责任及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负担。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12、因乙方违章或违法发生人身事故的,乙方直接负责伤亡者家属的接待和善后工作,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待事故调查清楚后由责任方承担。
二、用工安全管理
(一)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不与雇用人员签订任何劳务用工合同或发生经济支付关系。
2、甲方发现乙方雇用人员年龄不符合规定、身体患病或患有其他疾症等不符合雇用条件的雇用人员,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辞退。
3、甲方配合乙方对雇用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培训。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是独立承担法定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乙方行政负责人是乙方施工作业人员(包括雇用人员)的第一管理责任人,对乙方所有工作人员、作业人员精神状况、技术水平、作业中的安全行为负责。乙方雇用民工必须是由劳务中介机构或自行雇用,
2、乙方雇用人员必须是年富力强,身体健康、年满18—59岁以内的人员,同时身份明确,有合法证件,集体雇用人员要有原住址的相关证明。
3、严禁雇用未成年人、有职业禁忌症状或不适应施工现场安全作业的老、弱、病残者当雇工。
4、从事尘毒或有害作业的雇用人员,在雇用前和解除雇用合同后必须进行体检,确定是否有职业病患。
5、本着“谁雇用、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乙方雇用民工由乙方自行管理。乙方雇用人员发生伤亡时,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解决、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三、施工安全风险保证金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发生下列情况的,其罚款在施工验收结束后从结算款中扣除:
(1)现场存在安全隐患被上级机关查出的,每件扣100--300元;
(2)被路局发放安全监察通知书的,每份扣200---500元;
(3)被公司发安全检查指令书的,每份扣100---200元;
(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方安全隐患的的经济处罚。
2、发生责任事故的,不返还施工安全风险保证金。发生责任事故后,施工安全风险保证金不够扣除的,其余罚款在工程清算中扣除。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工程承包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交存施工安全风险保证金。
乙方对甲方的考核处罚有异议的,有权提出异议。 具体办法按照公司《安全质量考核异议问题复议办法(试行)》,执行。
四、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协议在生效期内,如果双方还要增加其它条款,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工程完成后(含因故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完成而延长至该工程施工实际完毕的期限)本协议自行解除。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甲方负责管理施工任务的责任分公司保存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工程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经 办 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全称):____________
乙方(全称):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等。为了确保生产安全,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就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施工事项达成以下协议:______
第1条、建设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首贵谷脚农场道路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县谷脚镇
第2条、乙方资质及安全生产条件
乙方的资质名称:______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乙方的安全生产许可证:____________
说明:______乙方应将资质、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资料原件送给甲方审核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资料复印件交到甲方工程指挥部备案。
第3条、乙方现场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乙方现场负责人:____________安全生产管理人员:______王____________
第4条、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向乙方提供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对乙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协调和管理,对违规、违章有权制止,限期整改,并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3、甲方有权责成有资质单位或个人对乙方所制定的安全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审批和检查落实,对无方案、无措施和措施不落实的有权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整改,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第5条、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乙方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责。
2、乙方的安全目标应与甲方总体安全目标相一致。
3、严格执行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标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安全组织机构,设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现场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文明施工制度。
5、乙方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
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经过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同时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必须持本岗位有效证书上岗。
6、乙方投入现场的各类机械及各类生产工具,必须经检验合格,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遵守操作规程。
7、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并将保单复印件交给甲方被查。
8、根据工程特点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用水、用气等方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9、施工过程中对人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控制。严格按照安全是公共要求进行施工,杜绝强令员工冒险作业和违章作业现象出现。
10、乙方现场的安全控制由乙方单位负责人负责,服从政府有关部门、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11、按部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标准要求施工现场进行有效控制。如有严重违反《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20xx)》标准保证项目条款,甲方单位有权提出停工并罚款。
12、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政府、监理、甲方签发的安全整改通知单应无条件的整改。
13、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安全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14、在每月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向甲方上报各种安全统计数据。
1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上报;生产事故发生后,乙方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同时作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不得将事故隐瞒不报。
16、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加强安全管理,由于管理不到位造成损害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7、签订施工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安全保证金。
18、如果乙方不遵守本合同条款,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甲方将取消其资格,不再继续与其合作。
第6条、其他
1、本合同签订后,未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任何一方同意不得私自改动或终止。
2、本合同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与工程合同一致,如果工程合同工期有变动,本合同期限也随之变动,工程成果责任期结束以后,本合同也一同解除。
3、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代表:______
日期:_年___月___日 日期:_年___月___日
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遏止安全事故发生,广水市路桥工程公司长岭高架桥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与工程特种行业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乙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进行施工现场必须安全统一着装。不准不戴安全帽、穿拖鞋等有悖安全的着装。
二、乙方必须持证上网,不准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酒后进行高空、深坑作业、驾驶车辆、操作机械和机电设备。
三、固定线路长期使用要求架空,短期使用要求地埋。移动电力线路通电后必须有专人看管。电力线使用前应通过万用表检查是否断路,接头处要包裹严实,配电柜、配电盘应随手上锁。
四、没有取得相应特种行业操作证(照)的,不准进行相应特种行业(工种)的操作和未经批准私自操作。
五、危险物品的运输、使用、储存和处置必须有专职安全人员负责。
六、不准使用有主要机件故障的起重设备;不准使用强(刚)度不合格的支架,模板和垫块、紧固件。
七、不准以任何理由对安全员的正当要求置之不理。
八、不准不系安全带进行高空作业。废气及有毒气体没有散尽,通风供氧设施不良时,不准进入深坑、深孔作业。
九、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后,应立即停止施工,必须等消除安全隐患后,方能继续施工。若乙方不按安全规定和安全操作程序施工,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和全部经济责任。
十、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障某商场外墙装修工程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并能满足连锁店统一装修质量及经营要求,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制订本协议,以供双方信守。
1. 乙方认真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消除事故隐患,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全责。
2. 乙方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在不影响甲方商场经营情况下,方可施工(严禁商场营业时间发出设备噪音,如电锯、风镐、冲击钻等施工噪音设备)。
3. 乙方严格控制每道施工工序,避免给商户或第三方造成成品损坏、物品破损及经济损失(特别注重管道试压、施工用水)及人员伤亡,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全额承担。
4. 施工人员进行高空作业必须携带安全带,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5. 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合理安排所有施工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工完场清,工程建设中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应及时运输到场外,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洒;如发现有直接向下抛洒的现象,甲方有权单方面停电停工。垃圾外运及相关费用乙方负责承担。
6.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允许乙方堆放在商场广场四周,垃圾堆放场地由乙方负责与政府沟通,统一归类堆放到政府指定区域且外运出场,费用乙方负责承担。倘若乙方私自堆放建筑垃圾且未外运出场,由此带来的一切政府罚款及影响商场经营损失均有乙方负责承担。
7. 如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及时通知甲方,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8. 因乙方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不力而引起的第三方事故,其责任应由乙方承担,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除承担相应赔偿外,每次乙方支付甲方5000元违约金;
9. 施工期间由于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范,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如通报批评、警告和罚款等,除承担相应责任外,乙方每次支付甲方5000元的违约金。
10.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章现象提出整改,乙方接书面整改通知后24小时内未采取相应整改措施,甲方有权单方面停电停工。
11. 乙方须每月组织一次施工安全检查及安全教育,并在结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
12. 为确保商场经营安全,乙方施工必须封闭式管理施工,施工人员进出只允许走安全通道,乙方自行安排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13. 严禁乙方18周岁以下、55周岁以上人员进场务工,禁止家属及子女进入施工现场,禁止施工现场从事违法乱纪行为(如打架斗殴、聚众赌博、嫖娼卖淫等)。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面停电停工。
14. 现场防火:
确定专人负责管理,开展消防安全活动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施工现场应有消防设施,“以防为主,以消为辅”。
施工现场要有醒目的消防安全标语、标志牌、明确用火作业区。
用火作业区与建设工程的距离、材料堆场和仓库与在建工程或其他区域之间的距离、临时宿舍距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和高压架空电线的水平距离、乙炔发生器与一切明火或氧气瓶之间的距离,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规范的规定。
采购与易燃易爆物品有关的装饰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有出厂合格证,采购员随货同行至仓库。
施工现场有可能产生火源的工种,完成一道工序后应认真清理现场,杜绝火源。
寒冷季节防寒取暖的煤火炉,做到人离火灭,并有专人检查。
严禁在生产区、楼地面乱生火堆。严禁竹、木制品仓库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
明火作业必须做好防火措施,如电焊、氧割、切割必须做防火处理,违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且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肇事单位全额承担。
以上消防措施应有消防制度保证;木工加工棚、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应分别配备上二台以上挂式灭火器,按规定定期更换灭火剂,同时配备消防砂带和消防水池。
15. 治安综合治理:
应有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建立治安保卫制度,治安保卫制度涉及到乙方有关人员、班组长时,应明确职责,将责任分解到人。专职人员应与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
本工程施工阶段严禁乙方现场施工各作业班组进入在建建筑物内居住、生活(除甲方书面批准外)。
16. 安全文明:
各施工单位应当贯彻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施工机械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商场内走道。施工机械进场时须经过安全检查 ,经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 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废料的堆放地点,应该不妨碍通行和装御时的便利和安全。
施工场所应该保持清洁,走道要定期疏通,垃圾应该收集集中并定期清除。
施工现场应配备有急救箱。
在高温条件下施工应发放盐汽水等清凉饮料。
转动带、明齿轮、砂轮等接近于地面的联带、转轴、皮带轮等危险部分都要设防护装置。
机械操作者应经过专门培训、持证者方可操作使用。
严禁酒后作业,违者出现事故责任自负,并罚款50-200元。
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操作者罚款50元/次。
施工区域内严禁随地大、小便,吸烟,违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者,处以300元罚款。
一旦发现对坐在脚手架护栏上休息和脚手架上睡觉者罚款300元/次。
17. 施工用电
加强施工现场的电气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的安全。
电网内外都应有防护网和明显标志,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
电气设备必须设有可熔保险器和自动开关。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可能由于绝缘损坏而带电的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电气设备和线路都要符合规范要求并定期检查。
电气设备的开关应该指定专人管理。
不懂电器设备而玩弄者,使用电炉,乱接乱挂电线出现事故,责任自负,并罚款50-200元。
各用电单位用电安装及维护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电工上岗证者不得进行该项工作。
用电单位对各自的用电线路负有维护管理责任,应经常对所属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若用电线路存在安全隐患,而不能得到及时整改,工程部将停止供电。
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若无有效安全技术措施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
发现使用碘钨灯和家用电加热器(包括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饭煲)取暖、烧水、烹饪情况,责令停止使用,并处以50-500元罚款处理,该费用在各施工队中扣除。
