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供应及安装合同书(精选3篇)
供方:_____
需方:____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商品名称、数量、型号、价格:____________
注: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二条产品包装规格:按原厂质量标准包装
第三条验收方法:货到验收
第四条货款费用等付款及结算方式:预付定金20%,余款结算后提货
第五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自取
2、交货地点:________。
3、交货日期:自合同生效期内____日
4、运输费:由需方自负
第六条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____%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八条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需方:____供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_法定代表人:____
开户银行:____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号:____
签订地点:____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 项目 地块 标段 供应及安装(施工)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
1、本合同工程造价及其组成见下表:
序号 单项工程名称 综合单价(元) 工程量 合计(元) 备注
1
2
3
4
5
6
7
工程造价总计:人民币 元
(大写: 元整)
注:各单项工程造价明细表见本合同附件1。
2、结算方式:结算单价按单项工程造价明细表确定的单价执行,工程量以实际施工数量以及变更签证情况据实计算;
3、本合同产品单价的构成: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制作费、人工费、机械费、运输费、装卸车费、安装费、施工费、安全文明措施费、规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及全过程中保险费用等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费用,且在合同期内产品单价不因市场劳动力、原材料价格变动等任何因素而变动;
4、另行约定(如结算方式或产品单价构成不同于本条第2或第3款约定的,可在此作另外约定。该约定一经作出,其效力高于本条第2、3款的相关约定):
二、工程承包范围、合同工期及施工工艺、流程
1、工程承包范围:
2、合同工期:
3、施工工艺、工程:
三、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合格,符合相关国家及地方、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2、乙方保证用于本工程的产品或材料是全新的,且为生产厂家原厂生产,其技术规格符合本合同约定;
3、乙方保证用于本工程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企业标准或本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满足企业标准或本合同约定标准;
4、产品包装:有国家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包装;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包装;既无国家标准又无行业标准的,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包装;产品包装应有乙方名称(或标志),乙方必须采取防潮、防雨、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运抵工地现场的产品其质量、数量、性能满足要求;
5、其他要求(对本合同工程质量尚有其他要求需要明确的,可在此处进行补充,该补充约定与本条前4款约定具有同等效力):
四、验收
1、合同项下材料(设备)的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乙方将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运抵指定甲方地点前12个小时应通知甲方作验收准备;
2、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24小时内,由甲方组织乙方、监理共同对货物的包装、外观、产品标识、合格证书、检测报告、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进行初步检查验收,根据货物的不同特点可采用目测、称重或测量等方法;如果本合同所涉产品之前有封样的,应同时进行对样验收;验收合格的产品才允许用于本工程;如甲方未在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24小时内组织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对于乙方供应产品的检查不限于到货时的检查验收,在施工前、施工中、竣工时以及质保期内,甲方有权随时抽检。甲方提出质量异议后,乙方应立即予以维修、更换,并赔偿因此给甲方、物业公司或他人所造成的损失;
4、本合同安装或施工作业有隐蔽内容的,乙方应在隐蔽工程隐蔽以前完成自检并通知甲方、监理对隐蔽工程的条件进行检查。经检查,如隐蔽工程条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指定期限内完善工程条件直至合格。隐蔽工程条件经检查合格后乙方才可进行隐蔽施工。如乙方未通知甲方、监理检查而自行进行隐蔽作业的,事后甲方或监理有权要求对已隐蔽的工程进行检查,乙方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查后重新隐蔽或者修复后隐蔽。如果经检查隐蔽工程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重新进行隐蔽,该种情况下检查隐蔽工程所发生的费用如检查费用、返工费用、材料费用等由乙方负担,如工期延误的,乙方还应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 内未组织检查,则视为检查合格,事后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则甲方需与乙方按 方式承担责任。
5、验收依据: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企业标准或本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技术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或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检测检验结果报告;已封样的产品;
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完善竣工验收资料并及时通知甲方、监理和总包单位进行初步验收,并由政府质量监督职能部门进行最终验收。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或政府相关部门要求,乙方应负责向质监站、档案馆等职能部门报送竣工验收资料。
7、其他约定(对本合同工程验收的依据、办法以及验收结果的确认等内容尚有其他情况需要明确的,可在此处进行补充,该补充约定与本条前6款约定具有同等效力):
五、工程价款支付、履约保证及质保金
1、付款方式及节点安排:
2、履约保证及质保金约定:
3、质保金退还:质保期满且乙方无违约情形同时产品无质量问题的,甲方于30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
4、乙方开户信息:
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5、甲方支付款项后,如因乙方提供的开户信息有误,甲方为此不承担任何责任,视为甲方已按合同约定进行付款,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就此款项另行支付,同时须按合同约定继续履行义务;
6、乙方申请付款时必须提供真实、合法的发票。若乙方提供假发票,自发现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应无条件提供正规发票并承担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所有损失,同时乙方应另按假发票票面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承诺甲方追偿本条款所涉损失及违约金的权利不受任何限制。
六、售后服务、质保及费用
1、乙方应积极提供与本合同产品相关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提供与本合同产品相关的安装、施工或使用说明等技术资料;根据甲方需要,免费培训甲方及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到产品安装或施工现场进行指导,协助甲方对产品安装或施工质量进行检查;