发现私拉电线,违章用电及时制止,切断。违者采取50-500元罚款处理。
夜间施工必须电工,机修班派员值班,及时安排施工作业区域的照明用电。
各施工人员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上随意挂晒衣服,违者每次罚款10-50元,造成后果者,一切责任自负。
施工场地内所有电源线不得使用花线、单股线,一律使用具有防护套保护作用的导线或电缆线。接入电源必须使用插头,不得直接用线头插入插座内。
由于施工方违规用电或操作不当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全部由施工方负责。
甲方提供一个电源点,施工队自行在施工现场内设立二级配电箱。主电源线在通过走道时应悬挂铺设,严禁随地而放,否则不予供电。
18. 施工现场人员严禁打架、斗殴、偷窃、挪用、破坏他人财物等行为,违者将采取以下处罚措施:
各施工队伍若发生打架、斗殴事件,无论任何一方任何理由,只要动了手的都罚款5000元整。
各施工单位若发生相互偷窃行为,每人每次依据实际情况赔偿被偷人财物,并追加罚款1000元。
各施工单位若发生偷窃甲方或土建、安装施工单位财物行为,每人每次依据实际情况赔偿被偷方财物,并依据甲方单位、土建单位、安装单位现场管理条例加以处罚。
各施工单位不得挪用甲方现场材料及设备设施(如电线、照明设施、装修材料等),违者罚款20__元并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各施工单位人员若发生破坏他人物品,据实际情况赔偿被破坏人财物,并追加罚款20__元。
19. 对上级部门(业主、市级质检部门等)对工地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整改,若因乙方的工作失误使工地遭受处罚或罚款,全部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0. 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对原结构进行拆除、破坏,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负责承担。
21. 所有对外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报建、备案手续均由乙方负责完工。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22.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自愿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权利及义务,如有违约,同意按上述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3. 本协议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签字生效,且作为合同附件。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爆破工程消耗量定额》GYD-1002- 和《爆破工程基础单价》中工爆协( ) 号函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爆破作业安全协议:
一、 工程名称:
二、 作业地点:
三、 爆破工期:共计 天,以甲方批准的开工报告之日算起。
四、 工程数量:
五、 承包方式:固定单价。
六、 工程价款:据实决算。
七、 付款办法:另行约定。
八、 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监督、协调和纠正乙方所派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爆破员的违规爆破作业或不安全行为。
2、负责确定爆破现场的基准点和爆破作业范围,向乙方提供该项爆破工程《地面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图纸。
3、确保乙方在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地所涉及的管线、网线、下水道、构筑物、树木和农作物等全部拆出。
4、处理好用地矛盾,协调因爆破震动而受到影响的周边单位和住户关系,保证爆破作业工程顺利进行。
5、承担废弃土、石方的堆放场地选择和挖运等相关费用。
6、按时按约定支付乙方爆破工程款。
7、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购买炸药、***及爆破物品的数量及现场使用情况进行核查。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2、编制切实可行的工程《爆破设计方案》和《爆破说明书》,并报公安机关批准后实施爆破作业。
3、办理爆炸物品购买和运输等相关手续,负责爆破作业工地安全管理、技术指导及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
4、审查和确定工程爆破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安全员,组织爆破作业人员按时按要求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实施爆破作业。
5、加强爆破作业现场的环境保护、设备及运输机具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
6、持《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安全运输民爆物品到工地,负责对工程结束或当天未使用完的民爆物品组织现场销毁或回运仓库储存,并承担在运输中的责任。
7、建立并登记民爆物品日(次)使用情况,由爆破员领取和使用爆炸物品。
8、检查和指导安全员、爆破员按《爆破安全规程》安全作业。
九、税费承担: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服务费用涉及税费由乙方交纳。
十、工程验收:按照约定的爆破作业范围和设计方案甲、乙双方到现场实地验收。
十一、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信守合同约定条款,若一方违约,则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造价20%的违约金。
十二、特别约定
(一)、乙方应严格遵守爆破作业的各项规章,因爆破震动过大,周边单位或住户反映强烈吗,导致行政干预、或单位、或住户致使乙方不能实施爆破作业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若因爆破过程中爆破物品丢失及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三、有效期限:该《爆破安全协议书》在甲、乙双方《爆破安全协议书》正式签订后即生效,爆破工程一旦结束,该《爆破安全协议书》自行终止。
十四、其他事宜: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与本《爆破安全协议书》一并执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附:1、《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2、乙方营业执照。
甲方(盖章): 已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现因乙方承揽了甲方的综合库至瓦头坡公路工程的劳务机械施工,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实现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的目标,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生产安全责任,现依照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职责
1、认真贯彻、传达和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如发生安全事故,原则上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协调处理。
2、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二、乙方的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教育,增加自己施工队伍人员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自觉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在生产过程中配备专人负责生产安全事务,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并及时查处安全隐患。
3、配置安全生产所必需的标志服,安全警示标志牌(栏)等设施。
4、施工现场应按规范要求设置施工与安全警示标志标牌,按日作好标志标牌摆放情况的书面记录以及用数码相机进行拍照以保存施工现场的状况并送呈甲方备存,直至工程竣工。
5、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安排专人对摆放的施工与安全警示标志标牌进行管理,发现倒地、损坏的要及时扶正、更换,发现丢失应及时补放。对不能修复的涵洞、危桥和损坏的路段除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外,两端还应设置禁止通行的障碍物。
6、车辆、人员密集的施工场地应配备专(兼)职安全员,以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畅通。
7、注意防火、防盗,凡对各种电器和机械设备进行安装和维修,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8、工地开工前,应与民工之间签订安全责任合同。
9、经常性地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及时查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同时采取相关的补救措施,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三、乙方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章操作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总包方: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承建的 工程需要,业主指定拟由 投标承揽分包其 工程,分包方式 。
为保证甲、乙双方配合完成工程任务,确保甲方施工现场的管理顺畅和双方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的安全,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制定以下现场安全管理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必须执行国家、行业、北京市和北京城建集团公司、城建建设公司制定颁布的有关法律、法令、规范、规章、制度。
二、乙方必须具备所承揽工程的相应资质,乙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有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分包与其资质相符在授权委托书范围内的工程经营任务。
三、乙方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能够积极参加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四、乙方应遵守政府部门有关用工的管理规定,对所用施工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教育,认真办理上岗作业的有关手续。乙方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有合法的用工手续、聘用手续。根据工程需要临时增补、调动人员出入现场,必须在进出场当日书面报告甲方(附名单),相关注册手续在15日之内办理齐全,凡属非法用工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必须按制定的施工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执行。
六、乙方必须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对自有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方可安排上岗作业;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七、乙方必须按《安全生产法》规定, 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和其它专职管理人员,对自己的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操作交底,对所属人员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监督。
八、甲方发现施工现场的各类隐患,有权对乙方发出书面隐患通知或函件,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甲方按规定进行处罚。对险情严重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乙方对所属施工作业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并接受甲方以及上级单位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必须按期整改。
九、乙方自备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严格管理,要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十、乙方作业人员在现场施工时,不得随意出入甲方指定的作业区域以外的其它地方,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乙方在甲方指定的作业区域以外的其它地方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十一、乙方人员不得私自拆除甲方的任何生产、防护、设备设施。如属于作业中非改动不可的、必须提前书面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拆改作业,作业完毕必须及时恢复。如有违反,乙方应对由此造成的事故负责。
十二、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由于甲方的违章指挥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负责。
十三、乙方在现场中如有电气焊、明火作业或其他有毒、有害作业,必须开具用火证,乙方在此项作业中,必须设专人看护及管理。
十四、乙方作业使用临电设施,另行签订安全用电协议。
十五、乙方需要使用甲方的各类施工辅助设施,由双方生产、技术人员验收后办理正式移交手续,移交给乙方使用。乙方在使用期间,由乙方负责管理、维护;乙方不得进行影响设施安全性能的拆改。乙方使用完后,书面通知甲方,双方验收后移交甲方。
十六、施工作业中,甲乙双方或有第三方交叉施工(或第三方施工时),作业方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负责协调。流动作业时发现有上下交叉时,后开始作业方不得作业,待其作业结束或甲方协调后方可作业。
十七 、乙方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暑降温物品,保健食品补助,由乙方按规定发放使用。
十八、甲方在现场中根据需要为乙方提供施工临设。如甲方不能提供时,乙方另建必须按甲方或建设方的要求设置,并在具体做法上不得违法和违章。
十九、乙方在生产、生活中要严格执行甲方有关防火规定及标准,禁止使用电热器具和大于60W的白炽灯;严禁非专业人员乱接乱拉电源线、设备。
二十、乙方在甲方施工现场违反劳动纪律、违反规章,甲方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处罚由工地管理人员开具罚单。
二十一、 双方在施工现场出现人员伤亡事故,受伤害人员单位应按北京市工伤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向上级主管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并负责伤亡人员抢救、治疗和有关善后处理事项。甲乙双方各自按规定程序进行调查,分清责任。并依照国家规定、经济合同及安全管理协议的有关条款划分责任,分别承担事故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但善后及其它处理必须由受伤害人员所属单位负责。
二十二、乙方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其使用作业人员的工伤保险责任,乙方职工与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必须按劳动仲裁程序处理。
二十三、乙方人员凡不在甲方工地内或在指定生产区域外发生的各类事故,应由乙方负责。
二十四、乙方属建设单位指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且工程款结算不经总承包单位签认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依照规定承担伤亡人员的工伤保险责任。
二十五、此协议自乙方进场后开始生效,到乙方分包工程完成并退场后终止。
二十六、上述条款中涉及有关作业问题需由甲方协调时,乙方应书面送达甲方,一式二份,由甲方在文件中签字及注明送达时间。甲方通知乙方的事项,可以在协调会上讲明并记录,也可书面送达乙方。
二十七、本协议争议解决方式:提交劳动部门进行劳动仲裁。
二十八、其它事宜
二十九、本协议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以下书面呈述简称甲方、乙方。
一、乙方瓦工、木工、电工在施工的过程中出现任何人身意外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施工过程中必须搭双排桥,支出费用由甲、乙双方各出一半)
二、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设计要求施工(地脚梁厚度 公分、钢筋16#、上下各3根、侧面12#各1根、柱子钢筋12#4根、平板筋10#、二层、三层圈梁24公分厚)
三、所有固梁4角高度水平一致,所有角成 度直角。
四、工价(瓦工 元/平方,电工17元/平方)(木工 元/平方包所有材料)包基础、包屋面另加 元,加 条烟,包 餐饭。
五、施工过程中的烟,房屋做完烟费(瓦工)一次性付完 元。
六、基础+打垫层包元。
七、木工包基础,包屋面。
八、瓦工供两餐饭,元
九、付款方式:
打第一层楼板打完瓦工元,木工元,电工元;打第二层楼板打完瓦工元,木工元,电工元;房子做完交房瓦工付清,木工付清,电工付清;
十、房屋承包期4个月,不能超过4个月以上几点望乙方须认真贯彻执行。
监工: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乙方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甲方承包工程项目,为了确保施工安全,甲乙双方签订本安全、环保协议,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场地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乙方向甲方提交“三证”证件,即安全许可证、资质等级证、营业执照。
乙方应针对承担的工程任务制定施工安全和环保措施,特殊施工必须制定单项安措报安环部备案,对招用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后,按照规定配备需要的劳保用品和安全防护设施,方可进入施工现场进行作业,确保甲方配备的环保设施在施工过程中能投入正常运行。
乙方如承担特种设备的施工安装,必须持有有效的证件到相关的部门办理相关的手续,并交甲方安全部门审验后,方可施工。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甲方应向乙方交清工程项目中的机、电、仪、环境、能源介质、有毒有害气体、危险部位等,乙方应了解清楚后方可开始施工,施工结束后要对现场进行环境卫生清洁处理。
协议期间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环保污染事故,一切法律、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责任自负,与甲方无关。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及甲方规定的各项安全和环保规章制度,安全文明施工,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乙方不准招取60岁以上人员和童工,应对其入场员工按规定办理工伤保险。
乙方应对施工场地周围进行围堵,防止作业引起跑、冒、滴、漏等环境污染和其它伤害事故。
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现场及施工人员的“三违”行为和施工安全进行检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自愿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工程款中扣除。
因乙方原因在施工中如发生一起重伤事故,乙方承担违约金3000-5000元;发生一起工亡事故,承担违约金10000元。其发生事故的一切费用按本协议第6条办理。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未签订时,双方的工程承包合同不发生效力。
甲方: 乙方: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称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_________县地区实际情况,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的施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楼内墙面,天棚刮腻;钢窗维护刷漆,办公室、会议室门拆旧换新;地面铺砖维修;卫生间整体改造;灯具等电器拆旧换新;线路整理
二、合同工期
开 工 日 期: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计划竣工日期: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预计合同工期:_____天
三、承包方式和合同价款
(一)采用包工包料和总承包形式;
(二)合同价款:根据甲方现场工程量预估和定额预算,预付30%工程款,待工程完工结算后一次付清剩余70%工程款;
(三)具体工程内容:根据甲方按需求现场指定位置项目施工,最后以甲方现场工程签证的工程量执行结算工程造价。
四、发包人(甲方)责任
依照合同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
五、承包人(乙方)责任
1、 按照合同和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积极组织施工;
2、 保质保量完成甲方指定工程项目;
3、遵守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创建安全文明施工达标工地。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
1、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支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严 格贯彻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强制性标准,工程质量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 乙方在施工中严格执行隐蔽工程检验制度,未经质检部门或 甲方、监理代表检验的隐蔽工程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3、 乙方在施工中严把质量关,应当检验而未进行检验的原材料 不准提前使用。(钢材必须使用包钢等大厂材料,水泥必须使用正规厂家)。
七、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开工后,按工程进度付工程总造价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并结算后一次性付清70%。
八、质量保修
按照国务院1999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保修的规定负责。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因质量不合格造成的停工,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因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返工,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4、如因甲方造成停工,不能按时交工,工期顺延,情况严重的另行议定。
十、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 方(发包方全称):
乙 方(承包方全称):
为加强施工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有关安全环保管理的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本着自愿、公平、一致的原则,就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工程服务过程中的安全环保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前甸采暖工程修理(一阶段)
二、工程性质:资本性支出工程项目(新、改、扩建设项目)、检维修“√”。(对应划“√”)
三、投资额:
四、相关附件:(如工程合同等)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有权对乙方的资质和安全环保业绩进行审查。
2、有权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组织机构,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及甲方和上级有关各项安全环保规章制度。
3、有权要求乙方针对作业项目制定健康安全环境的安全保证措施方案,并进行审查和备案。
4、有权要求乙方维护好甲方的安全环保设施、设备和器材。
5、有权对乙方使用的设备、设施进行安全管理。
6、有权对乙方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环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或其它处理。
7、发生事故后,有权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
二、甲方的义务: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和甲方及其上级有关安全环保规章制度。
2、对乙方进入甲方区域作业的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及办理相关入厂手续。
3、在作业前应对乙方进行安全交底,如向乙方提供与乙方作业相关的甲方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及地下管线等状况的数据。明确施工作业区的范围、危险点源及安全管理要求。
4、为乙方提供工程合同中规定的安全作业需要的环境条件。
5、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险,防止事故扩大。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有权对甲方的安全环保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2、在日常作业中,对甲方违章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由此产生的打击报复,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3、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符合安全施工作业的环境条件。
4、有权要求甲方在作业前进行安全交底,提供有关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及地下管线等状况的数据。明确施工作业区的范围、危险点源及安全管理要求。
5、发生严重危及乙方人员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险。
二、乙方的义务:
1、严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强化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环保意识,服从甲方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
2、必须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消防、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甲方和上级的各项安全环保规章制度。
3、根据工程服务安全施工作业的需要,乙方应在安全评价的基础上根据甲方要求编制《安全风险评价报告书》,针对施工作业项目制定健康、安全、环境措施方案,经甲方审批并备案。
4、乙方应编制并提供的相关资料:(1)安全组织机构及网络图、安全工作计划、安全防火主要负责人和安全专业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2)安全教育与培训;(3)现场安全检查和日常检查;(4)现场安全施工的协调;(5)现场安全卫生与急救;(6)现场运输与交通安全;(7)高处作业与脚手架;(8)用火作业与消防;(9)起吊作业;(10)有毒有害作业与防护;(11)施工用电安全;(12)现场照明;(13)粉尘作业防护和噪声防护;(14)有限空间内作业;(15)防暑降温与防寒防冻;(16)废料、废气及废水的处理和排放;(17)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与批准;(18)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19)其它。
5、在作业前要组织所有参加作业的人员接受甲方的入厂安全教育,同时,乙方要对直接参加施工的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内容包括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施工方法、企业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规章制度、作业现场的危险性及安全措施、作业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应急方法等,并进行安全培训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作业。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7、在作业前,必须按甲方有关规定办理与施工作业相关的各种票、证、书,如动火票、临时用电票、高处作业票、进车票、动土票、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等,要按照票、证、书及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各种安全规定;作业人员要随身携带各种票、证、书,以备检查。
8、在施工区域内搭建临时建筑物应事先提交申请,并有具体区域相邻建筑、管线位置图,经甲方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搭建。
9、在施工作业现场必须设有安全警示标志,施工作业现场危险区域,夜间设红灯警示。
10、严禁进入非施工作业区域或场所,不得乱动乱碰或拆卸甲方任何设备零件或附件;自觉维护作业区域内的建构筑物、设备管线和安全消防设施,在作业中可能对其构成影响和威胁时应立即提出并采取妥善措施予以保护。
11、进入施工作业现场的各类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配戴安全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殊工种配备劳动保护用品。
12、未经允许,不准占用消防通道,需占用或破路工程,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完工后,立即恢复道路的正常使用,以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13、发现作业过程中有不安全行为、隐患、重大险情,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
14、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险,服从统一指挥,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按要求及时上报事故。
15、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甲方规定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器等。
16、承担所属施工作业人员的工伤保险以及施工期间的自有及租用设备的保险责任。
17、施工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以及废料,必须达到环保排放要求方可排放或按要求回收,存放到指定场所。
18、产生噪声污染的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采取消音措施,达到环保要求后,方可施工。
19、在环保设施施工中影响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穿越或迁移污水管线等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施工。
20、注重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作业结束后,须经甲方安全环保部门和施工主管部门及上级部门检查验收签字
21、乙方招用的分包商,应经甲方审批认可,并具备承担工程服务项目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格。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专业资格证书。乙方招用的分包商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违约责任及处理
一、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要求,未造成事故时,依据协议约定对违约者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停工整改、赔偿损失等)。
二、甲方违约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及上报。
三、乙方违约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由于乙方工程质量、检修质量及购买的原材料质量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甲乙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事故,按双方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上报。
第五条 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均有抢险救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 发生事故,由事故责任主体单位上报事故;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事故报告和调查应按照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七条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协议项目施工作业事故及产生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第八条 对乙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一经查出,按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甲方市场资格。
第九条 纠纷解决的方式: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工程服务合同所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第十条 本协议是工程服务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工程服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与工程服务合同的实际履行期限一致。如果主合同因故需要变更期限,本协议相应与之变更至相同期限。
第十二条 协议中的有关名词如违章、事故、不可抗力等,按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释。
第十三条 针对协议需明确的具体安全环保要求另行说明。
第十四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基层单位 燃气中心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安全环保负责人(签字): 乙方安全环保负责人:(签字):
甲方工程建设负责人(签字): 乙方工程建设负责人(签字):
协议双方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民法典》。
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书。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
二、工程项目期限自___年___月__日(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至___年___月__日(竣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时间推计。
三、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一)安全生产目标1.人身死亡事故为零;2.重大机械、设备事故为零;3.重大火灾事故(为零;4.负同责以上重大交通事故为零5.严重未遂事故为零。
6.环境污染事故为零7.重大职业病事故为零。
四、安全生产要求
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非乙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乙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乙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五、甲、乙双方共同的义务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在市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机构;(见附图)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允许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三不放过”原则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六、甲方的具体责任
1.对乙方制定上报的安全目标责任、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施工方案、专项技术安全措施、各项文件审核备案。
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施工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2。
定期召开或参加施工现场安全会议,不断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对施工现场出现的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现象提出纠正和整改意见,并监督乙方限期落实;如若不按期整改,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停工时的费用及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的具体责任
1.乙方必须持有企业资质证、安全资质、外进许可证,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全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分包单位(民工)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核查分包单位(民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并对分包单位(民工)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2.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独立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议。
3.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分解到分包项目。
组织指导分包单位(民工)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制定本单位安全目标责任,管理规章制度,并报甲方备案。
4.在安排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提供规范标准(建设部颁发的jgj59-99)的安全保护设施。
以书面形式向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施工负责人和安技人员签字备案。
施工中监督应按交底内容实施。
5.对进场职工进行登记造册,复验身份证件,发放胸卡,并佩带上岗,按名单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
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
并作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杜绝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6.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施工人员50人以上的应设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不足50人的,应指定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各施工班组应设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