2、质保期:本合同工程质保期 年,自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在产品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或使用问题的,乙方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应当在2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并处理完毕;
4、在质保期内,如发生质量或使用问题的,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或物业管理单位的书面或电话通知后的1天内进场进行免费维修,维修无法解决问题的应无条件更换相应产品、部件(因不正当使用、人为破坏者除外)。如乙方不实施维修、维修不及时或维修不力,甲方有权另行聘请第三方进行维修,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直接从乙方的质保金中扣除,乙方无条件同意并认可甲方扣除的费用数额,如质保金不足以支付维修费用的,乙方应在三个自然日内补足差额;
5、乙方应当确保质保期内维修安全,妥善设置安全提醒标志,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乙方人员的安全由乙方负责。如乙方维修给甲方或物业管理单位或其他任何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全部损失;
6、质保期满后,乙方应继续提供维修服务,此阶段维修服务乙方只收取成本费;
7、其他约定:
七、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
2、甲方应协助乙方协调与相关施工单位关系以及施工用水、用电问题;
3、乙方承担施工噪声、扰民、污染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否则产生的任何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施工期间及工程虽完工但未交付甲方前,由乙方负责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在施工期间及乙方未撤离工地前,若乙方给甲方或第三方的成品、半成品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或者由乙方自行交纳;
7、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乙方应根据甲方或甲方指定单位的要求进行清运并承担费用;
8、其他约定(对双方权利义务尚有其他情况需要明确的,可在此处进行补充,该补充约定与本条前7款约定具有同等效力):
八、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额的日万分之 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但乙方( )同意/( )不同意对甲方因内部付款审批程序可能造成的延误付款给予充分谅解;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的万分之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误超过10日,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全额扣除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而且甲方有权将乙方清理出场,更换其他合作单位;
3、若本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本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无条件返工至合格,并经甲方、监理单位联合验收认可。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作为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全额扣除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4、因乙方产品质量或工程安装施工问题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乙方除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其他相关的全部损害赔偿和补偿责任;
5、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所有违约金和赔偿金,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款、履约保证金或质保金中扣除。应付未付款、履约保证金或质保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的,乙方应在三个自然日内补足差额;
6、乙方应保证提供的材料(设备)或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如因此给甲方造成诉讼或纠纷,乙方应承担甲方全部损失,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作为违约金;
7、其他约定(关于违约责任尚有其他情况需要明确的,可在此处进行补充,该补充约定与本条前6款约定具有同等效力):
九、现场管理与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服从甲方及总承包单位的管理,执行施工现场管理相关制度及各项会议决议,相应的处罚构成乙方违约责任的补充;
2、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财产及人身安全。如乙方疏于管理或违章操作,造成安全事故,或给甲方及其他任何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全责;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安全施工,并尽量为其提供便利;
3、乙方应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相关管理规定,因此遭受处罚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对工程全部交付之前的消防、安全、风险防范等一切事项负责,并对本公司人员的行为负责;本公司人员包括乙方员工、雇佣人员、代表人员或其他基于同乙方的关系进入项目工地的人员。
十、签证管理
1、未经有效签证,本合同价款、变更及工期不做任何调整;
2、所谓有效签证是指必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签证:
(1)自相应情况发生之日起2日内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
(2)经总监理工程师确认;
(3)经甲方工程部经理确认;
(4)经甲方加盖公章确认。
十一、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或社会异常事件,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相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相对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的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十二、争议处理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和中国台湾地区法律)的管辖。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
□向 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通知与送达
任何一方就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函件等须以书面形式进行。该书面文件如以专人送达,于送达时视为对方已接收;如以传真、邮件等形式送达,则以传真发出之日、邮件寄出日后三日视为对方已接收。除非另行书面通知,双方送达时以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为准,下述地址为双方确认的有效通讯地址,若有变更,任何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确认,在被通知方收到该书面通知前,有关送达的法律后果由通知方承担。双方确认送达地址如下:
甲方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十四、本合同附件
1、附件1:单项工程造价明细表;
2、附件2:工程形象进度、工程量及工程质量确认书。该确认书为乙方申请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必须预先完成的确认文件,只有其实际完成形象进度、工程量及工程质量与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安排一致,甲方才予以支付进度款;