7.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交换的安全教育。
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检查操作人员安全着装和应佩带的安全保护用品;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及有关负责人,并进行监护,不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从事高空作业。
8.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施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应符合卫生要求。
如因生活设施安排不当导致人员伤亡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9.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待书面批准后,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才得施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
10.对分包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现严重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严重者终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1.对分包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按国家标准和地方规定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监督分包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12.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法,不准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负责。
13.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要责成专人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14.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甲方。
15.在任何时间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保护,乙方自理,甲方不予负责。
16.乙方对所施工周边的环境有保护的职责,如有损坏,必须立即恢复原状,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17.合同签定后,甲方将扣除合同总造价的1‰作为本工程的安全保证金,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予以返还;如在施工期间连续发生三次重大安全事故,此保证金,予以扣除,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18.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对第三方的伤害,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19.乙方在施工期间,严禁偷、挪用、破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
警示标志、材料设备以及消防器材等。
凡乙方人员违反本条款,一经发现加倍处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20.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在工作中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严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上岗。
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等电器设备。
21.夜间施工遵守常州市城管、环保、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做到不扰民。
22.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交通、施工、机电、消防、等安全事故,要立即抢救伤者,采取措施减少财产损失,保护现场,积极主动的配合甲方处理事故。
23.乙方各配电箱位置设立合理便于使用。
各开关插座安全可靠,并按标准配备持有效的上岗专业电工。
24.乙方需严格遵守国家及常州市的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及相关用电标准。
2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现场施工用电制度,规定及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26.乙方人员不得随意乱接拉电源及其他不安全的电气设备;如需用电必须由专业进行操作。
27.乙方在使用手提电动工具时必须使用安全可靠合格手提电动工具,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他小插板。
电源线必须选用无接头,无破损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
28.现场移动照明必须采取封闭碘钨灯;严禁使用开口式碘钨灯在特殊所需使用手把灯,必须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
29.在使用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必须穿好放触电防护用品;所有用电设备都必须接保护线并安装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30.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并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动作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s。
潮湿及手持工具末及漏电动作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15ma。
配电箱内设备必须完好无损,安装牢固,导线接头包扎严密,绝缘良好,电源线进箱处固定。
箱内分路应标注明确。
箱内侧应标有单线系统,箱内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
配电箱周围不能有杂物。
31.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
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32.因乙方违反有管规定、标准、规定及本协议所引发电气灾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是还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如另有未尽事宜按常州市有关用电规范、规定执行。
33.模板制件安装模板安装拆除安全要求
33.1.模板安装高度在2m及以上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的有关规定。
33.2.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覆的可靠临时设施。
33.3.登高作业时,各种配件应放在工具箱或工具袋中严禁散放在模板或脚手板上,各种工具应系挂在操作人员身上或放在工具袋中,不得掉落。
33.4.安装模板时,上下应有人接应,随装随运,严禁抛掷。
且不得将模板支搭在门窗框上,也不得将脚手板支搭在模板上,并严禁将模板与上料井架及有车辆运行的脚手架或操作平台支成一体。
33.5.当模板安装高度超过3.0m时,必须搭设脚手架,除操作人员外,脚手架下不得站其他人。
高处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安全帽和安全带应定期检查,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33.6.作业人员严禁攀登模板、斜撑杆、拉条或绳索等,不得在高处的墙顶、独立梁或在其模板上行走。
33.7.吊运大块或整体模板时,当垂直吊运时,应采取不少于两个吊点,水平吊运应采取不少于四个吊点。
吊运必须使用卡环连接,并应稳起稳落,待模板就位连接牢固后,方可摘除卡环。
33.8.模板及其配件进场应有出厂合格证或当年的检验报告,安装前应对所有部件进行认真检查,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
33.9.在高处安装和拆除模板时,周围应设安全网或搭脚手架,并应加设防护栏杆。
在临街面及交通要道地区,尚应设警示牌,派专人看管。
33.10.施工现场的用电,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
33.11.搭设应由专业持证人员安装,安全责任人应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及签证。
33.12.模板拆除时,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严禁混凝土未达到设计强度的规定要求时拆除模板。
33.13.每根立柱底部应设置底座及垫板,垫板厚度不小于50mm。
当立柱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时,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应向低处延长不少于2跨,高低差不得大于1m,立柱距边坡上方边缘不得小于0.5m。
33.14.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必须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两立柱的对接接头不得位于同步内,且对接接头沿竖向错开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距主节点不宜大于步距的1/3。
33.15.上段钢管的立柱不得与下段钢管立柱错开固定在水平杆上。
34.脚手架安拆要求;脚手架搭拆安全要求
34.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
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
34.2.脚手架搭设时应按下列阶段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校正。
a)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b)混凝土板强度检测;c)操作层施加荷载前;d)每搭设完10m高度后;e)达到设计高度后。
34.2.1.使用阶段a)操作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b)不得将模板支撑、缆风绳、泵送混凝土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任意悬挂起重设备;c)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天应停止脚手架作业,雨后上架操作应有防滑措施。
d)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任意拆除下列杆件: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e)连墙杆撑;要拆除上述任一杆件均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严禁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f)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g)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h)立杆底座应安放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垫板,也可采用槽钢等。
垫板与混凝土板接触紧密平整。
34.2.2脚手架的拆除a接收到项目部脚手架架体拆除任务书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工作。
b拆除现场设警戒区域,挂醒目的警戒标志。
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施工,监护人员履行职责,配备良好的通讯装置。
c仔细检查吊运机械包括夹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运机械不允许搭设在脚手架上,另立设置。
d拆除人员进入岗位以后,先进行检查,加固松动部位,清除步层内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块,所有清理物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抛掷。
e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拆除,即安全网検攀职垫铺脚手板椃阑だ父搁栅椉舻冻鸥连墙杆棿蠛岣小横杆椓⒏底排的大横杆、搁栅、平杆、斜撑杆。
(即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顺序进行拆除。
)f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时拆除,认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g所有连墙杆、剪刀撑杆件、隔立板、登高措施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
不准先行拆除。
h所有杆件与扣件,在拆除时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输送到地面或两杆同时拆下输送地面。
i所有铺脚手板拆除时,自外向里竖立,搬运防止自里向外翻起。
严禁脚手板上的垃圾物件直接从高处坠落伤人。
j当日完工后,仔细检查岗位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的部位,及时进行修复或继续完成至一个程序,一个部位的结束,方可撤离岗位。
35.深基坑的安全要求深基坑的安全要求
35.1.基础施工前必须进行地质勘探和了解地下管线情况,根据土质情况和基础深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应与施工现场实际相符,能指导实际施工。
其内容包括:放坡要求或支护结构设计、机械类型选择、开挖顺序和分层开挖深度、坡道位置、坑边荷载、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排水措施及监测要求等。
对重要的地下管线应采取相应措施。
35.2.基础施工应进行支护,基坑深度超过5m的对基坑支护结构必须按有关标准进行设计计算,有设计计算书和施工图纸。
35.3.施工方案必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
临边防护35.4.基坑施工必须进行临边防护。
深度不超过2m的临边可采用1.2m高栏杆式防护,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还必须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封闭式防护。
35.5.临边防护栏杆离基坑边口的距离不得小于50cm。
基坑开挖施工安全监控防范措施35.6.加强对从事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
强化安全意识。
牢牢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35.7.基坑开挖前,由工程部向工区和作业队进行施工技术和安全交底,工区和作业队主管工程师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5.8.现场指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交底,坚持安全第一,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基坑开挖作业人员的安全。
35.9.在基坑开挖之前,工区和作业队要认真落实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制度,充分发挥作业人员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的积极作用,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35.10.负责基坑开挖的作业班组,班组长必须坚持工前安全讲话、工中安全检查、工后安全评议活动。
听取和采纳本班组人员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35.11.在高边坡脚下开挖基坑时,班组安全员应对边坡进行检查,确认无安全危险后才允许班组人员进入现场作业,并随时观察边坡有无异常情况发生。
35.12.人工开挖基坑深度超过1.2m要设置人行梯,并视地质情况设置护壁,施工中要严格按照设计坡度开挖,严禁局部开挖深坑再从底层向四周掏土,违者将按项目部“安全奖惩办法”予以处理。
35.13.机械开挖基坑要严格按照机械操作规程进行,应保持与基坑有1~1.5m的安全距离,并设专人指挥,指挥人员不得违章、强令作业人员冒险作业,违者将按《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5.14.开挖基坑遇到涌水、涌砂、边缘坍塌等危险情况时,采取防护措施后,要立即撤除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以保障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的安全。
对延误时间造成事故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35.15.当基坑开挖需要放炮时,必须由经考试合格持有爆破证的人员承担,放炮前非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撤离到安全地区,炮后20分钟经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时,作业人员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必须遵守执行。
35.16.基坑开挖前后对其附近的危石、危土予以清除。
35.17.雨季施工要备好抽水机,以防基坑积水坍塌。
35.18.做好基坑放坡工作和监控测量。
36.“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三宝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四口指楼梯口、电梯口、予留口、通道口。
五临边指深坑、阳台、雨蓬、沿口搂层(屋面)临边。
a.进入施工现场的任何人员必须正确带好安全帽,扣好保险钩。
b.高空作业悬空作业人员必须佩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c.洞口应加盖盖密,大的洞口应加栏杆防护,并设明显标志。
d.楼梯口设临时栏杆,电梯进口设临时棚门,电梯井内每层需架安全网。
e.通道口搭设安全棚,棚顶双层(两层之间距离大于70公分)36.1.进场前,施工企业组织(企业、项目部、监理单位)相关人员进行联合验收,并按规定做好验收记录。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用于施工现场,验收发现质量有异议的,应委托具有相应法定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实物检测,检测合格的方可使用。
36.2.发放和管理过程中,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
施工作业人员所在企业(包括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企业等)必须按国家规定免费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36.3.发放时,要求相关人员做好记录。
施工作业人员在领取时,管理人员应向领取人说明“三宝”产品的质量情况、产品性能和使用说明,以便在作业中正确使用。
36.4.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有权拒绝强制其使用不合格产品并负有正确佩戴和使用的义务。
36.5.施工企业应建立并严格执行报废制度,应根据相关规定对到报废期的立即做出报废处理。
对已损坏的不得擅自修补使用。
36.6.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在施工现场检查时,发现质量不合格的有权依法予以暂扣和没收处理。
36.7.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将企业的“三宝”产品管理情况列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的初审内容之一;施工现场“三宝”产品的质量情况作为认定企业是否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主要内容;施工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使用情况作为考核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到位的重要依据;施工企业项目部的管理及使用情况作为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的重要考核内容。
37.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安全要求塔吊、电梯安装要求37.1.在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进行安装前,应出具基础的验收报告,基础混凝土试块抗压试验报告原则上要求28天养护期的混凝土试块抗压试验报告,如确因工期紧,可先提供7天养护期的混凝土试块抗压试验报告,然后补28天养护期的混凝土试块抗压试验报告。
37.2.即日起,安装单位在安装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时,不得先安装后告知。
37.3.在报装报拆时,安装拆卸工至少按如下要求提供:塔吊初次安装需提供4名,塔吊顶升时需提供3名,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需提供2名。
需司机、电工、电焊工、司索、指挥等其他特种作业人员配合的,以上人员至少各1名此外,现场技术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员1名。
37.4.塔吊(自由高度时)和施工升降机初次安装完毕和最后一道附着完成时,均由市特检所检验检测合格,并由使用单位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
其他附着完成时,由使用单位组织(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可投入使用。
7.5.塔吊和施工升降机的检测检验报告到期应及时进行复检。
7.6.负责安装塔吊、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等建筑起重设备的安装单位同时负责该建筑起重设备的顶升、加节和拆卸.38.宿舍安全要求为了更好消除建筑工地员工集体宿舍安全隐患,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水平,现就我建筑工地员工集体宿舍安全管理要求如下:38.1按施工组织设计搭建员工集体宿舍。
项目安监机构加强巡查。
38.2使用金属结构的床铺。
所有设置的集体宿舍,使用金属结构的床铺,且单人单床。
38.3.妥善安排人员疏散通道。
集体宿舍内的床铺应有序安放,并设置宽1.2m以上的出入通道,宿舍门必须外开。
每间宿舍不得超过30,超过15人的宿舍必须设置两个出入口。
38.4.认真制订应急救援预案。
施工企业应根据宿舍的抗风抗雨能力、地理位置等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疏散和救援预案。
38.5.集体宿舍不得使用竹材、油毡纸等易燃材料,其他消防、消暑、防触电、防蚊咬、防中毒等安全卫生要求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38.6.项目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39.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落地式外墙脚手架搭设方案
3.制订施工阶段各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书
4.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管理资料》对会议活动进行记录
5.编制各项应急预案。
八、其它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2.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个执一份。
协议有效期限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结束自行终止。
建设单位:_________(甲方盖章)施工单位:_________(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章)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章)
协议订立时间:____年____月___日协议订立时间:____年____月___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劳动安全法规,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经甲、乙双方协商,对乙方承建的酉溪镇福源金城商住楼A、C栋工程,签订以下安全生产责任制合同:
一、乙方应对工人加强安全生产教育,落实到人。乙方应班前班后对所属工人进行学习和教育,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使工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珍爱生命的思想,强化安全施工管理和监督。
二、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指挥。甲方有权在施工现场对各班组进行安全检查,对违反建筑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班组进行处理,直至其整改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施工现场发现有不安全的隐患,有权停工整顿;对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的工人,有权给予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
三、乙方班组和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要向工人宣传《安全生产纪律》、《十项安全措施》、《施工现场十不准》等有关安全生产施工规定,讲解建筑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使工人高度重视“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做好“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并达到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验收标准,确保安全施工顺利进行。
四、乙方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打赤脚、穿裙子和喇叭裤,在没有防护设备的高空必须系好安全带。乙方应对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进行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施工、安全标示和警示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施工、安全管理负责人同意。同时施工现场要教育工人严守安全生产纪律,对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的工人要严肃处理,即无安全帽的罚款20元,酒后杜绝上岗。
乙方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新工人和学徒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使其懂得本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坚决杜绝老弱病残人员上岗,认真落实安全员和各种工人岗位责任制;同时,施工现场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安全员和班组长在施工现场每月搞一次安全大检查,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学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以上规定必须绝对严格遵守,不得有误,并严格按照《文明工地》的八条标准,搞好文明施工,向安全要效益,向安全要信誉。
五、若乙方有经济处罚的,每月兑现,在各班组结算进度款中扣出,甲方作安全教育费用处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
六、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现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乙方进行工程施工,需要占用公路用地,为保证施工程路段公路安全畅通、保护道路路产设施完好,甲乙双方协议如下:
一、涉路施工时间 乙方建设工程为(临时/永久)占用,涉路施工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条所述乙方涉路施工日期是指乙方工程从施工区域内安全设施设路的时间开始至乙方涉路施工人员、机械、 安全设施撤场并经甲方确认验收合格后结束。
二、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本协议路段内的施工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如乙方施工行为对道路设施、行车安全等造成影响、造成安全隐患或潜在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乙方接到甲方停工通知后,应当立即停止施工,甲方就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占用路段区域安全设施配置及摆放须按照公路管理部门要求及关于涉路施工的规定进行设路。因安全设施布置不齐全或未按要求标准进行摆放和设置,造成过往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人员伤亡的,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如因此导致甲方承担责任或甲方被追诉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须保证施工区域内路段整洁干净,道路路面不得因施工原因造成道路污染,如造成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施工完毕后由乙方负责恢复占用区域原状,并达到甲方要求。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出施工场地,禁止堆放或丢弃在道路路肩、中分带等附近,不得对道路通行环境造成污染和影响。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 :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_____(施工单位)
鉴于甲方通信业务发展及建设需求,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甲方通信工程施工。为加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及保密管理,有效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保障生命、财产和通信安全,促进施工顺利进行,明确施工安全责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施工安全保密协议。
第一条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通信系统的正常运行,促进通信建设事业发展。
第二条 乙方必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通信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任职或上岗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第三条 乙方为该项目的安全责任人,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遵循通信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之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工程建设期间,由于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其他电信运营商通信网络中断,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 工程建设期间(验收前),由于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材料损坏或丢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甲方提供给乙方工程施工所需爆破材料的管理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引发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 乙方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九条 乙方应当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通信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条 乙方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一条 甲方的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督导各专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贯彻与落实;
2、督促各专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宣贯与落实;
3、按规定足额及时支付安全生产管理费,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第十二条 乙方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乙方依照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乙方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乙方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十四条 乙方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五条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十六条 乙方的作业人员从事渡江过河、跨电力杆、跨公路、交越其它线路(杆路、埋式)等工程项目,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相关的技术标准,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和技术规范教育,再进行施工作业。
第十七条 乙方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其从业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八条 乙方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十九条 乙方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二十条 乙方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第二十一条 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第二十二条 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现场不能及时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寻求解决方案。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第二十三条 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时,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第二十四条 乙方在发生与联通公司经济合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时(包括运输、中暑、中毒、高空坠落、火灾等),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依照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并及时将事故起因、性质、轻重及处理情况通知联通公司。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第二十五条 乙方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第二十六条 乙方在施工建设工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限期整改、停工整顿、终止合同等处罚或处理:
1、对不符合规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
2、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3、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4、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5、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6、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
7、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8、乙方将所建工程项目转包给其它单位的;
9、乙方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没能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10、乙方主要负责人对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第二十七条 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有权对乙方安全生产情况随时进行抽查,乙方应予积极配合。若在检查过程中被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按要求在甲方规定时限内进行整改。
第二十八条 乙方应做好甲方工程设计资料、竣工资料、机房设备状况等甲方机密的保密工作,在未征得甲方书面认可不得向第三方泄漏甲方上述资料机密,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或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并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全额承担甲方损失,并按甲方损失额的20%支付甲方违约金。
第三十条 协议安全条款适用期限自乙方承揽甲方工程开始,至乙方退出甲方工程施工为止;本协议保密条款适用期限自乙方承揽甲方工程开始,至乙方施工相应工程完工验收后十年止。
第三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签 字 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代表: (签字)
日 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代表: (签字)
日 期:
工程实施中为了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特签 定本安全协议。
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1.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 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厂规厂纪,爱护甲方财产并且不影响甲方正常生产。
3. 该项目安全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规定,操作人员上岗,必须规定使用防护用品,不得违章操作,如果出现任何安全问题,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4. 所有工程必须保证质量,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所有安全防护措施及安全防护用品由乙方自行解决。
5. 乙方必须确保在施工过程中不损坏甲方的机器设备,如有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6. 甲方为乙方的施工提供必要的帮助。
以上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负责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日期:
《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分为纸质会签和网络会签两种,安全协议签订要求、格式和内容统一如下:
一、施工安全协议签订要求
1.安全协议由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订并加盖施工专用章。
2.原则上,同一施工项目按施工件名、项目等分别按年度签订安全协议。对于大型站场技术改造、集中修等涉及施工内容、相关专业较多的工程,应针对具体施工项目分别签订安全协议。