3、附件3:工程质量评价意见书。该意见书为乙方申请结算及结算付款时必须预先完成的确认文件,只有完工工程质量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且通过各方评价的,甲方才予以结算并根据合同约定支付结算价款;
4、附件4:乙方授权委托书;
5、附件5:其他相关约定。(除本合同正文及其他附件外,双方尚有其他事项需要约定的,可在本附件中进行补充。双方同意:本附件中载明补充约定与本合同正文和其他附件就同一事项的描述存在差异或冲突的,以本附件中的相关约定为准。)
6、上述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其它
1、如本合同内容为通过招投标确定的,则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以及相应的澄清和答疑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均应受其约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答疑文件和澄清文件对同一问题的约定或描述有冲突的,以在后形成的文件的约定或描述为准。如本合同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答疑文件和澄清文件对同一问题的约定或描述有冲突的,以本合同的约定或描述为准;
2、廉洁合作: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自行承担因解除合同所产生的全部损失。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亦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乙方工作人员索贿,否则,乙方可进行实名或匿名投诉、举报。
3、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
附件1:单项工程造价明细表
表(1):单项工程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工艺流程 单位 数量 人工费 材料费 材料品牌 机械费 管理费 利润 税金 综合单价(元)
1
2
3
4
5
6
…
附件2:工程形象进度、工程量及工程质量确认书
项目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一、施工单位申报
施工单位名称
合同编号
承包内容
标段/幢号
完成形象进度、工程质量描述 1、
2、
二、审核
项目部意见
签名: 日期:
材料管理部意见
签名: 日期:
造价控制部意见
签名: 日期:
采购部意见
签名: 日期:
附件3:工程质量评价意见书
工程项目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评价时间
评价内容:
施工单位自评意见:
监理单位评价意见:
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生产部评价意见:
生产部经理:
材料管理部评价意见:
材料管理部经理:
采购部评价意见:
采购部经理:
附件4:授权委托书
公司:
兹授权我公司 同志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与贵公司在《 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一切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委托有效期至该合同履行结束。
被委托人无转委权。本委托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被委托人:
性别:
身份证号:
单位:
部门: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附:被委托人身份证件(骑缝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日期:
被委托人签字: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目的和背景条款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芦山县根艺苑广场建设项目所需的材料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材料交货地点、供货期限
2.1交货地址:芦山县芦阳镇磷肥厂
2.2供货起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供应要求及价格单位
3.1供应价格
3.2上述价格为到货价,且是综合单价。含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如有)、税款。
第四条结算和资金支付条款
4.1结算方式:_____
4.2约定的结算期限:_____
4.3送到工地,甲方应指定专人在发货单上签字作为收货确认。但签字不视为乙方材料合格,有关材料质量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办理。
4.4每月8日前,供需双方对上月供应量进行核对,并办理有效签字手续。
4.5付款方式和期限:_____
第五条质量标准和验收
5.1乙方应对供应材料的质量负责。
5.2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质量要求和行业有关标准,符合业主要求。
5.3乙方货到后甲方应组织人员初验,初验合格的,甲方签收;初验不合格的,甲方退回乙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自担;如果本项工程对材料验收有特殊要求的,应按此规定办理;甲方初验合格,不意味材料最终完全合格,甲方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进行进一步检验和验收,如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更换或作退货处理,乙方应立即作出处理,并承担相关损失和费用,否则甲方有权从未付材料款中扣除相关款项。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6.1甲方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______天向乙方提供货要求通知,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口头、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方式。
6.2乙方按时送达材料后,甲方应及时组织初验,初验合格的,及时签收确认,初验不合格的,通知乙方退货或作换货处理。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7.1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供应材料,如不能按时供应,或供应的'材料不合格,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7.2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7.3乙方应遵守施工工地有关的规章制度,并负责乙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第八条甲乙双方其他约定条款
8.1在预拌混凝土供应中,如需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须出具有效的书面凭证,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8.2材料使用后甲方若发现质量问题,应在____24___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3乙方保证材料在供应之前所有权确为自己所有,不存在权利瑕疵,如若引发侵权责任由甲方承担。
8.4双方约定由材料在运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前,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8.5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联系方法以下表为准,如发生变更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应当承担本批货款总价的1%的惩罚性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当承担合同总造价的1%的惩罚性违约金,如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9.2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争议解决条款
10.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10.2如仍未解决,依法向甲方企业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3本合同附以下附件: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