3.各施工单位与行车组织单位、设备管理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要明确双方施工配合、监管重点以及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4.路外、局外、哈铁工建集团等施工单位签订的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由局主管业务处(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和安全监察室负责审核、批准。路局安全监察室在审批施工安全协议书的同时,按规定审核收取营业线施工安全抵押金凭证。
5. 局内所属单位相互间签订的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不需局主管业务处室审查,但要对签订的安全协议书时效和质量加强检查指导。
6.维修作业(包括纳入月度施工计划的维修项目)一般情况可每年签订一次安全协议。设备管理单位在自管范围内进行维修作业且不需行车等单位配合时,可不签安全协议。但须在作业前1日向相关车站通报作业内容和时间。
7.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未签订或签订不全,不准提报施工计划申请。
8.安全协议签订后,乙方有违章作业和违反安全协议行为时,甲方应填写《营业线施工问题整改通知书》,由现场施工负责人和监理签认,施工负责人拒签的由检查人员签字并注明原因。将《营业线施工问题整改通知书》报主管业务处室、项目管理机构。属于路外(局外)施工单位的,建设指挥部、建管处按有关规定纳入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安监室依据《营业线施工安全抵押金实施办法》进行处罚。
9.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应在施工结束后留存3个月。
二、施工安全协议签订格式及内容规范
1.施工安全协议格式,具体后附。
2.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的基本内容:
①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
②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③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④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工点、专业实际情况,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
⑤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
⑥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⑦安全监督和配合费用;
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3.填写说明
(1)施工项目:按施工项目填写,施工项目名称应与施工内容尽可能保持一致。
(2)甲方:为哈尔滨铁路局××段(或直属站)。
(3)乙方:负责进行本项施工的单位全称。该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代表资格或委托法人代表资格(由项目管理单位审核)。
(4)工程概况
由乙方根据施工方案,结合施工内容填写,甲方进行确认。
①作业地点:施工实际所在地点或地段。如站或线(上、下行)K+-K+或站(不含)至站(含)至站(不含)。
②作业时间:施工方案确定的施工时间。如××年××月××日至××年××月××日。分时段进行施工时,应分段填写作业时间。
③作业内容:填写主要施工内容。如:接触网改造、站场改造、桥涵顶进、更换道岔、装卸路料、电缆沟开挖等,应包括施工的主要作业项目,反映本项施工主要环节和特点。
④影响范围:填写施工影响到的线路范围、站场范围或设备范围,如线(上、下行)K+-K+、站内信号机或站旅客乘降组织、站内平过道等。
应注明主要、关键的影响范围,特别是涉及行车、人身安全的影响必须填写清楚,对较复杂施工的影响范围,可在施工方案中进一步加以说明。
(5)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由甲方根据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该区段施工、维修天窗安排计划和运输能力情况填写,乙方进行确认。
①施工责任地段:施工作业地点及影响范围内地段。
②施工期限:按施工方案和运输能力情况填写施工期限。实际施工可能少于月度施工计划或施工电报批准的时限。当实际施工期限超过安全协议确定的期限时,应重新签订安全协议,因部、局电报(命令)停止施工等特殊情况顺延的除外。
(6)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填写主要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如《技规》、《行规》、《哈尔滨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和专业技术规则等,重点是本次施工双方需共同遵循的规程、规则和办法等。
(7)安全防范内容、措施及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
①行车安全:是否有影响接发列车、调车作业的施工车辆进出车站,施工单位自轮运转车辆运行方式,停留车辆防溜办法,临时增设道口办法,施工作业是否影响信联闭设备正常使用,施工作业是否影响牵引供电系统正常使用,施工机具是否侵入限界,施工作业是否影响邻线行车等,对上述内容双方必须根据职责范围明确防范措施,并落实到位。
②施工安全:施工处所是否有管线、电缆等隐蔽设备,施工对既有设备的影响及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单位资质水平和人员素质情况,施工队伍管理是否处于可控状态,施工车辆和施工机具情况,施工过程控制办法等。
③人身安全:施工对车站作业、旅客乘降人身安全的影响,施工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施工作业人员自身安全等。
④结合部安全分工: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的设置和联系方式,登销记要求,停送电登记要求,自轮运转车辆动车方式等。
⑤其他需要特殊注意的安全事项,如防火、绿化、铁路行车设备设施及路料看守等。
(8)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
①共同安全职责
A.严格执行部、局营业线施工有关规章制度。
B.按时参加施工会议,协商解决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C.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中存在的问题,通报运输组织要求和施工安全动态。
D.发生施工事故或危及行车安全险情时,施工单位要全力抢修,车务单位和设备管理单位要积极配合,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双方必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②甲方安全职责、权利和义务
A.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协助乙方做好登销记和施工配合工作,安排胜任人员负责施工盯控、现场配合。
B.对多个施工单位参与的施工,积极做好施工协调工作。
C.根据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制定相关施工组织预案,并组织落实。
③乙方安全职责、权利和义务
A.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施工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健全安全责任制,制订安全措施并切实落实。
B.施工前做好各项准备;施工中严格执行标准,服从配合人员的安全指导,保证质量,发生问题及时向车站值班员汇报。施工后认真复查,清理机具、路料,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后销记。
C.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既有设备的防护,不得影响既有设备正常运用。严禁超范围准备和超范围施工,出现问题立即通知设备管理单位,并积极抢修恢复。
D.对地下管、线、电缆等隐蔽设备,施工前,联系设备管理单位共同进行探查,划定防护范围。
④其他。
A.施工项目相关人员必须具备规定的素质要求。
B.自轮运转车辆必须符合规定。
(9)发生责任行车事故的处罚办法
①发生责任行车事故时,依据《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进行处理,按违约方责任大小确定赔偿额度。
②乙方违章作业或违反本安全协议造成铁路既有设备损坏、导致组织抢修和恢复设备所发生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③甲方及设备管理单位发现乙方违章作业和违反本安全协议的应立即劝阻;劝阻不听的,应立即停止乙方的施工作业,上报路局安全监察室处理。
三、安全协议网络签订的特殊规定
1.凡隶属哈尔滨铁路局管辖的局内各单位、部门,方准通过网络系统签订安全协议。路外、局外施工单位,只能按纸质签订程序办理施工安全协议。
2.安全协议网络会签时限
原则上安全协议自施工单位发起之日起,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并在3个工作日内签署完成。
3.安全协议网络签订程序,按安全协议网络签订系统说明办理。
4.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协议网络签订工作,安排专人接收协议并及时通知专业技术人员,不准以各种理由拖延安全协议签订时间。
(2)局信息化处是协议会签系统信息化专业管理部门,负责协议会签系统功能升级需求并负责组织系统的培训工作。路局站段生产力局部调整,各需求单位需增加用户时,要及时上报各主管业务处批准后,上报局信息化处办理。
(3)加强系统日常维护工作。局信息技术所是协议会签系统技术支持部门,路局服务端的设备维护、数据维护由信息技术所负责,包括服务器的日常巡检,操作系统、防病毒软件的升级,系统用户的维护,数据的备份、清理和恢复等。
(4)各单位网络安全协议形成后,在会签、提报施工计划申请时,必须携带打印的纸质安全协议。如不出具打印协议,按无协议退回施工计划申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 电务段
乙方: 工程项目部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车辆段迁建工程车辆段及引线工程
2、作业内容:管线迁改前期调查,现场挖探沟。K5+580m-K5+920m纵向挖探沟一道,横向挖探沟三道;K4+700m-K5+470m纵向探沟一道,横向探沟每隔50m一道,共九道;K3+500m-K4+700m纵向探沟一道,横向探沟每隔30m一道,共四十道 (现场实际挖探情况由电务、通讯、供电等部门现场指认后确定) 。
3、施工地点:
4、施工时间:
5、影响范围:
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1、施工责任地段:
2、施工责任期限:。
三、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章和规范:
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令第29号;
2、《行车组织规则》(哈铁总[20__]第226号);
3、哈尔滨铁路局《铁路交通事故管理制度》哈铁监管安(20__)12号;
4、《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01.2-20__;
5、《铁路信号施工规范》TB10206-99;
6、《铁路信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9-20__;
7、哈铁总[20__]33号《哈尔滨铁路局普速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8、《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__】280号。
9、《信号维护规则》
10、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设计文件;
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
安全防范内容:确保施工作业范围内有关电务行车设备不被损坏。
1、施工前,施工单位及时通知设备管理单位对直埋信号电缆进行现场勘查。由施工单位人工挖“井”字形探沟,明确电缆走向后方可施工,以确保地下电缆和电务设备安全。设备管理单位必须派人现场勘察探测地下电缆、电务设备的具体位置和走向,勘察探测结果(无论有无电缆)由设备管理单位登记在《施工地段光电缆走向签认簿》上,设备管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签字确认并留存。《施工地段光电缆走向签认簿》由施工单位建立;遇有电缆等设备时,还需由设备管理单位在现场做出标记。
2、凡在局管内对营业线上、临近营业线和铁路保护区内动用营业线设备及影响营业线行车安全的路外、局外单位施工及路外投资建设项目的各项施工均应办理“铁路营业线施工许可证”。未办理“铁路营业线施工许可证”严禁施工,路局有关部门不得受理其提报的施工计划。
3、对于时间跨度长的过渡施工,要制定出准确的配合内容和配合时间签订《哈尔滨电务段施工配合签认单》。非施工期间(施工方案外、天窗外、夜间等休息时间),乙方与甲方协商签订《施工过渡期间电缆看护协议》。
措施:双方严格执行部、局有关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甲方:
1、认真核对施工计划,提前对有关电务设备进行调查,并提出防护措施;
2、派专人进行配合,负责配合施工过程中的特殊问题指导;
3、配合人员提前40分钟到达现场;
4、室内设电务联络员;
5、对施工地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施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跟踪落实;如发现乙方不按标准规定施工,立即要求停止施工。
6、严禁施工单位点前施工,施工准备过量,发现立即制止。
乙方:
1、在甲方设备范围内影响甲方设备安全,需要甲方配合时于施工前三日通知甲方相关车间,并办理《施工作业配合单》,无甲方签字不得施工。
2、配合人员不到场不准施工。
3、作业中遇有妨碍施工的电务设备,要及时通知电务人员处理,不得强行施工;
4、设备防护区5米内严禁大型机械和镐动土作业,只能用铁锹作业。
5、严格遵守进入机械室制度,非施工天窗(方案)时间严禁进入机械室施工,机械室内严禁使用电焊及明火作业。
6、乙方在施工工程中,如违反安全规定,造成甲方电缆中断或其它故障,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赔偿经济损失。
7、在乙方施工范围内,非乙方原因发生电缆故障时,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甲方进行抢修,并最大限度的给予支持。
8、乙方施工时,不得破坏甲方所属设备及附属设施,施工与甲方设备交越时, 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由乙方对电缆采取防护措施,如因施工区域内,需要甲方设备迁改、移设,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9、施工单位确定施工方案并经路局批准后,不得随意变更施工地点或扩大施工范围,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同意。
10、影响施工的信号电缆未移设前,严禁进行相关施工动土作业。
安全分工:
甲方:
1、及时向乙方提供地下隐蔽设施准确位置及走向、埋深,施工前指派专人到现场会同乙方共同确认各种线、缆等设施的位置。
2、承担因电务设备处理、恢复、监护不到位造成后果的责任;承担要求不明确造成后果的责任;
3、有权对乙方的违章、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必要时停止其施工;
4、参加车站组织的施工例会,明确施工安全注意事项;承担甲方配合人员的自身安全责任。
乙方:
1、认真执行配合单作业制度,严禁扩大作业范围,并承担扩大作业范围造成的后果,开通销记时征得甲方同意。
2、没有甲方人员配合,擅自施工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五、双方安全责任、权力和义务(包括发生行车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甲方:
1、提供乙方所需要的电务设备有关资料、数据,承担资料、数据不准确造成后果的责任。
2、提出确保电务设备不被损坏的施工要求,提供电务设备影响范围,承担影响范围不准确造成后果的责任
3、承担因电务设备处理、恢复、监护不到位造成后果的责任;承担要求不明确造成后果的责任;
4、有权对乙方的违章、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必要时停止其施工;
5、参加车站组织的施工例会,明确施工安全注意事项;承担甲方配合人员的自身安全责任。
乙方:
1、向甲方提供作业内容、作业范围,并进行技术交底,承担内容不明确、交底不清楚造成后果的责任;
2、按双方签订的配合作业单进行施工作业,承担超过影响范围造成后果的责任;
3、按甲方提出的施工防护要求作业,承担违反施工要求造成后果的责任;
4、承担甲方监护区域内不听制止,强行作业造成后果的责任;
5、提前一周向甲方提供施工计划,遇有特殊情况引起施工进度变更时提前3天通知甲方,承担通知甲方不及时影响施工的责任。
六、违约责任和配合赔偿办法(包括发生行车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按哈尔滨铁路局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的规定办理,责任方赔偿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否则甲方不予配合。
七、安全监督和配合费用:
1、双方严格遵守营业线与运输组织管理实施细则,双方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及施工安全措施,严格执行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
2、依据路局相关规定及设计批准的预算进行支付。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内容:
严格执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有关规定。
九、本协议有关条款,遇有上级文件调整时,按上级最新文件办理执行。本协议一式5份,经双方单位签字盖章后,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安全监察室审查。
十、本协议返回甲方并与甲方相关车间签订细化安全措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 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简介:
二、协议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乙方从事施工的建设场所,即乙方施工区、办公生活区及在建设项目工广内分属乙方的责任区。
三、甲方权利及义务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对乙方的安全施工活动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2、监督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安全施工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安全施工条件,确保安全设施及条件“三同时”。
3、定期和不定期对乙方涉及安全的施工用料质量、施工方案和措施及责任区内的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乙方限期解决,并有文字记录。
4、定期组织召开现场安全办公会议,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督导、解决,并有文字记录。
5、对乙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由此造成的工期拖延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对乙方施工、生活等临时设施、设备,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整改或停工整顿。
7、积极为乙方施工活动提供必要的安全条件,并在乙方发生安全事故时提供及时的救援支持。
8、有权要求乙方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落实救援措施。
9、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乙方未能按照要求及时整改的,将有权按照国家及公司的相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
四、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作为施工工程的安全责任主体,应具备相应的安全施工资质,有义务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对责任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活动进行有效管理。
2、乙方的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依法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从业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要做到持证上岗。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认真落实;要按照国家规定、规范、施工技术等要求编制、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措施,并配备必要的安全施工材料、工器具、设备及人员。
4、在施工条件或工艺变化时及时补充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编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环节、部位的预防性措施和应急预案。
5、建立、健全安全施工的自我监督检查管理体系,加强自主保安管理。
6、对甲方在检查工程中发现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隐患要及时整改、解决,不能及时解决处理的,必须限期整改,并有文字记录。
7、乙方的要害场所以及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场所应按规定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或制定防护措施,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
8、加强对所辖范围内的施工用电安全管理。永久变电所以下自备配电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用电设备不得进场。
9、为现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10、依法为从业人员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足额缴纳保险费用。
11、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工器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责任区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和甲方对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要求。
12、按时参加甲方召开的安全建设平衡会和安全办公会议,对会议确定的有关安全方面的问题及时解决;为甲方进入乙方责任区进行安全检查无条件提供方便。
13、有权对施工现场安全工作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拒绝执行甲方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违章指令,对造成后果的违章指令有检举、上报的权利。
14、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储备救援物资,落实救援措施。发生安全事故后,项目安全第一责任人有义务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在事故发生12小时内报告甲方,不得迟报、瞒报。
15、安全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由乙方全面负责。
五、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甲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施工资质等重要材料无效或私自将工程转包、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有意隐瞒事故或对查出安全隐患不按规定时间整改,每条(次)处罚——元。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处罚乙方一人(件)次——元。
(1)发生违章作业或不按规定配备防护用品的;
(2)不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办公会议或建设平衡会的;
(3)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
(4)不按规定设置醒目安全标志的;
(5)制度不健全或不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的;
(6)其它不利于工程安全质量的行为或事件。
5、甲方发生违章指挥或有不正当安全行为者,每人次处罚——元,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预留乙方工程总造价的1%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死亡、一级非伤亡事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以内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因乙方责任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一级非伤亡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因乙方责任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或二级非伤亡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因乙方责任而发生的的其它各项经济处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六、其 他
本协议一式四份,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副本二份,分交甲、乙双方安监部门;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后自行终止。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甲方(发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施工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有关安全环保管理的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本着自愿、公平、一致的原则,就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工程服务过程中的安全环保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性质:资本性支出工程项目(新、改、扩建设项目)、检维修“√”。(对应划“√”)
三、投资额:_________________
四、相关附件:(如工程合同等)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有权对乙方的资质和安全环保业绩进行审查。
2.有权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组织机构,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及甲方和上级有关各项安全环保规章制度。
3.有权要求乙方针对作业项目制定健康安全环境的安全保证措施方案,并进行审查和备案。
4.有权要求乙方维护好甲方的安全环保设施、设备和器材。
5.有权对乙方使用的设备、设施进行安全管理。
6.有权对乙方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环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或其它处理。
7.发生事故后,有权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
二、甲方的义务: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和甲方及其上级有关安全环保规章制度。
2.对乙方进入甲方区域作业的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及办理相关入厂手续。
3.在作业前应对乙方进行安全交底,如向乙方提供与乙方作业相关的甲方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及地下管线等状况的数据。明确施工作业区的范围、危险点源及安全管理要求。
4.为乙方提供工程合同中规定的安全作业需要的环境条件。
5.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险,防止事故扩大。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有权对甲方的安全环保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2.在日常作业中,对甲方违章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由此产生的打击报复,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3.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符合安全施工作业的环境条件。
4.有权要求甲方在作业前进行安全交底,提供有关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及地下管线等状况的数据。明确施工作业区的范围、危险点源及安全管理要求。
5.发生严重危及乙方人员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险。
二、乙方的义务:
1.严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强化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环保意识,服从甲方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
2.必须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消防、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甲方和上级的各项安全环保规章制度。
3.根据工程服务安全施工作业的需要,乙方应在安全评价的基础上根据甲方要求编制《安全风险评价报告书》,针对施工作业项目制定健康、安全、环境措施方案,经甲方审批并备案。
4.乙方应编制并提供的相关资料:(1)安全组织机构及网络图、安全工作计划、安全防火主要负责人和安全专业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2)安全教育与培训;(3)现场安全检查和日常检查;(4)现场安全施工的协调;(5)现场安全卫生与急救;(6)现场运输与交通安全;(7)高处作业与脚手架;(8)用火作业与消防;(9)起吊作业;(10)有毒有害作业与防护;(11)施工用电安全;(12)现场照明;(13)粉尘作业防护和噪声防护;(14)有限空间内作业;(15)防暑降温与防寒防冻;(16)废料、废气及废水的处理和排放;(17)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与批准;(18)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19)其它。
5.在作业前要组织所有参加作业的人员接受甲方的入厂安全教育,同时,乙方要对直接参加施工的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施工方法、企业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规章制度、作业现场的危险性及安全措施、作业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应急方法等,并进行安全培训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作业。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7.在作业前,必须按甲方有关规定办理与施工作业相关的各种票、证、书,如动火票、临时用电票、高处作业票、进车票、动土票、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等,要按照票、证、书及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各种安全规定;作业人员要随身携带各种票、证、书,以备检查。
8.在施工区域内搭建临时建筑物应事先提交申请,并有具体区域相邻建筑、管线位置图,经甲方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搭建。
9.在施工作业现场必须设有安全警示标志,施工作业现场危险区域,夜间设红灯警示。
10.严禁进入非施工作业区域或场所,不得乱动乱碰或拆卸甲方任何设备零件或附件;自觉维护作业区域内的建构筑物、设备管线和安全消防设施,在作业中可能对其构成影响和威胁时应立即提出并采取妥善措施予以保护。
11.进入施工作业现场的各类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配戴安全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殊工种配备劳动保护用品。
12.未经允许,不准占用消防通道,需占用或破路工程,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完工后,立即恢复道路的正常使用,以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13.发现作业过程中有不安全行为、隐患、重大险情,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
14.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险,服从统一指挥,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按要求及时上报事故。
15.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甲方规定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器等。
16.承担所属施工作业人员的工伤保险以及施工期间的自有及租用设备的保险责任。
17.施工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以及废料,必须达到环保排放要求方可排放或按要求回收,存放到指定场所。
18.产生噪声污染的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采取消音措施,达到环保要求后,方可施工。
19.在环保设施施工中影响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穿越或迁移污水管线等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施工。
20.注重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作业结束后,须经甲方安全环保部门和施工主管部门及上级部门检查验收签字。
21.乙方招用的分包商,应经甲方审批认可,并具备承担工程服务项目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格。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专业资格证书。乙方招用的分包商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违约责任及处理
一、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要求,未造成事故时,依据协议约定对违约者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停工整改、赔偿损失等)。
二、甲方违约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及上报。
三、乙方违约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由于乙方工程质量、检修质量及购买的原材料质量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甲乙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事故,按双方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上报。
第五条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均有抢险救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发生事故,由事故责任主体单位上报事故;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事故报告和调查应按照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七条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协议项目施工作业事故及产生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第八条对乙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一经查出,按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甲方市场资格。
第九条纠纷解决的方式: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工程服务合同所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第十条本协议是工程服务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工程服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协议与工程服务合同的实际履行期限一致。如果主合同因故需要变更期限,本协议相应与之变更至相同期限。
第十二条协议中的有关名词如违章、事故、不可抗力等,按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释。
第十三条针对协议需明确的具体安全环保要求另行说明。
第十四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甲方安全环保负责人(签字):___ 乙方安全环保负责人:(签字):__
甲方工程建设负责人(签字):___ 乙方工程建设负责人(签字):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称及施工内容:主体结构
施工期限: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施工地点: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不发生伤亡事故及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陕西省劳动安全条例》等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 施工安全和用工安全管理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
一、施工安全管理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对上级相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批示、命令和规定等及时向乙方传达,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甲方根据相关规定向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按照安全、技术交底向乙方提供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作业场所。
3、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有监督检查和安全管理指导责任。
4、由甲方监督乙方技术人员向入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5、涉及行车安全或其他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施工,其安全教育培训由甲方负责;在营业线附近或涉及行车安全的施工其安全防护由甲方负责。
6、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管理和用工管理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对乙方出现严重安全隐患,甲方管理人员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待整顿合格后方能继续施工。
7、作业现场发生安全隐患的,乙方必须及时处理,甲方负责督促整改,保证施工安全。乙方因违反安全生产、消防、治安、文明施工或铁路安全管理规定,甲方有权依照安全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该罚款在工程款中清算。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规定,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安全管理标准加强现场管理,积极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及行业依法实施的安全监督检查。
2、乙方行政负责人是乙方安全施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乙方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规定设置专(兼)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日常安全管理。每日上班前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等状况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甲方,整改后方准施工。
3、乙方在施工作业时必须制定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并征得甲方技术、安全部门审核同意。其安全技术措施费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按照规定给施工作业人员(含雇用民工)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对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负责对作业人员(含雇用民工)进行日常安全教育、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其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严禁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上岗作业。否则出现一切后果和发生责任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关行业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7、在铁路站区或铁路线路附近施工时,乙方必须遵守铁路安全管理规定,服从铁路安全管理,确保行车安全。
8、乙方作业现场发生安全隐患的,乙方必须及时处理,甲方负责督促整改,保证符合施工安全。乙方因违反安全生产、消防、治安、文明施工或铁路安全管理规定,甲方有权依照安全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其罚款在工程款中清算。
9、凡属乙方出现安全规定或其它未遵守执行甲方规定,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受到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经济处罚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0、乙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有全面的管理责任,任何第三人在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责任人承担责任以外,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11、因乙方违章或违法施工发生人身、行车、工程质量事故或铁路运输设备损坏的,其责任及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负担。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12、因乙方违章或违法发生人身事故的,乙方直接负责伤亡者家属的接待和善后工作,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待事故调查清楚后由责任方承担。
二、用工安全管理
(一)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不与雇用人员签订任何劳务用工合同或发生经济支付关系。
2、甲方发现乙方雇用人员年龄不符合规定、身体患病或患有其他疾症等不符合雇用条件的雇用人员,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辞退。
3、甲方配合乙方对雇用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培训。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是独立承担法定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乙方行政负责人是乙方施工作业人员(包括雇用人员)的第一管理责任人,对乙方所有工作人员、作业人员精神状况、技术水平、作业中的安全行为负责。乙方雇用民工必须是由劳务中介机构或自行雇用,
2、乙方雇用人员必须是年富力强,身体健康、年满18—59岁以内的人员,同时身份明确,有合法证件,集体雇用人员要有原住址的相关证明。
3、严禁雇用未成年人、有职业禁忌症状或不适应施工现场安全作业的老、弱、病残者当雇工。
4、从事尘毒或有害作业的雇用人员,在雇用前和解除雇用合同后必须进行体检,确定是否有职业病患。
5、本着“谁雇用、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乙方雇用民工由乙方自行管理。乙方雇用人员发生伤亡时,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解决、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三、施工安全风险保证金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发生下列情况的,其罚款在施工验收结束后从结算款中扣除:
(1)现场存在安全隐患被上级机关查出的,每件扣100--300元;
(2)被路局发放安全监察通知书的,每份扣200---500元;
(3)被公司发安全检查指令书的,每份扣100---200元;
(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方安全隐患的的经济处罚。
2、发生责任事故的,不返还施工安全风险保证金。发生责任事故后,施工安全风险保证金不够扣除的,其余罚款在工程清算中扣除。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工程承包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交存施工安全风险保证金。
乙方对甲方的考核处罚有异议的,有权提出异议。 具体办法按照公司《安全质量考核异议问题复议办法(试行)》,执行。
四、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协议在生效期内,如果双方还要增加其它条款,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工程完成后(含因故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完成而延长至该工程施工实际完毕的期限)本协议自行解除。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甲方负责管理施工任务的责任分公司保存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工程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经 办 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建设单位):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承包单位):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为加强_____安全监督管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签订如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
一、施工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项目名称:
2、施工范围:
3、施工地点:
4、施工时间:
二、甲方安全责任
1、进场施工作业前对乙方负责人进行现场口头的安全事项说明,其内容是:项目的安全规章制度及对该工程项目有关联的安全注意事项。
2、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三、乙方安全责任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立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体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健全规章制度,制定各工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做好技术交底。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经监理审批后报甲方项目技术部备案。
2、乙方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_____?,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3、建立安全教育制度:要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新入场工人(或进入新的岗位)一级教育、经常_____;做好安全资料记录、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4、施工期间,乙方应指派专职安全员作为安全工作联系和现场安全管理。
5、乙方必须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书面记录,对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机构或甲方安全管理人员下发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及时整改并写出事故隐患整改反馈单,经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及施工企业负责人验收签字后,报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机构或甲方项目技术部和工程管理部各一份。
6、乙方应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在平时的工作中做到活完场清,材料码放有序,保持施工现场的美观整洁,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7、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四、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立即生效。
六、该协议于_________________地签订。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单位(甲方):
监理单位(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__)、公安部关于《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和《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切实加强爆破物品管理,确保爆破施工生产安全,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委托的安全监理服务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利共同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CCCCCC础石方爆破工程
二、工程地点:CCC县板CCC路与莲CCC山路交汇CC西北角
三、爆破施工单位:
四、监理范围:石方控制爆破安全监理工作
五、监理内容:按照经公安部门认定及专家评审确认的控制爆破等级进行爆破安全监理。
六、监理期限:自爆破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爆破工程结束。
七、合同价款与付款结算方式:
1、监理费用:根据《爆破工程消耗量定额》GYD102-20__,合同签订时,暂按合同额的6.0%收取工程爆破安全监理费。如果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加、环境因素发生变化,则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增加部分工程量的工程爆破安全监理费。
2、付款方式:委托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额对应的安全监理费用。
八、委托单位权利与义务:
1、负责处理外部协调工作。
2、支持配合监理单位的工作,对监理单位所作出的指令、批复、通知等有关文件及时签认。
3、督促施工单位向现场监理人员提供与本工程相关的各类资料。
4、负责现场监理人员的办公生活、交通差旅及出发补助等费用。
5、及时支付监理费,由于委托方延迟付款时间而导致监理合同中止,责任完全委托方承担。
九、监理单位权利与义务:
1、负责本工程爆破施工的安全监理。
2、指派一名爆破监理技术人员常驻现场,严格按照相关的规程、设计、评审、审批的内容及监理规范的条款实施监理工作。
3、监督爆破施工单位按审批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若发现施工单位的爆破作业不符合相关规定,可立即要求其改正、整改或停工,并报告委托单位和当地公安机关。
4、查验爆破有害效应是否控制在设计范围内,审验爆破作业人员资格,制止无资格人员从事爆破作业。监督民用爆破物品领取、清退制度的落实情况。
5、根据施工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例会,提出并解决施工中相关的问题且做好各种资料的签证工作。
6、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监理工作的内部资料收集管理和归档工作。
十、其它
1、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变更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确定。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贰份,委托方、监理方各执一份。
委托单位(章):监理单位(章):
委托单位代表(签章):监理单位代表(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月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将工程委托乙方承包施工,为了保证本工程安全施工,搞好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经双方商定一致同意签定安全协议书,该协议书与《工程施工合同书》具有同等效力,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见施工合同。
第二条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2.1甲方向乙方介绍所承包工程项目的作业环境。
2.2监督检查乙方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无证操作现象,对违章违纪现象下整改通知单,必要时进行经济处罚。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管理制度及业主关于本工程的安全规定,要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破坏、砸坏成品,不发生任何火灾、事故。
3.2每项作业开工前,要根据工程特点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施工用电符合安全用电规范,各种施工机具必须符合安全规程要求,施工现场要有专职安全员,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佩带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手套和绝缘鞋等。
3.3乙方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作业区设立警示标志,及时向甲方提供下列资料:安全保证体系、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及交底记录、安全教育记录、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证、施工对安全资质证书。
3.4坚持文明施工,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乙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人身伤亡、机械事故责任自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以上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月_日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施工地址: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___________负责与乙方联系监督施工现场工作。
5、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管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
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8、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设备、以及甲方运行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因操作不当导致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甲方要求的公司安全生产规定。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乙方指派_葛占涛_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工具、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标志、标识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标识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全部责任。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意见必须认真听取。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迅速报告甲方,所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4、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15、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16、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保证甲方的房屋及其它设备、设施的完整性,如有损坏,乙方应按市价进行赔偿。
第五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电话、面谈或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联系时,应立即予以响应。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3、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人员未按安全工作规程操作,甲方一经发现,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6、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7、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8、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1000元至3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第八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20__年4月29日起至20__年5月19日止。
第十一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签章):
联系电话
乙方(签章):
日期: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甲方(签章):
日期: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遏止安全事故发生,广水市路桥工程公司长岭高架桥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与工程特种行业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乙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进行施工现场必须安全统一着装。不准不戴安全帽、穿拖鞋等有悖安全的着装。
二、乙方必须持证上网,不准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酒后进行高空、深坑作业、驾驶车辆、操作机械和机电设备。
三、固定线路长期使用要求架空,短期使用要求地埋。移动电力线路通电后必须有专人看管。电力线使用前应通过万用表检查是否断路,接头处要包裹严实,配电柜、配电盘应随手上锁。
四、没有取得相应特种行业操作证(照)的,不准进行相应特种行业(工种)的操作和未经批准私自操作。
五、危险物品的运输、使用、储存和处置必须有专职安全人员负责。
六、不准使用有主要机件故障的起重设备;不准使用强(刚)度不合格的支架,模板和垫块、紧固件。
七、不准以任何理由对安全员的正当要求置之不理。
八、不准不系安全带进行高空作业。废气及有毒气体没有散尽,通风供氧设施不良时,不准进入深坑、深孔作业。
九、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后,应立即停止施工,必须等消除安全隐患后,方能继续施工。若乙方不按安全规定和安全操作程序施工,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和全部经济责任。
十、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